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妇幼健康质量管理年”工作计划【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妇幼健康质量管理年”工作计划
按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妇幼健康质量管理年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落实妇幼健康工作,提高全区妇幼健康服务质量和能力,提升妇女儿童健康水平,积极完成妇幼保健工作各项质量指标,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妇幼健康质量管理年”工作计划如下。
一、任务目标
1.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8.5/十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6.3‰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6.7‰以下。
2.孕产妇早孕建册率达95%以上,孕产妇系统管理达率95%以上,住院分娩率达100%,高危孕产妇管理率达100%,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100%,剖宫产率比2023年下降5%以上。
3.新生儿访视率达95%以上,7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95%;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95%以上;高危儿管理率达90%,高危新生儿专案管理率达100%,低出生体重发生率控制在3%以内,
4.出生缺陷监测覆盖率100%。
5.叶酸服用率达任务数70%以上,服用依从率达90%以上,服用随访率达到90%以上。
6.自愿免费婚检检查率在93%以上。
7.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在97.5%以上,新生儿听力筛查率90%以上。
8.农村妇女“两癌”筛查完成各8000人,覆盖率均达到60%及以上。
9.免费孕前优生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99%。
10.出生医学证明废证率达1%以内。
11.妇女常见病筛查率达80%以上。
二、具体措施
》进行自查自纠。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每季度组织对辖区内助产机构进行质量控,并将质控情况上报区卫健局和市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指导中心。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每年组织对辖内助产机构进行4次质控抽查,并将情况上报区卫健局。
2.开展妊娠风险筛查评估。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市区孕产妇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方案》号文件,规范做好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规范》要求,对孕产妇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在《母子健康手册》及相应信息系统做出明显标注。尽早发现辖区内常住孕产妇孕情并开展健康管理,对发现具有妊娠危险因素和可能有妊娠禁忌症或严重并发症的孕妇,及时转诊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并在2周内随诊转诊结果。各助产机构要规范开展妊娠风险筛查、评估及风险管理;对于妊娠风险分级为“绿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强业务沟通联系,建立覆盖城乡居民,涵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服务制度,强化出生缺陷防治工作机制,完善出生缺陷防治相关标准和规范,健全服务网络,加强院内人才队伍建设,提高防治能力,推动出生缺陷防治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大力推进产筛产诊网络建设,积极推进产前筛查机构建设。健全新生儿遗传代谢病和听力筛查诊治服务网络,完善筛查、诊断、治疗和康复服务体系。
2.实施三级综合防治措施。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加强科普宣传,倡导优生优育,强化群众出生缺陷风险防范意识。持续推进免费婚检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规范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工作,扩大产前筛查覆盖面,依法打击非法开展产前诊断行为,加强质量控制。加强新生儿疾病筛查,规范阳性儿管理和诊治服务。加强对先天性心脏病、唐氏综合征、耳聋、地中海贫血等严重多发出生缺陷疾病的防治,减少先天残疾,完善出生缺陷患儿医疗保障制度,实施先天性结构畸形和遗传代谢病筛查及救助项目,减轻患儿家庭及社会负担。结合救助项目,强化健康教育,扩大受益群体,有力推进工作。
3.开展出生缺陷人群监测。依托妇幼三级网络,及时掌握育龄妇女动态,进一步完善台帐管理,切实掌握孕情及新生儿出生情况,提高早孕建卡率、42天新生儿建卡率和系统管理率。
(五)加强宣教督导质量管理
1.加大妇幼健康宣教。加大《母婴保健法》、出生医学证明、各种妇幼项目知识的宣传力度,制作宣传资料,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母婴安全工作的氛围,促进母婴安全措施的落实。通过led、发放宣传材料、微信群、qq群等形式对基层妇幼保健专人员培训并组织基层人员下村宣传母婴保健相关政策,提高群众对母婴安全知识认知水平,提高群众主动参与率,有效提升我区妇幼健康水平。
2.加强专业技能培训。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和区人民医院结合辖区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评审情况,确定技能培训主题。每季度开展不少于1次专项技能培训和快速反应团队急救演练,提升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保障产科医师、助产士、新生儿科医师每年至少参加1次针对性继续医学教育。
3.强化综合监督执法。聚焦妇幼健康新政和监督热点、难点,围绕两孩“优生”、服务“优质”、秩序“优良”的总体要求,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区卫计监督执法大队加强助产机构监督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建立完善工作制度,依法依规开展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诊疗行为,保障医疗安全。严格母婴保健技术机构、人员准入,持续强化技术服务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执业、超范围执业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规范管理母婴保健法律证件。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卫健局制定区区妇幼健康质量管理年领导小组,统筹抓好区妇幼健康工作;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要结合辖区妇幼健康工作实际,制定详细推进计划,统筹做好母婴安全、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出生缺陷、宣教督导等系列质量管理措施。
(二)强化质量控制。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要严格按照母婴安全、妇幼保健质量控制标准,开展辖区内助产机构母婴安全保障、妇幼保健管理的质量控制、业务指导、人员培训等工作,推进全区妇幼健康能力持续提升。
(三)强化督导考核。区卫健局将对“妇幼健康质量管理年”
推进情况和成效进行督导考核,对工作持续向好、成效明显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明显滞后、成效不力,甚至发生产科、儿科重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或存在严重医疗质量安全隐患的单位进行约谈、通报,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查看全文
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