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河长制实施方案8篇村级河长制实施方案 河长制制度 永昌镇“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 为确保我镇“河长制”目标任务的落实,使河长制工作扎实推进,现根据凉州区河长办公室有关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村级河长制实施方案8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村级河长制实施方案
河长制制度永昌镇“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
为确保我镇“河长制”目标任务的落实,使河长制工作扎实推进,现根据凉州区河长办公室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村河长
二、考核内容
“河长制”工作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河长制”工作制度机制、“河长制”工作督考、“河长制”基础工作等指标,并分别细化赋分。
三、考核方式
“河长制”考核包括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月度考核由镇党政办公室牵头组织各职能部门组成考核检查组,镇河长办负责联系沟通,按照“统一标准,分组考核”的原则,采用听取工作汇报、现场检查、查阅台帐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
四、考核评分
“河长制”工作考核评分采用百分制,年度考核得分=月度综合考核得分均值×70%+年度综合考核得分×30%,月度综合考核得分均值=月度综合考核得分之和÷12。当月考核扣分点在下个月考核之前未整改到位,按相关标准加倍
永昌镇河长制举报投诉受理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我镇水环境治理工作效率,积极发挥上下联动作用,充分调动社会监督和群众参与力量,及时掌握我镇水域脏、乱、差现象,切实推进全镇“河长制工作实施”,特制定本制度。
2.河道保洁长效机制。深入推进“清水工程”建设,扎实开展河道整治工程,严格落实水域环境卫生责任,加强日常河面(河岸)保洁、河道清障清淤,强化水土流失和挖(洗)砂管理。(镇环保办牵头落实)3.工业污染防治长效机制。严格实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加强断
面水质监测,设定固定监测点,掌握水质动态变化情况,加强沿河企业偷排及超标排放的监控和处罚。(镇村建站牵头落实)4.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长效机制。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制度,实现养殖规模化、标准化,污染处理规范化、生态化。积极推广环境友好型农作制度和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模式,提高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加快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镇农业服务中心牵头落实)5.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机制。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步伐,改善农村生活环境,优化农村人居环境。(镇农业服务中心牵头落实)6.非法建筑取缔机制。加强对城区河道边乱设广告牌、乱涂写、乱搭建、乱堆放、乱倾倒等行为取缔。(镇村建站牵头落实)7.媒体宣传引导机制。加大“河长制”宣传力度,着力提高公众的生态环保意识和生态道德水平,倡导良好的卫生习惯,及时曝光落后区域、违法环境行为以及卫生保洁方面的不良习俗。(镇党政办牵头落实)
五、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各河道所在村要切实负起责任,对本辖区的河道河段全程踏勘,摸清辖区内各河道河段环境现状,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按期推进实施。同时,要加强与各河长、篇五:长临河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情况汇报长临河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情况汇报我镇地处巢湖之滨,辖区面积100平方公里,总人口5.1万人,辖2个社区委,18个村委会。自活动开展以来,我镇根据市、县的工作要求,以改善民生为目标,以扩大公共服务为重点,积极开展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为经济建设和居民生活提供了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现将我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建立队伍,确保垃圾日产日清。1、镇成立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管理办公室,由分管文明创建的副镇长抓进度、抓落实。2、新成立镇保洁公司,实行“组收、村集、镇转运”的管理模式,做到了辖区2个社区委、18个村委会,实行保洁全覆盖,保洁员具体工作任务由村(居)委会按镇要求统一安排,严格按照“四个一”(即一辆板车、一把扫帚、一把铁锹、一件红马甲)标准规范化保洁,确
保了条条道路有人扫、处处垃圾有人清。3、在我镇的2个集镇,配备30名专职保洁员,村居也按照要求共配备专兼职保洁员158名。二、加大投入,全力保障整治工作实施。1、投入资金9万余元,订制486个环保垃圾筒全面投放到两个集镇,18个行政村,172个自然村的安放点。保持整洁形象。2、投入资金40余万元,配备2辆垃圾专运汽车,487辆人力平板车,确保垃圾运输及时、通畅。3、投入资金33万余元,建设垃圾房2座,垃圾池362座,保障群众垃圾有处可放。三、强化落实、初见成效。1、按照“清路治乱、用路有序、还路于民”的要求,开展占道经营专项整治。共整治了22家内店外开、骑路经营现象。同时,取缔流动摊点12处,清理整顿店招破损、不合规格38家,有效的增加整体镇容、镇貌的美感。2、按照“责任到位、落实管理”的要求,开展我镇2个集镇环境专项整治。共规范车辆
有序停放180辆次,清理三乱小广告63处;同时,保洁到位,垃圾日产日清。3、按照“违建零目标”的要求,组织巡查,出动车辆70余次,人员300余人,拆除了镇区5处共960多平方米的违章建筑。4、对村庄,围绕清理“三大堆”,组织发动群众对村内外的积存垃圾进行集中清理并由镇文明办组织进行统一清运,18个村庄共清除垃圾1700余方,清理粪堆、柴堆、草堆210多个。5、全面整治主干道沿线镇容村貌,对两侧的村庄房屋及围墙,进行统一刷白,共刷白面积6180平方。对主干道沿线两侧清理出来的空闲地立即进行打凼补植景观树绿化,计补植2200棵。四、下一步工作打算1、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按照市、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求,继续推动全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持续深入开展。2、进一步完善机制体制,狠抓长效机制的落实,夯实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基础。确保整
治工作的各项任务有人落实、落到实处。3、进一步加大投入,完善综合整治工作的硬件设施,保障整体工作全面推进。
篇四:村级河长制实施方案
