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分包合同3(精选30篇)
劳务分包合同3 篇1
小编为大家收集劳务分包合同范本,希望劳务分包合同范本能够帮助到你解决问题。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内容分为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内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外的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形式分为要式劳动合同和非要式劳动合同。
劳务分包合同范本
甲方(发包单位):
乙方(承包单位):
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劳务作业合作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务作业分包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性质及数量:
四、工程工期:
五、工程质量要求:
六、工程造价:
七、工程承包方式及取费标准:
八、工程价款的拨付及结算方式:
九、本工程由甲方按工程施工的进度计划供应材料,其规格、型号等均由甲方核验后乙方点交签证。其中:
十、考核验收:本合同甲方要求在四个方面对乙方进行考核后方可结算:
1、安全生产:乙方应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2、工程质量:坚持工程质量标准,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等有关要求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要求。
3、工程工期:
4、文明施工: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
十一、甲方责任:
1、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进场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综合治理等方面的教育,做好日常监管工作。
2、组织及负责对乙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施工技术、措施等方面的交底。
3、负责对乙方施工人员的安全、工程质量、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工作进行指导、监控,并按规定及时做好验收工作。
4、负责解决乙方进场施工作业人员的住宿、就餐等问题,并及时对其进行卫生等方面工作的指导、监管。
5、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十二、乙方责任:
1、按甲方的各项交底要求,严格按国家操作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精心组织施工。
2、按甲方的工期计划要求,认真编制施工作业计划,每月应按时完成甲方下达的月工期计划。
3、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务作业人员工资。
4、严格执行安全协议书中的规定,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措施,做好各项基础工作。
5、按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规定,办理好进场前的规范用工手续。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等有效证件。
(2)乙方进入甲方施工区域的生产作业人员,应出具作业人员身份证件、特殊工种操作证件等有效证件。
6、乙方应加强对劳务作业人员的管理,自觉遵守各项管理规定。
十三、双方协议工价如下:
分部分项
工程名称单位名称人工基价
(元)经考核验收后达到标准在基价上加或达不到标准在基价上扣除备注
质量工期文明施工
十四、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下列合同附件。下列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安全生产协议书;
2、治安、保卫、防火等协议书。
十五、甲、乙双方就材料、设备、工具物品、工艺等方面的事项,可另行约定。
十六、违约责任:
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约定核实乙方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作业工程款、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作业工程款尾款时,应按乙方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劳务作业工程款的利率,并按拖欠金额量向乙方支付每日‰的违约金;
(2)甲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甲方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顺延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
2、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元的违约金;
(2)乙方施工的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元的违约金;
(3)乙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应向甲方支付元的违约金,乙方尚应赔偿应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在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十七、本工程甲方委派同志为现场负责人,乙方委派同志为现场负责人,共同负责履行本合同的各项约定。
十八、争议: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可自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九、本合同自签定后即生效,至全部工程作业内容竣工验收、工程价款结清后即失效。
二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另订补充协议。本合同正本壹式叁份,双方各执壹份,另壹份报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劳务作业分中心登记备案。本合同副本
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甲方(合同章):乙方(合同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合同注意事项
一、核实确认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1、合同对方为自然人:核实并复印、保存其身份证件(勿以名片代之),确认其真实身份及行为能力。
2、合同对方为法人:
到当地工商部门查询其工商注册资料并实地考察其公司情况,确定其真实性;
核实订约人是否经其所在公司授权委托,查验其授权委托书、介绍信、合同书;
签订合同必须加盖对方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
3、合同对方为“其他组织”:
对方当事人为个人合伙或个人独资企业,核对营业执照登记事项与其介绍情况是否一致;由合伙人及独资企业经办人签字盖公章。
法人筹备处:确认经办人身份及股东身份,加盖法人筹备处和股东公章。
4、合同对方除加盖公章、私章外,要亲笔签名。
二、合同形式:
1、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
2、采用口头、信件、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必须签订确认书并盖章签字;
3、倒签合同要标明合同背景。
三、合同的必备条款要具体、明确:
1、当事人名称须真实、一致;
2、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包装方式要具体、明确;
3、注意验收方法、程序和时间;
4、履行方式须具体:交货方式、结算方式;
5、履行期限须确定某一时间点或时间段;
6、尽量明确本司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7、违约责任要量化为违约金或确定违约赔偿金的计算方法;
8、解决争议办法为协商、诉讼,约定由本司所在地法院管辖或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四、订约前的合同义务:
1、尽协助、通知义务;
2、订约时获取的对方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和使用。
五、对公司开出的授权委托书、介绍信、盖章的合同书等授权性文件要跟踪管理,出具时应标明合同对方名称及授权范围、有效期限,业务结束要及时收回。
业务人员离职要及时收回上述文件,无法收回的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单位并做证据保全。
发现业务人员在委托授权终止后仍以本司名义签订合同的,及时确定是否追认;不予追认的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进行证据保全。必要时要求警方介入,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遇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受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及时收集保全证据,在除斥期间内行使撤销权(即一年)。
劳务分包合同3 篇2
甲方(发包单位):
乙方(承包单位):
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劳务作业合作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务作业分包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 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性质及数量:
四、工程工期:
五、工程质量要求:
六、工程造价:
七、工程承包方式及取费标准:
八、工程价款的拨付及结算方式:
九、本工程由甲方按工程施工的进度计划供应材料,其规格、型号等均由甲方核验后乙方点交签证。其中:
十、考核验收:本合同甲方要求在四个方面对乙方进行考核后方可结算:
1、安全生产:乙方应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2、工程质量:坚持工程质量标准,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等有关要求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要求。
3、工程工期:
4、文明施工: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
十一、甲方责任:
1、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进场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综合治理等方面的教育,做好日常监管工作。
2、组织及负责对乙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施工技术、措施等方面的交底。
3、负责对乙方施工人员的安全、工程质量、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工作进行指导、监控,并按规定及时做好验收工作。
4、负责解决乙方进场施工作业人员的住宿、就餐等问题,并及时对其进行卫生等方面工作的指导、监管。
5、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十二、乙方责任:
1、按甲方的各项交底要求,严格按国家操作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精心组织施工。
2、按甲方的工期计划要求,认真编制施工作业计划,每月应按时完成甲方下达的月工期计划。
3、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务作业人员工资。
4、严格执行安全协议书中的规定,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措施,做好各项基础工作。
5、按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规定,办理好进场前的规范用工手续。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等有效证件。
(2)乙方进入甲方施工区域的生产作业人员,应出具作业人员身份证件、特殊工种操作证件等有效证件。
6、乙方应加强对劳务作业人员的管理,自觉遵守各项管理规定。
十三、双方协议工价如下:
分部分项
工程名称 单位名称 人工基价
(元) 经考核验收后达到标准在基价上加或达不到标准在基价上扣除 备 注
质量 工期 文明施工
十四、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下列合同附件。下列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安全生产协议书;
2、治安、保卫、防火等协议书。
十五、甲、乙双方就材料、设备、工具物品、工艺等方面的事项,可另行约定。
十六、违约责任:
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约定核实乙方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作业工程款、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作业工程款尾款时,应按乙方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劳务作业工程款的利率,并按拖欠金额量向乙方支付每日 ‰的违约金;
(2)甲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甲方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顺延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
2、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
(2)乙方施工的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
(3)乙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应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乙方尚应赔偿应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在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十七、本工程甲方委派 同志为现场负责人,乙方委派 同志为现场负责人,共同负责履行本合同的各项约定。
十八、争议: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可自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九、本合同自签定后即生效,至全部工程作业内容竣工验收、工程价款结清后即失效。
二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另订补充协议。本合同正本壹式叁份,双方各执壹份,另壹份报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劳务作业分中心登记备案。本合同副本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甲方(合同章): 乙方(合同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务分包合同3 篇3
劳务分包合同
甲方(发包单位):乙方(承包单位):
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劳务作业合作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务作业分包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性质及数量:
四、工程工期:
五、工程质量要求:
六、工程造价:
七、工程承包方式及取费标准:
八、工程价款的拨付及结算方式:
九、本工程由甲方按工程施工的进度计划供应材料,其规格、型号等均由甲方核验后乙方点交签证。其中:十、考核验收:本合同甲方要求在四个方面对乙方进行考核后方可结算:
1、安全生产:乙方应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2、工程质量:坚持工程质量标准,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等有关要求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要求。
3、工程工期:
4、文明施工: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
十一、甲方责任:
1、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进场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综合治理等方面的教育,做好日常监管工作。
2、组织及负责对乙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施工技术、措施等方面的交底。
3、负责对乙方施工人员的安全、工程质量、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工作进行指导、监控,并按规定及时做好验收工作。
4、负责解决乙方进场施工作业人员的住宿、就餐等问题,并及时对其进行卫生等方面工作的指导、监管。
