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工程建筑业施工承包合同(精选3篇)
土木工程建筑业施工承包合同 篇1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住宅楼建筑工程承包事宜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协议,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3、承包范围:主体工程(从承台开始,圈梁,地台,一直到封顶)。内外墙批荡,四周外墙粘贴纸皮砖,楼梯贴步级砖,走廊、电梯口分别粘贴(详参照以下第4条)。楼层一至八层或共 层(不含夹层),框架结构,首层为商铺,夹层为摩托车库。二层以上为住宅套房,顶层为一个楼梯房,电梯机房(结算时作投影面积计算)。
4、承包方式:包清工。所有机械设备、排栅、模板、铁钉、铁线等全部由甲方负责。乙方只提供线锤、泥刀、水平尺、圈尺、灰刀等。
注:本工程的水电安装工程(包括强、弱电),门窗制作安装、防雷、消防、排栅、防护网不包括在本承包内。
5、建设工期:本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于 年 月 日竣工(其中主体工程 个月内完成)(详参照以下第五条)。
7、承包价格:按每层投影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为人民币: 元整(¥ 元)。包括天面楼梯屋、电梯机房,基础部分不计,化粪池不计。(凸窗部分
只计一面,不计双面)
第二条 甲方工作
1、开工前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用水、用电等有关方面,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准备后需的设备,材料运送到工地,但不负责材料运上楼层。
第三条 乙方工作
1、工栅搭设及施工现场每层的临时用水、用电以及放水保养。
2、参加甲方组织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计划进度(作法说明),交甲方审定。
3、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4、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作法或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峻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5、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的建筑物、设备管线,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处理,模板等材料的堆放、清理;以及消防等方面的安全工作,协调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住户的关系。
6、工程峻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7、负责峻工后周边、内部场地,室内地面的环境清理。 第四 工程内容及包工范围
1、甲方以清包工的方式发包给乙方。乙方自带行装及必须的生活品及用具,施工所用的平水尺、圈尺、吊锤、泥刀、灰刀等常规的使用工具。
2、包工范围:
①从柱头承台底标高起至正负零基础、圈梁、平基、地面硬底化。
②电梯井、化粪池。
④屋面工程的栏墙(包括楼面防水线的捣制)。
⑤室内外墙、天花板全部水泥混合砂浆扫(批)荡,主楼墙外四周围四面粘贴纸皮砖。
⑦夹层车库包括天花板全批荡,地面过水泥沙浆。 ⑧顶层天面铺设30cm至40cm高的预制砖块隔热。 ⑨首层电梯入口、楼梯通道地面贴砖,通道贴砖到顶。
3、使用的泵车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乙方按图纸施工。若工程有变更修改,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方可变更。
第五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3、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停工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六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的作法说明和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乙方应在接到甲方进场通知后安排施工人员进场,不得无故拖延、拒绝。应遵从甲方总施工进度计划和工期要求。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的,其翻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3、甲、乙双方应及时对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进行检查与验收手续,要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隐蔽工程及负责验收。
A.重大设施变更 B.不可抗力
上述情况发生两天内,乙方应将工期延误内容书面报告给甲方,甲方收到报告后两天内给予答复。
5、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期峻工,乙方应承担经济责任,每延误一天,罚款 元,从工费中扣除。因乙方原因中途停工,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
第七条 关于工程工费的支付及结算约定
2、工程峻工后,乙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验收之日算起,保修一年,外墙及屋面保修二年。甲方从乙方工费中扣除人民币 元整(¥ 元)作乙方的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则退还给乙方。
第八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相关的法规、规范。
1、乙方应按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任何人员进入工地必须戴好安全帽及其他需要的安全带、装置等。
2、按照施工规范的要求做好现场施工安全管理,根据需要设计现场照明和围护设施,防止发生工伤事故,确保现场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若因乙方责任发生的工伤事故,应积极处理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因此带来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费用和责任。
3、加强现场安全保卫工作,防火、防盗、防抢,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所用水泥袋由甲方收回处理。
5、自行办理所属现场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其他:工程峻工、付清工程款后,本合同自动失效。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后,可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时起即生效。希双方共同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木工程建筑业施工承包合同 篇2
发 包 人:
承 包 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一、协 议 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广西丰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竞争性谈判中标结果,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工程内容:
工程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五、合同价款
本合同金额(人民币大写): ,实际金额以审计结算价为准。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7、图纸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招标文件第四章(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
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后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广西丰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电话/传真: 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高新区支行
账 号: 账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如下:
1.7 图纸 ;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和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国家现行法律、行政法规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 国家现行的施工规范、验收规范、评验标准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3、图纸
3.2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图纸转借给第三人。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工程师
姓名: 职务: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除涉及工程造价需要经发包人签认外,行使《通用条款》有关发包人的权力。
姓名: 职务:
职权: 按《通用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5、项目经理
姓 名: ;
身份证号: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6、发包人工作
6.1.2 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现场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6.1.5 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双方协商
6.1.6 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前3天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并通知承包人,双方在现场进行交验
