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程造价咨询实施方案(全文),供大家参考。
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我给大家收集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工程竣工结算的审核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工程投资的真实性,是项目投资控制的关键。因此,从竣工结算审核依据、审核要求、审核流程、审核内容、审核方法和审核重点等方面,全面把关,做到审核依据充分、证据完整、计算准确。
1、审核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5)《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107号令;
(6)《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
(7)《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执业行为准则》、《造价工程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中价协(2002)第015号;
(8)《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149号令;
(9)《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150号令;
(10)《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CECA/GC4-2017》;
(1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中价协【2012】011号。
2、审核内容依据
(1)工程结算审核委托合同和完整、有效的工程结算文件。
(2)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相关规定。
(3)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有关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计价办法、有关规定及相关解释。
(4)施工承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及补充合同,有关材料、设备采购合同;
招投标文件,包括招标答疑文件、投标承诺、中标报价书及其组成内容。
(5)工程竣工图或施工图、施工图会审记录,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以及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和相关会议纪要。
(6)经批准的开、竣工报告或停、复工报告。
(7)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或工程预算定额、费用定额及价格信息、调价规定等。
(8)工程结算审核的其他专项规定。
(9)影响工程造价的其他相关资料。
3、审核要求
(1)严禁采取抽样审核、重点审核、分析对比审核和经验审核的方法,避免审核疏漏现象发生。
(2)应审核结算文件和与结算有关的资料的完整性和符合性。
(3)按施工发承包合同约定的计价标准或计价方法进行审核。
(4)对合同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可参照签订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标准进行审核。
(5)对工程结算内多计、重列的项目应予以扣减;
对少计、漏项的项自应予以调增。
(6)对工程结算与设计图纸或事实不符的内容,应在掌握工程事实和真实情况的基础上进行调整。在工程结算审核时发现的工程结算与设计图纸或与事实不符的内容应约请各方履行完善的确认手续。
(7)对由总承包人分包的工程结算,其内容与总承包合同主要条款不相符的,应按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原则进行审核。
(8)结算审核的编制人、校对人和审核人不得由同一人担任。
(9)结算审核受托人与被审核项目的发承包双方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的,应予以回避。
4、审核流程
工程结算审核按工作前期准备、工作开展和提交成果文件四个工作阶段进行,并实行编制人、校对人和审核人分别署名盖章确认的内部审核制度。
(1)工作前期准备
①接受委托
本公司接受工程造价审核任务时,项目负责人应按照中标通知书或商谈结果签订工程造价审核咨询合同,明确咨询项目时间、审核内容,双方的权利义务等。
②认真研究项目的相关资料
在合同签订之后,应尽快认真而详尽地研究有关资料,包括项目的背景材料、国家的相关法规、项目的有关文件、以及与项目相关的其他情况资料。
收集与工程结算编制相关的原始资料,并审核工程结算手续的完备性、资料内容的完整性,对不符合要求的应退回限时补正;
审核计价依据及资料与工程结算的相关性、有效性。
③建立咨询项目组
及时构建“咨询项目部”,配置相应执业人员,并进行团队工作职责任务分工。
(2)组织工作开展
①交接相关资料并熟悉资料