5、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十二、乙方责任:
1、按甲方的各项交底要求,严格按国家操作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精心组织施工。
2、按甲方的工期计划要求,认真编制施工作业计划,每月应按时完成甲方下达的月工期计划。
3、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务作业人员工资。
4、严格执行安全协议书中的规定,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措施,做好各项基础工作。
5、按国家和重庆市的有关规定,办理好进场前的规范用工手续。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等有效证件。
(2)乙方进入甲方施工区域的生产作业人员,应出具作业人员身份证件、特殊工种操作证件等有效证件。6、乙方应加强对劳务作业人员的管理,自觉遵守各项管理规定。
十三、双方协议工价如下:分部分项工程名称单位名称人工基价(元)经考核验收后达到标准在基价上加或达不到标准在基价上扣除备注质量工期文明施工
十四、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下列合同附件。下列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安全生产协议书;
2、治安、保卫、防火等协议书。
十五、甲、乙双方就材料、设备、工具物品、工艺等方面的事项,可另行约定。
十六、违约责任: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约定核实乙方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作业工程款、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作业工程款尾款时,应按乙方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劳务作业工程款的利率,并按拖欠金额量向乙方支付每日‰的违约金;
(2)甲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甲方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顺延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2、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1)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元的违约金;(2)乙方施工的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元的违约金;(3)乙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应向甲方支付元的违约金,乙方尚应赔偿应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不予顺延。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在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十七、本工程甲方委派同志为现场负责人,乙方委派同志为现场负责人,共同负责履行本合同的各项约定。
十八、争议: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可自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九、本合同自签定后即生效,至全部工程作业内容竣工验收、工程价款结清后即失效。
二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另订补充协议。本合同正本壹式叁份,双方各执壹份,另壹份报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劳务作业分中心登记备案。本合同副本
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甲方(合同章):乙方(合同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年月日年月日
劳务分包合同3 篇4
甲方:
乙方:
为保证双方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调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施工内容:
1、工程名称:
2、工程内容:
二、承包方式:
1、平方米包干:包括设备、工具、人工 元/㎡ 大写:
2、所需工具由乙方自备。
3、甲方供材,每天送货,剩余材料拉回。
4、管理内容:
(1)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2)无论任何班组如有工人偷到工地材料,罚款及后果由承 包人承担。
(3)承包队所承包工程实行全过程管理,即从进入工地开始 施工到竣工验收合格后的全方位管理承包。
(4)每完成一工作面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并注意成品保护, 及成品损坏由乙方按价赔偿。
三、合同工期: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
四、质量标准:甲方验收
1、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必须满足规范规定。
2、对工程质量超出允许偏差,甲方将对乙方严格处罚。
3、造成严重后果的,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安全标准:安全无事故施工
1、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班组长应做好班前安全交底。认真学习安全,做到三不伤害,杜绝一切事故发生。因违反操作施工,发生伤亡事故除追究乙方责任外,并按有关规定罚款,造成经济损失及严重后果,乙方自负。
2、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有关各项条例。
六、材料管理:
基乙方用料不合理,材料丢失、浪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 担,甲方按原价从乙方承包费中扣除。
七、现场管理:施工现场要有专人负责管理,施工前同甲方一起检查,楼顶防水避雷针、住户窗户等设施是否完好,如原有缺损现象及时告知甲方,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纠纷。在施工中如有损坏,照价赔偿。施工现场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乙方不清理甲方另行安排处理所发生的费用,从乙方承包费中扣取。
八、付款方式:单位工程刮完腻子、打磨后刷完底漆,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单位工程总额的60%,两边外墙漆完工后,付至工程总额的80%,余款全部工程竣工后两个月付清。
九、违约责任:
1、对中途停工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己发生的人工等费用甲方概不负责。
2、对不按工地要求和违反工序施工造成其它工种怠工损失,由造成者(乙方)负责,乙方擅自停工,造成间接损失均按实际计算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3、乙方未按合同工期完成者,每延误一天扣罚承包费2%。
4、若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怠工、停工、工期相应顺延。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商定后予以补充。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合同终止条件:
1、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各项指标,甲方付清承包费后合同自然终止。
2、甲方中途辞退乙方或乙方中途停工,本合同随之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务分包合同3 篇5
劳务分包合同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结合湖北省、武汉市及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和本工程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劳务分包施工事项经过充分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分包范围:
1.4 分包方式:包工、包机械、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包材料搬运。
1.5 分包合同单价:
第二条 施工依据、材料名称及主要施工工艺
2.1施工依据:装饰施工图、设计变更、工程联系单及国家相应的规范要求等。
2.2工程材料:乙方负责材料搬运(不含材料卸车)。
2.3主要施工工艺要求: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和施工图纸、作法说明及设计变更等进行施工,工程质量达到施工合同要求,相关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__、GB50303-20__、GB50242-20__、GB50327-20__等)作为本工程的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第三条 工程工期
3.1 开工时间:年月日;
3.2 竣工时间:年月2日。
3.3 本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3.4 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则工期顺延:
3.4.1 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影响工期的,据实顺延;
3.4.2 甲方增加施工内容对工程工期有影响的,以双方协商的新的竣工时间为准。
第四条 工程质量要求
4.1 工程质量目标:必须达到合格,满足规范要求。建设方安排专业测试,测试通过视为验收合格。
4.2 乙方应认真按照甲方安排组织施工,随时接受甲方施工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建立内部“三检制”为甲方验收积极创造条件,对甲方有依据提出的质量问题及时整改。
4.3 本工程实行施工人员备案制度,以便于每一施工阶段、每个施工环节的施工质量追溯到每个具体的施工作业人员,实行施工质量责任倒查追责制度。
第五条 结算方式
5.1 合同工作内容:
5.2 工程量计算:
计算工程量时实际施工面积计算。
5.3合同单价:
5.4 结算办理程序:工程完工验收完成后办理完工结算。
第六条付款方式
6.1 本工程无预付款;
6.1.1 每月按该工程进度的60%支付工程进度款,每次进度款为扣除前期已领生活费后的实际金额。
6.1.2 工程完工并通过建设方安排专业测试合格后,甲方支付至乙方完成工程造价的90%,待甲方同总包单位办理完结算后付至工程造价的95%,余下工程款待一年保修期满后一周内付清。
6.2 为了保证本合同各项履约指标的有效实现,在适当的时候,甲方保留下述权利:乙方收取工程款时,必须按时足额发放工人工资,并且出具工人工资单和工资实际支付凭证;在有足够证据证明乙方未足额支付工人工资可能影响施工时,甲方可将不超过当次支付额80%的金额直接发放到乙方工人,其余款支付至乙方指定的法人帐户上。
第七条 机械设备供应
工程所需的小型手持设备(除甲方已有的垂直运输机械外)均由乙方自备,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由乙方自行采购。
第八条 甲、乙双方职责
8.1 甲方职责:
8.1.1 甲方驻现场代表姓名:廖海宾,
甲方驻现场代表权限:负责履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负责现场协调乙方施工,并为乙方施工提供方便;
8.1.2 负责施工前对乙方进行书面技术交底和安全环境教育交底,向乙方明确施工技术、质量、安全、环境、节约、工期、文明施工、成品、半成品保护等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和作好记录;
8.1.3 甲方需要变更施工设计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设计变更要求;
8.1.4 甲方为乙方提供施工用水电、运输道路和存放施工材料、设备的场地;
8.1.5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施工进度及施工质量,如乙方的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要求,甲方有权暂缓支付乙方的施工进度款,直到乙方达到约定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8.1.6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资支付进行监督,督促其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
8.2 乙方职责:
8.2.1 乙方代表
乙方驻施工现场代表姓名:
乙方驻施工现场代表权限:乙方代表负责履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7天书面征得甲方同意,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责的责任和承诺。
若甲方不同意乙方现场代表易人,乙方坚持易人,则视乙方违约, 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合同期内,乙方驻现场代表必须所有工作日在施工现场负责组织、管理乙方的施工人员。
8.2.2 乙方必须应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分包工程施工、竣工和保修。乙方在审阅分包合同和(或)总包合同时或在分包合同的施工中,如发现分包工程的设计或工程建设标准、技术要求存在错误、遗漏、失误或其它缺陷,应立即通知甲方;
8.2.3 乙方必须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承担工程未交付使用之前发生的损失修复费用(如甲方造成的损坏由甲方负责修复);若由第三方违法犯罪原因造成的成品损失,双方协商损失承担与追偿。
8.2.4 乙方必须允许业主、甲方、总包方及其三方中任何一方授权的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合理进入分包工程施工场地或材料存放的地点,以及施工场地以外与分包合同有关的乙方的任何工作或准备的地点,乙方应提供方便;
8.2.5乙方必须组织具有技术能力、素质较高的青壮年工人,服从甲方对现场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8.2.6参与并协助甲方编制合理、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要细致到施工周期的每一天,并且要有辅助赶工计划措施及加班施工准备,以确保每个施工阶段任务的完成。
8.2.7 施工期间负责包工施工区域的环境卫生,做到工完场清,搞好施工现场的材料堆放及材料保管工作,并承担超出正常损耗以外的材料费用的赔偿。
第九条 安全生产
9.1 甲、乙双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及当地政府部门制订的职业安全健康的法律、法规。
9.2 乙方必须与甲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严格执行。
9.3 甲方指派专职安全员负责指导、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乙方必须执行总包方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要求,服从甲方管理,接受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并按有关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管理及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并尽快妥善处理。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相关费用。
第十条 违约处罚
10.1 乙方必须自始至终地按要求完成所承担的工程施工任务,如工程施工违约明显影响整个工程工期、质量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工程合同,限定乙方退场日期,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并承担合同价的10%的违约金。若乙方在甲方限定日期内仍未退场,甲方可安排续接合同施工任务的单位进场施工,由此发生的一切法律纠纷及乙方经济损失均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不对乙方办理已完工程项目的结算。
10.2 若乙方原因致工程不能按期完工,由乙方承担工期违约责任,并按工期每延误一天按结算款的千分之五处以违约金,但最高不得超过乙方工程结算总造价的5%。
10.3 若乙方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乙方按结算总价的10%向甲方承担违约金,并负责返修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10.4 若由于乙方的原因安全、文明施工未能达到合同目标,乙方需承担甲方的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 合同解除
11.1 乙方签订本合同文件后不得将本工程再分包第三方施工。否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在7日内退场,解除本合同文件,另行选新队伍/班组进场施工,并由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新进场的队伍/班组的报价与乙方未完工程价款之间的差额;
