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选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通用29篇)
优选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1
《我的叔叔于勒》讲述了“我”的一位叫于勒的叔叔,他决定去国外寻找发财的机会,并承诺一旦发了大财将偿还所欠的债务,并和我们一起过快乐的生活。“我们”一家兴奋极了,天天盼望着,可是过了十年之久,他仍然没有回来。但是“我们”一家的喜悦并没有消失,我们决定去泽西岛游玩一次。然而,就在那艘游船上,“我们”碰到了于勒叔叔,他衣衫褴褛,沦为了一个穷水手,母亲怕认了他,会给这个本来就不富有的家庭带来更多的麻烦,所以我们为避开于勒叔叔,返回时特地乘了另一条船。
这篇小说之所以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是因为作者对人物性格特点的细致刻画。菲利普夫妇自私、冷酷、贪婪、庸俗,并且唯利是图、爱慕虚荣,在船上巧遇穷水手于勒后,他们的所有希望变成了失望,乃至咒骂于勒,丝毫不把他当作自己的亲人。尤其是菲利普太太比丈夫更精明、泼辣,更爱面子,而菲利普则又显得懦弱、无助。文中的我和父母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我是一个天真单纯、富有同情心的孩子。
从这篇小说中,我知道了我们不能像小说中的菲利普夫妇一样另眼看待穷人,而应该平等的对待穷人,给予他们更多的关怀和帮助,更何况这个穷人是自己的亲人。一个人穷和富都是外在因素导致的,而一个人只有心地善良,关心他人,不冷酷自私、爱面子,做到人们所说的“心灵美”,他的人生就会绚丽多姿、丰富多彩,才真正算得上是富有的人。我们也不能像小说中的于勒叔叔一样,低着头面对失败的命运也没有勇气面对现实,而应该学会站在失败的枝头微笑,俗话说:“失败乃成功之母”,只要我们从这次的失败中吸取教训,相信下一次一定会做得更出色。虽然人生中有鲜花也有荆棘,但只要我们鼓起勇气,接受命运的一次又一次挑战。我相信,那朵成功之花就将为你而绽放。
优选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2
故事发生在10多年前,有个名叫于勒的法国青年,他离开自己的祖国,远渡重洋,希望大发横财,带着很多的金钱回到故乡。结果,他什么财也没有发到,成了一个穷水手。约瑟夫全家原以为他发了大财,天天盼着他回来,好让自己享受荣华富贵。可是有一天,他们全家在一条游船上偶然碰见了于勒,竟然发现于勒已经成了一个又穷又老的水手。全家人又吃惊又失望,享受荣华富贵就成了一个泡影。约瑟夫的爸爸妈妈,也就是于勒的哥哥和嫂嫂,为了不丢面子,就不肯和于勒相认,更不愿意帮助于勒。
我想,一个美好的社会应该人人友好相处,而不是只看到金钱。约瑟夫的爸爸妈妈以为于勒发了财,就天天盼着他回来,但看到他变成一个穷人时,就那样的嫌弃他,前后的变化多大啊!这说明在他们心里只有金钱而没有亲情。这是多么的悲哀啊!
我又想,在我们今天的生活里,有没有像于勒一家发生的情况呢?我曾经在电视里看过有的人家为了争夺财产,兄弟姐妹之间都成了仇人。甚至还有人为了金钱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我劝他们读一读这篇小说,接受一点教育。要知道亲情胜于金钱啊!
希望在我们的生活中,能少一点于勒那样的悲剧。
优选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3
张爱玲的小说《金锁记》是以主人公曹七巧的悲剧一生为主线,作者运用细腻含蓄的叙事手法为我们描绘了一个不幸女人的悲凉命运。表现了现代两 性隐秘心理的基本意蕴,塑造了一个被扭曲人性而又不自知的悲剧形象。小说的主人公曹七巧本是麻油店出生的人家,她的哥哥曹大年因攀附豪门贪财重利而不惜牺牲妹妹一生的幸福,将她嫁到姜家大院。小说的开始,曹七巧通过一次婚姻的契机闯入姜家这个封建家族的内部,这也就标志着她悲剧人生的初始和发端。然而这场以金钱为纽带的婚姻顺利交接暗示了曹七巧不幸命运的过早开场。她的丈夫,姜家的二少爷因为先天骨痨而残废,使她陷入了欲爱却不能爱的情感困境。姜老太太为“笼络”她,就将她扶为正房太太。姜老太太的举措从表面上看是为了拉拢她,实际上不过是利用家族的权势来控制和打压曹七巧的自然情感,让她在家族的宗法礼教和人伦纲常双重无形的枷锁下不敢越雷池一步。这种无形的枷锁不仅桎梏了她的人生自由,同时也压制着她的情 欲自由,这为她以后扭曲病态人性的形成埋下了伏笔。她虽然暗恋着姜家的三少爷姜季泽,但她始终无法超越世俗礼教的藩篱,她对姜季泽的爱慕也只不过是“发乎于情,止乎于礼”而已。可以说,从曹七巧嫁到姜家之日起就注定成为这场家族内部利益集团之间争斗的参与者之一。毫无温情的人际关系,妯娌之间的明争暗斗以及曹七巧自身固有的人格缺陷,使得她慢慢滑向悲剧的深渊。家族权力和金钱意志的双重异化,逐渐内化成曹七巧深层的人格特质。她也就从一个封建宗法礼教和金钱利益交换的受害者演变为它们利益自觉的维护者。这一过程的顺利完成推动了小说主人公悲剧命运进一步向前发展。
十年以后,随着她的丈夫和姜老太太的相继去世,她分到了自己应得的一份家产,从此般出姜家自立门户。她用十年的宝贵青春换来了物质利益的补偿,但却并没有换来她被压抑情 欲的解放。过去冷淡她的姜季泽现在上门来向她倾诉所谓的“爱情”,精明细心的曹七巧在心旌摇荡之余发现所谓的“爱情”不过是一场精心设好的骗 局,当她戳穿姜季泽的爱情阴谋以后,她也就彻底放弃了对爱情的幻想和欲 望。面对自己曾经所爱的人的无耻行经,她也只能选择从幻觉的欲念走向仇恨的极端,用既得的物质利益来极力填补情 欲的失落和亏空。现实在她的眼里已成了鬼蜮的世界,她也就将现实的一切可靠归结到对金钱的狂热膜拜。她认为:“人是靠不住的,靠的住的只有钱。”为了得到金钱,她不惜成为一个不折不扣的戴着黄金枷锁的“奴隶”。从一定程度上说,曹七巧的悲剧命运是现实必然的结果。一方面,在姜家大院她的自然情 欲长期受到压制,始终游离在情感的边缘,虽为“局中人”,实为“局外人”;另一方面,姜季泽借助虚假的情感来骗取她的既得利益和物质财产,是她所无法负重的情感欺骗。双重的现实打击加速了她扭曲变 态人性的形成。在对待自己的子女方面,她却有着浓厚的“恋子嫉女”情结,在财欲和情 欲的压迫下,她的人性最终被扭曲,行为变的乖戾、自私、刻薄和残忍。她不仅横加干涉和破坏儿子长白的婚姻,诱逼他供出床第之事,而且还致使儿媳芝寿被折磨而死,并且还拆散女儿长安的爱情,棒打鸳鸯。她用她那“扁平而又尖利的喉咙”割断了儿女的婚姻幸福。她的种.种行为可以说是她自身扭曲病态人性在作祟。在现实的世界里无法获得自己情 欲满足的情况下,就将这种深层的自私欲 望投射到自己的子女身上,另外她还有着深深的“自卑情结”,为了改善这种长久的心理劣势,不惜将他儿女们一生的婚姻幸福送上自己所设好的命运祭台。她在残酷扼杀自己情 欲的同时,也无法容忍儿女们的生命乐趣,儿女们的婚姻幸福在她眼中全变成了恶毒的嘲弄。这些充分暴露了她人性中阴鸷、卑琐、和残酷的阴暗面,深化了小说故事情节的悲凉意味,渲染了主人公曹七巧的悲剧色彩,同时也暗示了她必然的悲剧命运走向,最终为她的悲剧性人生画上了一个悲凉而又完满的句号。
小说的结尾从表面上看好象是一场悲剧的终结,但是人死了制度还在,观念还在不断蔓延,所以命运和故事还将继续续写,而悲剧仍旧是一出又一出的上演。曹七巧的人生悲剧虽然已经完结,然而她的儿女们的悲剧却还在继续上演,这种悲剧的轮回性和重叠性为小说的故事情节留有更多悲凉的意味,也为我们留下更多充斥着悬念色彩的人物和故事结局。诚如张爱玲所说:“人生是一个苍凉的手势。”这种“苍凉的手势”充斥着悲剧的重叠性和轮回性,也充斥着一个个生命难以负重的死寂。纵观曹七巧的悲剧一生,既有来自现实深层的不合理性因素的影响,也有源自于她本身所存在的不彻底的人格取向,她走进了“被食、自食、食人”的命运怪圈,在原欲的折磨下,毁掉了自己的生命,又拉上儿女们的一生幸福作为自己最后的陪葬品。正如傅雷所说:“她成了封建遗老家庭的一种牺牲品,没落的宗法社会里微不足道的渣滓。”现实世界的打击和扭曲人性的双重绞杀,最终导致了她无可挽回的命运悲剧。
优选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4
读完了《伤仲永》这一篇文章,我的心里感触很深,受益匪浅,下面我就和大家分享一下我反复读完这篇文章之后的感受。
《伤仲永》的主要叙述了:方仲永从小天资聪颖,受到同县人们的赞赏,被人邀请前去做客题诗。他的父亲见有利可图,便不再让仲永读书学习,带着仲永四处做客,谋取小利。因为仲永每天跟着父亲四处拜访客人,他父亲不让仲永学习,所以后来,仲永就慢慢变得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差别了。
一个具有神童般智慧的方仲永,最终“泯然众人矣”,成为了一个平凡的人,这其中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但最为主要的原因是父亲、众人等只顾眼前利益。假如父亲不是为“利其然也”所困,不牵着仲永“环谒于邑人”,假如众人不追星捧月般地花钱求仲永题诗,假如秀才们能将自己读书的辛苦与读书的乐趣讲述给仲永听,鼓励仲永读书学习…那么仲永完全有可能“如虎添翼”,成为国家之栋梁。”仲永父亲目光短浅,只看到自己眼前的利益不考虑仲永长远的发展,导致了仲永由一个天资聪明的神童却“泯然众人矣”!
