苦儿流浪记优秀读后感800字(精选29篇)
苦儿流浪记优秀读后感800字 篇1
我在寒假期间读了《苦儿流浪记》这本书后,懂得了很多之前并不太明白的道理而且也改变了之前对社会的整体看法。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小男孩雷米本来悲惨的生活因一次偶然的事件在一夜之间变成了一个幸福的人的坎坷人生的故事。
雷米曾经那悲惨又曲折的经历我没有体验过也不清楚生活在那样艰苦的环境中到底是种什么样的感觉。想逃避这样的生活但似乎总有一种这样的力量告诉自己不要总想着躲避困难,只有迎接困难、并且凭自己的力量去战胜困难,才能成为最终的赢家。但在自身命运的捉弄下 ,雷米没有一句怨言,只是默默地忍受,并且认真的对待自己的生活,这种精神令我在讶异的同时又有种惭愧感,但最多的还是对雷米那种对生活的执着精神所产生的深深的敬佩感。
曾经很天真的认为19世纪的法国并没有什么苦难或者什么别人不为人知的残酷事情更没有像美国那样的残酷的奴隶制,但是事实证明我完全错了,这只能说明一个问题:我对19世纪的法国完全不熟悉。读了这本书并且上网查了资料后才知道那时的法国正处于法国资产阶级建立第三共和国后的第三年,也是羽翼已丰的资产阶级准备实现工业化的前夕。并且作者埃克多·马洛写的正是当时那个社会的最具象征意义的背景,农村破产、童工数量的逐渐增多、劳动人民恶劣的工作条件等诸如此类的让人难以想象的悲惨事件。但是虽然现在已经好很多多了,但还是会出现这样那样的令人叹息的事件。
也或许只是我的无知,也或许只是我没有见识。现在正在思索的一个问题,为什么大家都是人却偏偏每个人的差别却如此之大?那些人为什么可以如此残酷?难道那些人的心都是铁做的吗?不管是谁,只要是自己厌烦或者嫉妒的人都要收到所谓的报复吗?这个世界真的是很奇怪,不喜欢大家好好相处处其乐融融的团结在一起,偏要走一些一般人不走的路。每天不知道有多少次会看到这样的事件,什么今天这个儿子杀了自己的父母啦,什么昨天某某官员又受贿啦,再来个多少天以前某某人去银行大抢特抢啦……这些事件不知道看了又多少遍了,但是确定的一点是我们已经麻木了,再看到这些事都已经见怪不怪了,最多说几句“现在的人怎么都这样?”,“这些被杀害而蒙冤死去的人真是令人痛心啊。”等等。可是就算有人想改变这样的现状,也已经奈何他们不了了吧?如果不是现在还有总统,警察之类的帮助人们走向正路的辛苦人们的话,这个时代还会这么混乱吗?或许会比以前好但也可能会使社会风气更加败坏。我不希望这个世界要变得多美好因为我知道如果凡事都跟自己想的一样那或许就不叫人生了吧!我只是真诚的希望每个人包括我能尽量每天都做一些小小的好事,能让这个世界的爱再多一点,再温暖一点。那我相信没个人都会幸福吧。
这本书给我的启示不仅是在面对困难时的又想要战胜的勇气,更多的是希望这个世界再温暖一点。而雷米的精神则是只得我们每个人去敬佩效仿的。
苦儿流浪记优秀读后感800字 篇2
这个暑假中,我读了很多书但一本名叫《苦儿流浪记》的书让我颇有感触。
《苦儿流浪记》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身世不明的弃儿——雷米,他被法国一家农户收养。雷米生性善良天真,在养母的呵护下过着贫穷却宁静的生活。有一天,凶恶的养父回来了,并把他卖给了身份神秘的流浪艺人。于是,雷米一路与动物为伴,靠卖艺谋生。新主人蒙冤入狱后,雷米遇到了一位好心的贵妇人,过上了一段豪华的游艇生活。流浪艺人为培养他成为真正的艺人,把他领走了,他们又开始了流浪。在一个风雪之夜,除了卡比之外,耍杂团的动物全部惨遭狼食。无奈之下,主人只得带着雷米去巴黎,但主人却在路上不幸冻死。雷米被一家花农收养。后来,花农因一次天灾,被送进了监狱,花农的孩子被送到了叔叔,姑姑家,雷米只好带着卡比重新卖艺,途中遇到了曾经在巴黎认识的意大利小孩——马西亚,于是,他们一起卖艺。当雷米知道自己身世后,寻亲情急,误入有黑社会嫌疑的假生父手中。最后,他在马西亚的帮助下终于找到了他的生母,原来她就是那位贵夫人。最终,雷米和花农的女儿结了婚。
从这个故事中,我看到了一个热爱学习,孝顺父母,勇敢,善良,天真的好孩子—— 雷米,忠诚的小狗卡比,从不打孩子的流浪艺人,凶恶的伽罗福,好心的贵妇人,有爱心的花农,虽然是哑巴但天真可爱,善解人意的丽丝……
读了这篇故事,我十分敬佩雷米,因为他不惧苦难,和马西亚俩人独自用流浪卖艺来赚钱。我也很讨厌雷米的养父巴伯兰,他一心想用雷米来换钱,之后因雷米的父母迟迟未来换钱,便卖给了流浪艺人,他太狠心太贪财了。我也很讨厌伽罗福,用大人和训骂逼迫二十个孩子去卖艺给他赚钱。
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花农一家和米里根夫人,花农一家待人很好,在雷米生病时照顾他陪伴他,听他唱歌,把雷米看成了自己的家人;而米里根夫人也把雷米看成了自己的亲生儿子,无比关照他!
这就是《苦儿流浪记》,他让我深有感触,那么这个暑假你看了些什么呢?
苦儿流浪记优秀读后感800字 篇3
最近,我读了一本令人感受至深的书,它的名字叫《苦儿流浪记》。这本书,净化了我的灵魂,激励了我的意志。对于我来说,它是一本不朽的书籍!
《苦儿流浪记》是法国十九世纪著名作家埃克多·马洛写的一部情节剧小说。小说的主人公雷米是英国某世袭贵族家的长子。在他六个月的时候,他的叔父为了霸占侄儿的财产,偷偷将他抱走,丢弃在巴黎街头。他的养父巴伯兰将他捡回家,养到八岁后,又把他卖给了江湖艺人维泰利斯。从此,雷米开始了以流浪小艺人身份浪迹天涯的生活。在这段流浪的痛苦生活中,雷米经历了许多事:他曾在漫天风雪的森林中受到野狼的袭击;在矿井里遇到洪水的侵袭;险些因饥寒交迫冻死在花农门前······然而,不论环境多么恶劣,雷米始终抱着坚定的信念,凭着坚强,坚韧的意志,克服了重重困难,终于和生母团聚。
小说的第一章到第四章讲的是雷米的养父巴伯兰因生活所迫把雷米卖给了一个流浪艺人,就是我先前提到的维泰利斯。之后,一路上,雷米就与一些动物为伍,与他们情同手足相亲相爱。
故事的情节曲折离奇,情节跌宕起伏。我喜欢雷米的坚强;喜欢养母的慈爱;喜欢维泰利斯的善解人意;喜欢米利根夫人的爱子;喜欢马西亚的乐观;喜欢······同时,我又讨厌詹姆士·米利根的爱财胜过亲情;讨厌巴伯兰的狠心;讨厌······
读了《苦儿流浪记》这本书,我体会到了主人翁雷米在外面流浪的艰难日子,他的师傅在一个寒冷的冬季被冻死后,为了生活,他只能自己带着伙伴玛西娅和小狗卡比一起在街头继续卖艺,并抽出时间认真学习知识。他为了给养母巴伯兰买一头最好的奶牛,在街头卖艺,风餐露宿,日夜兼程,非常辛苦。后来他知道了自己的身世,他原来是一个很有钱家的少爷,米根是他真正的母亲,他的叔叔为了夺取他家的财产把他偷出来仍在法国街头,被巴伯兰妈妈捡了去养活到六岁就租给了街头卖艺的师傅,开始了街头流浪生活,最后雷米用自己的智慧和不懈的努力终于找到了他真正的母亲。
想想我们现在的生活和雷米对比一下,差距实在是太大了,雷米在街头卖艺,手都被冻僵了,还在街头用树枝在地上写字学习。而我们现在坐在宽尚明亮,四季如春的教室里就更应该好好学习了。假如雷米在我们的街头卖艺,我一定把他请进家,让他和伙伴玛西娅、小狗卡比一起坐在火炉旁,手不被冻僵,身子暖合起来,吃着美味佳肴,然后用我的零花钱给他们买一些漂亮的暖和的衣服,和我一起过幸福的生活。
苦儿流浪记优秀读后感800字 篇4
记得以前,我读过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苦儿流浪记》。这本书至今也让我受益匪浅。我一直都没忘记过这本书的内容。接下来接让我给大家讲一下吧!