乡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为切实改善全镇河道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落实各村水环境治理责任,依照《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全面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办〔XX〕x号)和《中共太和县委办公室、太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太和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体要求到2020年,确保全镇水环境质量取得时期性改善,饮用水平安保障水平持续提升,水生态环境状况显著好转,水生态功能大体恢复。
二、实施范围全镇要紧河道和沟塘。三、工作目标工作目标。通过成立“河长制”,进一步明确各行政村、各部门职责,落实各项河道治理方法;河道环境治理水平全面提升;河道水质大体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大体排除沿河违章建筑、乱堆垃圾、河内违法设障的现象;河道断面水质、环境面貌明显改善,大体实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目标。四、“河长”的设置
实行按河道级别和河道属地相结合的多级“河长”制。乡镇级河道。由镇长担任一级“河长”,镇政府作为“河长”责任单位,分管农业的班子成员担任一级副“河长”。村级河道。河道所流经村的包村组长作为一级“副河长”,河道所流经村的村委会作为“河长”责任单位,村主任担任二级“河长”。
五、工作职责和要紧任务各级河长职责、一级河长。是负责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的第一责任人。要紧职责为:牵头组织实施“一河一策”综合整治,和谐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和方法;督导下级“河长”和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和谐处置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重大问题;对不合格、整改不力的下级“河长”进行约谈。二、一级副河长。是责任河道综合治理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协助一级河长开展日常河道检查、考核等工作,做好对二级河长的监督指导。承担河道治理的牵头、和谐和治理等职责,依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踊跃开展河道整治工作。提出河道治理新思路、新方式,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集中整治,制定辖区内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任务。3、二级河长。是责任河段的具体负责人,要紧承担以下工作:和谐执法部门对河道污染进行调查处置;
河道的日常疏浚、清障、保洁工作,开展河道治理日常巡查;
河道的乱搭乱建、乱堆乱放行为处置;河道生态绿化、农业面源污染整治、河道采砂治理及长效保洁治理制度的成立;将河道内病死动物及病死动物产品及时告知农业部门;服从镇里统一安排和调度,配合做好突击性保洁工作;确保河道整治无事故,平安设施齐全;搜集治理资料,成立相应保洁台账,及时上报信息;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并及时汇报;做好河道保洁宣传工作,引导大伙儿自觉维持河道清洁。要紧职能部门职责要紧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紧密配合,落实专人,成立相应机制,负责做好职能范围内工作的指导、催促。、河道保洁长效机制。深切推动“清水工程”建设,扎实开展河道整治工程,严格落实水域环境卫生责任,增强日常河面保洁、河道清障清淤和河道绿化治理。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长效机制。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制度,实现养殖规模化、标准化,污染处置标准化、生态化。踊跃推行生态循环农业进展模式,提高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加速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3、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机制。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
置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加速“漂亮乡村”建设步伐,改善农村生活环境,优化农村人居环境。
4、工业污染防治长效机制。严格实施乡域工业企业要紧污染物总量减排,严格环境执法监管,把握水质动态转变情形,增强沿河企业偷排及超标排放的监控和惩罚。
五、非法建筑取缔机制。增强对河道边乱设广告牌、乱涂写、乱搭建、乱堆放、乱倾倒等行为整治。
六、媒体宣传引导机制。加大“河长制”宣传力度,着力提高公众的生态环保意识和生态道德水平,提倡良好的卫生适应,及时曝光掉队区域、违法环境行为和卫生保洁方面的不良风俗。
7、成立问责和考核机制。成立全乡“河长制”落实情形的督查和问责制,按期提交督查报告。
六、工作要求增强领导,形成合力。各河道流经村要切实负起责任,对本辖区的河道河段全程踏勘,摸清辖区内各河道河段环境现状,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按期推动实施。同时,要增强与各级河长和断面长之间的沟通、支持和配合,并踊跃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衔接,切实把每条河流河段的工作任务落到实处。镇有关办公室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增强工作指导,及时研究解决职责范围内的问题,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增强宣传,营造气氛。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宣传平台,深切宣传实施“河长和断面长制”的重大意义。要向社会公布曝光一些偷排、漏排污水和不配合河道环境整治工作等现象,报导爱惜环境保护河道生态环境的先进事迹和个人,令人民群众真正了解并参与支持河道整治工作,增强群众爱惜水环境的意识,慢慢形成全社会一起关切河道环境整治、建设生态文明的良好气氛。
强化督查,严格考核。河长负辖区要紧责任,层层实行目标责任制,逐级抓好落实。镇要紧领导每季度将不按期、不按时对河道进行督查,并发布检查结果,二级河长要依照督查通报情形落实整改方法,同时检查结果将纳入村级考核。各一级副河长对所包村河道负总责,二级河长对所在村河道负责。
篇五:村级河长制实施方案
河长制工作方案范文河长制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生态文
明先行示范区的施行意见》(赣发〔20xx〕26号)精神,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江西省施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办字〔20xx〕50号)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赣州市施行“河长制”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市办字〔20xx〕61号)要求,进一步落实河流管理责任,建立健全河流保护管理体制机制,保障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立,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全面施行“河长制”。