由方仲永的事例也让我想到了,现在的父母们应该吸取方仲永这个事例,对于自己的子女应该严格要求和教育,要重视教育,不要认为书没有用。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只有不断的努力学习,才可能进步,才可能有成就。连方仲永那样的神童不学习都成了平凡人,何况本来就是平凡人的我们呢?孩子的学习与大人的期望目的是有一定关系的,如果只是朝着利益方面想的话,那么孩子的观念也会随着大人们变动,必须要为他们带来一个好的开始,指引他们正确的学习目标。
作为学生的我们更应该懂得只有读书才能为我们人生奠定良好的基础。所以我们要积极主动的去学习,不能轻言的放弃。想一想我们学过的一句诗:“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方塘”由于源头的活水,源源不断输入,所以永不枯竭,永不陈腐,永远清澈。同样道理,如果一个人能够不断地学习,不断地汲取知识,不断充实自己,那么就能具有鲜活的生命力和极强的创造力。
我没有像方仲永那样的天赋,我只是受到他的启发,觉得我应该要更加努力学习才行。我不想成为一个平庸的人,我不是天才,所以我要靠后天的弥补。也奉劝各位同学们,不管你们是普通人还是天才,都不要再重复仲永的悲剧了!
优选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5
“为什么叫它野风车?”二疤眼于问。父亲说:“旷野上,没遮拦,大风来了像野马,弄得风车疯转。这种车就叫野风车。”
——题记
这是一本我百读不厌的书。书中共有短篇小说15片,让我记忆深刻的是《第十一根红布条》。文中讲述了一个老爷爷和他的独角牛的故事
麻子爷爷是一个让村里的孩子们很不愉快、甚至感到可怕的老头。他从不让任何人碰他的独角牛。为什么这头牛只有一只角呢?因为它买回来不久,就被麻子爷爷锯掉了一只角。麻子爷爷性情古怪,一个人住在林子中,久而久之,人们便把他遗忘了。直到有一天,村里的一个孩子落水了,医生也不在,这时有人才想起了他,准确地说,是想起了他的独角牛。
麻子爷爷年纪大了,跑不快,踉踉跄跄的。但他顾不得这些,因为他明白,有一个孩子等着他去救!
不知为什么,这里的人都说,只要孩子有救,牛就会走动,要是没救了,就是用鞭子抽,牛也绝不肯跨前一步。牛终于走动了,渐渐地,越走越快。至于麻子爷爷怎么样了,可想而知。他牵着独角牛拼命地跑,脸色发灰,尖尖的下颏不停地滴着汗珠。终于,牛背上的亮仔活过来了!“拴根红布条吧!”一位大爷说。这里的风俗,凡是在牛救活孩子以后,这个孩子家都要在牛角上拴根红布条。人们都不吱声,庄重地看着这根红布条拴到了独角牛的那根长长的独角上。这时人们突然想起了麻子爷爷,有人便走过去,叫他:“麻子爷爷?”可是没有回应。是的,他睡着了,永远地睡着了!
忽的许多人哭起来,悲痛里含着悔恨和歉疚。
再给他换衣服下葬时,从他怀里落下一个布包,里面有十根红布条,也就是说,加上亮仔,他用他的独角牛救活过是一条小生命!
一个不受人们喜欢,不受人们重视的老人,每当关键时刻,他总会牵着他的独角牛出现,带给大家一个又一个奇迹,最后,他离去了。在救完第十一条小生命后,躺在草垛上,安详的离去了。
这是一本感动人心,让人潸然泪下的书。我落泪了,不光是因为麻子爷爷,更是为了他这种舍己为人的高尚品质。
优选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6
在古今中外的小说中,《基督山伯爵》是最热门的小说。最近我阅读了这部小说,跟着主人翁体会他的喜怒哀乐。《基督山伯爵》主要讲述的是19世纪一位名叫埃德蒙·唐代斯的大副在即将当上船长之时,被同船的格拉尔和爱人的哥哥菲尔南陷害,在他与爱侣的婚礼上被抓去审判,而由于假公济私的维尔福接手了这桩案子,唐代斯被判处了十几年的徒刑。在牢中,他遇到了一位囚徒神父,在与神父的交谈中,他获得了重生,并拥有了智慧与财富。出狱后,他先改名为水手山巴,报答那些施恩于他的人,再改名为基督山伯爵开始了他的复仇计划。在复仇路上,最终,所有的罪人都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作者通过《基督山伯爵》这部小说向我们揭露了当时社会的黑暗面。同时小说也反映出了人的劣根性。为金钱、为名誉,维尔福夫妇甚至做出了灭绝人性的行为——维尔福先生为了名誉、前途不惜违背自己的父亲,为了金钱,他靠着“法官”这一身份不知冤枉了多少人;而由于维尔福夫人的拜金主义作祟,使她不惜毒死她的亲人以获得一份遗产。
而这,不正也提醒我们生活在“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年代的人们,行走在社会、人生道路时,要在身前放置一盏明灯——自我以及“出淤泥而不染,浊清莲而不妖”的品质。
优选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7
“妈妈,你和我说话的方式,还是把我当作……小孩看待,你完全无法明白我是个……成人,你给我足够的自由,是的,但你知道吗?你一边给,一边觉得那是你的‘授权’或‘施予’,你并不觉得那是我本来就有的天生的权利!对,这就是你的生态啊。也就是说,你到这天都没法明白:你的儿子不是你的儿子,他是一个完全独立于你的‘别人’!”拿起《亲爱的安德烈》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这样一段话,瞬间一种强烈的共鸣扑面而来。的确,我们这个年龄段的人,总是会有很多自己的思想,想着走自己的路,选取自己的品味,在搞自己的游戏,并总是在心底高呼:“妈,你能不能明白,我们要自己出去探索。”这便是我们心中的独立。
而我是从何时开始变得上述般反叛的,具体自己也说不清楚。或许是我产生“这么大的人同母亲还太亲近,代表着本身人格独立性不够完整”的观念开始的。只记得去年自己当选“蠡中年度十大人物”后,家里没人知道,直到颁奖的前一天晚上,母亲才因我的一句话“明天的颁奖典礼我是获奖者之一”而得知。“什么?你申请了?怎样没和我们商量?”那一刻望着母亲惊愕的表情,心底却莫名地涌起一种快感,这是这么多年来我第一次自己做决定,而且是一次成功的决定。于是每每当我想起这一经历,嘴角便会情不自禁地扬起一丝得意的笑。然而当我读到书里第三十四封信中龙应台应对儿子的独立宣言时的“惨状”,这抹浅笑满满的冻结、封存。
从未想到原来作为母亲的她们,应对这样的言语与场面是这般“无法应付”。那一刻,我首次于她们的角度开始试想。一开始的自己,只是个柔软地躺在母亲怀里的小婴儿,大声地啼哭,傻气地笑,流着口水亲切地叫着妈妈。然而,随着时刻的推移,我悄然成长,一点点地变得成熟,一点点地追求独立,然后毅然地奔向那个未知的世界。这一切都在母亲的眼里,而她只能远远地站在身后,惆怅地望着我的背影,在遥远的地平线上变得越来越小……或许,在她心里依旧清晰地记得,那个柔软地躺在自己怀里无助啼哭的婴儿时代的我,而我却仿佛一夜之间变得亭亭玉立,说话干脆,做事自信,又不拈人,并且叛逆地表示,我没话想和她说。这个时候,一旁的母亲真得会很心痛吧。
此时再回想自己,在这羽翼还未丰满之际,就早已想方设法地追求“独立”,是否的确疏忽甚至在无形中伤害了有着中国“保护式”教育心理的母亲。
一番沉思之后,目光再一次回到手中的书上。书的封面,是英俊的安德烈沉思的样貌。蓦然发现再叛逆的孩子,在母亲面前,其实仍然只是一个孤独成长的少年,一个应对学习、情感、生活常常困惑,却发奋地去适应和排解的少年,一个拥有和自己一样血液的优秀、感性、率真、诚实、幽默的可爱少年。
