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最新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方案及总结(4篇)、课内预防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范围:出现个别病例或疑似病例的;
出现一定数量的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的;
出现集体性不明病因发病症状的;
其他需要报告的防疫情况。
,要及时与家长联系就医,如诊断为传染病,要严格进行隔离治疗,直至完全康复和传染期过后,凭医院康复证明方可回校复课。发现聚集苗头要立即报告区教育局(xx)和区疾控中心(xx)及当地卫生所。各医疗单位要加强发热预检分诊工作,规范预检分诊流程,落实消毒隔离措施,严防院内交叉感染,传染病病例诊治要与其他病例分开,发现聚集疫情要立即向区疾控中心及当地卫生所报告。各卫生所发现学校传染病聚集疫情或接到疫情报告后,要迅速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处理,填写突发疫情现场调查处理意见书,指导、协助、督促学校、托幼机构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各学校、托幼机构要积极配合调查处理,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好通风消毒(发现可疑诺如病毒感染疫情的,学校要第一时间做好呕吐物、粪便及污染物品的消毒处理),根据疫情评估结果,需采取停课措施的,要做好解释宣传、居家指导、健康随访和善后安排工作。
各学校、托幼机构近期要组织专门力量,开展传染病防控工作的专项检查,特别是发生聚集性疫情或疫情高发的重点学校和幼儿园要立即组织自查自纠,必要时可邀请当地卫生所协助,认真分析原因,查找薄弱环节,及时整改到位。区教育局和卫生局将适时开展重点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检查,同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隐报瞒报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力,导致疫情扩散蔓延的单位和个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卫生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以上通知,希即贯彻落实。
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方案及总结篇四
各中心校,局属各中小学、幼儿园,辖区各有关事业、民办学校、幼儿园:
近日,我区各学校陆续开学,为进一步减少感染性腹泻等学生常见传染病的发生,确保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营造和谐安定的育人环境,现就做好20xx年秋季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加强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传染病防控沟通协调机制。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各项传染病防控工作制度,一把手负总责,形成校长(园长)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有人管、层层落实责任的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机制,坚持责任到人。
二、落实防控专项经费,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各单位要确保落实传染病防控工作专项经费,及时购买消毒设备和药品,定期清理过期药品。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计划,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保持室内和校园环境清洁,要在疾控部门的指导下定期对公共场所进行消毒。
三、加强健康教育,普及防控知识各单位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及省教育厅文件的相关规定,开足健康教育课时,配齐健康教育教材,通过健康教育课、广播、黑板报等多种形式进行防病健康教育,督促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让他们主动参与到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中来,提高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效性。
四、狠抓落实,严格晨检各单位要科学制定传染病预防工作防控预案,做好各项应急准备。明确专人负责学校传染病管理工作,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定期做好在岗教师、入校入园学生健康检查工作。各学校要配合卫生部门严格做好新入学(入托)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劝导无接种证和漏种儿童及时进行疫苗补种。按照要求做好每日晨检工作,认真完成因病缺勤登记和病因追查登记。晨检上报系统于9月1日开启,各学校要按时上报晨检信息,并做好原始上报数据的记录保存工作。
五、全面自查,及时上报各单位要在开学初认真开展传染病防控自查工作,自查内容包括相关组织、制度、人员落实情况,晨检登记上报情况,传染病登记报告情况等,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校内一旦发现传染病疫情,要依法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辖区疾控机构报告,并配合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调查,努力将传染病的传播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因瞒报、漏报造成传染病爆发的要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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