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按照“明确目的、落实责任、长效监管、严格考核”的要求,建立健全“河长制”管理制度,通过统筹河流保护管理规划、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开展江河源头和饮用水源地保护、加强水体污染综合防治、强化跨界断面和重点水域监测、推动河流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加强水域岸线及采砂管理、加强行政监管与执法、完善河流保护管理制度及法规等举措,全面改善河流水质和水环境,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开展。二、根本原那么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共治,构建河流保护管理工作机制。坚持遵循河流自然规律,科学依法开发、利用和保护,保障河流安康。
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因河施策,系统治理,注重长远效果。
坚持城乡统筹、区域合作,上下游、左右岸协调推进,水域陆地共同发力。
三、施行范围根据我县河流水系及管理体系,按河流所在地施行“河长制”,覆盖全县所有河流。推动各责任主体全面履行河流保护管理责任,创新河流保护管理体制,建立水陆共治、部门联治、全民群治的河流保护管理长效机制,加强水管理,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维护水生态,保障河流安康。四、工作目的(一)到20xx年底,全县各级河流实现“河长制”全覆盖,全面建立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运转高效的河流管理体系。(二)到202X年,河流水域面积保有率3.7%,河流自然岸线保有率90%,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91%,地表水达标率80%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3%以上;有效遏制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现象,维护河流生态平安,根本建成河流安康保障体系和管理机制,根本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五、组织体系(一)构建县、乡(镇)、村三级“河长”组织体系建立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河长制”组织体系。县、乡(镇)党委政府及村级组织设立“总河长”、“副总河长”;桃江、黄田江等10条主要河流由县四套班子分管或联络农口、环保指导分别担任“河长”,河流所经乡(镇)党委政府及村级
组织为责任主体,设立“乡河长”和“村河长”;村组设专管员、保洁员或巡查员,县城区按现有城市管理体制落实专管人员。
县级“总河长”、“副总河长”分别由县委主要指导、县政府主要指导担任。
桃江、黄田江、小溪河、小慕河、木金河、大吉山河、武岗河、雅溪河、鹅公山河、骑马坳河“河长”由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相应指导分别担任,各办公室对口工作人员协助开展工作。
河流所经乡(镇)人民政府主要指导担任“乡河长”。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农工部、县编委办、县政府法制办、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县工信局、县城管局、县城建局、县环保局、县市场监视管理局、县农粮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水保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矿管局、县科技局、县教育局、县卫计委、县公安局、县旅游局等为“河长制”县级责任单位,各确定1名科级干部为责任人、1名股级干部为联络人。除桃江、黄田江等10条河流外,其他河流由各乡(镇)及村级组织主要负责人担任辖区内河流的“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明确责任主体。各级“河长”在县政府网站公布。设立县“河长制”办公室。县“河长制”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水利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各责任单位责任人为组成人员。(二)明确工作职责1.“河长”职责。
“总河长”、“副总河长”负责指导辖区内“河长制”工作,分别承担总督导、总调度职责。
各级“河长”是所辖河流保护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县级“河长”负责指导、协调所辖河流保护管理工作,督导下级“河长”和县直有关责任部门履行职责。乡(镇)“河长”负责牵头推进河流突出问题整治、水污染综合防治、河流巡查保洁、河流生态修复和河流保护管理,协调解决实际问题,检查督导下级“河长”履行职责。村“河长”详细负责落实催促本辖区内的河流保洁、清障清淤管理;做好本辖区内的沿河企业(个人)占用河道乱建、乱放、乱倒、乱挖等行为的制止、上报等工作。2.“河长制”办公室职责。详细负责组织施行“河长制”,主要职责为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3.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河长制”办公室和工作方案,负责推进本行政区域内的“河长制”工作施行。4.县级责任单位职责。县委组织部负责指导对乡(镇)“河长”和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考核。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河流保护管理的宣传报道和言论引导。县委农工部负责督导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农村河流保洁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试点工作。县编委办负责“河长制”有关机构设置和职能调整工作。县政府法制办负责河流环境规章立法的牵头工作和涉河标准性文件的审查工作。
县发改委负责协调推进河流保护有关重点工程,研究制订河流保护产业布局和重大政策,开展重点整治行动的综合协调等。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县级“河长制”专项经费,协调河流保护管理所需资金,监视资金使用。
县审计局负责将水域、岸线、滩涂等自然资源资产纳入指导干部离任审计。
县统计局负责指导“河长制”工作考核。县工信局负责推进工业企业污染控制和工业节水,协调新型工业化与河流保护管理有关问题。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对河道采砂、运砂船舶的平安监视管理,打击证照不齐全的船舶,超载运输,以及水上运输污染等违法行为。县城管局负责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水域环境治理工作,推动城镇垃圾处理设施的建立与监管。县城建局负责推动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建立与监管,指导和审查中心城区重大根底设施建立工程及参与乡(镇)跨行政区域的重大根底设施建立工程规划选址。县环保局负责水污染防治的统一监视指导,组织施行跨乡(镇)的水污染防治规划,制定更严格的河流排污标准,开展入河污染源的调查执法和达标排放监管,施行全县地表水水质监测。县市场监视管理局负责标准、监视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县农粮局负责监管农业面源、畜禽养殖和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推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依法依规查处破坏渔业资源的行为。县林业局负责推进生态公益林和水源修养林建立,协调推进河流沿岸线绿化和湿地修复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开展水资源管理保护、水功能区和跨界河流断面水质水量监测,推进节水型社会和水生态文明建立,组织水域岸线登记及管理、河道划界确权、河道采砂管理、堤防工程管理与养护、水库养殖污染防治、河道水工程建立等,依法查处水事违法违规行为。