你么知道我是怎么知道这本书的么!因为那是有一天。我们的语文老师在最后的课堂上(因为老师要调到其他学校当校长)。给我们介绍了一本书《苦儿流浪记》。就这样我买了一本这样的书。
《苦儿流浪记》使法国十九世纪著名作家埃克多·马洛(1830——1907)写的一部情节剧小说。埃克多·马洛是以发展并发展并提高了当时的情节剧小说而载入了法国近代文学史的著名作家之一。
在法国十九世纪文学遗产中,作为提高了的情节剧小说,《苦儿流浪记》具有极其重要的代表性小说的主人公雷米是英国某世袭贵族家的长子。在他六个月时,他的叔父为了霸占财产,偷偷将他抱走,丢弃在巴黎街头。他的养父巴伯兰将它捡回家,养到八岁后,又把他卖给了江湖艺人维泰利斯。从此,雷米开始了他一流浪小艺人身份浪迹天涯的生活。在这段流浪的痛苦生活中,雷米经历了许多事:他曾在漫天风雪的森林中受到野狼的袭击;在矿井中遇到洪水的侵虐;险些因饥寒交迫冻死在花农门前······然而,不论环境多么恶劣,雷米始终抱着坚定的信念,凭着顽强、坚韧的意志,克服了重重困难,终于和生母团聚。······总之,故事跌宕起伏,色彩斑斓多变,十分引人入胜。读了这篇文章,我感到非常感动。因为我从小主人公雷米身上学到了他的那种不怕吃苦,不怕累的精神。和坚定的信念。在困难中我们应该学习雷米的坚强。因为只有坚强才能克服种种困难。
好了我也不多说什么了。在最好我在个大家提供一个消息。这部小说干问世以来,被译成英、德、俄、日等多种文字,受到全世界读者,特别是少年朋友的喜爱。直到今天。他仁在法国冲印出版,并多次被搬上银幕,受到观众的普遍欢迎,被誉为法国文学史上不朽的作品!
苦儿流浪记优秀读后感800字 篇5
《苦儿流浪记》这本书的主人公雷米是英国的一个世袭贵族的长子,但被他的叔父丢弃街头,想独霸他的财产,雷米被一户平常人家捡走了,之后过上了苦日子。
雷米本来和他的养母生活得很好,但养父的受伤打官司让雷米的命运得到了改变。养父打官司失败,家里没有了一分钱,穷困潦倒,养父为了雷米的养母还在收养雷米而勃然大怒,最后,他用四十法郎把雷米卖给了一位耍杂耍的老人。从此,雷米过上了四处漂泊、流浪的日子。他曾在漫天风雪的森林中受到野狼的袭击,失去了两条可以杂耍赚钱的狗,险些因为饥寒交迫冻死在花农门前,但同时,他唯一的亲人,师傅维泰利斯因为把所有温暖给了他而冻死了。幸好那位花农心地善良,留下了他,并让他把这儿当成自己的家,雷米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但好运并不长久,那位花农一下子突然破产,因还不起债而被抓去坐牢,雷米只好又过上了流浪街头的生活。终于,雷米找到了她的父母、兄弟,并一起生活,但是他的伙伴却告诉他这一切都是一场大阴谋。最后,皇天不负有心人,雷米终于找到了他的母亲——在中途遇到并生活过的一位好心的夫人,他继承了庞大的遗产,最终开心的生活了下去。
假如一开始雷米并没有被他的叔父偷走而直接继承了财产,那他永远不会明白这笔财产是多么来之不易,他也不会明白这世界上苦难的人们,而是成为一个消金如土、大肆挥霍的富家子弟吧!甚至有可能还认为这笔遗产太少了,要是再多一点儿就好了。可是,这一切对于雷米来说,他之前流落街头,温饱问题都解决不了,自然也就体会到了财产的来之不易,十分满足,能有一个好的家庭了,他也就帮助了无数穷人,当然十分开心。
满足带来的是幸福,不满足带来的是悲观,我们为何不试着让自己现在的生活同那些穷困人民比起,让自己满足并快乐呢?幸福其实就在每个人的身边,只是缺少那一双双发现它的眼睛。
苦儿流浪记优秀读后感800字 篇6
《世说新语》是南朝刘义庆组织一批文人编写的一本书。全书用文言写成,分为言语、德行、政事、文学等三十六门,其中的不少故事既有很强的哲理性,又不乏趣味性,篇篇短小精悍,有的甚至只是几句话,但就在这些记录人物言行举止的文句中,我们却可以体会到魏晋时代浓郁的政治氛围和人物特色。
今天,我读了《世说新语》里的一篇文章。这则故事的大意是这样的:华歆和王朗一起坐船避难,有一人想搭他们的船,但却遭到华歆的反对。王朗不解地说:“正好船还宽敞,为什么不可以呢?”华歆最后答应了。后来追兵即将追上,王朗又想抛弃那个人。华歆说:“之前我犹豫不决,原因就在于此。既然已经答应了他的请求,怎么可以因为情况紧急抛弃他呢?”世人便根据这件事判定华歆和王朗作的德行优劣。
这个故事中的华歆刚开始对于别人的请求犹豫不决,看上去似乎不近人情,王朗的表现更贴近喜欢的答案。但是,后来追兵到来情况紧急时,那个想抛弃那个人的真正寡情人却是王朗!关键时刻,心里只想着自己,没有责任心,太自私。而华歆,虽一开始拒绝,但一旦答应了就坚持到底,这说明他既是一个重诚信、守承诺的君子,又是一个遇事深思熟虑、稳重靠谱的人。
子曰:“信近於义,言可复也。”就是说,只有合理的的承诺,才有实现的可能。承诺之前必须深思熟虑,量力而行,不能为了沽名钓誉而轻易许下承诺;而一旦做出承诺,就必须负责到底,因为承诺即意味着责任。
生活中,我们也要像华歆一样才行,做一个有责任心、敢担当的人,做一个品德高尚的人!
苦儿流浪记优秀读后感800字 篇7
《小妇人》是一本带有自传性质的家庭小说,作者是美国的奥尔科特。
这本书主要将的是马奇家的四个不同性格的女孩通过自己的善良和勤劳找到了自己幸福的故事小说没有跌岩起伏的情节,没有引人入胜的悬念,但作者用朴实的语言描写了马奇家的天伦之爱。她们的善良,对爱的忠诚及对亲情的渴望深深地感动了我。作者只描写了生活中很平凡的细节,是但却处处显露出对爱对美好生活的憧憬。
马奇家的女孩虽然家里贫寒, 但她们却对任何事都有积极乐观的态度。小说强调了她们的个性与尊严,但有表现出她们的自我表现约束,而独立自强有是这四个女孩的共同特点她们总是在不停的找出自己的缺点并努力改正。 这也是值得每个人学习的。
我喜欢梅格,喜欢她为爱情甘于贫困,不为金钱所诱惑的性格喜欢她淑女风范。我喜欢乔,喜欢她的无拘无束,喜欢她为梦想而努力奋斗的坚定不移的决心。我喜欢贝思,喜欢她的恬静,做任何事都毫无怨言,喜欢她总是为别人着想的善良品德。我也喜欢艾米喜欢她的坚强,把扶贫济穷当作己任的信念。她们的理想与命运个不相同, 但她们都找到了自己最好的归宿。
在她们看来,家是她们的生长之地,又是神圣的避难场所。们回仔细聆听母亲的教诲,回用自己灵巧的双手聪慧的大脑发明一个又一个富有创意同时又能美化心灵的游戏。四姐妹的成长历程仿佛是一首富有趣味的教育诗。 作者用既不华丽也不枯燥的语言想我们展示了人类伟大的亲情、 友情和爱情。 在我看来,似乎在四姐妹的眼里,永远和她们爱的人和爱她们的人生活在一起就是天下最幸福的事。
