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方案(精选7篇)
乡镇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方案 篇1
手足口病自20xx年在我市发生暴发疫情以来,越来越受到各级政府、民众和媒体的关注。我县手足口病流行时间早、流行强度大、流行高峰持续时间长,发病人数多,给我县的社会发展和公众身体健康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县领导多次对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做出重要批示,各级政府和卫生部门高度重视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疾控机制和医疗机构积极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取得了显著的防治效果。
为做好201X年全镇手足口病防控工作,保护群众健康,维护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卫生部《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20xx版)》、《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xx版)》、《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卫生厅《山东省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方案》、《山东省手足口病监测方案(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手足口病诊疗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市卫生局《临沂市手足口病预防控制工作方案》(临卫疾控发[201X]1号)等相关规定和技术规范,结合我镇防控工作实际,制定了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思路
总结近年来,特别是201X年全镇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经验和教训,深入贯彻卫生部关于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各项要求,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强化手足口病疫情监测、收集、汇总、分析和报告工作,及时分析疫情变化,提出针对性建议和防控措施;开展手足口病流行病学调查及标本采集工作,为防治策略制定提供科学依据;以控制聚集性病例、防止疫情暴发和减少重症病例为重点,做好疫点处理和医源性感染的控制工作;以实施托幼机构晨检制度和提高全民卫生防病意识为基础,全面开展手足口病的群防群控工作。
二、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强化重症病人救治的工作方针;坚持专业队伍防控与群防群控相结合,以农村和社会群防群控为基础,以托幼机构和小学为重点,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抓早、抓主动、抓基层的防控策略;坚持属地化管理,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三、阶段划分与工作重点
(一)阶段划分 根据手足口病流行规律和近年来我县疫情特点,按照流行周期及流行强度的变化,将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划分为流行前期、流行期和流行后期三个阶段。
1、流行前期。大致在1—3月份,此阶段手足口病疫情基本处于散发状态,聚集性疫情较少出现;
2、流行期。大致在4—9月份,此阶段手足口病呈现流行态势,病例数连续一周以上显著增加或持续保持在高发状态,聚集性疫情时有发生,出现社区传播和流行;
3、流行后期。大致在10—12月份,此阶段手足口病例数显著下降至散发水平。
(二)工作重点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做好手足口病的疫情网络直报和相关信息报送;
2、加强疫情监测和预警,科学研判疫情发展趋势,适时进行疫情研判,视疫情态势启动适当级别的手足口病应急响应;
3、做好病例标本的采集,尤其是做好聚集性病例、重症病例、死亡病例的标本采集工作。
4、做好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及时开展聚集性和暴发疫情的调查与处置。
5、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明确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功能任务。
6、落实重症病例集中收治、规范诊疗、关口前移的各项工作措施;加强重症和死亡病例的管理,开展个案调查和样本采集、实验室检测等工作。
7、加强医疗机构的预检分诊,控制医院交叉感染和医源性感染;
8、开展医疗卫生人员手足口病防治知识和技能的全员培训,提高手足口病识别、诊断、检测和治疗水平。
9、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普及手足口病防治知识,提高公众的自我保护水平;
10、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粪便垃圾处理及环境卫生整治;
11、及时总结各阶段防控经验、教训,为下阶段防控工作提供思路和依据。
12、组织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和完善防控工作机制
1、目的。完善政府领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2、内容。根据疫情流行形势,建立镇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机制,成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需要设立各工作组和专家委员会。乡镇建立相应机构,具体负责辖区内的防控工作。
3、指标。政府及时下发成立手足口病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组、专家委员会等相关文件;适时召开手足口病防治工作会议,部署防治工作;根据疫情发展态势,定期组织专家进行疫情研判,提出防治对策;储备防控物资、药械和救治设备,建立医疗资源紧急统一调配制度,指定后备救治医院。
(二)严格疫情管理,切实加强疫情监测和预测预警分析
1、目的。加强疫情监测和预警预测,科学研判疫情发展趋势,指导当地适时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开展相关防控工作。
2、内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严格按照《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xx版)》标准诊治患者,对确诊的手足口病病例及时(24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杜绝漏报、瞒报、误报、错报;托幼机构和学校、医疗机构发现手足口病聚集性病例时,应以最快的方式向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乡镇医疗卫生机构报告;疫控机构要指定专人每日动态浏览辖区内手足口病疫情信息,做好疫情报告的审核、管理,科学研判辖区的疫情形势,预测预警手足口病的流行态势,判断发病趋势,发现异常升高或病例呈聚集性分布或出现重症及死亡病例时,要及时核实、调查并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结构报告,并定期向各医疗机构反馈疫情分析信息。对在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等集体单位发生10例及以上病例的,要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规定时限,于2小时内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
托幼机构和学校坚持晨午检制度、缺勤缺课登记制度,落实消毒措施;乡镇医疗卫生单位、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机构要建立和完善婴幼儿家长手足口病防控知识宣教制度、晨检制度、手足口病转诊治疗登记制度;对就诊的7岁以下发热伴有皮疹的患儿,要指导家长立即带患儿去定点医院就诊,防止延误救治时机。
3、指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手足口病病例网络直报及时率和准确率要达到100%;聚集性病例报告和调查处置率达85%以上;重症病例和死亡病例个案调查和信息上报达100%;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医疗单位对所辖区医疗机构、小学及托幼机构的主动监测和技术指导覆盖率要达到100%;托幼机构和学校晨午检、缺勤、缺课、消毒措施实施等登记或记录完整;村卫生室、卫生院转诊、病例随访记录齐全。