优选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8
我在少儿图书馆阅读了《武松打虎》。这是一个《水浒传》中的个章节,是一个家喻户晓的故事,讲得是武松想越过山冈,这时他看见了一个酒家,进去喝了18碗酒,乘着酒兴,他走向山冈,过了一会儿,酒兴发作了,刚躺下就听见了大虫的声音。武松赶紧跳起来,拿起木棒就往大虫头上打。不料打到树枝上了,木棒断成了两截。此时紧那时快,武松赶紧跳到大虫身上,一下子打了五六十拳,把大虫的眼睛、鼻子、耳朵打得是落花流水,大虫被打死了。最后,大家都称他是大英雄。
读完这个故事,我觉得我们遇到事情要有勇气,不论遇到什么困难都应该勇敢面对,不能事发突然或发生困难就退缩;同时遇到事情我们要冷静,不要慌张,这样才能把事情做好。
优选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9
我今天终于读完了这本被誉为世界儿童文学宝库中难得的佳作的书——《小公主》,这部杰作的作者是美国著名女作家:伯内特。
这本书讲的是一位萨拉 。 克鲁的英国女孩,她很富有,想要什么就有什么。在她七岁那年,她的父亲克鲁上尉把她送进高级女子寄宿学校。父亲就把她交给了势利的校长——明卿小姐。明卿小姐并不喜欢萨拉,但她很喜欢萨拉父亲的那份财产。因此,萨拉成了学校的特权阶级,明卿小姐处处抬高萨拉的地位,事事夸奖萨拉。但是因为萨拉的父亲的贪心,想得到更多的钱,结果破产了成了穷光蛋,萨拉也因此从那个大家羡慕、明卿小姐那我是个精神夸奖、穿漂亮公主衣服、住豪华套间的小公主变成了孤孤单单、毫无依靠的的女仆,但,她还当自己是个 “ 公主 ” ,一点都不觉得自己的地位比别人低贱。她説如果我是位穿着破烂衣衫的公主,那我是个精神上的公主!穿金戴银时当个公主固然轻而易举,但默默无闻时始终保持着一颗公主的心,难道不是更大的胜利吗?后来,学校隔壁来了位印度绅士,在印度绅士慢慢的了解萨拉,才发现明卿小姐的恶毒。最后,印度绅士发现她就是他需找好久的的好友的孩子。莎拉终于又变成了 “ 公主 ” ,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读了这本书后我知道了几个道理:贪心会让人吃亏、宽容与善良会让人成为大富翁,精神上的大富翁。既然这样,那就让我们一起学会不贪心,做精神上的大富翁吧!!
优选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10
在这个乐趣多多的暑假里,我不仅出门远游,也读了一些课外书,倘佯在这些书中,我十分快乐幸福。
我在书柜中找到一本妈妈给我买了许久的《封神演义》,这让我有点兴奋。很快我就沉迷在这本精彩的书中。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商朝末年,武王伐纣,神通广大、力大无穷的各路神怪斗法,光怪陆离、奇幻无比的法力争斗令人眼花缭乱!少年英雄的哪吒、神兵天将雷震子、智勇双全的二郞神杨戬、神机妙算的姜子牙、地行千里的土行孙,还有昏庸无能的商纣王、诡计多端的妲己、拍马屁的费仲、尤浑、恶毒的通天教主等这些经典的形象早已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这些一幕幕惊心动魄、接连不断的故事情节,使人铭记在心。在这个色彩斑斓的奇妙世界里,我们不仅可以了解一些中国古代丰富有趣的宗教知识,还能从中体会到兴衰成败的经验教训。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要想使国家强大富有,就要团结一心,君主一心为民。这样人民就有了信任,人民就有了依靠,最终江山才能得到稳定。
我在书海中取长补短,增长见识。我要多读书,提取书中的精华,搞懂意义所在,用学到的知识来报效祖国。
优选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11
这个假期,我读完了《黄瓜国王》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黄瓜当了国王,但被臣民们赶了出来,在复活节时,“我”发现了他,他请求避难,后来,爸爸关心、照顾他,因为他将给爸爸一辆美国汽车、一个游泳池、一套供暖设备……其实都是骗人的!最后,爸爸得了脑震荡,黄瓜国王的谎言被识破了,尼克就把黄瓜国王送走了。
这本书告诉我们,做人要诚实,不要欺骗别人。因为骗人总有一天会被识破的。俗话说“骗得了初一,骗不了十五”,就是这个道理。
我记起我小时候的一件事。有一天,我比爸爸妈妈起得早,但那时的我不爱刷牙,于是就没有刷。大约十分钟后爸爸妈妈起床了,他们问我是否洗脸刷牙了,我回答洗过刷过了。但爸爸妈妈看了看我刷牙用的杯子,说:“你撒谎了,你根本没有刷牙!”我继续骗下去:“你没有起来怎么知道?我刷了!”但心里虚虚的。爸爸妈妈没有再说什么,只是用我的被子接了一杯水,然后倒掉。十分钟后,杯子里面还是湿湿的,他看了看我,问“刚才你的杯子是干的,能说说为什么吗?”我的“计谋”被识破了,只能乖乖地去刷牙。刷牙时我想,如果刚才我接一杯水倒掉的话就不会被识破了,但转念一想,爸爸妈妈一定还会有其他方法知道真相的。于是,我明白了,骗人的花言巧语总有一天会被识破的。
在生活中,我们一定要诚实,说话算数,不骗人,做一个实事求是的人。
优选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12
前不久,我们学习了《顶碗少年》这篇课文。当我静静地读完这篇文章时,不由得对那位少年肃然起敬。
本文讲述了顶碗少年三次表演的经历。在第一次表演后,少年并没有因为突如其来的失败而灰心。他鼓起勇气又重新表演了一次。然而,第二次表演又出乎意料地失败了,有些观众都开始起哄,示意让少年别表演了,可他没有放弃,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又开始了第三次表演,在表演最终一个高难度动作时,顶碗少年努力把碗顶住,表演成功了,全场发出暴风雨般的掌声。
这些观众不仅仅是为少年精彩的表演而鼓掌,更多的是为少年坚持不懈,敢于拼搏的精神而鼓掌。试想,如果少年当初没有坚持到底,没有勇敢地拼搏下去,毫无疑问,他是不会成功的,更不会获得这雷鸣般的赞许。
在生活中,我们也会经历无数次挑战,当我们应对失败时,我们要坚持到底。如果你此刻还达不到你想要的目标,那绝对不能灰心,而要鼓起勇气,踏出这关键性的一步,从而能够勇往直前。
失败乃成功之母。只要你不放弃,那就必须能实现你的梦想,不管你的自身条件怎样,都能创造出一番事业。海伦·凯勒即使双目失明,双耳失聪,却也在努力地创造着奇迹。她完全能够放弃她的梦想躺在床上或坐在轮椅上,可是她并没有这么做。她在教师的帮忙下刻苦学习了几十种语言,勇敢而艰难地在这条布满荆棘的梦想之路上走着。凭着她永不言弃的信念,坚持不懈的意志以及勇于拼搏的精神,她实现了自我的伟大梦想,在自我梦想的天空中涂上了人生最美的色彩。
一位英俊的顶碗少年,三次扣人心弦的精彩表演。应对失败,他选择了坚持,并最终获得了成功,赢得了观众的夸赞。每个都有自我的梦想,或远或近,梦想得靠拼搏来实现。在我们的前进道路上,必须是布满荆棘的,会遇到许多阻碍的,但这不能成为我们前进道路上的“绊脚石”,只要我们努力拼搏,成功必须会离我们不远的!高尔基说过:“敢于拼搏的人,才是命运真正的主人。”同学们,让我们为了自我的梦想而不断坚持,不断拼搏吧!
