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合同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合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合同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翻译服务合同印花税篇一
住 所 地: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受托方(乙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电 话:传 真:
甲方委托乙方就 项目进行翻译(笔译、口译)服务工作,并支付相应的翻译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翻译服务的内容如下:
1.
2. 甲方的笔译项目价款以“笔译服务订单”(本合同附件一)的形式由双方共同确认。翻译费用标准为:第二条 翻译服务要求:
1. 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交的订单后,应及时开展工作,并按约定的时间要求完成翻译工作。
2. 乙方按甲方给定的模板或原文档格式进行译文稿件排版编辑,包括图文、表格等的编辑,排版,最终完成稿件总体上应达到格式清晰、整齐,页面美观,整个文档风格统一;
3. 乙方执行翻译行业通用流程规范以确保文件翻译质量,乙方所提供的翻译服务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19682-20xx》(翻译服务译文质量要求)相关规定;
4. 为确保乙方翻译服务能够达到甲方要求,在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可应甲方书面要求进行试译,供双方核定并确认质量标准。如果甲方在收到试译稿后3日内未向乙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则该试译稿的质量标准将作为乙方今后的质量标准。
5. 译文中不应出现技术性错误,不能与原文意思相悖,专业词语表述应准确一致;文字表述符合相关专业的表达习惯与要求,目标语言与源语言在行文风格上一致;符号、量和单位、 公式和等式需按照译文的通常惯例或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翻译或表达,译者的注释使用恰当;
6. 对于笔译项目,乙方在向甲方交付工作成果后,若存在以下三类错误,乙方应免费对工作 成果进行必要修改,并不得另行收费:
(1) 语法与单词拼写错误;
(2) 同一或同批稿件中前后用词或表达法不统一;
(3) 由于专业或背景知识不足发生的错误。
第三条 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翻译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 协作事项:
1. 甲方委托乙方翻译或进行其它方式处理的文件或资料中不得有违反国家法律或社会公德的内容,如果出现此种情形,甲方应承担相关责任并保证乙方不会因此而蒙受任何损失。否 则乙方有权拒绝接受委托或要求甲方改正或有权随时单方解除本协议,并由甲方承担违约 责任;
2. 甲方同意把技术资料电子稿或复印资料作为乙方的工作件提供翻译使用,保证提供待译资 料图文清晰、内容完整,乙方应保证维持甲方提供资料的原始完整性;
3. 为保证翻译质量,甲方应尽可能协助乙方,包括但不限于向乙方提供翻译项目所需的参考 资料,专业的固有、惯用译法,解答相关技术问题,必要时提供相关背景知识培训。
第四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翻译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1. 翻译服务费:
(1) 笔译项目为外文译成中文的,下订单时计算的费用为估算,最终以甲方采用的译文版 本中文字符数为依据计算实际费用。
(2) 以甲方最后采用的译文版本为最终确定稿计算字符数,以电脑统计的中文字符数计算
[word—工具—字数统计—字符数(不计空格)]。如果中文稿为纸件,则以经双方确认 的不计空格的中文字符数为准。翻译项目不涉及中文的,统计方式双方另行约定。
(3) 本合同服务费用按以上单价标准,以甲方订单要求的服务工作量计算。如翻译项目有特 殊情况需要调整价格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在订单中明确。
(4) 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加急费、特殊排版费、差旅费、交通费、食宿费等费用经甲 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在订单中明确。
2. 翻译服务费由甲方选择以下方式支付乙方。(根据协商确定的交易方式)
方式a.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及订单后二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支付乙方费用总额的50%作为预 付款,余款在乙方完成翻译服务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支付可采用现金、支票或银行 转账等方式。
方式b. 甲方提交翻译服务订单的次月,向乙方全额支付上月的文件翻译服务费。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
开户银行:; 地址:;帐号: ;
开户名称:。
第五条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1. 保密内容:
(1) 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开或传播(包括复制、影印和使用)甲方的任何文件资料、软件、 档案、协议、技术和服务项目(口头的或文字的)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信息;
乙方同意所有甲方披露的资料都归甲方专有。乙方正在翻译的和已译好的文稿的专利 权、版权、商业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项下的权利属于甲方所有,乙方无权处置; 乙方对甲方向第三方承诺的所有保密义务负有连带责任,即如果甲方因乙方泄密而被 第三方追究责任,甲方将追究乙方责任。乙方需执行甲方相关规定并积极配合,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来防止保密信息的泄露。 2. 涉密人员范围:项目管理员、翻译人员及其他接触此项目资料的所有工作人员。
3. 约方支付合同总额的10%作为违约金。
第六条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第七条 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翻译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1. 的方式提交译文稿件;
2. 3. 第八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
第九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3. 出现以下情况可免除乙方责任且不影响本合同履行:
(1)乙方在翻译过程中,因执行甲方的意见而产生的错误。
(2)因甲方提供的翻译原件错误而产生的译文内容错误。
(3)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原文件材料,以致乙方延期交付译稿的。
(4)因甲方计算机原因引起的资料损坏或资料丢失。(5)甲方或第三方使用译文过程中,产生的任何特殊性的、意外性的、滋生性内容损失。
第十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 及时、定时沟通情况、协调处理有关问题;
2. 及时、定时向各自部门传递相关信息,保证信息的完整与准确;