11.2 因乙方原因,出现严重的质量事故,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文件,乙方还须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11.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同时乙方不得要求赔偿:
11.3.1 解除合同的约定事项已发生
11.3.2 经调解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所接受并同意不需赔偿;
11.3.3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十贰条 其它
12.1 本合同自签订定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完全履行,不得任意变更或解除。若发生纠纷,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2.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办理完财务结算手续工程款付清后自动失效。
12.3 本工程施工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 乙 方:
甲方代表: 乙方承包人:
电话: 电 话: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劳务分包合同3 篇6
劳务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劳务分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规》平等、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商贸城 # ## #商住楼。 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砌砖、打砼。
以项目部图纸面积为准65元/m2,(包括小型工具)甲方提供搅拌机,吊栏,其余自备(包括水池、支搅拌机、吊栏机、散水进户门踏步)
2、付款方式
每栋主体封顶,预付已完成工程量的80%,余款粉刷完毕付97% 注:验收合格后付清。
3、工伤一万元一下自负,一万元以上协商
4、工程质量:以项目部要求为准,如果达不到项目部的要求,返工材料费,罚款全由乙方承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务分包合同3 篇7
工程承包人(施工总承包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账号:
劳务分包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账号:
依照《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及等级: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结束,总历时_____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________等级。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专业承(分)包合同。
6、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
7、总(分)包合同
(1)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总(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供劳务分包人查阅。当劳务分包人要求时,工程承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
(2)劳务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8、图纸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________天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套。
9、项目经理
(1)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__________,职务________,职称_________。
(2)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__________,职务________,职称_________。
10、工程承包人义务
(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要求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完成水、电、热、电讯等施工管线和施工道路,并满足完成本合同劳务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通讯及施工道路畅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
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完成办理下列工作手续(包括各种证件、批件、规费,但涉及劳务分包人自身的手续除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下列生产、生活临时设施:_________。
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4)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5)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劳务分包人_____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6)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7)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8)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1、劳务分包人义务
(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工程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4)自觉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5)按工程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工程承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6)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工程承包人办理交工验收;
(7)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劳务分包人责任发生损坏,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赁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9)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10)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12、安全施工与检查
(1)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2)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劳务分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3、安全防护
(1)劳务分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劳务分包人应在施工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3)劳务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劳务分包人提供使用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由工程承包人负责供应。
14、事故处理
(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工程承包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2)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15、_____
(1)劳务分包人施工开始前,工程承包人应获得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生命财产办理的_____,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_____费用。
(2)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工程承包人办理或获得_____,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_____费用。
(3)工程承包人必须为租赁或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办理_____,并支付_____费用。工程承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劳务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_____,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_____,支付_____费用。劳务分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事故发生时,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6、材料、设备供应
(1)劳务分包人应在接到图纸后天内,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经确认后,工程承包人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的,劳务分包人必须及时进行,费用另行约定。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劳务分包人应在验收时提出,工程承包人负责处理。
(2)劳务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劳务分包人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7、劳务报酬
(1)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计算:
①?固定劳务报酬(含管理费);
②?约定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时计算;
③?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
(2)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除本合同规定的情况外,均为一次包死,不再调整。
(3)采用第①种方式计价的,劳务报酬共计__________元。
(4)采用第②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分别为: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元;
(5)采用第③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分别为: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元;
(6)在下列情况下,固定劳务报酬或单价可以调整:
以本合同约定价格为基准,市场人工价格的变化幅度超过_____%,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后续法律及政策变化,导致劳务价格变化的,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18、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
(1)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的,施工过程中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
(2)采用按确定的工时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每日将提供劳务人数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
(3)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按月(或旬、日)将完成的工程量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对劳务分包人未经工程承包人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计量。
19、劳务报酬的中间支付
(1)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约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①?合同生效即支付预付款________元;
②?中间支付:
第一次支付时间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支付________元;
第二次支付时间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支付________元;
(2)采用计时单价或计件单价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双方约定支付方法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施工机具、周转材料供应
(1)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劳务作业使用的机具、设备,性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后交付劳务分包人使用。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依据本合同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的除外)应按时运入现场交付劳务分包人,保证施工需要。如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安拆调试时,费用另行约定。
(2)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施工使用的机具、设备一览表见附件二。
(3)工程承包人应提供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见附件三。
21、施工变更
(1)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劳务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①?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②?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③?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④?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劳务分包人损失,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劳务报酬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3)施工中劳务分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劳务分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4)因劳务分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劳务分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22、施工验收
(2)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劳务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内)一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劳务分包人对其分包的劳务作业的施工质量不再承担责任,在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施工配合
(2)劳务分包人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工程承包人应配合劳务分包人工作或确保劳务分包人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且工程承包人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24、劳务报酬最终支付
(1)全部工作完成,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劳务报酬的最终支付。
(2)工程承包人收到劳务分包人递交的结算资料后14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工程承包人确认结算资料后14天内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尾款。
