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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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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合同(普通1)(精选28篇)

运输合同(普通1)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将玉林市岭南乐园有限公司的土方工程运输任务交给乙方负责施工,根据《__________》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证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施工合同,共同遵守。

  一、单价方面

  本工程一、二类土,运距在_______公里内,勾运立方以山体方计算,每立方米_______元整,运距每增加l公里加价 元每立方米;三类土以上的用勾机很难勾须爆破的每立方米_______元,此单价为税后价。

  二、结算方式

  l、每周星期____结算一次,第一次结款百分之玖拾,第二次结本次_______外,结清上次_______,依此类推,星期间可适当预支生活费及车辆维修费,由甲方指定加油站加油,结款时再扣回。

  2、甲方预支乙方车队进场费每部车_______元,勾机每台_______元,铲车每台_______元,此款进场后付给,进场做工后_____周内扣回。

  3、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现金支付或转账支付。

  4、退场,工程完成达到甲方要求后,甲方3天内结算,并付清所欠工程款。

  三、工期

  本土方工程共日内完成,雨天和特殊情况除外,如因甲方原因而致误工,双方理顺问题后,工期顺延。

  四、进场安排

  乙方车辆进场三天内甲方必须安排车队开工,超过_____天不安排工作,甲方每天每部车赔偿_____元给乙方,直至开工为止。如乙方车队到场后,甲方因其它原因不能开工或工程缓延,则甲方要赔偿乙方每部_____元的经济损失。

  五、双方责任和义务

  合同外的其它款项,任何一方不能强迫对方实施,要在合理的情况下,双方同意才可实施。

  甲方责任:

  1、保证工作地点明确和水通、电通、道路通及道路安全设施、生活场地设施配套完善,确保乙方顺利进场施工。

  2、负责协调乙方的`工作,审核施工工作方案,监督、指导工程施工,负责施工路面经常维修和当地群众善后工作,保持运输畅通无阻。

  3、负责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协调工作,如交警、运管、路政、城管及环保,如果出现扣车,甲方负责协助解决。

  乙方责任:

  1、在甲方统一安排下工作,听从甲方安排,不能自作主张。

  2、注意车辆的经常维护检查,注意安全,所有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自理,甲方毫无责任。

  3、乙方经济与甲方无关时,因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但因工程款未按时支付而出现纠纷,由甲方负责。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无故不办理计量或延拖支付工程费用,乙方有权提出解决要求仍不予解决视为甲方违约,所造成乙方车队停工,每超期付款____天,甲方支付乙方每台车每天_____元违约金,直至甲方支付工程款为止。

  2、乙方车队进场后,甲方不能采用任何手段,另将工程复分包给其他人承包,否则甲方须赔偿乙方所提出的一切经济损失。

  3、乙方由于未履行责任和义务,导致延误、停工等不良现象,在甲方对乙方提出的整改时间内,乙方务必尽力及时采取有力措施达到甲方的要求,否则甲方有权对无故停工车辆每车每天罚款_____元。

  4、双方应遵守合同信用,杜绝不廉洁行为督促双方敬业守法,双方在工程顺利进行下各司其职,互不干涉内政,任何一方不能有越轨行为,否则所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责任由造成方负责赔偿对方所提出的一切经济损失。

  七、合同终止

  1、在正常能开工的情况下,乙方必须听从甲方指挥,进行合理开工,不能无故罢工,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甲乙双方在没有任何理由的情况下,单方面终止合同要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八、其它规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按《_______》有关规定执行。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补充,另行签订补充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执行完毕,款项结算付清,甲乙双方全部履行本合同的相关义务后,合同自行失效。

  补充协议:本工程不带资,不押金,也不收乙方的一切任何费用,本合同双方友好而签订的,待甲方通知进场后三天内进场,通知后三天内不进场或过期自动合同作废,本合同不具有任何经济责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运输合同(普通1) 篇2

  甲方:鄂尔多斯市顺兴亿达运输有限公司

  乙方:内蒙古满世煤炭集团四道柳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承运乙方末煤一事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遵守:

  一、合同期限:

  二、货物名称:煤炭

  三、货物数量:

  四、起止地点:

  五、运输价格:56元/吨,以后随行就市

  六、结算方式:运输费用结算按卸货方实收计量为准(按矿发数量的千分之三为途中损耗数量,超过的按150元/吨扣减运费),甲方凭收货方过磅单结算,随到随结,不得拖延,运输发票甲方根据运输量给乙方提供,税费由乙方承担。

  七、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须对承运的煤炭加盖篷布,妥善保管,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耗。

  2、运输途中发生的任何意外与乙方没有关系,由此造成损失的协商解决,遇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3、甲方车辆必须服从乙方煤场人员指挥,不得私自插队、无理取闹等。

  4、乙方因资金紧张等造成运费结算不及时,造成甲方无法组织车辆及时运输,甲方不承担责任。

  八、双方在运行当中发生的具体事宜,应及时沟通,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运输合同(普通1) 篇3

  甲方: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清洁服务有限公司

  一、委托范围及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______________所有的建筑垃圾清运承包商,并按政府相关妥善清运处理建筑垃圾。

  二、委托期限:

  清运期限为期一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委托费用:

  按车计费,装满_______元/车。

  四、委托方式

  乙方承包全权负责____建筑垃圾清运,费用按车计收,按月结算。其中车辆要求车载不少于1.5吨,车厢围板尺寸不少于:长3.1米、宽1.8米、高0.8米。

  五、乙方责任

  1、乙方应根据法律、法规及约定,以行业公认的最高水准,勤勉、尽职地从事本约定项下之工作并提供服务。

  2、乙方应遵守甲方现有规章制度,并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从事约定的工作,不得破坏公共设备设施,如有破坏按价赔偿。

  3、乙方应确保建筑垃圾及时整洁地被清运,为确保建筑垃圾能够及时清运,甲方收取乙方_______元(_______元)最为押金,以期对乙方的约束和管理。

  4、乙方应指定一名乙方代表并授予其足够的权力。该乙方代表将统一行使本约定项下的权利,并在约定履行过程中负责与甲方间的协调。

  5、结算时,乙方应提供正规发票。

  六、甲方配合

  1、甲方指定一名甲方代表并授予足够的权利。该甲方代表将统一行使本约定项下的甲方权利,并在约定履行过程中负责与乙方间协调。

  2、乙方清运建筑垃圾车辆甲方予以免费放行。

  七、工作流程

  1、乙方代表在接到甲方代表的电话通知后,应及时安排车辆进行建筑垃圾清运工作。

  2、乙方应凭借甲方物业部代表签发的《垃圾清运单》,装满出车时,应由保安部当值队员及班长签字放行后方有效。

  3、《垃圾清运单》共两联,上联留给当值保安班长,下联乙方运输车辆保存,《垃圾清运单》作为双方清运垃圾车数的结算凭证,应妥善保管,如乙方遗失甲方不支付该车建筑垃圾清运费用。

  八、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协同解决。

  甲方: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

  乙方: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

运输合同(普通1) 篇4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货物名称:

  二、数量:___吨

  三、承运日期:______年______月

  四、运费单价:______元/吨

  五、合计金额______元

  六、装货地址:_____;卸货地址:_______(公路运输)

  七、甲方责任:托运货物必须合法,物权清楚,与合同签定的货物相符。

  八、乙方责任:必须持有合法的'资质;并保证托运货物原装,原卸。

  九、运费结算:卸完货后,一般十天内按确认的运费付款,乙方开具运输发票。

  十、本合同有效期:自双方签字之日起至运费两清止。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协商未果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收货方:

  甲方:

  乙方:

运输合同(普通1) 篇5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鉴于甲方拟委托乙方运输 输电工程大型设备,且乙方同意接受委托。为明确设备运输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

  1.2 工程规模:

  1.3 运输路线:

  1.4 运输时间:

  第2条 承运设备情况

  2.1 设备名称:

  2.2 设备数量:

  2.3 设备重量:

  2.4 运输尺寸:

  2.5 运输安全技术条件详见附件3。

  第3条 合同价格

  3.1 本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含税),详见附件1;

  3.2 支付方式为:

  第4条 合同组成部分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4.1 本协议书;

  4.2 专用条件;

  4.3 通用条件;

  4.4 合同附件;

  4.5 双方协商同意的'变更、纪要、协议。

  第5条 保证

  5.1 考虑到甲方将按本合同约定付款给乙方,乙方在此立约,保证全面按合同规定完成甲方托运设备的运输工作。

  5.2 考虑到乙方将进行本合同约定的大型设备运输工作,甲方在此立约,保证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间付款给乙方。

  第6条 术语

  本协议书中所用术语的含义与上文提到的合同专用条件及通用条件中相应术语的含义相同。

  第7条 合同生效

  合同生效条件见专用合同条件。

  第8条 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合同(普通1) 篇6

  甲方: (简称委托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卢 格

  乙方: (简称承运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并督促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本合同委托承运的货物为电线、电缆产品,包装采用圈、盘或箱的包装方式。

  2.合同的标的货物不仅包括运输清单中的产品,还包括产品的包装、资料及其它附属物品。

  3.本合同为框架合同,每次的运输合同以委托方提供的运输清单为准。

第二条 权利和义务

  1.委托方有权利选择承运方、及确定每批货物由任一承运方运输,并且没有对该选择解释的义务。

  2.在委托方的业主签收货物之前,委托方是运输货物唯一的所有人,并且该权利不因其它条件的变更而改变。

  3.委托方在每批货物发运前向各承运人询价和议价,择其性价比优者优先使用。承运人报价则代表有能力并愿意执行该批次运输合同。承运人如不具备执行运输合同的能力,亦应尽到协助义务,如提供参考价、推荐其它承运人等。

  4.委托方在询议价之后会将确认信息反馈给预定承运人,并将时间告知承运人,承运人应保证在计划时间准时到达。如委托方运输计划有变更,委托方将在承运方车辆未到达委托方地址前通知放弃运输任务,并不对此产生的承运方损失负责。

  5.承运方有权在询议价阶段拒绝委托方提供的运输计划,但需对拒绝原因说明。

  6.委托方有义务向承运方提供真实的货物重量、体积等信息,承运方根据委托方提供的信息合理安排车辆。

  7.承运人须协助委托人业主做好货物接受工作,服务态度热情周到。

  8.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运费以外的费用由承运人自行承担。

第三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在发生地震、洪涝、暴雪、台风等自然原因或战争,导致合同无法执行的因素。

  2.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承运方应在第一时间通知委托方。在委托方未收到承运方通知的情况下,则默认为承运方可以按期执行合同。

  3.判断自然因素不可抗力是否发生的依据以国家权威气象、地质等预报为准;非自然因素产生的不可抗力以权威时政要闻为准。

第四条 付款

  1.结算方式为季度结算。承运方在每个季度的前5个工作日内将上季度产生的.运输费用开具增值税发票并提交给委托方。

  2.委托方在收到承运方增值税发票并验票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发票等额的运输费。

  3.结算货币为人民币。结算方式是汇票、转账、支票、现金、承兑汇票的一种或多种,在支付过程中所产生的财务费用由承运方承担。

第五条 索赔

  1.委托人和承运人之间的风险交割以货物离开委托人发运车间为限。

  2.承运人应对货物购买运输保险。

  3.承运人在运输单据上签字即认可产品运输前无损伤。

  4.货物风险交割后直到委托方的业主验收通过,在此期间发生的货物丢失、损毁及包装的破损、资料的遗失等任何因承运方原因而影响委托方交货的情况,损失由承运方承担。

  5.除不可抗力导致的延期到货外,承运人应严格按照双方协定的日期运输,逾期不能到达的货物,则按照每迟到1天扣当批运费的5%计算。如双方有约定到货的时间钟点,则到货迟到按照每30min扣当批运费的2%。

  6.委托方在发货前会提前通知承运方并确认到达信息,承运方迟到或不到均视为违约。委托人会通知承运人最迟到达装货地点时间,迟到按照每30min扣当批运费的2%计算;迟到时间超过3小时委托方有权取消本次协定,视为承运人不到。年度内第1次不到缓付当季度运费3个月,第2次不到扣除当季度运费10%并缓付当季度运费3个月,第3次不到扣除当季度运费30%、缓付当季度运费3个月,并取消承运人资格。

  7.委托方在收到业主投诉并确认后,将视投诉问题的严重性,酌情由委托方的销售部门提供处罚意见。

第六条 时间界定

  1.无论承运方到达发货现场还是送货现场,所协定的时间统一按照以下理解:“早上”是每天的7:00~9:00;“上午”是每天的9:00~11:00;“中午”是每天的11:00~13:00;“下午”是每天的13:00~17:00;“晚上”是每天的17:00~19:00。

  2.如无特殊要求,仅说明是某一天到货,则双方协定的到货日期是以该日的17:00为终点,晚于17:00则计入下一日。

第七条 争议及诉讼

  1.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如发生纠纷,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协商无法解决的问题,通过向常州市辖内的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第九条 合同生效条件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壹年。

  2.本合同一式三份,委托人存档二份,承运人存档一份,合同内容手写或涂改部分无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日期:

  日期:

运输合同(普通1) 篇7

  托运方(交____市场交易商):(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承运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根据全国棉花交____市场(以下简称交____市场)《关于交易商将存放在_________内的棉花直接用于交割的通知》全棉市管字26号精神和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所指托运方即指通过交____市场商品棉电子撮合交易预售棉的出卖方。

  第二条 运输棉花的品名、等级、数量、货款金额

  第三条 包装要求:托运方必须按照规定的棉花包装标准进行包装,非规定标准的,承运方拒绝承运。

  第四条 棉花起运地点为_________监管仓库,发运车站为_________火车站;棉花到达仓库为_________交割仓库,到达站为_________火车站(如托运方无特定要求,到达交割仓库及火车站名称由承运方与交____市场协商确定)。托运方在棉花运达内地指定交割仓库前,要及时向到达交割仓库出具提货委托书原件。

  第五条 托运方将棉花运抵交____市场_________监管库的时间不迟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托运方将棉花按时运抵监管库后,承运方必须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棉花发运结束。

  第六条 托运方将棉花运抵监管库后,双方应对棉花的数量、包装等是否符合交____市场交割规定进行入库验收,经验收合格后由承运方办理有关运输手续,并在有关运输手续办理完毕后的____日内将棉花起运相关事项通知托运方。承运方须对棉花运输的质量和安全全程负责。

  第七条 承运方负责联系交____市场内地指定交割仓库的接收、入库等工作,交____市场负责协调。指定交割仓库于货物到达后的1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交____市场、承运方和托运方。

  第八条 本合同所指棉花仅限于铁路运输。棉花从运抵_________监管库至运至内地指定交割仓库所发生的费用实行包干,包干费用包括:棉花进入_________监管库后发生的出入库、短运、中转装车、铁路运输、保险以及进入交____市场内地交割仓库后的铁路入库等费用,具体标准按交____市场全棉市管字26号通知附件3的规定执行。