3. 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保密责任;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一条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可以解除本合同:发生不可抗力。不可抗拒力因素主要指战争因素;地震、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非合同方责任而产生的影响合同方工作正常进行的火灾;国家公共强制性原因引起的合同方不能正常工作产生的延时。
第十二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 书面提交 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 技术背景资料:;
2. 其他: 。
第十四条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贰 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附件(一)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切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合作的愿望协商解决,必要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 (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年 月 日
翻译服务合同印花税篇二
委托方(甲方):
住 所 地: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受托方(乙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甲方委托乙方就 项目进行翻译(笔译、口译)服务工作,并支付相应的翻译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翻译服务的内容如下:
1.
2. 甲方的笔译项目价款以“笔译服务订单”(本合同附件一)的形式由双方共同确认。翻译费用标准为:
第二条 翻译服务要求:
1. 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交的订单后,应及时开展工作,并按约定的时间要求完成翻译工作。
2. 乙方按甲方给定的模板或原文档格式进行译文稿件排版编辑,包括图文、表格等的编辑,排版,最终完成稿件总体上应达到格式清晰、整齐,页面美观,整个文档风格统一;
3. 乙方执行翻译行业通用流程规范以确保文件翻译质量,乙方所提供的翻译服务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19682-20xx》(翻译服务译文质量要求)相关规定;
4. 为确保乙方翻译服务能够达到甲方要求,在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可应甲方书面要求进行试译,供双方核定并确认质量标准。如果甲方在收到试译稿后3日内未向乙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则该试译稿的质量标准将作为乙方今后的质量标准。
5. 译文中不应出现技术性错误,不能与原文意思相悖,专业词语表述应准确一致;文字表述符合相关专业的表达习惯与要求,目标语言与源语言在行文风格上一致;符号、量和单位、公式和等式需按照译文的通常惯例或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翻译或表达,译者的注释使用恰当;
6. 对于笔译项目,乙方在向甲方交付工作成果后,若存在以下三类错误,乙方应免费对工作成果进行必要修改,并不得另行收费:
(1) 语法与单词拼写错误;
(2) 同一或同批稿件中前后用词或表达法不统一;
(3) 由于专业或背景知识不足发生的错误。
第三条 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翻译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1. 甲方委托乙方翻译或进行其它方式处理的文件或资料中不得有违反国家法律或社会公德的内容,如果出现此种情形,甲方应承担相关责任并保证乙方不会因此而蒙受任何损失。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接受委托或要求甲方改正或有权随时单方解除本协议,并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2. 甲方同意把技术资料电子稿或复印资料作为乙方的工作件提供翻译使用,保证提供待译资料图文清晰、内容完整,乙方应保证维持甲方提供资料的原始完整性;
3. 为保证翻译质量,甲方应尽可能协助乙方,包括但不限于向乙方提供翻译项目所需的参考资料,专业的固有、惯用译法,解答相关技术问题,必要时提供相关背景知识培训。
第四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翻译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1. 翻译服务费:
(1) 笔译项目为外文译成中文的,下订单时计算的费用为估算,最终以甲方采用的译文版本中文字符数为依据计算实际费用。
(2) 以甲方最后采用的译文版本为最终确定稿计算字符数,以电脑统计的中文字符数计算[word—工具—字数统计—字符数(不计空格)]。如果中文稿为纸件,则以经双方确认的不计空格的中文字符数为准。翻译项目不涉及中文的,统计方式双方另行约定。
(3) 本合同服务费用按以上单价标准,以甲方订单要求的服务工作量计算。如翻译项目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价格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在订单中明确。
(4) 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加急费、特殊排版费、差旅费、交通费、食宿费等费用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在订单中明确。
2. 翻译服务费由甲方选择以下方式支付乙方。(根据协商确定的交易方式)方式a.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及订单后二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支付乙方费用总额的50%作为预付款,余款在乙方完成翻译服务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支付可采用现金、支票或银行转账等方式。方式b. 甲方提交翻译服务订单的次月,向乙方全额支付上月的文件翻译服务费。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
开户银行: ; 地址: ;
帐号: ;
开户名称:。
第五条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1. 保密内容:
(1) 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开或传播(包括复制、影印和使用)甲方的任何文件资料、软件、档案、协议、技术和服务项目(口头的或文字的)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信息;乙方同意所有甲方披露的资料都归甲方专有。乙方正在翻译的和已译好的文稿的专利权、版权、商业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项下的权利属于甲方所有,乙方无权处置;乙方对甲方向第三方承诺的所有保密义务负有连带责任,即如果甲方因乙方泄密而被第三方追究责任,甲方将追究乙方责任。乙方需执行甲方相关规定并积极配合,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来防止保密信息的泄露。 (2) (3) (4)
2. 涉密人员范围:项目管理员、翻译人员及其他接触此项目资料的所有工作人员。
3. 约方支付合同总额的10%作为违约金。
第六条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第七条 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翻译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1. 的方式提交译文稿件;
