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供销社改造实施方案四篇(可供参考) 基层供销社改造实施方案四篇基层供销社改造实施方案四篇【篇一】根据《中共xx市开州区委办公室xx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州区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基层供销社改造实施方案四篇(可供参考) ,供大家参考。
基层供销社改造实施方案四篇
基层供销社改造实施方案四篇
【篇一】
根据《中共xx市开州区委办公室xx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州区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加快基层组织建设,夯实为农服务基础
1.深化区联合社改革。制定甘州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章程,明确全区供销系统区级联合社、乡镇基层供销社、村级供销综合服务社、社有企业四类主体的职能职责和权利义务,按章办事,规范管理。推进民主办社、开放办社,创新发展模式,广泛吸纳各类经济组织入社。加强对基层社和农村各类经营主体的指导、协调和服务。
2.加快基层社恢复改造。乡镇基层社为合作经济组织,主要从事技术指导、信息服务、上下联系、对接市场、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等职能。通过改革创新,依托社有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联合社等改造基层社。通过劳动合作、资本合作、土地合作、产业合作、区域合作等多种途径,吸纳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入社,强化与农民在组织上和经济上的联结,力争2018年底前完成乡镇基层供销社改造或恢复重建,区财政以以奖代补的形式对基层社改造或恢复重建给予经费补助。支持基层社作为相关涉农政策项目的实施主体,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工商登记注册,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基层社,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基层社持有和管护。
3.建立村级供销综合服务社。村级供销综合服务社为合作经济组织,成员以农民为主体。采取“基层社+村委会+资金互助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形式,以民办公助、自负盈亏的办法,在中心村和人口密度大的行政村改造提升村级供销综合服务社,规范发展便民店、农家店,开展农资供应、农产品收购、日用消费品经营、电子商务、物流配送、农村合作金融等社会化服务,到2020年实现村级供销综合服务社全覆盖。开展村级供销综合服务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
资金互助社“三社合一”试点工作。加快精准扶贫村村级供销综合服务社建设和改造提升力度,破解为农服务“最后一公里”的难题。财政对村级供销综合服务社建设给予资金支持。
4.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托甘州区农业特色产业和涉农经济组织,培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共同出资、共创品牌、共享利益等方式,创建一批制度健全、产权清晰、管理民主、运行规范、带动能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创新农业产业发展的组织形式和利益联结机制,构建农户、合作社、企业之间互利共赢的合作模式。成立甘州区供销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广泛吸纳经济效益好、辐射带动功能强的各类经济组织入社。成立甘州三农服务中心,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各类合作经济组织提供政策咨询、电子商务、项目策划、财会指导、技能培训等服务,打造新型服务平台。联合社逐步承接政府职能转变后分离出来的一部份社会职能,推进政府支农、扶农政策的落实,做好供销社系统项目培育、申报、资金争取等。区政府和有关部门从政策和资金等方面大力扶持供销社创办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
创新体制机制,构建“双线”运行体系
1.创新联合社治理结构。建立健全供销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优化联合社职能配置,切实履行联合社指导、协调、监督、服务和培训职能,为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服务。引导联合社、成员社、社属企业通过资产、股本、技术、品牌等经营要素相互参股,形成经济利益共同体。联合社对成员社和社属企业的资产负有监管职责,成员社和社属企业重大资产处置要报经联合社审查同意。
2.做实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通过各级财政投入资金引导,供销合作社自筹、带动社会资本共同参与,建立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区联合社当年社有资产收益,按不低于20%的比例注入本级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区社在自愿的基础上,可将本级合作发展基金的一部分上缴上一级联合社合作发展基金。合作发展基金按市场化方式运作,主要用于基层组织建设、社属企业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社、合作金融等服务领域。合作发展基金应设立专户,专款专用,专户核算,接受区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
3.做大做强社有企业。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行政企分开、社企分开,调整优化社有资本,促进优势资源向骨干企业集中,着力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增强为农服务实力。推动社有企业跨区域横向联合和纵向整合,相互参股,共同发展。允许通过区联合社争取的各级财政扶持资金依法以股权形式投入下级社。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按照“去库存、降成本、补短板”的要求,盘活用好社有资产。对于低效占用土地资源、没有竞争能力的“僵尸企业”,坚决处置和关停,并切实防止社有资产流失。有关部门要在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发展、服务业发展、中小商贸企业发展等项目资金上向供销社社有企业、基层社倾斜。