从她们身上,我学会了坚强,学会了要懂得知足但不能满足我学会了要对未来永远充满希望,并努力追逐梦想的乐观精神。我同样也学会了要加倍珍惜所拥有的,不要等死去失去了才知道它们的难能可贵。 我们应该细心发现每个人的优点而不是带上了有色眼睛只看到别人的缺点。
梅格、乔、贝思、艾米她们四个坚强、乐观的精神将永远贮存在我的心里。 她们的微笑回永存在我的脑海中,提醒着我,要坚强,要有一颗纯洁的心。
苦儿流浪记优秀读后感800字 篇8
《十万个为什么》这一套书我可喜欢了,它不仅制作精美,而且内容丰富,能帮我开阔视野、增长知识,是一种科普知识系列丛书,共有12分册,大到天文地理,小到生活琐事,每一篇文章都告诉我们一个科学的小道理。
它告诉了我们宇宙有多大?太阳系是怎样形成的?什么是光年?什么是黑洞?什么河外星系?什么是星云?……让我知道了深邃而美丽的星空世界原来是如此丰富瑰奇。
它告诉了我们地球上的植物是如何起源的?各种各样的植物有着怎样的习性?什么是生活圈?什么是生物链?地球上的动物、植物怎样相互依赖、相互生存?……让我懂得人类是大自然的一部分,我们只有一个地球,如果没有动物、植物,人类也就无法生存。
它告诉了我们早在几千年前人类便有着怎样的飞行梦想,并在二十世纪最终实现!告诉了我们各种工程和机械进行工作的基本原理,飞机的发动机怎样工作?汽车的发动机怎样发明?……使我明白了人类要实现走出地球,飞越太阳系去探索遥远而神秘的太空,就必须从小好好学习,掌握先进的科学技术。
它告诉了我们当今世界最新的物理和化学发现,告诉我们生活中的许多基本的物理和化学知识,为什么苹果既能通便又可以止泻?为什么要刷牙?为什么焰火会五光十色?……让我知道了那么多的为什么。
我喜欢《十万个为什么》,它让我认识到世界是那么丰富多彩,知识是那么益智有趣;它让我知道了科学就是力量,知识就是财富。我喜欢《十万个为什么》,当你翻开书卷,趣味盎然的知识故事让你扑朔迷离。我喜欢《十万个为什么》,这套丛书集趣味性、知识性、启发性于一体,深深地吸引住我。在大自然的原野上,有多少条通往大自然知识高峰的小路,我将沿着这条小路,在知识的海洋里徜徉,做个有用的人。
苦儿流浪记优秀读后感800字 篇9
敏豪森,这个名字并不熟悉,但也不陌生,他就是德国响当当的吹牛大王。
他1720xx年出生于德国一个最古老的贵族家庭,喜欢行侠仗义和探险,曾经在俄国军队中服役,跟土耳其人交战,足迹遍布欧洲、非洲、亚洲和美洲大陆,还到过人迹罕至的北冰洋,并遇到过许多希奇古怪的事情。由于他有丰富的生活经历,以及对事情的敏锐洞察力和想象力,所以在他回国后便将自己的经历加上独特的幻想,并运用夸张的手法,编造出许多荒诞不经的冒险故事。他口若悬河,说起来滔滔不觉,博得了听众们的一致赞誉。很快,他就成为了德国家喻户晓的故事大王。他的故事情节夸张、离奇、构思巧妙,风趣幽默,充满大胆想象,读起来让我忍俊不禁。
他历险故事中《自拉辫子出泥潭》让我印象极为深刻。
有一次,我们的主人公敏豪森男爵想骑马越过一个泥潭,一开始我们的男爵觉得泥潭不宽,但当其发现并非如此时,为时已晚了,因为地心引力,他连人带马掉下了泥潭里,泥浆,渐渐埋过了他的全身,就快将他和他的马淹没了,情急之下,他双腿紧紧夹住马肚,并迅速拉住自己的辫子,用尽全力向上一拉,结果连人带马一起拉了出来。
看完这个故事,我不禁目瞪口呆,有哪个人可以徒手从泥潭中,连自己带马拉出来呢?更让人费解的是结尾说道:“如果当时我没有如此惊人的胆识和力量,我就不会在这与你们闲扯了。”
看了着本书,书中的主人公让我明白了:在现实世界中,想象与幻想是不可少的,迄今为止,世界上哪一项发明创造离得开想象?世界上哪一项高科技的发展离得开想象?对于我们来说,更应该努力的培养自己开动脑筋、思考问题的良好习惯。
敏豪森男爵,让我懂得了那么多。
苦儿流浪记优秀读后感800字 篇10
文章讲的是主人公叶藏的故事。曾经,他是一个自闭的孩子,总是喜欢迎合别人,通过搞笑的方式让身周围的人欢乐,在读了中学后,父亲把他接到东京去读高中,在高中认识了绝木,一个跟他性格很像的混混,在绝木身上,他学会了吃喝嫖赌,后来还因为殉情与父亲决裂,殉情后父亲不再给叶藏寄钱,失去经济支柱的叶藏,深刻的体会到了钱断情亦断的人间冷暖,并由此沉沦。
读完这篇小说,我第一的感受是:其中的主人公看似一个三观不正的混混,实则是一个悲剧性的人物。从他小时候说起,他活着就是为了别人,他极尽一切的搞怪,仅仅是为了博身边人一笑,但从他的行为中,我看出了他的恐惧,那种时刻得不到认可的恐惧,就如同鲁迅先生狂人日记中的主人公一样认为周围的人,是吃人的野蛮人;不过细细品味,我倒觉得,主人公是一个追求“真”的人,追求一种狭隘的“真”,他认为周围人做的一切都是虚假,你对他们真,他们对你反而有很大的看法,甚至排挤你,而如果你对他们假,他们反倒会哈哈大笑,无比快乐。他定义的“人”终究是要成为人们满意的“人”如若不然他们便会视你为垃圾,使你受尽折磨,而他正因如此便失去了自我。不过他忽略了一点,就是人性的善和美,亲人对他的爱都是纯粹的亲情,但在他的眼里,却成了虚伪的。所以当父亲问,他要什么礼物的时候,他并不想满足父亲这种虚伪的满足,于是就拒绝了父亲对他的好意,其实父亲那并非是为了寻求虚伪的满足感,那是人与人之间的真诚,美好和温暖的亲情。
叶藏还是个懦夫,他不敢接受现实,只会通过嗜酒抽烟和使用药物来麻痹自己,逃避现实,当他因殉情自杀父亲不再跟他汇钱后,他开始一蹶不振,过起了无业游民的堕落生活,感觉全世界都抛弃了他。
人世间本来充满了美好的东西,但他却不曾拥抱它,而是去以狭隘的眼光去判断它,曲解他,那只是会让你沉沦。
苦儿流浪记优秀读后感800字 篇11
母爱是跨越死亡的生命桥,是行驶的车辆前方的幸福,母爱是为了儿女牺牲自己性命的义不容辞。
今天,我读了《黑天鹅紫水晶》一文,紫水晶就是这样的一位母亲,她为了自己的孩子,独担大任,担起单亲妈妈的责任,付出比正常家庭双倍的辛劳。作者则担当天鹅丈夫,他亲眼目睹了紫水晶用自己的生命来排除外敌,而他本意想完成祖先的旨意,杀了四只黑天鹅,但因为受紫水晶感动,他正色决定把紫水晶的孩子养大,而紫水晶也完成了一个母亲的义务——与袭击自己儿女的楔尾鹰同归于尽。
我看完后,悲喜交加,心里有说不出的滋味,怅望灰天,想到从前,人类对黑天鹅的误解,认为它们是魔鬼,大量捕杀它们,使它们濒临灭绝。可读了这篇文章我才知道,动物也有母爱,它们应和我们享有平等待遇,而不是没有生存的权利。亵渎这最美最壮烈的母爱诗篇,真是厚颜无耻!动物的慈母心绝不因流言扉语断绝。
我看过一个故事,母熊出去狩猎,小熊差点被灵猫吃了,“我”收养了它,小熊竟把我当作妈妈,母熊回来,把小熊接回去了,小熊却身在曹营心在汉,屡次跑回家。母熊要杀掉“我”,因小熊干扰而无法进行。有一次,母熊因为和猎物争斗被抓破了肠子,肠子四处流淌,她忍痛坚持抱着肠子来到我遥远的家,把小熊托付给我。这何尝不是一种伟大的母爱呢?