县水保局负责并指导全县河流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措施规划,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对有关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执行施行监视,并依法查处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开展土地资源开发整治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协调河流治理工程用地保障和河道及水利工程土地权属确权登记,负责对非法买卖、占用河道外土地建立活动的监视管理。
县矿管局负责对非法占用河道外土地采砂活动的监视管理及监视矿产资源开发整治过程中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
县科技局负责组织开展节约用水、水资源保护、河流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
县教育局负责指导和组织开展中小学生河流保护管理教育活动。
县卫计委负责指导和监视饮用水卫生监测和农村卫生改厕。县公安局负责依法打击破坏河流环境、影响社会公共平安的违法犯罪行为。县旅游局负责指导和监视景区内河流保护管理。县直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配合,保障“河长制”施行。六、主要任务(一)统筹河流保护管理规划。
遵循河流自然规律和经济社会开展规律,坚持严格保护与合理使用,根据河流功能定位,将生态理念融入城乡建立、河道整治、旅游休闲、环境治理、产业开展等工程的规划、设计、建立、管理全过程,科学编制经济社会开展规划和各领域、各部门、各行业专项规划。
规划应统筹考虑地区水资源条件、环境承载才能、防洪要求和生态平安。
逐步推进水利、农业、林业、国土资源、交通运输、城建、矿管、水保等部门与河流环境有关的规划“多规合一”,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开展。
(二)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人、以水定地、以水定需、以水定产,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开展。进一步落实“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和水资源管理责任与考核”四项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健全控制指标体系,着力加强监视考核。进一步落实水资源论证、取水容许和有偿使用制度,积极探究水权制度改革,推进水权交易试点。加快水资源管理系统和监测系统建立,探究建立区域水资源、水环境承载才能监测评价体系。严格入河排污口监视管理,开展入河排污口调查,核定水功能区的纳污才能,明确功能区的允许纳污总量。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立,加强工业、城镇、农业节水。(三)开展江河源头和饮用水源地保护。
加强主要江河源头、重要水源修养地的水环境保护,划定制止开展范围,实现江河源头保护区污水“零排放”。
加快水源修养林建立,全面保护天然林,大力种植阔叶林,进步森林蓄积量。
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止在水源保护区内开展一切与水源保护无关的活动。
强化饮用水水源应急管理,建立与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四)加强水体污染综合防治。全面贯彻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方案》,加强工矿企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畜禽水产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及水上运输污染防治,落实部门职责,分头推进防治措施。在环境敏感区、生态脆弱区、水环境恶化区域,制订比国家标准更严格的水污染排放标准。(五)强化跨界断面和重点水域监测。加强河流跨界断面、主要交汇处、重点水域的水量水质水环境监测,强化突发水污染处置应急监测。统一技术要求和标准,统筹建立与管理,建立体系统一、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河流监管网络,完善县级水资源监测中心建立。按照统一的标准标准开展水质水量监测和评价,按规定有关监测成果。建立水质恶化倒查机制,追溯污染,严格落实整治责任和限期整改措施。(六)推动河流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
加快城乡水环境整治,施行农村清洁工程,大力推进生态乡镇、生态村和绿色小康村创立活动。
构建自然生态河流,维护安康自然弯曲河流岸线和天然浅滩深潭泛洪漫滩。
落实消费工程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加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力度,大力推进坡耕地、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推进水环境自然修复保护,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划定“永久性禁渔河段”,设置“禁渔河段卡口”,制止捕鱼人员和船只进入,进步水生生物多样性和水体净化调节功能。加强河流湿地修复与保护,维护湿地生态系统完好,开展河流沿岸绿化造林,改善河流生态环境。因地制宜活化、连通河流水系,科学制定水库、水电站调度方案,保证河流合理流量、水库合理水位,保证河湖根本生态流量、根本生态用水和枯水期生态基流。(七)加强水域岸线及采砂管理。开展河流岸线登记,依法划定河流及其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按照“轻重缓急、先易后难、因地制宜”的原那么推动确权。科学编制岸线利用规划,严格分区管理和用处管制,划定岸线保护区、保存区、限制开发区、开发利用区。建立健全河流规划治导线制度,保障防洪平安。加强涉河建立工程管理,严格履行报批程序和行政容许,建立县、乡(镇)涉河建立工程行政容许信息通报及公告制度。
科学制定河道采砂规划,实行保护优先、总量控制和有序开采。
根据河道砂石资源现状,适时推进部分河道砂石禁采。加强采砂作业监管,完善日常执法巡查制度,制止占用河道外土地采砂,制止超时超量超范围采砂,采砂作业完成后及时恢复河道原状,制止在河道内堆放采砂尾料或弃料。(八)加强行政监管与执法。落实最严格的水环境监管制度,强化行政监管与执法。建立全县河流管理地理信息系统平台,加强河流水域环境动态监管,实现根底数据、涉河工程、水域岸线管理、水质监测等信息化、系统化。明确经费和技术标准,完善监视考核机制,加强河流水域巡查保洁及堤防工程维修养护。建立实时、公开、高效的“河长”即时通信平台,将日常巡查、问题督办、情况通报、责任落实等纳入信息化、一体化管理,进步工作效能,承受社会监视。建立水行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共同负责的河流保护管理结合执法机制,统筹水利、环保、农业、林业、国土资源、交通运输、城建、矿管、水保等部门涉及河流保护管理行政执法职能,成立综合执法队伍。开展河流“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机制,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水域岸线、擅自取水排污、非法采砂、非法采矿洗矿、倾倒废弃物以及电、毒、炸鱼等破坏河流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九)完善河流保护管理制度及法规。
建立河流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对水域、滩涂、岸线等自然生态空间确权登记。
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把河流保护管理工作作为对指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内容。