4.理顺联合社与社有企业的关系。区联合社理事会是本级社有资产的所有权代表和管理者,要落实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责。监事会要履行好对理事会重大决策和资产运营的监督职能。成立甘州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建立社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加强对社有资产的监管,并接受区审计和财政部门的监督。组建社有资产管理公司,优化社有资本布局,重点投向为农服务领域。探索采取委派法人代表管理和特殊管理股股权管理等办法,强化管理社有企业。在改革过渡期内,联合社机关人员确因工作需要,身份、编制、待遇不变,经批准可到本级社有企业兼职,但不得在企业领取报酬。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的领导,区上成立由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供销社、区委农办、区委改革办、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扶贫办、区国土局、区规划局、区农业局、区林业局、区畜牧兽医局、区科技局、区商务局、区工商质监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和指导改革工作。区委改革办要会同区供销社,协调相关成员单位抓好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改革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改革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2.强化舆论宣传。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运用多种媒体加强宣传,做好改革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积极宣传报道改革的典型经验和进展成效,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切实争取相关企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广大农民支持、参与和配合,营造良好氛围。注重培养典型,推广经验,以点带面,稳妥推进改革工作。
3.维护合法权益。切实落实县及县以上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完善供销社机构设置,调整职能职责,增加人员编制,充实供销队伍,提升区供销社的综合服务功能。要保持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和社有资产完整性,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违法违规平调、侵占供销合作社财产,不得将社有资产纳入政府融资平台,不得改变供销合作社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的隶属关系。
4.加大支持力度。乡镇基层社是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延伸工作的主要抓手,鉴于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后,乡镇基层社处于名存实亡的现实状况,改革期内,财政安排一定专项资金,支持基层社改造或恢复重建启动工作。加强供销合作社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合理流动机制,积极支持乡镇干部、大学生村官、退伍军人到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创业,在保持身份、待遇不变的情况下,领办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开展新型经营服务。探索具有合作经济组织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人才流动机制和考核激励机制,广泛吸引各类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骨干投入供销合作事业,激发内在发展活力。区属相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区供销
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积极争取中央、省、市在农村改革等方面的项目、资金和政策支持,确保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篇三】
按照盟供销社关于重建及进一步完善原有基层社要求,现就我旗改造、重建苏木镇基层供销社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现状和任务
由于人员匮乏、资金短缺、管理不到位等原因,我旗原有洪格尔苏木、达来苏木、巴彦乌拉苏木基层供销社已不能运转,办公场所及院落需要整体维修,部分需要重建。其它四个苏木镇供销社未能保留社有资产,属于基层社空白区。根据盟供销社提出的加快基层供销社恢复重建和创新发展的要求,全面加强基层供销社实体、载体和联合体建设,加强与流通网络、畜牧产品市场、龙头企业等实体的对接,确保2018年底前完成基层供销社改造和重建任务,发挥供销社在推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重要作用。
二、时间步骤
基层供销社改造和重建工作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推进的原则,按计划、分步骤实施,成熟一家、创办一家。
与畜牧专业合作社联合改造重建基层社。与当地经济实力和为牧服务实力较强的畜牧专业合作社合作,通过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利益联结方式恢复重建基层供销社。加强基层供销社与畜牧专业合作社在组织机构、职能任务等方面融合,一套机构、两块牌子,履行不同职能任务,成为经济利益共同体。同时,加大对牧业综合开发、畜牧专业合作社项目的扶持,积极开展代销、配送、畜牧医院、草畜土地托管等牧业生产服务及开展信息、培训、牧业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引进、畜产品销售等社会化服务,不断完善经营服务功能,提高为牧服务效益。
以开放办社改造提升基层供销社。通过招商引资,合作开发等多种方式改造提升基层供销社,优先发展牧区电商和涉牧服务项目。要主动适应市场经济发展新形势,围绕xx主导产业和优势资源,不断扩大服务领域,完善服务功能,努力打造一批集生产合作、供销合作、消费合作、信用合作为一体,功能完备、发展强劲、与牧民利益联结紧密的基层供销合作社示范社,真正成为服务牧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
四、发展内容
(一)提高牲畜商品率,建立活畜交易市场。依托闲置大院、库房建立活畜交易市场和绒毛收购。建立长期收购活畜和绒毛机制,牧户牲畜即来即收,为周边牧民的活畜交易提供可靠、便捷的服务场所,为我旗牲畜商品化提供安全、高效的交易平台。
(二)建立便民超市,提高服务能力。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建立便民超市,经营种类齐全生产生活用品。超市采取一切从牧民利益角度出发,减少中间差价,让利给牧民。
(三)依托当地优势资源,建立旅游服务点。紧紧围绕生态草原旅游发展战略,依托xx现有的草原旅游优势资源,开展草原一日游,设立导服点,为游客提供草原景区、住宿、餐饮等介绍,促进牧民增收致富。
(四)搭建兽药销售平台,建立兽药分店。积极搭建兽药供应平台,经营范围包括兽药、器械。提供的兽药需产自国家兽药GMP质量标准认证的制药厂,确保安全、优质,有效预防、控制牛羊疫病。
(五)建立快递服务超市。与本地邮政部门开展广泛合作,包揽牧民快递包裹的投递工作,免费将旗里的快递送到基层供销社,再由基层供销社无偿为牧民进行分拣投递,逐步扩大服务范围,实现服务全覆盖。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基层供销合作社改造和重建工作,供销合作社要成立基层供销改造和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总则,分管负责人负主责的组织机构,指导基层供销社改造和重建工作的业务指导。
(二)严格督查推进。基层供销社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定期组织督查,专题研究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作任务按时顺利完成。
(三)严格监督管理。重点强化财务管理、经营管理,坚持依法办事、按章管理。对改造和重建基层供销社的经营情况每年要进行一次审计,切实提高基层供销社的营运水平及经济收益。
【篇四】
为推动我县农业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助推农村全面小康建设进程,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
