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质]总结了五个项目质量承诺书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上,我们经常接触到信件,人们可以通过信件传递思想和交流信息。你总是不会写信?以下是小编编制的5项工程质量承诺,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项目质量承诺1雇主(全名):_ _ _ _ _ _ _
承包商(全名):_ _ _ _ _ _ _
发包人和承包人在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一、工程质量保修的范围和内容
在质量保修期内,承包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承担本工程的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及外墙的防渗漏、采暖制冷系统、电气管道、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内容由双方约定如下:_ _ _ _ _ _ _。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双方同意本工程质量保修期如下:
1.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是设计文件中规定的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卫生间、房间和有防水要求的外墙应防止渗漏_5年;
3.改造项目为2年;
4.电气管道、给排水管道及设备安装期限为2年;
5.加热和冷却系统由两个加热期和两个冷却期组成;
6.住宅区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1年;
7.其他项目质保期如下: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对于保修范围和内容内的项目,承包商应在收到保修通知后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未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维修,发生的费用从工程质量保证金中支付。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时,承包人应在接到事故通知后立即到达事故现场进行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予以保证。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5.因用户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危及功能结构而造成的质量事故,承包人不承担保修责任,但用户承担责任。
四.抵押成本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动词 (verb的缩写)其他人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建设工程质量目标承诺书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并附在建设工程质量目标承诺书后,有效期至保修期满。
承诺单位:xxx
项目质量承诺2在XXXXX项目方面,三方应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质量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相互配合,切实履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责任和义务,并承诺如下:
一、建设单位:
(一)质量:
1.将项目承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不要肢解建设项目。
2、依法进行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和材料的采购。
3、向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原始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
4.不强迫承包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投标,不任意压缩合理工期;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5、施工图设计文件报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批不得使用,重大变更按规定重新报批。
6.在取得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7.根据合同,建设单位采购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应保证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不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件和设备。
8、按照规定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相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未经竣工验收备案,不得交付使用。
(2)安全方面
1、向建设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邻近地区的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水文观测资料、邻近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相关资料,并确保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2、不向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筑安全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不压缩合同中约定的工期。
3、按规定向施工单位及时拨付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费。
4.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建设单位购买、出租或者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品、机械设备、施工机械及配件、消防设施和设备。
5.申请施工许可证时,提供建设项目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二、建设单位
(一)质量:
1、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不得非法转包或分包工程。
2、建立质量责任制,对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建设工程依法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3、根据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不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偷工减料。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错误,应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4.根据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检验建筑材料、构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5、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查制度,严格过程管理,做好隐蔽工程质量检查和记录。
6.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相关材料,应在施工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见证下进行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检单位进行检测。
7.建立健全教育培训体系,加强员工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工作。
8、依法履行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义务。
(2)安全方面
1、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等级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揽工程。
2.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的资金投入,对承担的建设项目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项目负责人应当是取得相应资质的人员,负责建设项目的安全施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根据项目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3、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生产的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向项目领导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立即制止。
4、垂直运输机械操作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工、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操作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操作。
5.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临时用电计划,并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危险分部工程的规定编制、审核、论证专项施工方案,符合要求后组织实施。
6.施工前,项目管理技术人员应向施工队和操作人员详细解释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7、施工现场入口、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通道口、楼梯、电梯井口、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缘、炸药和危险气体、液体储存场所等。,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根据不同的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如果施工现场临时停工,做好现场保护工作。
8.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保持安全距离;办公室和生活区的位置符合安全要求。员工的饮食、饮用水、休息场所等。符合卫生标准。员工宿舍不得设置在未竣工的建筑物内。