所以说,人类不要自以为是,要保护动物,动物也有母爱,它们是人类的好朋友。黑天鹅也是生命,为了它们,也为了人类的明天更美好。
苦儿流浪记优秀读后感800字 篇12
《战争与和平》这本书主要以抵抗拿破仑侵略的卫国战争为中心,通过对几个贵族家庭的详细描写,反映了从1805年到十二月党人起义前夕这段历史时期的俄国生活。
1805年,拿破仑集结军队继续向西挺进。俄国受到了威胁,遂与奥地利签订盟约,共同抵抗法军。
虽然到处都是人心惶惶,但人们的生活并没有被打乱,贵族们依旧举行盛大的舞会接待客人,依旧和朋友们聊天玩乐。在莫斯科,人们生活平静,在另一边库图佐夫却在带领军队抵抗法军的入侵。皮埃尔的父亲去世了,他从一无所有变成了俄国首富,姑娘们都对他另眼相看;安德烈公爵参军了,公爵夫人为他生了一个胖小子,但公爵夫人死去了;尼古拉还一直在追求着索丽娅。没过多久,安德烈向娜塔莎求婚,可娜塔莎同时爱上了阿纳托里。过了一段时间,战争打到莫斯科来了,人们纷纷离开,逃往别处。战争进行得很激烈,双方伤亡惨重,安德烈也在战役中牺牲。拿破仑似乎很有胜算。1812年,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俄军胜利了。从那以后,生活恢复了平静。娜塔莎与皮埃尔结婚生子,玛丽亚和尼古拉也结婚了,人们都生活得很幸福。
从文章中我体会到卫国战争中,俄罗斯人民的爱国主义精神和伟大的力量。人民都愿意参军为国牺牲做出自己的贡献,他们不怕死亡,随时随地做好准备战斗,只要国家用得上他们,他们哪怕是死也要完成任务。文章中许多平民出身的士兵和军官就拥有这种精神:朴实英勇、藐视死亡,他们都很有英雄气慨。文章中的库图佐夫遇事沉着冷静,脑子很灵活,每一步都思考得很详细、很周到,是人民智慧的体现者。在战争中俄罗斯能以少胜多,他的功劳是不可磨灭的。小说中的三位贵族优秀青年安德烈公爵、皮埃尔和尼古拉公爵,都曾英勇地投身到卫国战争的最前线。安德烈公爵不仅是库图佐夫的好助手,还是人民心目中的勇士。他为国捐躯,人们永远都不会忘记他。现在人们的好日子都是用那些英勇献身的勇士们的鲜血换来的,我们要珍惜他们为我们所做的一切,他们是多么的不容易呀!在战场上的每一分每一秒,士兵们都是冒着生命危险在战斗。他们从来没有想过退缩,只想着怎样才能胜利,才能让子子孙孙们幸福地生活,他们从来没有为自己想过。那些被法军抓走的俘虏们,他们就算死也不屈服,也不出_家和人民,与胆小怕死、傲慢自负的拿破仑相比较,他们显得多么伟大、多么高尚。虽然他们很平凡,但是他们所做出的是令人尊重、敬爱的事,我们要向他们致敬,也要向英勇的将军、士兵、统帅等等一些人致敬,感谢他们所付出的一切!
苦儿流浪记优秀读后感800字 篇13
每个人都逃避不了生命的冬天,逃避不了生命的冬天的寒风吹彻。
在这个寒风吹彻的冬天,大雪与寒风铺天盖地席卷而来,寒风的冻是冻进骨头里的冻,大学的冷是冷进心里的冷。寒冷无法躲避,总是如影随形。它禁锢了我的言语,我无法表述我的伤疼。它限制了我的思想,我只能沉溺在痛苦的过往之中。我什么都不能做,只能用无力的双手环住自己冰冷的身躯,头靠着膝盖,静静地坐着与哀伤作伴。我的耳边,分明清晰地听到,绝望沙哑的嘶鸣混杂在呼呼作响的寒风中。我感到更加地寒冷,身边却找不到可以取暖的事物,抑或人。
无以取暖。是的,无以取暖。我在经历我生命的冬天,旁人无法给我什么以温暖我。他们会安慰我说,一切会过去的。他们说,你要相信,一切会好起来的。他们还说,当你经历过这些之后,你就会发觉,这并不算什么。可是,没有人告诉我,告诉“正在经历着”的我,应该如何度过这个寒风吹彻的冬天。他们没法告诉我,因为他们听不到我耳边绝望在呼叫。绝望对我说,只有失去才是永恒。他们听不到,所以他们没法教我应对生命的冬天,他们安慰的言语也是那么苍白无力。就如刘程亮在文章写到的那个浑身结满冰霜的路人,作者给他的一杯热茶,让他坐到火炉旁边暖和过来,但是他却在第二天下午冻死在村的西边。作者说:“我的一小炉火,对于这个贫寒一生的人来说,显然杯水车薪。他的寒冷巨大。”
没有人能帮助到他,因为他的寒冷巨大,因为他处于他自己生命的冬天。
“落在一个人一生中的雪,我们不能全部看见。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生命中,孤独地过冬。我们帮不了谁。”
生命的冬天,本身就是我们自己一个人的战争,与透彻的寒冷战争,与孤独的痛苦战争,与消极的自己战争。我们就这么站在寒冷的战场上与对手静静地对峙着,没有刀光剑影,没有血肉横飞,只是静静地,静静地看谁先倒下来。若这场战争失败,我们的生命只能像那位路人一样,被心间的寒冷冻住,然后凝固。假若我们胜出,我们便会看到希望伴随着春风而来,然后默默等待下一个生命的冬天。四季总是轮回的,人生也没法避免一次又一次生命的冬天。
然而,我还是愿意在这个冬天坚持抵挡这彻骨彻心的寒冷,因为我还在眷恋着夏天的回忆,还在期待着下一个夏天的来临。
苦儿流浪记优秀读后感800字 篇14
“千呼万唤始出来”到底是什么一种状况?几近“难产”的独唱团的诞生过程给了我们最生动的解释……几百上千万中国人一年以来的期待和等待,终于见证了杂志的诞生,并且据说破了网络书店的“最速订购完毕”记录及“最快翻印”记录!中国新一代的理想主义分子们,GO GO GO!
我于杂志正式发布的第一天在书店订购,正好赶上,隔了一天想再多买一本送人就已经断货。本以为能以极速读完,但杂志的内容很多(用的都是小小号字体印刷),而且关键的是,正如韩寒说的那样,杂志承载不起理想主义者们的期待,杂志不是我们期待中的新时代下的新青年,而只是带点理想主义气息的文艺杂志,文艺味如此之重,写实如此之淡,以致几度令我兴致大扫,不得不放下杂志,而继续我最近的近代史研习。
本来以为两三个晚上可以读完,却断断续续用了3周才勉强把杂志看完,实际上所有文章都值得一读,只是我不大喜欢太文艺的类型,因此这么多篇文当中,说得上喜欢的只有韩寒和老罗那两篇写实一点的文章(借此机会还把新的和5、6年前旧的老罗语录重温了一遍,还是既睿智又幽默的),此外,“所有人问所有人”这个栏目也十分有创意,很喜欢。
独唱团成不了新青年,不是杂志或杂志团队的问题,笼统地说是“时代的问题”,具体地说,原因大家都明白。宣传部也十分的聪明,知名度如此高的杂志终于诞生而没有被扼杀难产,既能大刀阔斧地删减控制内容,重要的是又避免了“限制言-论。自-由”的恶名,我们甚至可以看出韩寒那篇文章里被删减的痕迹(比如主角如何保释出警局,我估计应该又有一番有趣的描写)。
现在这个“和平”、拘束的年代毕竟不是90年前的那个动荡、散漫的年代,杂志目前能做到的或许已经是这个时代“被允许”的最大限度的了,还是韩寒那句话,“只能在这个又痛又痒的年代,写一些不痛不痒的文章”。
苦儿流浪记优秀读后感800字 篇15
《堂吉诃德》主人公原名阿伦索·吉哈达,是一个乡坤。阿伦索。吉哈达由于沉迷于当时风靡社会的骑士小说,于是也想仿效骑士出外游侠。他从家传的古物中,找出一副破烂不全的盔甲,自己取名堂吉诃德·德·拉曼恰,又物色了一位仆人桑丘和邻村一个挤奶姑娘,取名杜尔西尼娅,作为自己终生为之效劳的意中人,然后骑上一匹瘦马,离家出走。堂吉诃德还按他脑子里的古怪念头行事,把风车看作巨人,把羊群当做敌军,把苦役犯当作受害的骑士,把酒囊当作巨人头,不分青红皂白,乱砍乱杀,闹出许多笑话。他的行动可以说是损人不利己。他最后一次到家后便卧床不起,临终才明白过来。于是他立下遗嘱,唯一的继承人侄女如果嫁给骑士,就取消其继承权。
初看《堂吉诃德》,我只是觉得主人公非常神经质。但是当我仔细品味后,就会发现其中的深刻蕴含。人的最本质就是为了追逐自己的目标,不顾一切。在追逐的过程中,那位瘦骨嶙峋像根高梁杆儿似的游侠骑士,那位奇想联翩的绅士,时刻体现出他正直、善良的本性。或许很可笑,但就是因为太单纯了,才会闹出那么多笑话。
常说,眼睛是灵魂的窗口。但是我想说的是,我们通过眼睛看到的常常只是假象,本质总是隐藏在背后。人们只看到堂吉诃德啼笑皆非的一面,但是他为什么要这样做,又有谁认真思考过?所以,我只是由此回忆起过去思考过的类似的命题。每天,我们生活着,看到许多事情的发生,很多人的第一反应总是相信自己看到的,总是说“眼见为实”。其实,看到的只是现象,到底是不是真的,还是需要论证的。很多人说着相信的话,也未必是真实的。伟人之所以成为伟人,并不是因为他们有着这样的天资,而是他们总是能够比凡人站得远,望得远,想得深刻。有时候,就连做这件事的人本身都没有意识到自己为什么这样做,只是被潜意识控制了,而当我们揭示出背后的事实后,总是能够发现真相是残酷的。
苦儿流浪记优秀读后感800字 篇16
今天,我读了美国的著名作家纳塔莉· 巴比特写的 《不老泉》,看完后,我深有感触。
这个故事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温妮· 福斯特在家族拥有的森林里发现了一口泉,泉水竟然可以使人长生不老!但这也迫使小温妮进一步思考:永生究竟是一种福音还是一种诅咒?
