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疫情管理制度幼儿园疫情期间教职工上下班管理制度及日常防控要求,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疫情管理制度幼儿园疫情期间教职工上下班管理制度及日常防控要求4篇
【篇一】疫情管理制度幼儿园疫情期间教职工上下班管理制度及日常防控要求
上下班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强化全体职工的纪律观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规章制度是加强公司员工工作纪律,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搞好公司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全体员工要提高认识,自觉地、认真地执行规章制度。
第三条 各部门的考勤管理由各部门领导人登记,然后交由总经理总汇。
第四条 各部门领导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负有监督的义务。
第五条 工作时间
1、本公司全体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一律以八小时为标准。
2、上下班时间:
①夏季上午上班时间为8点,下班时间为12点;
下午上班时间为14点30分,下班时间为18点30分。
②冬季上午上班时间为8点,下班时间为12点;
下午上班时间为14点,下班时间为18点。
第六条 迟到、早退
1、上班20分钟以后到达,视为迟到,下班20分钟以前离开,视为早退。
2、迟到早退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将给予通报批评。
3、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属实的,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不按迟到早退处理。
第七条 请事假
1、部门以下人员请假一天的由部门领导批准,请假两天的由公司总经理助理批准,三天以上的由公司总经理批准,所有请假人员都须在考勤上登记注明。
2、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到班的,应及时跟公司总经理或助理说明原因,并由公司总经理助理签字确认。
第八条 病假
1、员工本人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须经公司总经理或助理批准,病情严重的报公司总经理备案。
2、患病员工请假须由本人或由直属公司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第九条 事假
1、员工因合理原因须要本人请假处理,并按规定时间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的休假,称为事假。
2、请事假的员工必须提前一天书面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在事前请示公司总经理助理),如实说明原因,经公司总经理或助理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3、员工在工作时间遇有紧急情况需要本人离开岗位处理的,经公司总经理或助理同意后方可离开。
第十条 旷工
未向公司总经理或助理书面申请并经批准者,或未按规定时间请假,或违反病、事假规定,或违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关规定等行为,均视为旷工。矿工情节严重的,将给予通报批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二0一 四年三月六日
【篇二】疫情管理制度幼儿园疫情期间教职工上下班管理制度及日常防控要求
幼儿园疫情防控期间各类管理制度及工作要求
幼儿园疫情防控期间各类管理制度及工作要求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确保春季开学工作平稳有序,根据上级有关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制定了《疫情防控期门卫管理办法》,主要内容如下:(一日常管理
1.幼儿园实行24小时全封闭管理。幼儿园只保留大门一个出入口,其他出入口一律关闭。
2.每天上岗前,保安要互测体温并进行登记。
3.值班保安穿制服、佩戴红袖章并佩带必要的治安器械,加强对园门的把守和对出入人员的巡查、登记。具体工作要求有:①原则上外来人员、外来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幼儿园;②因公务确需进入幼儿园的,值班保安应进行详细询问:你是谁?来找谁?有什么事情?,并向园领导报告确认;③对所有准备进入幼儿园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检测对象包括各级领导、幼儿园所有教职员工、幼儿等在内;检测时距离被检测者10-20厘米检测合格予以详细登记,并进行必要消毒后,方可放行。④幼儿园正常开学后,经由保健医生检测体温合格的幼儿,门卫室可不予登记。
4.入、离园时段,严格落实平安护学要求,幼儿园安排值班领导、值班老师、保安不少于4人在园门口值班值守护学,坚决制止体温异常和按规定应戴口罩而未戴的师幼或其他人员进入幼儿园。5.定期对门卫室及其周边进行消毒处理,每日记录消毒及消毒物品使用情况,并向值班领导汇报当日值班情况。对酒精、84消毒液、洗手液等疫情防护用品进行定点存放,专人管理。
6.所有快递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园内,均由值班人员接收,包裹进入园内需进行84稀释液消毒。
7.开学前,幼儿园加强与社区等部门沟通,了解周边疫情人员基本情况,并配合属地公安机关开展联防联控,严防出现特殊人群冲击校园事件。
8.完善物资保障,园门口应按标准配合钢叉、头盔等警用器械,保持110一键式报警系统处于良好状态,并增配合格、有效的体温检测系统、消毒液和一定数量的口罩。(二异常处理
1.出现体温检测异常师幼的处理
①及时隔离体温异常者,并向幼儿园负责人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
②对与体温异常者相距1.5米以内的师幼进行登记,专人守护在空旷地带,并通知家属带回家隔离观察。经医疗机构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进入幼儿园。
③对园门口主要通道、周边地区和隔离地区进行全面消毒。2.发现不戴口罩人员的处理