  上述费用由托运方承担,交____市场代收代付。

  实行费用包干后,棉花从运至_________监管库起到运抵内地指定交割库过程中的保险由承运方负责代办,保管过程中的保险价值按_________元吨、运输过程中的投保价值按_________元车在包干费用中列支。实行费用包干后,托运方将这部分棉花用于交____市场商品棉电子撮合交易的交割时,如发生运费补偿,由承运方承担。

  第九条 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和义务

  1、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将约定的棉花运到交____市场内地指定交割仓库。

  2、托运方对要求承运的棉花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被运棉花。

  二、承运方的权利和义务

  1、通过交____市场向托运方收取运输包干等费用,包括在_________监管库发生的入库、保管、保险及运往内地的铁路运输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2、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棉花运到内地指定交割仓库(内地指定交割仓库按时向托运方和交____市场发出到货通知)。承运方对委托运输的棉花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毁损、灭失,无人为变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及装卸过程中导致的包装破损、棉包污染、雨淋、霉变等),如有上述问题,承运方应对托运方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在货物到达相关站点后,承运方负责联系内地指定交割仓库,交____市场负责协调。

  3、在运输及装卸期间,严禁吸烟和使用裸露灯具,严格控制火种,严禁装运潮湿、油污和破损包件。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托运方不应超过协议规定的数量向承运方交运棉花,承运方不承诺超过协议规定数量的棉花的运输。因托运方运至_________监管库的棉花数量低于协议约定数量95%部分而造成承运方运能浪费的,托运方给予承运方每吨80元补偿。

  2、托运方应将交运棉花的原始码单、质检证书随棉花一并交_________监管库,棉花发运后由承运方及时寄往内地收货指定交割仓库,以便指定交割仓库验收和提供公检使用。原始码单、证书不全或没有的,承运方不安排发运,由此而造成损失的,托运方自行承担。

  二、承运方责任

  1、承运方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影响托运方在交____市场交割并造成损失的,承运方应按交____市场核定的标准偿付托运方损失(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及铁路部门限制运输、编组等原因,造成运输受到影响,承运方应在得知情况的当天,依据铁路运输部门出具的相关书面证明,以电话或传真方式及时告知交____市场和托运方,以便交____市场及时调整运输流向或通知交易商采取其他措施,避免违约)。

  2、运输过程中,造成棉花的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承运方应负责向铁路部门申请开具货损、货差证明,并负责向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承运方也可委托内地指定交割仓库作为收货人,负责协调、办理险内理赔事宜,托运方应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十一条 准用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项或约定不明确的事项,准用交____市场《关于交易商将存放在_________区内的棉花直接用于交割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由托运方传真至全国棉花交____市场备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合同(普通1) 篇8

  甲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工商执照号: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工商执照号: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和相互合作与支持的宗旨,就甲方委托乙方为进口货物运输代理等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最少在货物抵达前(船到港前三天、航班到港前24小时)通知乙方货物到达情况和提供有关文件,包括:海洋提单、空运提单、货物资料、报关和报检报验文件等,以便乙方安排换单和提前审核有关文件。

  2、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报的进口货物,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商品检验检验以及相关部门对于国家进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如实申报。

  3、由于甲方或下列原因导致货物申报时间的延迟,而造成未能及时清关或货物疏港等,由甲方承担所产生的风险、责任及费用,而乙方不予承担:

  (1)因买卖双方原因导致提单不能在船公司正常换取(如未电放、海运费用未结清等);

  (2)由于甲方未能及时提供进口报关所需的.全部资料;

  (3)因甲方所提供的报关资料失实,而导致的延迟;

  (4)在清关过程中由于海关等相关部门要求,需要补充或修改有关单证及相关说明资料,而甲方未能及时提供;

  (5)遇到法定节假日或有关部门不能正常办公;

  (6)因港口要求和规定而必须输港的货物;

  (7)其它甲方及不可抗拒原因。

  4、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滞箱费、污箱费、修箱费等费用和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尽量协助甲方协商解决。

第二条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及时、合理安排甲方所委托进口货物的的换单、申报、运输等事宜。

  2、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有关报关进度、预计送货时间,以便甲方合理安排仓库装卸。

  3、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解决在报关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状况,包括文件的提供、解释、说明等工作。

  4、乙方应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清关工作,并按甲方的指示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

第三条费用结算

  1、按照海关的有关规定,甲方应自行向海关缴付货物进口关税及增值税,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乙方代缴,但乙方不予以垫付。

  2、甲方应自行交付到付运费(海运费和thc、空运费),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乙方代付,但乙方不予以垫付。

  3、非乙方原因产生的特殊费用和责任,乙方不予以承担。

  4、乙方在货物完成清关、运输后7天内传单票应收费用明细给甲方,甲方应及时确认并回传。

  5、结算方式:经甲乙双方协定,甲方应在送货后_________天内将所有费用支付给乙方,有关税单、报关单等文件按以下_________方式办理:

  a、先付款,后退单;

  b、后付款,先退单。

  6、如因各种原因乙方无法收到甲方应付之费用,则乙方有权暂扣甲方委托乙方所管理的货物或属于甲方的业务文件,所造成的风险、责任及费用,乙方不予承担。

  7、附《进口货物运输费用报价》

第四条其它

  1、本协议项下所产生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管辖地海事法院审理。

  2、甲乙双方银行账户、所在地址、电话及电子邮箱发生变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期满前一个月内双方不提出异议,视为合同自动顺延。即使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均不能免除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的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合同(普通1) 篇9

  甲方(即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即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甲方与乙方的共同协商,在遵循《民法典》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发往全国各地的货物交给乙方承运事项制定如下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发往全国各地的货物交给乙方承运;

  二、甲方将货物交给乙方承运时,须提供货物运输途中所需要的所有合法手续,以及规范、安全的`货物包装,并不得将国家违禁物品(含各种易燃易爆物品)夹带货品中,否则由此造成所有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甲方将货物交给乙方承运时,须按货物实际价值自行购买保险,或由乙方代为办理购买保险,否则由此产生货损、货丢,乙方不承担全部责任;

  四、如果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出现包装损坏、货品损失等情况必须经收货人、送货司机(或者到达货站经手人)共同签字出具书面证明,必要时由收货人扣押送货车辆或扣除到货应收运费等;如未有签字证明,则乙方可拒绝赔偿;

  五、如果出现货物安全及时到达甲方指定地点而未能收取运费等应收费用,乙方可视情形扣押货物并达到一个月期限后自行处理;

  六、货物从承运之日起有效查询日期和索赔期在____日内,过期乙方可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货物承运价格以及到货时间可由甲方与乙方根据实际情况加以协商确定,具体数量、金额、送货事宜等以每次乙方提货后所签的由乙方提供的《货物托运单》为准,并以此作为查询、索赔、结算等实际操作的依据;

  八、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十、如有出现合同纠纷,在协商解决的基础上按《民法典》处理;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即时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甲方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乙方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合同(普通1) 篇10

  甲方:宿州市蕲隆运输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应法律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互惠互利、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汽车挂靠事宜达成以下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挂靠车辆

  本合同的挂靠车辆车号为: ,车型为: ,吨位:。 乙方对挂靠车辆拥有所有权及管理权,乙方将车辆挂靠在甲方经营运输。

  第二条 挂靠期限

  乙方车辆挂靠经营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月日止。

  第三条 挂靠费用

  1、管理费:乙方在挂靠期间每月应向甲方缴纳挂靠管理费用元,每季度共计元,挂靠管理费每季度交纳一次,可先行后交。

  2、代收代付费:乙方每月应将养路费、运管费、工商费、税、年(季)检等相关费用,足额交付给甲方,以便甲方按时予以办理相应手续。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其他

  1. 乙方在甲方的运营活动中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支付,付款

  方式为月结,时间为每月8号。(现金或电汇)

  2. 乙方在甲方的运营活动中的路线由甲方决定,运费按低于

  市场价计算。

  3. 短途运输和零星运输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第四条 甲方权利义务

  1、车辆挂靠期内,乙方车辆以甲方公司的名义进行运营。

  2、车辆挂靠期内,乙方在经营期间发生的各种债权债务自行处理,与甲方无关。

  3、挂靠车辆的保险及其他项目的.保险,应由甲方统一到保险公司代为办理保险手续,其费用全额由乙方承担。

  4、车辆挂靠期内,乙方车辆运营账款从甲方账户出入,甲方不得拖延支付,最迟不得拖延10天。

  5.车辆挂靠期内,必须服从公司统一调度和指挥,不服从的甲方有权取消车辆挂靠资格并终止合同。

  第五条乙方权利义务

  1、挂靠期间,车辆管理权属于甲方,产权和收益归乙方支配和使用,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使用。

  2、乙方必须遵守交通法规,积极参加甲方的安全活动,加强车辆保护,按规定进行正常年检、季检、二维、技评。

  3、挂靠车辆的保险及其他项目的保险,应由甲方统一到保险公司代为办理保险手续,其费用全额由乙方承担。

  4、挂靠车辆发生车辆损失或交通事故,乙方除应及时报案外,还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报案后,征得乙方同意,协助乙方

  处理事故,涉及保险索赔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双方及时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事宜,甲方负责将收到的保险索赔金转付给乙方。

  5. 乙方车辆在甲方无运输任务的情况下可以进行其他运输活动,如甲方需用乙方在接到通知的2个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双方对于本合同以及补充合同条款的违反,均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2、甲方无故终止合同,应赔偿乙方5个月的挂靠管理费;乙方无故终止合同,应赔偿甲方5个月挂靠费。

  3、甲方无故延迟支付乙方运营款项的,应赔偿乙方该笔款项日均千分之五的迟滞金。

  第七条 补充条款

  合同履行期间,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签署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协议的变更、解除与争议解决方式

  1、协议签订后,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如在协议履行期间,因情势变更需修改协议条款的,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2、因协议某方单方丧失履行本协议义务的能力,或其行为已构成实质违约的,另一方有权单方提出解除合同,但应至少提前七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至乙方所在地法院。

  第十条 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时起生效。

  甲方:

  (盖章)

  年 月

  日乙方:年 月 日 (盖章)

运输合同(普通1) 篇1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公路道路运输服务管理规定,为确保公路运输服务质量,维护双方权益,规范相互合作行为,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产品运输服务事项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基本合作义务:

  1、 甲方委托乙方承运公路运输业务,托运货物主要为 及其他附属广告品、促销品等;甲方按照单据实际数量予以结算,乙方应在运输能力、运输时间及运输安全可靠性等方面满足甲方的要求,并根据甲方的运量快速配备运输工具,确保运输服务质量;

  2、 乙方在接到甲方运输业务委托时,应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事项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道路运输任务,并对甲方的运输业务全过程安全负责;

  3、 运输价格和运输时间按双方确认的合同附件I《运输时间价格表》内容执行,合同期限内不得单方面随意改变运输价格,包括门对门的一切费用,否则视为违约;

第二条:乙方须具备的资质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主管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照及财务结算凭证;

  3、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 营业执照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0万元的;

  5、 具有三年以上公路运输和配送经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备的通讯设施;

  6、 具有相应的运输能力和必备的信息监控手段,有完整的服务质量保证体系;

第三条:风险保证金

  1、乙方承担货物风险责任:在货车的挡板处接受货物时起,至货物到达卸货地卸货完毕止。

  2、乙方同意在签署合同时,向甲方一次性交纳人民币__万元风险保证金,该保证金不计息,如货物在乙方承运期间完好无损、保持原样,甲方在合同期满或终止后30天内返回给乙方。若继续合作,风险金直接转入下一次合作合同。如因乙方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甲方则按销售发票和因乙方原因甲方客户对甲方的索赔金额从保证金中扣除,乙方拥有受损货物的所有权,乙方在不影响甲方销售市场和甲方公司及产品声誉的产前提下处理受损货物。

第三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__ 年__月__日 至 __ 年__月__日止。

第四条:运输地点、价格及时间

  见本协议附件I:《运输价格表》

第五条:运输服务管理要求及事项约定

  1、 甲方有运输任务时提前一天以电话或传真方式通知乙方固定的联系人确认运输委托内容,包括要求车辆到达甲方工厂的时间日期,要求承运的货物数量,建议使用的车型、卸货城市等。乙方接到甲方发货任务通知时起,必须在一小时内给予答复并明确告知车辆号码、司机姓名、电话等,并保证车辆按时到厂装车,否则,甲方有权另行选择承运单位;

  2、 乙方提供的运输车辆必须符合甲方的装载要求;车况良好,货厢内壁无凹凸不平之处,无水渍、油渍,干燥清洁、无渗漏、无毒、无异味及其他污染物,敞车必须配备蓬布、绳索及捆绑用的竹片等保护材料;

  3、 乙方必须听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遵守甲方工厂仓库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准与甲方发货人员发生争吵、打架、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行为;

  4、 乙方到达甲方指定提货地点时,司机或提货人员必须携带有效证件,经过甲方许可后驶入指定区域等待装车,甲乙双方在货车的挡板处交接货物、乙方须对所承运的货物做好清点工作,并按甲方要求办理签收及发货手续,双方办理完发货手续后,货物的数量和安全以及完好性有出入的,均由乙方承担所有损失;

  5、 甲方发货清单为一式五份,经双方清点货物数目签字确认无误后,甲方留存一份,乙方所执四份货物清单,一份交收货人作为收货凭证。其余三份交收货人签字/盖章后返回甲方,作为有效运输结算凭证;

  6、 捆绑绳索和产品软性包装箱之间必须垫有木板片等保护材料,以确保产品不会因为捆扎而变形,凡因装车后任何因素导致甲方货物失落破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 自甲方货物装上乙方指派车辆后,其货物保管之责随之转到乙方,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货物丢失或损毁、污染、被雨淋湿或受潮、包括整车被盗的均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事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有责任协助提供乙方理赔所需的相关材料;

  8、 乙方承运甲方货物时,应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安全送达甲方指定的客户收货地,乙方单方面延迟承运时间等原因造成甲方客户拒收或退货,造成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9、 货到客户处,如发生找不到收货人、客户拒收等异常情况,乙方应及时联系甲方运输负责人解决,乙方不得擅自卸货或将货物拉回仓库。没有甲方的书面单据认可,乙方不得随意从甲方客户处拉回货物,对于乙方擅自拉回的货物甲方有权拒收,且无论甲方是否收货,由此而产生的运输等费用甲方不予结算;

  10、货到甲方客户处,发生部分货物损坏、短少的,由收货人将破损情况写在送货单上,并注明是否收下,双方签字确认;甲方与乙方协商处理破损赔偿,并由甲方决定是否将货物拉回至甲方仓库,所有返回货物拉回仓库后必须通知甲方仓库验收并由甲方仓库出具收货证明;

  11、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或交通事故,预计不能按时到达的,乙方应立即电话通知甲方并说明情况,以便甲方及时与客户取得联系谅解和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12、对于乙方接触到甲方客户的各种商业信息或运输业务,乙方不得透露,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损失的,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的责任;

运输合同(普通1) 篇12

  合同编号:115809

  托运方:

  承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机械设备运输事项达成合同条款如下:责任和义务:

  托运方负责装卸,承_________予以协助。货物上车就位后,承_________负责核实货物数量及重量。承_________按时安全将货物送至托运方指定地点。运送时间由托运方提前一天通知承_________到现场装货,当天装货须当天发车直接开往目的地。承_________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行车执照原件,由托运方确认后,复印存档。违约责任:

  运输地点和价格:

  付款方式:

  等全部货物运抵目的地后,由收货人按发货清单验收合格(数量及质量)后付款。法律责任:

  承_________必须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执行本合同,如运输过程中违反相关法律,一切责任由承_________负责。

  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____市法院管辖。

  本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复印件有效。

  甲方联系人:联系电话:

  乙方联系人:联系电话:

  驾驶证号:车牌号:

  甲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合同(普通1) 篇13

  托运方(简称甲方):_________

  承运方(简称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并根据合同有关规定,经过协商订立货物运输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将货物由_________运至_________,货物名称:____________,运输单价:_________元/箱,重量:每箱______吨,合计重量:______吨(______箱),合计运输费用:_________元。

  二、乙方接到甲方发货通知后,乙方必须准时安排车辆及时装货,不得拖延时间。

  三、乙方在运输途中,如遇到特殊情况必须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做好应急措施,如有违约后果乙方自行负责。

  四、乙方在运输途中,货物如有损坏,乙方应按价赔偿给甲方。未按照时间将货物送达规定地点,造成的延误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乙方凭有效的货物接受附件和运输发票与甲方结算运输费,甲方根据合同每次运算价及时支付给乙方运费。

  六、乙方在运输途中,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合同产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__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___________乙方代表:

运输合同(普通1) 篇14

  出租方:货运公司承租方:建筑公司施工三队合同编号____签订日期年月日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四吨载重量解放牌汽车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工地运砂子、水泥、砖、木料和预制板用。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三、承租方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但不给付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而且出租方每天还要偿付承租方元钱的违约金。

  四、租用期定为一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五、租金每月为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索赔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八、其它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送有关管理机关备案。

  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关于运输合同范文3

  甲方:

  乙方:

  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人民币:_____元整,大写:_____元整,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需租用乙方车辆运输货物,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1。甲方向乙方租用车辆运输货物。甲方提前一天将运输计划口头或书面告知乙方,乙方承诺有足够的车辆资源供甲方租用。

  2。乙方保证租用车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可以正常营运上路。

  3。租用车辆的司机由乙方指派,租用车辆的'行车安全技术操作也由乙方全面负责。

  4。乙方必须保证甲方的货物安全,准时地送到指定地点,运输过程中造成的货物非正常损伤损毁遗失,乙方应照价赔偿。

  5。租车运输费用由甲方根据路程远近等实际情况制定,运输费费用外,甲方不负担其他任何相关费用。

  6。乙方按______结算并提供_____发票给甲方,甲方收到发票后_____天内支付运费。

  7。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备查。

  8。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9。本合同有效期_____,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执行,期满后双方另行商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合同(普通1) 篇15

  托运人(姓名)__________与中国民用航空__________航空公司(以下简称承运人)协商空运)__________(货物名称)到__________(到达地名),特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托运人于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需用__________型飞机__________架次运送__________(货物名称),其航程如下:

  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自__________至__________,停留__________日;

  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自__________至__________,停留__________日;

  运输费用总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

  第二条根据飞机航程及经停站,可供托运人使用的载量为__________公斤(内含客座)。如因天气或其它特殊原因需增加空勤人员或燃油时,载量照减。

  第三条飞机吨位如托运人未充分利用,民航可以利用空隙吨位。

  第四条承运人除因气象、政府禁令等原因外,应依期飞行。

  第五条托运人签订本合同后要求取消飞机班次,应交付退机费__________元。如托运人退机前承运人为执行本合同已发生调机费用,应由托运人负责交付此项费用。

  第六条托运方负责所运货物的包装。运输中如因包装不善造成货物损毁,由托运方自行负责。

  第七条运输货物的保险费由承运方负担。货物因承运方问题所造成的损失,由承运方赔偿。

  第八条在执行合同的飞行途中,托运人如要求停留,应按规定收取留机费。

  第九条本合同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凡涉及航空运输规则规定的问题,按运输规则办理。

  托运人:___________承运人: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订

  经由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委托由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从_________配套供应商(以下简称丙方)处运输配套零部件至甲方,乙方全权负责甲方的汽配零部件运输及相关工作。甲方与丙方就执行与乙方的运输及相关工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签订人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第二条包装

  1、丙方的包装应符合甲方的《包装认可协议》。

  2、乙方对甲方与丙方的《包装认可协议》进行确认。

  3、只有经过三方共同确认的包装后,运输事务才可执行。

  4、经三方确认的产品包装,未经甲、乙方同意丙方不得更改。如丙方未经甲、乙方同意更改包装,由此造成帐物混乱或增加的管理等费用一切由丙方负责;若包装协议需更改,产生费用增减,由甲方和丙方协商解决。重新签订新的《包装认可协议》。

  第三条到货计划

  1、丙方执行甲方原有采购计划进行备货。

  2、具体计划由甲方和丙方商讨提供,采用jit看板供货,即甲方发出看板需求由乙方传至丙方,丙方按照看板的需求进行发货。

  3、如出现新的供货方式的变化,由甲方通知丙方,协调解决。

  第四条到货与验收

  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段送至甲方。

  2、丙方在货物发出后,应随附供货清单、出厂检验单(含合格证或检验合格章)、提货单、附带看板给甲方,作为甲方收货或办理货物入库的依据。

  3、甲方在收到货物后及时根据供货清单对乙方货物数量和外观质量进行检验,办理收货手续。如实收货物与发货清单相符,甲方在供货清单上签字盖章认可,作为对帐凭证及甲方付款的依据之一。如没有免检的零部件由甲方收到货物两个小时内进行检验,该货物合格后交付。否则,在下次乙方运输返回时带回上次不合格品至丙方。

  4、如实收货物(含内包装数量)与供货清单不相符或有错装、缺件、不合格等现象,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丙方,并根据具体情况协商解决。乙方、丙方应保证甲方的生产线正常运行。

  第五条运输

  1、乙方保证能使用甲方指定的运输车型及车辆装备的要求

  2、乙方保证运输使用车辆的整洁与卫生。

  3、乙方保证执行甲方规划的外部运输路线。

  4、甲、乙、丙方将每月记录的运输数据进行核实,以便费用的结算。具体运输数据包括:每日/每月的运输频次明细(单向行程)、运输总天数(天当日按8时至次日8时计算)。

  5、对由于乙方运输不善或未按甲方规定运输引起任何丙方的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服务

  1、甲方承担乙方运输的货物和器具的本方装卸服务。

  2、丙方承担乙方运输的货物和器具的本方装卸服务。

  3、本着对甲方和丙方提供优质服务的原则,乙方可以提供运输以外业务的服务。

  4、乙方无偿提供因为零部件质量问题产生的紧急运输,丙方无条件配合,以保证甲方生产线的正常生产。

  5、运输以外业务的服务,其服务费用另行协商解决。

  第七条三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根据库存和生产计划对丙方下发《供货计划》,以便确保丙方的生产顺利、库存合理。

  2、甲方保证按照到货批次,对货物进行先入先出。

  3、甲方有责任把供货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及时返馈给乙方。

  4、保证对乙方装卸服务及时,对装卸过程中产生的损坏负责。

  5、甲方负责看板需求信息的发出,并对看板的流失负责解决。

  6、甲方负责解决运输过程中产生的责任纠纷。

  7、甲方负责发出紧急运输信息的发出。

  8、负责运输数据的记录

  9、甲方对乙方与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评价

  乙方责任:

  1、严格保证产品运输过程中的质量,运输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乙方独立承担损失。

  2、承担从丙方发货到甲方入库前货物数量差异的责任。

  3、保证能按照看板需求的数量、准时完成自己的运输服务。

  4、承担因运输原因影响甲方生产线停产的处罚,按甲方生产线每停线一分钟罚款_________元计算。

  5、负责看板的传递以及其传输过程中流失责任。

  6、负责运输数据的记录。

  7、负责承担甲方产生的紧急运输。

  8、不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运输,乙方应偿付丙方违约金_________元/次,同时甲、丙方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丙方责任:

  1、负责产品的包装质量。

  2、负责开具《供货清单》,为清单的`正确性负责。

  3、保证对乙方装卸服务及时,对装卸过程中产生的损坏负责。

  4、承担因合作、装卸不及时等原因影响甲方生产线停产的处罚,按每停线一分钟罚款_________元计算。

  5、负责运输数据的记录。

  6、无条件承担紧急运输的配合工作。

  7、承担对乙方服务质量的考核。

  第八条运输收费标准

  一、本地的短途运输的收费标准(本标准仅适合短途)

  1、乙方运输费用的收费标准为_________元/月(一月26个工作日)。

  2、如果有一个月的工作日非标准的26日,增减的天数按_________/日的标准在月费用上增减。

  3、乙方的运输费用由_________承担。(附运输费用分摊标准)

  4、乙方的运输费用结算策略与结算时间为当月1日开始结算上月费用。

  5、甲方不介入费用的收取与分摊。

  二、_________等地的长途运输的收费标准(本标准仅适合长途)

  1、乙方运输费用的收费标准为_________元/次

  2、乙方的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3、乙方的运输费用结算策略与结算时间为当月15日开始结算上月费用。

  4、甲方运输费用的收费标准为_________。

  5、甲方的费用由丙方承担。

  6、甲方的运输费用从当月的丙方的货款中扣除。

  第九条不合格退件

  1、丙方每半月对甲方出现的不合格品进行一次处理。

  2、甲方负责将丙方装配不合格件统计,出具《不合格退货单》,由丙方确认或丙方授权乙方确认。

  3、经过丙方确认或乙方确认的不合格退件由甲方装载与乙方的运输车上,运至丙方,不在单独组织运输,不合格品的返回运输乙方不计算费用。

  4、对没有免检的零部件出现质检不合格的产品由乙方返回丙方时,及时带回。

  5、其他因运输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由乙方与丙方双方另行解决。

  第十条不可抗力

  1、因任一方因不可抗力未能履行本合同,对于不可抗力的影响存续期间不履行其义务。

  2、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10日内立即将不可抗力事故原因、事故持续时间以及事故的影响通知给另两方,并且提供充分的证据。

  第十一条争议

  合同在履行中如果发生争议,三方应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效,三方同意提请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合同终止及期限

  1、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时,甲、丙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并且不负任何责任,并且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和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a)乙方在报价、服务和运输过程中有欺诈行为;

  (b)甲方不再继续经营、宣告破产、被指定接管人或有其他任何破产法所提供的便利条件发生;

  (c)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质量严重不满足甲方或丙方的要求,连续三次或一月内总计三次出现严重事故导致甲、丙方抱怨,而且未能及时有效的改进;

  (d)乙方在接到就甲、丙方违约通知的7天内未能纠正其违约行为;

  (e)在本协议谈判或履行过程中,乙方提供的重要事实的陈述不真实或未能以书面材料或陈述形式提供重要资料;

  (f)针对协议所述产品而言,乙方从事非法、违反有关法律的行为。

  2、一旦本协议终止:本协议一经终止,所有一方所欠对方金额(双方有争议的款项除外)都应结清,所有的付款周期仍然为上述付款的规定。

  3、本协议可在每次规定的期限到期后自动续延6个月,除非一方在该期限到期至少90天前以书面形式向其他两方发出终止通知。否则连续多次,本协议为是一个固定期限的协议。

  第十三条其他

  1、三方都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乙方应自费获得因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有必要的政府批准,许可和登记,并且经要求应把上述有关复印件提供给甲方、丙方。乙方相信其将继续生意兴旺而不必屈服于非法及不道德的要求。乙方将不会同其有理由认为或怀疑任何从事非法或不道德经营的承包商、批发商、代理人、客户或任何其它人有生意往来。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向任何政府官员、政治团体官员或政治团体或其候选人提供、许诺或支付任何有价值之物,以谋求乙方或丙方不正当利益或引导该管理人员利用其影响力帮助乙方或丙方获得某些业务。如果乙方或由其负责的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董事,管理人员,雇员和代理商)不能遵守本条所述的规定,则将构成乙方立即终止本协议的正当理由。而乙方对此无权向甲、丙方提出任何索赔、

  2、乙方保证其股东、合伙人、管理人员及其他雇员中无甲方前雇员或现雇员亲属,甲方认可的除外。如上述陈述即将变得不再真实之时,甲方同意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进一步同意乙方有权随时提出改正要求和意见指导,如60天内乙方无改正行为,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并无需对乙方承担任何责任。如果上述陈述不再真实而乙方未通知甲方,在甲方发觉并提供真实、有效且及时的有关证据充分说明陈述之虚假后,甲方同意与乙方的全部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及合同在陈述不再真实之时自动终止。

  3、三方应各自承担政府,其代理机关或地方政府依据税法就本协议的履行向其征收的一切税收(包括但不局限于增值税、营业税、关税和其他税收)。

  4、合同任何一方未行使本合同条款所享有的权利,均不应视为放弃这一权利,也不应妨碍该方以后行使这一权利。

  5、如果本合同中任何条款或任何合同双方商定增加的任何条款无效或失效,则本合同其余部分不应因此而受到影响。尽可能相同的条款来取代无效或失效条款。

  第十四条合同法律效力

  1、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丙、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保留一份;副本若干份,由甲方分送有关部门。

  2、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个月,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三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制定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甲方与丙方的供货合同终止,本合同自动终止。执行终止条款。

  3、本合同生效地: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托运人(姓名)__与中国民用航空__航空公司(以下简称承运人)协商空运)__(货物名称)到__(到达地名),特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托运人于__月__日起需用__型飞机__架次运送__(货物名称),其航程如下:

  __月__日自__至__,停留__日;

  __月__日自__至__,停留__日;

  运输费用总计人民币__元。

  第二条根据飞机航程及经停站,可供托运人使用的载量为__公斤(内含客座)。如因天气或其它特殊原因需增加空勤人员或燃油时,载量照减。

  第三条飞机吨位如托运人未充分利用,民航可以利用空隙吨位。

  第四条承运人除因气象、政府禁令等原因外,应依期飞行。

  第五条托运人签订本合同后要求取消飞机班次,应交付退机费__元。如托运人退机前承运人为执行本合同已发生调机费用,应由托运人负责交付此项费用。

  第六条托运方负责所运货物的包装。运输中如因包装不善造成货物损毁,由托运方自行负责。

  第七条运输货物的保险费由承运方负担。货物因承运方问题所造成的损失,由承运方赔偿。

  第八条在执行合同的飞行途中,托运人如要求停留,应按规定收取留机费。

  第九条本合同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凡涉及航空运输规则规定的问题,按运输规则办理。

  托运人:___承运人:___

  开户银行:__开户银行:__

  银行帐号:__银行帐号:__

  __年__月__日订

运输合同(普通1) 篇16

一、运输合同的一般概念

  我国法律中还没有包含各种运输合同的共同合同概念,运输合同概述。单行法中是根据不同方式的运输确定运输合同定义的。民法理论中一般将运输合同称为运送合同,是指“由承运人将承运的货物或旅客及行李包裹运送到指定地点,托运人或旅客向承运人交付运费的协议”。这一定义强调的是运输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意,强调了传统民法理论中合同当事人的自由意志,与我国《民法通则》的合同定义是相吻合的。这一定义体现了从一般法上的定义演绎出特定法上的定义这一传统逻辑方法。依此逻辑方法,还可演绎出许多专门运输合同的定义。