在流行高峰期,卫生行政部门的疫情研判应做到周研判、月评估,及时为政府提供决策依据和防控建议。
(三)规范医疗诊断与资料标准体系
1、目的。完善分级诊疗、功能明确的医疗救治体系,落实重症病例集中收治、关口前移的工作措施,做到手足口病重症病例找筛查、找发现,规范转诊,规范救治,有效阻断手足口病患儿由普通病例向危重病例的转化,提高重症病例抢救成功率,减少患儿死亡。
2、内容。切实落实预检分诊制度,设立发热门诊,重点加强预检分诊处、病房、门诊输液大厅的消毒;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机构不截留7岁以下发热伴有皮疹的患儿、不治疗重症病例,做好晨检、宣教和转诊登记;做好普通病例和重症病例标本的采集和送检,配合县级疫控机构开展聚集性病例、重症或死亡重症病例调查处置;加强医院感染控制措施落实,防止发生医源性感染;加强网络直报、订正、核实;开展医护人员的手足口病诊治和防控专业知识的全员培训,确保早确诊、早报告、早治疗,减少重症和死亡病例发生。
建立重症病例早期筛查制度,在手足口病流行期,要按照“四集中”原则(集中患儿、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将符合转诊标准的手足口病重症病例转到市级定点医院进行医疗救治;定点医疗机构原则上不得收治重症患儿,重点做好门诊和住院重症患儿的早期筛查和轻症患儿的诊疗工作。定点医院临床医务人员要熟练掌握手足口病诊断标准,配合经培训、有经验、责任心强的医生负责预检门诊24小时值班,主管医师和护士要增强责任心,加强夜班值班力量,严密观察每一位住院患儿的病情变化,同时告知家长重症的早期表现和密切观察的重要性,协助医务人员共同做好重症病例的早期发现,预防向危重症的转化,坚决杜绝死亡患儿无重症疫情上报的现象。
3、指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手足口病疫情报告漏报率为0;疫情报告和订正及时率100%;医院感染控制措施有制度、有检查、有记录,无院内感染发生。乡镇、社区等基层医疗机构转诊率100%,记录齐全。临床一线医务人员对手足口病的诊疗标准掌握程度100%。
(四)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建立和完善疫情控制系统
1、目的。卫生行政部门建立以各级疫控机构、医疗机构为管理主体和防止技术支撑的,以乡镇、社区和乡村基层防保及医生为依托的,横到边、竖到底的疫情控制网络体系,规范开展手足口病疫情调查处置等相关工作。
2、内容。卫生行政部门在镇委、镇政府的领导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统筹本地医疗卫生资源,做好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组织召开疫情分析会商会,认真分析和研判当地手足口病疫情规律,制定和完善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方案。保持对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敏感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县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一旦疫情发展成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手足口病的疫情管理,疫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疫情预防预警、疫情处置和技术培训指导等工作,为卫生行政部门提出技术支持;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检查指导、病例核实、流行病学调查以及重点单位、重点人群的防病知识宣传、防控技术指导等项工作。疫控机构要密切注意网络直报情况,一旦发现有重症病人,要抓紧核实情况、开展流调、规范采样,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疫控机构报告。
乡镇医疗卫生机构负责辖区内疫情网络直报和病例管理工作,及时开展防病知识的宣传教育,配合县疫控机构做好手足口门诊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对居家隔离治疗病人下发居家隔离指导书和对所有病例的疫点、疫区处理、摸清辖区内托幼机构的情况,并做好技术指导以及对村级卫生室人员的培训、技术指导工作。指导村卫生室摸清辖区内7岁以下分年龄(以1岁组为一年龄段)分性别儿童数和托幼机构数。
村卫生室负责做好辖区内7岁以下儿童摸底登记工作,建立年龄分组一览表和健康档案,并入户进行宣传指导;在手足口病流行期间,每天对本卫生室服务区域内7岁以下儿童进行巡查,对发热、有皮疹患儿立即告知家长带患儿到定点医院就诊。并负责指导病家进行轻型病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做好病例随访工作,配合乡镇医疗机构做好病例的疫点处理工作。
3、指标。卫生行政部门及时下发(转发)手足口病防控相关文件和技术方案,根据疫情发展态势调整防控策略;建立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督导检查制度,做到督导检查有通知、有记录;县疫控机构对住院病例、重症病例、死亡病例和聚集性病例或暴发疫情及时进行流调和采样,及时检测病复,准确掌握病原流行情况;各级疫控机构建立疫情防控培训、技术指导、疫情研判、工作考核等工作制度;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建立预检分诊、会诊、转诊、感染消毒、流调与采样、病例会诊及重症病例救治等防控工作制度。各级疫控机构做好现场卫生处理,指导医院对住院病例、重症病例和死亡病例落实感染控制措施,对死亡病例、重症病例和暴发疫情病例的家庭和周边环境采取消毒措施。
(五)做好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的排查工作
1、目的。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卫生行政部门与教育等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广泛发动群众,充分发挥重点机构的作用,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2、内容。一是在托幼机构、小学开展晨检、缺勤缺课登记制度,落实消毒措施,并做到托幼机构和小学晨午检、缺勤缺课、消毒措施实施等登记或记录完整。并指定专人对托幼儿童、小学生做好手足口病排查、预防工作;一旦发现患有发热、皮疹的患儿,知道家长立即带患儿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直至病愈方可返校。二是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机构要建立和完善7岁以下儿童家长手足口病防控知识宣传制度、晨检制度、手足口病转诊治疗登记制度。由乡镇卫生机构指导村卫生室做好辖区内7岁及以下儿童摸底登记工作,建立年龄分组一览表和健康档案,在手足口病流行期间,指定专人每天对本村卫生室服务区域内7岁以下儿童进行巡查,发现发热伴有皮疹患儿立即告知家长带至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对遵医嘱在家治疗的轻型患儿,县疾控机构指导乡镇防保机构发放居家隔离治疗病人指导书。由村卫生室负责本辖区居家治疗的手足口病患儿的随访工作,掌握居家治疗患儿的病情进展情况,如发现神经系统、呼吸系统、循环系统等相关症状时,应立即要求家长送定点医院就诊。同时村卫生室协同家长加强对患儿的管理,在治疗期间,要尽量避免外出,避免与其他幼儿解除,对其使用过的用具要进行认真消毒。
3、指标。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晨(午)检制度、缺勤缺课登记制度、消毒制度健全,晨(午)检、消毒记录完整,晨检率要在90%以上。农村居家隔离治疗病人指导书发放率在90%以上。
(六)积极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做好病例的疫点疫区处理工作
1、目的。通过流行病学调查,尽可能查明传染来源和疫情波及的范围,阐明流行因素,提出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措施,为疫情控制提供科学依据。
2、内容。接到病理报告或通过网络搜索发现报告病例后,尤其是对重症病例或死亡病例,应立即进行面对面的流行病学调查,要求项目齐全、准确,杜绝漏项、缺项。在调查时尤其注意询问病例的流行病学接触史和就诊情况以及接触者的发病情况,查明传染来源,及时发现疫情聚集性发生的苗头,避免疫情蔓延,所有个案调查表要有专人负责,每天录入手足口病数据库或重症病例/死亡病例数据库,对录入过程中发现的信息缺失等问题,录入人员要及时反馈给调查人员进行修订和完善。数据库每周以电子表格上报至平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科。
