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卫生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厂区办公环境的卫生管理,创立礼貌、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厂区办公环境的卫生设施的设置、建设、管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厂卫生管理制度【10篇】【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工厂卫生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厂区办公环境的卫生管理,创立礼貌、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厂区办公环境的卫生设施的设置、建设、管理、维护和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废弃物收运处理以及食堂的卫生管理。
第三条:凡在本厂区工作的员工和外来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行政部为厂区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厂区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厂区的基建、绿化、生产、后勤等有关部门都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环境卫生设施的开支经费由行政部提出计划,经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部监督使用。
第六条:行政部应当加强有关环境卫生科学知识的宣传,提高厂区员工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
第七条:专职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礼貌作业。任何人都应当尊重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
第八条:室内(厂区统一使用的除外)的清扫保洁工作,由使用者承担。
第二章:公共区域的清扫与保洁
第九条:厂区公共区域(包括主次干道、公共绿地、员工宿舍外环境等)的清扫与保洁,由行政部负责安排人员进行。
第十条:厂区各部门应当按照行政部划分的卫生职责区,负责清扫与保洁,并实行“门前三包”的职责制管理。
第十一条:厂区统一使用的建筑物、宣传设施、公告栏、厕所由行政部负责安排清扫与保洁。各部门使用的建筑物、办公室等,应当由各部门自行负责坚持清洁。
第十二条:厂区内部的施工场地由施工单位负责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行政部在与施工单位签订项目建设合同或协议时,就要把有关由施工单位负责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卫生管理、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处置等事项写进合同或协议。
第十三条:临时占用道路或场地的部门,负责占用区域和占用期间的清扫与保洁。
第十四条:厂区会议室的日常卫生由行政部负责清扫和保洁。但其他部门使用后应负责清扫整洁。
第十五条:禁止在厂区内部公共场地倾倒、堆放垃圾,禁止将卫生职责区内的垃圾扫入道路或公共场地,禁止在厂区内焚烧垃圾和树叶,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废弃物。
第十六条:公共走道及阶梯,至少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偏僻地段,每周清扫一次,做到无垃圾、无积水、无死角。
第十七条:排水沟应经常清除污秽,坚持清洁畅通。
第十八条:厕所、更衣室及其他公共卫生设施,必须异常坚持清洁,尽可能做到无异味、无污秽。
第十九条:禁止在树干、电线杆、建筑物上张贴各种海报、标语及广告宣传品(厂区统一安排的除外)。
第二十条:必须按行政部规定的区域和位置停放车辆,厂区内严禁乱停放自行车和汽车。
第二十一条:厂区内(含员工宿舍)禁止饲养鸡、鸭、鹅、兔、猫、狗等家禽和动物。
第二十二条:行政部要安排定期对公共厕所、垃圾场等场所实施药物喷洒,杀灭蝇蛆。
第二十三条:厂区内的树木、花草须加强养护和整修,坚持鲜活完好,不准损毁、攀摘或向绿化带抛弃垃圾,不准利用树木晾晒衣物。
第三章:室内卫生的管理
第二十四条:各部室都要建立每日轮流清扫卫生的制度。
第二十五条:室内应坚持整洁,做到地面无污垢、痰迹、烟蒂、纸屑;桌面、柜上、窗台上无灰尘、污迹,清洁、整齐,窗明几净。室内无蜘蛛网、无杂物。
第二十六条:室内不准许随便存放垃圾,应及时把垃圾倒入垃圾筐内。