(3)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劳务报酬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25、违约责任
(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工程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①?工程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第19条、第24条的约定,不按时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
②?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2)工程承包人不按约定核实劳务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劳务报酬尾款时,应按劳务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拖欠劳务报酬的利息,并按拖欠金额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每日‰的违约金。
(3)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劳务分包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工程承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劳务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
(4)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劳务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①?劳务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元的违约金;
②?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___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③?劳务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劳务分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26、索赔
(1)工程承包人根据总(分)包合同向发包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时,劳务分包人应予以积极配合,保持并出示相应资料,以便工程承包人能遵守总(分)包合同。
(2)在劳务作业实施过程中,如劳务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分)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形出现,则工程承包人应该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向发包人主张追加付款或延长工期。当索赔成功后,工程承包人应该将索赔所得的相应部分转交给劳务分包人。
(3)当本合同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并有索赔事件发生时有效的相应证据。
(4)工程承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工程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作时间延误和(或)劳务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报酬及劳务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劳务分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工程承包人索赔:
①?索赔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②?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出延长工作时间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③?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1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劳务分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④?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1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劳务分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⑤?当该项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劳务分包人应当阶段性地向工程承包人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③④规定相同。
27、争议
(1)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由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①?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②?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③?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8、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1)劳务分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劳务分包人将依法承担责任。
29、不可抗力
(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劳务分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工程承包人应协助劳务分包人采取措施。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认为劳务分包人应当暂停工作,劳务分包人应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劳务分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作时间由双方按以下办法分别承担:
①?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作业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②?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的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③?劳务分包人自有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④?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械设备损坏,由工程承包人承担,但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⑤?停工期间,劳务分包人应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⑥?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⑦?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应顺延。
(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0、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1)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劳务分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如劳务分包人发现后隐瞒不报或哄抢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劳务作业中发现影响工作的地下障碍物时,劳务分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工程承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31、合同解除
(1)如果工程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过28天,工程承包人仍不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2)如在劳务分包人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终止,工程承包人应通知劳务分包人终止本合同。劳务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工程承包人应支付劳务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劳务报酬,并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4)合同解除后,劳务分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场地。工程承包人应为劳务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32、合同终止
(1)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工程承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3、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各执一份;本合同副本______份,工程承包人执______份,劳务分包人执______份。
34、本合同双方盖章后生效。
工程承包人:(公章)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劳务分包人:(公章)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劳务分包合同3 篇8
劳务分包合同
甲方(发包单位):
乙方(承包单位):
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劳务作业合作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务作业分包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性质及数量:
四、工程工期:
五、工程质量要求:
六、工程造价:
七、工程承包方式及取费标准:
八、工程价款的拨付及结算方式:
九、本工程由甲方按工程施工的进度计划供应材料,其规格、型号等均由甲方核验后乙方点交签证。其中:
十、考核验收:本合同甲方要求在四个方面对乙方进行考核后方可结算:
1、安全生产:乙方应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2、工程质量:坚持工程质量标准,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等有关要求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要求。
3、工程工期:
4、文明施工: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
十一、甲方责任:
1、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进场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综合治理等方面的教育,做好日常监管工作。
2、组织及负责对乙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施工技术、措施等方面的交底。
3、负责对乙方施工人员的安全、工程质量、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工作进行指导、监控,并按规定及时做好验收工作。
4、负责解决乙方进场施工作业人员的住宿、就餐等问题,并及时对其进行卫生等方面工作的指导、监管。
5、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十二、乙方责任:
1、按甲方的各项交底要求,严格按国家操作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精心组织施工。
2、按甲方的工期计划要求,认真编制施工作业计划,每月应按时完成甲方下达的月工期计划。
3、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务作业人员工资。
4、严格执行安全协议书中的规定,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措施,做好各项基础工作。
5、按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规定,办理好进场前的规范用工手续。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等有效证件。
(2)乙方进入甲方施工区域的生产作业人员,应出具作业人员身份证件、特殊工种操作证件等有效证件。
6、乙方应加强对劳务作业人员的管理,自觉遵守各项管理规定。
十三、双方协议工价如下:
分部分项
工程名称单位名称人工基价
(元)经考核验收后达到标准在基价上加或达不到标准在基价上扣除备注
质量工期文明施工
十四、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下列合同附件。下列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安全生产协议书;
2、治安、保卫、防火等协议书。
十五、甲、乙双方就材料、设备、工具物品、工艺等方面的事项,可另行约定。
十六、违约责任:
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约定核实乙方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作业工程款、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作业工程款尾款时,应按乙方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劳务作业工程款的利率,并按拖欠金额量向乙方支付每日‰的违约金;
(2)甲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甲方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顺延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
2、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劳务分包合同3 篇9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木工班组
一 承包范围:本工程中木工部分
二 安全责任:在合同期间内承包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规定,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注意自身及他人安全,由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损失及费用,需有承包人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 工期要求:积极配合各班组,不得因本组原因延误工期。___天完工清场。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则每推迟一天按( )元罚款,在结算中扣除。
四 合同价款支付与结算:约定单方造价
计算方法:按图纸计算
支付方式:主体封顶后半月内付55% 结算:扣除质量保证金年底付清
中途不得向甲方要钱,不得以要钱方式罢工。
五 质量要求:须符合建筑工程质量规范,达到验收标准及质检要求。对于胀模等一系列原因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处以罚款.
六 材料运用:施工期间乙方不得所以浪费材料,应尽可能的节俭用料,合理规范拆模,减少材料损失,每次拆模后材料必须摆放整齐。完工后材料分类整理堆放。
七 甲方所供:甲方为乙方提供所需材料,必要的生产工具,损毁或丢失后须按原价赔偿,为乙方提供食宿方便,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注意: 乙方应在甲方带领下积极配合,干好各自工作,争取早日拿到工程款。
八 本表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价款付清后失效。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电话 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劳务分包合同3 篇10
发包方:____建筑施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公司《关于工程项目劳务承包管理暂行规定》。甲方决定将____公司____工程项目部的劳务分包给乙方,为规范管理,明确职责,经双方协
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劳务施工项目内容范围如下:
该工程项目施工蓝图中所有砖、石砌筑及抹灰分项工程;钢筋制作、绑扎分项工程;模板制作、安装___分项工程;脚手架搭设作业。