①恢复正常开学前,制止一切不戴口罩的人员进入幼儿园。②恢复正常开学后,根据疫情防控的需要和上级防疫部门的要求决定是否将佩戴口罩作为必要条件。如果必要,对不戴口罩的教师,由幼儿园提供口罩,到医疗机构进行流行病学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园工作。有意不戴口罩的,由幼儿园依规处罚;对不戴口罩的幼儿,由幼儿园提供口罩,通知家长带回家中隔离观察。经医疗机构流行病学检查合格后,方可入园。
③对园门口主要通道和周边地区进行消毒处理。
3.发现体温异常、不戴口罩师幼或外来人员强行闯入幼儿园的处理
①师幼闯入园的,由学校保安、值班干部制止,并上报幼儿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及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外来人员闯入幼儿园的,由幼儿园保安、值班干部利用警用器械对人员进行控制,并报警。
②幼儿园对擅自闯入园的师幼依规处理;对擅自闯入园的外来人员,配合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处置。
③对所接触人员进行登记,并落实14天隔离措施。④对强行闯入者活动范围进行消毒处理。幼儿园疫情防控期间各类管理制度及工作要求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档案是幼儿园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直接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电子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这些档案是园所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真实记录,对今后可能发生的重大灾害的防治工作具有重要查考和借鉴价值。为了进一步加强传染病疫情的监控、防治工作,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档案管理工作做出如下规定:(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归档范围
1.上级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规定、通知、通报、防控方案等,领导的重要批示、指示和讲话等。
2.园所制定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规章制度等形式的文件材料。
3.园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计报表、动态健康数据、工作报告、工作总结等。
4.园所关于防护物资采购,接受家长捐赠及资金、物资分配和使用形成的文件材料。
5.园所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宣教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6.园所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事迹等材料。7.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产生的音频、照片、电子文件材料和实物等。
8.其他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的文件材料。(二档案的收集与管理
1.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各专项组指派一名副组长负责汇总与专项工作相关的所有档案资料。其中,疫情报告组负责汇总与疫情监测报告有关的档案资料;疫情处置组负责汇总疫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相关的档案资料;宣传组负责汇总疫情防控宣教工作档案资料;后勤保障组负责汇总防疫物资管理等相关档案资料。各档案收集责任人要确保疫情防控档案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收集和安全保管,并及时提交到园卫生保健室。
2.园卫生保健室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各类档案的收集工作,疫情结束后,汇总各专项工作组提交的档案资料,分类整理并按照园所档案管理要求进行编码归档。
3.园卫生保健室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档案的整理工作后,将档案送至园档案室保管。
幼儿园疫情防控期间各类管理制度及工作要求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1年春季学期显得十分特殊。马鞍山
市教育局与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规范疫情防控期间教育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对疫情防控期间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的教育收费管理工作做出了规定,坚决杜绝乱收费行为。
根据该通知,在幼儿园收费方面,全市各级各类幼儿园不得跨学期预收保教费。在疫情防控停园期间,不得收取保教费。2021年春季开园后,幼儿园可先预收2个月保教费,保教费根据本学期实际教学时长在春季学期末进行结算。疫情防控停园期间,已收取保教费的幼儿园,要按照幼儿实际入园时间在2021年春季学期末完成结算和退费。
全市各级各类幼儿园疫情停园期间,不得收取伙食费。伙食费收取应坚持自愿和非营利性原则,据实收取,按月结算,已经收取伙食费的幼儿园要在2021年春季学期末结算。因幼儿原因未入园的,幼儿园应予以退费或等额抵减后续收费。不得强制幼儿入园,不得因幼儿未入园而不予办理退费。
在中小学及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方面,全市各中小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不得跨学期预收学费,未返校或未开课不得提前收取学费。按规定开设线上教学的学校,学费收费标准继续执行2021年春季学期原标准不变,学校各学段开学后方可收取。
