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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华初中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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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芳华初中读后感,供大家参考。

芳华初中读后感1

  熟读严歌苓的人,对于这本《芳华》一定是会有些失望的,故事一如既往的能读出来还是严歌苓笔下写出来的故事,只是写《芳华》的严歌苓好像比以前变得小家子气了一点,没有了《床畔》中用生命在讲述纯情的魄力,没有了《一个女人的史诗》里从*凡淘出来的菁华与乐章,没有了《扶桑》中那样令人折服的绵实曲腻,也没有了《第九个寡妇》里造物主一样阅世的胸怀。

  故事同样仍是严歌苓的故事,只是笔力有些脱了劲,也因而脱了劲的笔力没有像往常一样从*凡的故事中激发出可以恒久闪烁的深邃。《芳华》的笔力会给人一种脱了劲的感觉,或许有这样的原因:就是严歌苓在这本小说中冰雪聪明得过了头,她把从前小说中为人称道的小优点、也是从前小说中的调味品,拿在这本书中做了主食,不加节制的放大,放大后的"语言上的幽默不但喧宾夺主了,甚至还将“主”的生命色彩也给荡涤掉了大多,只残留下了些影子,让熟读严歌苓的读者一点也不过瘾。这是小家子气在行文、笔力、语言上的表现。

  还有一点小家子气的感觉是从创作者的叙述情调上来感受到的。以往严歌苓的小说,无论时空跨度是长是短、无论故事是传奇还是*淡、无论人物是美是丑是善是恶,都能从严歌苓的叙述情调中读出一种大悲悯、大慈悲的温和。但这本书和她的第一本散文集《非洲手记》一样,都让人觉得这种慈悲与悲悯的温和被大大的收敛起来了,无论是有意还是无意,这种收敛无疑都会影响到全书的整体格调。

  但无论如何,出自真正的写者严歌苓之手的《芳华》仍是一部较不错的小说,通过跨越四十年的时间和天南海北的空间的叙述,展现出了一代从军服中走出来的少男少女曾经恣意绽放的华年,与对生命最无悔的告白和期待,以及在人生流转中,期待的幻灭、尘世的牵扯、回首的歌哭与最终的洒脱和释怀。在这一切的纠结中呈现出谦卑*凡的生命背后的意义。

  《芳华》这本书的封面设计一定要说一下,曼妙的芭蕾舞姿和洁白的一双芭蕾舞鞋必然会会诱使与严歌苓心有灵犀的读者满怀期待这本书中严歌苓对于芭蕾细腻丰厚满是人情味儿的全新解读,就像对扶桑的那件大红绣袍一样,然而书中并没有。


芳华初中读后感扩展阅读

芳华初中读后感,林丁丁是个林黛玉般娇柔却总藏心机的绿婊(当然是年轻时的迅哥),何小曼(电影中名字更改为何小萍)是一个黝黑娇小的古怪小强(年轻时的国际章),而女配们郝淑雯的泼辣性感(这个角色倒是现在女演员们擅长的)以及文中“我”(要找个脸盲的)的敢说敢想和不食人间烟火。这么一群富有个性色彩的人物聚在一个压抑的年代、一个枯燥的场所,之间发生些奇奇怪怪的故事也是必然现象,佐之书里三十年时间跨度之火一淬,一部多可喜又多可悲的欲扬先抑(亦或欲抑先扬)的小说就横空出世。

  严歌苓骨子里是西化的,又生在*最先进开放的上海,无论是作书文风还是文中的我(何穗子)都是一副——你随意热闹,我自己过好的不屑情趣。山东人在这类作者(香蕉华侨、南方散文家等)的笔下已经成了——楞、穷、憨的代表,也怪我们山东自己不争气,近几年出来的明星草帽姐、大衣哥都带着这样的“时尚”节奏,所以我一看到刘峰,再一看到林丁丁和何穗子,我失望的说为何总是脱不开这个固有的文学圈套。

  故事非常简单,文字一般苍白,人物略有虚假,但读完却充满戏剧和回味。我想了很久,严歌苓的《芳华》是何中能量让如此多跟那个年代、那个艺术圈毫无瓜葛的读者深陷其中?

  读者讨论说《芳华》是欲扬先抑,然后按人物线层层剥离,让我们看到刘峰一生的不幸流离,看到林丁丁自作孽不可活的爱恨遭遇,还有何小曼“范进”+“丑女无敌”的逆袭及发狂之旅,人物性格的反反复复,人物经历的层层叠叠,终于在时间过去了三十年后一锤定音——芳华已逝,往事如烟。文中那段唯一令人称道的爱情:何小曼和刘峰的夕阳恋成了这本书唯一的温暖之处,在文中的结尾给这些历经沧桑的文艺兵一个美好善终。

  所以在这里,我也学一下严歌苓的欲扬先抑。

  我不爱好文艺,对前半部分的叙述提不起兴趣,直到文章浓墨重彩的先到了何小曼及其父亲的悲惨经历,才戳中了我愤世嫉俗的脊梁,感悟到大家“写人”手法的情感细腻,也让我想到同样戳中这段历史痛点的“*狂人”食指郭路生:“还不都是怪那个年代啊?你说这些好端端的人,被那个时代无情的扔上去又抛下来,有人挣扎的爬起,有人就此沉沦,还有一大部分人变成了那个永远叫不醒的装睡人。”

  电影总是要顾及艺术和票房,所以当看到电影里的长腿黄轩和干净整洁的芭蕾宿舍时我庆幸自己是先阅读的书,再欣赏的电影,我在电影里更多的看到了美好和怀念,而书中更多的是遗憾和释怀,关于那段芳华,在书中却一点也不芳,可再不稀罕它它也是自己的唯一的那段青春啊,于是作者抱着爱恨交织的姿态去俯瞰这段历史,毕竟出生在大上海的严歌苓不能因为喜怒冲淡了颜色,所以文风草草浮浮,叙述**淡淡,矛盾一喜一悲。

  所以在这里,对待这本书,我也学一下严歌苓的矛盾体。

《芳华》读后感4

  这么多角色里,最喜欢的应该就是郝淑雯了。敢做敢当,敢爱敢恨,有股江湖儿女的豪气。林丁丁太柔,柔到了软弱的地步。小曼又太苦,沉默而隐忍。至于刘峰,比她们都惨,命和运都不是自己的,一辈子都在被外界左右。为了有口饭吃,从小苦练翻跟头;为了活命,跑去当兵;为了身处集体中而不被人遗忘,一直做好事;为了一个林丁丁,一等再等,一忍再忍,结果最后名誉没了,前途也毁了...…

  一个人的性格会影响他在集体中所处的位置。刘峰老实,话也不多,大家都愿意让他当标兵,有了标兵的名号,就可以理所当然地使唤他做更多的事,反正标兵也轮不到自己嘛。可刘峰就不一样了,他需要用更正统的思想,更雷锋式的行为,来证明他的荣誉有多么地无瑕、多么地当之无愧。他需要考虑的人和事实在是太多太多。每一个他遇上的人,他都想尽己所能地拉扯一把,却从来没掂量过自己的能力,自己的生活是怎么一个穷酸样儿。

  可他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啊,郝淑雯拿他没办法,萧穗子拿他没办法,小曼默默陪伴了十几年,也拿他没办法。

  如果刘峰能更像个现代人,懂得投机,懂得示弱,懂得为自己辩解上哪怕一句,都不会落得最后那样零落的结局。可惜,时势和性格,没有一样是可以轻易改变的。纯朴善良,自始至终,这是刘峰的不幸,也是他的大幸。

《芳华》读后感5

  相比于影片,自己更喜欢文字一点。因为,可以随心所欲的快进或快退,又或者在文字中可以有更多的联想,天马行空,书中人即我,我即书中人,通过文字很容易有一种代入感,影视则将人物形象化,也进一步固话了,自己是先看的电影《芳华》,后面再看书籍《芳华》的时候,每次看到刘峰其实都会不自觉的想起电影中的“刘峰”。

  总体来说,电影还是比较忠实于小说本身的,有一些小的改动,不过基本剧情是一致的。最大的不同,应该是小说里面有一个结局:刘峰患癌去死。而电影中只说到刘峰和小曼相依为命。

  看豆瓣上的介绍说,《芳华》原名叫做“你触摸了我”,其实从整本书来看,触摸事件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在触摸事件之前,整个小集体虽然有摩擦,有勾心斗角,不过还算是一个完整的集体。前期的一些铺垫和人物介绍也是在这之前发生的。然后就是刘峰拙劣的表达了自己的爱意——触摸了林丁丁,刘峰从神坛上被拉下来,踩着泥土中,最后黯然离去,去伐木连,去前线,最终把一只手留在了战场上。留在文艺团里的人也在之后四分五散,郝淑雯嫁给了认识的“表哥”,后来一起南下淘金。林丁丁在亲戚的介绍下终于嫁入了豪门,不过最终还是难以融入进去,离开后再嫁一个商人,移民国外,后来依旧黯然离婚再回国。萧穗子成为了一个作家,也成为了记录他们曾经芳华的人。而故事的另一个主人翁——何小曼在经历过触摸事件之后,也彻底对文艺团失去了信任。装病被发现之后去了前线,偶然情况下成为了一名英雄,却变得精神失常,同时丈夫也在战场上牺牲了。再后来,和刘峰相依为命。陪着刘峰走完了生命中的最后一段路程。

  读完全书以后,依然有一种无处排解的压抑感。仍旧是因为,书中没有一个反派。作者也是用很*淡的语气,*铺直叙她们曾经的故事。没有过多的掺杂个人情感。只能感慨一下,个人有个人的幸运与不幸吧。刘峰不幸吗?他是幸运的,相比十五岁上了战场,最终也留在了战场的无名小战士。何小曼不幸吗?她的童年确实很悲惨,不过后来好歹遇到了一个“贵人”,让她得以脱离曾经的苦海,不至于被淹没。林丁丁?萧穗子?郝淑雯?应该都算不上不幸吧,甚至相比于刘峰和何小曼,她们还是比较幸运的。

  大家都不是坏人,也都有各自的幸运与不幸,这就是所谓的生活吧。

《芳华》读后感6

  原谅我的后知后觉,现在才读完《芳华》。好像每次都是这样,有什么热闹的事,我总是会等人群散开之后才会前去看看。我不喜欢热闹,不喜欢拥挤。

  刘峰死了,他终于解脱了,仿佛他活着就是为了拯救别人,他习惯了做一个好人,一个善良却不被善待的人。其他文工团曾经的花朵,他们都离婚成单身了,心里有点高兴。小曼,还会带着思念继续活着。我看完小说以后,我最大的感触是,当她们老了的时候,总是会一遍遍谈起在文工团芳华时代的趣事、糗事,一遍遍的回忆加自我解读,记忆活了,每次都不一样。或许她们现在觉得之前做的特别荒唐,但是在我们每个人的芳华里,似乎都是这么稀里糊涂,做着长大后看着不靠谱的事情。如果,每个阶段都那么理智,都那么正确,那当我们老了的时候,我们回忆什么,我们谈论什么?是的,曾将坚持的,现在觉得一点都不重要了。

  每当想起自己芳华时代,也会觉得滑稽、羞涩,但是一点都不会后悔。我想到了男人和女人。一个男人当他是个穷小子的时候,他会为你排很长的队只为买一杯你喜欢的奶茶,他会在坐公交车的时候用胳膊为你挡住拥挤的人群,他会在过马路的时候牵着你的手让你走在左边,他会记得你的例假为你沏一杯红糖水,他会陪你逛街吃小吃。

  他会喜欢你却不敢靠近你,远远地疼着你,因为男人的自信来自于金钱,当他看到别人开着豪车,自己只能和你挤公交车的时候,他不自信了,他爱的卑微而温暖。男人后来有钱了,他认识了形形色色的女人,突然觉得被伺候、奉承,感觉那么好,他自信了。他给她钱,让她去买喜欢的东西。他自以为的这就是给她的最好的幸福。突然觉得有些难过,为什么爱情不能那么纯粹,无所求又有所求。求一颗始终如一的纯粹的心。刘峰爱了林丁丁一辈子,或许当他离开文工团的时候就不爱了,可他固执不敢去爱别人。何小曼(沈小曼)爱了刘峰一辈子,可是一直没有开口。就这样,错过了就是一辈子,就成了活的记忆。那些顺风顺水、所谓正确的事似乎不被记忆识别。

  《芳华》不是让我们舍弃善良,而是更善于去识别善良,去善待善良。因为觉得可惜才会珍惜。珍惜身边每个善良的人。

《芳华》读后感7

  昨天晚上自己在感慨什么呢?自己就是在说,其实笑不出来是因为自己最近看了一部小说,看的是方法,然后这一本小说让自己特别的难过,因为总觉得小说里面的每一个角色都是苦情人自己觉得这一步更应该叫做是那一种悲惨人物吧,就不是有一个悲惨世界吗?但是它叫做芳华,其实也是有它的道理的,对吧,大家在那么美好的年纪遇到了一次,然后在遇见彼此的那一个时候,我们都是表现出最优秀的自己,所以自己也觉得是很好的一个名字吧,就很有深意,但是最后的那一些结局真的就是让人看哭了,自己真的就是在看那一本小说的时候也是泪目了几次,当然是没有那一种汹涌澎湃的哭,就没有今天的这一种汹涌澎湃,但是还是默默的掉了眼泪的。

  其实自己也不是很清楚说为什么自己在看这部小说的时候会那么的难过,明明他们身上有这些悲惨的事迹,自己都没有轻松的去体验过,甚至在自己身边都没有发生过这种悲惨的事情,但是自己再看的时候还是会被作者比赛的那一种积分给赶上了吧,就我自己觉得他极力的用这种*淡的笔调去描绘出几个人的非常命运,但是呢,这一些*淡的笔调最后还是渲染了这一种特别悲伤的基调吧,就还是影响了读者的心情,反正自己是觉得他的公理是很不错的,毕竟自己也是已经被影响到了的,如果他没有这种功力,他很难**淡淡地写出一个人的故事,然后就让读者捧着这一本书然后使劲的哭。

  女生女生想一想的话会觉得其实自己已经很久没有因为看一本书,然后因为里面的角色里面的故事情节而哭泣了吧,就一直觉得很*淡,然后甚至都会觉得自己是不是丧失了博弈财富,因为过去的话,自己可能看到什么的时候会觉得特别有情绪,特别的能够让自己产生一些情绪的波澜,那个时候自己就会觉得,噢这也其实也是一种丰富的情绪,是相对一些作者来说是一种财富吧,但是后来没有了呀,后来也质疑过,但是后来就觉得其实情绪和这一些起伏真的也是需要一定的故事去触动吧。那是一种淡淡的忧伤,然后坐着他在写这一次故事的时候,其实它也有从正面和侧面相结合的去要的自己是一个后面*淡情绪的人吧,就是不会说因为客观存在的一些事情,然后去影响自己的主观形式,他有一再的去表达这种心情,这种境界。但是呢这是怎么做到那么*淡的笔调写出这么汹涌澎湃的故事。

《芳华》读后感8

  故事发生在那十年,那十年是一个崇尚热情高涨的灵魂、注重整体向上的社会氛围的时代。起初,主人公皆为青少年,刘峰、何小惠可谓本书主要角色。故事以时间为线索,描述主人公青少年至老年的生活。本书又名“你触摸了我”,私以为该名更像本书主要内容的概括,因为刘峰从一个优秀社会楷模,至后来的全体讨伐,皆缘于“触摸事件”。