二、本合同期限:
从________年____月起至________年___月止。
三、工程质量标准:
所有分项工程质量确保优良
四、劳务管理费的上缴及付款方式:
1、上缴标准:该工程项目劳务管理费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由乙方上缴,如乙方能达到按该项目部与建设方所签订的合同中的质量、进度要求,则甲方按管理费的返回乙方作为奖励。
付款方式:上缴劳务管理费按两次付清,即主体完工前付50,装修完工前付50。
五、乙方的职责
1、乙方提供相关的证件及资质,配合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协调处理施工过程中的劳务纠纷及工伤事故。
六、乙方的职责:
1、全面履行____公司与____建筑施工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项目施工合同。并承担该合同条款中乙方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2、确保所有分项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达到项目部与建设方签订的合同要求。如达不到则按管理费的50进行处罚。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通过协商,可另签订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经双方签字生效,至工程完工,双方结清劳务管理费后失效。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劳务分包合同3 篇11
发包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公司《关于工程项目劳务承包管理暂行规定》。
甲方决定将_公司_工程项目部的劳务分包给乙方,为规范管理,明确职责,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劳务施工项目内容范围如下:该工程项目施工蓝图中所有砖、石砌筑及抹灰分项工程;钢筋制作、绑扎分项工程;模板制作、安装分项工程;脚手架搭设作业。
二、本合同期限:从_________起至_________止。
三、工程质量标准:所有分项工程质量确保优良四、劳务管理费的上缴及付款方式:上缴标准:该工程项目劳务管理费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由乙方上缴,如乙方能达到按该项目部与建设方所签订的合同中的质量、进度要求,则甲方按管理费的返回乙方作为奖励。
付款方式:上缴劳务管理费按两次付清,即主体完工前付 ,装修完工前付_________。
五、乙方的职责乙方提供相关的证件及资质,配合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协调处理施工过程中的劳务纠纷及工伤事故。
六、乙方的职责:
1、全面履行_公司与_建筑施工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项目施工合同。
并承担该合同条款中乙方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2、确保所有分项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达到项目部与建设方签订的合同要求。
如达不到则按管理费的50进行处罚。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通过协商,可另签订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经双方签字生效,至工程完工,双方结清劳务管理费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务分包合同3 篇12
最新的劳务分包合同范本一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重要认真人(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民身份证号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两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条约法》等执法、规矩、规章的规定,在划一志愿、协商同等的底子上,同意订立本劳动条约,共同服从本条约所列条款。
一、条约限期和限期
第一条甲、乙两边选择以下第________种情势确定本条约限期:
(一)牢固限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无牢固限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条约所约定的停止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肯定的事变任务为限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事变任务完成时即行停止。
此中试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限期为_____天。
二、事变内容和事变地点
第二条根据甲方事变必要,乙方同意从事________岗亭(工种)事变。经甲、乙两边协商同意,可以变动事变岗亭(工种)。
第三条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定时完成规定的事变数量,到达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四条乙方同意在甲方摆设的事变地点___________从事事变。根据甲方的事变必要,经甲乙两边协商同意,可以变动事变地点。
三、事变时间和苏息休假
第五条乙方实行____________工时制。
(一)实行标准工局势情制的,甲方摆设乙方逐日事变时间不高出八小时,每周不高出四十小时。甲方由于事变必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伸事变时间,一样平常逐日不得高出一小时,因特别缘故起因必要延伸事变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材康健的条件下延伸事变时间逐日不得高出三小时,每月不得高出三十六小时。
(二)实行综合盘算工局势情制的,均匀逐日事变时间不得高出8小时,均匀周事变时间不得高出40小时。
(三)实行不定局势情制的,事变时间和苏息休假乙方自行摆设。
第六条甲方延伸乙方事变时间的,应依法摆设乙方划一时间补休或付出加班加点人为。
第七条乙方在条约期内享受国度规定的各项苏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包管乙方每周至少苏息一天。
四、劳动掩护和劳动条件
第八条甲方应严格实行国度和地方有关劳动掩护执法、规矩和规章,为乙方提供须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东西,创建健全生产工艺流程,订定操纵规程、事变范例和劳动寂静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九条对乙方从事打仗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度有关规定构造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康健查抄,在条约期内应定期对乙方举行职业康健查抄。
第十条甲方有任务认真对乙方举行政治头脑、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劳动寂静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诲和培训。
第十一条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职员漠视乙方寂静康健的举动,有权提出品评并向有关部分检举控告。
五、劳动报酬
第十二条乙方试用期的人为标准为_________元/月。(试用期的人为不得低于本单位雷同岗亭最低档人为大概本条约第十三条约定人为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地点地的最低人为标准)。
第十三条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人为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____种人为情势:
(一)计时人为。由以下几部分构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标准分别为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如甲方的人为制度产生变革或乙方事变岗亭变动,按新的人为标正确定。
(二)计件人为。甲方应订定科学公道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约定为_______元。
(三)其他人为情势。具体约定在本条约第四十四条中明白。
第十四条甲方应以法定货币情势按月付出乙方人为,发薪日为每月_______日,不得剥削或无端拖欠。甲方付出乙方的人为,应不违背国度有关最低人为的规定。
第十五条甲方摆设乙方延伸日事变时间,应付出不低于乙方人为150%的人为报酬;摆设乙方在苏息日事变又不能摆设补休的,应付出不低于乙方人为200%的人为报酬;摆设乙方在法定休沐日事变的,应付出不低于乙方人为300%的人为报酬。
第十六条非因乙方缘故起因造成甲方歇工、停产、停业,未高出一个月的,甲方应按本条约约定的人为标准付出乙方人为;高出一个月,未摆设乙方事变的,甲方应按不低于本地赋闲保险标准付出乙方歇工生存费。
第十七条甲方摆设乙方逐日22时到越日6局势情的,每个事变日夜班补贴为______元。
第十八条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丧假等期间,甲方应按国度和地方有关规定标准,或劳动条约约定的标准,付出乙方人为。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报酬
第十九条甲方应按国度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执法、规矩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根本养老、根本医疗、赋闲、工伤、生养保险用度;社会保险费小我私家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人为代扣代缴。
甲乙两边打扫、停止劳动条约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管理社会保险相干手续。
第二十条乙方抱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报酬根据国度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实行。
第二十一条乙方工伤报酬按国度和地方有关政策规矩规定实行。
第二十二条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等各项报酬,根据国度和地方有关生养保险政策规定实行。
第二十三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报酬:
七、劳动规律和规章制度
第二十四条甲方依规矩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五条乙方应严格服从甲方订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进步职业技能,实行劳动寂静卫生规程,服从劳动规律和职业道德。
第二十六条乙方违背劳动规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赐与相应的行政处理惩罚,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直至打扫本条约。
八、劳动条约的变动、打扫、停止、续订
第二十七条订立本条约所依据的客观环境产生庞大变革,致使本条约无法推行的,经甲乙两边协商同意,可以变动本条约相干内容。
第二十八条经甲乙两边协商同等,本条约可以打扫。
第二十九条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打扫本条约: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切合任命条件的;
任命条件为: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严峻违背劳动规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峻失职、假公济私,对甲方长处造成庞大侵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创建劳动干系,对完成甲方事变任务造成严峻影响,大概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诓骗、胁迫的本领大概趁火打劫,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环境下订立大概变动劳动条约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三十条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打扫本条约,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情势关照乙方:
1.乙方抱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事变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摆设的事变的;
2.乙方不能胜任事变,颠末培训大概调解事变岗亭,仍不能胜任事变的;
3.两边不能依据本条约第二十七条规定就变动条约告竣协议的。
第三十一条甲方濒临停业举行法定整理期间大概生产策划产生严峻困难(地方当局规定的困难企业标准),经向工会大概全体职工阐明环境,听取工会大概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分陈诉后,可以打扫本条约。
第三十二条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约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停止、打扫本条约:
1.从事打仗职业病危害作业未举行离岗前职业康健查抄大概疑似职业病人在诊断大概医学观察期间的;
2.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到达国度规定不得停止、打扫劳动条约品级的;
3.抱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复员退伍任务兵和建立征地农转工职员初次参加事变未满三年的;
6.任务服兵役期间的;
7.在甲方连续事变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敷五年的;
8.单位团体协商代表在推行代表职责的;
9.切合执法规矩、规定其他环境的。
第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可以随时关照甲方打扫本条约,甲方应当付出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1.用人单位未根据劳动条约约定提供劳动掩护大概劳动条件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付出劳动报酬的;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背执法、规矩的规定,侵害劳动者权益的;
5.用人单位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条约法》第二十六规定的情况致使劳动条约无效的;
6.执法、行政规矩规定劳动者可以打扫劳动条约的其他情况。
第三十四条乙方打扫劳动条约,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情势关照甲方。
第三十五条本条约期到期,劳动条约即行停止。甲乙两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条约。
第三十六条本条约期满后,两边仍存在劳动干系的,甲方应与乙方及时补签或续订劳动条约,两边就条约限期协商不同等时,补签或续订的条约限期应从具名之日起不得少于____月。乙方切合续订无牢固限期劳动条约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牢固限期劳动条约。
第三十七条订立无牢固限期劳动条约的,出现法定停止条件或甲乙两边约定的下列停止条件出现,本条约停止。
九、经济补偿与补偿
第三十八条甲方违背劳动条约的,应按下列标准付出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未根据劳动条约的约定大概国度规定及时足额付出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以及摆设加班不付出加班费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付出乙方人为报酬外,还需根据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标准加付补偿金。
2.甲方付出乙方的人为报酬低于本地最低人为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还需根据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标准加付补偿金。
第三十九条甲方打扫乙方劳动条约,除本条约第二十九条规定情况外,甲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条约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和地方有关规定付出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条乙方抱病大概因非公负伤,经劳动本领判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事变,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摆设的事变而打扫本条约的,甲方除按本条约第三十九条实行外,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六个月人为的医疗补贴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长医疗补贴费,患重病的增长部分不低于医疗补贴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长部分不低于医疗补贴费的百分之一百。
