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实施方案,让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进而实现“零跑路”。区分不同种类服务,推行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进一步压减办理时限,原则上杜绝超期办理情况发生,确需延期办理的,要公开说明理由。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x月底
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事企业和群众每办一件事对服务事项和服务人员进行自主评价一次,窗口工作人员每次提供服务后要主动提示评价人进行评价,不断提高参评率。对于未当场评价的办件,企业和群众可在x个工作日内补充评价。暂不具备条件的乡镇、我的xxAPP等平台设置的评价功能模块或环节,引导办事群众对所有“掌上办、网上办”事项进行评价。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x月底
3.接受社会“综合点评”。县级政务大厅、分厅、各乡镇、我的xxAPP等各类政务服务渠道全部纳入“好差评”评价。评价对象全覆盖,全县提供政务服务的机构、平台工作人员全部纳入“好差评”评价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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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时限:2023年x月底
2.科学设置政务服务评价标准。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建设方案》,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好差评”结果分为“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非常不满意”五个等级,对应的分值分别为10分、8分、6分、3分、0分。每个等级设有相应的评价语言,制定政务服务一窗受理一次办结、一次性告知、提交材料、容缺办理、服务效率、服务态度、便捷性等政务服务评价内容。“不满意”“非常不满意”为差评,设置业务不熟练,服务态度差、申报材料繁琐、没有提供材料清单和样本、未在承诺时间内办结等选项,由办事企业和群众自愿勾选。服务对象接受服务后未进行评价的,默认为“基本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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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时限:2023年x月底
(四)建立健全整改、反馈、奖惩、监督机制。
1.强化服务差评整改、反馈和回访机制。对“好差评”情况进行统计梳理,及时回应企业和群众在评价中反映的问题,并对问题处理情况进行跟踪回访。对“不满意”或“非常不满意”问题,按照“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由办理单位第一时间启动程序,安排专人回访核实。情况简单、事实清楚、诉求合理的,采取解释说明、当场裁定等处理方式当场解决;对于问题相对复杂的,要建立台账,采取承诺答复、整改回访等处理方式,限期x个工作日内予以解决;对缺乏法定依据,确实无法解决的,应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说明工作。做好差评回访整改情况记录,确保差评整改到位。强化对差评回访核实和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限期整改后,应及时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进行回访,将整改情况反馈企业和群众,整改反馈数据同步上报。核实为误评或恶意差评的,列为无效评价,评价结果不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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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时限:长期
2.建立“好差评”奖惩机制。“好差评”评价结果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政务服务质量的重要参考。全县各政务服务机构应将“好差评”评价结果与单位、个人绩效考核挂钩,作为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和工作人员个人绩效考核、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加强对政务服务窗口的日常巡查和不定期检查,将“差评”比较集中的窗口和工作人员作为重点对象,强化监督检查,对整改不到位的严肃问责。对企业和群众评价满意度高的窗口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表扬通报;对经核实属于窗口或个人履职不到位,企业和群众意见较大的,扣减绩效分,取消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资格;对在政务服务中反复被差评、投诉,弄虚作假,故意刁难,甚至打击报复企业和群众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
3.实施评价结果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外,政务服务情况、企业群众评价、差评处理结果等定期向社会公开,广泛接受社会评价和监督。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定期公开县级政务大厅、分厅、各乡镇(街道)民生服务中心“好差评”结果和综合排名情况,定期通报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例,推动形成愿评、敢评、评了管用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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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时限:长期
4.保障评价数据安全准确和评价人、被评价人权益保护。建立“好差评”评价数据安全保障机制,确保企业群众信息保密、安全。鼓励办事企业和群众实名评价,建立健全评价人信息保护制度,规范信息查询权限,对泄露评价人信息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保障被评价人举证解释和申诉申辩的权利,建立申诉复核机制,排除误评和恶意差评。保障评价人自愿自主评价的权利,不得强迫或者干扰评价人的评价行为,及时查处弄虚作假刷“好评”和恶意“差评”的行为,确保“好差评”结果客观、真实、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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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时限:长期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审批服务管理局负责全县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统筹管理全县“好差评”系统。各相关单位要把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作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加强统筹协调,细化责任分工,做好“好差评”系统对接、评价结果反馈、整改、运用等工作,强化落实,确保工作扎实有序推进,目标任务按期完成。
(二)完善制度衔接。各相关单位要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配套制度规定,加强与既有的政务服务满意度测评、绩效评价、营商环境评价、投诉处理、电子监察等相关制度整合衔接,避免重复评价、多头处理。加强对政务服务工作人员的指导培训,确保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落实到位,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
(三)积极宣传引导。县级政务大厅、分厅、各乡镇(街道)民生服务中心要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渠道和形式,广泛深入做好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的宣传解读,主动引导企业和群众对政务服务开展“好差评”,提升企业和群众对“好差评”工作的知晓度、认可度和参与度,让“好差评”机制发挥最大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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