  “时代造就英雄的神话,亦可无情地毁掉英雄一生。”这是我对刘峰的总结

  刘峰,起初被众人称为“雷又峰”,仿佛他是雷锋再世——每日一副好心肠,老实本分。在此举一典型事例说明该点,刘峰熬夜花费两周的时间帮同事打沙发,徒因同事快结婚。刘峰这般品性,赢得众人一致好评和领导嘉奖。至于原因,引用本书一言“忙活别人的工作,比如帮服装员补鞋补袜之类,就会捞到分外表扬”。原本根正苗红的小伙,却因动了凡心,表白并触摸意中人。无奈吓得女生(林丁丁)大声尖叫,花容失色地哭回女生宿舍。而后丁丁耐不住诸位领导的花样询问,供出刘峰。至此,刘峰因动凡心、表白和触摸女生而名誉毁于一旦,从此意志消沉。

  在今日看来再正常不过的表白和没有淫秽意思的触摸,却成了那时代人们民声皆毁的理由。刘峰被众人以“流氓”株之,虽没有被定为流氓罪,但一生已受其影响。关于“流氓”,我对这词的了解来源对“流氓罪”的理解。流氓罪是指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破坏公共秩序以及其他情节恶劣的行为。该罪被吾师称为口袋罪,于1997年新刑法修订时已删除,但从此新增了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侮辱妇女罪等其他罪名。在我看来,似乎符合上述行为者,即为“流氓”。事实是,法律自身的高度概括性、本罪的“口袋罪”特性是为了灵活使用。故有时轻行为,亦可归为“流氓罪”范畴。加之法律源于道德,刘峰青年时代的道德观认为——表白、触摸女生脊骨则为众人可极力讨伐的恶行。今日看来,无限压抑本性、要求他人永远保持积极原本便是逆天而行。那是整个时代的悲哀。

  但我并不否认那个年代,万物皆有好坏,世人对那时代的评价不一,只因价值去向不一、思考因素与方向的权重不一。本书价值取向尚未明确说明,但私以为,作者已暗讽。

  至于“何小惠”,私以为她更像今日“校园暴力”的受害者,此外,组合家庭,母亲的懦弱和屈从,继父和后来弟弟妹妹的语音暴力与冷暴力,让小惠缺爱。她甚至不惜用欺骗他人的方式获得爱。她和刘峰的故事,用书中一言概括:“一个始终不被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而她的有些行为,譬如装饰文胸、假装发烧等,众人站在今日的道德最高点处审视,自然不会苟同。但将心比心而言,何小惠种种行为,复杂、但能够理解亦十分可怜。时代影响家庭,家庭造就小惠的主要人格,小惠的所思所想,我不能更深地理解,或许那些真正缺爱的人,观小惠经历,才产生共鸣吧。

  当《芳华》一说被拍摄为电影,大卖之际,笔者对《芳华》一书仅是好奇。社科老师课堂引用本电影,却提及“追忆”一词。仿佛影片是老一辈对过去时代的追忆与缅怀,对此笔者不能理解,我仅仅以为,那是集体主义的历史,仿佛离我千万里之远。笔者甚至有点认同刘倩的想法——“对于师范毕业的初中语文老师刘倩来说,傻乎乎地忙了一辈子的不仅仅是她父亲,我们这一代都是多余。我们是信仰*凡即伟大的一代人,*凡就是功劳,就是精英,好几十年我们*凡得美滋滋的。”

  社会在发展,时代在变化,年轻人如我,只能了解该历史,却不能理解,很抱歉。

《芳华》读后感9

  工作的繁忙和时间的碎片化让我很难再认真读一本完整的书,更别说一本已经“用精彩的荧幕化”加工过的书,也许是众捧的舆论再一次点燃了我喜欢另辟蹊径的风格,我紧赶时间,读完了《芳华》。

  书中主人公:刘峰是个不到一米七、热心且倒霉的山东土包(角色选取的话我觉得“保安周涛”最合适),林丁丁是个林黛玉般娇柔却总藏心机的绿婊(当然是年轻时的迅哥),何小曼(电影中名字更改为何小萍)是一个黝黑娇小的古怪小强(年轻时的国际章),而女配们郝淑雯的泼辣性感(这个角色倒是现在女演员们擅长的)以及文中“我”(要找个脸盲的)的敢说敢想和不食人间烟火。这么一群富有个性色彩的人物聚在一个压抑的年代、一个枯燥的场所,之间发生些奇奇怪怪的故事也是必然现象,佐之书里三十年时间跨度之火一淬,一部多可喜又多可悲的欲扬先抑(亦或欲抑先扬)的小说就横空出世。

  严歌苓骨子里是西化的,又生在*最先进开放的上海,无论是作书文风还是文中的我(何穗子)都是一副——你随意热闹,我自己过好的不屑情趣。山东人在这类作者(香蕉华侨、南方散文家等)的笔下已经成了——楞、穷、憨的代表,也怪我们山东自己不争气,近几年出来的明星草帽姐、大衣哥都带着这样的“时尚”节奏,所以我一看到刘峰,再一看到林丁丁和何穗子,我失望的说为何总是脱不开这个固有的文学圈套。

  故事非常简单,文字一般苍白,人物略有虚假,但读完却充满戏剧和回味。我想了很久,严歌苓的《芳华》是何中能量让如此多跟那个年代、那个艺术圈毫无瓜葛的读者深陷其中?

  读者讨论说《芳华》是欲扬先抑,然后按人物线层层剥离,让我们看到刘峰一生的不幸流离,看到林丁丁自作孽不可活的爱恨遭遇,还有何小曼“范进”+“丑女无敌”的逆袭及发狂之旅,人物性格的反反复复,人物经历的层层叠叠,终于在时间过去了三十年后一锤定音——芳华已逝,往事如烟。文中那段唯一令人称道的爱情:何小曼和刘峰的夕阳恋成了这本书唯一的温暖之处,在文中的结尾给这些历经沧桑的文艺兵一个美好善终。

  所以在这里,我也学一下严歌苓的欲扬先抑。

  我不爱好文艺,对前半部分的叙述提不起兴趣,直到文章浓墨重彩的先到了何小曼及其父亲的悲惨经历,才戳中了我愤世嫉俗的脊梁,感悟到大家“写人”手法的情感细腻,也让我想到同样戳中这段历史痛点的“*狂人”食指郭路生:“还不都是怪那个年代啊?你说这些好端端的人,被那个时代无情的扔上去又抛下来,有人挣扎的爬起,有人就此沉沦,还有一大部分人变成了那个永远叫不醒的装睡人。”

  电影总是要顾及艺术和票房,所以当看到电影里的长腿黄轩和干净整洁的芭蕾宿舍时我庆幸自己是先阅读的书,再欣赏的电影,我在电影里更多的看到了美好和怀念,而书中更多的是遗憾和释怀,关于那段芳华,在书中却一点也不芳,可再不稀罕它它也是自己的唯一的那段青春啊,于是作者抱着爱恨交织的姿态去俯瞰这段历史,毕竟出生在大上海的严歌苓不能因为喜怒冲淡了颜色,所以文风草草浮浮,叙述**淡淡,矛盾一喜一悲。

  所以在这里,对待这本书,我也学一下严歌苓的矛盾体。

《芳华》读后感10

  整本书的简述,是通过作者我的视角写的,多少缺少了点带入性。只是想一个过客看着一个好人的多少有些曲折的一生。可能是因为读的间隔时间太长,读完之后反而没有太大感触。只是很庆幸及时后来刘峰沦落到倒卖二手书,及时他过的很贫苦,他也依然是善良的,是最为他人考虑的人。文中对刘峰的"塑造多少有点讽刺意味,人心中都是阴暗的,一个太好的人会让人觉得他是假的,是不存在的,也是让人们最盼望这出丑的。一旦你带上了大好人的标签,但凡做一点不好的事情你整个人就毁了,因为别人对你的好已经习以为常,可以说就像空气一样,对我们很重要,但是我们却忽视它的存在。

  就只看着你的污点。这种心境是人本质的弱点,没办法。对于此我们也应该意识到生活中要善良但是不是对谁都是老好人,要有自己的脾气,可以老老实实遵守规律,但也不必时时刻刻都想苦行僧一样约束着自己,人无完人才是普遍现象。其次我很开心也很感谢小曼一直爱着刘峰,刘峰的温柔善良对小曼来说就像黑暗中的光亮,冬日里的暖阳,不需要多,一次两次就足以温暖一辈子。

  她放的常青松多少也表达自己对他的感情一直常在。他们后三年的时光是快乐,温暖的,这样的结局还算圆满。但是最后才写了刘峰的女儿也间接表现出刘峰对不住他的女儿,做了一辈子好人,总还有做不好的时候。


芳华初中读后感(扩展2)

——《芳华》读后感10篇

《芳华》读后感1

  一声叹息。流了好多次泪。内心的沉重与疼痛在蔓延,心疼刘峰。感谢小曼的坚守。

  电影与书还是有很大差距的。故事情节还是那个故事情节,却在电影中大段的歌舞感受到青春的美好,友谊的珍贵,仿佛那些背叛轻描淡写,是可以一笑而过原谅的。小说中更多的细节描写,似有似无的调侃才把故事推向了可悲的高潮,那些落井下石的批判,众人践踏的孤立,扭曲心态的背叛,带着正义的幌子进行着。我仿佛置身于这个故事中,深深地体会到了刘峰与小曼的绝望。

  如果说那是时代的悲哀,我觉得这种悲哀持续到现在。随波逐流的网络暴力,校园欺凌还在发生,英勇的键盘侠带着强烈的正义感评议各种事件的.浪潮也在发生。人性的阴暗面一直都在暗涛汹涌地渗透,即使我们认为自己站在阳光之下。

  我不一定能始终坚持刘峰的那种善良,但不会做让人如此厌恶的背叛行为去毁灭善良的人的一生。

  看完小说,我也找到了答案,刘峰爱林丁丁,一生挚爱的那种爱,即使丁丁让他落得如此下场,如此不堪,她依然是他的一个梦,任何人都替代不了吧。

  愿在躁动的社会,我们能善待每一份善良,即使这份善良不随波逐流,略显突兀。

《芳华》读后感2

  双休日两天,把《芳华》一书看完了,相对于电影而言,书描写的人物更精,时间跨度更长,情节也更细,而且书中所表达的反思与思考也更深刻。不得不说,严歌苓的书的确令人不忍释卷,看起来不累,但却也透着一股淡淡的悲观与哀愁。写的不仅仅是文工团的青春芳华,可能也正是那一整个时代人的青春芳华。不是吗?在当时的*,各行各业都有刘峰这样的“活雷锋”,也有林丁丁这样的利已主义者,既有小曼这样的被团队排斥者,也有萧穗子这样冷眼旁观者。

  时代: *凡 背叛

  “我们是信仰*凡即伟大的一代人,*凡就是功劳,就是精英,好几十年我们*凡得美滋滋的。时代有它不可告人的用心,教导我们*凡了更*凡,似乎我们生来还不够*凡。”“正如那个时代对于人的要求:全因为他*凡,被塑成*凡的塑像,搁在冰冷的基座上。非得强调他的*凡,定性他的*凡,才能确保那份*凡的不变。*凡了,才好使唤;对我们来说,*凡的刘峰真是好使唤。”

  “于是误了他一生,尤其他一生的真爱。因为偏偏天下女人在心底里,都是不信*凡的。”

  从人性的角度来说,因为大家*凡,没有个性,千人一面,正如工厂机器上的螺丝钉,因为个性的泯灭,才能让政治动员来得如此迅猛与高效。而也正是因为政治性高于个性的存在,才会有那么多悲剧的产生。

  郝淑雯和萧穗子在文末的对话:“我们那时候真够操蛋的,把背叛当正义。”“那就是背叛的时代。时代操蛋。”“我背叛你的时候,真觉得满腔正义。”

  当时的时代,试图控制一切,所以鼓励互相举报,鼓励互相背叛,鼓励互相监督。所以,有林丁丁对刘峰的背叛,有少俊对萧穗子的背叛,有惠雅玲对刘峰的背叛,有众人对刘峰的背叛。这一切背叛让我们对人性有了更深的认识与思考。

  刘峰:一个时代的好人

  一旦被摆上了神坛,就被绑上了祭坛!

  “那个刘峰,为我们修这个做那个,不停地做一堆无成就的琐屑事物,而做本身就是成就,日积月累,一大堆的无成就就是他的成就,他是个当今谁也不需要、谁也不尊重的人了,这种人就叫好人。”

  他对所有人好,对自己心仪的对象小心翼翼地表达着好感,对脏活累活抢着干,坚持着不麻烦任何人,坚持着帮助所有人。这样的高大全,因为一个偶然的事件,而变成一个众人打骂的自我分析与定位的“最难听的坏话是刘峰自己说出来的,他说他学雷锋,内心是个资产阶级的茅坑,臭得招苍蝇,脏得生蛆。”

  刘峰是一个好人,而且是身边的好人,但是作为人,他应该有七情六欲,应该有缺点,而因为宣传的需要,将他的优点与成就无限放大与神化,也就造成了众人对这种神化的人的怀疑,而一旦群众发现这种神化破灭的时候,那就容易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

  文中所言:“一旦发现英雄也会落井,投石的人格外勇敢,人群会格外拥挤。我们高不了,我们要靠一个一直高的人低下去来拔高,要靠相互借胆来体味我们的的高。为什么会对刘峰那样?我们那群可怜虫,十几二十岁,都缺乏做人的看家本领,只有在融为集体、相互借胆迫害一个人的时候,才觉得个人强大一些。”

  这与《乌合之众》所言完全一致:“昨天受群众拥戴的英雄一旦失败,今天就会受到侮辱。当然名望越高,反应就会越强烈。在这种情况下,群众就会把末路英雄视为自己的同类,为自己曾向一个已不复存在的权威低头哈腰而进行报复。”“人一到群体中,智商就严重降低,为了获得认同,个体愿意抛弃是非,用智商去换取那份让人备感安全的归属感。群体只会干两种事——锦上添花或落井下石。”

  小曼:缺乏关爱的浮萍

  自小缺少父爱,于是便偏执般的渴求母爱,甚至不惜用重感冒来换取母亲的一个久久的拥抱。寄人篱下的非人生活与现实让她坚定地离开了家。然而在文工团里,她依然找不到归宿与认可,他是团队中的异类与被排斥者,“一个始终不被人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所以,她在刘峰即将离开文工团时,是唯一一个去送他的人。也是她,在刘峰老了生病的时候,仍然留在在他身边照顾着他。由于小曼缺乏爱,所以,当刘峰在众人嫌弃小曼“馊 臭”的时候,站出来自愿和她搭档时,她的心,便永远地系在他身上。只是,刘峰,那个会爱的刘峰,在林丁丁喊救命的时候,就死了。

  林丁丁:柔弱双面人

  虽然外表柔弱,但却有着与那个时代主旨精神不同的小女人该有的心思与算计。在文工团的目的就是为了婚姻攀上高枝,可惜命运与她开了一个玩笑,一婚的时候高攀上了将军之子,但却在将军家中不受待见。二婚的时候远渡澳洲,却在异国三年,黯然回国,最后只能成为帮人看护豪宅的保姆。因为触碰事件,因为她的告发与坦白,改变了刘峰的人生轨迹。而在她的心目中,刘峰是神,是远离他们的另类,是不食人间烟火的活雷锋。所以他说了句:“什么人都可以碰,就活雷锋不行”这,或许可以解释她对刘峰的触碰为何如此反感。而退伍后她的所做所为,让人不由得怀疑文工团里的她或许是一个演技高明的双面人。

  郝淑雯:光鲜背后的阴暗

  读到后面,才觉得这个人物也很立体与饱满。在团队中,她是分队长,负责管理与协调这群小兵,但与此同时,她也是团队的一员,也有着这个团队中的个性与属性。所以,她能为维护团队面子,揪出那个“弄虚作假”的人,也能为了奇异的“竞争心理”,勾引了萧穗子的男友,并说服男友,一起出卖了萧穗子。这不由得让我们对那个告密与背叛的时代感到不可思议。

  《芳华》一书,描写的群体很特殊,但其实文工团所发生的种种遭遇,正是那四十年*改革大潮中的缩影。在那个日新月异,一日三变的时代里,每个人都在演绎着不同寻常的自已。每个人都面临着打碎自己,并重构自己的使命 。缅怀过去的青春,是一种情怀,也是一种不可思议的自我嘲笑。每一个人的青春年华不是这样的呢?或许正是由于青春年华的青涩、单纯、自我才让青春显得那样的弥足珍贵,也才让我们更加珍惜现在,以及更加憧憬即将到来的未来!