喝过这口泉的塔克一家四口看着生命在身边流逝,而他们自己却永远不老,他们把这奇妙的经历秘密地像温妮一一道来…… 温妮最终没有去赴杰西的不老之约,她选择平平凡凡的过生活,选择经历生与死。若干年后,塔克一家又回到了这里见到了温妮,不过见到的是她的坟墓。她已经去世了 ,活了 78 岁。温妮虽然没有长生不老,但是她已经领悟了人活着的真谛。
人之所以害怕死亡,是因为死亡总是伴随着各种伤痛,各种离别,各种恐怖,各种残忍。你可能还想和你心爱的人多说几句话,你可能还想多看这美丽的世界几眼,但死亡断绝了你的这些希望。死亡绝然地带走你的亲人,或把你从你的亲人身边带走,带走你的爱、你的希望、你的快乐和健康。可是永生,并没有表面上看的那么风光。
死亡与出生就挨在一起,你没法儿只挑自己喜欢的,不要自己不喜欢的,完整的人生才是一种福气。人活着就得死,所以我们这模样,不能算活人,这能算是死人,是死物,就像路边的石头。这是塔克先生说过的一句话。曾经,我也向往长生不老,这样可以和家人永远呆在一起,可看完这本书,听完塔克先生说的这句话,我顿时觉得自己错了,错的太离谱了,我发现如果永远不死的话,那么你就不会去珍惜这个生命,去感悟这个世界!
所以,死亡真的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像塔克一家一样,永远死不了。
苦儿流浪记优秀读后感800字 篇17
作者《摆渡人》是一本很不错的书,看完后,你会思考很多,反省自己,这是我为各位看官整理的《摆渡人1》读后感,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摆渡人》是英国作家克莱尔。麦克福尔的一本短篇小说。文中一开场的是一个15岁小女孩的日常生活,唠叨的母亲,令人不开心的学校,略带自卑的个性,迷茫而又无聊的生活让她显得沉闷、烦躁。这样一个女孩好像以前都生活在我们身边一样普通。然后一连串匪夷所思的事情发生了,或者说这本书是一部非科学类的书,因为出现了人死亡后的灵魂。
她在单亲家庭中长大,忙碌又絮叨的母亲琼并没有给到她太多温暖,她内向,自卑,胆小,不自信,同学们也嘲讽她,唯一可以倾诉的朋友凯蒂也搬家了。
她决定去看望久未谋面的父亲。然而,路上突发事故。等她拼命爬出火车残骸之后,却惊恐地发现,自己是唯一的“幸存者”,而眼前竟是一片荒原。此时,迪伦看到不远处的山坡上一个男孩的身影。男孩说,他叫崔斯坦(灵魂摆渡人:他们的职责跟使命是引导灵魂穿过荒原,保护他们免遭恶魔毒手,让他们到达彼岸。彼岸便是心中的家。荒原是灵魂心里的映射,天气的好坏取决于灵魂的心情。荒原中魔鬼跟黑夜都是致命的危险,而安全屋却像是休息的驿站)。崔斯坦将她带离了事故现场。但是迪伦很快意识到,这个男孩并不是偶然出现的路人,他似乎是特意在此等候。他们每天都在马不停蹄的赶路,到达一个又一个的安全屋,在黑夜降临之际尽可能的躲过凶神恶煞的恶魔。
荒原在她面前似乎是一个巨大的问号,而她也必须正视那些接踵而来的问题。在与崔斯坦的相处过程中,她渐渐明白了自己不是唯一的幸存者,而是唯一的受害者。天气的阴晴取决于她的心情好坏;身边又为什么会有哪些奇特的现象。
两人在不知不觉中坠入爱河,迪伦、崔斯坦一起穿越每一座山,一起被恶魔追杀,一起到达每一座安全小屋,中途慢慢了解彼此的心意,迪伦勇敢的表白,彼此的坦诚,快到达边界时,决定在一起,却因现实而不得分开,本以为故事在这里就遗憾的戛然而止了,却不曾想到勇敢的迪伦因为爱,重新踏上恐怖之及的返回之路,寻找崔斯坦。每当迪伦到达一个小屋,我心里都默默的劝阻迪伦就在这个安全屋等待崔斯坦吧,前面太危险了,崔斯坦肯定会过来的,可是迪伦每次都无畏的往下一个安全屋赶,迪伦和崔斯坦终于相遇了,也一起跨越了所有的障碍,返回人间,在一起。(补充一下前面忘记说了摆渡人会根据每一个不同的人变成她信任的样子,每个人都不同,因为爱,崔斯坦的模样没有改变)当看到最后,“原来你在这里”“我在这里”时的那种感动与幸福,那种好像经历了所有的幸与不幸,我们依然双手紧握,不曾松开,还好,你一直都在我目所能及之处,这已足够。
苦儿流浪记优秀读后感800字 篇18
生命因青春而美丽,生命因价值而光彩,同时,生命也因死亡而悲伤。但是,如果有一口不老泉,让你永保青春,不断的释放生命的活力,你会去喝吗?通过阅读这本书,给我的感触特别大,让我感受到了生命的价值不在于长度,而在于宽度和深度。
如果一个人,没有尽头的活着,他会厌烦生活,不懂得珍惜生命,就像书中的塔克说的那样:生命是一个轮子,死亡它也在这个轮子上啊。可是现在,死亡从这个轮子上掉下来了,我们塔克一家不在这个轮子上了。我要是知道有什么办法爬回轮子上,我会毫不犹豫的上去,“从而看出了塔克已经厌倦了生活,对一模一样的日子是多么的无奈。因为生命不死,就不是完整的人生,就像永远停在岸上的船一样,水在不断的流动,身边的事物在不停的变动。它却永远的搁在了那里,不能驶出,不能冲刺,没有沉没,生命对它来说也就再也没有了歌唱和诗篇,即然帆不能再拉起,那么还有热情歌颂吗,正如人一样,如光一成不变的活着。还会对生命珍惜吗?
死亡也许是残忍的,死亡也许是遗憾的,死亡也许对生活充满着不舍,但是人 生就像赛场,许多人都在奔跑,不管在 赛场上跑多长时间,最后总归有终点,如没有死亡也就是等于别人在跑你却站在原地不动,那人生还有什么意思。所以我们要珍惜有限的生命,不在幻想长生不老,在有限生命里发挥出无限光芒,多为社会做点什么,就如{钢铁是怎样炼成}中的保尔·柯察金说的
人最宝贵的是生命。它给予我们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时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这样在他临死的时侯就能够说:‘我已把我整个的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
苦儿流浪记优秀读后感800字 篇19
暑假里细细地品位了夏洛蒂.勃朗特的《简爱》。心灵被震撼。手捧《简爱》,感触很深,我从中体会到许多人生哲理。回忆书中的故事情节,让我想起很多很多……
简爱生活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这是对简爱的尊严的无情践踏,但也正是因为这种痛苦的遭遇,培养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可战胜一切的强大的人格力量。
在这里,我们看到的不仅仅是一个如何赢得了男贵族爱情的平民女子的灰姑娘的故事。而是简·爱勇敢果决的走出了灰姑娘的童话,迈向一个有着真女性的文学道路的起步。简·爱藐视财富、社会地位和宗教的威仪,她认为,“真正的幸福,在于美好的精神世界和高尚纯洁的心灵。”她的信念和行动展现出来的力量,深打动了一代又一代读者的心,使生活在金钱万能的社会中的人们的灵魂得到净化。简·爱是一个对自己的思想和人格有着理性认识的女性,一个对自己的
幸福和情感有着坚定追求的女性,一个不再只是盲从于男人和世俗要求的女性,一个对自己的价值和情感做出了独立判断的女性。夏洛蒂·勃朗特创造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女性形象;简·爱发出了一个属于女性自己的声音——对于平等、独立、完整、自由的坚持和追求。
简爱虽然相貌平常,但性格坚强,自尊自爱。让我意识到我在她的面前显得多么渺小。想到这里,以前的小事又浮现在脑海中。遇到一点困难就哭喊着,让父母帮忙;遇到失败,就放弃;听见批评的话语,就不高兴,甚至哭泣……简·爱,我学习生活的榜样,激励着我前进。因为我始终相信:脚下的路不会一直平坦,人的一生不会一帆风顺,只有勇敢面对困难和挫折,才能克服它、战胜它,最终达到成功的彼岸。
《简·爱》让我收获了大量奇珍异宝。她让我懂得自信来源于自智,一个人生活的过程,就是寻找和探索的过程。只要自己的“人生美好”和“事业密码”对上号,就像一把钥匙打开了一把锁,接着徐徐开启,便是成功的大门。总有一种事业,总有一样东西,会让你大放异彩,出类拔萃。所有的伤痛,挫折,失意,失败,都只是黑暗随着的一部分,咬紧牙关,勇往直前然后你便豁然开朗。
我们也应如简·爱一样,通过双手的努力,让自己的人生灿烂发光,让自己成为星空下最亮的一颗星。最重要的是为自己确立意义的奋斗过程。
苦儿流浪记优秀读后感800字 篇20
《简爱》,它告诉我一个人生的真谛:即使你并不富裕,但也要活的有尊严,不向困难低头,不屈服于逆境。