(中发〔2015〕11号)、《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意见》基本原则。坚持为农服务根本宗旨,把为农服务成效作为衡量工作的首要标准;坚持合作经济基本属性,突出农民主体地位,推动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正确处理市场取向改革与履行社会责任的关系;坚持问题导向,鼓励基层大胆探索创新;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确保改革稳妥有序推进。
二、主要任务
+冷链仓储+超市,积极开展“全方位、一站式”服务,满足城乡居民多元化、个性化服务需求。“十三五”期间,全县每年改造综合服务社5个。力争承接电信、邮政和代收水电费、代办农业保险等便民服务项目,为公共服务下乡进村搭建平台。到2020年,全县供销系统农村综合服务社行政村覆盖率达到80%,乡镇覆盖率达到100%。
5.搞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和农村环境保护。继续开展农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和农村环境改善。依托县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公司、农村综合服务社和社区服务中心,优化回收网点布局,形成村户收集、乡镇转运、县域分拣、加工的网络布局。培育壮大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打造集回收、交易、加工、服务于一体的再生资源产业链条,发挥产业集聚效应。开展好汽车回收拆解、废旧电子电器产品和农业废弃物的回收利用等业务。
6.稳步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在抓好现有农村资金互助组织试点基础上,坚持社员制、封闭性原则,在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的前提下,发展农村资金互助合作,有条件的供销社可依法设立农村互助合作保险组织,开展互助保险业务。2017年开始,用2年时间,开展“农村合作金融创新工程”
试
点工作,发展农村资金互助合作,设立农村资金互助社1个。加强对农村合作金融服务的指导和管理,切实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前期准备阶段。2017年3月底前,认真学习国家、省、市有关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精神,深刻理解重要意义,做好摸底调查,搞好宣传发动,起草实施方案并不断修改完善,按程序审定、发文;及时召开会议部署全县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制定改革事项落实时间表,建立联系点制度,落实分工责任制。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7-2019年,改革举措逐步落地并向纵深推进,供销社体制机制不断创新,发展活力、经济实力和为农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围绕改革重点任务进行安排部署和督促指导。
(三)综合评估阶段。2020年,各项改革任务全面完成,县委、县政府对综合改革成效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
四、加强组织领导
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牢牢把握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方向和节奏,扎实有序推进,务求取得实效。
(一)建立领导推进机制。把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纳入全面深化改革大局统筹谋划,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供销合作社系统具体落实、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推进机制。县委农工委统筹协调把关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加强对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着力破解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中遇到的难题。
(二)完善政策措施。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加大对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支持力度,落实相关配套措施,在规划制定、项目安排、资金投放和政策出台等方面向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倾斜。各乡镇、县级各部门从行政部门剥离出来的有关社会化服务职能,可以交由供销合作社综合平台承担,实行市场化运作;认真处理好供销合作社财务挂账、金融债务、改制时房屋出售两证办理、原社有企业部分下岗职工特殊工种确认等历史遗留问题。财政部门要加大对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供销合作社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方面的支持力度。金融机构要改进融资增信服务,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支持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发展和农村合作金融体系创新。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违法违规平调、侵占、挪用供销合作社财产,不得将社有资产纳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不得改变供销合作社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的隶属关系,保持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和社有资产的完整性。
(三)坚持依法治理。供销合作社是党委政府以合作经济组织形式推动“三农”工作的重要载体,是新形势下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替代、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坚持依法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立足合作经济组织属性,健全完善相关法规制度,推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提高依法治社水平,更好地发挥供销合作社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
(四)加强供销合作社自身建设。各级供销合作社要转变行政化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用改革的思路和市场的办法不断破解体制机制难题。加强供销合作社人才队伍建设,造就一支对农民群众有感情、对合作事业有热情、对干事创业有激情的干部职工队伍。巩固和扩大供销合作社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断加强作
风建设。推进供销合作社文化建设,大力弘扬“扁担精神”“背篓精神”等优良传统和“为农、诚信、创业、合作”的新时期供销合作社精神,为深化综合改革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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