优选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13
最近事情比较多,断断续续地看了差不多一个星期才看完这部书。大量的篇幅在写李嘉诚生意上的成功,甚至细到每一个重量级并购谈判都要浓墨重彩。整部书把李嘉诚写成了一个生意经念得好,钱赚得多,是多年的华人首富外,好像再也找不到什么可读的了。
“贫穷志不移”、“做人须有骨气”、“求人不如求己”、“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不义富且贵,于我如浮云”、“失意不灰心,得意莫忘形”、“大凡成大器者,聪明是其一,重要的还是勤奋。”、“稳健中寻求发展,发展中不忘稳健。”、“虽历经坎坷,但从未彷徨。”、“我深刻感受到:资金,它是企业的血液,是企业生命的源泉;信誉、诚实,也是生命,有时比自己的生命还重要!”等等,好像成功的人都可以这样去叙说。
曾有记者询问他与地铁公司、汇丰银行合作成功的奥秘,李嘉诚道:“奥秘实在谈不上,我想重要的是首先得顾及对方的利益,不可为自己斤斤计较。对方无利,自己也就无利。要舍得让利使对方得利,这样,最终会为自己带来较大的利益。我母亲从小就教育我不要占小便宜,否则就没有朋友,我想经商的道理也该是这样。”这是大多数中国母亲教育孩子的常识,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俗话说:吃得亏,打得笼一堆。俗话还说:舍得宝来,宝调宝。正是因为没有特别之处,才说明这才是真正的做人之道,做事之道,成功之道。平淡是真,大道至简,说的可能就是这个意思。
李嘉诚还说过:“在20岁前,事业上的成果百分之百靠双手勤劳换来;20~30岁之间,事业已有些小基础,那10年的成功,10%靠运气好,90%仍是由勤力得来;之后,机会的比例也渐渐提高;到现在,运气已差不多要占3~4成了。”
李嘉诚的观点:“对成功的看法,一般中国人多会自谦那是幸运,绝少有人说那是由勤奋及有计划地工作得来。我觉得成功有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完全是靠勤力工作,不断奋力而得成果;第二个阶段,虽然有少许幸运存在,但也不会很多;现在呢?当然也要靠运气,但如果没有个人条件,运气来了也会跑去的。”
这两段都与运气有关,谋事在人,成事在天。人算不如天算。从来没有听说过,谁算计过老天的。在我看来,富豪的运气就是比一般的人要好。子曰: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命里有时终需有,命里无时莫强求。并不是说个人就不去努力了。恰恰相反,我们每一个人所应该做的是“尽人事”这个过程。结果如何我们不必去强求,强求也强求不来,而应该“听天命”。把自己的成功归因于自己的勤奋不是不可以,但这只是在小富的层面。古人云,小富由勤,大富由命。李首富的话,恐怕与常理不太相符。
松下幸之助形象地描绘企业主在企业的不同阶段应扮演的角色。事业规模小,可以事事亲力为之;事业规模中等,更多的要依赖助手;事业规模庞大,还必须靠一种精神力量来统治。
“当员工100人时,我必须站在员工的最前面,身先士卒,发号施令;当员工增至1000人时,我必须站在员工的中间,恳求员工鼎力相助;当员工达到1万人时,我只有站在员工的后面,心存感激即可;如果员工增到5万到10万时,除了心存感激还不够,必须双手合十,以拜佛的虔诚之心来领导他们。”
松下幸之助把他事业的成功,归结为人才观的成功。他有一句深得世界企业界推崇的话:“造物之前先造人才。”我读的第36本书就是松下,把这些内容搬到这本书来,不知道是想给李首富加分?还是减分?
说到首富自然离不开房地产。1994年5月26日,政府拍卖两块官地。其时,楼市仍高企不下。拍卖场却出奇地冷清,睇客多多,而竞者寥寥。结果,一块粉岭地皮成交价20.4亿,比预期的28亿低许多;一块元朗地皮以5.1亿成交,比预期7亿多低了3成多。议员张文光赤膊上阵,怒斥十多位地产商控制土地,造成“有地不起楼,起楼不卖楼,卖楼为炒楼,炒楼变空楼”的荒谬现象。
想必李首富也在被斥责之列罢?当富可敌国的时候,看来真的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颠覆这个世界?难道这是成为富豪的意义,或者说追求吗?
本书快要结尾时,不知道作者是不是想以一句话总结李首富的成功奥秘。但看完下面这段话,却又不知道在说什么?对于李嘉诚的投资手法,深有研究的分析师认为其特点在于前瞻性、战略性的投资方式,因为李嘉诚从事的产业无论是房地产业还是运输业,都因其快人一步抢到头啖汤而获得长远发展。
说到李首富与中国两大药业集团的合作,我只看到了下面这句有趣的话。当地有人将板蓝根冲剂比作“中国咖啡”,一遇上感冒发烧就冲上一杯。显然中药在李首富的加盟下,已经走向了国际舞台。
细想首富多年来的财富积累,香港回归后的这前18年应该是高歌猛进的18年,也是香港贫富悬殊距离拉大的18年。利用政策资源,投资国有资产,本来就是在商言商,无可厚非。否则,怎么会有奸商奸商,无奸不商的文化传承呢?无论你的商业帝国有多大,幸运之神如何关照你,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一个成功商人的命运如果不是跟自己国家、民族的命运绑在一起,而是跟“钱”绑在一起,又怎么能蜕变得伟大和脱俗呢?
读罢此书,无奈惊呼:商人就是商人!
优选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14
这天,我阅读了《大王书》这本小说,我颇有感受。
小说主要讲了,出逃自地狱的熄在篡夺了王位后,剥夺了人间的光明、声音、语言、灵魂。分别封在了金山、银山、铜山、铁山之上,有黄狗、白狗、红狗、黑狗分别看守。同时熄又担心智慧而美丽的文字总有一天会使人们觉醒。为此,他又发动了一场浩劫……
可是,熄没有想到,有一本书从火焰中壮丽的飞上夜空。它是书中之书,大王书。它的新主人是牧羊少年茫,一个沐浴天地灵气而长大的少年,被成千上万的难民拥立的少年王。
在刀光剑影的征途中,茫与熄军展开了殊死较量。作为王,茫深感困顿和拘束,渴望回到从前放羊的时光,但却有一种力量推动着茫勇往直前。曹文轩的这部小说融合了史诗、人性与审美。既可领略万里沙场的雄壮,又可感受凄美的儿女情长。深度描写了一个少年王对王者之路的苦苦探寻。
这本书也让我明白”去奋斗,去追求,但不要放弃。“当茫军陷在一片黑暗的迷谷中不能自拔时,没有一个人放弃,要临阵脱逃。茫军通过自己的坚持,等来了后方的援助。而身为学生的我们又何尝不用一下这个道理呢?只有努力奋斗,才能勇攀高峰,战胜自己。
在金山被攻克后,还有银山、铜山、铁山等待着茫。
优选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15
过渡到大三以后,总觉得时间暗暗与自己做对。钟表上的转针似乎越来越快,仿佛让自己送上了高速列车,然至于何日何时才能够慢下来,就连自己也不得而知。尽管是这样,我还是愿意左挤右挤的在时间的裂缝丛中偷偷的满足一下自己小小的兴趣上的欲求。我想一个人能够全按照自己的兴趣而活或者至少保有一份自己的兴趣使它经过生活的磨砺依然不至于泯灭,这样的活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为自己而活。我喜欢读中外名着,尽管作者已去多年,但历尽时间的淘沙,他们的精神依然活着,并将继续存活下去,像酒,像晶莹剔透的玉珠。读着读着,偶尔因兴起文也情不自禁的写点东西来。近来,由于选择了考研,一直也就没读多少文学方面的书籍,一方面的确时间紧迫专业课太重,另一方面始终没有一个放松的心情,又唯恐自己一旦跑入别的世界里忘了回归现实的路铸成一个一失足成千古恨的大错。前些天,外文老师布置了一个作业,要同学们写一篇读外国名着的感想。考虑到自己曾读的细节遗忘的差不多了,便不想再去拾起旧忆或者创造些谎言来。于是乎想了一个两全其美的法子,读短篇,写长点。
关于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巨匠的书我都有,是两年前购来置于书架上的。然而自己过目的的确不多,有时我很乐意把它们借出去,觉得这也是在做好事。文学可以帮助人们了解生活,思考生活,丰富生活。于是当我学累时,就去主动翻翻。我有一个习惯,读他们仨的书不是一看到底的那种看,而是一读就是三篇,每人的各一篇,不偏不倚。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欧亨利的短篇。他的文字轻松活泼,结尾处出其不意,回味无穷,令人拍案叫绝,其中二十年后就是一片精品佳作。
该文写了为一个约定,二十年后吉米韦尔斯和鲍勃依然在老地方老时间相见的情景。二十年了,二十年能改变许多东西,其中吉米韦尔斯和鲍勃最后一次相聚的大乔布雷迪餐馆早五年就没了,使曾经为好朋友的两人在彼此心目中的形象模糊的只剩下轮廓了,还有可能使一些好人慢慢变坏……
了解欧亨利的人都不难发现,欧亨利的写作是不以任何作家为楷模的。他常读法国小说家莫泊桑的作品,但并没有以莫泊桑为师。他写作时并不考虑什么创作规矩,怎样想来就怎样写。然而他的创作又是独具匠心的。
二十年后的开端,作者着力描写了一名巡警和马路的场景。当然,这些描写与主题是密切相关的,但并没有触及最重要的事实,最重要的事实只用一两笔带过,连最细心的读者也难以看出作家埋下的伏笔。巡警威风凛凛,边走边甩着警棍边十分警觉的打量着一家一户,他不带傲气,看起来像一个太平天下的卫士。作者仅用寥寥数笔就把一个被赋予了正气的警察刻画的逼真,还有对马路的描述,很简单,但把用到的场景布置得很妥帖,把下一步故事的发展设计的天衣无缝。冷风侵裹着马路,行人卷起了上衣领将头缩了进去匆忙前行,很快街道就空荡荡的了,两边的店铺多数早已关了门。正是在这样黝黑的背景下,巡警和鲍勃开始了一段陌生的长对话。鲍勃先前手里拿着一支烟,看到来了个巡警便没敢点着,等到走近时,说了几句话套的相互近的时候才划亮了根火柴。在火光的照耀下,鲍勃的富有和右边眉毛附近的小白伤疤全部显现在巡警眼里。其实巡警已认出了他就是从芝加哥潜逃的罪犯,而且是他二十年前的朋友。但此时的巡警已不是二十年前的他了,而是一位镇定和处事不惊的优秀警官了。鲍勃一直在等他的朋友吉米韦尔斯,一边继续在和眼前的巡警谈论着他的朋友,谈论着他们俩二十年前的关系及将来的命运。吉米韦尔斯仍然以一个陌生人的面孔在聆听着,并得知他半小时之内是不会离开的,然后他就走了,像刚才一样的走了,没有给鲍勃留下任何破绽。
不一会儿,来了一个吉米韦尔斯。鲍勃很高兴的见到了自己的朋友,并跟着他走了。在一个灯光处,鲍勃才发现吉米韦尔斯原来是假的,他不敢相信自己的是,刚才的那个巡警才是真的,是他使自己在短短二十几秒内不知不觉的被捕的,因此拿着朋友的小字条的手有正常变的抖动起来。悬在鲍勃心中的石头和悬在读着心中的石头总算下沉了。作家的这种安排的确令人叫绝!