第二十七条:办公室内办公用品、报纸等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个人生活用品应放在固定的抽屉和柜内。
第二十八条:室内禁止停放自行车。
第四章:废弃物收运与管理
第二十九条:分布在厂区内的垃圾箱、垃圾筐以及垃圾堆放容器由行政部负责管理。
第三十条:各部门产生的垃圾、废弃物,应当按照行政部规定的地点、方式倒入垃圾筐或垃圾堆放容器内。配置给各部门的垃圾筐、垃圾袋由各部门使用并协助行政部管理,勿随意变动地点或位置。
第三十一条:生产部、化验室、食堂等部门产生的有机物、无机物垃圾不得任意遗弃,应倒入垃圾桶或垃圾堆放容器内。
第三十二条:生产部门产生的垃圾和排放物必须按照厂区《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的规定处置。
第三十三条:在厂区内运输生产垃圾、散装产品、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及废弃物时,不得洒落和抛撒,如有洒落和抛撒,必须清扫干净。
第五章: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与管理
第三十四条:环境卫生设施(垃圾箱、公共厕所等)的设置与管理,应当贴合厂区《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五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在道路旁或门前放置各类垃圾容器。
第三十六条:行政部负责厂区内垃圾堆放容器、垃圾箱、等卫生设施的保洁、维护统一由行政部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更改。
第三十七条:设置在各部门、办公室的垃圾箱等,部门和个人有职责和义务协助做好保洁工作,不丢失、不人为损坏。
第六章:食堂的卫生管理
第三十八条: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五四”制。
第三十九条:食堂的环境卫生、个人卫生,由行政部督导,炊事员包干负责,明确职责。
第四十条:炊事员必须每年体检一次,并进行卫生知识培训。新上岗的炊事员必须先体检后上岗,取得体检合格证后,进行卫生知识教育,并经简单考核后才能上岗。
第四十一条:食堂操作间和设施的布局应科学合理,避免生熟工序交叉污染。
第四十二条:操作间及其环境必须干净、整洁,每餐清扫,坚持整洁,每周彻底大扫除一次。
第四十三条:食堂门窗、沙窗无灰尘、油垢,玻璃明亮;墙壁、屋顶经常打扫,坚持无蜘蛛网、无黑垢油污。
第四十四条:食堂的灶台、抽油烟机、工作台、放物架等应洁净,无油垢和污垢、异味。室内的灯具、电扇见本色。
第四十五条:各种饮具、用具(大小塑料菜筐、盆、帘子等)要放在固定位置,摆放整齐,清洁卫生,呈现本色。
第四十六条:炒菜、做饭的锅铲、铁瓢等工具一律不许放在地上或挪作它作。
第四十七条:各种蔬菜加工时,必须严格遵守一摘二洗三切配的程序进行。
第四十八条:凡洗完的各种蔬菜,不得有泥沙、杂物,用干净菜筐装好,存放架上,不允许中途落地。
第四十九条:待出售的菜肴、米饭,加盖防蝇、防尘罩。
第五十条:炊事人员上岗工作时必须穿戴工作服、帽,上岗前必须先洗手和消毒。
第五十一条:炊事员上班不准带戒子、手镯,也不能涂指甲油。操作时不许吸烟,不得随地吐痰。
第五十二条:出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使用工具,不得用手直接拿取食品。
第五十三条:食堂的盆、碗、盘、碟、杯、筷等餐具都要实行严格的消毒制度,使用中的.餐具必须每一天消毒。消毒程序必须坚持“一洗、二清、三消毒”。客人使用的餐具最好采用一次性餐具。
第五十四条:出售后剩余的饭菜应尽可能放置在冷藏柜里,但放置时间不能超过24小时。剩饭、剩菜出售时,必须先经行政部工作人员鉴别确保无变质、变味后,加温热透才可出售。
第五十五条:食堂采购的原材料必须新鲜,存放的环境应通风、干燥,避免霉变。严禁使用过期或变质的原材料和食品。
第五十六条:炊事工用具必须生熟分开,生、熟菜板应有文字标识。冰箱中存放的食品必须生、熟分开,有条件应将生食冰箱和熟食冰箱分开购置。冰箱要求清洁、无血水、无臭味,不得存放私人物品
第五十七条:遵照各级爱委会有关灭鼠、灭蝇、灭蟑螂的安排和实际情景,按照技术要求在食堂内投放鼠药,喷洒药水,摆放夹鼠板,做到无蝇、无鼠、无蟑螂。
第七章:奖罚
第五十八条:行政部要结合厂区的具体情景,制订具体的卫生标准和卫生奖惩制度,定期进行检查。对卫生做得好的部门和员工要表扬、奖励。尤其是食堂的卫生检查结果要与炊事员的工资挂钩,以促进食堂的食品卫生质量不断提高。
第五十九条:同时,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行政部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采取整改措施,并可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经济处罚:
一.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烟头、纸屑及废弃物;
