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汇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筑牢扫黑除恶的战斗堡垒。始终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整顿转化软弱涣散后进农牧村党组织作为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举措,紧扣基层党组织建设实际,认真梳理排查调研摸底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分类倒排在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上力度不够、水平不高的XX个村级组织列为重点整顿转化对象,采取县级领导联系、乡镇党政“一把手”包抓的办法,实行“一村一策”,下派XX名干部担任后进村党支部“第一书记”或党建工作指导员开展集中整治,目前已整顿转化党支部XX个。
二、黑恶势力犯罪特点和成因分析
目前,我县立案X起涉恶势力犯罪案件,主要案情:XX。
主要特点:一是案件起因单一。XX。二是犯罪主体年龄偏小XXX。三是作案地点、时间相对集中。XX。四是犯罪嫌疑人文化程度普遍不高,无正当职业。XX。
成因分析:一是对寻衅滋事违法犯罪行为初始打击惩治力度不够,没有形成震慑。XX。二是重点场所管控不到位。XX。三是犯罪嫌疑人法治意识淡薄XX。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线索核查的能力和质效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乡镇、部门线索排查办法措施单一,方式方法简单,排查工作不深入、不扎实、不彻底,线索深挖彻查、串并分析的工作思路狭窄,视野不宽,判断标准简单,对线索价值缺乏深度挖掘,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来源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单一,线索核查不深、不透、不实,核查进度迟缓,特别是有价值的线索不多。目前县扫黑办掌握的XX条线索中,本级排查掌握的线索只有XX条,其他均为上级部门移交转办和群众举报的线索,乡镇和行业部门基本没有上报有价值的线索。二是线索核查专业力量不足,且参加办案人员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水平有待提升,核查的质效不高。有的涉黑涉恶案件因案情复杂推进缓慢,线索核查周期较长,尤其对一些反映具体、可查性较强的线索在串并分析、深挖彻查等环节的研判不足,衔接不够,在案件快侦、快破方面力度不够。政法机关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定性、法律适用、证据标准还存在一些分歧,影响办案质效;对“两高两部”《指导意见》等法规文件的学习理解也还不深不透,对个别案件执法办案思想还不够统一,执法办案人员的业务能力与工作要求还不相适应。三是部门间信息共享、工作联动以及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有效衔接机制还不够健全,部门单位之间线索移交、办案协作配合还不够紧密顺畅,案件转办程序还不够规范。县扫黑办工作力量不足、工作机制不健全、作用发挥不到位等问题也还比较突出。
着力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特殊重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工程,把组织和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是不是讲政治、是不是敢担当最现实的检验,态度坚定、旗帜鲜明、表里如一,抓好部署谋划、推进落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深挖摸排不留死角。始终把线索排查作为深挖打击黑恶势力的首要环节,作为常态化的工作要求,分地域、分领域、分行业组织开展涉黑涉恶线索“大排查、大核查”行动,坚持滚动式摸排与阶段性排查相结合,行业排查、系统排查与部门排查相结合,深度排查核查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全面掌握本行业本系统本部门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乱象问题,坚决做到线索排查全覆盖、无死角,努力再发现和掌握一批有价值的新线索。
持续整顿后进组织。按照“一村一策”的要求,集中力量持续开展软弱后进党组织整顿转化工作,扎实开展村“两委”换届“回头看”,坚决把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人员从村干部队伍中清理出去,及时调整运行情况差的“两委”班子及不符合条件的村干部,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生存土壤。
(七)扎实开展综合整治。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契机,重点打击非法集资、聚众赌博、高利放贷、吸毒、电信诈骗等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违法犯罪行为,强化对建筑、运输、采矿、娱乐场所等易于滋生黑恶势力的高危行业监管,不断堵塞监管漏洞,完善长效机制,有效净化营商环境。
(八)从严督导追责问责。压实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各相关部门履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治责任,齐抓共管,对重点难点问题有效解决。对工作滞后、失职失责、问题突出的乡镇、行业、领域,实行责任倒查,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实施一票否决等方式,严格进行责任追究,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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