《芳华》读后感3

  这么多角色里,最喜欢的应该就是郝淑雯了。敢做敢当,敢爱敢恨,有股江湖儿女的豪气。林丁丁太柔,柔到了软弱的地步。小曼又太苦,沉默而隐忍。至于刘峰,比她们都惨,命和运都不是自己的,一辈子都在被外界左右。为了有口饭吃,从小苦练翻跟头;为了活命,跑去当兵;为了身处集体中而不被人遗忘,一直做好事;为了一个林丁丁,一等再等,一忍再忍,结果最后名誉没了,前途也毁了...…

  一个人的性格会影响他在集体中所处的位置。刘峰老实,话也不多,大家都愿意让他当标兵,有了标兵的名号,就可以理所当然地使唤他做更多的事,反正标兵也轮不到自己嘛。可刘峰就不一样了,他需要用更正统的思想,更雷锋式的行为,来证明他的荣誉有多么地无瑕、多么地当之无愧。他需要考虑的人和事实在是太多太多。每一个他遇上的人,他都想尽己所能地拉扯一把,却从来没掂量过自己的能力,自己的生活是怎么一个穷酸样儿。

  可他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啊,郝淑雯拿他没办法,萧穗子拿他没办法,小曼默默陪伴了十几年,也拿他没办法。

  如果刘峰能更像个现代人,懂得投机,懂得示弱,懂得为自己辩解上哪怕一句,都不会落得最后那样零落的结局。可惜,时势和性格,没有一样是可以轻易改变的。纯朴善良,自始至终,这是刘峰的不幸,也是他的大幸。

《芳华》读后感4

  又一次晕机。整个人难受到不行,胃似乎都翻转过来了。回到宿舍,没有收拾行李就躺床上睡着了。醒来时舍友都在,那一刻突然觉得很温暖。

  晚上把《芳华》结尾看完了。影片色调很舒服,但那个年代离我太遥远,只有共情但没有共鸣。小说里讲的是文艺的爱情,然而现实却不是这样,现实是天涯何处无芳草,不爱我就拉倒,相信爱情就是一种罪。理解何小嫚为什么会喜欢刘峰,因为她从小到大都没有得到过爱和关怀,我很难相信,一个妙龄少女会因为别人不嫌弃她的体味而爱上这个人,但是何小嫚会。我唯一难过的片段是为了赢取一个拥抱,何小嫚不惜把自己弄到发高烧,我明白,她的偏执注定了她这辈子都与幸福无缘。在现实生活里,我们不得不服输……

  很喜欢黄轩,文艺男青年的气质,看起来话不多,整个人透露着一股忧郁,但却又不失内涵。他很爱酒。但他演的不是我想象中的刘峰,那个因为爱情失去一切的人,应该是颓废和无力的,尽管善良地生活着,可他的脸上应该是没有希望的光,他随波逐流,不肯抗争,默默地为了心上人奉献一生。但是电影里的"黄轩,还是透着一股光芒,可能我太喜欢黄轩了,因此带着有色眼镜去看他吧。

  她为她爱的人送终,他的心中始终只有另一个人,一个我们看起来庸俗、*凡、不甚了了的人。可是有什么办法呢。爱情就是有它难以想象的路径,而刘峰的每一条路都指向了林丁丁——灵魂和身体。小惠和小嫚,都只是过客。他一生善良,只破了一次戒,却背负了一生的罪孽,这才是最让我难过的地方,所以我对林丁丁爱不起来,甚至觉得她糟糕至极,生活中如果遇到这样的人,恐怕我会扭头就走。

  “一代人的芳华已逝,面目全非”,影片的最后一幕还是给刘峰和何小萍安排了一个好结局,不算残忍。书里的刘峰和何小嫚终究是无缘幸福,我没有哭,只是沉重和压抑,心里下了一场大雪。旁人像看戏,心上人嫌弃,她只好压抑。刘峰和何小嫚都是一样的人,两个偏执的人怎么会向现实低头呢。他们的心中,永远在追逐着自己渴望的一切,得不到,也不回头。小说里的爱情总是无所畏惧,勇往直前,但是我知道,我永远都不想拥有这样的爱情,也不想过这样的人生。我不会为了一颗星星,放弃回家的路灯。

  严歌苓将《芳华》的英文名译作You touched me。是的,你曾触碰过我,你曾打动过我,你曾在我的心上留下最温暖的回忆。

  然而到了最后,我仍一无所有。

《芳华》读后感5

  我尚未看过这部电影,但突然对原著起了兴趣,花了些时间读完了严歌苓的《芳华》。作者笔下的每个人物都被定义在那个特殊年代的历史背景下,从他们的出身到他们的青春,直至他们的晚年,悲剧式的结局似乎是“芳华”这两个字最恰当的注解,伤感也注定是这部小说的灵魂。

  在那年那月,任何人做任何事都避不开时代的限制,经验告诉我们,若要悖逆就会遭到周围所有人的背弃与唾骂,就会被那个时代所抛弃。即使在你的人生已经跌落谷底时,奇迹也不一定会出现。

  没有人能够预料到几乎拿满了所有个人荣誉的军区模范标兵,在“触摸事件”曝光后的人生;也没有人能够预料到一心想嫁入豪门的纤纤柔弱的林妹妹,在经历了两段失败的婚姻后,用自嘲的口吻选择了孑然一身;

  当然,我们也没有预料到出身高贵且姿色不凡的高干千金,在恣意挥霍了自己的青春后嫁给了“军队二流子”,最终不欢而散沦为了包租婆;

  但最让我感到感动的是身材矮小、遭人厌恶的普通女子,在遭遇了人生的大起大落之后,却为自始至终都没有表白的爱恋,苦苦地守候了40年,只为在她至爱的人的遗像旁布满了他们初遇那天的冬青……

  我始终相信人间有动天地泣鬼神的爱情存在,这是《芳华》的文眼,也是给善良的人一种最温暖的慰藉。严歌苓的作品向来在揭示社会底层的一些罪恶上时毫不留情面的,使我们能洞悉*凡中的伟大,却也能窥测到伟大中的丑陋。其实我们不用过多地揭露他们每个人内心的丑恶或是骨子里的劣根性,因为在某个特定的年代里,任何的所作所为都会被张贴上那个年代特有的标签。就如同现在的我们也一样,生活在当下,身上也会带有这个时代的烙印。

  人生本就不易,无论是哪个年代,无论大人物还是小角色,*凡或伟大,卑微或高尚,最终都会芳华落尽。或许,我们需要的是那多一点点的善良和慈悲!

  珍惜自己的岁月,细细品味自己的过往,因为这些都是只属于我们自己的独特芳华!

  我快步走向影院,轻轻地在自己的座位上坐好,静静地等候电影的序幕拉开,独享我自己的芳华。

  看了一个片段忽然上瘾了。偷翻着手机把小说看完了,感觉萧穗子本身也是酿成他悲剧的一份子。

  看电影的时候感觉没那么多伤心,但黄轩其实演的挺好,他始终不苟言笑无利可图的表情,和小说中的刘峰还是挺吻合的。

  只深刻记得去了海南的刘峰在派出所?的门外被一群坏人狠狠推了一把倒在地上,他的假肢掉在地上。

  记得他在越战的草丛里满身鲜血地坐着,抬头看天的时候眼神里面的茫然失措,记得他从文工团离开的时候小曼现在门口送走他的眼神,记得他那晚被审讯时的愤怒与绝望,记得那些葱绿色的芳华在这群人身上一闪而过,巨大时代的洪流裹挟着所有人,汹涌澎湃地往前跑去,一点挣扎的机会都没给你。

  直到最后,退潮了我们才终于搁浅。

  有时候羡慕这种专注单纯的年代,他们在一个人造的小世界里撒欢打滚,然后放肆地去爱去恨,去偶像崇拜,也有道德败坏,但不自知。我们的时代过分喧嚣了,精力和生命长在手机上电脑上多媒体里,道德观和价值观从多元化变扭曲,你很难说服别人什么是对什么又是错。

  而刘峰这样的人,就像一个幻觉造成来的精神偶像,是我们亲手把他推上了神探,也是同一批的我们亲手毁灭了他。可是被创造出来的他多么无辜,他只懂的善良,只想有自己的向往,这一点小奢望都不被允许。

  生而为人,我很抱歉。

《芳华》读后感6

  青春,是一个时代的缩影,被冯小刚搬上了大银幕后,很多人开始重读这本书,我也不例外,可能有些许的随波逐流。,但并不是俗气的恭维。在观影前就留意到电影院里中老年观众占了一大部分,当《芳华》开篇出现八一电影制片厂的标志及背景音乐,便知晓这部电影中所谓的芳华与青春是属于他们的。*七十年代的几个重要历史元素贯穿影片的始终,十年动荡制造史无前例冤假错案的*、*、朱司令、*相继去世举国悲容的1976以及对越自卫反击战、唐山大地震。而他们的青春,便在这样的土壤里恣意生长,然后又各自蔓延,或顺风向、或向阳光,但最终又全部堙没在时光里。

  何为芳华?汉语词汇中的释义:“美好的年华”。是呵,美好的年华非青春莫属,正如《芳华》片尾曲中的歌词“世上有朵美丽的花,那是青春吐芳华”但偏偏时光易逝,芳华难觅。此时,当我们到了只摸到青春尾巴的年纪,读起来也别有一番深意。

  谈谈《芳华》,书中别的人物设定都能理解,沈小曼的人物线也很清晰有理由。唯独刘峰,这个人物在新时代的种种表现让我感到失落,也许我也和剧中人物一样,把他推向了圣坛,期待他的反转和翻身。但没有,他的一生,就是那么的,忙碌着,渺小着,也活着。

  原著中不只一次提到,当刘峰笑的比较开的时候,会笑的露出牙龈,隐隐约约带着邪恶的味道,作者其实在处理他对丁丁的爱情时也做了很多铺垫,包括给她做略有些土气的甜点,通过主人公的叙述,我们可以看到刘峰并非像银幕上展现的“雷锋”成分那么单一,隐隐地,会有*凡的,普通的,甚至一点点狎昵的成分。这样也使得后来的“触摸事件”不那么突然,文本也忠实于倒叙写作手法,在行文之前多次预告后来要上演的“触摸事件”。

  致命的是在原著中,触摸事件是确实发生了的,青春年纪,男男女女处在一个充满荷尔蒙的封闭文工团,别的人都可以干些墙根底下偷偷接吻暧昧的勾当,但这事儿发生在充满光辉岁月的刘峰身上,就是不行。银幕上,把刘峰的真实触摸给抹去了,留下的,仅仅剩下一个简单的拥抱,和审讯室里歇斯底里的纯洁刘峰,这样得处理,黄轩所饰演的人物就有些单薄和说不太通了。

  另外,原著中交代了刘峰被标兵之前的历程。他所做的好人好事并非人们所在乎的,那只是一个普通的热心人罢了。但在荧幕上,刘峰和雷锋握手归来的场面被渲染的异常热烈,从一开始就给刘峰打上了光辉人物的基调,而忽视了他土生土长,甚至有些土气的人物背景,原著中提到的人们开始一一和刘峰握手,是不知哪个二百五带的头。

  导演改变这一原初的意义,也许是为了把电影中的褒贬调和一下吧。把原著看完,可能会对刘峰的人物形象了解的更加圆满一些,也就能接受他最后的没落和所谓的知足了吧,我总觉得,他和沈小曼的知足有些牵强,有些无奈和不尽人意,甚至有一丝苦楚。可能处在我这样的年纪,还不能心*气和的接受目前流行的佛系青年一说吧,不忍看到纯真人物境遇的凄凉。

  总之,还是看到了冯导惊鸿一瞥的赤诚之心,时间和荧幕毕竟都有所局限,谁也不能把一个时代囊括其中,一步美好的作品总是和遗憾同时产生,它也基本普罗大众的让观众的心随之荡漾和幻灭。从《夜宴》到《1942》、《老炮儿》到现在热映的《芳华》,我看到了一个有理想和像我们的老师所说的知识分子一样“他想为这个世界做点什么”,当他到达一定的高度,他所做的不仅仅是贡献,而是在推动文化、国民精神走向的一鼎大拿了。

  回归本书,我最想知道的是刘峰最后是否爱上了沈小曼?我希望他是爱她的,这样就不辜负小曼这一生对他的爱恋与情深。但也许我这个问题太肤浅,到了他们后来那个年纪,经历了那么多的事情,已经不是单纯的“爱与不爱”就能回答的了。作者说“他的心是爱她的,但他的身体爱的是另一个人(刘峰在南漂时救赎的一个*)”,我不明白,我也不想明白,我只想为小曼讨一个“他爱她”的结果,讨一个他们幸福相伴的晚年,让一生命运不公、一生经历坎坷的他们有一个童话般美好的结局。

《芳华》读后感7

  看了小说也看了电影,看完陷入极度的悲伤之中。电影里的结局说:之后的他看起来那么知足,那么冷静。

  岁月漫漫,芳华刹那,在那个时代,刘峰的善良只剩一个人的苟延残喘。那个年代,好人好像就不配拥有青春!他那么善良的对待一切,命运又是怎样对待他的?从一个处处都是标兵的楷模到最后变成被处处欺负的戴着假肢的残疾人,前后的反差令人痛心疾首!在那个盲目几乎病态的社会,好人好像就变成了一种病态,可善良并不被善待。所有人都习惯了刘峰的好,可他也是个凡人,他不是圣人,为什么连一点烟火气都不允许他有?我们总说一个人对集体影响多么糟糕,很少有人看到一个集体对一个人的影响,集体对人的影响是从精神上灵魂上碾压的,是终生的无法释怀的影响!我相信若一个集体是善待个人的,那么这个人一定会倍加珍惜这个集体!