最新的劳务分包合同范本二
甲方(用人单位):乙方(职工):
名称: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经济类型: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联系人: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有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试用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工作内容:。
(二)乙方工作内容确定为(填“是”):管理和专业技术类/工人类。
(三)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内容,应协商一致,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的协议书或依法变更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四)乙方工作地点:。
(五)除临时性工作或者短期学习培训外,如甲方需要乙方到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地点或单位工作和学习培训,应按本合同第七条处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填“是”):年、半年、季或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计算加班工资基数),按下列第种形式执行,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及本单位集体合同约定的标准。
1、计时工资:元/月;
(二)乙方试用期工资为元/月。
(三)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应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四)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或其他有价证券等形式替代货币支付。
(五)甲方与乙方可以依法根据本单位的经营状况、物价指数情况,经过双方协商或者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工资正常增长的具体办法。
(六)甲方给乙方发放工资的时间为:每月日(或第周)发放上月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社会保险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依法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二)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国家和省市的工伤保险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并应切实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每年(年/季/月)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三)甲方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做好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四)如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权拒绝,并可以随时解除本劳动合同。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或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或者解除固定期限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合同。
(二)除因乙方不胜任工作,甲方可以依法适当调整其工作内容外,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当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
(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终止本劳动合同。
八、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的解决办法
乙方认为甲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先向甲方提出,或者向甲方工会反映,寻求解决。无法解决的,可以向就近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属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自争议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本合同的条款与国家、省、市的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十、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约定事项:
(1)甲方要求乙方严格遵守甲方制订的劳动纪律和相关管理制度。若有违反,将按甲方相关条款进行处罚,严重者进行开除或辞退,或者通过有关法律部门,要求反补偿。
(2)当乙方工作满半年时,甲方为乙购买社会保险。
(3)当出现如下情况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无任何补偿: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代表(签字)
劳务分包合同3 篇13
工程承包人(施工总承包人):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务分包人: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____
发证机关:_________________
资质专业及等级:_____________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_____________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
分包范围:_____________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_____________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结束,总历时_____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_____________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________等级。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专业承(分)包合同。
6、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总(分)包合同
7.1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总(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供劳务分包人查阅。当劳务分包人要求时,工程承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
7.2劳务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8、图纸
8.1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天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套。
9、项目经理
9.1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__________,职务________,职称_________。
9.2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__________,职务________,职称_________。
10、工程承包人义务
10.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10.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要求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完成水、电、热、电讯等施工管线和施工道路,并满足完成本合同劳务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通讯及施工道路畅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
(3)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4)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完成办理下列工作手续(包括各种证件、批件、规费,但涉及劳务分包人自身的手续除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下列生产、生活临时设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10.4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10.5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劳务分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10.6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10.7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10.8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1、劳务分包人义务
11.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工程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11.2劳务分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
11.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11.4自觉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11.5按工程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工程承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1.6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工程承包人办理交工验收;
11.7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劳务分包人责任发生损坏,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11.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赁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11.9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11.10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12、安全施工与检查
12.1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12.2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劳务分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3、安全防护
13.1劳务分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13.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劳务分包人应在施工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13.3劳务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劳务分包人提供使用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由工程承包人负责供应。
14、事故处理
14.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工程承包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14.2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15、保险
15.1劳务分包人施工开始前,工程承包人应获得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2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工程承包人办理或获得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3工程承包人必须为租赁或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工程承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4劳务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劳务分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5保险事故发生时,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6、材料、设备供应
16.1劳务分包人应在接到图纸后天内,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具体表式见附件一);经确认后,工程承包人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的,劳务分包人必须及时进行,费用另行约定。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劳务分包人应在验收时提出,工程承包人负责处理。
16.2劳务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劳务分包人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6.3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列明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或其他要求):
采购材料费用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单价)
16.4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低值易耗性材料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凭采购凭证,另加%的管理费向工程承包人报销。
17、劳务报酬
17.1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计算:
(1)固定劳务报酬(含管理费);
(2)约定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时计算;
(3)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
17.2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除本合同17.6规定的情况外,均为一次包死,不再调整。
17.3采用第(1)种方式计价的,劳务报酬共计__________元。
17.4采用第(2)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分别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元;
17.5采用第(3)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分别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元;
17.6在下列情况下,固定劳务报酬或单价可以调整:_____________
以本合同约定价格为基准,市场人工价格的变化幅度超过_____%,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后续法律及政策变化,导致劳务价格变化的,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18、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
18.1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的,施工过程中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