对于实行住宿制的中小学校和职业学校,不得跨学期预收住宿费。已收取的住宿费,因疫情防控期间未到校住宿的,应在本学期末及时结算,退还剩余的住宿费。具体退费办法为:根据学生实际住宿情况按月计退,一学年按10个月计算、一学期按5个月计算、一个月按30天计算,累计未住宿天数每达到30天的,退还1个月住宿费,不足30天的尾数,按1个月退费(此退费办法仅适用于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期间。
按照上述三部门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严禁借疫情防控和线上教学名义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严禁违规乱收费。各学校要在学校醒目位置设立公示栏(牌,进行收费公示,明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设立主管部门和价格监管部门举报电话,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有关政策,规范各项收费行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坚决杜绝乱收费行为。同时,全面落实好国家和省、市各项学生资助政策,通过减免学费、住宿费,或发放临时生活补贴等方式,加大对患病和受疫情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
【篇三】疫情管理制度幼儿园疫情期间教职工上下班管理制度及日常防控要求
疫情是指较大范围内出现的较大型疫情有重症急性呼吸综合征(SARS)、甲型H1N1流感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ronaVirusDisease2019,COVID-19)等。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幼儿园疫情期间教职工上下班管理制度及日常防控要求,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幼儿园疫情期间教职工上下班管理制度及日常防控要求篇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省、市、区、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做好幼儿园教职工上班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隔离、早处置”,切实维护教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幼儿园制定了《xx幼儿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教职工上下班管理制度》,此制度适用于幼儿园每位教职工,具体内容如下:1.上下班要求 (1全体教职工开园一个月内上全天班,集中人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上下班实行钉钉(或门禁卡刷卡考勤,每日打卡2次,未打卡、迟到、早退一律纳入月考核。
(3全体教职工每日上班、下班2次接受体温检测、身体健康状况询问并登记在个人身体健康状态登记档案上,专人(门卫及行政值班在传达室督查每位教职工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入园工作并进行考勤打卡,凡有发热及咳嗽等症状的,不得进入工作场所,居家医学观察或就医诊治,上报当日值班园领导。
(4全体教职工上、下班途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或乘坐私家车上班。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须全程佩戴口罩,戴一次性手套,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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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健康监测及报告 (1疫情期间,保健医生协助行政部门对所有教职工建立“一人一档”身体健康状态登记制度,同时要做好因病缺岗人员追踪,每日及时掌握健康状况,做到日报告、零报告,由医务室、行政值班领导负责双向检查、督导、反馈。
3.防疫及卫生消毒 (1全体教职工在教学、办公区域内应佩戴口罩,并保持一定距离,避免人员近距离接触。若出现口罩潮湿或使用时间达到4小时,应及时更换并将使用过的口罩放置指定垃圾桶内( 幼儿园疫情期间教职工上下班管理制度及日常防控要求三篇。摘除口罩后,应立即在流动水下用洗手液或肥皂洗手,时间为15-30秒;
也可以使用含酒精的免洗洗手液或消毒纸巾擦拭,时间大约为20秒。
(2非食堂送餐人员不允许乘坐餐梯,如有特殊情况需乘坐,要向当日值班园领导申请并获得批准,乘坐电梯时要求全程佩戴口罩,尽量保持距离,如乘坐时触摸过电梯部件(如按钮或扶手等,出电梯后应尽快洗手或进行手部消毒。
(3疫情期间,教职工不聚众聊天,不串班,不串办公室,不进行集体活动;
必要的小型会议应控制时间,定时开窗通风,全程佩戴口罩,开会人员间隔1米以上,会议结束后对场地、办公用品进行消毒;
其他工作尽量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沟通,多采用无纸化办公。
(4每日按要求进行卫生消毒工作,室内停止减少使用空调,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重点加强门卫、食堂人员、教师的防疫工作及食堂、公共区域、集体宿舍区的卫生消毒工作,由办公室、医务室、当日值班园领导负责三向检查、督导、反馈。
幼儿园疫情期间教职工上下班管理制度及日常防控要求篇二 2 / 4
1、每日晨检、午检及登记制度 安排晨检、午检责任人,制定晨检、午检工作记录表,确保检查时登记不缺项、信息完整和登记准确,规定审核和汇总晨检、午检信息的责任人、时间和内容。
2、消毒隔离工作制度 规定消毒隔离用品采购流程,开学前对消毒药品、器械以及口罩等防护用品配备齐全、充足,保障防护用品质量,制定存储和使用管理规定,统一规范的消毒记录表,明确污染物处置流程。
3、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 设置专人负责机制,安排专门负责人统管全园相关事务,以班级或年级为单位设置晨检、午检责任人。
4、师幼健康管理制度 建立教职员工和幼儿健康电子档案。
5、传染病信息上报制度 明确并落实信息报告人,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明确新冠疫情、传染病信息报告流程,【防控制度】并在幼儿园显著位置张贴报告流程,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