落实《党政指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方法(试行)》,强化党政指导干部河流生态环境保护职责。
探究建立与生态文明建立相适应的河流安康评价体系,条件成熟后河流安康公报。
建立河流保护管理生态补偿制度,将河流保护管理工作纳入生态补偿范围,生态补偿资金重点用于河流保护管理工作。
建立水域占用补偿制度,按照消除对水域功能的不利影响、等效替代的原那么进展占用补偿,防止减少现有河流水域面积。
建立网格化、全方位河流水域岸线巡查检查制度和违法行为报告制度,强化日常监视和考核问责。
完善河流及堤防管理养护制度,明确河流管理责任和管理主体,积极推行管养别离和政府购置效劳方式,实现河流养护专业化、社会化。
制定、修改和完善河道管理、采砂、保护等法规、规章和标准性文件。
七、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指导。要把施行“河长制”,保护河流安康作为当前推动生态文明建立的重要工作,加强指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乡(镇)要抓紧制定本区域施行“河长制”工作方案。
要注重发挥各级人大监视和政协参政议政的重要作用,形成河流保护管理的合力。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各级“河长”负责牵头召集“河长制”办公室和责任单位,协调解决河流保护管理重点难点问题。
建立问题督办制度,由“河长”签发督办单,对河流保护管理重要事项进展督办。
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加强日常工作沟通与协调,定期“河长制”工作信息,通报典型事例。
建立健全各部门涉及河流日常管理的专业机构,落实保护管理责任、管理人员和管理经费。
(二)严格考核奖惩。建立考核奖惩制度,以水质水量监测、水域岸线管理、河流生态环境保护等为主要考核指标,健全河流管理与保护的“河长制”绩效考核评价体系,考核内包容入全县科学开展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对因渎职、渎职导致河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三)有效落实资金。落实“河长制”专项经费,重点保障水质水量监测、规划编制、信息平台建立、河流划界确权、突出问题整治及技术效劳等工作费用。足额保障河流巡查保洁、堤防工程等日常管护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加大城乡水环境整治、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等工程资金投入,积极探究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河流环境治理与保护。
(四)大力宣传引导。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广泛宣传河流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在河流显要位置树牌立碑,设置警示标志。设立“河长”公示牌,公布河段范围、姓名职务、职责和联络方式,承受群众监视和举报。加强生态文明教育,组织中小学生开展河流保护管理教育,增强中小学生的河流保护意识。有效发挥媒体言论的引导和监视作用,着力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自觉防污治污,大力开展绿色循环经济。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河流管理和保护责任意识,积极营造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视河流保护管理的良好气氛。附件:1.县级“总河长”及县级负责河流“河长”2.乡(镇)、村级河流“总河长”、“河长”
篇六:村级河长制实施方案
20xx年村级河长制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___届___中、四中全会精神和___有关环境保护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常态,再创新业绩,以推进“高品质综合环境、一流国际化中心城区”建设为战略目标,以“源头治水、科学治水、联动治水”为治河原则,积极增创福田发展质量新优势,按“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集中考核”的方式,深入推行“河长”责任制,由区政府领导担任“河长”,负责辖区内河流的水环境综合提升(治理)和日常管理。按照“统筹兼顾、先易后难、标本兼治、限期达标”的思路,力求用___年的时间,实现辖区河流水环境质量和水生态功能的全面提升。二、工作目标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管理,争取市政府更大的资金支持,持续提升河道建设管理水平,促进福田区经济社会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一)一年初见成效:完成___河湾流域辖区内河湾排污口整治,___河湾水质感观明显改善,健全治水机制,探索建立河道保洁养护考核细则;___河(福田段)、福田河、新洲河___条河流河道管理范围内生产、经营性质的排水单位和个人办领排水许可证覆盖率达___%,工业企业办领排污许可证覆盖率达___%。(二)三年消除黑涝:完成辖区内正本清源工作,建成区消除黑臭水体,河道入___不黑不臭,河湾水质明显改善,建立完善水质监测台帐,重点河流(段)主要水质指标基本达地表水V类;全面落实各条河流的清淤疏浚、违建违排查处等工作,保障汛期河道行洪安全;___河(福田段)、福田河、新洲河___条河流河道管理范围内生产、经营性质的排水单位和个人办领排水许可证覆盖率达___%,工业企业办领排污许可证覆盖率达___%。
(三)五年基本达标:河流水质基本达到地表水V类,重点河流(段)采用环保科技手段开展河道生态修复,营造生态灵动的滨水休闲空间,建成“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示范河;___河(福田段)、福田河、新洲河___条河流河道管理范围内生产、经营性质的排水单位和个人办领排水许可证覆盖率达___%,工业企业办领排污许可证覆盖率达___%,___条主要明河的水环境质量、水生态功能实现整体跃升。
三、工作任务(一)配合市河道管理部门,做好河道日常管理养护工作1、落实河道管理范围线,明确河道管理范围;2、逐一整治___河湾流域辖区内入河排污口;3、维护和及时更新河道安全防护栏和警示牌;4、拆除河道管理范围内的违法建筑物及乱搭建;5、河道管理范围内水域陆域保洁、绿化养护、堤防及附属设施维护、安全设施管理等日常管养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常态化;(二)加大对河道流域范围内的环保、水政执法查处力度依法对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服务行业环境保护、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等规定,以及违反水污染、大气污染、噪声污染、固体废物污染等防治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调查处理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协调解决环境污染纠纷。
河道水政执法结合行业类别开展排水综合整治,重点对河道周边印刷厂、汽修厂、餐饮业、美容美发店、医疗机构、住宅小区的化粪池、沉沙池、毛发收集器等排污排水预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和督促整改。