18.2采用按确定的工时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每日将提供劳务人数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
18.3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按月(或旬、日)将完成的工程量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对劳务分包人未经工程承包人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计量。
19、劳务报酬的中间支付
19.1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约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1)合同生效即支付预付款________元;
(2)中间支付:_____________
第一次支付时间为年月日,支付________元;
第二次支付时间为年月日,支付________元;
……
19.2采用计时单价或计件单价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双方约定支付方法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9.3本合同确定调整的劳务报酬、工程变更调整的劳务报酬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劳务报酬,应与上述劳务报酬同期调整支付。
20、施工机具、周转材料供应
20.1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劳务作业使用的机具、设备,性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后交付劳务分包人使用。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依据本合同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的除外)应按时运入现场交付劳务分包人,保证施工需要。如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安拆调试时,费用另行约定。
20.2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施工使用的机具、设备一览表见附件二。
20.3工程承包人应提供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见附件三。
21、施工变更
21.1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劳务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_____________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1.2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劳务分包人损失,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劳务报酬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21.3施工中劳务分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劳务分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1.4因劳务分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劳务分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22、施工验收
22.1劳务分包人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劳务分包人施工完毕,应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报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验收;工程承包人应当在收到劳务分包人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劳务分包人施工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工程承包人在上述期限内未组织验收的,视为劳务分包人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工作。但工程承包人与发包人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劳务分包人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关损失。
22.2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劳务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内)一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劳务分包人对其分包的劳务作业的施工质量不再承担责任,在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施工配合
23.1劳务分包人应配合工程承包人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工程承包人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劳务分包人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劳务分包人配合时,劳务分包人应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除上述初步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之外,劳务分包人因提供上述配合而发生的工期损失和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2劳务分包人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工程承包人应配合劳务分包人工作或确保劳务分包人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且工程承包人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24、劳务报酬最终支付
24.1全部工作完成,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劳务报酬的最终支付。
24.2工程承包人收到劳务分包人递交的结算资料后14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工程承包人确认结算资料后14天内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尾款。
24.3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劳务报酬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25、违约责任
25.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工程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工程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第19条、第24条的约定,不按时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
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25.2工程承包人不按约定核实劳务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劳务报酬尾款时,应按劳务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拖欠劳务报酬的利息,并按拖欠金额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每日‰的违约金。
25.3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劳务分包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工程承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劳务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
25.4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劳务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劳务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元的违约金;
(2)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___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3)劳务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劳务分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25.5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6、索赔
26.1工程承包人根据总(分)包合同向发包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时,劳务分包人应予以积极配合,保持并出示相应资料,以便工程承包人能遵守总(分)包合同。
26.2在劳务作业实施过程中,如劳务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分)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形出现,则工程承包人应该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向发包人主张追加付款或延长工期。当索赔成功后,工程承包人应该将索赔所得的相应部分转交给劳务分包人。
26.3当本合同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并有索赔事件发生时有效的相应证据。
26.4工程承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工程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作时间延误和(或)劳务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报酬及劳务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劳务分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工程承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出延长工作时间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1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劳务分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1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劳务分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项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劳务分包人应当阶段性地向工程承包人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26.5劳务分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工程承包人可按上述程序和时限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索赔。
27、争议
27.1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8、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28.1劳务分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劳务分包人将依法承担责任。
29、不可抗力
29.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2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劳务分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工程承包人应协助劳务分包人采取措施。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认为劳务分包人应当暂停工作,劳务分包人应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劳务分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2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作时间由双方按以下办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作业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的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劳务分包人自有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4)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械设备损坏,由工程承包人承担,但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5)停工期间,劳务分包人应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6)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7)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应顺延。
29.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0、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30.1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劳务分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如劳务分包人发现后隐瞒不报或哄抢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0.2劳务作业中发现影响工作的地下障碍物时,劳务分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工程承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31、合同解除
31.1如果工程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过28天,工程承包人仍不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31.2如在劳务分包人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终止,工程承包人应通知劳务分包人终止本合同。劳务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工程承包人应支付劳务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劳务报酬,并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1.3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31.4合同解除后,劳务分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场地。工程承包人应为劳务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32、合同终止
32.1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工程承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3.2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各执一份;本合同副本______份,工程承包人执______份,劳务分包人执______份。
34、本合同双方约定确认签字后生效。
工程承包人:_____________(公章)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劳务分包人:_____________(公章)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劳务分包合同3 篇14
工程承包人(施工总承包人或专业工程承(分)包人):
劳务分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及等级: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分包范围:提供分包劳务内容:?
