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吃街管理制度范本3篇小吃街管理制度范本 V:1.0精选管理方案 商业街摊位管理制度 2020--66--88 商业街摊位管理制度 商业街摊位管理制度街姜庄商业街A-B区中间位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吃街管理制度范本3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小吃街管理制度范本
商业街摊位管理制度
商业街摊位管理制度 街 姜庄商业街 A-B 区中间位置共规划 72 个摊位,划分成 5 各区域,每个摊位长 长 3M 宽米,具体管理办法如下:
一、摊位租用以及管理制度 1. 摊位面对市场内外所有商户进行招商,小吃类优先,其他业态根据区域规划招商 2. 每个商户最多可租用 2 个摊位(仅限南北相邻两个摊位)
3. 摊位商户需按照市场规划区域挑选位置(按照缴费顺序)
4. 摊位商户需按照市场规定进行经营,不得压线以 及出线经营 5. 摊位线内卫生由商户负责,保证垃圾入桶,地面无垃圾,无杂物 6. 摊位线内不得堆放杂物,如有闲置货架破损包装等需及时清理 7. 摊位商户不得私自更改业态,如需更改需向市场管理员申请 8. 摊位商户需依法依规进行经营,不得销售假冒伪劣,过期等商品 9. 摊位经营货品需过秤,必须使用正规厂家有合格证的秤,不准缺斤短两否则我司将强行解除该摊位在商业街经营权 二、摊位押金以及费用 1. 摊位押金按照 200/ 摊收取,符合市场规定可全额退还。
商业街摊位管理制度
2. 摊位每月保证出摊 25 (含)天以上,否则押金扣除 3. 按照摊位管理制度进行经营,不得有违约情形否则押金扣除 4. 押金扣除后需要重新交纳押金方可继续使用摊位 5. 提前一周申请退还押金,押金退还后摊位将由公司租赁他人 6. 摊位暂时不收取任何费用,如需收费将提前告知商户。
篇二:小吃街管理制度范本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目录
从业人员 健康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 培训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 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 工作服管理制度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
粗加工切配餐饮安全管理制度
面点加工餐饮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
餐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1 、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 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 ( 包括厨师、服务员 、 洗碗工、 采购员 、 库管员 、 管理员 、 餐厅领班等)
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 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 , 应经健康检查, 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餐饮从业人员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三、 凡患有痢疾、 伤寒、 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 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 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 食品的工作。
四、 从业人员 有发热、 腹泻、 皮肤伤口 或感染、 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 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 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 方可重新上岗。
五、 食品安全管理员 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 进行登记造册,
建立从业人员 健康档案, 组织从业人员 每年定期到指定查体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六、 食品安全管理员 和部门经理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 的健康状况, 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
七、 从业人员 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 携带)
以备检查。
2、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一、 餐饮服务从业人员 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 必须经过培训、 考核合格后, 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二、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应制定从业人员 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 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 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三、 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 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 法规、 规范、 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 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四、 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 学相结合, 定期考核, 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3、 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一、 从业人员 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 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 工作帽, 头发不得外露, 不得留长指甲, 涂指甲油, 佩带饰物。
专间操作人员 还应戴口 罩。
二、 从业人员 操作前手部应洗净, 操作时应保持清洁。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 手部还应进行消毒。
三、 接触直接入口 食品的操作人员 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
1、 处理食物前; 2、 上厕所后; 3、 处理生食物后; 4、 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 5、 咳嗽、 打喷嚏或擤鼻子后; 6、 处理动物或废物后; 7、 触摸耳朵、 鼻子、 头发、 口 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 8、 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如处理货项、 执行清洁任务) 后。
四、 专间操作人员 进入专间时应再次更换专间内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 罩, 操作前双手严格进行清洗消毒, 操作中应适时地消毒双手。
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内操作无关的工作。
五、 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
六、 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 饮食或从事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4、 从业人员工作服管理制度
一、 所有从业人员 上班时间必须着白色洁净的工作服。
二、 工作服应定期更换, 保持清洁。
接触直接入口 食品的从业人员 的工作服应每天更换。
