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全县进场交易项目xx个(含产权交易项目xx个),中标金额亿元,交易数量与交易金额分别是xx年的123%、156%。其中政府性投资项目xx个、中标金额亿元,分别是xx年的134%、225%;产权交易项目xx个,实现国有资产增值xx万元。累计节约财政资金亿元,是xx年的1.44倍。招投标监管和服务工作实现了零差错、零投诉,招投标市场继续保持规范、平稳、有序运行。
纵观xx年以来的工作,全县招投标工作呈现出“三多三少”的可喜局面,即:一是进场项目增多,场外交易项目减少。过去进场的项目都是政府性投资项目,县属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项目,而xx年,通过我们的宣传发动以及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工作实践,省属单位、有关条管部门及民营企业的一些项目都主动进场交易,场外交易的现象明显减少。二是“一标定终身”的项目增多,标后变更的项目减少。标后招标人、投标人联合变更工作量的情况一直是招投标管理中的棘手问题,xx年,由于标前各项工作过细,考虑周全,标后监管措施得力,把关过硬,已实施的项目基本没有了过去经常变更的现象,既杜绝了一些可能引起腐败现象的发生,又维护了招投标工作的严肃性。三是对招投标工作正面评价增多,负面评价减少。通过我们回访以及多方征集意见和县有关部门的考评,全县绝大部分单位对招投标工作的满意度在提高,正面的评价在增多,主动关心支持这项工作的人增多,误解及负面评价明显减少。回顾xx年以来,我们重点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增强全社会法制意识
我们始终把招投标的法制宣传工作摆在重要的位置来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和采取组织培训、座谈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重点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抓教育引导。请县领导在相关会议上多次强调依法开展招投标活动的极端重要性,要求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单位主要负责人,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招投标法律法规,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做好开标、评标、定标工作,做到应招尽招,依法定标。二是拓展宣传形式。xx年编印了《招标投标服务指南》和《招标投标政策法规汇编》,对招投标的运作程序、相关知识和法律规定等作了系统、详细地介绍,进一步方便领导和招投标活动当事人学习掌握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知道在招投标过程中应该怎么做、做什么,从而自觉地遵守招投标法,配合和支持招投标监管工作。从xx年起,坚持每月编报一期《招投标工作简报》,及时通报情况、分析动态、介绍招投标知识、对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研剖析,让社会各界及时了解我县招投标工作情况,增强他们关心支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xx年还对“招标投标信息网”进行了升级改造。增加网站法律法规的宣传版面和内容,并及时更新,充分发挥网络宣传的广泛性和及时性,收到良好效果。三是抓学习培训。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赴省市参加专业培训,通过学习培训提高他们对《招标投标法》的认识和实际操作技能。xx年,先后分两批送出6名同志到省市培训,组织5名同志到周边县市交流学习,组织7名专家评委参加业务培训。四是抓社会宣传。xx年8月30日是《招标投标法》颁布10周年纪念日,及时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还在《报》作了专版宣传,全面总结回顾了《招标投标法》颁布以来的贯彻实施情况,对今后如何进一步宣传贯彻《招标投标法》作了计划安排,同时设立“招投标之窗”专栏,分期连续刊载招投标方面的法律法规,普及招投标知识。6月18日,在电台《政风热线》栏目向社会各界介绍招投标工作,宣传政策法规,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扩大了宣传工作覆盖面。
二、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不断完善招投标运作体系
(一)坚持一个头管理,狠抓项目进场。严格执行招投标法律法规规章、文件和县委县政府的相关规定,坚持“统一进场、管办分离、规则主导、全程监督”的工作思路,凡是符合统一进场的项目,必须无条件的进场招标,接受监管,与监察、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协调配合,严厉打击故意规避进场招标、采购、产权交易的行为,促使必须进场项目全部进场,进场招标率明显提高。