尽管这个短篇区区千余字,但人物形象的刻画无不生动逼真,纵然跃于纸上。主人公吉米韦尔斯有情有义、高大魁梧、平易近人、聪明、机警又恪守法律,爱憎分明。而鲍勃为了财富不择手段以致沦落为通缉的罪犯,经过二十年的磨练学得十分镇定。但作者很幽默,仅一根火柴就把他给暴露了。
语言凝练,是又一大特色。情节简单但又一波三折。前文写了鲍勃对自己和朋友的命运的展望和分析,后面接着就被捕了,讽刺、幽默。场景的布置和安排与主题紧紧相连系,惜墨如金。
结构严谨,严密。作者设计的一环紧扣一环,将读者的心领进了里面以致无法自拔,最终一个小字条解开了浓重的雾团,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
结尾处笔锋陡转,言简意赅,给读者一种强有力的震撼。
二十年后,在思想上和艺术上都达到了高度的统一,赞扬了正义战胜了邪恶的伟大力量,里面没有一丝血腥的味道达到了不战而屈人之兵,又是一场智慧的胜利。窥一斑而见全貌,欧亨利正是以巧妙的构思、夸张而幽默的文笔奉献着自己的力量,成为一代令人敬仰的大师和世界短篇小说巨匠!
优选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16
写完作业后没事干,我又在书架拿出了《绿山墙的安妮》来阅读。
书中的主人公安妮是一位长着一头红色头发,脸上有雀斑,眼睛是绿色的。她天天想象自己拥有美丽的、玫瑰花瓣似的皮肤和漂亮的、闪闪发光的紫色眼睛。安妮是一个可怜女孩,在她一岁的时候就遭受了父母双亡的痛苦,她被马修、马瑞兄妹俩从孤儿院领到了从没住过孩子的绿山墙,但雷切尔、林德太太想领养的是一个小男孩,帮他们做农活儿,他们想把安妮送回孤儿院,但几经波折,还是把她留了下来。
安妮是一个活泼可爱、天真烂漫、善良、有同情心、并且富有想象力的小姑娘。她很让我同情,从小就没父没母,在孤儿院里独立生活,最后,她凭自己的努力考取了大学,但为了照顾马瑞拉,还是放弃了学业,让人敬佩。再想想自己,有父母的照顾,从不用想安妮那样干活,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美好生活,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呀!
我们要向安妮学习独立的精神。
优选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17
王安石的文章《伤仲永》,论述了人的先天才能和后天教育与成才的关系,对吾辈教益匪浅。
天才到底是什么?虽说余已过不惑,但偶还是认为这是个说不清楚的问题。悲夫!“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
爱迪生以为:天才是1%的灵感加上99%的汗水,但那1%的灵感是最重要的。思之,不禁汗颜。倘若灵感不光顾,岂不是俺们的汗水都白流了?还好,姓爱的并非只他迪生一人在说话,还有个叫爱因斯坦的,这个爱也说过一句话:成功=艰苦的劳动+正确的方法+少谈空话。再思,确也是。你可能不是天才,但你却可能成功。如是,吾心释然。
想俺四十余年光阴,书也读了些,人也见了些,神童不少,天才不多。王荆公晓得个方仲永,然其父不使学,终泯然众人矣。哎,咱也别老拿孩子说事,你如若摊上这么个老爸,也只能由命了!只是可惜了仲永那孩子!
俺倒也附庸风雅,与琴书画无缘,硬是和棋搭上个边,说到玩棋的,以前有个吴神童,有幸碰到段执政,渡洋学弈,后竟自独步天下;又有个高丽神童李,入曹府深造,数十年也无人能敌。此二人,不可不谓天才!我们所能知道的,就是他们执着、他们进取、他们拚搏、他们坚持不懈,---总之,他们成功了,你说他们是天才也就不为过,因为他们以前确是神童!好脑壳,爹妈给的,打小又不让咱混吃混喝,见天叫咱黑的白的,直弄得咱是天才咱怕谁!
然则却也知晓神童若干,终未进身天才,个中原委,莫衷一是,余生也愚,不明就里,乞明者明示!
优选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18
最近,我读了《克雷洛夫寓言》这本书。
《克雷洛夫寓言》是一朵世界文学的奇花,堪称是一部寓言作品的经典。是一部伟大的不朽之作;一部启迪心志、生发智慧的必读之书,有着永久的艺术魅力和实用价值。现在,我就说其中一个印象最深的故事——《水手与大海》吧!故事主要讲的是一个水手刚出海就遇到大风暴,经过一段时间与暴风的搏斗,水手掉落到大海里,被风浪冲上了沙滩。风暴消失了,水手醒了,浑身巨痛。这时的大海风平浪静,跟昨天汹涌的大海简直相差十万八千里。于是水手生气了,望了望大海,咒骂起大海来。海女神听不下去了,她浮出海面,向水手解释。原来是风神搞的鬼。水手相信了她的话,但水手又说:“如果没有风,我怎么航行呢?”
读了这篇寓言,让我明白了:评价一个人,应该既看到他的短处,又要看到她的长处。如果因为一个人有某种缺陷就否定其价值,而不去学习和利用长处,那么许多有利的条件就会失掉,使可能完成的事情变得复杂、困难起来。老师和同学们都说我聪明,学习起来不觉得困难,这是我的长处;但我写字、做事又很慢,经常在规定的时间内完不成作业和事情,这是我的短处。
以后我一定要集中注意力对待学习和生活中的事情,这样的我一定会更棒的!
优选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19
这本小说告诉我们,人的最美好的生活是人的尊严加爱,小说的结局给女主人公安排的就是这样一种生活。
虽然我们觉得这样的结局过于完美,甚至这种圆满本身标志着肤浅,但是我依然尊重作者对这种美好生活的理想--就是尊严加爱,毕竟在当今社会,要将人的价值=尊严+爱这道公式付之实现常常离不开金钱的帮助。
人们都疯狂到似乎为了金钱和地位而埋没爱情。
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
很少有人会像简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
《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化繁为简,是一种返璞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感觉,是一种不计得失的简化的感情,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读者的心灵,被认为是人生追求的二重奏
呼啸山庄
呼啸山庄出版后很长的一段时间,遭到评论届的猛烈谴责,一直不被世人所理解,是一部“奥秘莫测”的“怪书”。
直到近半个世纪之后,人们才发现,艾米丽远远走在人们前面。
原因在于它一反同时代作品普遍存在的伤感主义情调,而以强烈的爱、狂暴的恨及由之而起的无情的报复,取代了低沉的伤感和忧郁。
它宛如一首奇特的抒情诗,字里行间充满着丰富的想象和狂飙般猛烈的情感,具有震撼人心的艺术力量。
希斯克利夫的到来,使一个家庭失去了平衡,失去爱的亨德雷自然会不满,我们不必要一个小孩子去宽容,世上又有几个人能真正做到宽容呢?随之而来的是一连串的报复:亨德雷对希斯克利夫,希斯克利夫对亨德雷和林顿。
佛曰;冤冤相报何时了。
哈里顿成了亨德雷的牺牲品,伊莎贝拉成了林顿的牺牲品。
只是因为仇恨,希斯克利夫甚至宁愿看着自己的儿子一天天接近死亡,最终死去,仇恨已将他完全控制。
当然,他也有爱,对凯瑟琳的爱。
彼此相爱的没能在一起。
爱与恨之间,有时那样遥远,有时却又那样接近。
在爱与恨的选择中,希斯克利夫不是个悲剧,无法想像,当他陷入对往事的回忆与对凯瑟琳的向往时,他是多么得痛苦。
但最后的他是幸福的——当他笑着死去时——他也应该由恨而得到了解脱。
山坡上有三座坟墓:凯瑟琳在中间,一边是林顿,一边是希斯克利夫。
这便是对爱与恨最美的诠释。
优选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20
寒假里,我看了沈石溪动物小说《双面猎犬》一书,我被故事里白眉儿不放弃的精神所感动了。
故事主要讲了:主人公是一只眼间有一块醒目白斑的混血猎犬,名叫白眉儿。之所以是混血猎犬,是因为他是豺和猎犬的儿子。白眉儿还没出生之前,父亲就被母亲害死了,母亲生出白眉儿后,为了让白眉儿活命,自己也死了。白眉儿成了没爹没妈的孩子,受尽了群豺的白眼、鄙夷、欺凌和屈辱。在苦难的煎熬下一天天长大,身上经常被咬得伤痕累累,皮肉不堪。但是它的心却一天天变得强大起来。白眉儿虽然是豺群最末端的“苦豺”,但它并没有对地位低下而叹息。它不断锻炼自己,凭借着优秀的身体素质和高超的狩猎技艺终于练成了“空中噬喉”“两极前扑”“空中噬尾”这三个绝招,成为了最优秀的猎犬。可惜,他并不是纯豺,也就不可能一帆风顺的在豺群里生存,他差点吃了毒马心,来到人类的村庄,但又被赶了出来……
当我在看这本书的时候,被书中惊心动魄的场面所吸引,经常手心冒汗,生怕漏掉重要的情节。整本书故事曲折生动,绘声绘色,让我忍不住一口气读完。白眉儿在豺群里学会了很多狩猎本领,由于他在豺群的卑微,也练就了他永不磨灭的精神,在现实的生活中,我也应该像白眉儿一样学习本领,一样坚贞不屈,一样对生活充满希望,一样就算历经磨难也在永不放弃。他身上的精神太值得我们学习了,我们应该把白眉儿当做榜样,像他一样。
在现实生活中,所有成功人士都是靠自己坚持不懈的努力和永不放弃的信念来成就梦想的。所以,如果大家也有梦想,就要有自信,有坚持。因为,只要自己努力,梦想迟早会实现的!