《简爱》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温柔,清纯,喜欢追求一些美好的东西,尽管她家境贫穷,从小失去了母爱,再加上她身材矮小,容貌不出众,但也许就是这样一种灵魂深处的自卑,反映在她的性格上就是一种非常敏感的自尊。她描写的简爱也是一个不美的,矮小的女人,但是她有着极其强烈的自尊心。 简爱生存在一个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舅妈的嫌弃与厌恶,约翰的侮辱和毒打以及他妹妹们的蔑视和冷漠,就连仆人也讨厌她,认为她是个坏心肠的女孩……也许正是因为这一切,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性格,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 她坚定不移地去追求一种光明的,圣洁的,美好的生活。
她在罗切斯特的面前,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反而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为之震撼,并把她看作了一个可以和自己在精神上平等交谈的人,并且深深爱上了她。 而当他们结婚的那一天,简爱知道了罗切斯特已有妻子时,她觉得自己必须要离开,她虽然讲,“我要遵从上帝颁发世人认可的法律,我要坚守住我在清醒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疯狂时所接受的原则”。但是从内心讲,更深一层的是简爱意识到自己受到了欺骗,她的自尊心受到了戏弄,因为她深爱着罗切斯特。但简爱做出了一个非常理性的决定。在这样一种爱情力量包围之下,在富裕的生活诱惑之下,她依然要坚持自己作为个人的尊严,这是简爱最具有精神魅力的地方。
小说设计了一个很光明的结尾——虽然罗切斯特的庄园毁了,他自己也成了一个残废,但正是这样一个条件,使简爱不再在尊严与爱之间矛盾,而同时获得自己的尊严和真爱。 在当今社会,人们都疯狂地为了金钱和地位而淹没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爱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
《简爱》最吸引我的地方是,它展现给我们的是一种返朴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爱情,还有作为一个人应有的尊严。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人的心灵。
苦儿流浪记优秀读后感800字 篇21
野犬在我的心目中,本来是穷凶极恶的形象,但在这本书的故事中,让我认识到了我野犬也是有血有肉有感情的动物,颠覆了野犬在我心目中的形象。在八天的假期中,我阅读了沈石溪的《野犬女皇》这本书,在这本书中,我领略到了大自然的残酷和无情。红桃心,白桃花那种保护子嗣的本能和她们俩之间那种纯正的姐妹之情也感动了我,让我情不自禁的流下了眼泪!
故事的主人公是白桃花红桃心首领两个野犬姐妹,配角有灰肚皮,独眼姨妈,绿祖母等六条成年雌性野犬,故事讲的是从一只公野犬赛豹尾和红桃心的爱情故事开始的。
在日曲卡雪山野犬群的生存规则中,公狗在春季就要离野犬群而去,直到下次发情期再回来,公狗赛豹尾却凭着红桃心首领对他的浓厚感情留了下来,并丧尽天良地和红桃心的妹妹谈起了恋爱,让红桃心和白桃花都有了孩子,红桃心一气之下将赛豹尾再一次狩猎中把赛豹尾挤到了悬崖下,摔死了他。红桃心想把白桃花的子嗣在还在白桃花的子嗣还在她的肚子里的时候咬死,但最终顾着姐妹情没将她的子嗣咬死,之后姐妹俩味食物的事情导致的感情越来越坏,她们也在一个冬天产下了各自的子嗣,从此斗争就没有消停过,绿祖母这位野犬群中的栋梁也为她们俩的事情死了,偏偏在这个时候,有一个猎人发现了她们,身为野犬都知道,猎人虽然不厉害,但他身边的猎枪很厉害,何况他还有一条强壮的大黄狗,白桃花被猎犬逮住了,就在最后时刻,红桃花救了她,姐妹俩冰释前嫌,就在红桃花还沉浸美妙的和好的感觉里的时候,大黄狗又走了回来关键时刻,白桃花撞了她一下,差点让她没逃离猎犬的“犬”口,之后,白桃花又把红桃心从猎人的枪口中救了出来,红桃心也原谅了她,最终从她们俩生的十二只小野犬中选出了最棒的六只,继续在野犬群中生活。
苦儿流浪记优秀读后感800字 篇22
其实每个人都会经历失败,但如果是用死亡作代价的失败,你愿意承受吗?不承受是人之常情,毕竟谁愿意拿生命开玩笑呢?可就是有这种人,尽管他们失败了,他们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作为角逐“第一个踏上南极点”的巨大荣誉的英国探险队的成员,他们早已将生命置之度外,尽管他们的对手只有一个——以阿蒙森为首的挪威探险队,但是竞争还是非常大,稍微不注意就会失败,以生命为代价的失败。
地面上的一个个的小黑点,滑雪板的痕迹,许多狗的足迹以及极点上挪威国旗宣布了英国人的失败……
英国人失败了,是如此的令人惋惜,又是如此的令人心痛,英国人失去了五位大不列颠之子。
这五位大不列颠之子死得壮烈,虽然他们输了这场角逐,但是他们身上处处闪耀着人类勇于探索的光辉,体现着为自己祖国的荣誉和自己所热爱的献身精神,显露着强烈的团体主义精神。这些都是他们给我们的精神财富,用他们的一生所体现的。
斯科特及其队友输了,输了,可是他们也是胜利者,他们刚开始决定要进行这次探险时,他们就赢了,他们战胜了自己,不管结果如何他们都是胜利者!虽然他们在与大自然的搏斗中失败了,他们的肉体倒下了,但他们的心灵经受住了考验,变得无比崇高。所以他们胜利了。
什么是伟大的悲剧?答案是有价值的,美的毁灭,斯科特一行人无疑是这样的……
苦儿流浪记优秀读后感800字 篇23
今天,读完了《拥抱幸福的小熊》,深有感触。
《拥抱幸福的小熊》主要内容:
给我一个哈熊的理由
拥抱小熊就是拥抱幸福
在一个女孩苦涩的成长岁月中
在她心灵的秘密花园里
演绎着怎样一个浪漫而温馨的童话呢
小念在童年时代,家庭遭遇重大变故,变成一个自闭的女孩。陪伴和慰藉着她的,是一只熊公仔,还有一个有点特别的男同学霍雨欣。在一场车祸之后,幸免于难的小念,丢失了陪伴着她的小熊。但她认识了医院里年轻的林医生。林医生送给她温暖的微笑,还有泰迪熊,并告诉她:”拥抱泰迪就是拥抱幸福!“小念出院以后,生活越发灰暗起来。在学校她受尽欺负,度日如年。她很想念林医生,经常偷偷地去看望他,并且在霍雨欣的帮助和鼓励下,一直以孩子气的信念期待着林医生曾许诺的小熊和幸福……林医生是个伟大的预言家,又或许,是小念孩子气十足的固执和天真的信念感动了天使,终于有一天,童话般的奇迹发生了…… 这是一个浪漫而温馨的人间童话,也是一个与信念有关的纯爱故事。
憨厚笨拙、温和驯良、毛绒绒、圆润又贴心的小熊不但钻进可爱的故事里,而且不失为阅读的佐餐佳品。仔细阅读本书,你会发现,你的嘴角在不经意间,上扬。
《拥抱幸福的小熊》让我明白了,世间还是有真情在的,总有像林医生,霍雨欣他们那样不计较个人利益、没有任何私心、帮助别人而不求回报的人。
《拥抱幸福的小熊》还教会我,生活是不可能一帆风顺的,在通往梦想的道路时,会遇到很多的困难,路也是会很难走的,但是,只要我们以积极乐观的心态面对生活中的种种艰辛,一切的不幸都会过去的。幸福其实不仅仅指小熊,生活里还有许许多多的幸福在我们身边,等待着我们去发现。
回想我们这一代人,有幸活在和平安乐的社会中,很多还是家里的独子独女,被父母宠爱得就像个个小皇帝小公主,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失去了自己照顾自己的能力,如同温室里的花朵,放到外面便经不起风雨,受不得干?螅?龅揭坏愦煺劬鸵货瓴徽瘢?晃兑揽扛改福?挥凶约旱姆较颍?挥欣硐耄慈绾谓庸?副驳娜松?鹁妫?绾蚊娑苑缭颇?獾纳?羁佳椋考词苟蛟私盗伲?颐且材芟蛩?谎?赂颐娑裕?嵝拍苡当?腋5男⌒苈穑
信念在人心中有着无比重要的力量,任何人,心中拥有坚定的信念才能克服一切挫折与困难,有着坚定信念的小念因此给我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我永远忘不了她,忘不了这本书《拥抱幸福的小熊》。
苦儿流浪记优秀读后感800字 篇24
这几天我一直在看李心田爷爷写的《两个小八路》这本书。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孙大兴和武建华两个只有十三 、十四岁的孩子,在他们很小的时候就当了小八路,干了很多大人都干不成的事情。比如:烧粮食、炸碉堡 …… 把鬼子和伪军弄得晕头转向。
小武,武建华在部队里担任小卫生员,帮着宋军医给伤员服药,换药。看起来他只是个小小的卫生员,没啥能耐。但是却有一次,宋军医正在为明天伤员没饭吃而发愁时,他却自告奋勇的去找粮食,他虽然饿着肚子,却仍然坚持着去寻找。八路军无论什么情况,都不能拿人民的一针一线,更不能破坏人民的农作物,这种精神真令我钦佩!