  民法理论上关于运输合同的定义,来源于《法国民法典》所规定的合同定义,“合同为一种合意,依此合意,一人或数人对于其他一人或数人负担给付、作为或不作为的债务。”根据这一定义向民法一般原理溯源的话,“合同是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法律事实之一”:“在法律事实中合同属于人的行为”:“在人的行为中,合同属于合法行为”:“在合法行为中,合同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在民事法律行为中,合同属于双方的行为”:“合同是发生债权债务关系的合意”。

  以运输合同为基点,向更抽象的法的原理方向分析,运输合同的定义可以得出合乎逻辑的解释。但是,由此向更具体的法律规范方向探索,传统理论很难作出科学的解释。第一,在现代市场经济中,承运人和托运人及旅客之间存在严重的事实上的不平等;第二,当事人的“合意”,即传统民法合同自由原则在各种单行运输法中受到严格的限制,合同“协议说”在运输领域中的个别情况下才得到证实。

二、运输合同的种类及其划分意义

  社会分工和商品交换的发展,促使运输业不断革新,法学论文《运输合同概述》。随着运输需求的持继增强,运输业中不断更新运输技术,采用新型新输工具,扩大运输设施。最终产生了方式更多、运距更远、速度更快、更为安全的社会效果。运输过程变得极其错综复杂。多样化的运输及其所产生的多样化的运输社会效果,产生了多样化的运输合同形式。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将运输合同作出不同的分类。同一种类的运输合同又可以依据其他分类标准进行二次分类或三次分类。因此,运输合同呈现出多层次、多分支、相互交叉的模式状态,各种运输合同共同组成一个完整的、独立的合同体系。这一体系中各个层次、各个分支的运输合同不仅具有共同的特征、共同的成立和生效等条件,而且又有明显的区别。

  划分运输合同种类的意义,首先是研究各种运输合同的共同特征、从整体上把握其性质的需求;其次,是科学区分各种不同的运输合同、正确认识不同经济关系对合同法的不同要求,进而指导立法和司法实践。

  划分合同种类的标准是多种多样的,归纳起来有二大类。第一是理论标准,为了满足理论研究的需要,法学理论上根据不同标准、从不同角度进行一般分类后再对各种合同进行二次归类。根据法学理论,运输合同属于有名、诺成、双务、有偿合同并具有计划性和经济性,又归于提供劳务类合同。第二是生产方式标准,立法和实践中为了准确区分不同的运输合同,根据各种具体运输方式对运输合同进行分类。两种不同的分类各有其不同的意义,但又有相辅相成的关系,前者对后者有指导作用,后者对前者有论据作用。

  从整体上研究运输合同,需要对各种具体的运输合同进行具体分析,因此,应该在法学一般原理指导下,根据各种运输生产关系的特点,对运输合同进行分类。当然,这种分类的依据和标准也不可能是单一的。

  1、根据运输对象划分的运输合同

  运输对象是借助运输工具进行空间位移的人身和物品。依此将运输合同划分为旅客运输合同和货物运输合同。人身和物品各有不同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对运输条件要求不同,因而也会具有不同的法律意义。划分的意义在于二种合同的法律适用不同。

  2、根据运输是否跨越国界划分的运输合同

  运输对象的起运点、所经线路和终点均在一国境内的,为国内运输合同。运输对象跨越一国或者多国边界的,为国际运输合同或称涉外运输合同。这种划分的意义在于前者适用国内法,后者则需适用有关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

  3、根据运输方式划分的运输合同

  当代运输方式主要是公路运输、铁路运输、内河运输、海上运输和航空运输。与此相应,运输合同划分为公路运输合同、铁路运输合同、内河运输合同、海上运输合同和航空运输合同。这种划分的意义在于每种方式的运输合同都有相应的专门运输法 予以调整。不同的运输合同的相互区别,在各专门运输法中得到具体的表现。

  4、划分结果和意义

  在立法和实践中,上述三种分类均不是孤立的,而是综合交叉、同时发生作用的。作用方式有以下几种:

  第一,以运输对象标准为主,以国界标准和方式标准为辅。首先将运输合同划分为旅客运输合同和货物运输合同,然后依国界标准进行二次划分,即将旅客运输合同再划分为国内旅客运输合同和国际旅客运输合同,国内货物运输合同和国际货物运输合同;最后作三次划分,分别将国内、国际客运合同和货运合同以运输方式作更具体的划分。最后的划分结果是:

  (1)国内公路旅客运输合同、国内铁路旅客运输合同、国内河流旅客运输合同、国内航空旅客运输合同、国内海上旅客运输合同;

  (2)国际公路旅客运输合同、国际铁路旅客运输合同、国际河流旅客运输合同、国际航空旅客运输合同、国际海上旅客运输合同;

  (3)国内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国内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国内水上货物运输合同、国内航空货物运输合同、国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4)国际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国际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国际航空货物运输合同、国际河流货物运输合同、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在作第二次划分时,既可以把国界标准优先,也可以运输方式优先,但划分的最后结果是相同的。

  第二,以国界标准为主,以对象标准和生产方式标准为辅。首先将运输合同划分为国内运输合同和国际(涉外)运输合同。然后,根据对象标准(或生产方式标准)进行二次划分,即划分为:国内旅客运输合同和国内货物运输合同,国际旅客运输合同和国际货物运输合同;最后做第三次划分,即以生产方式标准(或对象标准)所作的划分。这种划分方式的最后结果与第一种划分方式是相同的。

  第三,以运输方式标准为主,以对象标准和国界标准为辅。首先把运输合同划分为:公路运输合同、铁路运输合同、内河运输合同、航空运输合同和海上运输合同。然后,根据对象标准(或国界标准)进行二次划分,最后以国界标准(或对象标准)进行第三次划分。这种划分方式的最后结果与第一、第二种方式仍然是相同的。

  从形式上看,三种划分运输合同种类的方式最终出现的划分结果完全相同,似乎这种方法上的区分没有什么意义。但是,从形式所表现的全部内容上分析,不同的划分方式表明了不同的侧重点和合同范围,因而具有不同的法律意义。以对象标准为主划分不同的运输合同,其重要性在于将客运和货运相区别,同时结合国界标准或运输方式标准,使客运合同和货运合同各自成立为整体运输合同下的子合同系统,可以满足理论研究、立法和实践的不同需要。

  以国界标准为主的划分方式,其重要性在于将国内运输和国际运输相区别,同时结合对象标准和运输方式标准,有利研究解决运输合同的国内、国际统一和法律适用问题。以运输方式标准为主的划分方式,则体现了各国运输立法的普遍性。现代各国大多是以运输方式为依据进行运输立法的,例如,我国已经制定的铁路法、海商法、航空法等均以运输方式命名。专门运输法中一般划分了客运和货运,继而又对客运和货运划分为国内运输和国际运输。

  运输关系中,旅客和货物从出发地至目的地应当是不间断的。经济关系的这种特性,要求运输起点和终点发生有机联系。在两点之间存在不同的区段或者不同方式的运输。这种状况导致了两种特殊的运输合同关系。第一是同一运输方式中,由不同的承运人各承担部分区段的相继运输。第二是由二种或二种以上运输方式组合成的多式联运。相继运输合同和多式联运合同的合同主体、合同条件和效力以及法律适用问题尤为复杂。

三、运输合同的产生和历史发展

  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所形成的运输劳动专业化出现以前,合同法所规定和调整的商品经济范围十分广泛、笼统,运输合同在合同法中仅占极小的位置。运输合同法有一个产生和发展的历史过程。

  1、古代没有运输合同的概念。

  在商品交换不是普遍现象的古代,物品和人的运送距离一般都很短,较大规模和长距离的运送其本上属国家职能活动并多用于军事目的。这种运输不能产生运输合同关系。商人活动中所需要的运送,一方面由于物品数量较小、距离不长,另一方面由于途中安全的需要,因而运送行为是由商人自已完成的。当运送物数量较大、运距较长或者途中安全致使商人不能自行完成运送活动时,便雇佣他人、租赁他人所有的车船骡马等工具来进行。

  这种情况下,所形成的雇佣和租赁关系,大多都有相应的法律规定。虽然,“无论‘古代法’或是任何其它证据,都没有告诉我们有一种毫无‘契约’概念的社会”,但是这种“契约”的.粗糙和简陋,远远不能形成“运输合同”的思想。古代法对运输事务的调整主要是围绕所有权进行的,即对运输中的物品以及运输工具所有权的保护。如约公元前二十世纪的《苏美尔法典》第3条规定:“不依照指定他的航线行驶而使船失事者,除船价本身外,应对船主人按……计算租船之资。”

  同时代的《埃什嫩那国王俾拉拉马的法典》规定:“租用有牛及御者之车或船,在支付规定租费后,可以使用终日;如船夫不慎而致船沉没的,则应照价赔偿。”相同性质的更为详细的规定则见于公元前18世纪《汉穆拉比法典》。在这一法典中,全部282条条文中,专门规定运输事务的条文多达15条,还首次出现了“托运”的概念萌芽,法典第112条规定:“倘自由民于旅途中将银、金、宝石或其所有的(其他动)产交付另一自由民。

  托其运送,而此自由民不将受托之物交至所托之地,而占有之,则托物之主应检举其不交所托之物之罪,此自由民应按全部交彼之物之5倍以为偿。”其他条文则对运输工具租赁、劳力佣、对运送物的责任、造船、航行、事故责任以及运价等做了详细规定。从这些内容看,当时的商品交关系已经相当复杂,运输合同的概念虽未形成,但已经包含在财产租赁、保管和人身雇佣契约之中。

  2、运输合同的产生和发展

  最古老也是历史上最发达的运输是海上运输,海上运输与海上贸易至今还是同义语。包含海上运输合同关系的海商法萌芽于公元前9世纪,是被称之为“罗地海法”的航海贸易习惯法,其后又经中世纪私人对海事惯例编纂时期,形成了“奥列隆惯例集”、“海事裁判集”和“维斯比海法”,这些不成文法虽然只适用于当时欧洲某一地区的城市,还没有形成一国统一的海商法,但确可以此看出当时海上运输的发展程度,由此可推断出运输合同关系是当时海事法的主要调整内容之一。

  18世纪60年代自英国开始的工业革命,迅速带来了社会关系的深刻变化。1807年,美国人富尔顿发明汽船;1814年,英国人史蒂芬逊发明蒸汽机车,实现了用蒸汽作动力的铁路运输,1825年和1830年,斯托克敦至达林顿、曼彻斯特至利物浦间的铁路分别通车。工业革命导致交通运输的巨大发展,运输劳动专门化,运输产业已经形成规模。

  与交通运输业的形成和发展同步,各国法律对运输活动形成的许多社会关系、主要是运输合同关系作了相应规定。最早制定铁路运输法规的国家是比利时,1834年比利时开始修建铁路时,就以立法形式规定全部铁路由国家经营;19世纪30年代,英美铁路企业就开始实行较完整的客货运输法规,其中明确规定了铁路公司与利用者双方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海上运输方面,早在蒸汽机船广泛采用、海上贸易量空前增大之前,各航运发达国家就陆续制定了大批海上运输法规。其中主要的有1651年英国《航海条例》;1681年法国《海事条例》;1807年《法国商法典》中的海商编,1894年英国《商船法》;1893年美国《哈特法》,等等。这些法中都不同程度地包含了运输合同的规定。运输合同在各国合同法中的地位日益突出。

  但是,这一时期各国由于不同运输方式的差异和不平衡发展,主要是由于海上运输和铁路运输以及其他陆上运输之间的差异和不平衡发展,对运输合同的规定十分不同。

  3、运输合同在各国合同法中的地位

  无论是大陆法国家还是普通法国家,都没有一部完整、独立、自成体系的合同法,更没有这样的一部“运输合同法”。运输合同法规范分散见于民法典、商法典和有关专门运输法规中。

  在大陆法各国,运输合同与其它合同共同的一般性问题,如合同能力、效力、代理、时效等,都由民法典统一规定;运输合同的特殊问题如承运人资格、托运人和旅客权利义务等则分散于民法典或商法典中。

  民商分立国家立法顺序为民法典在前、商法典在后。法、意、德、日等国的运输合同法具有三大特点。第一,民法典中没有运输合同的专门规定。在《法国民法典》中,旅客和货物运输关系归类于租赁契约类中的“劳动力及技艺的雇佣”,而水陆运输者对受托运送的货物所负的义务,被视为旅店主人所负的义务。以此判断,运输合同渊源于寄托法自无疑义。

  第二,独立的运输合同出现于商法典中。在法、德、日商法典中,运输合同作为独立的合同种类作了较民法典更为详细的规定,如《法国商法典》第一编第六章为《运送合同》,《德国商法典》规定了“运送营业”,《日本商法典》的商行为编中规定了“运送”。第三,“运输合同”法律概念一出现就把一般运送合同与海上运送合同相区别,海上运送合同一般由法典中《海商编》专门规定,与船舶买卖、租船、海上保险等合同规定在一起而单独构成专门合同法体系。个中原因值得深入研究。

  实行民商合一制度的国家,如瑞士、旧中国,在民法中规定运送是独立合同关系之一,同时在单行法中规定运输合同法的具体内容。

  英美合同法主要是判例法,运输合同法的产生及内容难以总结,但包括运输合同在内的有关运送方面的成文法却有据可查,如1830年英国《运送人法》,1892年美国《统一买卖法》等。

  4、现代运输合同法

  技术革命导致社会生产力的持续发展,交通运输业发生了巨大变革。铁路运输和海上运输的规模空前巨大。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汽车、飞机相继问世。1885年德国人本茨制成以内燃机作动力的汽车,汽车很快便成为最主要的陆上运输工具,各国根据汽车运输的需要,开始持续不断地、大规模地修筑主要或是专用于汽车运输的公路。两次世界大战之间,各国普遍形成了纵横交错的公路运输网络。

  1903年美国人莱特兄弟成功制作了以内燃机为动力的双翼飞机并试飞成功,各国纷纷进行飞机试验和制造,并于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用于作战和军事运输。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飞机在军事运输中发挥了巨大作用,战后则成为主要运输方式之一。战后,以电子计算机技术为标志的新技术革命,导致交通运输业的全面发展,各种方式的运输运量增大、速度加快、安全性提高。

  交通运输业的巨大变化,使运输生产关系日趋复杂多样,社会生活中人们经常要以运输合同形式进行生产、交换和消费活动。运输在全部社会生产活动中的重要地位,其所产生的特殊的社会关系等等,直接或间接导致了社会上层建筑主要是法律领域内的重大变化。

  第一,运输方式多样化的同时,运输生产的垄断性加强,运输利用者与运输经营者订立运输合同的自由意志受到后者的极大的限制。

  第二,运输业普遍具有国家垄断的性质。由于运输业成为国民经济的“命脉”之一,运输业固有的军事意义等等,国家普遍对运输业实行国有化或者对私营运输实行严格的控制,承运人和旅客及托运人同时受国家意志的限制,国家为了缓和矛盾,开始侧重保护运输利用人。