二.垃圾不装袋、不入桶(箱)随意弃置的;
三.施工工地未设护栏设施,竣工后未及时清理和*整场地,影响厂容和环境卫生的;四.转运生产排放物、工程渣土、建筑材料、散装产品等,造成泄漏、抛撒的;
四.在厂区内饲养鸡、鸭、鹅、兔、猫、狗等家禽动物的;
五.占用、损坏环境卫生设施的;
六.不履行环境卫生职责区清扫保洁义务、影响环境卫生的。
第八章:附则
第六十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六十一条: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工厂卫生管理制度2
1)、所有设备操作手必须经安全和岗位培训后方可上岗。
2)、采用新的生产方法,添加新的技术设备或调换工人岗位时由相关人员对工人进行新的操作方法和新工作岗位的安全培训,并做好记录。
3)、安全培训和岗位技术考核不合格者,严禁独立顶岗操作。
4)、班中不允许私自顶岗替岗换岗。
5)、设备的机械运转、移动部位。
4、2、4、2生产中产生的垃圾,务必放入车间内的垃圾桶,及时清理出车间,垃圾桶清洗干净、消毒后再使用,不得于车间外垃圾桶混用。
4、3人员卫生管理
4、3、1健康检查及培训
4、3、1、1新入职员工务必到疾病防治中心或指定医院,做体检取得健康证、卫生学培训证、理解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在职员工务必每年定期体检。
4、3、2个人行为规范
4、3、2、1员工应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澡、勤理发、勤剔须,勤剪指甲,勤换洗工衣。
4、3、2、2员工工作期间不得佩带手表、戒指、耳环等物品,不得化妆,不得喷香水。
43、2、3员工正确着装,头发不能外露、衣帽整洁、工鞋持续干净,勤洗勤换。
4、3、2、4生产人员上班务必在更衣间换好工作服,戴工作帽、洗手消毒(清水→皂液→清水→干手→消毒液消毒)后进入生产车间。
4、3、2、5在工作中,持续工作服和双手卫生、车间生产人员和进入车间的其他有关人员遇下列状况之一时务必洗手:
⑴、开始工作之前
⑵、上厕所以后
⑶、处理被污染的原材料之后
⑷、从事与生产无关的其他活动之后
⑸、在从事操作期间也应勤洗手
4、3、2、6员工进出车间办事,应脱掉工作服、工作帽、鞋等,回车间重新着装,洗手、消毒后风淋方可进入。
4、3、2、7未经允许非加工人员不得进入加工车间;经有关部门同意后,务必到达加工人员的要求后方可进入。
4、3、2、9工作期间不得做与生产无关的事,不得对着产品大声说话、大喷涕,不得串岗。
43、2、10禁止将个人物品带入车间,禁止在生产车间抽烟,吃东西。
4、3、2、11严禁随地吐谈、吐唾液,严禁随地扔纸巾杂物。
4、4生产流程卫生控制
4、4、1车间领料人员再仓库领取原料要把好卫生关。
4、4、2车间所有设备、操作台面、容器在使用前务必清洁、消毒。
4、4、3软官出口端不得接触地面,管道和阀门清洁,无污渍。
4、4、4蔬菜、擒肉、豆制品、水产等加工时必须要完全去除不可食部分,以及有毒有害部位,浸泡,清洗消毒彻底确认无误再进行后续加工。
4、4、5在生产过程中任何原料、成品、半成品不得着地贴墙摆放。
4、4、6车间加工过程中与成品接触务必戴口罩、手套并持续其干净卫生,与赃物接触及时更换。
4、4、7包装时必须要清洁、消毒彻底,保证包装物干净卫生,标签加贴准确无误,字迹清晰。
4、4、8原料成品半成品务必加盖放置,使用的空桶空箱等及时放入暂存区域或退回到上一工序。
4、4、9生产过程中的台面工具器皿要要定时清晰消毒,手部,鞋部消毒水要及时监控其浓度,异常及时更换。
4、5检查与考核
4、5、1车间主任负责对卫生工作的内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质检员负责对车间卫生的监督检查,不合格不及时改正的处罚。
工厂卫生管理制度5
一、车间人员应坚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洗澡、换衣、理发、不得留长指甲和和涂指甲油;进入车间前应洗手消毒,穿戴清洁的工作
服和工作帽,从预进间浸脚池中消毒鞋底后才能进入;
二、车间内严禁存放个人生活用品和生产无关的杂物;严禁吸烟和随地吐痰;严禁车间内使用手机。
三、车间生产人员和进入车间的其它有关人员遇到下列情景之一时必须洗手:
1、开始工作之前;
2、上厕所以后;
3、从事与生产无关的其他活动之后;
4、在从事操作期间也应勤洗手。
三、车间工作人员(含新参加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操作;生产人员患有有碍食品的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或手有外伤等情景,必须立即调离食品加工岗位。
四、在工作前后及工作中必须按规定对加工操作台、机械设备、工器具进行清洁、消毒。
五、生产车间和其他场所的废弃物,必须要有指定加盖容器盛放,每一天下班前由轮值人员及时清理出厂;废弃物存放的容器及场地应及时清洗消毒。
六、更衣室、预进间要由轮值人员每一天进行清洁,并要坚持干净。