接收委托方资料时项目组必须在短时间内审核主要资料的完整性,如国家咨询项目:项目立项文件、概预算批复文件、项目前期各职能部门的审批报告或文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或有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往来文件、地勘资料、设计施工图、设计变更、签证资料、收方资料、送审结算书、竣工图、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材料核价单、工程隐蔽资料、施工及监理日记、开竣工报告、质量检测报告、安全文明生产合格证等,以上资料尽量请委托方同时提供电子文档如:设计图、竣工图、送审结算书等。对社会其他造价审核项目可参照以上审核资料清单。
接收委托方资料时必须列资料清单并签字确认,如遇特殊情况未列,事后我公司经办人员也应自行列出。咨询项目完成后清点资料对照清单交还委托方,尽量避免资料遗失情况的发生,在归还前发现有资料遗失时,经办人员必须及时主动告知公司主管人员共同处理。
熟悉招投标文件、工程发承包合同,主要材料设备采购合同及相关文件;
熟悉竣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工程状况,以及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和工程索赔情况等。根据竣工图及施工图以及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现场踏勘,对需要调整的工程项目进行观察、对照、必要的现场实测和计算,做好书面或影像记录。
②制定审核实施方案,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各咨询项目由项目组长负责审核方案的制定、实施。项目组根据咨询项目规模大小、委托方的时间要求、难易程度等,由公司总负责人与项目组组长商讨该项目应投入的人员配制、分工,落实责任。项目实施方案经项目组讨论确定后报公司总负责人,经总负责人审核批准后交项目负责人组织实施。
③现场勘查与测量
现场勘查要求委托方、被审单位在场,要做好现场勘验记录,对现场看到的事实、测量的数据均如实详细记录,完成后在场三方代表签字确认。必要时,拍照留证。
现场勘查重点了解以下内容:
A.现场实际地形、地貌;
B.施工方案与方法;
C.主要的施工机械与周转材料;
D.主要材料设备的供应方式;
E.主要施工节点的实施时间;
F.重要变更签证的实施情况;
G.实际使用的装饰性材料、水电安装材料等的品牌、规格型号;
H.现场实际与设计图纸或竣工图纸相符与否。
需重点进行实测实量的内容:
A.室外工程(除长、宽外,重点注意厚度、深度等数据);
B.装饰工程(留意材料的质量、规格是否与设计相符);
C.图纸设计不完善部分;
D.总价合同内未完工程;
E.需要重点落实数据的变更签证;
F.在审核过程中发现需要进一步核实的问题。
④计算、分析、比较、测量、审定等工作并完成一级复核。
项目组成员根据大纲的要求,按照各自分工,完成相关的工作任务并认真进行组织与协调工作。在各相关部分工作完成的基础上,造价工程师进行必要的系统性的组合与优化工作,并对出现的差异部分进行修正,以此作为基本工作成果。
工程量的计算、复核工作。以上审核程序完成后,再进行工程量的计算,并形成对比表,在对比表中应明确审减项目的理由,便于与被咨询单位核对及为咨询取证记录提供取证依据。
工程量计算必须以施工图、竣工图、设计变更签证等为依据,并符合清单计价规范、定额计算规则、合同约定等。工程量计算必须要有工程量计算底稿(包括电子底稿),经自查无误的工程量计算工作完成后,要与施工单位的造价人员及时核对,确认最终工程量。
计价的审核内容包括:
A.造价单价是否与投标单价一致,是否与符合清单计价规范的要求,定额套用是否恰当,应仔细审核每子项定额编号的正确性,严格审核换算项目,排查送审子项单价与定额单价是否一致;
B.审核定额子项的工作内容与工程子项的实际工作内容是否相符或类似,在套用定额有分歧时分析工作内容非常重要,同时还应分析分歧定额之间的人、材、机消耗量及单价、为审核取证作充分准备;
C.人工、材料、机械单价的审核严格按合同要求审核,尤其对工程用量大、单价高的材料重点审核,同时注意计量单位与单价的关系如:t与kg、t与m3、匹与千匹、kg与升等关系;
D.独立费的审核应注意综合单价或综合包干价的计价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市场价格水平;
E.取费部分应逐项审核费率及费用计算公式的正确性;
F.清单计价时重点对新增单价进行审核,严格参照合同要求及清单计价规范。
⑤复核初步审核结果,现场盘点,与相关人员办理签认手续。
认真进行工程量计算,审核清单单价是否准确,定额基价套用是否合理,措施费、规费计取是否正确。进行完这些工作程序后,在委托方安排下,与施工单位充分核对,确定初步审核结果。
建立重大事项请示汇报制度。审核人员对执业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应及时向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直至公司领导请示汇报,以便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问题,规避或消除风险。
形成完整的审核工作底稿。以上工作完成后按咨询程序形成咨询取证记录核对稿与被咨询单位或施工单位核对工程量及提出审核中发现的问题,根据核对稿的内容经校对后形成咨询取证记录,再按各咨询单位的要求完成后续工作。
⑥单位内部二级质量控制复核,如有质量问题交原审核人员修改。