(三)采取工程措施,对各条河流进行综合提升(治理)按照“量水而行、因水制宜”方针,分别___实施___河(福田段)、福田河、新洲河等河流的水环境综合提升(治理),结合生态廊道等规划,分期分批完成河道的排污口治理、清淤疏浚、中水回用、雨洪利用、景观打造、湿地构建、生态修复等工作。四、___机构(一)成立区河长制工作组实行“分级负责、一河一长”的河长制工作机制,区河长制实行“一河长一助理”,河长由区政府领导担任,河长助理由区环保水务局领导班子成员担任。辖区___河(福田段)、福田河、新洲河等___条河流均实行区级河长制管理,成立区河长制工作组,成员由以上___条河流的河长及河长助理组成。该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环保水务局,由该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区相关职能部门结合各自职能,积极配合河长制工作组,全力做好以上___条河流的水环境综合提升(治理)工作。(二)成立街道河流段长制工作组以上___条河流流经的各相关街道办需结合辖区河流水环境综合提升(整治)的工作实际,分别成立街道河流段长制工作组,其组长由街道办主要领导担任。该工作组对流经辖区河流的河长负责,并负责与
区相关职能部门建立良好的联动机制,共同落实相应河流段长制工作。
五、河长职责(一)河长是所负责河流的第一责任人,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防洪达标、景观提升、水质改善、养护保洁、雨洪利用、生态修复、污染防控、监督执法、违建控制、征地拆迁等负“一岗双责”领导责任。河长助理是所负责河流的直接责任人,协助河长履行职责,完成河长交办的任务。(二)河长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协调督促各相关部门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2、___摸底,掌握河流现状,查清存在问题。重点查清并掌握河流防洪达标情况、流域范围内的污水管网建设情况、入河排污口情况,以及河道管理范围内非法占地情况、违章建设等情况。3、协调落实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水域陆地保洁、绿化养护、堤防及附属设施维护、安全管理等日常管养工作,着力提升沿河流域景观及河流水体水质。4、结合流域内的城市发展规划,根据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牵头制定各条河流的水环境综合提升(治理)方案。有工程建设任务的,编制年度实施计划,报区河长制工作组审核并___实施。5、牵头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加快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排水管网清源行动及生态补水管网工程、雨洪综合利用设施建设,确保流域内相关河道水环境综合提升(治理)项目顺利完成。
6、牵头协调河道管理范围内非法占地、违章建设的清拆工作,协调职能部门查处涉河违法事件,制止各类影响防洪安全和破坏水环境、水生态的行为。
7、协调落实做好河流清淤疏浚工作,确保每隔___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清淤。
8、牵头处理涉河的社会宣传、媒体应对、居民投诉等工作。六、相关部门职责河流建设及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河长制定的水环境综合提升(治理)方案,结合各自职能,积极协助河长,配合河长制工作组,集中力量求突破、早见效。(一)区监察局:对河流河长制推进不力的责任单位和个人,依照区监察局与区委区政府办的联动机制进行处理;对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___规政纪,失职渎职等行为,依照《福田区行政问责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进行责任追究。(二)区财政局:落实河流水环境综合提升(治理)项目资金,将应由区政府担负部分的河流管养资金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三)区住建局:优先办理河流水环境综合提升(治理)项目报建手续,对涉及河流水环境综合提升(治理)项目开通绿色通道、简化审批程序。(四)区环保水务局:负责编制河长制工作方案、考核办法、年度计划,监测全区河流水质,抓好污染源控制,统筹、督查河流水环境综合提升(治理)工作,加快推进排水管网清源行动及雨洪综合利用设施建设,加强污水排放监督管理,加大对涉河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负责协调市水务局落实辖区各条河流的管理范围线划定工作,进一步明
篇七:村级河长制实施方案
九龙江流域漳州段县级河段长及联系部门3?漳江鹿溪东溪各县开发区河长及联系部门附件1九龙江流域河长市级河段长及联系部门九龙江河长联系部门九龙江漳州段段长联系部门陈荣凯副省长省水利厅黄庆辉副市长漳州市环保局附件2九龙江流域漳州段县级河段长及联系部门河流名称河段长联系部门九龙江漳州段罗城方木荣琴城区环保局龙文龙文区环保局龙海曾建成龙海市环保局漳浦苏孝道漳浦县环保局帄和县环保局南靖南靖县环保局长泰长泰县环保局华安华安县环保局台商投资区台商投资区环安局附件3漳江鹿溪东溪各县开发区河长及联系部门河流名称所在县云霄王金狮云霄县环保局帄和县环保局常山开发区陈东海常山开发区环保局漳浦苏孝道漳浦县环保局漳州市河长制实施方案
2010年3月,漳州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实施重点流域河长责任制的通知》(漳政综„2010‟20号)对九龙江(漳州段)、漳江、鹿溪、东溪及其支流等重点流域实施了河长责任制,并出台了相应考核办法。我市重点流域河长责任制的实施,在漳州市重点流域综合整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重要流域保护管理切实保障水安全的若干意见》(闽政„2014‟27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省政府于2014年8月16日印发了《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4‟120号)。按照省政府河长制实施方案提出的总体要求和河长、河段长的设置和职责分工,结合漳州实际,在认真贯彻执行《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重点流域河长责任制的通知》基础上,有必要进一步拓展河长、河段长的职责范围,明确各级各部门流域保护管理责任。为促进流域保护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漳州市重点流域范围包括九龙江(漳州段)、漳江、鹿溪、东溪及其支流、与流域连通湖库等汇水区域。各县(市、区)长为辖区干流河长或河段长。2014年11月底前在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通过各级各有关部门努力,使乱占乱建、乱排乱倒、乱采砂、乱截流等“四乱”问题得到有效遏制,突发水环境事件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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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置,河流断面水质、水生态、水环境面貌明显改善,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全面落实,基本实现“水清、河畅、岸绿、生态”的目标。二、职责分工(一)组织协调机构。“河长制”由市水资源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市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制定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承担考核工作,监督各项任务落实。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成立相应的水资源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辖区内“河长制”实施工作。(二)河长、河段长设置。九龙江流域由省领导担任河长,省水利厅为联系部门,市领导担任九龙江(漳州段)河段长,市环保局为联系部门。