七、车间内每周星期三要进行为时二十分钟以上的紫外光杀菌消毒(并作好记录)。
八、厂区内要由防疫站消杀科每月进行两次的灭杀蟑螂、蚊虫等措施。
九、车间门口要有固定隔板,防止老鼠钻进工场内;车间内要彻底灭杀苍蝇、蟑螂、老鼠等公害。
十、每一天工作结束后,必须彻底清洁加工场地的地面、洗手台,排水沟有必要时要进行清洗、去除於泥。
工厂卫生管理制度6
一、目的:
为规范生产车间的现场卫生管理、人员卫生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产车间的日常卫生清理、维护和管理工作
三、管理要求:
3.1、车间卫生要求
3.1.1、每班生产结束后,必须彻底将生产设备、工器具、地面、墙壁、排水沟等打扫干净,所用物品摆放整齐,车间内不得堆放杂物,坚持一个卫生、干净、整洁的环境。生产过程中不间断随时清扫、整理。
3.1.2、车间内所有的门窗、玻璃、窗台应随时坚持清洁干净,每星期彻底清扫车间卫生。
3.1.3、车间应每一天用水喷洒1次,以清洁空气。
3.1.4、不得将与生产无关的个人物品带入车间,严禁在车间内吃零食、吸烟,不得随地吐痰、闲聊、打斗、大声喧哗、玩手机、翻阅书报画册。
3.1.5、车间整洁、无杂物、空气新鲜、地面洁净、无积水、设备无油污、无粉尘。
3.1.6、车间内不得堆放废弃物,装溶液用的桶必须加盖。
3.1.7、工作时落地原料必须及时清扫妥善处理。
3.1.8、生产车间所有的"窗必须安装纱窗,防止蚊、蝇等进入现场,纱窗如有损坏应及时修补或更换,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准打开纱窗。
3.1.9、工作中产生的垃圾,必须放入车间内的临时存放袋、箱中,每一天上午、午时穿戴整齐,执行三不进制度,即:“不穿工作服、不穿工作鞋、不戴工作帽一律不得进入车间”。
3.2.3、新入职的车间员工必须到正规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并经卫生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在职员工每年必须进行一次体检。
3.2.4、车间工作人员应坚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3.2.5、着装正确,头发不外露,衣帽整洁干净,做到勤洗勤换。
工厂卫生管理制度7
一、办公区公共卫生管理
1、环境卫生由清洁员负全责,并保证公共区域环境清洁、整齐;
2、每一天至少打扫一次,特殊情景应视情景增加打扫次数,确保卫生质量;
3、公共区域卫生应每一天例行检查,发现问题,应责令清洁员及时清理;
4、墙上除车间或者上级机关指示张贴、悬挂必要的画报、标语以外,不得有污物或其它附着物;
5、区域内物品摆放应做到规范整齐,摆放有序,安排合理;
6、卫生标准应做到无尘土、无积水、无杂物。
二、办公室环境卫生管理
1、办公室卫生由所在办公室人员自行负责,并坚持每一天打扫地面、墙面及办公设备卫生;
2、办公桌面摆放的物品除电脑显示屏、电话、文件架、水杯和办公时间用的文件、纸笔外,不得堆放其它无关物品。下班后,文件、纸笔应放入柜内;
3、办公室物品应摆放有序,有利于安全和工作需要;
4、墙上适宜位置只能挂必要的登记本,待办件、跟进件、协办件和必要的办结件,其它文件应当入档入柜,涉密文件必须入柜妥善管理;
5、办公室卫生每周应由车间牵头组织开展例行检查,必要时,应不定期开展抽查。
三、办公区公共卫生间管理
落实卫生间“七无七有一开放”要求,即无纸屑、无烟蒂、无便迹、无尿垢、无污水、无臭味、无蚊蝇,有标识牌、有冲水阀、有照明灯、有洗手池、有消毒液、有卫生纸、有管理制度,并免费对外来人员开放。
1、爱护厕所设备,不得损坏、挪移标识、照明灯具和卫生配套装具;
2、坚持卫生间清洁,坚持每一天清扫,不留污垢和残物;
3、树立居家意识,大小便后及时冲洗;
4、保障卫生间内用纸和洁厕用品、消毒用品充盈;
5、要根据季节变化,调整日常卫生用品,坚持卫生间空气质量。
四、办公区周边环境管理
1、坚持楼道、车库进出通道畅通,无杂物堆积;
2、坚持办公区外围属地的环境整洁,无暴露垃圾和卫生死角。
工厂卫生管理制度8
一、公司男、女卫生间管理由办公室及车间人员负责。
二、卫生间必须保证设施完好,标志醒目,上下水道畅通,无跑、冒、滴、漏现象,如有损坏要及时报修。
三、全天保洁,做到各种设施干净无污垢,地面无积水、无痰迹、无异味、无烟头,一处不合格罚款10元。
四、便后及时冲洗,做到手纸入篓,当天清理,便池内严禁丢弃报纸和杂物,以免造成管道堵塞,违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
五、卫生间墙壁上严禁乱写乱画,对故意损坏卫生设施者,将根据情节轻重罚款50—100元。
工厂卫生管理制度9
一、目的:
为规范生产车间的现场卫生管理、人员卫生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产车间的日常卫生清理、维护和管理工作
三、管理要求:
3.1、车间卫生要求
3.1.1、每班生产结束后,必须彻底将生产设备、工器具、地面、墙壁、排水沟等打扫干净,所用物品摆放整齐,车间内不得堆放杂物,保持一个卫生、干净、整洁的环境。生产过程中不间断随时清扫、整理。