6、错峰入园离园制度 幼儿园疫情期间教职工上下班管理制度及日常防控要求篇三 3 / 4
制定适合本园情况的人流错峰管理方案,规定不同年级入园离园的不同时间,提前划定不同班级的家长接送地点,实现开学后教师幼儿错峰上下班、入离园,分散人流。
一、疫情值班人员要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传染病防治基本知识,熟悉单位工作流程,掌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流程。
二、疫情值班直接关系到疫情的报告与处置,责任重大,值班人员必须明确值班职责,接到突发事件和传染病疫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否则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当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中心排定的值班表按时到岗值班,有事必须提前一天向应急办请假,经批准后方可换班。中心实行24小时疫情值班制度,值班人员按时交接班(上班时间9:00,节假日9:30),做好值班交接并签字(包括值班记录、电视、电话、传真及其他物品),同时做好值班室清洁。
四、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值班期间严禁饮酒,值班时不许空岗或进行娱乐活动。保持通讯通畅,值班用电话、传真做到专机专用,禁止使用值班电话拨打私人电话,以免延误疫情报告。
五、做好日常值班记录。凡接到传染病疫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时,要仔细询问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群、联系方式等,并做好详细记录,接到电话后立即向应急办报告,说明事件发生基本情况。
六、严格奖惩。对于值班人员未按照上述规章制度执行的情况,发现一次实行经济处罚50元,因值班人员问题,造成疫情扩散和蔓延及重大影响的,将依法依归追究当事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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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疫情管理制度幼儿园疫情期间教职工上下班管理制度及日常防控要求
幼儿园疫情防控期间各类管理制度及工作要求
幼儿园疫情防控期间各类管理制度及工作要求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确保春季开学工作平稳有序,根据上级有关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制定了《疫情防控期门卫管理办法》,主要内容如下: (一日常管理
1.幼儿园实行24小时全封闭管理。幼儿园只保留大门一个出入口,其他出入口一律关闭。
2.每天上岗前,保安要互测体温并进行登记。
3.值班保安穿制服、佩戴红袖章并佩带必要的治安器械,加强对园门的把守和对出入人员的巡查、登记。具体工作要求有: ①原则上外来人员、外来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幼儿园;②因公务确需进入幼儿园的,值班保安应进行详细询问:你是谁?来找谁?有什么事情?,并向园领导报告确认;③对所有准备进入幼儿园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检测对象包括各级领导、幼儿园所有教职员工、幼儿等在内;检测时距离被检测者10-20厘米检测合格予以详细登记,并进行必要消毒后,方可放行。④幼儿园正常开学后,经由保健医生检测体温合格的幼儿,门卫室可不予登记。
4.入、离园时段,严格落实平安护学要求,幼儿园安排值班领导、值班老师、保安不少于4人在园门口值班值守护学,坚决制止体温异常和按规定应戴口罩而未戴的师幼或其他人员进入幼儿园。
5.定期对门卫室及其周边进行消毒处理,每日记录消毒及消毒物品使用情况,并向值班领导汇报当日值班情况。对酒精、84消毒液、洗手液等疫情防护用品进行定点存放,专人管理。
6.所有快递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园内,均由值班人员接收,包裹进入园内需进行84稀释液消毒。
7.开学前,幼儿园加强与社区等部门沟通,了解周边疫情人员基本情况,并配
合属地公安机关开展联防联控,严防出现特殊人群冲击校园事.件。
8.完善物资保障,园门口应按标准配合钢叉、头盔等警用器械,保持110一键式报警系统处于良好状态,并增配合格、有效的体温检测系统、消毒液和一定数量的口罩。
(二异常处理
1.出现体温检测异常师幼的处理
①及时隔离体温异常者,并向幼儿园负责人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
②对与体温异常者相距1.5米以内的师幼进行登记,专人守护在空旷地带,并通知家属带回家隔离观察。经医疗机构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进入幼儿园。
③对园门口主要通道、周边地区和隔离地区进行全面消毒。
2.发现不戴口罩人员的处理
①恢复正常开学前,制止一切不戴口罩的人员进入幼儿园。
②恢复正常开学后,根据疫情防控的需要和上级防疫部门的要求决定是否将佩戴口罩作为必要条件。如果必要,对不戴口罩的教师,由幼儿园提供口罩,到医疗机构进行流行病学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园工作。有意不戴口罩的,由幼儿园依规处罚;对不戴口罩的幼儿,由幼儿园提供口罩,通知家长带回家中隔离观察。经医疗机构流行病学检查合格后,方可入园。
③对园门口主要通道和周边地区进行消毒处理。
3.发现体温异常、不戴口罩师幼或外来人员强行闯入幼儿园的处理 ①师幼闯入园的,由学校保安、值班干部制止,并上报幼儿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及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外来人员闯入幼儿园的,由幼儿园保安、值班干部利用警用器械对人员进行控制,并报警。
②幼儿园对擅自闯入园的师幼依规处理;对擅自闯入园的外来人员,配合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处置。
③对所接触人员进行登记,并落实14天隔离措施。
④对强行闯入者活动范围进行消毒处理。