优选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21
一个偶然的机会,从朋友那里借到了韩寒的独唱团。据说这本原本要开创中国文学新纪元的杂志,在出版第一期后就宣告夭折。第一期50万册就顺理成章的成了绝唱,一本难求,具有很高的收藏价值。
韩寒是很火的人,似乎从我在读高中的时候就已经火的不行,如今十年过去,他的风头没有减弱的迹象,似乎愈加强劲。然而我对他的关注也就是最近两年的事情。一个偶然的机会读了他的三重门,尔后又专门找来了零下一度,接着开始关注他的博客,到他的1988出版,几乎是第一时间找来阅读。读韩寒的书,首先感叹的是他的才华,叙述言简有力,很多大道理都在他似乎调侃的味道中娓娓道来,让人印象深刻。其次感叹的是他敏锐的洞察力,韩寒不过三十出头的人,可是他对社会洞察的深刻性与批判性是很多所谓的大师不能匹级的。再次感叹的是他的怜悯心,韩寒的文字总是在不经意间对这个社会的某部分群体表达了极大的怜悯。1988绝不是简单的写一个妓女,而是隐藏了他对处于社会底层人们的极大关怀与怜悯。与此相对应的是,是他对这个社会不公与残酷的无情批判。
独唱团是一本由十几篇文体不限的文章组成的杂志。这类文学性的杂志我是很久没看过了,小说也是十年没读了。但看这个独唱团,却深深的被吸引了。十几年前读小说的那种激动与感触重新被找了回来。我对国内小说有一种很大的偏见,认为过于矫揉造作,情节有太多的虚构色彩,使得这样的小说读几页就再没兴趣读下去。当然国内也有写的很好的,比如路遥的平凡的世界,铁凝的一些作品。独唱团里面的作品无论是小说还是杂文,无不给人真实的感觉,读来让人觉得畅快淋漓。读里面的文字,仿佛身临其境,里面所说,所写似乎自己也曾经历或感受过。作者的高明之处在于,不仅把这些感受写出来了,更主要的是把一些共性的东西给展示出来,让看的人不仅产生共鸣,而且能引起反思,相当于给自己照了一次镜子。我自己在读到看那,这人时,就相当的受益。此外,这本杂志的十几篇文章看似杂乱无章的堆砌在一起,但展示的领域却相当的广阔,里面既有对当代社会现实的深刻描写,也有对不同人群心理与需求的深刻刻画,可以说这本杂志是一本老少皆宜,雅俗共赏的作品,看这本杂志,能丰富很多人生阅历。
这本杂志是相当的幽默,里面很多的比喻都用的十分的精到,有钱钟书的味道。我开始看时是在从杭州回北京的飞机上,读到精彩的地方,忍不住笑出来,引的机舱的人齐刷刷看过来。这符合韩寒的一贯作风,本杂志就这么十几篇文章,但可以说韩寒在选择时是下了很大功夫的。整本杂志虽然由不同的作者写成,但风格是一致的。这就是韩寒的高明之处。
再一次为韩寒的创造力才华感到钦佩。
优选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22
“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这句话是我们伟大的周总理说的话,当然他也这样做了。
在学过何其芳写的一篇文章《一夜的工作》,我不禁心潮澎湃,这就是我们的周总理,他每个夜晚都是这样做的:“他一句一句地审阅,看完一句就用笔在那一句后面画上一个小圆圈。他不是浏览一遍就算了,而且一边看一边思索,有时停笔想一想,有时问我一两句。”
你见过这样工作劳苦的总理吗?
拥有这样的总理谁能不骄傲,谁能不自豪?
总理住在一间高大的宫殿式的房子,但是 室内陈设 极其简单,只有一张不大的写字台,两把小 转椅 ,一盏 台灯 ,如此而已。身为国家的领导人,总理完全有权利享受皇帝一样的待遇,但屋子里却只有一张写字台和两把小转椅,仅仅如此。周总理时刻想着祖国和人民,一心一意为人民谋利益,心里唯独没有他自己,艰苦朴素、平易近人,从不计较一己得失。
你见过这样勤俭节约的总理吗?
“这时候,值班室的同志送来两杯热腾的绿茶,一小碟 花生米 ,放在写字台上。总理让我跟他一起喝茶,吃 花生米 。 花生米 并不多,可以数得清颗数,好像并没有因为多了一个人而增加了分量。喝了一会 儿茶 ,就听见公鸡 喔喔 地叫明了。总理站起来对我说:‘我要去休息了。上午睡一觉,下午还要参加活动。你也回去睡觉吧。'
我也站起来,没留意把小 转椅 的上部带歪了。总理过来把 转椅 扶正,就走进后面去了。”
你见过这样细心节约的总理吗?
我虽然没有见过这样的总理,但从作者的文章中我“看”到了这样的总理。看到总理的勤奋、豁达、无私这样的总理怎会不让我们崇敬呢?