  只有小曼最珍惜他。小曼,刘峰都是被那个时代那个集体所毁掉的人!小曼的一生可以说是十分令人悲伤的,父亲的早逝,母亲的改嫁,新组建的家庭所带来的痛苦,当兵入伍后的心酸,到后来的精神出现问题。读完后悲伤心疼充满了整个心房!这就是为什么小曼最能珍惜理解刘峰,就像文中说的那样,一个不被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的重要。

  佛语有言:“ 诸恶莫作,众善奉行 ”。

  只有众善够重,诸恶才能被诛。如果这个世界还不够好,不是说做好人没好报,只能说我们的善良还太少太单薄。

  列夫·托尔斯泰曾说:

  如果“善”有原因,它不再是善;如果“善”有它的结果,那也不能称为“善”,“善”是超乎因果联系的东西。

  聪明是一种天赋,而善良是一种能力!愿所有人都拥有善良的能力。

《芳华》读后感8

  作者的整个故事都是围绕着刘峰发展的,唯一一个除刘峰外仔细描写了成长经历的人物就是何小嫚,可以从穗子多年后对待小嫚与丁丁的态度差别看出,她是喜欢小嫚的,尽管小嫚当年身上有着诸多小毛病,但作者因为她对刘峰的尊敬而爱她。在刘峰活着的时代,小嫚是唯一一个识得并且珍视刘峰善良的人。她弥补了作者无能为力的遗憾,以她自己微薄的能力,为良知为理性尽了自己的力,她代表着一个时代对刘峰微薄的弥补,让人不那么绝望的唯一一点弥补。

  作品中最让人感到压抑的还是时代,在那个政治随意控制那些年轻而不成熟的大脑的时代,很少有人能够逃避开那些非理性的漩涡,无论你是否理智,最终都难以逃避那些激昂的红色风暴。或许作品的意义就在于让多年后的我们去更清醒地看到人性,看到政治 斗争的可怕。无论是何种思想意识形态,一旦被国家拾起,冠以绝对正确,真理正义的名头,便有可能变得可怕起来,它会吞噬其它思想,让人们有话不敢说,当年那般激烈的非理性风潮或许在今日不会再发生,但类似的价值观灌入,或许至今都没有停止,正在以一种略微温和的方式润物细无声。

  但我们这个时代毕竟进步了,我们有太多的渠道去丰富自己,太多的渠道去了解这个世界,读史以明智,小说中的历史也是一种历史,有时候它会比写在历史书上的历史更加真实,生动,残酷,活灵活现。

  那些年的芳华已逝,但作品依然可以向一代又一代人倾诉当年的故事,故事让我们多一些思考和理性。但愿我们再遇到身边的"刘峰",能够珍惜他,善待他,能够让他有一个不同的归宿,也让我们的心里不留遗憾,或许这也是对作者最大的致敬。

《芳华》读后感9

  看完《芳华》,想写个读后感,仅此献给我们正在绽放的芳华。先说刘峰,外号雷又峰。正如他的外号一样,活雷锋,生活处处为他人着想,脏活累活抢着干,军队的干部,全军学习的榜样。无时无刻不在为他人,为集体奉献着自己。在外人看起来光彩夺目的他,其实内心也是自卑的,我想正是因为他的自卑,善良,导致后来“触摸事件”的结局。

  林丁丁,文工团主唱,梦想嫁个首长的儿子,或者富二代,且要有能力。我想这也是后来她被嫌弃的因吧!小曼,一个从小被嫌弃,被牺牲,渴望爱的孩子,自从父亲自杀后,一直都在唾弃中长大,外号“拖油瓶”,继父家中多余的人,怀揣着摆脱家的梦想来到文工团,以为再不会受到,然而却又成为大家唾弃的对象,直到刘峰的离去,使她彻底对周围的人寒心。小说中刘峰对林丁丁的追求林丁丁对生活的向往小曼对刘峰的心动交织在故事的发展中……

  直到触摸事件之后刘峰在越战的勇敢小曼对文工团的放弃及在越战的拼命两位对生活丧失希望,向死而生的人再次的相遇,想死的遭遇使他们更能理解对方,我想结婚与否也就无所谓,重要的是互相同情的两个人能够扶持,回忆起自己已逝去的芳华里,对方都曾是自己心中的安慰,是生命中的一抹亮点,使痛苦的遭遇回忆起来不再伤人。第一人称的萧穗子与郝淑雯在文工团的明争暗斗,后来两人的相遇也是一笑泯恩仇,置身当时仇深似海,放在当前一笑而过,这是她们曾经绽放过的芳华,不过分后悔当初,也不纠结当下。

  我想再有回到从前的话,刘峰依然会选择接受触摸事件,郝淑雯依然会暧昧萧穗子男友,小曼依然会向死而生……结尾刘峰的死去,并不代表芳华已经结束,毕竟我们的芳华正在以我们的姿态绽放着,无论结局如何。

《芳华》读后感10

  看完早已经泪流满面,不知道是自己泪点太低还是作者太会描写,还是那个时代本身就很容易让人动容。

  活在那个年代的人,有错吗?可能有,但其中有些关于人性的错,在我们这个年代仍然有。

  刘峰做了一辈子好人,在死后也仅仅留下了“好人”的一个称号。他这一生中,触摸过很多女人,但唯有两次,使他的人生产生巨大的改变。“触摸”丁丁,后来被派到伐木连,被众多人批判,踩踏,“终于被抓住小辫子了,终于你我都是凡人了”,他们在批判刘峰的时候,可能是内心的释放吧。触摸小曼,仅仅是刘峰愿意和小曼一起跳舞,就让这个什么都没有,连被爱都没有的女孩深深地记住了,全世界都放佛抛弃了她,只有好人刘峰愿意。

  至于最后,丁丁于刘峰,可能是一辈子的记忆,会抹去,也会淡淡出现,不知他到底是因为亏欠小曼还是一生只爱了丁丁,所以最后和小曼是以“朋友”相待。一个人的肉体可以爱很多人,但心大概就那么一个吧。从刘峰对丁丁的爱来看,不得不说世上没有不会表达的人,他可能不会用言语表达,但他一定会用行动。如果什么都没有,谁信呢?

  在文章快结尾的时候,郝淑雯讲述了对穗子的背叛,就好像远在他乡的陌生人早已飞黄腾达,而你听后无动于衷,但是身边的一个小学同学,可能房车名利都有,哪怕只是比你成功了一些,你的内心都会激起千层浪花吧。

  每个人都是凡人,但每个人又不想不愿意甘做凡人,所以丁丁不喜欢*凡的刘峰,她想要寻找更“好”更“耀眼”的人。

  最后,架势当时托举小曼的人是“张峰”他也一样*凡,但他不是时时刻刻都是好人,小曼还会爱上他吗?


芳华初中读后感明明活着,怎么就进入了这种永垂不朽的状态!’这个意思细思极恐。那一分钟我有一念闪过:雷*如果没有在那么年轻的时候去世,不知道还会不会永垂不朽。

  男主人公刘峰是结过婚,有个女儿的。他许多年四处流浪,辛苦赚钱寄回老家把她养大,但在刘峰的追悼会上,他女儿刘倩的冷漠看得人心酸。这个被她父亲辛苦养大的姑娘对父亲的感情是疏远还带着不理解和鄙夷的。可是看到这里,我还是之前那个非常无力的感觉,面对这样一个局面,我不知道该埋怨谁!

  就在这种缓慢流淌的无力感,纠结感以及忧伤感中,我看到了书的结尾。不期然地,最后几段真正触动到了我的内心,终于是流下了眼泪。也难怪有人说,这世上最能赚人眼泪的就是悲情的故事。而严歌苓这本书如此地不催泪也有点出乎我的意料。

  看完小说之后,我的整体感觉是非常正面的。一个篇幅不长的故事,没有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没有激烈的感情冲突,甚至小说的写作手法都有一点报告文学的影子,可是里面那许多隐藏在表面文字之后的,没有书写出来的,深沉很多的感情和反思却一直牵引着我把书一口气看完了,还蛮过瘾的。严歌苓再一次用她的故事证明了她就是一个好作家。

  在小说开篇不久,我看到一个情节,当时就决定了,不要去看电影。小说中写到文工团的练功房,说姑娘们穿着灯笼裤在练功。作为在70年代末已经很能记得一些事情的人,我记忆中,那时候就算是大夏天,校园里,公园里,很多职业的,业余的热爱各种运动的男男女女都穿着那种飘飘动的,棉绸的,蓝色,黑色的灯笼裤。一来通风透气,二来,吸汗。而文工团里,常年在地板上挥汗如雨的人就更要防止汗水流到地板上吧?不然一打滑,不得摔伤?而想到冯导的电影海报上那一条条白花花的大腿,就觉得自己一点也不信服。所以,电影不看也罢。

  不过,小说还是好看的。非常推荐!

《芳华》读后感6

  看完《芳华》,想写个读后感,仅此献给我们正在绽放的芳华。先说刘峰,外号雷又峰。正如他的外号一样,活雷锋,生活处处为他人着想,脏活累活抢着干,军队的干部,全军学习的榜样。无时无刻不在为他人,为集体奉献着自己。在外人看起来光彩夺目的他,其实内心也是自卑的,我想正是因为他的自卑,善良,导致后来“触摸事件”的结局。

  林丁丁,文工团主唱,梦想嫁个首长的儿子,或者富二代,且要有能力。我想这也是后来她被嫌弃的因吧!小曼,一个从小被嫌弃,被牺牲,渴望爱的孩子,自从父亲自杀后,一直都在唾弃中长大,外号“拖油瓶”,继父家中多余的人,怀揣着摆脱家的梦想来到文工团,以为再不会受到,然而却又成为大家唾弃的对象,直到刘峰的离去,使她彻底对周围的人寒心。小说中刘峰对林丁丁的追求林丁丁对生活的向往小曼对刘峰的心动交织在故事的发展中……

  直到触摸事件之后刘峰在越战的勇敢小曼对文工团的放弃及在越战的拼命两位对生活丧失希望,向死而生的人再次的相遇,想死的遭遇使他们更能理解对方,我想结婚与否也就无所谓,重要的是互相同情的两个人能够扶持,回忆起自己已逝去的芳华里,对方都曾是自己心中的安慰,是生命中的一抹亮点,使痛苦的遭遇回忆起来不再伤人。第一人称的萧穗子与郝淑雯在文工团的明争暗斗,后来两人的相遇也是一笑泯恩仇,置身当时仇深似海,放在当前一笑而过,这是她们曾经绽放过的芳华,不过分后悔当初,也不纠结当下。

  我想再有回到从前的话,刘峰依然会选择接受触摸事件,郝淑雯依然会暧昧萧穗子男友,小曼依然会向死而生……结尾刘峰的死去,并不代表芳华已经结束,毕竟我们的芳华正在以我们的姿态绽放着,无论结局如何。

《芳华》读后感7

  青春的懵懂不过是过眼云烟,此去经年,回忆起来也不过是苦涩酸甜。

  那个时代人性是扭曲的,以说人坏话为荣,以践踏别人为荣。可怜的刘峰,我们的大善人雷又锋,因为一次“触摸”事件可以说是毁了他的一生,他也不过是卑微地爱着丁丁。本可相安无事,奈何人言可畏,捕风捉影的流言,后来的集体批斗,从天上被踩下地狱,原来这么容易。

  另一个悲剧人生应该说是小曼,从小没了爸爸,跟着母亲,当着拖油瓶,被周围人嫌弃。特别是在文工团里,这是赤裸裸的冷暴力啊,小曼也真是够坚强。后来戏剧的是,小曼被表彰为战地天使,众星捧月的不适应让小曼精神恍惚。

  戏如人生,人生如戏。不曾想,兜兜转转刘峰和小曼走到了一起,也不是,充其量也就是小曼陪刘峰度过了人生最后的时刻。刘峰这样的人啊,认定了就是一生,恐怕到死也是放不下丁丁的,虽然之前得知丁丁离婚了,但是自己现在是个残疾,生活窘迫,哪里还有资本去爱丁丁。人啊,在爱面前总是会胆怯的。

《芳华》读后感8

  初识严歌苓,之于《芳华》。冯导的才华与情怀赋予《芳华》鲜活的生命力,引起一代人的年华记忆与感伤。

  不言而喻,人们总会惊叹于冯导背后的女人、《芳华》背后的女作家——严歌苓。

  简单直接的描述这本书,故事发生在二战时期的上海,一名*女子,在两个犹太男子之间的情爱纠结。

  故事的原型起源于1993年,严歌苓和先生去柏林旅游,发现柏林墙一个展览馆里“陈列”着很多故事。“有一个故事说的是一个小伙子跟一个女孩子在东柏林订了婚,小伙子先到了西柏林,他深爱着他的未婚妻。一次很偶然的机会,他在欧洲见到一个女孩子,非常像他的未婚妻,他就勾引了她,把她带到东柏林,偷了她的护照,让他的未婚妻假冒那个欧洲女孩,用欧洲女孩的护照过了关。”

  在文中的关系则是,主人公玫爱上刚逃到上海的犹太男子彼得,在“终极解决方案”就要实施之际,玫为了让彼得去美国,临时抓了个与彼得十分相像的杰克布做救星,最终玫用彼得的钱救了杰克布,用杰克布的护照让彼得去了美国。

  对这本书的简要评价和感悟如下:

  1、特殊背景的深刻描述

  尽管故事的主线以爱情为主,可作者将其与二战时期、混乱不堪的上海相结合,描述的是寄居者之间的爱情。文中除了对男女爱情发展状态及心境的描述细致入微之外,也将读者带入到二战时期特殊的背景下,更加深读者对于人物心理和人性的理解。

  小说中有这样的描述:“首先告诉你的这个上海,就是一船一船的犹太难民卸货一样倾泻在码头上……一船接一船的犹太佬靠上了上海的岸……有时候,在上海靠岸的远洋轮哗啦一下打开底舱,里面装成紧紧实实:一个巨大的人饼。那就是从集中营直接上的‘货’……告诉你的这个上海,有百分之八是白种人。这个上海的英国人、法国人、德国人勉强把有英国国籍的.塞法迪犹太阔佬看做人,犹太阔佬又把俄国流亡的犹太人勉强当人看,而所有这些人再把有钱的*人勉强当人看,把没钱的*人完全不当人。再来看看*人。*人在这里指上海人。上海人把江北佬、安徽佬,所有外地佬勉强当人看,而把巡捕房的锡克人当‘红头阿三’,把欧洲来的犹太难民当‘犹太瘪三’。假如*有个说法是‘三教九流’,那么上海是‘九教二十七流’。”

  这样的描述为主人公的出场和之后的选择做了充足的铺垫。也不难理解,在这样的困境下,女主人公玫所爱之人—彼得,为逃离这个终将不属于他的城市的不择手段和灵活应付,与另外一个深爱玫的犹太人—杰克布的乐观正直、自我发现并自我成全、对玫义无反顾的爱形成鲜明对比。

  2、爱情之外的亲情

  除了对于三位主角的情爱关系进行描述之外,文中对于枚与父亲及继母的亲情也让人心有触动。

  玫十二岁时母亲逝世,父亲后来找了一个上海本地女人凯瑟琳,凯瑟琳只比玫大六岁,玫打心眼里瞧不上小家子气爱慕虚荣的继母。此后,便有了玫为避开继母而离家出走。遇到彼得。玫性格里的任性骄纵是父亲对他的宠爱。

  正如文中所说:“我们父女都有别人不认识的一个方面,这个方面只有父女面对时才活过来。一旦我和父亲以我们血缘中特有的面目出现,一切都尽在不言中。没有比那种理解、原谅、接受更彻底了。冒犯还没出现,就已经被原谅了,不管我一生还有多少歧路要走,我爸爸这个时候看着我,全部提前接受。”就是这样无言伟大,让人动容的亲情。

  尽管玫不喜欢继母,但后来在父亲离开上海,她与继母相依为命的日子里,继母表现出一种长辈般对玫的关心。甚至在劝说玫认识到杰克布才是真的爱她的时候,不惜出卖自己的秘密。只为了玫好,让她认真考虑清楚,杰克布是出去做强盗都会让她无忧忧虑过好日子的人,才是真的爱她。在越来越艰难的贫穷日子里,继母也大方的将自己的积蓄拿出来维持一家的开支。

  3、亲情之上的爱国与正义

  作者除了对男女爱情和家庭亲情描述之外,还有在特殊背景下,抗战爱国人士的牺牲和努力。文中以一位年轻的阔少年温世海为典型代表。世海小小年纪,脱离优越的家庭而选择做一个随时有生命危险、前途未定的游击分子,不惜一切代价,奉献着自己的力量,可见这个男孩的勇气可嘉、爱国之心。

  后来,也有深爱玫的杰克布加入到这场正义与非正义的抗争中去。

  4、爱情下的人性窥探

  作者除了对男女爱情和家庭亲情描述之外,还有在特殊背景下,抗战爱国人士的牺牲和努力。文中以一位年轻的阔少年温世海为典型代表。世海小小年纪,脱离优越的家庭而选择做一个随时有生命危险、前途未定的游击分子,不惜代价奉献自己的力量,可见这个男孩的勇气可嘉、爱国情怀。