(二)坚持从严要求,进一步规范招标行为。一是超前做好招标准备。招标项目的现场踏勘、图纸设计、工程量清单计算、招标文件的编制等招标前期准备工作充分与否,直接影响到招标质量。为此,我们要求各招标单位高度重视招标准备工作,超前做好项目论证审批,尽早开展招标准备,为招标活动留下必要时间。二是积极探索科学合理的评标办法。各种评标办法都各有利弊,我们要求各招标单位综合考虑项目规模、行业特点和付款方式等多种因素,科学灵活选择评标办法。三是合理设定投标人及其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在招标公告中明确投标人及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及业绩要求,既要防止不具备投标条件的低资质投标人承揽工程,又要防止招标人过分抬高资质等级要求,限制潜在投标人投标,降低项目的竞争性。如有变化经变更后重新发布公告。四是严肃评标定标纪律。坚持“规则主导”,凡事进入招标程序的项目,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标定标,不得带有任何的主观随意性,确保招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
(三)坚持惩防并举,进一步规范投标行为。投标人的违法违规行为主要表现在串标、围标、资质挂靠和提供虚假资料上,为此,招投标监管部门与招标人坚持惩防并举,努力规范投标行为。一是适当增加投标保证金数额并要求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出,同时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议等,增加借用多个资质围标和挂靠投标者的难度。二是积极推行资格后审,不集中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避免投标人相互接触。三是积极推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不设置投标报名环节,彻底根除投标人相互串通的可能性。四是在评标时,注重对各投标文件相互比对,发现雷同,一律予以否决。五是拓宽投诉渠道,严查弄虚作假、串标围标、资质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惩一儆百,从而有效地减少和杜绝违法违规招投标现象的发生。(四)坚持充分竞争,进一步规范代理行为。打破地域限制,鼓励招标人竞争择优选择代理单位。对本地的代理机构,加强日常监督,加强培训教育,促其不断提高代理水平。对外地代理机构,鼓励其在设立分支(或办事)机构,以方便招标人咨询和监督。目前,通过竞争选择外地代理机构的项目逐步增多。
三、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不断净化招投标市场环境
一是强化过程监管。xx年来,为了进一步强化监管,对招投标监管过程进行了细化,将整个监管过程划分为三个阶段:即招标准备阶段、招标实施阶段、标后监管阶段;又特别将实施阶段划分为招标方案报批环节、招标公告发布环节、招标文件备案审查环节、资格预审环节、评标定标环节、合同备案审查等六个具体监管环节。通过对整个监管程序的合理细化,使对所有进场项目的监管做到重点突出、有条不紊。
二是推行社会监督。通过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开“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违规下岗、全天候无假日预约服务”等十项服务承诺,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方式公布于众,通过社会监督促进监管工作人员积极主动规范地做好服务工作。在全县范围内的不同行业、社会不同阶层选聘行风监督员,请他们检查监督招投标工作,为规范招投标工作献计献策。
三是加强标后监管。加强与建设、监察等监管部门的联络,将监管的侧重点由场内向场外延伸,做到场内场外并重,切实加强标后监督管理。将项目及技术负责人在岗情况、机械设备的投入使用情况、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情况作为标后监管督查的重点,并及时向有关方面反馈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有效地促进了招投标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增强了招投标工作的严肃性。
四是严打违规行为。在监管工作中,做到不论是对招标人还是投标人,坚持以法律为第一准则,一把尺子量到底,对违规单位和个人,不询私情、严格处罚,不断净化招投标市场环境。xx年,先后对xx公司、xx公司提供虚假业绩等违规行为进行了严厉查处。
四、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不断提升招投标服务水平
(一)出台配套文件。通过调查研究,形成了《暂行办法》、《通知》等相关地方配套文件。进一步增强了我县依法招投标工作的可操作性,有力促进了我县招投标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建设。
(二)层层落实责任。将招投标过程的各个阶段和每个环节的工作都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到具体工作人员,层层落实责任,后道审查并否决前道,确保每个环节不出差错。同时要求监管单位既要依法严格监管,确保每项招投标活动都能规范有序进行,又要转变观念,寓监管于服务之中,为招标人提供快捷、高效、优质的服务。进一步规范档案资料的管理,落实具体的负责人员,做到每一个招投标项目结束后都有据可查。
