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住建系统质量安全工作要点
20、推动液化气市场整合。加强统筹协调,督促各地完善城镇燃气发展规划,根据区域大小、用户数量、便民服务等因素,合理确定瓶装液化气企业数量,引导现有瓶装液化气企业通过资产并购重组或国有资本参股等方式,加快整合瓶装液化气市场。严控新增瓶装液化气储配站,淘汰过剩、低端产能,优先整合储气容量低于200立方米的储配站,确保2023年底前全市液化气市场整合取得成效。(牵头部门:市燃气中心,配合部门: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1、加强全市智慧燃气安全监管。严格要求液化气企业规范使用智慧燃气监管系统,加强液化气充装、配送、入户安检等全流程管理,完善用户实名管理,切实提高燃气信息化、智能化监管水平;充分发挥安全监管信息系统的监测、分析、研判、共享作用,健全完善“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瓶装液化气全链条安全监管体系,督促各地2023年6月底前完成城镇燃气瓶装液化气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升级,实现全链条管理。推进燃气规划编制。积极推进《xx市城镇燃气发展规划(2021-2030)》《xx市餐饮场所瓶装液化石油气转换管道天然气发展规划》编制,指导区(县)编制本地区的燃气专业规划。加强燃气工程项目审批和竣工验收情况备案管理,加大燃气新、改、扩建项目审批与经营许可证发放监管力度,督促各地加强辖区燃气经营企业日常监管,做好年度经营许可条件审查工作;组织开展x城区、市经开区、市湖滨新区、市洋河新区居住小区燃气设施配套工程竣工验收情况备案工作。(牵头部门:市燃气中心,配合部门: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2、深入推进城市生命工程建设试点工作。按照“综合监管+智慧监测”思路,明确试点方向和实施范围,制定我市实施方案;参照省级组织架构,建立完善工作推进机制;研究建立城市生命线安全监管工作机制,整合、完善部门和企业监管系统,分期推进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不断提升城市建设领域本质安全水平。(牵头部门:局城建处,配合部门: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3、加强供水、排水、桥梁等安全管理。督促城镇供水、污水处理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压紧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制度,强化重点部位及重大危险源的安防监控。开展城市桥梁安全防护设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建立健全桥梁养护和检测制度。(牵头部门:市供排水中心、市市政中心,配合部门: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4、做好园林绿化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园林绿化工程管理,规范园林绿化工程安全施工流程。强化城市公园内人员密集场所及设施设备安全监管,重点关注吊(索)桥、游船等服务、游乐设施安全以及水体、假山等安全提示牌设置。园林养护现场水车浇水、草花更换、修剪作业、病虫害防治等作业按规范操作。(牵头部门:局园林绿化管理处,配合部门: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5、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督促各地、各重点领域继续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及时更新应急救援预案,完善应急处置措施,加强应急技术人员和救援物资储备,提高应急救援能力。(牵头部门:局办公室,配合部门:局相关部门,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六、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既有房屋质量安全管理
26、深入推进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落实省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2023年1月底前确定年度整治清单。全面启动对隐患建筑的分析、鉴定、整治和验收;持续推进城市危房消险工作,对于鉴定属于D级的危房,立即停止使用;对于鉴定为需要整治的隐患建筑,实施“一案一策”整治。上半年,重点突出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建筑、老旧建筑等,科学分类确定整治方案,实现清单管理、动态销号。9月底前完成隐患建筑信息管理档案。11月组织专项检查,指导各地完善既有建筑安全管理制度,检验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效果。建立建筑非法改扩建、装修装饰项目第一时间发现报告机制,做到及时发现报告并迅速妥善处置。探索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对危险房屋进行动态监测,积极推进既有房屋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牵头部门:市房产中心,配合部门: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7、加强小区物业安全管理。落实行业监管职责,督促辖区内所有物业服务企业,根据服务合同约定,加强消防通道、消防楼梯、消防设备设施和消防水源检查,对电梯设施、公共通道、地下空间等公用部位加强日常巡查和维修保养;配合相关部门,参与整治楼道内杂物堆放、“飞线充电”、车辆乱停、占用消防通道现象。(牵头部门:市房产中心,配合部门: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8、加大农房安全管控。强化行业监管,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牵头部门:局村镇处,配合部门: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七、注重源头管控,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
29、全面开展住建领域危化品及使用安全专项治理。深入排查住建系统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建立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加强重大危险源管控,建立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加强对从事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审批管理,依法严肃追究因设计、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相关责任单位。深入开展城镇燃气使用环节的安全风险摸排和隐患治理工作。督促城镇供水、污水处理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和落实。督促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单位做好乙炔、氧气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加强园林绿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牵头部门:局质安处、市燃气中心、市供排水中心,配合部门: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八、抓好宣传教育,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30、不断完善质量安全培训机制。重点抓好监管人员、施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燃气经营企业相关人员、监理人员和各类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指导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教育培训主体责任,健全完善教育培训制度,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文化素质。(牵头部门:局质安处,配合部门:局各相关单位,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31、组织好“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贯,组织开展好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扎实深入各行业、各领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五进”活动,提高全系统安全意识,强化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加强安全警示教育,营造浓厚社会氛围,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牵头部门:局质安处,配合部门:局各相关单位,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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