2. 3. 第八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
第九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1. 乙方未能在工作期限内完成翻译项目,或虽已完成翻译项目,但需要重新修改而导致延期交稿,每迟延一日应按该翻译项目费用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工作期限延长征得甲方同意的除外。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10%。
2. 甲方应依本合同规定,按时支付乙方翻译费用,每迟延一日应按应支付而未支付金额的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延期付款是由于乙方在先义务迟延履行导致的除外。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10%。
3. 出现以下情况可免除乙方责任且不影响本合同履行:
(1)乙方在翻译过程中,因执行甲方的意见而产生的错误。
(2)因甲方提供的翻译原件错误而产生的译文内容错误。
(3)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原文件材料,以致乙方延期交付译稿的。
(4)因甲方计算机原因引起的资料损坏或资料丢失。
(5)甲方或第三方使用译文过程中,产生的任何特殊性的、意外性的、滋生性内容损失。
第十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 及时、定时沟通情况、协调处理有关问题;
2. 及时、定时向各自部门传递相关信息,保证信息的完整与准确;
3. 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保密责任;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一条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可以解除本合同:发生不可抗力。不可抗拒力因素主要指战争因素;地震、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非合同方责任而产生的影响合同方工作正常进行的火灾;国家公共强制性原因引起的合同方不能正常工作产生的延时。
第十二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 书面提交 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 技术背景资料:;
2. 其他: 。
第十四条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贰 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附件(一)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切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合作的愿望协商解决,必要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 (签章) 乙方: (签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翻译服务合同印花税篇三
甲方:
乙方:
(甲方)聘请(乙方)担任在北京举办的“研修班”和“研修班”两项活动中法交传传译和笔译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 工作安排:
研修班:年月日到 月 日(授课时间约 天)。 研修班:年月日至 月 日(授课时间约 天)。 注:乙方只参加研修班授课时的翻译工作(共计约 天)和甲方要求的会议材料的笔译工作。
2. 工作报酬:
口译:4000元(税后)/每个工作日。每个工作日指上午和下午的授课时间(含讨论交流)。如需晚上(18:00以后)加班,则另计加班费,每加班一个小时按照1000元计。
笔译:中译法,每千字中文原稿的翻译费为税后300元(不含标点符号)。法译中,翻译费按中文译稿的字数计费(不含标点符号),每千字同样为税后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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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付款方式:
乙方在每个研修班结束后与甲方签署“译员口译工作时间及文字翻译数量确认单”作为结款依据,在甲方客户认可乙方工作的基础上,甲方将于会议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上述款项,以银行转帐的形式将翻译费用打入译员帐户中或现金支付。乙方收到翻译费时,按甲方要求签署领款单和个人所得税明细表。
4. 工作条件:
译员在工作地点有一间单独客房作为休息及翻译工作准备地点。 口译工作,甲方应在适当时间内提前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以供乙方做好准备。
笔译工作,甲方应提前向乙方提供需要翻译的文稿,以使乙方有合理充分的时间完成翻译任务。
5. 乙方职责:
乙方负责承担甲方组织的研修班期间翻译工作。乙方在会议召开前认真阅读会议相关材料,做好翻译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准确、及时、清晰,为甲方提供高质量的同声翻译服务。乙方应在上课前10分钟到达教室,进行设备调试和翻译准备。如有译员届时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到场,乙方负责找到同等资历的译员予以替代,并在事前征得甲方的同意,此种情况不可超过总口译工作量的10%。译员需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对非公开的会议内容予以保密。
6.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过失,造成协议不能履行或给对方造成损失,违约方需赔偿对方的损失。如甲方在签署协议后无故取消本次工作,应向乙方赔偿约定翻译费的一半金额作为补偿。如乙方译员由于各人原因不出席此次活动,或在会议活动中出现重大翻译失误影响会议的正常进行,应同样向甲方赔偿约定翻译费的一半金额,或未完成翻译量的翻译费的一半金额作为补偿。
7.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8.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履行完义务后终止。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译员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月 日
翻译服务合同印花税篇四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武警医院住宅小区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小区物业服务
座落位置: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武警总队医院
建筑面积:高层 平方米(含车库), ;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服务事项
第四条 物业服务内容
1、共用设备设施的日常维修、养护管理、共用照明、共用的上下水管道;
2、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3、公共区域的绿化养护管理;
4、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垃圾收集;
5、维护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服务,物业区域内巡查;
6、维护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对车辆停放进行收费管理;
7、房屋装修管理;
8、消防管理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
9、其他委托事项。
