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灭火责任落实实施方案 森林防灭火责任落实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压实森林防灭火责任,不断强化森林防灭火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依据《森林防火条例》《森林防火条例》相关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森林防灭火责任落实实施方案 ,供大家参考。
森林防灭火责任落实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压实森林防灭火责任,不断强化森林防灭火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依据《森林防火条例》《森林防火条例》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工作要求,坚持“预防为主、科学治理”的工作方针,建立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清单,压紧压实各级责任,减少人为森林草原火灾发生,为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提供坚实保障。
二、实现目标
森林防灭火的**属地责任、行业监管责任、林区经营单位和个人主体责任、护林员的巡山守卡责任边界清晰、任务明确、举措有力、履职到位,实现全乡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森林火灾受害率稳定控制在0.3‰以内。
三、责任区分
(一)属地责任
责任主体:乡人民**、村民委员会。
责任内容:加强领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健全防灭火责任制度;组织开展宣传;建立完善森林消防队伍;落实森林防灭火经费保障;组织开展森林防火检查和火险隐患排查;负责解决本辖区森林草原防火的重大问题;执行县人民**规定的防火期,防火区,并向社会公布。
(二)监管责任
责任主体:
责任内容:**按照“三定”职能职责落实。
林业站执行县林业局森林防火规划和防护标准,开展防火巡护、防火宣传、火源管控、隐患排查、防火设施建设火情早期处理等工作,承担森林火灾预防预警监测相应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各村委会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三)林区经营主体责任
责任主体:按照“点”“线”“面”三个类别对林区经营单位和个人进行划分。
“点状”经营主体:指在林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工程施工现场、农家乐、通信基站和厂房库房、易燃易爆场所(加油站、民爆仓库、军事设施)等具有点状特征的林区经营单位和个人。
“线状”经营主体:指穿越林区的铁路、公路、高压电线、电缆、石油和天然气输送管线等具有线状特征的林区经营单位。
“面状”经营主体:指依托森林资源建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植物园等对外开放,提供经营性服务,经营森林面积较大的单位。
责任内容:林区经营单位,在其经营区域内承担森林草原防火主体责任。建立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制,划定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区,明确森林草原防火负责人。开设森林草原防火阻隔带,配备森林草原防火设施和设备,组织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巡山守卡、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负责责任范围内先期森林草原火情处理。
(四)护林员巡山守卡责任
责任主体:天保护林人员、生态护林人员,临时聘用护林人员,林区经营单位巡护人员。
责任内容:宣传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政策;开展管护区内日常巡护、守卡;排查风险隐患,制止违法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发现火情及时报告,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开展火情先期处理。
四、严肃责任追究
对职能职责不到位,不按规定落实防灭火责任的将依法依规严肃问责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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