对手足口病例要按照《山东省手足口病消毒方案》、《临沂市关于进一步做好疫点疫区的通知》要求,确定消毒原则,针对重点场所,科学指导,及时、规范做好疫点疫区的处理工作。一旦在所辖区域发现手足口病疫情,须在24小时内指派专业人员赶赴现场,可由乡镇防保人员配合完成疫点疫区消毒处理工作,但对在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等集体单位发生3例及以上病例的,县疾控人员必须亲自进行疫点疫区的处理工作。同时完善疫点处理小结
3、指标。1、2月份所有手足口病例(包括门诊病例和住院病例)面对面个案调查率100%。3月份及以后手足口病门诊病例调查率60%,住院病例个案调查率,尤其是重症病例,死亡病例个案调查和信息上报率达到100%,聚集性病例个案调查和调查处置率达85%以上。入户指导疫点处理率90%。
(七)做好标本采集工作,为手足口病病原学鉴定提供科学依据
1、目的。采集典型病例,重症病例及死亡病例的标本进行检测分析,了解病原动态分布变化,为手足口病防控提供科学依据。
2、内容。严格按照卫生部下发的《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20xx版)》和《山东省手足口病监测方案(试行)》的要求,做好手足口病的标本采集工作。对手足口病住院病人进行标本采集,尤其对重症病例和死亡病例全部进行采集。对普通病例可采集一份粪便,对重症、死亡病例一般需采集双份粪便。每月最少需采集5例首次就诊的普通病例合格标本;当月病例总数少于5例时,全部采样。住院病例不足时以门诊病例补齐。标本采集要齐全,各医疗机构特别是手足口病定点医院,负责住院病例标本的采集和暂存,并及时通知疾控机构取样。县疾控机构负责辖区内手足口病标本的收集,并负责非住院病例及环境标本的采集。并按照保藏运输要求及时运送市疾控中心,每个标本须有填写完整、准确的、编号相同的采送样登记表和个案调查表。
若一周内在一个托幼机构、小学或自然村出现5例以下手足口病例,应作为聚集性病例进行调查、采信,聚集性病例父母要采集粪便1份;病例同村或托幼机构的7岁以下儿童密切接触者/共同暴露者的标本,按每例病例1:3—5比例采集粪便1份;病例填写《个案调查调查表》、《病例标本送检表》,密切接触者和/或共同暴露人群的标本填写《密切接触者调查及采样信息登记表》,连同病例标本一起送检。
3、指标。每月必须至少采集5份典型病例的标本。重症病例、死亡病例采集率100%。
(八)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落实群防群控机制
1、目的。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卫生行政部门协调,教育、财政、宣传、科技等各有关部门积极参加,广泛发动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全面落实各项防控工作措施。
2、内容。牢固树立“大卫生”观念,广泛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造福群众,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坚持发动群众、依靠群众、造福群众的宗旨,以“清洁城乡,保护健康”为主题对城乡环境卫生进行集中清理,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重点做好农村、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的防控知识宣传教育,社区、街道办事处、村委会,托幼机构、小学等防控重点环节要成立手足口病防控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人、监督员、检查员,在卫生机构的指导下,按照手足口病预防控制工作要求,具体做好本单位的手足口病宣传、消毒和病人的管理等防治工作。
3、指标。各乡镇政府要建立由手足口病防控相关各部门参加的群防群控工作机制,社区、街道办事处、村委会、托幼机构、小学等手足口病防控组织健全。流行前期,动员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环境整治活动;流行期,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环境整治督导检查。实行县领导包乡、乡领导包村、村干部包户责任制,依托基层防保人员和乡村医生,入村入户,逐级落实责任。
(九)开展中医中药预防治疗工作
1、目的。充分发挥中医药预防传染病的特色和优势,推广中医药防病保健适应,通过喝大锅汤或中药代茶饮的中医药“治未病”,做到“花小钱、防大病”。
2、内容。根据温病学基本知识和中医药对春季传染病流行特点、发病变化规律、临床症状和预后的认识,参考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防治手足口病临床技术指南(20xx年版)》,结合我县气侯特点、地理环境、居民生活饮食习惯、手足口病疫情特点、临床表现、病毒特性、药剂口味等,科学制定中医药预防、治疗手足口病处方,开展手足口病中医中药预防治疗工作。加强中医药防治知识的宣传、中药饮片的采购、中药汤剂煎者、配送等各项工作。
3、指标。制定符合我镇实际的中医药方案,积极推动托幼机构和小学中医药预防应用工作,社区人群中医药防治手足口病知识知晓率普遍提高。
(十)开展多层面培训及技术指导
1、目的。提高全镇卫生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托幼机构、学校、农村和社区等重点环节的防控能力。
2、内容。卫生行政部门认真组织医疗卫生机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开展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和实验室检测等防控技术培训,教育部门要开展幼托机构和小学教师和校医的全员培训,对重点地区、一线岗位的人员要进行多次强化培训,提高早期发现报告、调查控制和实验室检测工作能力和水平。
3、指标。师资培训分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和托幼机构、学校、农村和社区等重点环节;4月份之前完成全镇卫生人员的全员培训,并完成相应的逐级培训,相关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每人至少接受1轮次的培训。
(十一)大力普及手足口病防治知识
1、目的。增强群众自我保健和防病意识,发病后第一时间到定点医院进行及时诊治,以防延误病情,耽误治疗。
2、内容。健康教育是手足口病防控的基础,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各种媒体,加大手足口病的防治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群众明白手足口病可知、可防、可治、可控,引导广大群众提高防病意识,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动员托幼机构老师和管理人员、儿童家长成为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主动参与者,一旦发现体温升高、皮诊的患儿要及早就医,缩短发病到就诊的时间间隔。尤其与重症或死亡病例发病前1周或发病后有共同生活、居住史的5岁以下儿童,要对其家长或监护人进行健康教育,做好儿童的密切观察,出现症状要及时、及早就诊和治疗。指导其对早期危险因素的识别,以促进重症病例的早发现、早干预。
3、指标。制定手足口病健康教育宣传实施方案,建立媒体沟通机制,有效引导舆论,通过各种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提高防控知晓率,有效提高人民群众自我防护意识和保健能力。卫生行政部门流行前期进行以明白纸、报刊、网络等形式进行宣传,城乡居民防治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托幼机构、学校、村卫生室和社区服务站等部位手足口病宣传画张贴率在90%以上;全县要显著缩患者从发病到就诊的时间间隔。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联防联控。各级政府加强对手足口病防控的领导,明确部门职责和分工,加大投入,做好手足口病防控工作。财政部门保证手足口病防治经费,落实现场调查工作运转经费、消毒药械和宣传经费等;宣传部门科学宣传手足口病防治知识,疏导、缓解群众紧张心理,普及手足口病可防、可控、可治的大众知识;教育部门负责做好幼托机构和小学的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民政部门做好手足口病病例困难家庭的救济补助工作等。当疫情发生时,社区、街道办事处、村委会、托幼机构和小学要成立手足口病防控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人,按照手足口病预防控制工作要求开展防控工作。
(二)明确任务,狠抓落实。
各级疾控机构要按照手足口病防控的有关技术规范,认真履行法定工作职责,重点做好手足口病的疫情管理、监测、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技术培训和指导、提出防控建议等工作,开展手足口病专项调查。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落实《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工作任务,做好院内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防治工作,要重点做好全员培训、落实预检分诊、感染消毒、流调与采样、病例救治及相关信息报告等工作。