3.1.2、车间内所有的门窗、玻璃、窗台应随时保持清洁干净,每星期彻底清扫车间卫生。
3.1.3、车间应每天用水喷洒1次,以清洁空气。
3.1.4、不得将与生产无关的个人物品带入车间,严禁在车间内吃零食、吸烟,不得随地吐痰、闲聊、打斗、大声喧哗、玩手机、翻阅书报画册。
3.1.5、车间整洁、无杂物、空气新鲜、地面洁净、无积水、设备无油污、无粉尘。
3.1.6、车间内不得堆放废弃物,装溶液用的桶必须加盖。
3.1.7、工作时落地原料必须及时清扫妥善处理。
3.1.8、生产车间所有的`窗必须安装纱窗,防止蚊、蝇等进入现场,纱窗如有损坏应及时修补或更换,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准打开纱窗。
3.1.9、工作中产生的垃圾,必须放入车间内的临时存放袋、箱中,每天上午、下午穿戴整齐,执行三不进制度,即:“不穿工作服、不穿工作鞋、不戴工作帽一律不得进入车间”。
3.2.3、新入职的车间员工必须到正规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并经卫生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在职员工每年必须进行一次体检。
3.2.4、车间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3.2.5、着装正确,头发不外露,衣帽整洁干净,做到勤洗勤换。
工厂卫生管理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本公司的工厂管理规范化,保证财产物资的完好无损,根据企业管理和财务管理的一般要求,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工厂管理工作的任务
(1)做好物资出库和入库工作。
(2)做好物资的保管工作。
(3)做好各种防患工作,确保物资的安全保管,不出事故。
第二章工厂物资的入库
第三条对于业务人员购入的货物,保管人员要认真验收物资的数量、名称是否与货单相符,对于实物与货单内容不符的,办理入库手续要如实反映。
第四条对于货物验收过程中所发现的有关数量、质量、规格、品种等不相符现象,保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入库手续,并视具体情况报告主管人员处理。
第三章工厂货物的出库
第五条对于一切手续不全的提货,保管人员有权拒绝发货,并视具体情况报告主管人员。
第四章工厂货物的保管
第六条工厂保管员要及时登记各类货物明细帐,做到日清月结,达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帐卡相符。
第七条每月月底之前,保管人员要对当月各种货物予以汇总,并编制报表上报部门主管人员。
第八条保管人员对库存货物要每月月末盘点对帐。发现盈余、短少、残损,必须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写出书面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报部门主管人员。
第九条做好工厂与运输环节的衔接工作,在保证货物供应、合理储备的前提下,力求减少库存量,并对货物的利用、积压产品的处理提出建议。
第十条根据各种货物的不同种类及其特性,结合工厂条件,保证工厂货物定置摆放,合理有序,保证货物的进出和盘存方便。
第十一条对于易燃、易爆、剧毒等货物,应指定专人管理,并设置明显标志。
第十二条建立健全出入库人员登记制度。
第十三条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定,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保证工厂和货物财产的安全。
第十四条库管人员每天上下班前要做到三“检查”,确保财产货物的完整。如有异常情况,要立即上报主管部门。
(1)上班必须检查工厂门锁有无异常,物品有无丢失。
(2)下班检查是否锁门、拉闸、断电及不安全隐患。
(3)检查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单独存储、妥善保管。
第十五条严格遵守工厂保管纪律、规定,工厂保管纪律内容规定:
(1)严禁在工厂内吸烟。
(2)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工厂。
(3)严禁涂改账目。
(4)严禁在工厂堆放杂物、废品。
(5)严禁在工厂内存放私人物品。
(6)严禁在工厂内闲谈、谈笑、打闹。
(7)严禁随意动用工厂消防器材。
(8)严禁在工厂内乱接电源,临时电线,临时照明。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规定由行政部制定,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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