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没有退工单是否可交社保
退工单是证明失业身份的重要资料,一般是一式四联。
1、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在劳动者履行了有关知义务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作为该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失业登记、求职道登记的凭证。证明书应写明劳动合同期限、终止或解除的日期、所担任的工作。如果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可在证明中客观地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
2、有退工单,证明你是合法劳务者。有连续工龄的问题。
3、是离职证明,求职时需要。在员工依法办理离职还交接回手续后,用人单位必须为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即离职证明),同时劳动者的工资、押金和经济补偿是必须结清。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扣减或者拖欠,当事人可以在办理离职手续时要求结清。否则当事人可以去劳动局申诉或者举报用人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
4、就是再转到其他单位的证明,表示你答现在已经与其他任何单位都没有和约关系存在。
如果是在统筹地区内,员工和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那么原单位应该在15日内为员工办理完毕社保停保工作。员工在原单位停保的情况下是可以在新单位缴纳社保的。如果原单位没有办理停保,是无法缴纳社保费用的。和单位是否给员工开具退工单并没有直接关系。
在同一个统筹地区,员工只能在一个单位缴纳社保,所以在原单位没有办理退保的情况下,新单位是无法进行缴纳的。如果出现此种情况,员工应该找原单位及时办理。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内。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容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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