(三)正确引导舆论,加强风险沟通。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开展通俗易懂的宣传教育活动,为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要建立舆情跟踪分析机制,加强与宣传部门的沟通、与媒体的合作,形成与主流新闻媒体的定期联络机制,把握新闻宣传主动权。
(四)加大防控经费投入。卫生部门尽早行动,对手足口病防控经费作出科学测算,及时向县政府汇报,积极协调财政等部门,争取将手足口病防控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为手足口病防控提供财力保障。
(五)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措施落实。切实加大督导检查工作力度,制定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定期对防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重点加强对医疗机构、小学和托幼机构、疫点和疫区等单位的检查,对工作好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差的单位通报批评,限期整治,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乡镇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方案 篇2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手足口病疫情在我镇的传播和流行,指导各部门手足口病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手足口病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按照“预防为主”、以儿童为重点的工作方针,坚持科学防治,做到监测灵敏、反应敏捷、措施果断、从容应对,采取全方位的综合性防控措施,实现对手足口病疫情的有效防控。
二、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切实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传染病防治原则,加强监测,一旦发现疫情,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控制与医疗救治措施。
(二)依法防治。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合理规范地处置手足口病疫情。在防治过程中,各有关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因擅自脱岗、玩忽职守造成疫情扩散蔓延,造成重大影响的,依法追究责任。
(三)属地管理。手足口病的预防控制、监督监测、疫情报告、疫情分析、医疗救治等工作实行属地管理。
三、专业技术机构及职责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主要负责疫情监测、报告和管理,流行病学调查处理,指导有关单位对有关人员采取观察和隔离措施,采集病人和环境标本,环境和物品的卫生学处理,开展人员培训和针对性健康教育活动。
医疗机构:主要负责病人的现场处理、运送、诊断、治疗,按规定及时隔离、留观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依法报告传染病疫情,做好院内感染控制和检测样本采集,配合进行病人的流行病学调查。
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对事件发生地镇的食品卫生、环境卫生以及医疗卫生机构的疫情报告、医疗救治、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四、技术措施
一要严格疫情报告管理制度。自4月16日起,全镇实行手足口疫情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全镇各类医疗机构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一旦发现手足口病病人,要按照法定的报告程序、时限和要求,认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及时进行网络直报。全镇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指定的专职或兼职的传染病疫情管理人员,一旦发现学校托幼机构手足口病人或疑似病人应立即电话向镇卫生院报告,同时向镇教育部门报告,并立即通知儿童家长,及时送医疗机构诊治。
二要认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接到辖区首例病例报告及集中发病疫情后要及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深入分析疫情的流行特点,随时掌握疫情动态,及时提供疫情预警预测信息。
三要加强重点单位、重点人群的防控。手足口病防控的重点单位是托幼机构和学校,重点人群是幼儿园和学前班的婴幼儿。镇教育部门要迅速开展托幼机构和学校师生手足口病防治知识的全员培训,指定专人或兼职的教师负责本单位的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登记和传染病的报告工作。一旦发现患儿应立即隔离治疗,并认真落实消毒处理措施,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
四要快速果断处理疫情。一旦出现手足口疫情,卫生部门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迅速展开流行病学调查,采取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的综合措施控制疫情。
1、对病人实行隔离治疗,严格管理传染源。医疗机构要按照《枣庄市手足口病医疗救治工作预案》,积极救治病人。要不断总结交流诊治经验,提高临床救治水平,减少死亡病例发生。对于传染源按照肠道传染病处理原则进行隔离,要落实预检分诊制度,设立发热与疱疹病例专门诊室,同时加强医院产房、儿科病房的消毒,防止新生儿、婴幼儿院内感染而导致严重后果。对住院治疗的患者,要限制其陪护和接触者人数,强化洗消措施;对居家治疗的病人及其接触者,由镇、村公共卫生管理办公室人员具体指导落实隔离措施和周边区域的消毒处理措施。同时,积极配合疾控部门作好流行病学调查、消毒隔离和各种标本采集工作。
2、认真落实消毒处理措施,切断传播途径。对垃圾、粪便、污水要及时清运消毒,整治城乡卫生环境;对于患者的用品、衣物、呕吐物、排泄物及其容器等用含氯消毒剂以适当比例配比进行消毒;使用菊酯类杀虫剂杀灭蚊蝇(具体消毒方法见附件二)。严格保护生活饮用水源,尤其对于农村地区集中供水的村庄,要整治水源地周围环境,采取保护措施,严防水源污染。
3、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易感人群。对托幼机构要加大管理力度,严格落实晨检制度,认真排查,对发现的病人及疑似病人及早隔离治疗。认真落实《消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患儿的粪便、呼吸道分泌物及可能受污染的物品(衣物、被褥、餐饮具、玩具等)要随时进行消毒。必要时依法暂时封闭病例所在的学校、托幼机构及其他幼儿聚集场所。
五、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手足口病疫情防控工作。手足口病是由肠道病毒引发的一种传染病,主要感染对象是5岁以下幼童。其传播途径是经粪口传播,目前尚无针对性疫苗可以预防。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20xx年5月纳入法定丙类传染病管理。手足口病一旦暴发和流行,将给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直接关系着保民生、保稳定、保增长的政治大局。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手足口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要从树立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政治高度和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极端负责的态度,扎扎实实、严肃认真地抓紧抓好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确保疫情不大面积暴发和流行。要加强组织领导,提前研究,及早部署,建立有效的工作责任制和多部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密切关注重症病例,全面落实重症病例的预防控制和救治措施,严防死亡病例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二)严密监测,完善疫情防控体系。手足口病是可防可治的传染病,防治工作的关键就是快、准、妥、稳。快就是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快速反应;准就是准确诊断,不漏报,不误报;妥就是对疫点疫区科学应对,处置妥当;稳就是教育群众不恐慌,确保社会稳定。全镇要严格执行手足口病疫情报告制度,高度关注手足口病疫情分布情况,密切监视疫情变化。要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取果断措施,严防疫情暴发扩散。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手足口病诊断指南(20xx年版)》,对手足口病进行科学诊断和规范治疗,努力提高治愈率,严防危重病例死亡。对重症患儿要按照规范要求及时转诊到市级定点医院救治。