  作者对于玫与彼得、杰克布的爱情纠葛与其中的人性变化环环相扣,描写的直接鲜明、接地气。玫在经历与彼得的一见钟情之后,慢慢认清彼得的精明能干与唯利是图之后,将自己与彼得狂欢之后的*静描写为一种“自我厌恶”。

  彼得把钱往他手里一塞,毫不愧疚地开始他一天十四小时的辛勤工作,而玫则开始漫长的一整天的自我厌恶。作者描写道:“他每天活得井井有条,每个行为完成一项任务,每个任务离预答的目的地更进一步,可我玩完了什么都完了。”

  与此相反,是杰克布对玫的疼爱有加,是不管自己遭遇怎样的不幸和困难,都保持的乐观,在与玫约会时,总是花光自己的钱给玫点一桌子她爱吃的东西,是愿意用自己的生命去保护照顾玫的男子汉。

  最终,玫在一次次的挣扎纠结中,选择了杰克布,也爱上了杰克布。

  故事讲到这里,就结束了,欢迎有同感的你,留下你的感悟。

  日渐升温,春暖花开的日子里,愿你踏实做好自己的事情,珍惜那些值得的。

《芳华》读后感9

  工作的繁忙和时间的碎片化让我很难再认真读一本完整的书,更别说一本已经“用精彩的荧幕化”加工过的书,也许是众捧的舆论再一次点燃了我喜欢另辟蹊径的风格,我紧赶时间,读完了《芳华》。

  书中主人公:刘峰是个不到一米七、热心且倒霉的山东土包(角色选取的话我觉得“保安周涛”最合适),林丁丁是个林黛玉般娇柔却总藏心机的绿婊(当然是年轻时的迅哥),何小曼(电影中名字更改为何小萍)是一个黝黑娇小的古怪小强(年轻时的国际章),而女配们郝淑雯的泼辣性感(这个角色倒是现在女演员们擅长的)以及文中“我”(要找个脸盲的)的敢说敢想和不食人间烟火。这么一群富有个性色彩的人物聚在一个压抑的年代、一个枯燥的场所,之间发生些奇奇怪怪的故事也是必然现象,佐之书里三十年时间跨度之火一淬,一部多可喜又多可悲的欲扬先抑(亦或欲抑先扬)的小说就横空出世。

  严歌苓骨子里是西化的,又生在*最先进开放的上海,无论是作书文风还是文中的我(何穗子)都是一副——你随意热闹,我自己过好的不屑情趣。山东人在这类作者(香蕉华侨、南方散文家等)的笔下已经成了——楞、穷、憨的代表,也怪我们山东自己不争气,近几年出来的明星草帽姐、大衣哥都带着这样的“时尚”节奏,所以我一看到刘峰,再一看到林丁丁和何穗子,我失望的说为何总是脱不开这个固有的文学圈套。

  故事非常简单,文字一般苍白,人物略有虚假,但读完却充满戏剧和回味。我想了很久,严歌苓的《芳华》是何中能量让如此多跟那个年代、那个艺术圈毫无瓜葛的读者深陷其中?

  读者讨论说《芳华》是欲扬先抑,然后按人物线层层剥离,让我们看到刘峰一生的不幸流离,看到林丁丁自作孽不可活的爱恨遭遇,还有何小曼“范进”+“丑女无敌”的逆袭及发狂之旅,人物性格的反反复复,人物经历的层层叠叠,终于在时间过去了三十年后一锤定音——芳华已逝,往事如烟。文中那段唯一令人称道的爱情:何小曼和刘峰的夕阳恋成了这本书唯一的温暖之处,在文中的结尾给这些历经沧桑的文艺兵一个美好善终。

  所以在这里,我也学一下严歌苓的欲扬先抑。

  我不爱好文艺,对前半部分的叙述提不起兴趣,直到文章浓墨重彩的先到了何小曼及其父亲的悲惨经历,才戳中了我愤世嫉俗的脊梁,感悟到大家“写人”手法的情感细腻,也让我想到同样戳中这段历史痛点的“*狂人”食指郭路生:“还不都是怪那个年代啊?你说这些好端端的人,被那个时代无情的扔上去又抛下来,有人挣扎的爬起,有人就此沉沦,还有一大部分人变成了那个永远叫不醒的装睡人。”

  电影总是要顾及艺术和票房,所以当看到电影里的长腿黄轩和干净整洁的芭蕾宿舍时我庆幸自己是先阅读的书,再欣赏的电影,我在电影里更多的看到了美好和怀念,而书中更多的是遗憾和释怀,关于那段芳华,在书中却一点也不芳,可再不稀罕它它也是自己的唯一的那段青春啊,于是作者抱着爱恨交织的姿态去俯瞰这段历史,毕竟出生在大上海的严歌苓不能因为喜怒冲淡了颜色,所以文风草草浮浮,叙述**淡淡,矛盾一喜一悲。

  所以在这里,对待这本书,我也学一下严歌苓的矛盾体。

《芳华》读后感10

  林峰的人物形象太正经了,典型老实人 正直俩字贯穿一生。唯一不正经的一次还被抓住通过触摸事件为线索才展开一系列。何小曼一生缺爱先后失去了父爱母爱 唯一遇到喜欢的人又得不到 在集体中连群众的关爱也得不到 穷丑有错吗 自卑才有错吧 对母爱渴望又失望 注定命里没有温情这东西啊,,丁丁展现了女生是多么善变的。就像那种瓶盖拧不开 拿到快递拆的比谁都快的哈哈 还有一个角色对她无感甚至看完连名字是啥都没记住。但是看到后面觉得很卑鄙。可能是我们每个人内心的真实写照。只不过有人敢做有人不敢罢了。

  一旦发现英雄也会落井,投石的人格外勇敢,人群会格外拥挤。我们高不了,我们要靠一个一直高的人低下去来拔高,要靠相互借胆来体味我们的高。

  最后,有些回忆正是因为她过去了才显得美好。重来一次谁也没耐心。过去的就过去吧 ,最好的都在梦中,在幻想里。

  身体和精力的原因,但更重要的,是他不要看见一个多了许多肉、少了许多头发的林丁丁。因为他当年那么爱那个小林,他不愿意她变,不愿意她老,不愿意她不好看;他不看她,是为了自己好,也是为了小林好。不看,那个年轻的林丁丁,好看的林丁丁,就永生了;至少永远活在一个人的心里,梦里。


芳华初中读后感(扩展4)

——《芳华》读后感500字3篇

《芳华》读后感500字1

  看到后面很压抑,小说还原了一个我们这一代人没有经历过的年代,刘峰这样的好人还存在在我们这个时代吗?如果有,这样无怨无悔付出的对所有人的好现在的人是更不会吃这一套的,只会认为你傻,你应该的,而不会换来等同的回报。大概刘峰的这种好不是从古至今就没被人认同过,是吃亏的代表,但他又吃的心甘情愿。

  刘峰是个悲情的角色,因为爱的人是丁丁导致了他悲剧的开始,不然他得多优秀一个人啊,但我想,就算没有丁丁的触摸事件,他这种好在往后的日子保不准也会有其他的事给他当头一击,所以,和丁丁有关系也没有关系。始终觉得他对丁丁的不是爱,是一种青春的情愫,包括后来他打听丁丁的近况,是他保留的对丁丁的最后一丝幻想,他压根就没真正了解过丁丁,他只是陷在丁丁制造的那些温柔表象里,以为那就算喜欢了。然而固执的刘峰一刻也没背叛过这种喜欢,哪怕后来发生的事情哪怕他深知小曼对他的一往深情也都没有动摇过他心中的这种喜欢,他自己把这种喜欢逐渐放大成爱,不再触碰,在心里也从没责怪过谁。

  另一个悲情人物小曼,和刘峰的结合是让人欣慰的,至少在刘峰的后半生,有小曼陪着他。她需要刘峰的陪伴,刘峰也需要一个人陪伴他度过暮年时光,这个人可以不是小曼,如果是小曼,只会更好。其实每个人都没有做错,丁丁没有错,小曼的母亲也没有错,只能怪那个年代。

  看完这本书也不用去看电影了,严歌苓的文字要比电影精彩,芳华。书名起的是真好,两个字贯穿全书。

《芳华》读后感500字2

  看了一个片段忽然上瘾了。偷翻着手机把小说看完了,感觉萧穗子本身也是酿成他悲剧的一份子。

  看电影的时候感觉没那么多伤心,但黄轩其实演的挺好,他始终不苟言笑无利可图的表情,和小说中的刘峰还是挺吻合的。

  只深刻记得去了海南的刘峰在派出所?的门外被一群坏人狠狠推了一把倒在地上,他的假肢掉在地上。

  记得他在越战的草丛里满身鲜血地坐着,抬头看天的时候眼神里面的茫然失措。记得他从文工团离开的时候小曼现在门口送走他的眼神。

  记得他那晚被审讯时的愤怒与绝望。记得那些葱绿色的芳华在这群人身上一闪而过,巨大时代的洪流裹挟着所有人,汹涌澎湃地往前跑去,一点挣扎的机会都没给你。

  直到最后,退潮了我们才终于搁浅。

  有时候羡慕这种专注单纯的年代,他们在一个人造的小世界里撒欢打滚,然后放肆地去爱去恨,去偶像崇拜,也有道德败坏,但不自知。我们的时代过分喧嚣了,精力和生命长在手机上电脑上多媒体里,道德观和价值观从多元化变扭曲,你很难说服别人什么是对什么又是错。

  而刘峰这样的人,就像一个幻觉造成来的精神偶像,是我们亲手把他推上了神探,也是同一批的我们亲手毁灭了他。可是被创造出来的他多么无辜,他只懂的善良,只想有自己的向往,这一点小奢望都不被允许。

  生而为人,我很抱歉。

《芳华》读后感500字3

  原谅我的后知后觉,现在才读完《芳华》。好像每次都是这样,有什么热闹的事,我总是会等人群散开之后才会前去看看。我不喜欢热闹,不喜欢拥挤。

  刘峰死了,他终于解脱了,仿佛他活着就是为了拯救别人,他习惯了做一个好人,一个善良却不被善待的人。其他文工团曾经的花朵,他们都离婚成单身了,心里有点高兴。小曼,还会带着思念继续活着。我看完小说以后,我最大的感触是,当她们老了的时候,总是会一遍遍谈起在文工团芳华时代的趣事、糗事,一遍遍的回忆加自我解读,记忆活了,每次都不一样。或许她们现在觉得之前做的特别荒唐,但是在我们每个人的芳华里,似乎都是这么稀里糊涂,做着长大后看着不靠谱的事情。如果,每个阶段都那么理智,都那么正确,那当我们老了的时候,我们回忆什么,我们谈论什么?是的,曾将坚持的,现在觉得一点都不重要了。

  每当想起自己芳华时代,也会觉得滑稽、羞涩,但是一点都不会后悔。我想到了男人和女人。一个男人当他是个穷小子的时候,他会为你排很长的队只为买一杯你喜欢的奶茶,他会在坐公交车的时候用胳膊为你挡住拥挤的人群,他会在过马路的时候牵着你的手让你走在左边,他会记得你的例假为你沏一杯红糖水,他会陪你逛街吃小吃。他会喜欢你却不敢靠近你,远远地疼着你,因为男人的自信来自于金钱,当他看到别人开着豪车,自己只能和你挤公交车的时候,他不自信了,他爱的卑微而温暖。

  男人后来有钱了,他认识了形形色色的女人,突然觉得被伺候、奉承,感觉那么好,他自信了。他给她钱,让她去买喜欢的东西。他自以为的这就是给她的最好的幸福。突然觉得有些难过,为什么爱情不能那么纯粹,无所求又有所求。求一颗始终如一的纯粹的心。刘峰爱了林丁丁一辈子,或许当他离开文工团的时候就不爱了,可他固执不敢去爱别人。何小曼(沈小曼)爱了刘峰一辈子,可是一直没有开口。就这样,错过了就是一辈子,就成了活的记忆。那些顺风顺水、所谓正确的事似乎不被记忆识别。

  《芳华》不是让我们舍弃善良,而是更善于去识别善良,去善待善良。因为觉得可惜才会珍惜。珍惜身边每个善良的人。


芳华初中读后感(扩展5)

——初中读后感18篇

初中读后感1

  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非常有名的国学经典名著,名叫《论语》。这本书讲述的是*古代各个名人名家的经典故事,在*流传了几千年,它指导我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虽然这本书里的很多文字及意思我还不是很懂,但是通过爸爸妈妈的讲解,我也学会了很多道理。

  这本书里面的温、良、恭、俭、让,让我学到了做人要温和、善良、恭敬、节俭、礼让,这样就可以交到更多的朋友,进而可以学到更多的知识。

  我也很喜欢这本书里面的孔融,他少年时为了帮助被坏人诬陷的一位好官张俭,他们一家人被朝廷抓了起来,他们把责任都往自己身上揽,希望自己的家人能被释放,不要受到处罚,最后是哥哥顶罪,母亲和弟弟被释放了,通过母子三人争死的情景,让我感受到了孔融一家人浓浓的亲情浓浓的.爱。

初中读后感2

  xx年,这是一段漫长的岁月;90年,这是一段艰难的岁月;xx年,这更是一段奋斗的岁月。在这不*凡的xx年里,我们的*走过了多少风风雨雨,才有今天光辉的旗帜,才有今天繁荣昌盛的祖国。“以青春之我,创建青春之家庭,青春之国家,青春之民族,青春之人类,青春之地球,青春之宇宙。资以乐其无涯之生。”这是*曾经说过的一句话。这不仅是他的追求,这同样也是党的追求。可现在,这已经不是追求了,这是事实!九十年来,我们靠自己的实力赢得了多少荣耀,不说远的了,就说一说近一点的也许你不禁要问了:“是什么给予了他们信心,给予了他们力量?”我来告诉你,就是这面锤子和镰刀构成的红色旗帜,就是这面光辉的旗帜!

  从井冈山到长征,从延安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及我国第一颗原子弹、我国第一颗人造卫星、袁隆*爷爷的杂交水稻、我国第一颗绕月探测卫星、神舟七号等等等等,这些都是党的荣誉,而党的荣誉背后,却是无数革命英雄和无数科学工作者的汗水甚至生命。他们为了祖国的明天,为了党的未来,不惜牺牲自己。左权、闫连秀、杨根思、李四光、钱学森、袁隆*、邓稼先、雷锋等等等等,正是他们,为我们创造了美好的今天,给予了我们幸福的生活。

  在*还没成立时,战火纷飞,无数英雄为了保卫自己的家园,奔赴到了紧张危险的前线,投身战火之中。也许你不禁要问了:“是什么给予了他们信心,给予了他们力量?”我来告诉你,就是这面锤子和镰刀构成的红色旗帜,就是这面光辉的旗帜!

  在*成立之后,急需大量建设人才,又有无数科学工作者为了报效祖国,急国家之所急,不断勇攀科学巅峰,奋斗在科学研究和国家奋斗的第一线。也许你又不禁要问了:“是什么给予了他们信心,给予了他们力量?”我再来告诉你一次,就是这面锤子和镰刀构成的红色旗帜,就是这面光辉的旗帜!

  不知道大家是否记得我们的教室原来的样子,原来的设备:黑板,讲台,而现在,电脑,投影仪,越来越多的先进的,科技化的教学设备住进了我们的教室。是什么使我们的生活在改变?或许大家已经知道答案了,那就一起说出来吧!对!就是这面锤子和镰刀构成的红色旗帜,就是这面光辉的旗帜!