  第三,运输方式多样化导致运输合同的多样化,在传统的客运合同和货运合同之外,出现了以运输方式、运送物种类等多种标准划分的运输合同。第四,运输业发展所带来的国际贸易需求的增加,日益把一国经济与他国经济乃至世界经济联系在一起,一国的运输往往直接或间接地关系到他国运输,产生了统一国际运输法(包括统一国际运输合同法)的客观需要。

  与此同时,一国之内各种运输方式发展不平衡的趋势带来了新的矛盾,一方面由于联合运输的客观要求,另一方面由于各种运输方式之间的激烈竞争,迫使国家采取各种手段进行调控,甚至直接进行行政命令和国家经营。

  上述各因素在立法上表现为大量专门运输法规的产生,如铁路法、公路法、航空法,等等,每一专门运输法中都对运输合同有着专门、详细的规定。在各专门运输法中,民事法律规范与行政法律规范并存,但基本内容却是运输合同法规范。体现在专门运输法规中的合同法及其各专门运输法规本身,已经大大超出传统民法、商法的范围,传统的民商法理论已经不能完全解释这些现象,而应成为新的部门法,“经济法”的范围,成为经济法学的研究范畴。

  现代运输合同法与早期运输合同法相比较,特点是相当鲜明的。第一,运输合同法对运输垄断者,即合同中承运人一方进行全面的限制,如资格限制、运价限制、运输线路和时间的限制等。第二,运输合同自由原则让位于运输合同法定原则。当事人只有在运输法规没有规定、没有不同规定或许可的条件下才享有合同自由。承运人一方往往没有合同的自由,而旅客和托运人一方只有订立或不订立合同的自由。第三,多种运输合同责任形成,从传统的不负过失责任制演变为严格责任、不负过失责任和过失责任多种责任制并存。

四、运输合同的法律性质和地位

  运输合同在本质上仍然是商品交换的法律形式,商品交换是运输合同这一形式的内容。但运输合同所体现的商品交换的内容,有其特殊性。对于承运人一方,其所支付的,是自身活劳动(劳动力)即法律上所谓的劳务,以及物化劳动即运输工具的消耗,其收取的是以运价为形式的等量货币;旅客和托运人支付运价,而换取自身或物品的空间位移这种“有益效果”的发生。

  运输合同产生和发展与合同的产生和发展不是同步的。合同的历史长达数千年,但只是到了商品经济发展为普遍的生产形式,由于商品流通的需要,才产生了运输业,运输合同才作为运输生产的基本联系方式。

  1、运输合同法定原则

  传统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由法律地位平等的双方当事人通过自由协商,共同决定其权利义务关系。但传统的合同自由原则,在运输合同领域中从来就没有普遍实行过,尤其是铁路运输业和航空运输业发达以后,在相关运输合同中受到很大限制。著名英国法律史学家梅因的论断,“进步社会的运动,到此处为止,是一个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在运输合同发展过程中得到的是相反的表现,倒可以认为是一个从契约到身份的运动。之所以如此武断地作出结论,看看现当代各国法律对承运人资格的严格规定就可以理解。

  运输合同领域中不是合同自由原则,而是合同法定原则,或者说是法定合同原则。合同自由只是在个别的、具体的运输合同中得以体现。

  法定合同原则主要来自于国家对整个交通运输的严格管理和控制;其次,就少量国家允许的私营运输部分,由于其仍然处于垄断地位,普遍实行的仍然是标准格式合同。结果是,运输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同由不同程度地受到限制或者剥夺。在运输活动中表现为:旅客和托运人一方的合同自由被承运人一方所限制或剥夺,其只有签订或不签订合同的自由,而丧失了选择承运人、协商合同内容、择选合同形式的自由;承运人一方的自由则被国家限制或剥夺,其要么就是具有国家身份的主体,要么是国家的代理,或受国家法律法规的严格限制。

  法定运输合同主要表现在:第一,国家强制订立某些运输合同,限制或剥夺合同一方或双方的合同自由。这一表现,在战时的军事运输中特别突出。第二,法律规定强制性合同条款,当事人不得排除其适用。第三,法律对承运人资格和运输营业进行严格规定和限制。第四,法律指定或设立专门机构对运输业务和运输合同进行严格监督、管理和控制。

  2、运输合同法的地位

  运输合同法的地位是指其在包括合同法在内的整个法的体系中的位置,或者是说运输合同法归类问题,也可以说是运输合同法与其他法的关系问题。

  在公法和私法日趋混同的法制变化条件下,研究运输合同法究竟是属于公法还是属于私法,并无特别重要的意义。但是,近代法律的发展总趋势是国家的经济管理职能和公共事务职能扩大,表现为公法的扩张,传统私法的公法化。就运输合同领域来看,国家管理职能涉及到合同的各个方面,运输合同决不是双方当事人自由意志决定的。

  民法和行政法二者历史悠久,各自成体系并有较完整的理论体系。经济法则是随着国家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全面干预而形成的新的法的领域。经济法不可能脱离整个社会的法的现象,而凭空产生,它必然同传统的民法、行政法发生复杂的联系。运输合同,作为合同种类之一,其必然与民法中的合同具有有机联系;作为国家对运输经济管理和控制的对象之一,又必然属于行政法规定的范围。“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而运输经济关系历来是国家管理、干预的重点对象之一,因此,运输经济关系的基本法律表现形式――运输合同,自应是经济法的具体调整对象之一。

  3、运输合同专门化和国际、国内统一问题

  (1)运输合同专门化

  运输合同专门化是与各种运输方式自成体系的生产方式特征直接相关的。与此相适应,国家对运输的管理也是专门化的,例如美国以三个联邦委员会分别专门管理陆上、海洋和航空运输,我国则以交通部、铁道部和民航总局分别管理公路和水路、铁路、航空运输。所不同的是,美国有统一的运输部对各运输方式进行宏观管理,我国则缺少相应的统一机构。

  更为重要的是,包括运输合同在内的运输立法,是以完全依据各运输方式经济关系的特点和直接需要分别进行的,西方各国和原苏联的运输立法不仅脱离了民法,甚至也抛开了商法典。我国运输立法的现状和取向亦与外国相同,目前已制定颁布了《铁路法》、《海商法》、《航空法》和一大批专门运输法规和运输规则,公路法和公路运输法也正在研究制定中。

  上述状况构成这样一种态势,即运输合同法成为独立的法律类型,运输合同应视为不同于一般民事、商事或经济的合同的独立合同。运输合成成为专门化的合同。

  然而,无论何种运输方式的合同,承运人和旅客及托运人的基本权利义务总是相同的;同时由于运输方式的不同,又决定了不同的合同具有不同的内容。其异同主要表现为:第一,运输法关于责任问题的强制性规范不受合同双方当事人自由意志影响。第二,承运人的赔偿责任受法律的限制(或者说受法律的保护)。第三,陆上运输责任普遍小于海上运输和航空运输。

  (2)国际统一

  各国关于运输合同不同的法律制度,给国际运输带来了严重的障碍。在海上运输中,研究解决国际统一问题早在1873年就成为国际法学会组建成立的基本任务,其后于1897年海事、海商分离,又成立了国际海事委员会;1948年,成立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这些活动陆续产生了多种国际公约。国际统一的部分实现,最早发生在欧洲铁路运输领域,1892年欧洲各国制定了货物运输伯尔尼公约,公约的条款可以全部排除适用不同国家的法律或者取尔代之。这一公约的效力及影响不限于欧洲,几乎遍及全球。在航空运输和公路运输方面,也同样经历了这样一种运动。

  所有国际运输方面的国际公约,都具有一个相同的特点,即并不以直接实现签约各国法律的统一为目的,而是为国际运输提供了在公约范围内管理运输合同的实体规则。当某一国际运输合同发生争议时,法院必须适用公约的规定而不是适用某一国家的法律。这一特殊原则,使各国要么将国际公约转化为国内法,要么规定国际条约优先,国际条约优先的原则在我国海商法、航空法中得到了完全的体现。

  (3)国内统一

  在国内运输领域内,所面临的基本问题不是运输合同的国际冲突,而是各种不同的运输方式如何协调发展、公平合理竞争问题。根据国家主权原则,一国的国内运输完全是一国的内政,他国无权干涉。但是,由于一国的经济、地理管理制度等因素的影响,各种运输方式的发展很难平衡,经济关系方面的矛盾和冲突无法避免。从法律制度上看,一国的法制从整体上是统一的,但各具体法、部门法之间的不协调、甚至矛盾和冲突几乎也是常见现象。运输合同法中这种矛盾和冲突也再所难免。因此,国内运输合同的统一问题,虽然至今仍为世人所忽视,但其毕竟是客观存在的社会现象。

五、运输合同的法律特征

  运输合同是十分复杂的合同现象,从不同的角度分析可以对其法律特征作出不同的概括。

  传统民法依据当事人地位、合同行为、合意的目的和结果等,认为合同的法律特征,一是当事人之间自愿协商所达成的协议,是双方或多方的民事法律行为;二是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三是合同所确立的关系是民事法律关系。从国内经济合同法的角度,认为经济合同除具有合同的一般法律特征外,经济合同还有与其他类型合同相区别的自已的特征:

  第一,经济合同对当事人有特定要求;

  第二,经济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的经济协议;

  第三,经济合同直接或间接接受国家计划的指导或制约;

  第四,经济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经济法学》(新编本)根据我国经济合同制度规定,强调社会组织作为经济合同当事人的法人资格,并指出,“经济合同与一般民事合同所确认的是不同层次的商品交换关系。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有两个层次的商品交换关系。前一层次的商品交换关系发生在生产(包括生产性消费)领域,这种商品交换关系是为了满足双方当事人生产经营或工作任务的需要,其直接后果则是生产了物质财富、非物质财富或完成了特定的工作;

  后一种商品交换关系发生在生活消费领域,这种商品交换关系是为了满足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生活消费的需要,其直接后果是生产了劳动力。这两个层次的商品交换关系有不同的性质和特点,前者是为后者准备条件和服务的。体现在合同关系上,前者由经济合同确认,后者由一般民事合同确认。”这一精辟论述将经济合同与一般民事合同作了科学界定。

  但是,“运输合同”这一概念的产生,既不是根据现有民商法的规定,也不是根据前述商品交换的种类或层次,而是由运输生产方式的特性直接决定的。在运输业生产中,运输方式多样化,运输对象既有货物又有人身,交换内容是货币与货物和人身的位移。这一活动中所发生的合同关系可以也必然被不同的法的部门调整,但各现行运输法中规定的“运输合同”,完全是以各种运输生产方式的技术特性和国家的严格管理及其管理特点作为划分依据的。我国现行《海商法》、《航空法》和《铁路法》以及其它运输法规当中,基本上是把客运合同与货运合同相区别。客运合同可属于一般民事合同,但货运合同却不能一概归入经济合同,除了涉外货运合同属国际运输以外,还有托运人是公民的货运合同,其不能适用《经济合同法》。

  我国民法理论和经济法理论上,运输合同属于提供劳务的合同,合同标的是运送行为本身,而不是被运送的货物或人身;其次,运输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多数是诺成、标准合同,运输合同整体上具有计划性。这些特征的表述,一方面,是由于我国没有民法典、商法典情况下,从传统民法理论出发,结合我国《民法通则》进行研究的结果。

  另一方面,又是结合了我国《经济合同法》的基本规定进行分析的结论。这个结论表明,运输合同的特征既不同于一般民事合同,又不同于其它种类的经济合同。研究方法上,明显表现出民法原理加现行法律规定的模式。这种模式虽然对认识运输合同的性质和法律现象具有指导意义,但由于我国交通运输立法视野特别广大,且现行运输法中运输合同的内容十分复杂。

  而且在事实上,现行运输合同法规范受运输方式、运输活动特点直接决定的特性相当明显。因此,传统民法理论在解释运输合同特征时,显得苍白无力;而经济法理论根据现行经济合同法规定分析运输合同时,又显得范围过于狭小。

  “运输合同”体现的是比民事合同、经济合同更为具体的、特定的经济关系。运输活动中发生的运输合同具有独特的法律特征。这些特征基本上是由运输生产方式的特性决定的。因此,从现实生产方式特征和国家宏观调控需要这二个基本出发点研究运输合同,将更具有理论和实践意义。以此出发,笔者认为运输合同有以下特征:

  1、当事人自由意志法律化

  合同的本质是合同自由。合同自由表现在订立合同、选择对方当事人、决定合同内容、选择合同方式和协议变更合同等多个方面。早期法律不干涉当事人的合同行为以及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当事人的合意对双方均具有相当于法律的约束力。社会生产力的持续发展导致垄断产法规,继而导致国家对经济生活全面干预,国家干预的基本形式之一就是限制合同自由。在运输合同领域,限制合同自由发生的最早、最普遍。法律一方面规定运输基础设施公用化和国有化,另一方面对承运人、运价、线路、时间均详加规定。结果是运输合同当事人的自由意志受到全面的限制。

  然而,由于运输合同仍然是合同,而合同的本质仍然是自由,假如剥夺当事人的全部自由,合同关系就不复存在,经济关系就成为高度集中统一的计划经济模式,如战时军事运输,所以,法律仍旧保留当事人一定的自由。自由的程度则取决于立法者对运输合同关系(经济关系)的认识和运输关系对法的要求。这种要求表现为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

  一般情况下,实行自由竟争利大于弊的领域,当事人合同自由度大,反之则小。运输业各种生产方式中,普遍不应实行自由竞争,因此,运输合同自由度相当小。在运输业内部,铁路最不易实行竞争,铁路运输合同的自由最小;而海上和航空运输涉外性很强,可以实行有限竞争,运输合同自由度较大;公路运输可以适当竞争,则合同自由最大。

  在这里,原本属当事人的自由是否消失了呢?回答是否定的。在当代社会市场经济发展水平越来越高情况下,公民和其它社会活动主体的自由度应该越来越高,而不应相反。合同自由不是消失了,而是取得了另外一种表现形式,即取得了法的表现形式。

  具体合同当事人的自由不再完全以其个别表现为基本形式,而是取得了共同的表现形式。后者的内容是较前者更高程度的、更丰富的自由。现代社会中,每一具体运输合同当事人行使其全部个人合同自由,既是不可能的,又是不需要的。当事人的合同自由法律化,更加符合当事人的利益;当事人利益的集合形成社会利益,二者在本质上并无矛盾之处。

  2、承运人资格特定化

  交通运输业的国家中央集权,在运输业历史上是各国通例。中央集权主要表现在设立完备的中央和地方交通行政组织、对交通从业人员以全面管理、对运输生产组织经营权实行特许制,对运输业务进行严格监督,等等。运输合同当事人,一方为旅客和托运人,另一方为承运人。旅客和托运人是不特定的社会公众,而承运人必须是具有特定资格的、拥有运输能力的企业或经济组织。运输合同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固然是平等的。