(三)加强协调配合。招投标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需要多部门的协调配合。因此,平时我办注重加强与纪检监察、财政、建设、交通、水务、物价、审计等部门间的沟通和协作,及时主动地向他们通报工作开展情况,约请他们一起探讨综合整治招投标过程中遇到的疑难杂症和顽症。相互协调,互相支持,形成合力,进一步规范了招投标市场秩序。
(四)加强机构队伍建设。一是加大服务中心软硬件建设,提升中心服务功能,实行信息公开化、交易公平化、服务规范化、管理制度化,不断提高服务工作效率。xx年,招投标服务中心先后新置了触摸屏等信息查询设备,高标准建立了电子监控系统、评标区门禁系统、屏蔽系统、语音通知评委系统和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新建了远程评标室,硬件设施达到了省一类交易中心配置要求;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从业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岗位业务技能学习教育,不断提高监管人员综合素质,建立了一支依法行政、作风过硬的工作队伍,为招标、投标等招投标当事人提供全方位配套服务;三是积极推行计算机辅助评标、远程评标、异地评标,强化对评标专家的培训考核,努力提高评标质量。
xx年工作思路
xx年,我们将继续按照“统一进场,管办分离,规则主导,全程监督”的总体思路,紧紧围绕“完善制度、严格监管、廉洁高效、服务发展”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探索招投标工作的新举措,全面提升监管服务水平,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工作目标:
2、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县重点工程、实事工程的招投标监管服务工作。
3、开展招投标专项治理,查找突出问题,遏制虚假招标、规避招标、借用资质及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4、进一步健全招标评委库及政府采购评委库,加强对评委的考核。
5、不断完善中心服务功能,积极推行网上招标、计算机辅助评标及远程评标。
7、在政府采购方式、采购范围与规模以及难点采购项目上取得新突破。
8、加强自身建设和内部管理,全面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主要措施:
1、继续深入宣传,增强法制意识。不断扩大宣传的深度和广度,把招标人和投标人作为宣传的重点对象,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宣传栏、标语、简报、教育培训等多种形式重点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营造依法招标采购、依法投标、依法监管的社会舆论氛围。
2、加强协调配合,加大监管力度。加强与纪检监察、检察、建设、财政、审计等部门的配合,就重点工程项目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规范招投标过程的每一个环节,加强标后监督管理,坚决纠正标后可能发生的违法违规现象。出台《遏制串标围标办法》进一步规范投标人行为。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提高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效率和效益。3、加强调查研究,创新工作方法。在工作中积极探索招投标工作的新途径,力争在解决招投标工作存在的老大难问题上取得新突破;认真研究网上报名、网上招标等,并尽快推广到工作实践;建立投诉查处联席会议制度,实行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和评标结果公示,推行诚信体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政府采购工作,减化办事程序,提高采购效率;强化评委队伍建设,出台《评委考核办法》,建立评委考核奖惩机制,提高评标质量和水平。
4、运用科技手段,规范招投标行为。进一步加大硬件投入力度,积极推行网上招标、计算机辅助评标、远程评标、异地评标,完善监控系统、语音通知评委系统、屏蔽系统、门禁系统、信息查询系统,尽最大可能减少人为因素对招标、投标、评标过程的影响,维护好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市场环境。
5、加强制度建设,提高人员素质。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制度的约束力,坚决做到按制度办事,依制度管人。加大学习培训力度,继续在全办及中心开展“内强素质,外塑形象”活动,同时有计划组织外出考察学习,拓宽眼界,借鉴先进经验,查找自身不足,提高服务水平。加强队伍的思想品德和党风廉政建设,努力规范从业人员行为,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招投标监管服务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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