  我们中华民族曾经遇到过很多的挫折,但是,我们都一步一步的挺过来了,我们经受住了一次又一次的严峻的考验,是什么让我们奋斗在一线的战士们勇于担当,不辱使命,无私奉献,团结互助?或许大家已经知道答案了,那就一起说出来吧!对!就是这面锤子和镰刀构成的红色旗帜,就是这面光辉的旗帜!

  xx来,我们带给了世界多少惊奇,带给了世界多少奇迹。我们成功地举办了2008年的北京奥运会,我国的奥运健儿在比赛上表现出色,一共得到了100块奖牌,位居世界榜首,其中金牌就有整整的51块!2010年,上海世博会成功举办,共有189个国家和57个国际组织参展,创造了世博会159年的历史之最!是什么力量使我国举世叹服?或许大家已经知道答案了,那就一起说出来吧!对!就是这面锤子和镰刀构成的红色旗帜,就是这面光辉的旗帜!

  让我们为祖国而骄傲,为党而骄傲,让这面光辉的旗帜冉冉升起,永远在我们的心中飘扬!

初中读后感3

  书,是一个好东西。有了它,可以睿智,可以舒心,可以解惑,可以随英雄人物出生入死,是一大令人如意之物。《水浒传》四大名著之一,一百零八将,个个武艺过人,重情义,团结,上上下下都充满着英雄气概。说不尽宋江与柴进的仗义疏财,也说不尽武松醉拳之厉害,更说不尽吴用的足智多谋他们爱打抱不*,遇见坏人坏事,立刻上前解救别人。但是在古代,在那官场的黑暗之处,只要有钱,一切问题官府都可以替你解决。于是,他们便处处受压迫,受虐待。于是,一小部分英雄开始走向梁山。他们在梁山聚集粮草,操练兵马,不断的说服英雄上梁山。终于,一百零八将聚集齐了,他们要向官府进攻,去结束这个黑暗的社会。我相信他们一定会成功。

  读了这本书,我很有启发,我应该向他们一样,无所畏惧,敢于同坏人坏事抗争,这样才能有所作为。

初中读后感4

  爱的教育的书名使我思考,在这缤纷的世界里,爱究竟是什么带着这个思考,我与一个意大利小学生一起跋涉,去探寻一个未知的答案。爱,像空气,每天在我们身边,因其无影无形就总被我们忽略。其实他的意义已经融入生命,就如父母的爱,不说操劳奔波,单是往书架上新置一本孩子爱看的书,一有咳嗽,药片就摆放在眼前,临睡前不忘再看一眼孩子,就是我们需要张开双臂才能拥抱的深深的爱。当我们陷入困境,没人支持,是父母依然陪在身边,晚上不忘叮嘱一句:早点睡。读了安利柯的故事,我认识到天下父母都有一颗深爱子女的心。安利柯有本与父母共同读写的日记,而现在很多学生的日记上还挂着一把小锁。最简单的东西却最容易忽略,正如这博大的爱中深沉的亲子之爱,很多人都无法感受到。

  如果说爱是一次旅游,也许有人会有异议。但爱正是没有尽头的,愉快的旅游。就像生活,如果把生活看成一次服刑,人们为了某一天刑满释放,得到超脱而干沉重的活儿;那么这样的生活必将使人痛苦厌倦。反之,把生活看成旅游,一路上边走边看,就会很轻松,每天也会有因对新东西的感悟,学习而充实起来。于是,就想继续走下去,甚至投入热情,不在乎它将持续多久。这时候,这种情怀已升华为一种爱,一种对于生活的爱。读爱的教育,我走入安利柯的生活,我走入安利柯的生活,目睹了他们是怎样学习,生活,怎样去爱。在感动中,我发现爱中包含着对于生活的追求。

  如果爱是奔腾的热血,是跳跃的心灵,那么,我认为这就是对于国家的崇高的爱.也许它听起来很“口号”,但作为一个有良知的人,这种爱应牢牢植入我们的心田.当读到安利柯描绘的一幅幅意大利人民为国炸断了双腿,淋弹死守家园的动人场面时,我不禁想到我们祖国大地上也曾浸透了中华儿女的血.同样是为了自己国家的光明,同样可以抛弃一切地厮拼,我被这至高无上的爱的境界折服.我不需为祖国抛头颅了,但祖国需要我们的还有很多.爱之所以伟大,是因为它不仅仅对个人而言,更是以整个民族为荣的尊严与情绪。

  爱的教育中,把爱比成很多东西,确是这样又不仅仅是这些。我想,"爱是什么"不会有明确的答案,但我已经完成了对于爱的思考——爱是博大的,无穷的,伟大的力量。

初中读后感5

  转眼间我们初二了。我们长大了。面对了许许多多的爱恨喜悲。对错是非。但在心中。回忆永远停在那里。或许你们的面容会随着岁月渐渐淡去,但你们的形象却永远不会被磨灭有人说。回忆里的人。是不能去见的。因为人会变。见了。难免会失望。但我想。若心一样。情未变。喜一定大于悲。若我们哪日相见。泪。定不可出现。

  时代在变迁。没有人能够真正了解在这一刻。它真实的模样。过去我们拉着手唱着歌的日子已过去很久。但那温馨的场面却镌刻在心中。难以忘记。每每想起。便会嘴角上扬。

  拥有回忆。真好。

  人不能活在回忆中。但更不能没有回忆。十几载。经历多少繁华喧闹。而唯一的纪念。唯一的记载。唯一的见证便是那些放在心中的回忆。它们有的美好。有的悲伤。有的总是欢笑。有的伴有泪光。但它们五光十色。它们闪耀迷人。它们像一个个散发光彩的碎石片。用情感拼接成一幕幕美好的往事序章。绚烂地在眼前上映着。这是最美的影片。这是最佳的记录。这是最完美的对人生的演映。所以。请别说忘记过去。请别抛弃回忆。无论过去有多糟。那也是你的经历。是它教会你区分错与对。教会你识别爱与恨。是他告诉你世界有多好。好到你可以任意飞翔。

  我们不能改变过去。也不能预知未来。而我们能做的。只有做好现在。。不为了别的。只为了在将来的某一天。当我们重拾回忆的时候。能够在满地沙堆中找到几颗耀眼的亮点。照亮回忆。照亮人生。

初中读后感6

  我想有许多同学们都看过《非常女生》这本书吧!这本书讲的是一群女生的事,有魅力的女生,有扮酷的女生,有胆小的女生,有美丽的女生……魅力女生冉东阳,"乖乖女’莫欣儿’假小子’戴安,向命运挑战的梅小雅,还有怕打针的瓯亚菲……有女生被杨红樱阿姨写的栩栩如生。其中让我最感动的是向命运挑战的梅小雅。

  梅小雅是冉东阳最最要好的朋友,小雅的父母离婚了,小雅和她妈妈相依为命,日子过得很很艰苦!她5年级上学期的时候在班上是中等学生,可到了下个学期就一下子飞上了第3名,可是小雅突然要转学了!有一天,冉东阳与小雅再无意中知道了:小雅妈妈没有工作,如果去做小百货生意就可以了!

  于是再冉东阳的帮助下,小雅家开了一家商店。因为小雅的妈妈有哮喘病所以只好由小雅来进货了。在风雨交加的天气里,冬阳和小雅打着一把红伞,打着公共汽车来进货,就在这样的天气里两个姑娘家能这样,我可以知道她的生活很艰苦。

  读了这本书后,我知道了要对自己的生活感到满足。

初中读后感7

  一头亚麻栗色的可爱短卷发,在阳光下闪闪发光,一双小巧玲珑的,清澈的宛若一潭没有杂色的泉水一般的眼睛,弯曲着的柳眉显得无比自由,无拘无束,像是田野里随风飘舞的乳白色蒲公英,她就是乐观善良可爱的小海蒂。

  《海蒂》的故事内容十分有趣精妙又感人至深,给我一种耐人寻味的,童年的感觉。小海蒂天真烂漫,心地善良,她热爱生活,不叫苦不叫累;喜爱大自然,常常奔波于花丛之中;而又乐善好施,在从克拉拉家中回来后,给奶奶很多东西,年纪虽小却有着非常感人的魅力。

  因为海蒂的出现,用她的天真,乐观感动了饱经沧桑,性格孤僻,独居生活的爷爷再一次燃起了对生活的无限向往与追求;在她的爱心帮助下,体弱多病的女孩克拉拉鼓起了生活下来的勇气,更加坚定了战胜病魔的肯定决心,更对这个美好的世界产生了无限的向往;更是在她的幽默教导下,一个不爱学习的牧羊少年在短短的几天时间里已经会背诵诗经了……作家用质朴优美的阿尔卑斯山多姿多彩的自然风光,朴实憨厚的风土人情,更加为本书添加了一种大自然质朴的元素,让故事的元素里多了一种更为唯美的元素,这真是锦上添花啊!使我们读着读着有一种更为亲近的感觉。海蒂,正是这么一个普普通通的女孩,却用她的质朴,淡雅,幽默,善良,天真,乐观……打动了我们。看见海蒂置身于花海,我想:置身于花海之中,漫漫花香传四海,幽幽暗香细腻闻,真美啊!

  读完这一本书,我想:希望每一个人都能够向海蒂一样,质朴,幽默,乐观,善良,天真!

初中读后感8

  通读了厚黑学以后,真的感觉很有道理。人的善良和脸厚心1黑,真的是人的完整本性。厚黑学不误人,误人的是读者的理解和消化能力,也可以说是个人的智慧。

  那些人会反对厚黑学,官僚和富人是最反对的,因为厚黑学可以使人轻易的识破他们的本质面目。其次是下层百姓,他们是怕厚黑学把人带坏了。

  官僚和富人反对厚黑学,那是因为对他们没利而有害。正直的官员和富人就不怎么反对,因为身正不怕影斜。当然一部分正直的官员和富人,如果有潜在的想走歪路谋私利,也会反对厚黑学的,要区别开这类人反对的动机和本质。

  看看现在社会上,贪1官和奸商、娱乐界部分残渣、运动界的部分人的嘴脸、教育界的丑恶、部队的少数人嘴脸、街皮、流浪汉、流氓、罪犯、卖淫1女等等,那个不是把厚黑学发挥到一定程度甚至接近极致。

  下层的百姓有反对厚黑学,是怕把人带坏了。呵呵,殊不知越反对,上述社会上的罪恶越严重。因为普通老百姓不学厚黑学,上述罪恶更肆无忌惮。只有普通老百姓都精通了厚黑学,那些罪恶刚开始就会有些顾虑,可使其减慢或减少。

  普通百姓还是不反对厚黑学的好,相反要精通,这样罪恶将无处遁形,即使作恶了也顾虑重重、提心吊胆。反而可以使罪恶的土壤缺乏营养,罪恶自然无法茁壮的成长。

  怎样才算真正的读懂了厚黑学呢,鄙人谈一点浅见。如果你只是想发一点小财,尽可以对人用脸厚心1黑。如果想发大财,又不想长期,只要手段高超(即黑而亮,厚而硬)形势也允许,也能行通(暂时的)。

  要想*安幸福或发财还是长期的(社会认可),也得脸厚心1黑,主要是对自己脸厚心1黑为主,其次才是对别人。对自己脸厚心1黑,是学文化、技术为基础,最终是动头脑靠智慧,去取得财富,这样才是正确之道!一旦将厚黑运用到极致好(厚无形、黑无色),将能得到社会的公认!

  厚黑学用到极端好人坏人再也分不出来(相对的统一),社会先进了也相对公*多了。

  厚黑学为什么提善良少呢,因为善良不提也存在,是美好的,没破坏作用。脸厚心1黑运用好了,能促进发展,是好事,再说脸厚心1黑无法从人性中根本除去。脸厚心1黑若用偏了,破坏作用很大,有时甚至能把善良消灭,从某种程度上说善良(局部)能被消灭,善良起的作用不相对有限吗,厚黑学的.作者无论是从书的主题还是这方面来说,所以多提脸厚心1黑少提了善良,善良不提也是存在的。

初中读后感9

  邮差是传递信息,但信客不只是传递信息,也在传递着一份份的感情!信客基于对乡亲们的一片奉献之心,帮同乡的人处理大小小的事情,大至处理后事,小至挽回一份感情,这也是城乡之间沟通的通道。“这乡间不能没有信客”,我知道信客之所以重要,是因为,他除了传递信息与情感之外,还有就是帮助那些在他乡的同乡人排除思乡之情。四乡的外出谋生者,都把自己的血汗和眼泪堆在他的肩上。

  说句实话,信客真的是不好当:要有过人的体力,过人的坚持,毅力,过人的信用,还要有过人的爱心。小至对同乡的关爱,大至对整个社会的关爱。信客、信客,就贵在一个信字。这篇的“信”,我把它理解为诚信、信用。在读完后,我觉得我们做人做事更要讲信用,更要有诚信,要诚实。就算一个人一辈子都在做好事,做了无数件好事,但是因为这最后一件事,一次的不诚实,那这一生的名声也就随着这一次破败了。文中的那们老信客就是这样的人,他只是因为一次的不诚实……

  如果我去当信客,我想我应该是不能胜任的!先排除体力不说,光是那一项项繁杂的工作就不能胜任。不过,我想,在人生的旅途中每个人都要经历大大小小的坎坷和磨难,但是我们如果要有信客这样的精神的话,这些坎坷也会不攻自破。就像信客的奉献精神感动了上天,他们的这一切付出终于有了回报,他们跋山涉水,但终可以见多识广;他们周旋于喜事与丧事之中,但他们终富于情理!这也许就是对信客的回报吧!

初中读后感10

  读了《美丽*》这本书后,我领略到了*以往的风景:“林间新绿一重重,小蕾深藏数点红”、草甸凝绿、杉滴翠、百花吐艳、层林尽染。在广袤的大地上,栽种着形形色色的植物。“穿花蛱蝶深深见,点水蜻蜓款款飞“,驼走大漠,雁排长空,鱼游浅底,万马奔腾,自然的水和山上行走着多种多样的动物。那是一幅多么美丽的画面啊!