  但由于运输组织的垄断性和对全社会的影响巨大,事实上双方不可能平等。同时由于运输组织的社会意义,一方面,国家需要保护或扶持运输企业,或者由国家直接经营运输业务,避免运输企业经营失败给全社会直接造成危害;另一方面,国家要保护运输业利用者即社会公众的利益,需对承运人给以种种限制、赋予种种义务。当事人自由意志的法律化,在这里主要是对承运人意思自由的限制,主要表现为承运人必须具有特定资格,承运人必须具有特定的身份。

  运输业的公用性和独占性决定或国家经营,或以法律或行政特许方式允许私营,或兼而有之。西方发达国家运输业历经从私营到国家经营,又从国营到私营的运动。但这个运动过程不是同圆上向原出发点的回归,而是螺旋式上升,即西方国家本世纪七十年代末至九十年代初的运输业重返私营化和放松管理运动,仅仅是国家把经营权部分转交给私人组织,从对运输业的严格管理变为放松管理。国家从直接经营方式和直接行政干预变为以法律进行更全面、更高级的间接管理。

  从我国目前运输立法状况看,铁路、民航、远洋运输也在经历与西方发达国家类似的管理制度变革 .但这种变革决不是放弃对运输业的管理和中央集权,实行私有化,而是变国家经营为企业经营,变行政干预为法律调整,变直接管理为间接调控。即使如此,绝大部分运输企业如铁路、航空、远洋运输企业仍然由国家所有或控股,这些企业的改革与一般国有企业的改革并不是完全相同的。

  在运输企业主体资格上,运输企业首先应符合民法规定的法人条件,其次必须符合公司法的一般规定,这是毫无疑义的。但由于运输企业的公用性和独占地位,运输企业还必须符合专门法的规定,如铁路运输企业必须符合铁路法的专门规定,航空运输企业必须符合航空法的专门规定,海运企业必须符合海商法的规定等等。即使是公路、内河等允许民营的运输,运输经济组织和个体户也必须取得相应的资格,在批准的范围内从事经营。

  3、运输职能社会化

  承运人所从事的运输活动,面向的是社会公众;承运人的活动不是孤立的、单一的,而是具有普遍的社会意义,即具有社会公共事务的职能。运输职能社会化决定国家必须扮演投资者、建设者、管理者的多重角色,而承运人之所以能够成为承运人,承运人的运输活动范围,以及对运输活动结果所负有的责任,国家均以法律作出相应的详细规定。

  4、合同内容确定化

  运输合同法定原则,决定了合同的基本内容不是由具体合同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而是由相应的专门法予以详细规定,只有法律未做规定、没有不同规定或允许当事人协商的,当事人才能行使合同自由。如上所述,运输合同自由让位于运输合同法定,并非剥夺或限制了当事人的自由,而是将这种自由上升到统一的法的高度,合同自由取得了新的表现形式。

  运输合同内容的确定化,在我国铁路法、海商法和航空法中有充分体现,尤其是海商法和航空法,合同内容规定的详细和完备,是我国前所未有的。在具体的运输合同关系中当事人无需也不能就法律已有的强制性的权利义务规定进行磋商,法律已经充分地体现了当事人的意思,并且有效、平等地保护承运人和旅客及托运人的利益。

  5、合同形式格式化

  运输合同格式化原本产生于运输企业的垄断和独占性质,以及频繁发生的运输事务,决定具体合同双方协商在事实上的不可能。由承运方制定格式合同,是运输经济关系产生的必然要求。在缺乏法律规范的情况下,格式合同会产生双方的严重不平等;在国家直接经营的条件下,格式合同实质上成了法的表现形式,取代了法律,这种状况不仅不能消灭当事人之间的不平等(合同一方是国家或国家的代理,另一方是公民或法人),更为严重的,是完全取消了竞争, 窒息了运输经济发展的活力。只有依法的具体规定产生的格式合同,即法规定的格式合同,才更符合当事人的自由意志,并保护和促进运输经济的发展。

  因此,格式合同既是运输经济关系的必然要求,又是法律应当调整的对象。

  运输合同格式化,要求运输单票证应根据有关运输法的规定制定,格式化合同应表明法律规定的合同双方的基本权利义务,重要的合同格式应当经国家运输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运输合同(普通1) 篇17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有限公司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车主及司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就公司租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乙方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同意将汽车壹辆及司机租给甲方使用,甲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乙方司机负责。

  第二条,车辆状况

  车 型: 车牌号:

  车况:

  提交车辆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驾驶证、□行车证、□购车证明、□购买车险保单

  乙方承诺自己是车辆的所有人和实际控制人,自已有合法的驾驶资格.乙方必须为车辆投保交强险和第三者商业险等.

  第三条,租车期限

  自 年 月 日开始租用,如因车况、交通事故或劳务关系发生变化,租车合同终止。

  第四条,租车用途

  乙方服从甲方的日常车辆调度安排和司机的日常工作安排。

  第五条,租金及结算形式

  1、租用形式:乙方带车租赁,以月为单位租用,按月结算租赁及劳务费。

  2、租金:车辆租金 元/月,乙方病事假、修车等未出车时间的租金,按天计算扣除;

  司机劳务费 元/月加效益劳务费等共计 元/月。

  甲、乙双方只是带车租赁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

  3、油费:由甲方以油卡充值形式承担。

  4、结算形式:租车费用和乙方劳务费,参照在每月甲方发放工资之日一起支付。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及技术水平,能按照甲方要求安全运营,提供的车辆手续齐全,合法安全,型号和质量与本合同要求一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私自换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作。

  2、 租用车辆期间,车辆所发生的`交通、机械、人身(包括车内乘员的人身安全)、丢失、失货等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承担,所产生的维修费用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 租赁车辆的保险、保养、车辆维修等日常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因甲方业务产生的路桥费用则由甲方据实报销。

  4、 乙方应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及交通规则,租赁期间发生的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若处于禁止停车路段,且泊车等待时间较长,建议选择正常泊车位。

  5、 甲方承担租赁车辆的日常油费、合理的停车费和路桥费,并有权对车辆油费的使用情况、日常停车过桥等费用进行审核,乙方应积极配合。在工作中合理规划行车路线,节能省油,严格遵守甲方合理制定的油耗标准。严重超出油耗标准,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作,并追究相关责任。

  6、 乙方应保证车况良好、车内干净舒适,注意个人形象,使用文明用语。

  7、 乙方应保证车辆正常运营,尽量不耽误甲方使用。如车辆因故障或事故等原因,车辆需停用达10天以上,甲方有权单方面停租车辆,终止合同。

  8、 甲方有权对车辆进行合理调配,乙方在租赁期间需无条件接受甲方的合理用车要求,乙方不听从甲方调配或消极怠工,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9、 除车辆故障,交通事故,人事变化等原因,乙方或甲方都不得无故停止合作关系;解除合作关系,双方均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无故单方面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

  10、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第七条,合同争议

  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协议同具法律效力。

  2、 双方发生合同争议,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第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承租方(甲方): 有限公司 出租方(乙方):

  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盖章(公章): 乙方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收 条

  收到 公司车辆租赁费及劳务费(即包车费)等共计 元,大写 元

  收款人:

  年 月 日

运输合同(普通1) 篇18

  甲方(发货人):__________

  乙方(承运人):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货物运输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合同期限为一年,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在上述合同期内,甲方委托乙方通过汽车和公路运输货物。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运费、到达地点、收货人、运输期限等具体项目由甲乙双方另行签署运单确定。签署的运单作为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义务:

  1.货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包装标准的,按照保证货物运输的原则进行包装。如果甲方的货物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如甲方未能改正,乙方可拒绝装运。

  2.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四、乙方的义务:

  1、根据运单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并交付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2.运输的货物应负责安全,确保货物没有短缺或损坏。如有此类问题,应承担赔偿责任。

  五、运输成本及结算方式:

  1.运费按乙方实际承运货物的里程和重量计算,具体标准按运单约定执行。

  2.乙方向收货人交付货物时,应索取收货凭证作为履行运输义务的证明,并凭收货凭证与甲方结算。

  3.甲方应审核乙方提交的收货凭证,在确认凭证真实有效且货物如期到达且无丢失或损坏问题后10天内付清当期运费。

  六、甲方交付给乙方运输的货物是客户的重要生产资料,乙方应高度重视,确保货物按时到达。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货物延迟到达,如客户追究甲方责任,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货物无法按时到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

  七、如果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丢失、短少、损坏、变质和污染,乙方应按以下标准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1.货物灭失或者不能正常使用的,按照运单记载的货物价格全额赔偿;如果运单上没有记载价格,则按照甲方同类产品的出厂价赔偿.

  2.如果货物修理后可以正常使用,客户无异议,修理费用(包括更换费用、人工费用、修理人员往返差旅费等。)予以补偿。

  八、如因本合同第七条的原因导致货物迟交,乙方除按本条规定承担责任外,还应执行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合同法处理。任何争议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运输合同(普通1) 篇19

一、运输合同主体及其特征

  运输合同主体是运输合同权利义务的承担者,即运输合同的当事人,运输合同的主体和客体。根据运输合同是双务合同的特性,基本当事人一方是享受收取运费权利并承担运送义务的承运人,另一方是享受运送权利并支付运费的旅客和托运人,双方当事人的数目则视具体合同关系而定。由于运输合同经济关系的特殊性,承运人和旅客及托运人作为合同主体也相应地具有特殊性。

(一)承运人的性质和种类

  当代运输生产的高风险、高技术性质要求承运人具备多种条件才能进行运输生产活动。一般来说,承运人首先应拥有适当的运输工具,配备掌握运输技术的.运输专业人员并具有较雄厚的经营资本。因此,承运人一般不能是个人,而是较大规模的企业。其次,从现代企业制度角度来说,运输企业必须是企业法人,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其资格首先应符合法人的一般法律规定,组织形式和组织机构应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其运输经营活动必须符合专门运输法的规定。

  运输企业既然是企业,必然同其他企业一样,具有营利目的。所不同的,是运输企业的营利目的,是依靠运用特定运输工具运送旅客和货物,即支出运输劳务和物化劳动并收取运费才得以实现的。但是,运输生产的性质决定,运输经济关系的相对方不是特定的、少数的个人或组织,而是不特定的、全社会的人或组织。运输企业具有公用性质,运输企业的二重性决定,企业效益和为社会服务作用的对立统一。这就导致必须以法律予以控制和调节。此外,特定地区和线路上所容纳的运力与运输需求应当适应,并且应当具有运行的固定性和规律性,进而要求限制承运人数量,并且限制承运人之间进行无节制的自由竞争,结果,是由法律确立承运人的垄断和独占地位,法学论文《运输合同的主体和客体》。法律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同时也是为了平等保护运输合同关系双方主体的权益,需要对承运人加以严格的资格(或身份)规定,并明文规定其权利范围并课以法律义务。但社会生活中并非一切运输生产活动都具有同等的公用性,因此,西方国家有所谓公用承运人和独立承运人之分,但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独立承运人的相对方仍是社会大众,其公用性仍是不可否认的。因此,独立承运人不过是契约自由在运输合同领域内的标榜而已。我国有营业性运输和非营业性运输之分,只有营业性运输才属运输企业生产活动。

1、承运人资格与经营特许权

  西方某些国家在19世纪初,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制度曾一度允许一切人或者公司从事某些运输活动,但后来就逐渐被严格的限制和管理所取代。基本原因在于公路、铁路、内河、航空、海上等运输活动固有的公用性和对国家、全社会的经济、军事作用。各国对具体运输方式的严格管理程度和发生时间并不是相同的,一般取决于各运输方式发展的水平。最早出现国家干预的是铁路运输,其后是公路运输,再后是海上运输和航空运输。

  国家对运输业的管理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某些情况下,政府可以直接投资、经营运输业务,即政府直接作为承运人与相对方发生运输合同关系。大多数情况下,政府采取投资控股的方式控制运输企业的活动。政府的直接经营活动,导致取消一切竞争,导致官僚主义和效率低下,历史上证明效果并不理想,本世纪七十年代美国运输业内发生的所谓“放松管理”的运动是一例证。因此,最普遍的国家管理方式是制定专门运输法,一方面限制进入运输领域,规定承运人从业资格和经营特许权,不具备法定从业条件、未取得运输特许权的个人和组织,一律不得从事运输活动。另一方面,专门运输法和行政法规对运输经营业务主要是合同的基本内容、运价、合同责任等作出明确规定并严格行政管理,承运人不得违反。

运输合同(普通1) 篇20

道路运输合同

一、托运

  1.托运人应在约定期限内向承运人提供托运货物及装卸条件。托运人未按约定备好货物和提供装卸条件,以及货物运达后无人收货或拒绝收货,造成承运人车辆放空、延滞及其他损失的,托运人应负赔偿责任。

  2.托运人不如实填写运单,错报、误填、遗漏货物名称、装卸地点等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错送、装货落空以及由此引起的其他损失,托运人应负赔偿责任。

  3.承运人应根据承运货物的需要,按货物的不同特性,提供技术状况良好、经济适用的车辆,并能满足所运货物重量的要求。

  4.托运人有权决定货物是否保险或保价。货物保险由托运人向保险公司投保或委托承运人代办。选择保价运输时,申报的货物价值不得超过货物本身的实际价值;保价为全程保价,保价费按不超过货物保价金额的0.7%收取。一张运单托运的全部货物只能选择保价或不保价。

  5.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手续的.,托运人应将办理完有关手续的文件提交承运人并随货同行。托运人委托承运人向收货人代递有关文件时,应在运单中注明文件名称和份数。

二、包装

  1.托运人应按约定包装货物。托运人未按约定包装货物,不能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约定由承运人对货物再加外包装时,包装费用由托运人支付。

  2.由于托运人的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或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人应负赔偿责任。由承运人按约定对货物再加外包装的,发生上述问题,承运人应负赔偿责任。

三、运送

  1.承运人应在约定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并在24小时内以合理方式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或按托运人的指示及时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承运人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收货人,应再次无偿运至约定的到货地点或收货人。

  2.承运人应对货物的安全负责,保证货物无短缺,无人为损坏,无人为因素导致的变质。

  3.起运前运输路线发生变化承运人应通知托运人,并按最后确定的路线运输。承运人未按约定路线运输而增加的运输费用自行承担。

  4.承运人有权向托运人、收货人收取约定的运杂费用。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未按约定支付运杂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货物享有留置权。

  5.承运人未遵守约定的运输条件或其他约定事项,应赔偿托运人由此受到的损失。

  6.承运人未经托运人同意,擅自将货物委托其他公司运输的,应赔偿托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7.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四、交货

  1.货物交接时,一方对货物的重量和内容有质疑,可提出查验与复磅,查验和复磅的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2.收货人不明或收货人拒绝受领货物的,承运人应及时与托运人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人有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提存货物。

  3.货物有包装的,到达运输地点后,外包装完好而内部货物有货损、货差的,由托运人负责。

五、事故处理

  1.货运事故是指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货物毁损或灭失。货运事故发生后,承、托双方应编制货运事故记录。