(三)强化宣传教育,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要对居民家庭、食堂、厕所、垃圾、粪坑、水塘、河流等卫生状况进行集中整治。要加大对防治手足口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以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增强群众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倡导“勤洗手、吃熟食、喝开水、勤通风、晒衣被”的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宣传部门要做好防控手足口病的正面宣传报道,消除社会恐慌心理;教育部门要认真做好对学生及其家长的宣传教育,指导他们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建议家长尽量少让孩子去公共场所,减少感染机会;发现孩子有发热、出疹等症状时及时到医院就诊治疗。爱卫会要认真组织全镇的爱国卫生运动,按照规范统一、重点突出的要求,制订具体指导方案,认真组织落实。要通过组织开展全民防控手足口病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对托幼机构、学校食堂、儿童食品、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卫生的监督检查和规范管理,大力整治环境卫生,消除“脏、乱、差”,努力降低肠道传染病发病率。
(四)搞好专业培训,提高诊疗和预防水平。镇卫生部门要做好镇、村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的专业培训,特别要加强对重点科室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手足口病防治技术水平。各级医疗机构要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加强接诊病人感染控制,防止交叉感染。卫生院要加大对辖区内村卫生室、托幼机构的技术指导,做好重点场所的防控。
(五)明确职责,加强部门协作和配合。手足口病防治工作是一项社会性、综合性的系统工程,要建立和完善多部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会议,通报疫情。要严格按照《山亭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山政发[20xx]25号)要求,各司其责,各尽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镇手足口病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查镇直各部门爱国卫生运动开展和手足口病防治工作措施落实情况;镇卫生部门负责组织制订手足口病防治应急处理技术方案,统一组织实施预防控制措施,并进行检查、指导,根据应急处理工作需要,依法提出隔离、封锁有关地区等措施;镇教育部门与卫生部门密切配合,负责组织实施托幼机构、小学的手足口病各项防控措施,防止手足口病在校内发生和流行,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工、婴幼儿家长的宣传教育工作;镇宣传部门组织新闻单位积极主动地对手足口病防控进行舆论引导,加强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报道和防病知识宣传等;镇财政部门负责安排手足口病防治所需的设备、器材、药品等物资经费;公安部门密切关注与手足口防控有关的社会动态,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协助卫生部门落实强制隔离及其他的应急处置等措施;交通部门配合卫生部门做好疫点疫区的药品、器材、检验监测试剂及医疗卫生设备等调运、储备工作;要根据疫区防控需要,依照规定依法对交通工具实施防控措施;镇水利部门要根据疫区防控规定,及时控制疫水外流;工商部门要加强对流通领域食品特别是儿童食品的监督检查力度,严防不合格儿童食品流入市场;环保部门要依法加强对环境污染的监督检查;村委会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报告、人员分散隔离及公共卫生措施的落实工作。其它各部门也要按照各自职能,紧密配合,加强沟通,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各项防控措施的全面落实。
(六)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追究。镇政府成立店子镇手足口病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镇长张瑞刚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张永龙任常务副组长,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赵传甲、镇党委委员翁超、镇人大副主席李丙坤、副镇长刘德巨、副镇长李金英任副组长,镇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卫生院,刘德巨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韩付民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调度,制订全镇手足口病防控应急预案和措施,组建、完善手足口病监测和预警系统,组织对全镇公共卫生和医疗救助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应急知识和处理技术的培训。各部门严格执行责任倒查制度,对不尽职尽责,违反规定瞒报、漏报、迟报、错报疫情或医疗救治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者,将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乡镇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方案 篇3
为进一步加强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确保各项防控措施得到科学、规范、有效落实,广大儿童的身体健康得到切实保障。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手足口病聚集性和暴发疫情处置工作规范》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1号)要求,结合我省当前疫情与防控工作现状,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总体目标:有效预防和控制手足口病的暴发和流行,降低发病率和病死率,确保广大儿童的身体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原则:坚持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坚持预防为主,广泛宣传,防治结合,强化重症病人救治的工作方针;坚持属地化管理,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散居儿童为重点人群,以托幼机构和小学为重点场所,推行“84化”规范消毒流程,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二、防控措施
(一)病例的发现和报告
1.各级医疗机构按照《手足口病诊疗指南(X年版)》(卫发明电〔〕38号)的有关规定,早期发现手足口病病例,提高重症病例的早期识别能力。各级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要按照《中小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GB 28932-)和《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的要求,严格执行晨检制度,开展病例的主动搜索,早期发现病例。