优选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23
酝酿好睡意,和朋友道了晚安,放下手机准备睡觉。刚眯上眼睛又忍不住摸出手机,刷朋友圈,刷微博,逛豆瓣。从困倦状态到清醒状态,十分睡意只剩一分,想起前几天看完《安娜卡列尼娜》一直想写未写的读后感,便坐起来打开电脑。
睡觉这件事儿倒是和码字有几分相似,它们都有即时性。如果不趁着自个儿特别困的时候入睡,之后便再难入睡。如果不趁着灵感光临之时多码几个字,之后怕是很难憋出想要的内容。
文化碎片化的时代,每天被微博微信数不清的垃圾信息覆盖,我们都进入了一个浅阅读的状态。安安静静地看完一整本书变成一件很困难的事,地铁站慌张的步伐,人们永远在赶时间。
所以我更喜欢回老家时随手备几本书。因为没有比在家那种没有烦恼慢悠悠的节奏更好的阅读环境。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如我老妈所说,回家的我简直变成了她的寄生虫。不用洗衣做饭,不用收拾打扫,一切家务都被我那勤劳贴心的老妈承包了。
看完一部长篇小说,就好像和其中的每一个人物完成一段长长的旅程。共同经历生活的酸甜苦辣,悲欢离合。临末分别,怅然若失。
女主安娜,美丽大方,身段迷人,举止就是上流社会的女人们的高贵优雅。无论是男生还是女生,很难不会喜欢上这样一位可人儿。这样的美丽刚好是导致她悲剧的基础。
安娜在十七八岁就嫁给了老公卡列宁。一个优雅美丽的女士配上一位事业有成的男子,无论在谁看来都是极好的组合。十几岁不懂爱是什么的安娜就这样迷迷糊糊的嫁给了卡列宁。每天穿上精致的礼服穿梭于圣彼得堡的各种舞会。直到她在火车上遇见了弗伦斯基。
用现在的话说,弗伦斯基就是一位顶级的高富帅。英俊的外表,丰厚的俸禄,并且有着军官的骁勇。两人第一次相见,就被对方深深吸引。如果问我是否相信一见钟情,我相信。只不过,一见钟情从来都是男神和女神之间的游戏。
安娜遇见弗伦斯基就像一本好书落入一个能读懂她的人,一架钢琴遇上一个真正能用她弹出美妙旋律的人。她开始意识到她和卡列宁之间并不是爱情,一切都是按部就班,为了结合而结合。卡列宁只是把她当作拿得出手的花瓶,可以传宗接代的妻子。弗伦斯基却把她当作一个真正的女人看待,爱慕她,欣赏她,疼惜她。这恰好是一个美丽的女人最为需要的。
随着和弗伦斯基的爱火越来越旺,摆脱卡列宁束缚的欲望便越来越强烈。实在难以忍受痛苦的安娜选择主动和卡列宁摊牌,而老公卡列宁的处理方式更加使她厌恶。为了保全自己的名誉,卡列宁向安娜表示只要安娜愿意断绝和弗伦斯基的关系,他可以当作什么都没有发生过。陷入爱河的安娜无法做到,两人的关系陷入了僵局。
不顾世俗的眼光,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安娜和弗伦斯基公开出现在各种宴会上,沦为大家津津乐道的谈资。相对于男人,那个时代对于女人要严格得多。在大家眼里,弗伦斯基是又征服了一个女子的极具魅力的男士,安娜则是一个抛夫弃子的堕落的女人。渐渐地,安娜被上流社交圈孤立,贵族们都以和她交往为耻,除了几位极其要好的朋友。
然而压垮安娜的最后一根稻草是她对弗伦斯基的猜忌。弗伦斯基仍然流连在灯红酒绿的宴会舞会,安娜只能独自呆在家中。久而久之,一种强烈的不安全感将她吞噬。她害怕弗伦斯基爱上其他女人,她害怕自己对于他没有了吸引力。这种害怕后期近乎畸形。
在安娜看来,她为了弗伦斯基背叛了丈夫,扔下她心爱的孩子。而他怎么能爱上别的女人。为了报复他,让他后悔,她在他们第一次见面的火车站结束了生命。
安娜自杀后,弗伦斯基完全变了一个人。从风度翩翩侃侃而谈变得沉默不语,如同行尸走肉。战争爆发后,他毅然决然前赴战场。因为,他的心早已随着安娜死去。
很多看过小说的人都喜欢安娜,认为她美丽勇敢,敢于面对自己的感情。可我就是喜欢不上来。在我看来,安娜这个角色过于自私,且不理智。因为她的勇敢直接或间接导致了这个故事中所有相关人的悲剧。老公卡列宁,儿子谢辽查,弗伦斯基。结局安娜一死了之,留给弗伦斯基的却是永久的悔恨,足以彻底毁掉他。当然,作为男主介入别人家庭的弗伦斯基在一定程度上也是罪有应得。
我更喜欢小说的另一对列文和吉蒂。可以说,吉蒂是我最喜欢的一个角色,也是自己想要成为的那种女生。
她虽然魅力不及安娜,但在遇见安娜之前,花花公子弗伦斯基也是为她倾倒。她有女人的美丽,也有女孩儿的善良天真。在丈夫列文因为别人对她的仰慕吃醋时,她没有怪丈夫小心眼儿,而是尝试理解他的感受,并且答应了列文将客人送走的无理要求。弗伦斯基转而追求安娜后,吉蒂生了一场大病,每每想到自己向弗伦斯基示爱没有得到回应就无比羞愧。一个美好的女孩当有这样的自尊自爱。
我一直相信安娜的悲剧是注定的。一个没有尝到过爱情滋味的如此尤物穿梭在光怪陆离的社交圈,她怎能全身而退。
生活没有偶然,所有结局都是偶然中的必然。
优选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24
这个时代的人犯的最大的错误就是毫无节制的毁坏大自然,最不可饶恕的是毁坏世道人心!我选择做一个边缘人,游走在理想与现实的边缘,生活在城市与乡村的边缘,我漠视社会,害怕大都市,远远地避开人群。唯一相信爱情却没有爱情。用我自己的方式告别平凡却并不优秀。
很多时候,我如梗在喉,想说想呼吁,这个世界到底怎么了?到底哪里不对了,真要有人要静下来听我诉说,我说不出,责怪一切都是自已的偏执,大家都这样,大家都生存在同一个社会,大家都活得挺好, 而你自已也不赖,每个人活在自已的世界里,痛并幸福着!可是,我还是认为这个社会真的有问题,于是我明白了,是人心,是人心被毁坏了,是人心向这个滚滚的机械化的宠然大物妥协了,佛家说,一切皆空,全在一念之间,心妥协了,关进坛子里也能快乐,何况还有这么一个精彩的五光十色的大社会,所以芸芸众生麻木的过着自已的一生,很多不合理,很多古怪荒谬,都可以视而不见,当下我的生活是自由的,我的生活是自主的,这样就够了,变态的社会自有变态的生存道理,自有合乎生存的爱的准则。
看吧!我唠叨了那么一大段也说不明白心中明了的那一个道理,相信读者也看不明白,这就是读者和作家的区别,时常对某一位作家怀着感恩的心理,他们都说出了我想说的话,走在我认知和行动的前面。比如眼下我要说的余华和他的《兄弟》。
《兄弟》上部,我的眼泪一直都没有停过,几次哭出声来,要放下书,扑在桌上痛哭出声,余华的小说就是这样,憋着一口气,悲伤的喘不过气来,读完一气呵成,那个我没有经历过的年代,那个年代给我切身的体验只是,我埋怨那个年代没有让该受教育的我的妈妈得到应有的教育,我的妈妈在该读书认字的年龄学校不开课只教唱红卫兵之歌,因此我的妈妈是个文盲不会读书认字,因此我的妈妈总是给不了我想要的爱,她的爱令到我喘不气来,却一丁点都不是我想要的,这就是余华第七天读后感代沟,互不理解!
读完上部,我禁不住骂道:这帮文~时的畜生,人性本是丑陋的。我想余华也完成了对我 的一次教育吧,尽管文~年代的事我早就从各种海外文章中有过更多的了解,也早已和余华一样有深刻的认知。
上部尽管人性都被扭曲了,混世太保当道,人的精神都被摧毁了,多恐怖的年代!可以想像在那个物质贫乏心灵又被极度摧毁的生活里面,人们不知道这样的生活还要持续之久,人们没有意识到原来这只是一场错误,人们只是被动的接受,以为这就是生活,每天被人,忍受非人道的身心刑罚这便是生活,生活在里面的人们谁能想到那只是一场十年浩劫呢,人们以为就那样一辈子了。可就是在那样的一个恐怖没有一丝希望的年代,我在《兄弟》中,仍能时常感觉到人性的温暖与善良,李兰和宋凡平那动人的爱情,李兰在丈夫死后七年不洗头的忠诚,宋凡平为了信守爱的承诺要去上海接李兰拼了命;两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兄弟情,读着读着时不时也令读者感动。
对比下部吧!上一代人的人间惨剧我们都明白那是时代犯的错误,那是政治的迫害。而在下部里,兄弟两人各自不同的悲剧又是因为什么呢?是谁给造成的呢?我们说这兄弟俩的命运真是悲哀呀!哀哉!哀其不幸也哀其不争, 不争气的争!
我用差不多与上部相同的时间读完了下部,因为余华在下部里,省略了很多细节的刻画,更多的是在平平的叙说整个时代的故事,几乎是一目十行了。余华用黑色幽默的写作方式再现了这个时代的荒谬古怪滑稽和丑陋的现实世界,他所描写的现实恰是我眼中的,所以我感激他道出了我想说的话。
哦!所谓亿万富翁就是这样发家的,余华用李光头这样一个人因为捡垃圾发家真是妙极了!这个社会的财富是过剩的,不停的生产,商品过剩,就是这个商业科技高速发达的社会,有些人没有饭吃,有些人为了孩子的学费要去卖血,有些人却富得钱对他的意义只是一个数字。富足的人们把完好的商品扔进垃圾箱,而穷人的孩子还要忍受寒冷和饥饿。这就是现实世界。真实存在的现实世界,只是在余华的笔下放大了,爱情铜臭化了,红灯区普及化了,美女都一个样了,单纯的女子变成虚荣的追逐富贵的荡妇,金钱决定着一切,人们像苍蝇追逐腐尸一样扑向金钱,种.种的种.种让曾经坚不可摧的兄弟情谊千疮百孔,爱情何尝不是?