  2.货物运输途中,因第三方责任造成货物毁损或灭失的,承运人应先行向托运人赔偿,再由其向第三方追偿。货物已投保的,承运人应不迟延的通知托运人,并采取一切方便协助托运人获得赔付。若承运人怠于履行通知义务和协助义务,应赔偿托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3.承运人能够证明是由于《合同法》第311条规定的原因造成货物毁损、灭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货运事故处理过程中,收货人不得扣留车辆,承运人不得扣留货物。由于扣留车、货而造成的损失,由扣留方负赔偿责任。

六、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承运人(章): 托运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运输合同(普通1) 篇21

  根据经济合同法和省海上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向省交通厅海运局(简称乙方),计划托运__________货物,乙方同意承运,特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约,具体条款经双方协商如下:

  一、运输方法

  乙方调派__________吨位船舶一艘(船舶吊货设备),应甲方要求由__________港运至__________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二、货物集中

  甲方应安乙方指定时间,将__________货物于__________天内集中于__________港,货物集齐后,乙方应在五天内派船装运。

  三、装船时间

  甲方联系到达港同意安排卸货后,经乙方实并准备接收集货(开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装船作业时间,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于小时内装完货物。

  四、运到期限

  船舶自装货完毕办好手续时起于小时内将货物运到目的港。否则按货规第三条规定承担滞延费用。

  五、启航联系

  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亦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由__________方负担。

  六、卸船时间

  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__________港锚地,自下锚时起于__________小时内将货卸完。否则甲方按超过时间向乙方交付滞延金每吨时0.075元,在装卸货过程中,因天气影响装卸作业的时间,经甲方与乙方船舶签证,可按实际影响时间扣除。

  七、运输质量

  乙方装船时,甲方应派员监装,指导工人按章操作,装完船封好舱,甲方可派押运员(免费一人)随船押运。乙方保证原装原运,除因船舶安全条件所发生的损失外,对于运送__________货物的数量和质量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八、运输费用

  按省水运货物一级运价率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__________元,空驶费按运费的50%计____________________,全船运费为__________元,一次计收。

  港口装船费用,按省港口收费规则有关费率计收,卸船等费用,由甲方直接与到达港办理。

  九、费用结算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甲方应先付给乙方预付运输费用__________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运输费用凭据与甲方一次结算,多退少补。

  十、附则

  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__________份。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备案。如有未尽事宜,得按省交通厅海上运输管理规定和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协商办理。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合同管理机关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甲方(托运方):

  地址:

  传真:

  乙方(承运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方指定乙方为甲方货物提供公路运输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承运货物及起止地点

  1.1、 托运的主要货物为:、

  包装:甲方确保产品符合有关国家规定的标准包装。

  属性:化工产品

  1.2、 货物的起运地点:

  1.3、 到达地点:永红化工指定的送货地点。

  1.4、 甲方托运的其它货物及服务内容,以货物运单或补充协议说明。

  第二条:操作流程

  (1) 甲方发出运输指令(2)乙方回复认可书(3)甲方装货(4)双方验货签收(5)发往目的地交货(6)收货单位验签(7)验收后取回单(8)将回单交回甲方(9)甲方承付运费。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3.1、甲方至少提前8小时以电话或书面传真形式向乙方发出运输指令,通知内容包含发运时间、运输方式、货物名称、数量;并准确提供发运地方和目的地址及联络方式方法等信息。如发生特殊情况,甲方在乙方派出车辆前3小时有权对合理的内容进行变更。

  3.2、甲方保证所托运的货物不属于国家违禁品。

  3.3、甲方负责对乙方有关责任人和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运作要求培训。

  3.4、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无法抵达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货人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3.5、甲方保证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关单据时及时结算运费给乙方。

  第四条:乙方责任

  4.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其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乙方应及时操作转运货物,安全、准时、准确地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并派送到门。

  4.2、司机把货物送达目的地后,若客户对货物有任何意见,司机绝对不可以与客户发生争持,应立即与乙方负责人联系,并将事件及时回报给甲方。

  4.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附件中所列运输时间执行,若因特殊情况,货物没有按预订时间到达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

  取得联系,向甲方汇报并进行处理。若甲方调查中发现有不合实际的情况,有权做出处罚。

  4.4、乙方在承运过程中发生的货物被盗、丢失、淋湿、货损、交货不清、货物破损等,概由乙方负责。

  4.5、由于自然灾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若由于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货物过期到达,造成甲方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4.6、甲方若委托乙方代办货物运输保险,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保险,并对投保的货物承担全部的责任。

  4.7、乙方不得向甲方员工赠送财务,若经发现,甲方有权处理乙方未结运费。

  第五条:费用及结算方式

  5.1、费用的结算标准为:详见附件《志成物流货物运输报价表》

  5.2、结算方法为:每月5日前结算上月发生的运输费用,乙方需交付有效作业凭证及结算汇总表,经甲方审核无误后在3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运费,如遇节假日则时间顺延。如有扣除的款项,应在运费中扣除。货到提付运费的甲乙双方都备有底根,以便于查账。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因甲方提供资料不齐全而导致乙方无法送达或者延误送达,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现甲方所提供的收货人联系电话、地址有误,必须及时与甲方联系寻求解决办法。否则损失由乙方负责。

  6.2、乙方错运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乙方必须无偿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交付给收货人,由此造成的货物过期送达的,按甲方规定条列处理。如果造成货物误收而丢失,乙方应照价赔偿。

  6.3、由于乙方的.过失造成货物过期到达,超过《公路运输价格表》上双方所约定的时间(且没有取得甲方的认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给甲方人民币100元的违约金。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货延误,影响执行合同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扩大。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放宽到货时间。

  6.4、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不在合作,双方在一个月内结清所有运费。

  第七条:文本及时效

  7.1、本合同签订时,双方必须出具法人资格文件合其他注册资料。如属法人委托人签署的,应有法人委托书原件。

  7.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7.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5、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为试用期,试用期内,如乙方要求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15天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乙方未结运费。

  7.6、本合同全部内容属商业秘密,双方均有责任保守秘密。

  第八条:变更与终止

  8.1、合同如有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2、本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承担合同终止前本合同规定的双方应该履行而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8.3、合同如需提前终止,须双方书面同意。

  第九条:纠纷及其仲裁

  若合同在履行中产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解决。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甲方(即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即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甲方与乙方的共同协商,在遵循《合同法》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发往全国各地的货物交给乙方承运事项制定如下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发往全国各地的货物交给乙方承运;

  二、甲方将货物交给乙方承运时,须提供货物运输途中所需要的所有合法手续,以及规范、安全的货物包装,并不得将国家违禁物品(含各种易燃易爆物品)夹带货品中,否则由此造成所有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甲方将货物交给乙方承运时,须按货物实际价值自行购买保险,或由乙方代为办理购买保险,否则由此产生货损、货丢,乙方不承担全部责任;

  四、如果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出现包装损坏、货品损失等情况必须经收货人、送货司机(或者到达货站经手人)共同签字出具书面证明,必要时由收货人扣押送货车辆或扣除到货应收运费等;如未有签字证明,则乙方可拒绝赔偿;

  五、如果出现货物安全及时到达甲方指定地点而未能收取运费等应收费用,乙方可视情形扣押货物并达到一个月期限后自行处理;

  六、货物从承运之日起有效查询日期和索赔期在四十五日内,过期乙方可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货物承运价格以及到货时间可由甲方与乙方根据实际情况加以协商确定,具体数量、金额、送货事宜等以每次乙方提货后所签的由乙方提供的《货物托运单》为准,并以此作为查询、索赔、结算等实际操作的依据;

  八、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十、如有出现合同纠纷,在协商解决的基础上按《合同法》处理;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即时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

  甲方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

  乙方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

  乙方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运输合同(普通1) 篇22

  甲方(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指定乙方为甲方货物提供公路运输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承运货物及起止地点

  1.1、托运的主要货物为:________、________

  包装:甲方确保产品符合有关国家规定的标准包装。

  属性:化工产品

  1.2、货物的起运地点:________

  1.3、到达地点:________指定的送货地点。

  1.4、甲方托运的其它货物及服务内容,以货物运单或补充协议说明。

  第二条、操作流程

  (1)甲方发出运输指令(2)乙方回复认可书(3)甲方装货(4)双方验货签收(5)发往目的地交货(6)收货单位验签(7)验收后取回单(8)将回单交回甲方(9)甲方承付运费。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3.1、甲方至少提前____小时以电话或书面传真形式向乙方发出运输指令,通知内容包含发运时间、运输方式、货物名称、数量;并准确提供发运地方和目的地址及联络方式方法等信息。如发生特殊情况,甲方在乙方派出车辆前____小时有权对合理的内容进行变更。

  3.2、甲方保证所托运的货物不属于国家违禁品。

  3.3、甲方负责对乙方有关责任人和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运作要求培训。

  3.4、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无法抵达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货人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3.5、甲方保证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关单据时及时结算运费给乙方。

  第四条、乙方责任

  4.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其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乙方应及时操作转运货物,安全、准时、准确地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并派送到门。

  4.2、司机把货物送达目的地后,若客户对货物有任何意见,司机绝对不可以与客户发生争持,应立即与乙方负责人联系,并将事件及时回报给甲方。

  4.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附件中所列运输时间执行,若因特殊情况,货物没有按预订时间到达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向甲方汇报并进行处理。若甲方调查中发现有不合实际的情况,有权做出处罚。

  4.4、乙方在承运过程中发生的货物被盗、丢失、淋湿、货损、交货不清、货物破损等,概由乙方负责。

  4.5、由于自然灾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若由于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货物过期到达,造成甲方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4.6、甲方若委托乙方代办货物运输保险,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保险,并对投保的货物承担全部的责任。

  4.7、乙方不得向甲方员工赠送财务,若经发现,甲方有权处理乙方未结运费。

  第五条、费用及结算方式

  5.1、费用的结算标准为:详见附件《志成物流货物运输报价表》

  5.2、结算方法为:每月____日前结算上月发生的运输费用,乙方需交付有效作业凭证及结算汇总表,经甲方审核无误后在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运费,如遇节假日则时间顺延。如有扣除的款项,应在运费中扣除。货到提付运费的甲乙双方都备有底根,以便于查账。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因甲方提供资料不齐全而导致乙方无法送达或者延误送达,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现甲方所提供的收货人联系电话、地址有误,必须及时与甲方联系寻求解决办法。否则损失由乙方负责。

  6.2、乙方错运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乙方必须无偿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交付给收货人,由此造成的货物过期送达的,按甲方规定条列处理。如果造成货物误收而丢失,乙方应照价赔偿。

  6.3、由于乙方的过失造成货物过期到达,超过《公路运输价格表》上双方所约定的时间(且没有取得甲方的认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给甲方人民币____元的违约金。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货延误,影响执行合同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扩大。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放宽到货时间。

  6.4、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不在合作,双方在一个月内结清所有运费。

  第七条、文本及时效

  7.1、本合同签订时,双方必须出具法人资格文件合其他注册资料。如属法人委托人签署的,应有法人委托书原件。

  7.2、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7.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5、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个月内为试用期,试用期内,如乙方要求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____天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乙方未结运费。

  7.6、本合同全部内容属商业秘密,双方均有责任保守秘密。

  第八条、变更与终止

  8.1、合同如有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2、本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承担合同终止前本合同规定的双方应该履行而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8.3、合同如需提前终止,须双方书面同意。

  第九条、纠纷及其仲裁

  若合同在履行中产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运输合同(普通1) 篇23

  水路运输合同

  ( )海运计字第 号

  根据民法典和省海上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简称甲方)向省交通厅海运局(简称乙方),计划托运

  货物,乙方同意承运,特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约,具体条款经双方协商如下:

  一、运输方法:

  乙方调派 吨位船舶一艘(船舶吊货设备),应甲方要求由

  港运至

  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二、货物集中:

  甲方应安乙方指定时间,将

  货物于

  天内集中于

  港,货物集齐后,乙方应在五天内派船装运。

  三、装船时间:

  甲方联系到达港同意安排卸货后,经乙方实并准备接收集货(开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装船作业时间,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于

  小时内装完货物。

  四、运到期限:

  船舶自装货完毕办好手续时起于 小时内将货物运到目的港。否则按货规第三条规定承担滞延费用。

  五、启航联系:

  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亦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由

  方负担。

  六、卸船时间:

  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

  港锚地,自下锚时起于

  小时内将货卸完。否则甲方按超过时间向乙方交付滞延金每吨时0.075元,在装卸货过程中,因天气影响装卸作业的时间,经甲方与乙方船舶签证,可按实际影响时间扣除。

  七、运输质量:

  乙方装船时,甲方应派员监装,指导工人按章操作,装完船封好舱,甲方可派押运员(免费一人)随船押运。乙方保证原装原运,除因船舶安全条件所发生的损失外,对于运送

  货物的数量和质量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八、运输费用:

  按省水运货物一级运价率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

  元,空驶费按运费的50%计( ),全船运费为

  元,一次计收。

  港口装船费用,按省港口收费规则有关费率计收,卸船等费用,由甲方直接与到达港办理。

  九、费用结算: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甲方应先付给乙方预付运输费用

  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运输费用凭据与甲方一次结算,多退少补。

  十、附则:

  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

  份。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备案。如有未尽事宜,得按省交通厅海上运输管理规定和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协商办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合同管理机关

  代表人:

  代表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年

  月

  日

运输合同(普通1) 篇24

  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公路道路运输服务管理规定,为确保公路运输服务质量,维护双方权益,规范相互合作行为,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产品运输服务事项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基本合作义务:

  1、 甲方委托乙方承运公路运输业务,托运货物主要为 及其他附属广告品、促销品等;甲方按照单据实际数量予以结算,乙方应在运输能力、运输时间及运输安全可靠性等方面满足甲方的要求,并根据甲方的运量快速配备运输工具,确保运输服务质量;

  2、 乙方在接到甲方运输业务委托时,应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事项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道路运输任务,并对甲方的运输业务全过程安全负责;

  3、 运输价格和运输时间按双方确认的合同附件I《运输时间价格表》内容执行,合同期限内不得单方面随意改变运输价格,包括门对门的一切费用,否则视为违约;

  第二条:乙方须具备的资质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主管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照及财务结算凭证;

  3、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 营业执照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0万元的;

  5、 具有三年以上公路运输和配送经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备的通讯设施;

  6、 具有相应的运输能力和必备的信息监控手段,有完整的服务质量保证体系;

  第三条:风险保证金

  1、乙方承担货物风险责任:在货车的挡板处接受货物时起,至货物到达卸货地卸货完毕止。

  2、乙方同意在签署合同时,向甲方一次性交纳人民币__万元风险保证金,该保证金不计息,如货物在乙方承运期间完好无损、保持原样,甲方在合同期满或终止后30天内返回给乙方。若继续合作,风险金直接转入下一次合作合同。如因乙方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甲方则按销售发票价格和因乙方原因甲方客户对甲方的索赔金额从保证金中扣除,乙方拥有受损货物的所有权,乙方在不影响甲方销售市场和甲方公司及产品声誉的.前提下处理受损货物。

  第三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20xx年xx月xx日 至20xx年xx月xx日止。

