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部对拾遗物品处理工作程序制度1保安部对拾遗物品的处理(一)工作目标保证拾获物品上交过程完好齐全;无冒领或错领。(二)工作流程当值队员拾获物品后交至领班处;领班详细清点拾获物种类、数量等并一一记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保安部对拾遗物品处理工作程序制度,菁华1篇,供大家参考。
保安部对拾遗物品处理工作程序制度1
保安部对拾遗物品的处理
(一)工作目标保证拾获物品上交过程完好齐全;无冒领或错领。
(二)工作流程当值队员拾获物品后交至领班处;领班详细清点拾获物种类、数量等并一一记录在案,由拾获人签名确认;将物品转至物业管理部办公室,并告之屋村管理处前台拾获物概况;拾物内如有相关资料显示可以联系到事主,可直接电话告之事主持有效证件前来认领,核对无误后由其签名确认领取;
如无线索可于拾获物处或卡口张贴公告,介绍拾获物概况及认领方式等,三天后仍无人认领,转交至人力资源部;部门设置拾获物品情况登记薄,对每一次拾获情况详细记录。
(三)注意事项告之前台及张贴公告示之时应概略叙述,如可介绍拾获物品为"__色__包,内有物品若干",涉及内存具体物品及数量均不得量化或明示;
公示时应注明为____部门员工拾获,以加强正面宣传;拾获人或部门应拒绝失主给予之任何报酬;失主认领失物时,应严格把关核数并登记其有效证件资料,须经其签名确认后方可领取,防止冒领;如属违禁物品一律交由*机关处理;
如属业主要求协查失物,应及时记录要查找物品的相关资料及丢失地点,然后派员或要求各中队协助查找,找到后及时联系业主,如未找到,仍应回复、安抚业主,并继续跟踪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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