在审核过程中,坚持审核程序,规范审核工作底稿。要形成审核报告要有审核定案表来支持,审核定案表要有审定造价来支持,审定造价要有审核工作底稿(包括工程量计算底稿、电子底稿)来支持,审核工作底稿要有施工图、签证等基础资料来支持,形成环环相扣的审核流程。
⑦单位内部三级质量控制复核,如有质量问题交原审核人员修改。
初步审核结果必须经过项目负责人复核,技术负责人复核和公司领导复核,并且要在复核单上签字,实施批准程序。项目负责人审核的内容要有其他造价工程师进行交叉复核。
项目负责人要对审核工作底稿的完整性负责,并复核审核流程执行情况。
审核的每一环节都要有审核人、复核人签字。审核人没有签字,项目负责人不予复核签字;
项目负责人没有复核签字,技术负责人不予复核签字;
技术负责人没有复核签字,公司领导不予签发报告。
⑧沟通与调整
A.工程结算审核初稿编制完成后,召开由结算编制人、结算审核委托人及结算审核受托人共同参加的会议,听取意见,并进行合理的调整;
提交初步审核结论与相关各方交换审核计意见、与相关人员办理签认手续。
B.为便造价咨询成果级好地等合委托方的要求,满足委托方的需要,在工作开展过程中,项目组必须与委托方经常进行必要的沟通。在沟通中重点解决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
a.原委托合同签订过程中委托方提供的情况与企业实际情况的差异,为此造价工程师采取的措施及工作安排和工作量变化,以及可能产生的时间变化等。
b.造价咨询工作成果与委托方期望结果之间存在的差异,差异产生的原因等:
C.造价工程师将造价咨询成果的主要依据、问题、基本意见等与委托方等相关单位进行交流,听取相关各方有无不同意见,并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对造价咨询意见进行必要的补充和调整。
对结算审核结论有分歧的,应在出具结算审核报告前,至少组织两次协调会;
凡不能共同签认的,审核受托人将适时结束审核工作,并作出必要说明。
(3)提交造价咨询成果
①交付项目成果
A.签批确定审核结果
由发承包双方代表人和审核人分别在“结算定案单”上签认并加盖公章予以确认。
B.出具审核报告并送达交接
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按双方协议好的方式,将造价成果文件正式交子委托方,委托方对成果文件进行签收。对于全过程造价工作,造价工程师应当在造价审核工作结束时完成全面的报告,按规定报送有关方面。
②总结性工作
造价成果交付委托方后,造价审核机构要进行必要的造价咨询工作总结,包括工作经验和教训等。同时对一些资料、文本等进行归档。
③回访
造价机构在适当的时候,对委托方要进行必要的回访,一方面了解造价咨询成果的实际效果,同时也是听取委托方对造价咨询工作的意见,以利于今后造价咨询工作的开展造价工程师的上述工作内容是相互关联的,有些内容之间是互为条件的,有些工作不是一次就能完成好的,可能要根据进展情况进行调整,多次开展。
5、审核方法
(1)工程结算的审核应依据施工发承包合同约定的结算方法进行,根据施工发承包合同类型,采用不同的审核方法。
①采用总价合同的:应在合同价的基础上对设计变更、工程洽商以及工程索赔等合同约定可以调整的内容进行审核;
②采用单价合同的,应审核施工图以内的各个分部分项工程量,依据合同约定的方式审核分部分项工程价格,并对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工程索赔等调整内容进行审核;
③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的,应依据合同约定的方法审核各个分部分项工程以及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等内容的工程成本,并审核酬金及有关税费的取定。
(2)对已被列入审核范围的内容,结算将采用全面审核的方法。
(3)在审核工作开始阶段、实施阶段、定案阶段都应去工程现场进行实地查勘,以确定工程实际与图纸及合同要求一致;
(4)在审核过程中应查看施工隐蔽资料,以确定变更是否落实、工程实际与图纸及合同要求一致、所用材料的规格是否与结算资料相一致。
(5)结算准备阶段就必须完成结算的工程量计算、定额套用、价差调整、取费等编制工作。
(6)工程结算中涉及工程单价调整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①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新增工程单价的,按已有的单价结算;
②合同中有类似变更工程、新增工程单价的,可以参照类似单价作为结算依据;
③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变更工程、新增工程单价的,结算编制受托人可商洽承包人或发包人提出适当的价格,经对方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
6、审核内容
(1)审核结算的递交程序和资料的完备性:
①审核结算资料递交手续、程序的合法性,以及结算资料具有的法律效力;
②审核结算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相符性。
(2)审核与结算有关的各项内容:
①建设工程发承包合同及其补充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②施工发承包合同范围以外调整的工程价款;
③分部分项、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工程量及单价;
④发包人单独分包工程项目的界面划分和总包人的配合费用;