四、 从业人员 上厕所前应在食品处理区内脱去工作服。
五、 待清洗的工作服应远离食品处理区。
六、 每名 从业人员 不得少于2 套工作服。
5、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
一、 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 兼)
职人员 负责食品、 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 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
专( 兼)
职人员 应当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
二、 采购食品、 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 并应当索取、 留存有供货方盖章 ( 或签字)的购物凭证。
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 称、 产品名 称、 产品数量、 送货或购买日 期等内容。
长期定点采购的, 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三、 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 应当查验、 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 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 或签字)
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四、 从流通经营单位( 商场、 超市、 批发零售市场等)
批量或长期采购时, 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 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 或签字)
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五、 从流通经营单位( 商场、 超市、 批发零售市场等)
少量或临时采购时, 应当确认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 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 或签字)
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六、 从农贸市场采购的, 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 出具的加盖公章( 或签字)
的购物凭证; 从个体工商户 采购的, 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 或签字)
的许可证、 营业执照或复印件、 购物凭证和每笔
供应清单。
七、 从食品流通经营单位( 商场、 超市、 批发零售市场等)
和农贸市场采购畜禽肉类的, 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 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 或签字)
的许可证、 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八、 采购乳制品的, 应当查验、 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 或签字)
的许可证、 营业执照、 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九、 批量采购进口 食品、 食品添加剂的, 应当索取口 岸进口 食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购食品、 食品添加剂相同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复印件。
十、 采购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的, 应当查验、 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盖章 ( 或签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盖章的批次出厂检验报告 ( 或复印件)。
十一、 食品、 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 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 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 并建立采购记录。
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 称、 规格、 数量、生产批号、 保质期、 供应单位名 称及联系方式、 进货日 期等。
十二、 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 进货时间顺序整理、 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 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 不得涂改、 伪造, 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2 年。
6、 粗加工切配餐饮安全管理制度
一、 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 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 不得加工和使用。
二、 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 动物性食品、 植物性食品、 水产品应分池清洗, 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 必要时消毒处理。
三、 植物性食品原料要按“一择、 二洗、 三切” 的顺序操作, 彻底浸泡清洗干净, 做到无泥沙、 杂草、 烂叶。
四、 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位置进行, 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
五、 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污染, 与原料分开存放, 并应根据性质分类存放。
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
六、 切配好的食品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
易腐烂变质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 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
七、 加工结束及时拖清地面, 水池、 操作台、 工用具、 容器及所用机械设备清洗干净, 定位存放, 做到刀不锈、 板不霉、 整齐有序, 及时清理垃圾, 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八、 在专用洗拖布池或洗拖布桶内涮洗拖布。
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内清洗拖布。
7、 面点加工餐饮安全管理制度
一、 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各种食品原料, 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 不得进行加工。
二、 未用完的半成品, 应冷冻或冷藏, 并在规定存放期限内使用。
三、 各种工具、 用具、 容器生熟分开使用, 用后清洗干净, 定位存放。各种熟食面点改刀要在专用的熟食板上进行, 不得在面案上直接改刀。
四、 当餐未用完的面点, 应妥善保存, 注意生熟分开保存。
五、 各种食品加工用具、 设备如:
面板、 面案、 容器、 绞肉机等, 用后及时清洗干净, 定期消毒。
各种用品如盖布、 笼布、 抹布等要洗净、 晒干备用。
七、 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面点加工场所, 做到地面无污物、 残渣, 用具、 设备清洁。
各种容器、 用具、 刀具等清洗干净后定位存放。
8、 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
一、 设置专用的餐饮具清洗、 消毒、 保洁区域(或专间) 及设备, 清洗消毒设备设施的大小和数量应能满足需要。