  第四条:运输地点、价格及时间

  见本协议附件I:《运输价格表》

  第五条:运输服务管理要求及事项约定

  1、 甲方有运输任务时提前一天以电话或传真方式通知乙方固定的联系人确认运输委托内容,包括要求车辆到达甲方工厂的时间日期,要求承运的货物数量,建议使用的车型、卸货城市等。乙方接到甲方发货任务通知时起,必须在一小时内给予答复并明确告知车辆号码、司机姓名、电话等,并保证车辆按时到厂装车,否则,甲方有权另行选择承运单位;

  2、 乙方提供的运输车辆必须符合甲方的装载要求;车况良好,货厢内壁无凹凸不平之处,无水渍、油渍,干燥清洁、无渗漏、无毒、无异味及其他污染物,敞车必须配备蓬布、绳索及捆绑用的竹片等保护材料;

  3、 乙方必须听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遵守甲方工厂仓库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准与甲方发货人员发生争吵、打架、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行为;

  4、 乙方到达甲方指定提货地点时,司机或提货人员必须携带有效证件,经过甲方许可后驶入指定区域等待装车,甲乙双方在货车的挡板处交接货物、乙方须对所承运的货物做好清点工作,并按甲方要求办理签收及发货手续,双方办理完发货手续后,货物的数量和安全以及完好性有出入的,均由乙方承担所有损失;

  5、 甲方发货清单为一式五份,经双方清点货物数目签字确认无误后,甲方留存一份,乙方所执四份货物清单,一份交收货人作为收货凭证。其余三份交收货人签字/盖章后返回甲方,作为有效运输结算凭证;

  6、 捆绑绳索和产品软性包装箱之间必须垫有木板片等保护材料,以确保产品不会因为捆扎而变形,凡因装车后任何因素导致甲方货物失落破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 自甲方货物装上乙方指派车辆后,其货物保管之责随之转到乙方,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货物丢失或损毁、污染、被雨淋湿或受潮、包括整车被盗的均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事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有责任协助提供乙方理赔所需的相关材料;

  8、 乙方承运甲方货物时,应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安全送达甲方指定的客户收货地,乙方单方面延迟承运时间等原因造成甲方客户拒收或退货,造成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9、 货到客户处,如发生找不到收货人、客户拒收等异常情况,乙方应及时联系甲方运输负责人解决,乙方不得擅自卸货或将货物拉回仓库。没有甲方的书面单据认可,乙方不得随意从甲方客户处拉回货物,对于乙方擅自拉回的货物甲方有权拒收,且无论甲方是否收货,由此而产生的运输等费用甲方不予结算;

  10、货到甲方客户处,发生部分货物损坏、短少的,由收货人将破损情况写在送货单上,并注明是否收下,双方签字确认;甲方与乙方协商处理破损赔偿,并由甲方决定是否将货物拉回至甲方仓库,所有返回货物拉回仓库后必须通知甲方仓库验收并由甲方仓库出具收货证明。

  11、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或交通事故,预计不能按时到达的,乙方应立即电话通知甲方并说明情况,以便甲方及时与客户取得联系谅解和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12、对于乙方接触到甲方客户的各种商业信息或运输业务,乙方不得透露,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损失的,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的责任。

  甲方:乙方: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公路运输合同通用版四

  托运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本合同附件使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主要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须在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将甲方货物从 运输至 。

  二、货物运输量为 运输单价 运输费总额为人民币 元。

  三、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具备合法物资的运输车辆,以保证甲方货物安全及时达到。如乙方向甲方提供车辆不具备合法资质,在运输途中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四、 乙方必须及时向甲方报告货物在装卸运输、客户收货过程中的突发事件,如不及时报告乙方将负一切责任。

  五、 在运输途中货物如丢失损坏,则乙方应按丢失损坏的货物数量的订单价格赔偿甲方,并在运费中一次扣除。

  六、 乙方没有按时把甲方的货物运到收货地,给甲方造成损失,则乙方应负责赔偿甲方损失。如因特殊原因延误的(天气原因、交通堵塞、山崩等)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七、 乙方在接受甲方委托后,应及时办理有关货物运输手续并认真验货装车,双方签字确认货物的数量规格。

  八、 乙方对甲方的出货、货运数据必须保密。

  九、 甲方货物包装不符合运输安全的、或包装破损的,乙方有权拒绝承运。

  十、 甲方托运的货物必须是经国家法律部门批准的合法的可运输的货物,如若不然,乙方拒绝承运。

  十一、 甲方必须在交接货物时,向乙方提供准确的收货人的姓名、地址、货物名称,如甲方提供信息有误,乙方不负任何责任,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十二、 甲方在货物起运时,先支付乙方10%的运输费,其余运输在甲方收到货方签收的回单后两日内与乙方一次性结算并支付。

  十三、 甲方在没有完全收到收货方签收的回单情况下,有权延迟支付运费,直到收到全部回单。如遇原始送货单丢失,甲方在乙方能够出具收货人盖章的收货明细之后,方可支付运输费。

  十四、 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可将本合同的权利与义务转让他人。

  十五、 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止,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变更,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制定补充合同。

  十六、 凡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功的,双方均有权提交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七、 本合同正式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运输合同(普通1) 篇25

  合同编号:

  甲方:镇场镇:余

  乙方:阳通乡个体运输户:黄

  一、甲方修建龙桥乡新公里水泥路,需要运输沙石料,乙方现有大型双桥车辆可供甲方沙石运输使用,经甲乙双方多次协商达成共识,甲方同意使用乙方车辆运输甲方所需公里水泥路面的全部沙石运输,现达成协议如下。

  二、具体协商细节项目条款如下:

  1、甲方所需用大河沙是王,甲方给乙方结帐王,乙方运到甲方使用料场,按每立方135元人民币结算。

  2、甲方所使用石子,乙方运到料场按每立方110元人民币结算。

  三、付款办法:乙方给甲方每运输满一万元钱的材料和运费,甲方按百分之五十当场结算清楚。

  四、乙方给甲方所运输甲方公里水泥路的所下欠的百分之五十余款,甲方必须在____年___月__日之内全部给乙方结算清楚款项。

  五、甲方邀请乙方担任龙桥乡新公里路的沙石运输,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甲方施工用料,否则,造成停工待料,由乙方负担责任。

  六、乙方在甲方正常施工开始,乙方负担甲方的全部沙石运输业务,甲方不得安排其它任何车辆拉料进场(除长途沙石)。如甲方自己小车运料进场,乙方无权干涉,除此之外,甲方违约时,甲方必须一次性全部结清前期的一切料款和运费。

  七、以上合同是通过甲乙双方认真考虑,达成共识,所签订的`本合同,任何一方都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反悔。如有任何一方违约,需负责承担运输总款的百分之二十的违约补偿金。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公证人签字:

  甲方:

  乙方:

  ____年___月__日

运输合同(普通1) 篇26

  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第二条包装要求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货物起运地点

  货物到达地点

  第四条货物承运日期

  货物运到期限

  第五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第六条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第七条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

  第八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第九条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____%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烛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线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甲方违约金____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

  货物运输合同书第2页

  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他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①不可抗力;

  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③货物的合理损耗;

  ④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等单位各留一份。

  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合同(海洋)》

  订立合同双方:

  ____(简称甲方)委托____交通厅海运局(简称乙方)计划外托运____(货物),乙方同意承运。根据《经济合同法》和____海上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运输方法

  乙方调派__吨位船舶一艘(船舶__吊货设备),应甲方要求由__港运至__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第二条货物集中

  甲方应按乙方指定时间,将__货物于__天内集中于__港,货物集齐后,乙方应在五天内派船装运。

  第三条装船时间

  甲方联系到达港同意安排卸货后,经乙方落实并准备接收集货(开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装船作业时间,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__小时内装完货物。

  第四条运到期限

  船舶自装货完毕办好手续时起于__小时内将货物运到目的港。否则按货规第三条规定承担滞延费用。

  第五条启航联系

  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亦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由__方负担。

  第六条卸船时间

  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__港锚地,自下锚时起于__小时内将货卸完。否则甲方按超过时间向乙方交付滞延金每吨时0.075元,在装卸货过程中,因天气影响装卸作业的时间,经甲方与乙方船舶签证,可按实际影响时间扣除。

  第七条运输质量

  乙方装船时,甲方应派员监装,指导工人按章操作,装完船封好舱,甲方可派押运员(免费一人)随船押运。乙方保证原装原运,除因船舶安全条件所发生的损失外,对于运送____货物的数量和质量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八条运输费用

  按__水运货物一级运价率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__元,空驶费按运费的50%计,全船运费为__元,一次计收。

  港口装船费用,按__港口收费规则有关费率计收。卸船等费用,由甲方直接与到达港办理。

  第九条费用结算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甲方应先付给乙方预付运输费用__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运输费用凭据与甲方一次结算,多退少补。

  第十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__份,交__等部门各存一份备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按照__交通厅海上运输管理的有关规定充分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提交__公证处公证(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

  甲方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签章)

  开户银行:______

  帐号:______

  乙方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签章)

  开户银行:______

  帐号:______

  __年__月__日订立

运输合同(普通1) 篇27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承包范围:

  3、工程地点

  4、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具体以甲方进场通知书为准。

  第二条:工程量

  暂定为万立方米,以实际完成工作量为准。

  第三条:单运距离及单价

  1、运输距离:倒泥口在7.5~8公里以内,单价为7.5元/m3(本单价全部为不含倒土费、税费以及挖土,装车和平整场地费)。如超出运输距离的甲方另外补偿,具体单价另行协商。

  2、土方方量计算以车上方计算。

  第四条:工程的具体验收方法

  1、采用签名收卡片记录作为工程量的结算依据,但验收卡片必须与记录相吻合,车载量不足以签名验收卡记录为依据。如果手工记录数不符时,无法查明原因的,以记录数少的为计算数。

  2、乙方所有进场_____,_____容积必须经甲方量方人员认可为依据,_____丈量后到财务结算组申请记录卡,乙方持记录卡先在工地泥头处装泥,完成后由甲方土方管理人员核定车载量,在验收卡上签名,由甲方按指定地方卸泥,卸泥司机将验收卡交由甲方管理人员确认,所有运泥车必须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否则不予签名。没有上、下方管理人员签名记录卡的运泥车不予作为验收依据。

  第五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本工程结算方式是三天一结,甲方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按100%支付工程款。

  2、甲方提供乙方车队首次进场的油费,此款在第一次结算工程款时予以扣除。

  第六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办理好业主方的所有开工前手续,保证乙方能准时进场施工。

  (2)负责道路、城管、交警及因超限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保证乙方能顺利运输。否则,造成的误工由甲方承担,按每日每台1000元计算补偿乙方。如是乙方_____证照不齐全所产生的责任、费用与甲方无关。

  (3)负责乙方司机、管理人员的住房费用(水电费由乙方负责)和停车场地(含停车费),协调好取土场和倒土场的各种关系和费用并保证取土场和倒土场供乙方使用,使乙方能顺利按时按量施工。

  (4)负责按时支付乙方的工程款,使乙方不停工、待工。

  (5)负责安排并处理好取土场地的装车机械和倒土场平整场地的.机械,保证不因此影响乙方的运输。否则,按误工每天赔偿乙方每台车1000元人民币。

  (6)负责按每台车补偿入场费1000元人民币,在甲方第一次结账时扣除。(7)乙方_____运转正常,但因甲方原因24小时内每辆车平均拉土车数不够12车的,每少拉一车甲方赔偿乙方损失100元,反之,乙方赔偿甲方100元.

  (8)在乙方不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甲方至少使用乙方_____一个月以上,否则按5000元每辆车赔偿乙方来回损失费,反之,乙方同样承担对等的赔偿责任.

  (9)在乙方_____不违反本合同并能够满足甲方施工要求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再安排其他_____进场施工,否则甲方赔偿乙方损失30万元,反之,甲方可以安排其他_____进场,乙方不得有异议.

  2、乙方责任:

  (1)合同签订后,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甲方的工程要求组织好_____进场,要求第一批_____不少于20台(在七天内进场完毕。),每台车容积在25m3以上的前单后双_____.。否则,甲方可以取消本合同,由乙方赔偿甲方误工损失30万元。

  (2)乙方组织的_____必须是证照齐全,如因证照不齐全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罚款,由乙方自己承担,与甲方无关。

  (3)如乙方车队在道路行驶中,所发生的交通事故,由乙方负责全部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

  (4)乙方车队进场后不到一周无故退场的,甲方不予结算前三天运费。

  (5)在工程未结束时或甲方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乙方_____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调出工地,如乙方单方把_____调出工地的,按每台每天1000元人民币补偿甲方损失。

  (6)负责配备好管理人员和后勤服务人员,必须确保每天24小时施工,不能无故停工。如有发现按每台每天1000元人民币补偿甲方损失。

  (7)负责_____及人员的安全,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如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全部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车队不能正常施工、停工、待工连续达三天或者月累计达5天以上,从超出之日起甲方应赔偿乙方误工费,每台每天1000元,人员每人每天50元生活费,直至工程正常为止(除人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除外)。

  2、乙方不按时上车,导致甲方工程不能按时完成或乙方无故停工,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赔偿甲方损失,超期按每天每台1000元赔偿给甲方,并视其情节有权清退乙方出场。

  3、甲、乙双方未经另一方认可不能将本合同取消,如有一方违约将赔偿另一方的全部损失。

  第八条、其它:

  (1)双方要互相配合,做好解决协调工作,双方要派专人负责现场管理工作。

  (2)双方要严格遵守执行本合同各条款,各方不得违约。否则,由违约方负责赔偿遵守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违约金50万元。

  (3)施工期间,如双方如有争议,经协商无法解决的,任何一方可提起诉讼,其费用由违约方负责。

  (4)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完善,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6)本合同工程完工价款结清,本合同自然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合同(普通1) 篇28

  甲方:

  乙方:

  为了三塘村民用垃圾得到及时清理,确保村民生产生活有一个健康舒适的环境,特订立如下合同。

  一、全村范围内沿水泥路的座垃圾池(桶)中的'所有垃圾。

  二、合同期限暂定____年。如工作认真负责本合同可继续续期,但必须重新订立合同。

  三、甲方购买一辆的农用运输车作为垃圾运输工具。并办理好行驶证。营运证及一年的有关保险,一年后保险及其它税费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必须具有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B型驾驶证和三年以上驾龄的驾驶员。

  五、乙方必须保证每天一次到合同指定的垃圾点装载及运输垃圾到乡集中垃圾处理场。甲方概不负担运费燃油工资。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服从安排提前运送。

  六、在装运过程中不得乱倒,在装运垃圾途中要清理停车点,运输途中不抛洒、不遗漏,并保持运输车的整洁。

  七、规范操作,礼貌服务,发现乱倒垃圾等不文明行为,应及时劝阻,文明用语,以理服人。

  八、村每年可以义务调用该车六趟。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辞。

  九、乙方每年上交甲方人民币柒仟贰佰元(两个保洁员工资)。本合同订立前必须先上交一年的保洁员工资。

  十、垃圾运输中,如乙方营运中发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交通事故。全部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任何责任。

  十一、本运输车辆全价为人民币捌____万元。在运输垃圾和乙方营运中如发生车辆损坏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如车辆无法修理完好乙方必须全价赔偿。

  十二、本合同自讨立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送乡政府备案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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