2.按照传染病报告的有关规定,对手足口病病例进行诊断和报告。
(1)重症病例的报告:各级医疗机构,要根据以下诊断程序,对符合临床诊断标准的重症病例进行网络直报:①县级医疗机构必须经本院手足口病临床专家组会诊;②市级医疗机构必须经本院手足口病医疗救治专家组成员中的2名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诊断;③省级医疗机构必须由本院手足口病医疗救治专家组成员中的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诊断;④疑难重症病例可在本院专家组的基础上邀请省或市级专家组专家会诊。
(2)死亡病例的报告:在市级及以上手足口病防控专家组指导下,由接诊的医疗机构进行网络直报,具有病毒核酸检测(PCR)的实验室确诊依据的按实验室确诊病例报告,由于特殊原因未能及时采样的死亡病例,经专家组认定后按临床诊断病例报告。
(3)聚集性疫情的报告:1周内,同一托幼机构或学校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或同一班级(或宿舍)发生2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或同一自然村/居委会发生3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或同一家庭发生2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医疗机构、托幼机构和小学等单位发现手足口病聚集性疫情时,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4)暴发疫情报告:一周内,同一托幼机构或学校等集体单位发生10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或同一个自然村/居委会发生5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医疗机构、托幼机构和小学等单位发现手足口病暴发疫情时,应以最快的方式向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Ⅳ以上)的报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结合当地疫情的实际情况,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内涵的释义(试行)》为依据,对疫情的级别进行判定。并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陕西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及时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的网络报告。
(二)疫情监测与分析
各级疾控机构要根据《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X版)》和《陕西省手足口病监测方案(试行,X版)》的要求,充分利用现有的网络资源,对辖区内的手足口病疫情开展日常监测工作,深入分析本辖区手足口病疫情的“三间”分布和流行特点,随时掌握疫情动态,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做出相应处理。各县(市、区)疾控中心规范开展手足病病原学检测工作,科学掌握辖区内病原的分布特点及动态变化,及时提出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措施,指导做好辖区内手足口病防控工作。
在手足口病疫情高发时期,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疫情研判工作,提高预测预警能力。
(三)疫情处置
各地发生聚集性疫情,或出现暴发时,应按照《手足口病聚集性和暴发疫情处置工作规范(X版)》(卫办疾控发〔〕80号)的有关规定,做好疫情处置工作。发生多起聚集性疫情或发生暴发疫情时,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疫情形势,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评估,达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时,应当及时启动相应应急响应机制。
1.重症、死亡病例的处置
各级医疗机构要全面做好重症病例的早期识别、科学救治、安全转诊、宣传教育和医院感染管理等工作;出现死亡病例后,要及时开展死亡病例讨论,分析死亡原因,并向辖区卫生行政部门上报手足口病死亡病例有关情况;协助疾控机构对重症、死亡病例开展流调,负责标本采集工作;已开展手足口病实验室检测工作的医疗机构,将重症病例和死亡病例的标本进行备份,由当地市级疾控机构复核。
按照传染病属地管理原则,各级疾控机构及时对辖区内报告的重症、死亡病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包括病例的症状、就诊、用药以及流行病学等情况,填写《手足口病重症或死亡病例个案调查表》)和实验室检测,并同时向送检单位及医疗机构进行反馈,录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系统;将重症病例和死亡病例流行病学调查报告,及时上报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控机构;病例住址所在地的疾控机构负责补充调查重症、死亡病例的诊疗情况及流行病学史,指导当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相关的防保机构开展病例的搜索、疫点消毒和健康教育等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重症病例出院后的随访工作,以及疫点消毒、宣教工作。
2.聚集性疫情的处置要求
出现手足口病聚集性疫情时,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及时向当地疾控机构报告。县级疾控机构应当立即组织开展现场调查处置;指导相关单位及部门进行病例搜索、疫点消毒、样本采集、开展宣传教育等工作;同时追踪疫情进展情况,将相关信息及时上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控机构。医疗机构负责病例报告、救治和管理,以及医院感染管理等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与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建立信息联动机制,若学校或托幼机构发生聚集性疫情,卫生行政部门要将相关信息立即通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并指导学校或托幼机构及时采取相应防控措施,必要时可以建议采取停课措施。
3.暴发疫情处置要求
发生暴发疫情时,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及时向疾控机构报告。县级疾控机构应当立即对首发病例或指示病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开展病例搜索,时间为首发病例发病前一周至调查之日,并填写《手足口病暴发疫情调查主要信息登记表》,上报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信息系统,每起暴发疫情至少采集5例病例标本进行病原学检测。医疗机构根据患儿病情,要求患儿居家或住院治疗。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等负责本辖区居家治疗的手足口病患儿的随访工作,指导居家治疗患儿的家长或监护人密切关注患儿的病情变化,当出现重症病例早期识别指征时(参见附件2),应当立即前往重症病例救治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同时应当尽量避免与其他儿童接触。住院患儿应当在指定区域内接受治疗,防止与其他患儿发生交叉感染。
若暴发疫情发生在学校或托幼机构,疾控机构应当对疫情进行风险评估,提出关班或关园的建议,并出具书面预防控制措施建议书,指导该托幼机构做好儿童家长或监护人的健康教育和居家儿童的健康观察。卫生行政部门要将相关信息通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并指导学校或托幼机构进行终末消毒。
(四)病例的救治和管理
各地应加强病例的救治和管理,实行“村级随访、乡镇管理、县级诊疗、市级抢救、省级督导”的手足口病医疗救治策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当地的疫情、救治能力等实际情况确立手足口病定点医院及定点医院数量。各级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手足口病诊疗指南(X年版)》和《陕西省肠道病毒71型(EV71)感染重症手足口病病例临床诊断与治疗专家共识(X年版)》的技术要求,积极做好手足口病例的医疗救治工作。
