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是买受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商品房买卖达成的协议。以下是小编提供的完整的采购合同注意事项清单,仅供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为避免购房合同纠纷,有必要在看房后签订合同。现在一般的做法是先签认购书再签正式合同,然后再签正式合同。因此,应注意以下问题:
问题一:退房原因是什么,如果认购书没有免责条款会有什么后果?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认购书后,要缴纳一定的定金,这是无可非议的。但有时购房者交了定金后,由于各种原因无法从银行获得贷款而无法购买房产时,开发商一般只退还购房款而不退还定金,理由是购房者没有履行合同,所以定金被没收。
问题二:被合同主体认定为身份不明的买受人,由于缺乏法律知识,往往会犯一些比较初级的错误。有时代表开发商签订合同的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者合同上的开发商不是该物业的土地所有者,可能导致合同无效。
另外,项目是A公司开发的,但实际上是b公司投资的,但是作为买家,你要和A公司签订合同,否则会带来一系列麻烦,以后办理各种手续会很麻烦。
问题三:开发商的补充协议不平等。购买交易需要签订补充协议。但提醒购房者,一定要看清楚开发商提供的补充协议。现在有的开发商在和客户签约的时候会主动给客户看补充合同。主要是为了说明因某些特定原因未能按时交房,在什么情况下面积测量误差率相差太大的免责赔偿责任。这是开发商在某些不可人为控制的情况下规避违约风险的一种方式。所以购房者不仅要签开发商的免责条款,更要忘记保护自己的利益。
问题4:使用歧义词,合同是双方意思相同的表达。然而在实践中,开发商往往会给买家很多如果有问题,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装修材料方面,选择最好的进口等待一些看似诱人但没有实际意义的承诺。最短的时间是什么,最好的是什么?其实购房者对这些都没有把握。
问题五:同意提前支付部分费用。房地产开发需要很高的资金。开发商面临资金压力很正常,但不能以此为由要求买家提前支付不该支付的款项。在合同或补充协议中,开发商往往会写入一些不应提前支付的费用,要求购房者提前支付,这显然是不公平的。
比如有的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中要求购房者承诺接受物业管理服务,接受相关约束,而没有确定物业管理公司、服务标准和收费,这对消费者是不利的。
问题6:卖方解除合同。在一些开发商制定的销售合同或合同附件中,往往有如果买方在卖方催促下未能支付欠款,卖方可终止合同并没收买方支付的所有款项。条款,这样的条款显然不公平。如果买家已经付了95%的价款,而逾期只付了5%的价款,那么开发商没收他已付的95%的价款岂不是不公平?况且没收实际上是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开发商作为一方无权没收他人财产。
问题7:关于处理结果的约定不明确。这种条款在许多合同中都可以找到。关于几天前怎么样?,但是没有一致意见认为如果它不在几天前怎么样?以后怎么处理。这样就算是开发商的错,你也很难制裁他,最多就是调解。
问题8:带偏盖全这里说的带偏盖全是一个笼统的概念。有时候,有些问题会让人哭笑不得。比如开发商承诺卧室的玻璃是中空的,发现只有卧室窗户的下部是中空的,而上部是普通玻璃。
问题9:如上所述,签订合同时,开发商会主动出具对自己有利的补充协议,买方也可以出具对自己有利的补充协议。最好把开发商广告的条款和楼书中装修、物业管理的承诺签成补充协议,不要怕麻烦。举个简单的例子,如果你买的楼(或板楼)里有几部电梯,会不会都同时打开?有一些电梯打不开怎么办?不要低估这个问题。高层住宅楼为了节省空间,增加利润,只装了几部电梯,平时也不全开,高峰时间极其不方便。在这种情况下,业主是否有权拒绝支付部分电梯费?
但是,就像你可以拒绝签署开发商的补充协议一样,开发商也可以拒绝签署买方的补充协议。这种现象在广州很常见,一些热销楼盘也是如此。
问题10:不要留白,以防作弊。就像填写银行存取款时,需要在金额前写$以防止有人篡改存取款现金。合同留白往往会给开发商留下作弊的机会。在我国商品房交易的实践中,开发商通常持有所有的合同文本,所以开发商当然可以随意添加优惠条款。这种合同一旦被带上法庭作证,即使买方不承认,也是空穴来风,难以证明和平反。
(2)采购合同注意事项中的合同通知:分析存款条款谨防合同陷阱在购房过程中,签订购房合同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标准化开发商应采用标准的商品房购买合同。购房者作为弱势群体,很难要求开发商修改拟定的合同,尤其是热卖房产,合同基本不变。
签订合同时,首先要将开发商提供的合同与标准的商品房购买合同进行比较。如有不符,应立即与开发商协商,要求其提供标准合同文本。购房合同一般由商品房购房合同和商品房购房合同补充协议两部分组成。
(三)购房合同预售合同登记注意事项购房合同签订后30日内,买卖双方必须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管局交易管理部门办理预售(预购)合同登记手续。如果是出口房,应该到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市场司办理。对于商品房预售和预购合同的登记,房屋买卖交易的合法性和唯一性可以由房产管理部门确认,可以有效保障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对于购房者来说,预购商品房是一种预期收益。通过办理预售和预购登记手续,可以降低因不了解政策或其他情况造成的投资风险;对于卖家来说,也可以减少不必要的纠纷造成的损失。
预售合同登记手续一般由开发商办理,您只需提供相关委托书、购买商品房登记表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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