孙大兴是部队里的小侦察员。虽然,他爸爸孙连长的牺牲给了这个十三、十四岁孩子的冲击很大,让他一时有了想要报仇的举动,但在赵团长和战士们的指导下,他还是坚强地走出了悲伤,他的鬼点子很多,很聪明。有一次,部队里想要摸清楚敌人的情况,再攻打。大兴出了点子:让他假扮成卖东西的小贩,向伪军套情报。他还很勇敢,好几次他跟班长出去完成任务,碰上了鬼子,他冒着生命危险让班长先走,而自己却被敌人抓了起来。还有一次,部队里向莱阳城的二鬼子买了四百发子弹。先后派了几个人都没能混进去 ,他和小武两人扮成了小叫花子,顺利地混进了城。但出来时就不那么顺利了,差点就被鬼子发现了,还好孙大兴急中生智,迅速将称坨砸向鬼子的后脑勺,好在有惊无险,成功地将一百五十发子弹运了出来,剩下的二百五十发子弹,等下次再想办法运出来。
读了这本书,我感受到了当时的环境有多么恶劣,伪军们仗着鬼子的力量有多么的嚣张。相比我们现在的生活是那么幸福,而抗战期间,他们的生活可以毫不夸张地说,真是苦不堪言呀!所以说,我们现在一定要努力学习,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长大后报效祖国。让那些为了保卫祖国而牺牲的战士得以安息。
苦儿流浪记优秀读后感800字 篇25
《红玫瑰与白玫瑰》中有一句话是这样写的“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我觉得蛮在理的,一度成为了名言。
张爱玲的文字总是那么的细腻,深入人心,偶尔看了会觉得被压制住了,动弹不了,但我爱她的文字又爱得那么的炽热,就像我之前看了她的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文字或许有些凄冷,但是往往是一针见血。
故事讲述的是在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遵从传统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热情似火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红玫瑰太天真任性,风情万种。白玫瑰是传统女性的懦弱,红玫瑰抛弃了家庭,抛弃了她所拥有一切,断然和老公离婚,妄想这样安排好就能和振保在一起,但振保听到后一阵慌乱,所有自私的想法都出来了,剩下的只有辜负了。白玫瑰自觉得很爱振保,因这他是她的老公,所以爱他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传统的中国女性,其实也蛮委屈的,而且没有人可以诉说,妻子也许是一件妨碍眼的居家摆设罢了,糊里糊涂嫁了人,结果还是成了牺牲品。
振保因为为了实现自己理想的生活,害了自己和两个女人,只觉得最值得同情的是白玫瑰,白玫瑰并非不好,只因为他不爱,却因为适合做太太便拿来填充自己的生活,他却不明白有时候人只靠理智生活不顾忌内心的感受,最终很难朝着自己曾经策划的,理智的即定路线行驶,会受到内心的煎熬。每个人都值得别人去爱,都总有一个人为你痴迷,但白玫瑰却因为振保选择了她而失去了这种机会。因为不爱,白玫瑰的美在他看来都厌烦,毫不动心,他毫无知觉相反还潜意识里怨忿她。总希望爱的不一样,曾经爱的,时间长久了又会觉得很无趣。娶了一个安静的妻子,又觉得不是自己爱的,但是确实放心的。猛然之间,突然发现,其实并不然,你不曾爱她,她也寻获着自己想要的朋友的妻子,爱着,偷来的快乐觉。得世界上那个时候她给了你所有的新鲜和刺激感觉。
当她爱他,那么勇敢的时候,他却开始变得懦弱了。退缩,退缩,直至逃走。再遇上时,她已然不是原来的那个她了。当时忘着她离去的背影时,他眼神里面的是后悔么?也许总要有一个女人,让男人明白爱情,然后当他明白的时候,再付出的时候确实另一个人了我很佩服那个后来在公车上碰到的,已经变老的红玫瑰,振保问她是否过得好,是否爱她现在的老公,她点头说: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么样去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所以振保又说:你很快乐她说:我不过是在往前走,碰到什么是什么。我想她是一个很勇敢的女人,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能说出这样的话的女人,我想不会有太多的。振保这个人物可以让我看到白描出的人性,还有平凡生活中普通人的挣扎与悲哀,其中又有琐屑且易逝的欢喜,最终是无奈,淹没在时代里了。
看了这个《红玫瑰与白玫瑰》感觉挺不错的,很值得认真的阅读,认真的思考,认真品味其中的唯美。
苦儿流浪记优秀读后感800字 篇26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多读书,读好书,书读好,这是我读《你要好好爱自己》之后的心得,欢迎大家阅读。
认识毕淑敏应该是在很小的时候,语文课本上有毕淑敏的散文,试卷上有毕淑敏的阅读理解题。对于一个偏爱文字的人来说,毕老师的影响是深远的。
很多人说毕淑敏的文章大多鸡汤,华而不实。我否定这种观点,就如同佛寺心经,并不全是一个故事说出一个道理,但是给人以超世的洗礼。我反而认为,现今在市面上热卖的流水账散文鸡汤居多。而毕淑敏的文章,通透这内涵和深刻的观点。就如同上学时老师所说的散文要点:形散而神不散。
就如同这本书,毕淑敏诠释了,爱自己,怎样才是真正的爱自己,怎样是虚荣或者满足私欲。爱自己是一种有质感的爱,是对自己生命以及周边人负责的一种爱。这种爱,内敛而隐忍,不虚无,不浮夸,甚至看起来是对自己的苛责。
你并不是一个对自己求全责备的人,你也未必要对自己求全责备。你只要记得:冷了要添衣,热了要洗脸。不要熬夜,不要一忙就忘了吃饭。要和大家伙儿搞好关系,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要早睡早起... ...因为这是父母让你爱自己最基本的要求。
因为生活在物欲横流的时代,所以见惯的是各种灯红酒绿。所以你以为,拼命赚钱是爱自己,垂涎美食是爱自己,极尽奢华是爱自己,坐拥芳华是爱自己。其实你是错了,这是害了自己。
真正的爱自己是爱自己的身体发肤,是物尽其用。脑是用来思考而非休闲,眼是用来鉴赏大美而非俗事,嘴是维持生命和吐露真言而非大鱼大肉和进尽谗言... ...