流域所经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投资区)为责任主体;县(市、区)政府、开发区(投资区)相关负责人担任辖区内河流的河段长,同时明确联系部门和责任主体;由流域所经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投资区)确定乡(镇、街道、农场、林场)河段长、村级(居委会)专管员。漳江、鹿溪、东溪流域分别由流域所经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领导担任河长,确定一个县级部门作为联系部门,县(市、区)政府、开发区(投资区)为责任主体;由流域所经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投资区)确定乡(镇、街道、农场、林场)河段长以及村级(居委会)专管员。其他流域由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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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投资区)确定河长、河段长以及村级(居委会)专管员,并确定联系部门。各级河长、河段长名单由各级政府、管委会发文明确,通过当地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布,并报上级联系部门及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三)河长、河段长职责。河长、河段长是包干河流保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督导下级河段长和相关部门履行职责,协调河流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上下游之间纠纷,组织整改包干河流突出问题,开展水环境应急事件处置,协调处理流域保护管理、水环境综合整治的重大问题。河长、河段长的联系部门,负责协助河长、河段长履行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协调相关部门定期开展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河长、河段长。市级河段长负责指导实施九龙江(漳州段)跨县(市、区)流域保护管理和水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开展督促检查。县(市、区)级河长、河段长具体承担辖区内“三条蓝线”划定与管理、河流调查建档、河流管养、水功能区监管、生态保护修复、水环境监管与治理、水环境安全隐患整顿及应急处置、联合执法等工作任务,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及责任人职责分工,协调各有关部门做好水生态水环境保护修复与治理工作,按年度组织实施。乡(镇、街道、农场、林场)河长、河段长及村级(居委会)专管员的职责由县(市、区)政府、开发区(投资区)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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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要求(一)强化领导,形成合力。各级政府、管委会要对本辖区内河流进行全程踏勘,摸清各河流现状,制定具体可行的治理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各级河长、河段长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及时分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各级联系部门要积极配合河长、河段长开展工作,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重要流域保护管理切实保障水安全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中明确的任务分工和市水资源管理委员会明确的职责要求,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推进“河长制”实施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投资区)要进一步明确本级相关部门的具体职责。(二)强化督查,严格考核。各级水资源管理委员会要组织对辖区内“河长制”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并将年度考核结果纳入各级政府、管委会流域保护管理、保障水安全工作的考核内容。(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深入宣传实施“河长制”的重大意义和各地的典型经验,及时曝光各类涉水违法行为,倡导文明生活习惯,提高公众生态环保意识,逐步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流域保护和水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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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九龙江流域河长、市级河段长及联系部门2.九龙江流域(漳州段)县级河段长及联系部门3.漳江、鹿溪、东溪各县、开发区河长及联系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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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九龙江流域河长、市级河段长及联系部门
九龙江河长陈荣凯副省长联系部门省水利厅九龙江(漳州段)河段长黄庆辉副市长联系部门漳州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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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九龙江流域(漳州段)县级河段长及联系部门
河流名称县(市、区)芗城龙文龙海漳浦九龙江(漳州段)平和南靖长泰华安台商投资区河段长方木荣侯为东曾建成苏孝道黄劲武郭德志吴卫红沈建平
蔡丽芬
联系部门芗城区环保局龙文区环保局龙海市环保局漳浦县环保局平和县环保局南靖县环保局长泰县环保局华安县环保局
台商投资区环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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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漳江、鹿溪、东溪各县、开发区河长及联系部门
河流名称所在县云霄漳江平和常山开发区漳浦鹿溪平和诏安东溪平和黄劲武平和县环保局黄劲武何德发平和县环保局诏安县环保局河长王金狮黄劲武陈东海苏孝道联系部门云霄县环保局平和县环保局常山开发区环保局漳浦县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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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村级河长制实施方案
XX镇河长制实施方案XXX镇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着力解决XX区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迫切需要,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水安全的制度创新。为进一步健全河湖管理与保护长效机制,结合本镇实际,就全面推行河长制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认真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治水方针,按照区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要求,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