  而现在呢?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我国的环境污染日益加剧,严重威胁着我国城乡居民的生命健康,甚至严重制约我国的经济的发展。昔日美丽的*似乎变得不再美丽,就像一幅美丽的画被墨水给污染了一般,让人觉得非常可惜。憎恨那些“墨水“将如此漂亮的画给污染了,而那些“墨水”大都

  是工业废物的排放,生活中的污染排放。

  我觉得非常的纠结。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工业的发展,而工业的发展势必带来或多或少的污染,怎么办呢?有什么办法可以两全其美呢?我觉得只有全国人民行动起来,才能完成这个神圣的历史使命。首先,每个人都应该过低碳生活。*的资源并不少,但是人口多,人均资源量与世界相比有不小的差距。要想在*进行可持续的发展,就必须走节能减排的路。

  当然,我们还有其它许多要做的事。让不堪重负的地球停止哭泣吧。让*恢复“云来山更佳,云去山如画,山因云晦明,云共山高下”,“江流天地外,山色有无中”,“江作青罗带,山如碧玉簪”的美丽景色吧,大自然赋予了我们那么多,如今我们却将它伤害得如此深,如此重。人类醒醒吧,从现在开始去挽救地球,还不算晚。

初中读后感11

  看《高老头》时总是不能流畅地读下去,总是要反复地品味,因而也想到了很多,也许是因为巴尔扎克犀利的语言,也许是击中要害的深刻。

  在书中,最感触或者说最让我震惊和愤慨的是“他也只能是个父亲”这句话。不是我煽情,当我看到这句话的时候真的很心疼,为高里奥难过,我找不到别的词来表达我的感情。

  这样一个简单朴实的句子,揭示了高老头的命运,然后他的爱刺痛了读者。父亲的爱可以无限放大,两个不讲道理的女儿可以被他不讲道理地爱着,但情感是没有办法甚至没有需要来控制的。北里志所控制的情感可能是理智的,但被理智所束缚的情感同样是痛苦的。

  也许这个故事最悲哀的部分是,高老头在树林里的最后结论是:“金钱可以买到一切,甚至可以买到女儿”,以及“既然做了父亲,就应该永远有钱,应该能驾驭女儿,就像会驾驭劣马一样”。

  高老头“醒了”,因为他太痛苦了。拉斯蒂涅克、伏脱冷、伏盖太太的所有房客,甚至两个没有道德的女儿和生活在不堪世界的每一个人,眼睛都是明亮的,可以看清黑暗的一切。火可以找到纯洁心灵来利用,也可以任其继续黑暗,虽然悲剧之后,大家又会恢复麻木不仁的状态。也许只是因为看得太清楚,所以更痛苦,为了减轻痛苦而变得麻木,所以更悲惨,所以更难以忍受。

  遭受重创后,有两种结果。无条件地接受一切,适应一切,麻木,像大多数人一样,能在这个不堪忍受的世界里找到生存的方法,无论多么肮脏;或者奋起挑战和抵抗这个世界,就像伏脱冷一样自由自在。

初中读后感12

  每一个孩子都是独一无二的,哪怕是双胞胎都有不一样的地方,爸爸妈妈都是无证上岗的,未经过任何培训,所以我们更要学会和孩子一起成长,家长也是从孩提时代长大的,每个人每个孩子都需要被肯定,被尊重。我们的孩子从来不拿自己的妈妈和别人的妈妈做比较。也请家长以后不要对孩子说,你看人家谁谁谁怎么怎么样,你看你,谁谁考试又得满分,钢琴几级.......那只是别人家的孩子而已。

  小时候,我妈妈常对我说:人比人,比死人,管好个人就好。到自己工作快8年了,接触了不同的人和事,感受颇多。会接触很多孩子,身边的亲人和同事也面临孩子教育问题,家庭亲自关系等。若问我的建议,家长们先看看《安的种子》这本绘本吧,端正你们自己的观念和态度,父母是孩子最好的终身的老师,言传身教至关重要。只要孩子今天比昨天有进步,哪怕一点点进步,有一个小小的更正,随时随地,鼓励一下,用欣赏的眼光去看孩子,而不是挑剔的眼光,让孩子体会到成长的快乐很重要,让孩子得到应有的尊重。

  《安的种子》是一本颇有禅意的绘本,每个孩子都是千年莲花的种子,尊重它原来的样子,郑重地给出等待,享受陪伴孩子的过程。扪心自问,我们有没有得到过“千年莲花的种子呢?”我们是遵循自然生长规律还是揠苗助长呢?*凡的琐事带给我们浮躁的心情,找个角落里静静地读一下《安的种子》,享受每一个安然的等待,迎接千年莲花的盛开。我很喜欢《安的种子》绘本,感觉自己找到了方向。愿所有的家长都能去看看,尊重孩子,与孩子共同成长。

初中读后感13

  桐华的《长相思》算是我在掌阅买的第一套书,最初读过一遍,感觉还不错。最近学生离校了,不用很赶时间的备课上课,所以在被派去做哑巴老师盯自习时,百无聊赖,唯一可是偷偷摸摸做的就是看手机了。我的手机除了打接电话,处理QQ,最大的作用唯有读书。第一个想重读的,就是它了!

  我说,这次我连读了三遍,你信吗?

  最感动的是结尾,相柳让小夭有力自保,有人可依,有处可去,让她一世安乐无忧。幸福不过如此!如此大爱!如此极致!不漏痕迹,真正的为所爱的人设身处地的着想,让她拥有细水长流的生活。虽然看似不轰轰烈烈,但足以让对方一世安乐无忧。一个男人对女人的爱,更多的是让她更好的成长。甚至在他离开之后,还有能力幸福的活着。常常看到一人离去,另一人痛不欲生,几乎无法生存下去。所以我更觉得相柳的爱,更有责任感,更像是因为爱所以更长久的为所爱的人打算计划,让她有能力生活的更好。这是多么深沉的爱啊。

  颛顼对小夭也是深爱的,从根深蒂固的亲情的爱,身死相依相伴,到无法控制的占有的爱。小夭为颛顼义无反顾,全力付出。但是小夭对颛顼更多的是亲情吧。只要知道他过得好,知道自己已经无法再给他帮助,就会义无反顾的离开。

  对璟,小夭是一次次试探一次次努力后,确认他是自己想要的长久的陪伴自己的人,所以小夭愿意嫁给他,因为他才是适合度过一生的人。璟说过,不管什么原因都不会再让小夭想要倚靠一下时,却找不到他。其实真的,这句话很感动我。在五神山的龙骨地牢互诉衷肠,*实真诚。一次次共度难关,患难与共,最后,抛下一切携手浪迹天涯。

  三个男人的爱,各有千秋,为真心至真至纯至美!无需比较,无关优劣。

  这部《长相思》,真的算是我看的言情小说里很值得多读的,值得推荐的一部。希望它永远不要被拍成电视剧,千万别被毁了。

  其实,我很喜欢小夭,喜欢她什么也不争,什么也不想要的洒脱。她虽然出生相当的好,可是历经苦难,磨难重重,但是她没有把这些变成负担,就像她和颛顼在讨论时颛顼说的:“苦难之所以能成为苦难,只是因为遇到它们的人被打败了,而我们打败了苦难,并把它们踩碎,揉进自己的身体里,变成了属于我们的力量,所以,我们从不会把苦难看做苦难。”

初中读后感14

  天马老师的奇文《回洞,回洞》,通篇运用了隐喻的手法,采用动物视角,讲人的天性与生存状态,奇哉,也妙哉!

  文中的那个“我”可能是猴子,住在丛林深处的山洞里,喝着山泉,吃着野果,自由而快乐地生活了好几年。而在它周围,生活着一群似“狼”的动物——人,它们对周遭冷酷无情、麻木不仁,于是“我”渐渐地被“狼”的习性所吞噬,但心中仍然向往着曾经*淡而安逸的生活,“我”开始苦恼,“我”心中的归宿到底在哪儿?于是,“我”做出了决定——披上外皮,装上狼牙、狼爪,把自己伪装成和他们一样,然而心里“回洞”的念头却一直未动摇过。

  文中提到的那个“我”说自己长得与人差不多,过着朴实的生活。说明了“我”原来的本性是善良的、纯朴的、*和的,代表了那些无法融入现实环境中的人;而在“我”的周遭,又密布着另一群人——他们冷漠而又市侩,贪婪而又阴险。这两种极端矛盾的个性人物共同生活在同一个大环境下,总有一种性格会被妥协,被吞噬,只有试图融入另一种环境才能适者生存,于是不被适应的那种性格迫不得已为自己戴上了假面具——很无奈。

  文中多次提到的“回洞”,其实是指回到过去的纯真的生活中去,摘下面具,轻松自在地生活着。

  人性本善,现实却是残酷的,“回洞”,是再也回不去了——文章暗示了如今的社会,有着太多的冷漠无情,为了融入世俗,只有无奈地戴上虚伪的面具,过着虚假的生活。

  所以这篇文章的中心主旨是——不要被社会的世俗所感染,走自己的路,呼吁人们脱下面具,做回真实的自我!

初中读后感15

  今天下午,我在家里读了一本学校里六一儿童节定的<>。

  那么,我先给你们介绍一下吧!<>是由杰克·伦敦的成名作,1903年出版。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狗,他的名字叫巴克。整个故事是以阿拉斯加淘金热为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加何从一条驯化成的南方狗退化到好像是狗,又不是狗、好像是狼,又不是狼的野蛮状态的过程。巴克是一条硕大无比的杂交狗, 巴克的父亲叫埃尔玛,是一只巨大的圣伯纳德犬, 希望巴克能继承父业。虽然巴克的身才没有父亲那么大----巴克的体重仅仅只有一百四十磅----因为巴克的母亲叫希依曾, 是苏格兰的牧羊犬,但是就是这一百四十磅,再加上优越的生活条件及普遍受到尊敬,使巴克拥有一钟皇家贵族犬的气质。结果,巴克被贪心的仆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经过几周的路途之后,巴克就开始了踏上淘金的道路,成为了一条拉雪撬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的过程中,巴克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则;恶劣的生存环境让巴克懂得了狡猾与欺诈,后来,巴克自己将生存的智慧发挥到了运用自如的地步;经过残酷的、你死我活的斗争;巴克最后终于确立了领头犬的地位。在艰苦的拉雪橇的途中,主人经过好几次调换, 巴克与最后一位主人约翰·桑顿结下了难分难舍的深情厚谊。 这位主人曾将巴克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 而巴克又多次营救了它的主人。 最后, 在巴克它热爱的主人惨遭印第安人射杀后, 巴克便走向了荒野, 响应巴克这一路上曾多次聆听到的、 非常向往的那种野性的呼唤。

  这本书里面,最令我感动的是:第六章 为了一个人的爱。因为这本篇故事里面讲了一个叫约翰·桑顿的人收养了巴克,使巴克重新恢复了以前的体力。然后,巴克帮助约翰·桑顿拉了二十袋五十磅重的面粉,就是一千二百五十磅,赌二千元美金。最后为约翰·桑顿赢得了二千元美金;巴克还救了约翰·桑顿一条命呢!是因为约翰·桑顿做一条小舟他们在一起航行的时候,因为水流比较急,而且还是在一个特别险恶的地方呢!那就是在飞流直下的水流之中。约翰·桑顿一不小心,从小船上摔到了这凶猛的水流之中。巴克立刻跳入水湍流之中,但是这里其吞噬力大得惊人。最后,还是汉斯把绳子围着树饶住,把巴克与约翰· 桑顿给拖了上来,不然的话巴克与约翰· 桑顿就淹死在这了。这两件事情使巴克、约翰· 桑顿、汉斯和皮特在黄金国内的名气越来越高,越来越高。甚至传遍了整一个黄金国!你说立不厉害?说到这儿,然后,让我来跟你说一说我看了这本书的感想吧!我的感想是:巴克真厉害,巴克居然救了约翰· 桑顿一次性命,还为约翰· 桑顿获得了二千元美金。不过,我也想有一只像巴克一样的狗。因为,巴克不仅能游泳,还能拖的动一千二百五十磅重的东西,所以,我才选则想要像巴克一样的狗!

  啊!巴克,你使我变得勇敢起来。当我遇到任何困难时,我会变得更加勇敢!

初中读后感16

  保护树木,珍惜绿色

  寒假的一天,我随手翻阅了《阅读年选》,看到《骆驼泪》这篇文章,让我深有感触,里面讲述了一个震撼人心的故事。

  在黄沙恣意飞扬的沙漠里,一头母骆驼走了12天。它有身孕,想带着小骆驼去意达林草原,可它走了许久还是没到达。骆驼记得,以前只要行走3天,但现在却走了许久。在行走时候,小骆驼按捺不住了,想看一看外面的世界,便从妈妈的肚子里“蹦”出来了。小骆驼因为营养不够,三个半小时后就夭折了。因为人类砍伐了意达林的树木,所以骆驼找不到草原,母骆驼也因为营养不良倒下了,它身旁只看到一块石碑上面有三个字:意达林。

  读完这个故事,我不禁想到,人类每天都大量的砍伐树木,造成*大部分地方都是沙漠。每年的植树面积都大大的减少,我们不应该浪费纸,纸的来源就是树木。每年,就是因为人类砍伐树木,所以一些城市就会遭到沙尘暴,一年比一年严重。再这样下去,我们的国家就会变成一片沙漠,会给我们带来许多灾难。一些人不仅砍伐树木,而且还毁坏木头类的东西,简直罪恶至及。如果我们十三亿人每人都种植一棵树,那么*就会变成一个绿洲。希望大家赶紧行动起来吧!

  想起这些,曾经的我也做过一件错事。小时候,我觉得树木长得千姿百态很难看。想到*时爸爸很喜欢修剪树木,听他说这样树木就变漂亮了。于是,我趁爸爸不在家,拿起剪刀就去修剪,把所有的树枝都剪光了,觉得这下树漂亮多了。结果,爸爸回来,看见了树变成“秃头”,走到我身边,质问我为什么要把树枝剪光?我说:“你不也经常剪树枝嘛?树枝奇形怪状的,都剪了不就变美了吗?”爸爸听了又可气又好笑。他便耐心地给我讲解了为什么有些树枝能剪,有的不能剪。我听了惭愧地低下了头。此后,我就再也没去破坏过小树苗。

  同学们,大家要多植树造林,多爱护树木,让我们的祖国变成一片绿洲。

初中读后感17

  今天,终于读完了英。大文豪狄更斯的《双城记》,第一次看到这个书的名字就深深的吸引主了我的实现和好奇心,不敢轻易去尝试,它是那么神秘,那么厚重……不过,我现在还是鼓足勇气读完了。

  《双城记》讲述的是1775——1785年这一混乱时期发生在哪是世界上最繁华和最混乱,最肮脏的英国和法国,这两个我一直向往的国度,整篇小说主要展现Lucy的家人及其朋友间伟大的友谊,伟大的爱。露西是一个法国医生马内特的女儿。她温柔,美丽,善良赢得许多男士的倾心,其中包括她后来的丈夫达雷,还有最后为她的幸福而代她丈夫被送上断头台的卡顿。他们之间的爱是真诚的,是伟大的,当然还有一个最善良,最仁慈的人一直帮助他们一家,是当时动乱中仅存的一点光亮,他就是罗端,他时时地关心露西和她的家人,把他毕生的爱倾注在这一家人身上,爱他们远胜爱自己。同时,他又是一位兢兢业业的商人,他是少许有良知,善良的人们的一个缩影,一个精华,露西的丈夫达雷是法国以贵族的后人,由于认清了他的家族的罪恶,自动放弃侯爵头衔和继承权,独自到英国自食其力,他为人谦和,待人诚恳,和罗端一样是一位真正的绅士。他把他的财产分给法国人民,然他的善心并没有得到好报,再1778年巴士底狱被攻占后,他因一忠实奴仆的来信恳求,回到久违的法国开始他的营救工作,然而在他刚踏上法国领土时就被抓进了福斯狱,以逃亡贵族的罪名罪名将她送上审判台。马内特医生,露西也纷纷来到法国拯救他,罗端刚好在法国,利用马内特蹲过巴士底狱地影响将他救出,然而,命运总会让善良的人们多灾多难。就在他被释放的当天晚上又被抓起来,这次是马内特在狱中的手稿被小人所利用,将自己的女婿送上了断头台,这时一直在暗中保护着一家的卡顿发挥了他过人的律师职能,最终用自己的生命,换的露西一家的幸福,在露西心目中树立起一个永远高大的形象,这是伟大的爱与被爱。

  卡顿是一个有头脑,非常聪明,洞察力非常强的职业律师,倘若在今天,他一定可以称法律界的名流,而在那时却英雄无用武之地,因此,他只能用酒来浇灌所有的烦恼,以及生不逢时给他带来的巨大创伤。在别人眼中他总是懒散的,堕落的,当然除了露西。

  此外,还有普洛斯小姐,露西的忠诚的佣人和朋友,杰端这由坏到好的人物,给人们带来了希望。

  原来我一直为止倾叹的法国人民并非我想象中那么完美,在这本书中更多地展现了他们革命时的邪恶的本性。

初中读后感18

  从课文写老王的生活片断可以看出,老王穷苦卑微却纯朴善良。他靠一辆破旧的三轮车活命。“*‘’期间载客的三轮车被取缔,他的生计就更加窘迫,只能凑合着打发日子。他打了一辈子光棍,孤苦伶仃。住在荒僻的小胡同里,小屋破破烂烂的,他的眼睛又不好,一生凄凉艰难,是一个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不幸者。但是老王心好,老实厚道,有良心,关心人。作者对老王这样的不幸者不是冷漠、蔑视而是本着*等观念和人道主义精神去关心、爱护他。

  老王的善良也有许多表现:”愿意给我们带送“冰决,车费减半;送钱先生看病,不要钱,拿了钱还不大放心,担心人家看病钱不够。

  老王在生命最后的日子里,身子僵直,样子非常怕人,作者心里只有同情和悲酸。老王死了好几年了,作者每每想起来还感觉有愧于这个不幸者,总觉得在他生前,对他关爱不够。


芳华初中读后感(扩展6)