在年轻率性的时日,一定做过很多自以为痛快淋漓的事。和好朋友上过通宵网,和兄弟大醉一场,为了情义手持钢管打一场正义凛然的架,歇斯底里唱过一整夜的K,因为感情两小时抽完一包烟,睡过一天一夜的觉... ...其实这些并不算过分,放纵和率性在年轻人身上本不该磨灭。怕就怕在,你是经常彻夜不眠地玩游戏,你是三天两天醉得不省人事,你是日日持刀徘徊在肮脏的小巷口,你是日日两包香烟抽得一根不剩,你是天天中午十二点才睡眼惺忪的醒来。
但是你不能否认,很多人就是这样。他们自觉这样安逸,欢畅无比。自觉这样就是最大限度的爱自己。
那么,你爱错了。
毕淑敏说,爱惜灵魂,就是好好爱自己的最高阶段。
我觉得,灵魂是生活的点点滴滴所构成。你爱看的书,你爱看的电影,你喜欢的美食,以及你伸手帮人的素养,你看人温润的眼光,还有你包容宽大的心境等等。
多做一些温暖的事,多看一些温暖的书籍和电影,多帮助一些值得帮助的人,对自己克制而不吝啬,对别人宽容但不纵容。
你一定会成为更好的自己。
2.即便你未曾被人捧在手心,这也没什么了不起,你要对自己说:你要好好爱自己。
3.不要计较核实年轻,何时年老。爱不是年龄的产品,它是心灵的能力。
4.岁月给我苦难,也随赠我清醒与冷静。我如今对命运的看法,恰恰与少年时相反。
5.我们的地位可能很卑微,我们的身份可能很渺小,但这丝毫不意味着我们不重要。
6.变化使我们成熟,但它首先使我们痛苦,如果拒绝了变化,就拒绝了新的美丽和新的机遇
苦儿流浪记优秀读后感800字 篇27
这是一个与历史的残酷性进行较量的故事,较量究竟是谁的生命更长久的故事。这更是一个写爱的故事。
故事的情节从葡萄以童养媳身份掩护公爹尽孝与作为寡妇以强烈情欲与不同男人偷欢之间的落差展开,写出了人性的灿烂,体现了民间大地的真正能量和本原。
这是四O——八O年代流传在中原农村的一个真实的传奇故事。时间的流逝是通过门缝外的腿体现出来的。在那个天灾人祸的年代,葡萄常常是跪在地上,眼睛挤住门缝,透过门缝看世界。看到了什么呢?门缝外满是人腿,全打着布绑腿。也有穿马靴的。枪声也时而发生,一拔人把另一拔人打跑了,再过两天,又一拔人打回来,成了占领军。葡萄从门缝看出去,都是同样的人腿,不过是布绑腿不一样罢了。有时是灰色,有时是黄色,有时不灰不黄,和这里的泥土一个色。
而在这“捉迷藏”的几十年里,葡萄仿佛是以一个旁观者的角度看这个社会的。她最常说的就是:“真正愁人的事是没有的。躲一步是一步,这里什么事都发生过:兵荒、粮荒、虫荒、人荒,躲一躲就躲过去了。这就是葡萄,一个好赖都能活着的女人。
书中两个地方很让我感动。一处是葡萄把二大送下红薯窖的第一天:那天他两个直打虚的脚踩在窖子壁上掏出的脚蹬上觉得一阵子万念俱灰,他抬起头,见葡萄脸通红,两手紧抓住系在他腰上的绳子,绷紧嘴唇说:”爹,脚可踩实!“他不忍心说什么了。下到窖底,他喘一阵说:”让我利索走了不挺美?“他听见她在地窖上边愣住了。他从那愣怔中听出她的伤心来,爹这么不领情。
另一处是葡萄怀了二伯的孩子,可因为是他请求枪毙咱爹的,葡萄牺牲了自己的爱情。可二大看出了葡萄的身孕。有几次,他吃着饭,听葡萄扯麻线扯得气息长了,深了,马上要睡着了,他想说:孩子,你就和我闰女一样,啥事不能让你爹给你分担分担呢?不然你啥也不懂,活着老难呀!你连身孕闹瞌睡也不知道哩。
字里行间我看到的无非只有一个字”爱“。在这片饱受折腾的土地上,在这段沉重的历史中,他们爱的深沉。在那样难熬的日子里,没有这样美好的事物,人是撑不过来的。这不由让我想起了一部外国名著《飘》,想起另一个美好的人儿,郝思嘉,同样经历着战火与乱世,同样是男人眼里的尤物,不同的是《飘》里面还有一个能撑起一片天空的男人—白瑞德,而我们的葡萄绝大多数时候是一个人坚忍的活着。而她们的爱是相同的,爱她们的土地,爱她们的家,爱她们的家人,虽然有时候为了保卫自己所认定的那个神圣不可侵犯的东西会不择手段,但那些在爱的面前,显得是那么的渺小,那么的微不足道,那么的可以忽略不计。
这就是葡萄,强大而嚣张,坚忍而娇媚,浑然不分的仁爱与包容一切的宽厚使其超越了人世间一切利害之争。
苦儿流浪记优秀读后感800字 篇28
终于还是忍不住去关心这部小说,或许是张爱玲那种原始的贵族气或许是她在背后深深埋藏的市井感觉。张的小说在描写人物性格和故事的叙述上我更倾向于她的写作风格,尤其喜欢她有些许玩世不恭的调调。小说里很多经过深思熟虑的比喻和描写让人流连,不禁一遍遍地重复,仿佛自己被她高超的想象力包围,然后静静地自己一个人思索,这个比喻所要表达的最后的含义,以及这个比喻与故事的戏剧冲突之间的内在联系等等。这种过程,似乎告诉自己你自己读的不是一本书,一个故事,而是把自己融入到故事里。
然后在故事的发生时,你可以参与进去。思考着与书里所描述的主人公一样的人生问题。你在张的小说里可以处遇到这种比喻,以及类比,反比等等。张在这种叙事和描写方式上更多的见于她的早期作品。如《沉香屑第一炉香》、《沉香屑第二炉香》、《紫罗兰》、《倾城之恋》、《金锁记》、《红玫瑰与白玫瑰》等等。小说里叙述了主人公振宝生命里举足轻重的几个女性,学徒时巴黎的妓女,英国的初恋玫瑰,情人“红玫瑰”王娇瑞,妻子“白玫瑰”孟烟鹂。四个女人在他生命里停留的时间各不相同。在小说里叙述的时间也各不相同。如果故事平铺直叙下去的话,可以略去妓女么?这个时候,我们就想象了,张为什么会加入妓女的角色在故事里呢?然后就是他的初恋玫瑰。小说里,他说过自己“没有想到她爱自己那么深”,从而得出判断,这个初恋的下场是他在心智未成熟的表现。
在回国之后,自己第一个遇见的那个让他动心的女子,还有玫瑰的影子。于是他叫她“红玫瑰”。红是炽烈的,于是在他怯懦的表现后,最终的结局也只能是不了了之。后来的妻子“白玫瑰”则是那么完美,但是,振宝骨子里那种不安分的感觉,“白玫瑰”无法给予满足。而接下来的故事则“顺理成章”的“白玫瑰”有了外遇。进而是振宝的报复。殊不知,其实都是自己在伊始就种下的恶果。最终的振宝在颓废荒.唐之后,作者给了他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但是这样的男人,在现实世界里是很难赢得读者的欣赏的。
小说的精髓在于故事,但是张的这部小说貌似故事里的冲突很少,而其当代人面对电视,电脑等众多媒体的影响下能否对这样的故事继续感兴趣呢?我们看到故事里的情节在某个地方似曾相识,但是我们中还有一些人继续关注着张爱玲的小说,继续一次次的阅读里面的章节。而且每次似乎都有相同的兴趣。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张的小说对于我们每个人都不是陌生的,我们阅读里面的文字时仍然会为里面的精言辟语叫好。这同时也倒出了很多当今社会里的普遍现象,以及普通人的心理情结。我们说张笔下的人物个个有血有肉,这不为过,但更重要的是我们可以在身边或者周围的社会里寻找到他的原型。于是小说里面的对白,小说里的信息指示也为我们的生活增加了些许说教的味道。这种说教是侧面的,或者说是间接的。习惯于说教的当代人,尤其是青年一代,在这种以故事为背景的形式下,所表现出来的状态就不足为怪了。
苦儿流浪记优秀读后感800字 篇29
王二小1920xx年生于xxxxxx上庄村一个贫苦农民的家中。1939年夏天,王二小的家乡暴雨成灾,庄稼颗粒未收,闹起了灾荒。结果,王二小的父母和哥哥因病饿先后去世了,无依无靠的王二小开始了逃荒的生涯。后来,二小就加入了儿童团,一边放牛一边给八路军放哨。
1942年10月25日早晨,13岁的王二小正在狼牙沟门的外崖山坡上放牛,忽然看见一队鬼子进山来扫荡,正从狼牙口向范庄旺村走来。那边的山沟里隐蔽着八路军的后方机关,还有不少乡亲们,万一鬼子摸进那条山沟,不仅八路军的后方机关受损失,乡亲们也将在劫难逃。可是这时候跑回去报告已经来不及了。 这时二小忽然想起来,为了粉碎鬼子的进攻,保护后方机关和群众,骑兵连就埋伏在石湖旮旯的石岭子上。二小冷静地想了想,他要把鬼子引进埋伏圈,让八路军打他们个措手不及!打定主意之后,二小故意暴露了自己的目标,机智地和鬼子周旋,骗取了他们的信任在前边带路,引向八路军埋伏的石湖旮旯。一进石湖旮旯,山头上的部队枪炮声四起,鬼子一下傻了眼,直到此时才知道上了当。可是二小却被鬼子杀害了。
王二小是个孤儿,从小是党和乡亲们抚养他长大,他心中牢记党和人们对他的恩情,他更痛恨日本鬼子,侵略祖国,烧杀抢掠。在危急关头,他想到的是老乡安全。不顾个人安危,临危不惧,成功地消灭了敌人。他虽然是个少年,但他同千千万万的革命烈士一样,意志刚强、大义凛然、宁死不屈。他们那高尚的品质,感人至深;他们的精神,让我们刻骨铭心。
历史虽已过去,但是,吃水不忘挖井人。革命先烈为建立新中国献出了自己的生命,我们今天的美好生活是他们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我们不能忘记他们,在感受幸福生活来之不易的同时,我们更要努力学习,奋发图强,把祖国建设的更加强大!
查看全文
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