6.1.8 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① 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② 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发包人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7、承包人工作
7.1.1 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年 月 日前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单项施工前一周提交单项施工的施工方案
7.1.2 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每月25日提供当月完成工程量报表、次月日计划完成工程量报表各两份
7.1.5 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规定,如有发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7.1.6 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自行保护,同时费用自理
7.1.7 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须采取措施进行保护,发包人承担费用。
7.1.8 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 完工后负责无偿清理所有建筑垃圾,并运到指定地点堆放,其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8、进度计划
8.1 承包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是:开工前5天内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收到后5天时间内批复
9、工期延误
9.1 承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应向发包人支付延误工期赔偿费(每天赔偿金额为合同总价款的0.4‰,最高限额为合同价的5%),延误工期时间从投标时承包人承诺竣工日期起直到全部工程或相应部分工程的移交竣工报告的批准日期之间的天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发包人可从应向承包人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款费或其他方式收回此款,此赔偿款的支付并不能解除承包人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
四、质量与验收
10、工程质量
10.2 检查达不到合格时无条件返工,修复至合格,并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赔偿金为合同总价款的2%。
10.3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仲裁。仲裁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败诉方承担。
五、安全施工
按《通用条款》第五条执行。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本合同价款采用 方式确定。
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13. 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 。
14、工程量的确认
14.1 除另有规定外,工程师应按照合同通过计量来核实确定已完成的工程量和价值,承包人应得到该价值的付款。当工程师要对已完工的工程量进行计量时,应适时地通知承包人参加。
14.1.1 承包人按进度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是:承包人每月 日前按进度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工程量报告。
14.2 计量方法
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无论通常的和当地的习惯如何,工程的计量均应执行广西现行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的净值为准。
14.3 计量单位
除了合同另有规定外,所有计量单位均应符合本工程适用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的标准。
15.2 发包人根据以下方面承包人应得到的金额计算应支付工程价款:
15.2.1 经工程师计量的工程量,按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价格计算工程价款;
七、材料和设备供应
16.1本工程的材料和设备由承包人按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和有关标准的要求采购,购买的材料、设备必须有产品出厂验收合格证明,产品质量符合相关规范要求,采购前须征得发包人或其授权人认可同意。
16.2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6.3 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要求或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且工期不予顺延。
16.4 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发包人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八、工程变更
17、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18、工程量变更
发生设计变更后,双方约定如下:
18.1 承包人提出变更价款的时间是:接到设计变更通知后三天内。
18.2 发包人确认变更价款的时间是:接到承包人通知后五天内。
18.3 双方对变更价款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解决办法和时间要求:提交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裁定。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19、竣工验收
20、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递交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发包人收到承包人交来的报告及资料后,应尽快进行核实和送交审计部门进行工程结算审计,审计工作结束后两个月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款。工程变更的工程价款在审计工作结束后两个月内支付完。
21、质量保修
21.4 在质量保修期内,下述原因造成的质量保修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如果监理工程师指令承包人修复的项目不属于上述原因造成的,由监理工程师与承包人协商并报发包人批准后,确定合同价格的增加额,通知承包人,并抄送发包人。
十、争议、违约和索赔
22、违约
22.2.1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13.2款执行。
22.2.2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15.2款执行。
22.2.3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承包人违反本合同专用条款的28.1 ,使用不合格或未经发包方认可的产品,则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合同价款的1%处罚。
23、争议
⑴ 请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
⑵ 调解不成时,直接向 工程所在地的 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
24、工程分包
分包施工单位为:
25、不可抗力
⑴ (6)级以上的地震;
⑶ (暴雨级)以上持续一天的大雨;
⑺ 对上述几种形式,应以造成灾害和影响施工为准。
26、保险
26.2 承包人投保内容: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办理保险,费用由承包人自理。
27、担保
28、合同份数
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 副本 份(正本 份),发、承包人各执 份,副本 份。
29、补充条款
29.1 所有承包人分包的单项工程必须经发包人审核同意,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发包人无关。
29.2 本工程合同条款未尽事宜,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签订合同时另行商议。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木工程建筑业施工承包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将___________的住宅楼主体工程建筑以包工不包料的形式发包给乙方施工。
一、甲方工作责任:
1、赶在乙方施工以前做好“三通一平”及运料到工地,及关系协调。
二、乙方工作责任:
1、按甲方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天面平滑、墙面平整、顺直、水平、砌砖密实、楼梯步级均等)服从甲方指导、检查、检验,确保工程质量好。
2、工程技术质量如有不合格,需要返工,所返工料等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4、工程承包内容主体工程从0.00以至天面斜盖顶为主体工程。
5、包工价格按每层楼投影面积每平方米玖拾捌元(98元/㎡)计算。封闭栏杆同样按平方计价。基础地梁每米长按60元计算,铺地台每平方米12元,不包回填土。化粪池1000元,楼上水池1200元,以上工程乙方自带施工工具(如模板、顶木、机械、铁铲、浆桶等)。
6、乙方按图施工完成后,甲方指挥失误,或不如意,须变更的甲方另付工钱。
7、乙方不得任意浪费甲方材料,不准有盗窃甲方材料行为,一经发现按偷一罚十处理。
三、乙方进场三天后,甲方按乙方工作量,支付部分生活费给乙方,每施工完成一层楼面,按每层楼工程款的80%支付工钱给乙方,余款待主体工程完成验收合格后十天内一次性付清给乙方。
以上条款,双方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完工帐清自动失效。
甲方: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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