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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委办纪检组助推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措施
各部门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把握管党治党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围绕“七加强七着力”工作思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着力推动责任落实。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和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和措施办法,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纳入全局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要调整充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领导和推动责任落实;要明确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是要加强宣传教育,着力筑牢拒腐防线。各部门要研究制定廉政教育计划,把党章党规党纪纳入职工学习教育的重点内容;要开展正反典型教育,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和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要创新载体,搭建平台,利用部门的门户网站、微信、内刊、讲座、党课等形式,提升廉政教育渗透力和感染力;要结合部门实际,组织开展一系列内容丰富、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具有部门特色的廉政文化活动,积极营造思廉、守廉、倡廉的文化氛围。
三是要加强制度建设,着力构建惩防体系。各部门要清理废止过时的制度,凡与国家法律法相抵触、与现行反腐倡廉各项规定相冲突的规章制度要及时废止;对需要保留的原有制度规定,要根据现行政策要求,认真修订完善;针对部门议事决策、选人用人、内部管理等情况,认真做好制度建设方面的查缺补漏工作,避免因制度缺失造成监督管理上的盲区和风险。
四是要加强监督制约,着力规范权力运行。各部门要明确领导班子、职能科室、岗位人员的职责范围,清晰权力界限,在涉及人、财、物等管理方面,要从决策、执行、监督三个环节进行分解定责,确保权力规范运行;要围绕部门的职能职责,梳理工作流程,查找廉政风险,制定防控措施,健全制度机制,使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得到有效防范;要推行部门主要负责人“五个不直接分管”机制,其他班子成员的分管工作要适度调整、定期轮换;要加强对重点科室、重要岗位、关键人员的轮岗交流,超前防控,化解风险;规范公开事项,加大政务党务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监督,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五是要加强干部监管,着力净化政治生态。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从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要主动接受纪检组的全程监督,坚决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强化干部监管,对领导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要通报纪检组,共同应对、及时处置,抓早抓小,防止小问题酿成大问题。
六是要加强作风建设,着力整治“四风”问题。各部门要对照“四风”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十种新表现,结合本部门实际,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切实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从严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隐形变异;要认真对照***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相关规定,逐项查找在改进调查研究、文风会风、厉行节约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整治,确保作风建设成果得到巩固提升;要把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建立健全符合新规定新要求的制度体系,形成长效机制,从严防止“四风”问题滋生蔓延。
七是要加强支持配合,着力发挥“派驻”功能。各部门要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市纪委***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重视和支持纪检组履行监督职责,全力打造“责任共同体”,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实效,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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