第五条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小区有明显的层号、栋号、房号引路方面标记。
2、设备运行:良好,运行正常,无事故隐患,保养、保修制度完善。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
4、公共环境:环卫设备完备,设专职保洁人员和明确的责任范围,实行标准化管理;
5、绿化:公共绿地定期浇水和养护。
6、交通秩序:道路通畅、路面平整,井盖无缺损、无丢失,机动车辆管理制度完善、管理责任明确,车辆进出有登记;
7、秩序维护:负责小区的安全秩序维护及消防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8、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小修和急修:24小时服务热线,工作日上门服务;
第三章 委托服务期限
第六条 本合同委托服务期限为一年半。自 起至 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服务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6、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方式处理: 负责返修; 委托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费用;
7、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乙方移交;
8、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时,协助乙方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偿付;
9、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按政府规定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用房(产权属甲方)20平方米,由乙方无偿使用。
10、向乙方提供售水、电卡设备及软件,由乙方无偿使用。
11、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水费:本合同生效之前费用由甲方负责清交。
(2)电费:本合同生效之前费用由甲方负责清交。
12、协助乙方做好物业服务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3、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14、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3、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4、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5、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7、每年年末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目。
8.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9、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11.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另有,专门合同规定除外)。
第五章 物业服务费及其他费用
第九条 物业服务费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
1、 按政府规定的标准向业主(住户)收取,即多层住宅按建筑面积0.40元/月/平方米;多层出租房屋、商铺按建筑面积0.40元/月/平方米。
2、 高层住宅按建筑面积1.50元/月/平方米;高层出租房屋、商铺按建筑面积1.50元/月/平方米收取。
3、物业服务费用构成: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公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公用部分、共用设施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
(10)税金(5.5%)。
(11)物业服务企业利润(2-5%)。
2、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按标准按季、年支付物业服务费,支付方式为现金。
第十条 其它有偿服务费用
按乙方提供的有偿服务标准或政府指导价执行。
第十一条 代收代缴收费服务
受单位委托,甲方可提供水费、电费收缴工作,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
第十二条 停车服务费
停车服务费执行乌发改房[20xx]5号文件。
第十三条 因甲方责任而造成的物业空置并产生的服务费用,由甲方承担全部空置物业的服务费用。
第十四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延期交纳应交的物业服务费及代收代缴的水电费,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应交物业服务费的3交纳滞纳金;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不交的,物业公司可采取限水、限电等催缴措施。
第十五条 房屋建筑(本体)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本体维修资金中支付。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执行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缴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维护。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甲方违反合同第七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十七条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十八条 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十条 物业管理者进行如下物业管理活动时,对业主造成的财产损失可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1、为救助人命而造成必要财产损失:
(1)比如有人在房间内企图自杀,为救助人命不得不破门、破窗而入;
(2)为避免业主或用户财产受损或可能受损而造成的必要财产损失(比如业主房间漏水、失火又无人在内,为不使其造成巨大损失,物业管理者强行入内处理);
(3)为抓捕违法犯罪分子,制止不法侵害行为而造成的必要财产损失;
(4)其它类似上述情况。
第二十一条 甲乙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10000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0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二十三条 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服务成绩优秀,大多数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续订合同。
第二十四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条 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30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裁决(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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