1.村级随访: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5岁及以下儿童进行摸底造册,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协助做好发热或皮疹患儿的排查;负责对居家隔离治疗病例的随访,如发现神经系统、呼吸系统、循环系统等异常症状时,建议患儿家长转诊至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同时,要做好重症病例出院的随访管理工作。
2.乡镇管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根据本辖区疫情网上信息,负责对辖区内居家治疗的患儿病情和治疗措施进行跟踪管理,确保各项治疗、隔离和管理等措施落实到位。
3.县级诊疗:县级定点医疗机构设立发热门诊或手足口病专科门诊,进行预检分诊,及时发现手足口病例,转至独立的手足口病隔离治疗病房。负责对手足口病住院病例的救治和管理;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做好重症病例的早期发现、早期诊断、积极救治工作。要在保证医疗安全的前提下,及时将重症病例转诊到上级定点医疗机构(见附件3);不适宜转诊时,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要及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汇报,组织省级、市级专家就地进行积极救治。
4.市级救治: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应设立发热门诊或手足口病专科门诊,进行预检分诊,对确诊的病例要及时转至手足口病隔离治疗病房。负责重症病例的救治和管理工作,建立手足口病重症病例会诊与讨论制度,成立手足口病临床救治专家组,具体负责手足口病病例医疗救治工作。按照重症病例救治有关救治原则(见附件4),加强病例救治工作,提高救治成功率,降低病死率。
5. 省级督导:省级专家组要对各级医疗机构进行督导检查和技术指导。
各级医疗机构要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切实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在手足口病流行季节,设立发热门诊或手足口病专科门诊。严格按照《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和《消毒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做好重点科室、重点病房的消毒及人员防护工作,避免院内交叉感染,保障医务人员及其他患者就医安全。同时加强医院产房、儿科病房的消毒,防止新生儿、婴幼儿发生院内感染而导致严重后果。
乡镇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方案 篇4
春夏季节是手足口病的高发期,根据区教育局及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学生手足口病的预防工作,增强学校预防与控制疾病的防范意识,提高师生的防病能力,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和各级会议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加强预防手足口病的工作领导
学校成立手足口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把各项预防措施落实到人,由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分工合作,分头行动,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做好晨检检查工作。
各班班主任老师要每天检查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了解学生的健康状况,对未到校上课的学生,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了解学生情况。认真做好学生的晨检检查,细致地观察每一个学生的情绪与身体状况;若发现有发烧症状的学生,及时通知家长并带其到医院检查治疗。
三、加大防病的宣传力度,深入进行手足口病防治知识教育
1、召开全体教师会议,传达上级的相关文件精神及宣读学校预防手足口病预防工作方案。
2、出版一期关于预防手足口病的黑板报,发放有关预防手足口病的相关资料。
3、通过发放告家长书、校园广播、宣传栏、黑板报等形式,让家长和学生了解手足口病的传染途径、发病症状,并配合学校做好预防工作。
四、加强学生的卫生教育,认真做好各班消毒工作
1、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每班有专人负责,定期开窗通风,保证教室内空气新鲜。
2、教育学生注意个人卫生。饭前便后一定要洗手,经常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要勤洗澡、勤洗头,衣着整洁;让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少先大队部和学校卫生室每天派值日生进行检查、评比。
3、学校定期进行全面大扫除,并进行必要的消毒。
五、加强疫情监测,及时排查隐患
1、领导小组要及时做好对疑似病人的筛查工作,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2、加强实行晨检和零报告制度,并做好缺课情况统计和缺课原因追踪记录。
3、手足口病疑似病例一旦被卫生部门确诊,要立即停课隔离,并在卫生部门指导下立即对教室、桌椅及所用物品等进行彻底消毒。
乡镇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方案 篇5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为了有效防范手足口病疫情的传播,确保广大师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要求和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和“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意识,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安全工作无小事”原则,坚决杜绝麻痹、侥幸、松懈心理。
二、工作目标
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参与手足口病预防工作的积极性,坚持预防为主,加强手足口病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强化预防措施的落实,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确保传染病不大面积暴发,确保不出现死亡病例,努力提高师生的自我保护能力,构建安全、卫生的和谐校园,维护社会稳定。
三、工作安排
(一)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班主任
由手足口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全校开展手足口病预防工作。
(二)加强宣传
要立即传达省市中心学校召开的手足口病防治紧急会议精神,使师生了解开展预防手足口病疫情的工作要求以及预防方法,明白手足口病是“可防、可控、可治”,克服慌恐紧张心理和侥幸麻痹思想,端正心态,积极应对。要通过宣传栏、黑板报、墙报、以及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将手足口病预防知识和预防措施及时告知学生和家长,增长儿童少年及家长的预防意识,提高他们自我防护能力和战胜手足口病疫情的信心。
(三)认真防范
1、学校建立晨检制度。重点检查以发热、口腔溃疡和疱疹为特征的手足口病临床表现。检查时一个不遗漏,认真做到“一看、二问、三测、四访、五记”。对缺课学生,做好统计和缺课原因追踪记录。
2、学校要抓好校园内环境卫生、食堂卫生和学生个人卫生,清除卫生死角,保持教室内通风换气。
3、坚持每天消毒制度。若手足口病疑似病例一旦被卫生部门确认,立即停课隔离,并立即对教室、桌椅及物品等进行彻底消毒。
4、实行报告人制度。全校实行晨检和报告人制度,每天下午4:中心学校报告。
四、明确责任
校长是手足口病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全面负责学校的防疫工作,是学校的主要责任人,班主任负责班级工作,是班级直接责任人。对工作松懈、措施不力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对出现疫情未及时上报和采取措施不力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乡镇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方案 篇6
为切实加强201X年度手足口病防治工作,有效应急处置我校可能发生的手足口病,防止疫情的发生和扩散,确保全校小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针对手足口病的发病特点,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健全组织机构,加强手足口病防治工作的领导