二、 餐饮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 与食品原料、 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 食品的工具、 容器清洗水池分开。
采用化学消毒的, 至少设有 3个专用水池。
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三、 接触直接入口 食品的餐饮具使用前应洗净并消毒, 不得使用未经清洗、 消毒的餐饮具。
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四、 餐饮具做到当餐回收, 当餐清洗消毒, 不得隔顿、 隔夜。
五、 餐饮具应首选热力方法进行消毒, 严格按照“除残渣、 碱水( 或洗涤剂)
刷、 清水冲、 热力消、 保洁” 的顺序操作。
使用化学药物消毒的严格按照除残渣、 碱水( 或洗涤剂)
刷、 清水冲、 药物泡、 清水冲、 保洁
的顺序操作, 并注意要彻底清洗干净, 防止药物残留。
六、 消毒后的餐饮具表面光洁、 无油渍、 无水渍、 无异味、 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 符合 GB《食( 饮)
具消毒卫生标准》。
七、 消毒后的餐饮具及时放入保洁柜密闭保存备用。
盛放消毒餐饮具的保洁柜要有明显标记, 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 保持洁净。
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要分开存放, 保洁柜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八、 采购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 应当查验其经营资质, 索取营业执照复印件、 消毒合格凭证; 清洗消毒餐饮具用的洗涤剂、 消毒剂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
九、 洗刷消毒结束, 及时清理地面、 水池卫生, 及时处理泔水桶, 做到地面无积水, 池内无残渣、 泔水桶内外清洁。
十、 定期检查消毒设备、 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
9、 餐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 保持餐厅环境整洁。
纱窗、 纱门、 纱罩、 门帘、 灭蝇灯等设施运转正常, 保证供用餐者使用的洗手设施运转正常。
二、 必须使用消毒后的餐饮具, 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摆台上桌。
做好台面调料、 牙签、 台布、 餐巾、 餐具等清洁卫生工作, 及时更换破损的调料盒、 台布、 餐巾、 餐饮具等。
三、 供顾客自 取的调料, 应当符合相应的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
并做到及时更换, 防止过期、 霉变。
四、 摆台后或有顾客就餐时不得清扫地面, 餐具摆台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应收回保洁。
五、 端菜时手指不得接触食品, 分菜工具不接触客人餐具。
六、 取冰块时应用工具, 不用时应悬挂或放置于消毒水内。
制冰机用水应经过净化处理。
七、 客人用的小毛巾, 必须及时回收清洗消毒, 最好使用一次性消毒毛巾。
八、 刀 、 叉、 茶杯、 酒杯等不得用台布或抹布擦拭。
九、 食品上桌距开餐时间不超过 2 小时。
十、 当发现或被顾客告知所提供的食品确有感官性状异常或可疑变质
时, 应立即撤换该食品, 并同时告知有关备餐人员 , 备餐人员 要立即检查被撤换的食品和同类食品, 做出相应处理, 确保供餐安全。
十一、 备餐柜内不得放置与开餐无关的物品及个人用品。
工作结束后及时做好台面、 地面等的清扫整理工作。
1 0、 食品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一、 依照法律、 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餐饮服务活动, 采取有效管理措施, 保证食品安全, 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 并在就餐场所醒目 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 接受社会监督, 承担主体责任。
二、 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 , 对餐饮服务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 落实责任到人, 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三、 食品安全管理员 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 组织落实管理人员 和从业人员 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员 工健康管理、 索证索票、 餐饮具清洗消毒、 综合检查、 设备管理、 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四、 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 采取全面检查、 抽查与自查相结合的形式, 实行层层监管, 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五、 食品安全管理员 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 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 发现问题, 及时告知改进, 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六、 各岗位负责人、 主管人员 要服从食品安全管理员 检查指导, 每天开展岗 位或部门自 查, 及时发现和纠正从业人员 违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为。
七、 食品安全管理员 每周 1-2 次对各环节进行全面现场检查, 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 做好检查记录。
八、 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二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提交上级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严重的交市场监督管理局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9、在就餐场所设置食品安全宣传栏,主动公示诚信建设,及时处理消费者意见。
1 1、 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
1、购买的食品添加剂必须是符合国家使用安全标准要求的。
2、制售的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按照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计量标准>进行使用,不得超过国家其规定使用限量范围。
3、人工合成色素觅菜红及胭脂红的使用,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限制计量使用。不得超过0、05克/公斤,柠檬黄及酸性靛蓝的用量不得超过0、1克/公斤。
4、用于饮料、各式糕点食用香精的使用量不得超过限量0、2%。
5、亚峭酸盐的使用,最大用量为每千克不得超过0、15克。(中毒量为0、3一0、5克,致死量为3克)
6、国家允许使用的防腐剂、杭氧化剂、着色剂、酸味剂、凝固剂、疏松剂、品质改良剂等的使用,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使用限量使用,不得超过国家计量标准。
7、因制品工艺制作要求的需要,应尽可能地从植物中提取所需色素。
8、禁止采购添加剂含量超过国家规定限量标准的食品、原料。
9、严禁使用超过有效保质期限的食品添加剂或受潮、霉变及其他感观异常发生色变的。
10、严禁使用医疗、工业、化工等非食用食品添加剂,用于食品的生产加工制作。
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
1、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由食堂库房管理员专人负责管理。
2、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实行专人管理,专人负责,专人发放、专人入册登记制。