(二)基本原则——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尊重自然、人水和谐的理念,把河湖生态保护放在当前重中之重位置,处理好严格保护与合理利用、依法管理与科学治理、河湖资源的生态属性与经济属性等关系,强化规划约束,促进河湖休养生息、维护河湖生态功能。
——坚持党政主导、部门联动。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镇及村(居)各级总河长、河长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协调各方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相关部门各司其责的工作格局。
——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立足河湖实际,建立“一河一档”、“一河一策”的河湖治理与保护方案,切实解决好在河湖管理范围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挖乱填、乱倒乱排等“四乱”问题。
——坚持依法管理、长效管护。推动河湖依法管理,严格河湖水域保护,提高河湖自然岸带和生态岸带保有率,健全完善长效管护机制,全面提升河道、湖泊、沟渠、水塘的综合功能。
——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建立健全河长制各项制度,严格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拓展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河湖管理保护的良好氛围。
(三)目标任务通过全面推行河长制,到20xx年,全镇现代河湖管理保护规划体系基本建立,管理机构、人员、经费全面落实,河湖防洪、供水、生态功能要明显提升。达到“河道无垃圾、河岸无违章、河中无障碍、河床无淤塞、污水无直排、生态无破坏”的“六无”目标,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群众满意度和幸福获得感明显提高。
二、组织形式(一)建立范围。在全镇范围内全面推行河长制,实现河道、湖泊、水塘、沟渠等各类水域河长制管理全覆盖。
(二)总体构架。建立镇、村(居、社区)二级河长体
系。镇一级设总河长、河长并成立河长制办公室。跨镇的重要河湖由区级设河长,本镇区域内的河湖相应设置本级河长。
(三)组织体系。镇总河长由镇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河长由镇科级领导班子成员担任。镇区域内的所有河道、湖泊、水塘、沟渠设立相应的河长。
全镇X条流域性河道、X条区级河道、X条乡级河道由镇相关领导担任河长,河湖所在村(居)由书记负责同志担任所属区域河段河长。
村(居)区域内的所有河道、沟渠相应设立河长,由所在村(居)支部、村委会全面负责,实行“一河一人”制,做到责任主体、整治任务、管理措施三到位。
(四)设立河长制办公室。镇河长制办公室设在水利站,为常设机构,承担镇河长制工作日常事务。镇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从河长制领导
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到河长制办公室集中办公;建立联络员制度,镇河长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落实一名业务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为联络员,参与区河长制办公室相关工作。
各村(居)分别设立村级河长制办公室。
(五)工作职责。镇总河长是镇河长制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河长制推行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并牵头组织督促检查、绩效考核和问责追究。
镇河长协助总河长工作。负责组织所属辖区的河道、湖泊、水塘、沟渠的管理、保护、治理工作,包括河湖保护规划编制,实施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牵头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集中治理,对非法侵占河湖水域岸线和航道、围垦河湖、破坏河湖及航道工程设施、违法取水排污、违法捕捞及电毒炸鱼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对本镇相关站所和村(居)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问责,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各级河长突出“管、治、保”三位一体,将工作重心下沉,关口前移,层层传递责任,村(居)、组级河长抓好具体落实,确保实现河长制各项目标。
镇河长制办公室,负责组织制定河长制管理制度;承担河长制日常工作,交办、督办总河长和河长确定的事项、交办的工作任务;分解下达年度工作任务,组织对镇职能部门和村(居)河长制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和评价;协调解决跨乡镇(镇)区域河道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综合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全面掌握镇河湖管理状况,负责全镇河长制信息平台建设;开展河湖保护宣传。
三、主要任务(一)严格水资源管理。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严格考核评估和监督。建立健全用水效率指标评估体系,坚持节水优先,严格控制发展高耗
水项目,加快农业、工业和城乡节水改造,有计划的完成农村地下水井压采任务。严格水功能区管理监督,落实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
(二)加强河湖资源保护。保持河湖空间完整与功能完好,实现河湖防洪、除涝、供水、航运、环境、生态等设计功能。加强全区河湖岸线利用管控,强化岸线保护和集约节约利用,严禁不科学不合理过度开发。
(三)强化水污染防治。进一步落实《XX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河湖水污染防治目标和任务。强化源头控制。排查入河入湖污染源,加强排污口的监测与管理;严格整治各类企业污染。工业废水必须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排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对纳入市重点监管的城市污水处理厂、明通污水处理厂等单位要加强监管,确保达到市规定要求。
(四)加快水环境治理。按照水功能区确定各类水体的水质保护目标,全面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到20xx年,全面取缔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的违法建筑和排污口,结合水源地达标建设,加快实施流域性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整治力度,推进城区黑臭水体整治,基本消除建成区黑臭水体。
(五)推进河湖长效管护。明确流域性河道、骨干河道镇、村级河长,落实长效管护机制,强化省骨干河道日常监
管巡查,加大对河湖和水利工程设施日常维护养护,保障镇境内河湖和水利配套设施安全。强化镇区重要水体以及镇区河道日常保洁,提升城市水景观,确保全镇河湖长效化管护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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