成立手足口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把各项预防措施落实到人,由专人负责专项工作,分工协作,分头行动,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yz
副组长:xsb xdl
成 员:(lue )
消毒员:(lue)
二、加大宣传力度,广泛深入开展手足口病防治知识的教育
1、尽量少去拥挤的公共场所,特别是尽量避免与其他有发热、出疹性疾病的儿童接触,减少被感染的机会。
2、家长、教师要多注意观察孩子身体状况的变化,一旦发现孩子有发热、出疹等情况,应尽早带孩子到医院就诊,并积极配合医生的治疗。
3、加强营养,注意膳食合理搭配,保证休息时间,增强自身的免疫力。
4、学校各班要做好晨午体检,发现疑似病人,及时隔离,避免其他儿童接触,及时报告并进行积极治疗。建立每日零报告制度,幼儿有异常症状,班主任要及时报告教导处,教导处及时上报乡教办。
5、饭前便后洗手、勤洗澡等,养成良好的个人生活、饮食卫生习惯。
6、喝开水,不喝生水,不吃生冷食物,剩饭剩菜要热透后再食用。
7、保持教室、宿舍等场所的通风换气,并告诫家长要经常对孩子居住的房间进行通风换气。
8、注意教室、家庭室内外的清洁卫生,衣服、被褥要经常在阳光下曝晒。
9、做好校内教室、环境、厕所等公共场所环境卫生工作,保持通风,定时打扫消毒。厕所要随时清扫积水、尿垢、粪便,确保厕所清洁,防止肠道、呼吸道传染病的传播。
10、减少与家禽、家畜的直接接触。
11、向家长宣传手足口病防治知识。
三、 我校预防手足口病实施方案
1、认真做好晨检、午检工作
在疫情期间,严格实行晨检、午检和零报告制度,并认真做好学生缺课情况统计和缺课原因追踪记录。每天早上,班主任老师逐一对学生进行晨检,仔细检查每位孩子的手、口腔等部位,如发现可疑患儿严格执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及时劝其到医院就诊,如诊断不是手足口病,须持医院诊断证明书方可入校。下午到校后各班班主任再进行一次午检,发现疑似症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发现疑似病例,要及时上报。一旦被卫生部门确诊为手足口病疑似病例,要立即停课隔离,并在卫生部门指导下立即对教室、桌凳及相关物品进行彻底消毒。我校要将对学生健康状况加强监测,对近期生病的学生进行确诊,掌握病因。做到“四早”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2、认真做好各班级消毒工作
学校进行定期全面大扫除,并进行全校消毒。每天用稀释的消毒剂拖擦走廊、楼梯地面、楼梯扶手、厕所等。每天对教室进行喷撒消毒。
3、加强幼儿的卫生教育
加强学生个人卫生教育,勤洗手,勤剪指甲是预防手足口病的有效措施,要求学生饭前、便后勤洗手,让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乡镇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方案 篇7
为切实做好我县手足口病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预防为主、科学防治;分类指导、有效应对”的原则,加大手足口病预防知识的宣传,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增强公众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达到 “减少散发、避免暴发、杜绝死亡”的目标。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手足口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全县手足口病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各相关单位要根据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理工作需要,明确专人牵头,落实工作责任,形成 “上下联动,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的防治工作格局。
三、工作职责
县教育局:负责开展校园手足口病防治的宣传,指导做好托幼机构和小学低年级在校学生、教职工的自我防护工作;督促各学校开展晨检,并对发生疫情的教室及其周边实施消毒。
县公安局:掌握与疫情有关的社会动态,及时处置有关突发
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协助卫生行政部
门落实强制隔离措施。
县民政局:负责对特困手足口病患者家庭进行生活和医疗救助,动员和组织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参与群防群治。
县财政局:负责安排手足口病应急处理所需经费,并做好经费使用的监管工作。
县交通局:负责保障手足口病处置人员以及防治药品、器械等应急物资和有关标本的运送,做好疫区的公路交通管理工作。
县卫生局:负责拟定手足口病防控技术方案;组织实施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和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并进行检查和督导;根据预防控制工作需要,统一调度卫生资源。
卫生监督所负责对事件发生地的食品和环境进行卫生监督,对医疗卫生机构的疫情报告、医疗救治、传染病防治等进行执法稽查。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手足口病疫情监测,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处理和相关检测工作;承担对乡(镇)卫生院、县直卫生单位工作技术指导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
县人民医院负责病人的现场抢救、运送、诊断、治疗、医院内感染控制和检测样本的采集。
乡(镇)卫生院配合做好各项防控工作,并加强对院内医务人员、防保医生、村医的业务培训,尽快提高基层防控和救治能力。
县广电局:负责对手足口病应急处理的宣传报道,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有针对性地开展手足口病相关科学知识教育和普及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相应工作的组织协调。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积极开展健康教育。以广播、电视、政府网站、宣传单等各种宣传形式,正面介绍肠道传染病的防病知识,告诫家长流行季节不要带儿童到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避免与患儿接触;对儿童玩具、餐具、衣物、用品要经常消毒,教育儿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公众防病知识水平。
(二)严格疫情报告制度。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各单位要加强对手足口病的监测和报告,发现手足口病患者时,要按照《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的要求,填写好传染病报告卡,并在24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如发生聚集性病例或重症病例,要专题报告。各学校(托幼机构)要指定专人或校医负责本校的传染病疫情监测与报告工作。
(三)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及时分析疫情形势,发现辖区内手足口病报告病例数明显增多、病例呈聚集性分布、重症病例比例较多或出现死亡病例时,要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聚集性病例、重症病例,要按《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要求,及时采集标本送市疾控中心检测。
(四)切实加强疫情处置。按照肠道传染病处理原则对传染源进行隔离,加强医院消毒和污物处理,杜绝院内感染;按照《手足口病诊疗技术指南(20xx年版)》要求,积极救治病人。对发现的病人及疑似病人一定要及早隔离治疗;对患者的粪便、呼吸道分泌物及可能受污染的物品要随时进行消毒。必要时依法暂时关闭病例所在的学校、托幼机构及其他幼儿聚集场所。
(五)全面强化业务培训。一是开展预防控制技术培训,提高疾控队伍的流调、采样、检测、监测和消毒等疫情处置技术水平,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开展诊疗技术培训,加强对医务人员手足口病的诊断、治疗、隔离消毒等知识的培训,使临床医生特别是农村的乡医、村医尽快熟悉手足口病的诊疗技术,确保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查看全文
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