幼儿园疫情防控期间各类管理制度及工作要求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档案是幼儿园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直接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电子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这些档案是园所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真实记录,对今后可能发生的重大灾害的防治工作具有重要查考和借鉴价值。为了进一步加强传染病疫情的监控、防治工作,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档案管理工作做出如下规定: (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归档范围
1.上级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规定、通知、通报、防控方案等,领导的重要批示、指示和讲话等。
2.园所制定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规章制度等形式的文件材料。
3.园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计报表、动态健康数据、工作报告、工作总结等。
4.园所关于防护物资采购,接受家长捐赠及资金、物资分配和使用形成的文件材料。
5.园所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宣教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6.园所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事迹等材料。
7.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产生的音频、照片、电子文件材料和实物等。
8.其他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的文件材料。
(二档案的收集与管理
1.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各专项组指派一名副组长负责汇总与专项工作相关的所有档案资料。其中,疫情报告组负责汇总与疫情监测报告有关的档案资料;疫情处置组负责汇总疫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相关的档案资料;宣传组负责汇总疫情防控宣教工作档案资料;后勤保障组负责汇总防疫物资管理等相关档案资料。
各档案收集责任人要确保疫情防控档案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收集和安全保管,并及时提交到园卫生保健室。
2.园卫生保健室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各类档案的收集工作,疫情结束后,汇总各专项工作组提交的档案资料,分类整理并按照园所档案管理要求进行编码归档。
3.园卫生保健室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档案的整理工作后,将档案送至园档案室保管。
幼儿园疫情防控期间各类管理制度及工作要求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XXX年春季学期显得十分特殊。马鞍山市教育局与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规范疫情防控期间教育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对疫情防控期间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的教育收费管理工作做出了规定,坚决杜绝乱收费行为。
根据该通知,在幼儿园收费方面,全市各级各类幼儿园不得跨学期预收保教费。在疫情防控停园期间,不得收取保教费。2XXX年春季开园后,幼儿园可先预收2个月保教费,保教费根据本学期实际教学时长在春季学期末进行结算。疫情防控停园期间,已收取保教费的幼儿园,要按照幼儿实际入园时间在2XXX年春季学期末完成结算和退费。
全市各级各类幼儿园疫情停园期间,不得收取伙食费。伙食费收取应坚持自愿和非营利性原则,据实收取,按月结算,已经收取伙食费的幼儿园要在2XXX年春季学期末结算。因幼儿原因未入园的,幼儿园应予以退费或等额抵减后续收费。不得强制幼儿入园,不得因幼儿未入园而不予办理退费。
在中小学及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方面,全市各中小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不得跨学期预收学费,未返校或未开课不得提前收取学费。按规定开设线上教学的学校,学费收费标准继续执行2XXX年春季学期原标准不变,学校各学段开学后方可收取。
对于实行住宿制的中小学校和职业学校,不得跨学期预收住宿费。已收取的
住宿费,因疫情防控期间未到校住宿的,应在本学期末及时结算,退还剩余的住宿费。具体退费办法为:根据学生实际住宿情况按月计退,一学年按10个月计算、一学期按5个月计算、一个月按30天计算,累计未住宿天数每达到30天的,退还1个月住宿费,不足30天的尾数,按1个月退费(此退费办法仅适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
按照上述三部门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严禁借疫情防控和线上教学名义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严禁违规乱收费。各学校要在学校醒目位置设立公示栏(牌,进行收费公示,明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设立主管部门和价格监管部门举报电话,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有关政策,规范各项收费行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坚决杜绝乱收费行为。同时,全面落实好国家和省、市各项学生资助政策,通过减免学费、住宿费,或发放临时生活补贴等方式,加大对患病和受疫情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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