评论说《兄弟》的社会意义胜过了文学意义,我很赞同,而这正是我尊敬余华的主要原因,一个作家若是没有引导社会道德的使命感不可能是一个好作家,好作家不会脱离社会埋头写作,好作家所应作的事就是洞穿这个社会的千疮百孔,引导人们更清楚地去看,去感知,我们都是迷茫迷失的一代。
优选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25
一念花开,一念花落。
愿此时平淡,若彼时灿烂。
时光如锈,岁月成茧。时隔至今,已于旧友长时不见,不由心生思念,想到,该与之安排相聚玩乐了吧。说罢着便约定在今年清夏中时短一见。
岁月静好,各自安逸。当这些彼此想念的旧友相见时,一股浓情蜜意涌上心头,彼此互说时长未见的见闻。有些或许不是很如意,却也在朋友边可以得到些许安慰,然后重新鼓起旗阵,勇敢自信的重新走上事业的那条崎岖的道路。既有忧郁,所亦存有喜悦与欢笑。教育上的事情也是互相告知,在两者即以上的人群中得到些许的经验教训,补足自己的缺陷,好比一首优美和谐的钢琴曲,踏板的节奏,黑白琴键游离手指尖,互相协进,终成在美不过的乐章。
浮生若梦,亦不会轻易流逝。聚于不在稀疏的城市中心,所不会发觉到相隔万里,或许,友谊深进,好比树与树叶,形影相随。秋冬时节,便是叶的逝日,树却依旧直立,无法弯下腰去捧起继续呵护稚枯的娇叶,心底仿如万剑穿心。只有到最后的最后,才会把不会再见送给那个曾经陪我一生的朋友。
君子之交谈如水。不太懂得这其中的意思,却也打心底里感受深处。或许是对朋友之间的谈话敬佩亦是否?李白说过,飞流直下三千尺,瀑布由水构成,既有一丝清水剪不断,何必又说那宏伟壮大的瀑布?又有谁,可以做到把瀑布一分为二?友情不断,你我间就会永远有说不完的话。
愿此生会意,若琥珀就这般美仙。
却不愿昙花一现。
优选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26
这篇文章主要讲:有一个叫方仲永的小孩,天资聪明,五岁就能作诗。可他出了名后,他的爸爸就不再让他学习了,带他去全县各处题诗挣钱。由于方仲永没有再学习,最后一事无成。
可以看出,像方仲永这样有天资的人,如果不努力学习,会成为一般的人;像华罗庚这样没有天资的人,如果努力学习,会成为一个伟大的人,可见学习是多么重要!
如果不是伤仲永是普通人的话,那么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就会变得连普通人都不如了!
金溪县的一个五岁小孩竟然有如此的超能力!让大人都刮目相看。众所周之,我们班的王磊是那么的入迷网络,沉迷游戏无法自拔,他如果像人家方仲永一样聪明,即使王磊不接受后天的教育,也应该可以在我们班发杨光辉了!
也不至于会不想上学!后天的教育是必不可少的!!请大家努力的把心放在学习上吧!!!!!
优选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27
《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我刚开始看的时候觉得一点意思也没有,曾经产生过放弃的念头,但最后还是坚持看下去了,而且越看越觉得有意思,其中的故事情节深深的吸引了我,有种爱不释手的感觉,现在看完了,很庆幸当时没有放弃,否则我将会错过一本很好的书,嘿嘿!
故事情节概要
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个失去父母的一岁男孩哈利在海格的帮助下,神秘的来到了他姨父姨母家,从此开始了在他姨父姨母家艰难的生活。姨夫和姨母对他非常不友好,经常对他大吼大叫,因为他犯了一点点错误就一直被关在楼梯下的碗橱里,他姨夫和姨母还有一个儿子叫达力,达利是一个心眼非常坏的孩子,经常对瘦弱的哈利拳打脚踢,他们总是让哈利吃剩饭菜,穿达力的旧衣服,生活过的很悲惨。
就这样十年过去了,哈利不知道受了多少苦,住在姨夫姨母家的他从来没有过过生日。可是在他十一岁生日那天,一只猫头鹰送来了一封信:信中让他去一个神奇地方—— 霍格沃茨魔法学校—— 去上学,从此哈利的命运发生了改变。
开学了,哈利来到魔法学校,学校里所有的一切都充满着神奇的魔法:大礼堂的天花板上闪烁着耀眼的星星,白色的幽灵在学生们的头顶上飘荡,宽大的餐桌上凭空出现了美味佳肴,会说话的肖像需要学生说出口令才能通行…… 这里的一切让哈利波特都感到特别的新奇和高兴,但最让他高兴的还是,他在这里认识两个好朋友—— 罗恩和赫敏。
哈利在魔法学校开始学习魔法,他学会了空中飞行,学会了使用咒语,还学会了骑着扫帚打魁地奇球,他还得到了一件可以让他随时从别人眼中消失的隐形衣,这让他可以想去哪里就能去哪里。
上面这一切神奇的魔法,都是因为一块神秘的“魔法石”,并和那个杀害了哈利父母的凶手,一个叫‘ 伏地魔' 的邪恶巫师有关,从此哈利开始了他在魔法世界中快乐的生活……
感受
通过读这本书,让我认识了一个坚强勇敢又聪明机智的哈利:他不怕困难,勇于吃苦,从不向坏人低头,他坚信只要坚持不懈的努力,就一定能战胜强大的敌人;他学习勤奋认真,遇到不会的问题,就会虚心向老师和同学们请教,从来不不懂装懂;他心胸宽广,不斤斤计较,与同学和朋友和睦相处;他心底善良,乐于助人,当朋友们遇到困难时,他都会无私的伸出援助之手……
我以后也要像哈利那样,做一个不怕吃苦、坚强勇敢、努力学习、乐于助人的好学生,嘻嘻!
优选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28
面对同一种工作,我们往往能看到两种心态的人,一种人常常是面带微笑:我的工作就是我想终身从事的事业;每天都面对新的挑战,我觉得十分有趣;这件事交给我吧,我愿意全力以赴;而另一种人常将这样的话挂在嘴边:我不喜欢这份工作,它不适合我;干好干坏无所谓,月月能领工作就万事大吉;这又不是我分内的事,凭什么让我去做;我们从什么时候开始,对人生失去了信心,随波逐流?我们曾几何时,面对世人的追问,开始言不由衷地说:“混吧!过一天算一天。”什么时候渐渐发觉自己是二十多岁的年龄六十岁的心脏?你还有自己的那份激情吗,还能保持那种天生的乐观吗?《爱上自己的工作》让我们更多的改变自己,改变生活。
这本书详细地阐述了如何让自己爱上自己的工作,如何全力以赴地对待自己的工作,进而通过工作成就自己的理想和抱负,让我深受启发。
要得到快乐,首先就要改变态度。由于现实社会的种种原因,很多人从事的并不是自己心目中理想的工作。有的人迫于生计,为了养家;有的人没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改变现状。虽然我们无法选择工作本身,但依然可以选择我们的工作方式,那就是工作态度,
这本书充分让我认识到,虽然我们不能做自己喜欢的工作,但一样可以喜欢我们所做的工作。那么,怎样才能让我们爱上自己的工作,最首要的就是要树立积极的工作心态。俗话说“态度决定一切”,拥有积极正确的态度,便是我们工作事业跑起来的第一步。无论在工作上遇到什么情况,只有以积极心态去面对,才会爱上它,才能把 它当成自己的事业来完成。在书中有这样一个例子:刘某在一家公司工作了一年,由于对自己的工作不满意,他忿忿地对自己的朋友说:“我在公司里的工资是最低的,老板也不把我放在眼里,如果再这样下去,总有一天我要跟他拍桌子,然后辞职不干。”“你把你们公司的业务都弄清楚了吗?做业务的窍门完全弄懂了吗?”朋友问他。“还没有!”朋友说:“我建议你先静下心来,认认真真地工作,把他们的一切业务技巧和公司组织完全弄明白之后,你再一走了之,这样做岂不是既出了气,又有许多收获呢?”刘某听从朋友的建议,开始认认真真地工作起来。一年以后,朋友偶然遇到他,就问他是否已经辞职不干了,刘某说:“我发现近半年来,老板对我刮目相看,最近更是委以重任,又加薪又升职,并且公司的人都开始敬重我了”。这个小故事充分说明了一个人生哲理:只有抱着为自己工作的积极心态,才能把工作当成自己的事业来完成,那么最终能赢得社会的尊重,实现自身的价值,并给自己带来快乐。
优选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29
捧读莫顿·特《走一步,再走一步》一文,我心中感慨万分、回味无穷,一团浓浓的感悟久久萦绕在我脑中。
本文主要讲了自幼体弱多病的作者小时候和小伙伴去爬悬崖时遇险,结果在父亲的鼓励与指导步步脱险的经历。从而使作者产生了巨大的成就感,并从中悟出了一个道理。在后来,每当他感到前途茫茫而灰心丧气时,便会记起以前在小悬崖上学到的经验并应付一切。
但作者在后来得以克服一切障碍,不全归功于自己,因为有了父亲当日的指导,才有作者辉煌的今天。
每次朗读这篇文章,其内容都会把我带入到当时的环境,把那会儿的情景活灵活现生地浮现在我双眸之前。而我感受最深的是作者在一步步脱险的情景,他由毫无信心到萌发信心,至信心大增,清楚地感悟到——不要想着远在下面的岩石,而要着眼于那最初的一小步,走了这一步再走一步,直到抵达自己所要到的地方。
落叶为舟,驶入回忆的港湾。
两年前的夏天,知了的鸣声抚睡了家人,而两天前把腿摔伤至今还没康复的我则在一楼发呆,连“上三楼书房看书”也只是痴心妄想。这时,《走一步,再走一步》中作者一步步脱险的事有力地推动了我,使我一步步到达目的地。
这篇文章带给我们一个道理,这个道理似乎是拨开阴雨的一抹阳光,给迷茫的人带去希望,重拾对未来生活的信心。
我们就好像将要独飞的小鸟,只有战胜暴风雨之后,才能飞向那更广阔、更灿烂的天空。而当我们遇到艰难险阻时,只有把困难化整为零,再逐一克服,方能取得最后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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