——初中必看经典读后感

初中必看经典读后感

  当品读完一部作品后,大家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需要好好地就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后感了。可是读后感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初中必看经典读后感,欢迎大家分享。

初中必看经典读后感1

  《苏菲的世界》是一本文学性很强的哲学书。它的主要内容是:以苏菲不断受到一位神秘人寄来的信件为线索,从哲学的角度向人们解释了世界盒大自然等的形成与发展……告诉人们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是一个怎样的世界。让人们发觉到世界上还有很多事情等着我们去探索,运用哲学的观点揭开自然与人类社会的奥秘不只是科学家与哲学家的责任。

  本来哲学是比较枯燥乏味的,但《苏菲的世界》一书却截然不同。它在向读者讲述哲学的同时,运用了生动的语言来描绘了一个耐人寻味的故事,使读者阅读时产生一种追逐和渴望知道答案,了解哲学的心情。

  为了向人们解开世界历史之谜,作者带领读者跟随一个可爱聪颖的小女孩从远古罗马畅游到现代,在每一个不同时期,那些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哲学家,他们讨论的题目以及这些哲学家们的经历和遭遇,都详细的收录书中,生动自然的将整部世界哲学史演义出来。内容广泛却不紊乱,作者细心的将书中内容分成多章节,每节都有题目点出章节的中心内容,或深藏或巧露,每一节都阐述蕴含了它的真理,诠释了看似高深难懂的哲学问题。这样的分节让读者读来轻松,也就自然容易接受书中的观点,理解作者的用意。

  感受最深的是哲学家苏格拉底的故事。苏格拉底,他的高明之处在于人能够在谈话中揭露人思想上的弱点,使其领悟哲学的真理。然而在公元前399年,他却由于过于直言,被他曾指责过的上层人士送上法庭,以其“宣扬新的神明,腐化青年人”而被处以死刑。本可以恳求陪审团手下留情免于一死,但苏格拉底没有这样做,因为他知道即使到了生命的结束也要坚持真理。他重视良心与真理,敢于为了真理而战,为了真理而牺牲的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初中必看经典读后感2

  马克·吐温曾经说过:“十九世纪有两奇人,一个是拿破伦,一个就是海伦·凯勒。”最近我读了一本关于海伦的书——《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完这本书之后我的心被海伦的精神深深的震撼了!书里写的是主人公海伦·凯勒在失去听力和视力后如何走出黑暗与孤寂,凭着自己惊人的毅力,在莎莉文老师的帮助下,以优等的成绩完成了哈佛大学四年的学习,成为人类历第一位获得文学学士的盲聋人的故事。

  书中的主人公海伦·凯勒只拥有过19个月的光明和声音。当我看到当一场恶梦般的高烧把她的视力和听力给剥夺时,我不禁为她感到深深的悲伤。我真怕她从此永远不能从没有了听力和视力的惊恐和悲凉中走出来。可当我看到她能根据自己的思考来做一些简单的动作时,我又对她的未来充满了希望。当看到她在沙莉文老师的帮助下学会了说话,并且考上了世界上最有名的学校—哈佛大学,完成了学业时,我又不禁为她感到了自豪和骄傲。

  看完了这本书,我觉得海伦·凯勒面对如此巨大的困难时,也能毫不退缩。想想自己比起海伦·凯勒来说真是太幸运了。我有着健全的身体、良好的学习环境、优秀的老师,可是我还不知道要珍惜,遇上一些小小的困难就要退缩。

  我们要以海伦·凯勒为榜样,努力学习,遇到困难决不退缩。

初中必看经典读后感3

  她,是一个在黑暗中度过无声的87年的不幸妇女;她,是一个不畏挫折,艰苦求学,最终以优异成绩毕业于哈弗大学的文学家;她,是一个热心于慈善事业,关心残疾人的爱心人士。她——就是海伦凯勒,一个自强不息的女子,一个用生命塑造的奇迹。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是海伦一生的真实写照,充满了悲伤和艰辛,同时也体现出了海伦对光明的渴望和她坚强的意志。海伦的童年是灰色的。在她19个月的时候不幸患上了猩红热,病魔夺去了她的视觉和听觉,从那时起,她开始变得暴躁、堕落。然而莎莉文老师的到来就像一盏灯,引着海伦一步步前行。莎莉文改变了海伦的人生轨迹,不仅教给她知识,也让她懂得了爱,懂得了勇敢面对,懂得了为辉煌而奋斗。

  当我们蒙着双眼、捂着双耳行走时,心中弥漫着恐惧与不安,可海伦却在这种不安下生活了87年,这是我们想象不到的痛苦。所以,我们有什么理由不珍惜眼前的一切呢?有时我们觉得太过刺眼、讨厌到想躲避的阳光正是千千万万的盲人朝思暮想的美景;有时我们觉得太过聒噪、惹人心烦的知了鸣声正是千千万万的聋人渴望萦绕耳旁的音律。海伦凯勒让我们留意曾经被自己忽略的美,让我们懂得珍惜眼前的一切,不要等到失去了,才后悔莫及。

  当我们遇到挫折时,总觉得连天都要塌下来,开始变得灰心意冷、无所事事。殊不知我们的烦恼根本无法与海伦的经历相提并论,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坚持下去呢?就算再困难,可以对自己说“我好累”,但绝不能在心底承认“我不行”。我们要学习海伦的精神,勇敢跨越挫折的山沟。

  我敬佩海伦面对永恒的黑夜与安宁时的乐观;敬佩她对于如此不幸的.承受能力;敬佩她化悲伤为动力的坚强。她将是我永远的楷模。

初中必看经典读后感4

  《苏菲的世界》全书由一个快满15岁的小女孩苏菲接二连三收到一些怪信件拉开序幕,“你是谁?”、“世界从哪里来?”这些看似很普通的问题却蕴涵着很多需要深入思考的概念,苏菲在彷徨中开始思索,并在她的私人哲学老师艾伯特的引导下进入西方哲学领域。苏菲穿越时空,从哲学的摇篮雅典出发,对苏格拉底和柏拉图的哲学有了初步了解;来到了文艺复兴时期,和已成为历史的那些有着精辟的思想的大人物进行了一次心灵的谈话,目睹了历史又一次严肃的重演。看这样一部作品,等于看到了全人类的文明。苏菲的所到之处,处处凝结着文明的精华,弥散着哲学的气息。在这样一本小说里,包括了整部西方哲学史,本身就极具魅力。一直觉得哲学是一门虚幻而不切实际的学问,生涩难懂,但其实一直是我不了解哲学。这本小说系统地涵盖了各种哲学思潮。随着小说人物在书中不停的追逐和寻求剧中谜团的解答,越来越深入的使我了解到以前不感兴趣的西方哲学史。

  《苏菲的世界》这本书告诉我们哲学是什么,在哪里,给很多哲学着作敲了钟,或是指明了路。

  很多研究哲学的学者都认为“哲学”就应该是生涩的、非一般人可以理解的高深理论,并以自己能用艰涩的语言描绘为荣。而这样的结果就是所有的哲学理论不能普及和推广,

  但《苏菲的世界》改变了这一现状,这本书不仅仅是在讲述哲学史,本身也是一个纯粹的哲学命题,随着探求进程的步步深入,使我了解到更多的哲学原理。与其说是在看一篇哲学史,倒不如说是在欣赏一部人类文明通史的真实演义!


芳华初中读后感(扩展7)

——春酒初中读后感

春酒初中读后感1

  琦君曾有感人肺腑的言语:“我们从大陆移植来此……生活上尽管早已能适应,而心情上又何尝能一日忘怀故乡的.一事一物呢?水果蔬菜是家乡的甜,鸡蛋鸭肉是家乡的鲜……”家乡的风物无不魂牵梦萦着海外游子,成为他们追忆往昔情感之根。

  “我”思念故乡的特产小吃:春酒、粽子、杨梅、桂花卤、桂花茶……尤其是元宵灯花,家家邀饮春酒,是最令人兴奋的。家家户户,轮流的邀喝春酒,“我”总是一马当先,不请自到,肚子吃得鼓鼓的,跟蜜蜂似的,手里还捧着一大包回家。母亲在冬天泡下八宝酒,到喝春酒时,就会请大家共同品尝,此酒可以补气、健脾、明目。母亲怕“我”贪杯太补了,会流鼻血,是不允许我多喝的。每次喝完春酒回来,母亲总要闻“我”的嘴巴,但“我”还是偷偷地舔了舔指甲缝的八宝酒。

  说到这里,我想起了一种老酒,颜色深黄,因此又叫黄酒。这是*自酿的酒,具有*民间的科学方法。这种酒有点儿酸,气味喷香,在酒里加几个鸡蛋,再加些糖那就非常美味可口了,可以补心、补血。曾经,我哥哥从绍兴带来了一对绍兴老酒,说是给父亲喝的。我对于这苦老酒,却是喜欢的,但只能说是喜欢而已。普通的酒味,不外乎辣和甜,这酒却是焦苦味;普通的酒是白色或黄色或红色,而这酒却是黑色的,像药水似的。听哥哥说,绍兴花雕是十年陈酿,所以这酒非常的浓,而且异常香甜。听哥哥的朋友说,这酒的酝酿方法很特别,是将已经酿过了的高粱,锅上重炒,再行酿,结果都以为比*常的酒还好,因其味焦苦而色黑,故叫作苦老酒。苦老酒与外国的白兰地及葡萄酒、金波酒相比,自然无其名贵,但我所喜欢的还是苦老酒,也不是因为它的苦味与黑色,而是喜欢它的乡土风味。


芳华初中读后感(扩展8)

——活着读后感初中

活着读后感初中1

  不管现实变成了什么,不管现实剥夺了我们什么权利,只有我们活着,我们才有义务和权利去追求我们想要的,这就是真正的生活。我们不应该让现实决定我们如何生活,而应该自己决定我们应该如何生活。

  要生活,我们必须面对选择,只有保持理智,做出客观的判断,才不会让自己后悔。因此,我们不能错过机会。当我们可以选择改变的时候,我们应该用心去做一个完整的自己,用自己的.态度去对待“活着”。

  我以前接触过余华的作品,他写下的悲剧总是这样,既不谦逊也不傲慢,但当他们混在一起时,让人难以忍受。当你读完整个故事,再回过头来整理这个完整的故事时,你会不愿意面对这样的发现:当你把任何一个故事拿出来单独分析时,你真的能感觉到刺痛和无法忍受的痛苦。他不屑写低人一等的人,却用一些看似荒谬的故事来讲述高度真实的生活。

  文中的沉默、冷漠,无形的呈现一个令人沮丧的气氛,持续疼痛,从而持续期望,想发泄,但是又无能为力。你只能去看完,被单纯和痛苦所摆布,深陷其中,无法自拔,不想自拔。当你麻木于痛苦,才会看清现实,在简单的感情中去理解生活,好好生活。余华在深刻地讲述人生的悲剧。

  至于这场悲剧,我有自己的看法。人们喜欢看到和被悲剧感动,原因是为了寻求自我安慰。


芳华初中读后感(扩展9)

——简爱的初中读后感

简爱的初中读后感1

  世界名著到底是不一样于一般的作品,读得时候能完全的融入到故事的情景中去,虽然他的语言情节,甚至结局都很*淡,故事也逃不出世俗的套路,以读者期盼的方式发展。

  《简爱》让我阅读越喜欢,它不催我一滴眼泪,或一丝个性的感动。但那种心里淡淡的愉悦灌入我的身体。像早起喝了一杯纯牛奶,很淡但牛香味久久不散。

  我读过许多关于感情的诗和小说,大多心灵震颤,感动得一塌糊涂,也很向往那样深刻的感情,那样浓烈的感觉。以前有过,于是越细读简爱的心理描述,越能体味她对恋人的深情。她的一切心理,脆弱,伤感,多疑,幻想,甚至过于敏感的患得患失。我都能理解,并深刻的感叹作者的描述是多么形象逼真啊。

  我一向很佩服明晓溪的《泡沫之夏》描述的唯美入微,《红楼梦》里黛玉的心思细腻感人,此刻感觉到简爱的丝毫不比她们逊色,甚至更贴切,更贴合一个普通女孩坠入爱河时的表现,至少是与我相贴合。

  回想起来,我真和她读过的那一段时间很像,每一天想的都是那么复杂的东西。呵,多伤神啊,可却从没有停止想过。生命的*淡却所以消失,代之以丰富的东西。很少有人能在心中划下印痕。简爱太冷淡,生活也很灰暗,罗彻斯特便是上帝带给她去改变生命的人。而简爱也在他心中激起永远无法*息的涟漪。我想他们对于彼此而言都太特殊了,以至于一辈子都没办法忘掉或不爱,如果失去了彼此,那该是怎样的荒芜啊。

  好在他们有相对愉快的结局,只要两情相悦,还是能够在一齐的,可总感觉作者结局火灾部分的安排有些……,虽然有她的道理。

  如果他们没有在一齐会怎样呢?这是不可能的,按照小说的.铺垫。现实中就不一样了,就是心灵相通也未必。人的追求多了,欲望也一样。难免最终各奔东西。

  简爱是个个性的人,她不求什么,也不被现实的枷锁所累,无欲则刚,她能够一心持续特立独行的她。或许这正是我该学习的,想太多,难免会陷入牢笼之中。倒不如简单淡薄的好。


芳华初中读后感(扩展10)

——羚羊木雕初中读后感

羚羊木雕初中读后感1

  这个周末,我一口气读了张之路写的《羚羊木雕》这篇名著。这篇文章寓意深刻、真是让人受益匪浅!

  《羚羊木雕》主要讲了爸爸去非洲带回一个贵重的礼物——羚羊木雕送给主人公,主人公把羚羊木雕送给了好朋友万方,但是被妈妈发现了,妈妈很生气,让他要回来。主人公左右为难地来到万芳家。拿着万方送自己的小刀,要把自己的羚羊木雕换回来。万方很生气,又被他妈妈打了一巴掌,但是最终还是宽容地把羚羊木雕和小刀都还给了主人公,还说:“没事儿,凡是爸爸妈妈送给我的东西,不管我给谁,他们都没说的……”就这样,“我们”的友谊一点也没改变。

  读到这里以后,主人公和万方的友谊深深地震撼了我的心。我想友谊是无价的,是金钱换不来的,主人公的妈妈应该尊重儿子的友谊,支持他交朋友。不该让他要回礼物。主人公非常伤心地害怕失去和万方的友谊。相反万方却保护了他们的友谊,万方对朋友宽容的举动深深地打动了我。我和万方相比,真是自愧不如。记得有一次,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我和几个朋友在谈一个热门的话题,由于我谈的不实际,他们就十分看不起我、奚落我。只有一个人保持了沉默。我想:真是的,交了这么两个狐朋狗友,我真是看走眼了。一气之下,我就自己赌气跑了回家了。最后才意识到:自己和那两位朋友都是不对的,自己不对在不理解朋友,太冲动。两位朋友不对在没宽容我。

  在素质教育基地的时候,我受尽四班的欺负,但是周梓涵却没有落井下石,而是一直在安慰我,帮助我。有时还会去告诉李老师我们宿舍的状况,让李老师来管四班这帮“无赖”。最后,四班的那些人来勒索我们班的人,他也没有给他们交钱,而是直接报到了窦老师那里,经过窦老师的协商,事情才得以解决,四班和七班才重新保持了良好的关系。从此,我和周梓涵的关系也越来越密切了。

  赠人玫瑰,手有余香。读了这本书,我感悟到:我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总是要犯许多错误。但是只要永远保持一颗纯净的心灵,去宽容理解帮助别人,才能找到我们真正追寻的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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