9.对相邻的可能因施工造成损坏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采取特殊保护措施。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在城市建设项目中,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封闭和围栏。
10.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11.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服,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作业的危害。
12、作业人员要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备、机械设备等。
13.购买、租赁有生产(制造)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械及配件,进场前进行检验。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械及配件由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14、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使用前,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租赁的机械设备和施工工具及配件,经过验收合格。
15、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每年至少对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将教育和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
16、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三、监理单位:
(一)质量:
1、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2、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并对工程质量承担监督责任。
3、派有资质的总监理工程师到施工现场。
4、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工程中使用的建筑材料、构件、设备或在安装前,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监理工程师将严格进场验收,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5、根据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待命、巡视、和平检查等形式。,对建设项目进行监督。
(2)安全:
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2、在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节严重的,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建设单位拒不整改或者停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3、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监理,并对施工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4.法定代表人对被监督企业的项目全面负责落实安全生产监督责任。
5.技术负责人负责批准项目监理机构的安全监理方案,指导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工艺复杂、技术难度大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
6、配置专职安全监督人员。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安全技术文件、劳动保护设备、设施和常用检测工具。
7、建立以下安全监督制度,并监督项目监督机构的实施:
(1)审核验证系统;
②检查验收制度;
(3)监督整改制度;
(4)现场会议制度;
⑤报告制度;
⑥教育培训体系;
⑦数据管理和归档系统;
⑧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做好安全监管工作所需的其他制度。
施工单位(盖章)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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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质量承诺3亲爱的居民们:
感谢您购买我公司开发建设的办公楼,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公司不断提高开发质量,做好办公楼售后服务;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条例》,我们实行办公楼质量保证体系和使用说明书。请密切合作,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我公司对“联合中心”南区工程的结构、建筑、设备、设施、配套设施及维护做出如下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是符合国家、省、市建筑设计标准。
二、办公楼使用时,主体结构及零部件、构件、配套设备设施完好,配套设备设施正常运行。
三.正常使用情况下,本工程各部分和构件的保修内容和保修期限如下:
注:1。保修期从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2.业主实施的项目不在保修范围内。四.非保修范围
1、用户验收后添加、更改的设施设备,由用户承担维护责任。
2.对于用户不遵守《办公楼使用手册》、使用不当或擅自改装、损坏结构和防水层、设备位置安装不当等造成的质量问题。,我公司不承担保修责任。
3.因业主使用或装修不当以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我们的保修范围内。
5.有偿维修:对于超出保修期和保修范围的,公司可酌情接受用户的委托,在可修范围内提供有偿维修服务,收取费用、人工费等费用。
六、质量的反映,公司委托物业公司给予及时答复。
七、对原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协调的质量有争议的。对协调意见有分歧的,可以申请裁定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商品房销售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项目质量承诺4为确保项目顺利完成,我单位做出如下承诺:
一.质量保证
1.质量目标:
2.施工质量:为保证施工质量,认真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规范和标准(包括强制性标准)的有关规定,施工前向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直至每个工人熟悉操作流程。要求严格按照操作流程进行施工,严格按照“三检制”(自检、交接检、专业检)检查施工质量。如果每道工序未经检验或不符合质量要求,下一步将永远无法进行。
3.材料:严格控制进场材料质量,执行材料检验程序,所用材料有合格证和复检报告。
二、工期保证
1、工期承诺:
2.合理的组织措施:①由项目部统一调度管理。(2)及时实施材料、劳动力的进场和调度、管理。提前做好工艺安排和工作面准备。(3)每周安排计划,由班组下达完成工程量指标,明确责任。(4)每周五向项目部和生产支持中心汇报下周的生产安排和劳动力配置计划。
三、单位负责人(或项目经理)为质量保证第一责任人。
承诺单位(签字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中建一局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质量承诺文件5第一,质量。
1、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不得转包或非法转包工程。
2、建立质量责任制,对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建设工程依法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3、根据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不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偷工减料。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错误,应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4.根据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检验建筑材料、构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5、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查制度,严格过程管理,做好隐蔽工程质量检查和记录
6.对于与结构安全有关的试块、试件及相关资料,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见证下进行现场取样,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检单位进行质量检验。
7.建立健全教育培训体系,加强员工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工作。
8、依法履行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义务。
第二,安全方面。
1、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等级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揽工程。
2.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的资金投入,对承担的建设项目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项目负责人应当是取得相应资质的人员,负责建设项目的安全施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根据项目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3.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生产的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向项目领导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立即制止。
4、垂直运输机械操作工、安装拆卸工、爆破工、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操作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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