⑤工程变更、索赔、奖励及违约费用;
⑥取费、税金、政策性调整以及材料价差计算;
⑦实际施工工期与合同工期发生差异的原因和责任,以及对工程造价的影响程度;
⑧审核工程竣工资料,复核实际施工与图纸、变更签证等资料的一致性;
复核所用材料的种类及与确认的是否一致等;
⑨其他涉及工程造价的内容。
7、结算审核重点
(1)工程设计变更审核
①对于确属原设计不能保证质量、设计遗漏和错误以及与现场不符、无法施工非改不可的,才应进行设计变更,着重审查设计变更程序是否完善,是否进行归经济技术审核。
②审查设计变更是否载明变更产生的原因、背景、变更产生的时间,参与人、工程部位、提出单位等情况。
③落实设计变更是否已全部实施,若在设计图已实施后,才发生变更,则计算因牵扯到按原图施工的人工费、材料费及拆除费等(属于经济签证部分的按签证程序处理)。若原设计图没有实施,则要扣除变更前部分内容的费用。
④若发生拆除,已拆除的材料、设备或已加工好但未安装的成品、半成品则要提请业主注意回收或在经济签证时予以折减费用。
⑤特别要提请业主注意,对于调减或取消项目也要签署设计变更,以便在结算扣除。
⑥对设计变更进行分析,以便追究责任方的责任。可能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a、若由于设计部门的错误或缺陷造成的变更费用以及采取的补救措施,如返修、加固、拆除等费用,应由设计部分负责。
b、若由于监理单位的失职或错误指挥造成设计变更,应由监理部门负责。
c、由于设备、材料供应单位供应的材料质量不合格造成的费用应由设备供应单位负责。
d、由于施工单位的原因、施工不当或施工错误,此变更费用不予处理,由施工单位自负,若对工期、质量、造价造成影响的,应进行反索赔。
(2)对工程签证单进行计价审核
经济签证的审核与计价审核首先应对它的程序性、规范性进行审核,还应检查隐蔽验收记录,检查隐蔽工程是否由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等有关人员到现场验收签字,直到手续完整、工程量与竣工图一致方可列入结算,并与施工单位就费用达成一致。主要从以下几点进行造价控制:
①应在合同中约定的,不能以签证形式出现。例如:装修工程人工工资单价、取费费率的调整、分包项目等,合同中没约定的,提请业主注意以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
②对工程签证单进行备份,以避免添加涂改等现象。并且要求施工单位编号报审,避免重复签证(建设单位也应建立相应的编号体系)。
③审查签证的内容有无重复计列在投标报价时已含的内容中,是否已含在合同内容之内,是否与合同内容相冲突,是否包含在其他定额(或清单)工作内容之内,是否已包含在其他签证之内,是否属施工单位责任等。
8、校核、复核及审定
校核、复核工作应严格按照我公司制定《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质量控制规程》进行审核,校核、复核人员应按三级审核进行人员配备,并按第三部分要求的内容和深度进行审核。
9、归档及回访
(1)咨询成果文件的完备性
咨询成果文件均应以书面形式体现,其中间成果文件及最终成果文件须按规定经技术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专业造价工程师签字盖章后才能交付。所交付的咨询成果文件的数量、规格、形式等应满足咨询合同及公司执业规定。
(2)咨询成果文件的提交
由项目负责人将在咨询服务的终结阶段,应确定所交付的咨询成果文件已满足咨询合同的要求与范围,且所有咨询成果文件的格式、内容、深度等均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的标准后,与《成果交付表》一起提交建设单位签字接收。
(3)咨询资料的整理与归档
根据公司制定的各《工作底稿目录》、《业务档案管理制度》、《档案重要节点》的要求进行整理归档。咨询资料由项目负责人负责整理,然后由档案专责依据《业务档案管理制度》、《档案重要节点》进行检查、收集、统一归档。
(4)咨询服务回访与总结
咨询服务回访由项目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回访对象主要是咨询业务的委托方,必要时也可包括使用咨询成果资料的项目相关参与单位。咨询服务总结应在完成回访活动的基础上进行。总结应全面归纳分析咨询服务的优缺点和经验教训,将存在的问题纳入质量改进目标,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与方法,并形成总结报告交技术总负责人审阅。
(5)咨询成果的信息化处理
信息化处理主要解决两个方面问题,一是对电子版档案的归档管理,其二就是对已完工程技术经济指标进行总结。
(6)工程结算审核的技术措施
①按照合同约定科学准确计算施工单位实际施工工程量,做到有根有据,充分核对,以理服人。
②合理确定结算单价,严格按照《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有关工程造价法律法规规定进行计价。
③对合同中约定不明确的工程量和价格,可以根据相关规定以实际发生工程量套用相应定额或按照定额合理组价的方式进行审核。
④对工程结算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进行分解,比照概算指标、批复概算和相同、相似工程的技术经济指标,评估结算审核的合理性、准确性和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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