3、用后及时收检,妥善保存。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为建立和完善应急处理机制,增强应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反应能力,确保对食品安全事故反应迅速、决策正确、措施果断、运转高效、处置得当、处理到位,把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新街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如下:
一、总则
(一)目的
建立健全我镇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体系,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二)原则
1.以人为本,生命至上。预防和控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2.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各村和有关部门要加强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镇政府统一领导全镇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各有关单位按照本预案规定和职责分工,认真落实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各项应急处置措施。
4.依靠科学,处置有力。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各村及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依靠科学,果断处置,抢救伤员,减少事故损失,保持社会稳定。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食物(食品)种植、管理、加工、包装、流通、储存、消费等过程中发生的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有科学依据证明可能对社会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潜在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根据食品安全应急工作需要和形势需要,设立新街镇食品安全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5个职能小组。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指挥救援、排险等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的总指挥由到达现场的最高领导担任,副总指挥由其他相关负责人担任。
1.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日常事务的`开展和5个职能小组的协调安排。
2.抢救组。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救援、抢救行动方案;协调有关部门的救援、排险行动;及时向现场指挥部报告抢险进展情况。
3.后勤保障组。主要职责是:负责调集排险救援器材、设备、药品等物资;解决全体参加抢险救援人员的后勤保障问题。
4.医疗救护组。主要职责是:紧急调用各类医药物资、医疗设备和医务人员;展开抢救工作;准确统计人员伤亡情况;做好事故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
5.善后处理组。主要职责是:负责做好对遇难者家属的安抚工作;协调落实遇难者家属抚恤金和受伤人员住院费等问题;做好其它善后事宜。
6.事故调查组。主要职责是:查明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核实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情况;严格控制有害渠道,监督召回有毒有害食品;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三、隐患监测与事故报告
(一)隐患监测
各村、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坚持日常监管与突击检查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尤其是养殖、生产、加工、包装、贮藏、经营、消费等环节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收集、掌握食品安全的有关动态信息。
(二)事故报告
1.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单位报告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2.下级向上级报告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上一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四、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事故责任单位及有关部门须按有关政策,对事故伤亡人员或家属给予安抚、补偿。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社会、个人和外国机构向受灾人员捐赠资金和物质,统一由政府接受,并加强管理和监督。
(二)事故通报与调查报告
事故处置过程中,事故调查组要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勘查和取证工作,及时掌握事故的有关情况。事故处置完毕后,事故调查组尽快完成事故的调查报告,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三)责任追究
对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总结报告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总结分析应急救援过程中的经验与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形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
篇三:小吃街管理制度范本
xx美食广场为了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保护市场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科技大厦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管理规范条例:
一、经营者在租赁(快餐厅)经营期间要严格遵守商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经营者要维护美食广场的`公共环境和经营秩序。禁止经营者在场所内吸烟、喝酒、看书报等行为。违反上述者处以50——200元罚款。严重者将给予停业整顿。
二、经营者在优质服务中要做到文明经商、热情服务、礼貌待人。要以顾客为上帝做为宗旨。不准在经营市场内欺行霸市,强买强卖,高声喊卖,不准打仗斗殴或与业户及消费者之间打骂,扰乱市场秩序,不服从监督管理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停业整顿。处以200—1000元罚款。
三、经营者在经营中要严格按照招商前自报项目经商场批准的经营项目守法经营,不得擅自超项经营,对擅自改变经营方式或超越标准的经营者,视情节轻重处以100—300元罚款。
四、经营者在经营期间一定要遵守商场窗口收银机管理规定。禁止现金交易。因卡使用不当发生纠纷,后果自负。(如业主借消费者空卡使用没有退还,引发纠纷)。经营者因在操作收款机时有欺骗作弊者,视情节轻重处以50——500元的罚款。
五、经营者在经营中要按照卫生法五四制要求认真执行。经营者要按规定办理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上岗要佩戴健康证。经营者不得出售腐烂变质食品,不得进假冒伪劣商品,以次充好。食品卫生和环境卫生要达标。违反者视情节较轻的处以100—300元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以300—1000元罚款,造成后果的负责赔偿经济损失及停业整顿。
六、经营者在经营中期间,要按规定办理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按期交纳税费、工商管理费,定期到税务局购买发票,保证发票正常使用。因以上因素违反规定者应予以警告,经警告不改的处以100—2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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