3、分包工作期限开始工作日期:年?月?日结束工作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天
4、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等级。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2)本合同附件;(3)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4)本工程施工专业承(分)包合同。
6、标准规范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7、总(分)包合同
7。1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总(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供劳务分包人查阅。当劳务分包人要求时,工程承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
7。2劳务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8、图纸
8。1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天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套。
9、项目经理
9。1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职务:,职称:?。
?9。2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职务:?,职称:。
10、工程承包人义务10。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10。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在年月日前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要求为:。
(2)在年月日前完成水、电、热、电讯等施工管线和施工道路,并满足完成本合同劳务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通讯及施工道路畅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
(3)在年月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4)在年月日前完成办理下列工作手续(包括各种证件、批件、规费,但涉及劳务分包人自身的手续除外);
(5)在年月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
(6)在年月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下列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
10。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10。4、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10。5、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劳务分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10。6、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10。7、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10。8、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1、劳务分包人义务
11。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工程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11。2、劳务分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
11。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11。4、自觉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11。5、按工程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工程承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1。6、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工程承包人办理交工验收;
11。7、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劳务分包人责任发生损坏,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11。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赁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11。9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11。10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12、安全施工与检查
12。1、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12。2、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劳务分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3、安全防护
13。1、劳务分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13。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劳务分包人应在施工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13。3、劳务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劳务分包人提供使用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由工程承包人负责供应。
14、事故处理
14。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工程承包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14。2、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15、保险
15。1、劳务分包人施工开始前,工程承包人应获得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2、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工程承包人办理或获得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3、工程承包人必须为租赁或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工程承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
15。4、劳务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劳务分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
15。5、保险事故发生时,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6、材料、设备供应
16.1劳务分包人应在接到图纸后天内,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具体表式见附件一);经确认后,工程承包人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的,劳务分包人必须及时进行,费用另行约定。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劳务分包人应在验收时提出,工程承包人负责处理。
16.2劳务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劳务分包人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6.3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列明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或其他要求):
采购材料费用为:(单价)
16.4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低值易耗性材料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凭采购凭证,另加?%的管理费向工程承包人报销。
17、劳务报酬
17.1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计算:
?(1)固定劳务报酬(含管理费);
(2)约定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时计算;
?(3)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
17.2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除本合同17.6规定的情况外,均为一次包死,不再调整。
?17.3采用第(1)种方式计价的,劳务报酬共计元。
17.4采用第(2)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分别为:,单价为?元;
……
17.5采用第(3)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分别为:,单价为元;
……
?17.6在下列情况下,固定劳务报酬或单价可以调整:
(1)以本合同约定价格为基准,市场人工价格的变化幅度超过?%,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2)后续法律及政策变化,导致劳务价格变化的,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
18、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
18.1?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的,施工过程中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
18.2采用按确定的工时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每日将提供劳务人数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
18.3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按月(或旬、日)将完成的工程量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对劳务分包人未经工程承包人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计量。
19、劳务报酬的中间支付
19.1?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约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1)合同生效即支付预付款元;
(2)中间支付:
第一次支付时间为年月日,支付元;
第二次支付时间为年月日,支付元;
……
19.2采用计时单价或计件单价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双方约定支付方法为。
19.3?本合同确定调整的劳务报酬、工程变更调整的劳务报酬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劳务报酬,应与上述劳务报酬同期调整支付。
20、施工机具、周转材料供应
20.1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劳务作业使用的机具、设备,性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后交付劳务分包人使用。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依据本合同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的除外)应按时运入现场交付劳务分包人,保证施工需要。如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安拆调试时,费用另行约定。
20.2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施工使用的机具、设备一览表见附件二。
20.3、工程承包人应提供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见附件三。
21、施工变更
21.1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劳务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1.2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劳务分包人损失,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劳务报酬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21.3?施工中劳务分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劳务分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1.4因劳务分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劳务分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22、施工验收
22.1劳务分包人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劳务分包人施工完毕,应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报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验收;工程承包人应当在收到劳务分包人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劳务分包人施工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工程承包人在上述期限内未组织验收的,视为劳务分包人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工作。但工程承包人与发包人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劳务分包人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关损失。
22.2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劳务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内)一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劳务分包人对其分包的劳务作业的施工质量不再承担责任,在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施工配合
23.1劳务分包人应配合工程承包人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工程承包人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劳务分包人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劳务分包人配合时,劳务分包人应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除上述初步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之外,劳务分包人因提供上述配合而发生的工期损失和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2劳务分包人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工程承包人应配合劳务分包人工作或确保劳务分包人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且工程承包人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24、劳务报酬最终支付
24.1?全部工作完成,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劳务报酬的最终支付。
24.2?工程承包人收到劳务分包人递交的结算资料后14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工程承包人确认结算资料后14天内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尾款。
24.3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劳务报酬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25、违约责任
25.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工程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工程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第19条、第24条的约定,不按时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
(2)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25.2工程承包人不按约定核实劳务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劳务报酬尾款时,应按劳务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拖欠劳务报酬的利息,并按拖欠金额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每日‰的违约金。
25.3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劳务分包人支付违约金元,工程承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劳务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
25.4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劳务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劳务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元的违约金;
(2)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的违约金;
(3)劳务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元,劳务分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25.5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6、索赔
26.1工程承包人根据总(分)包合同向发包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时,劳务分包人应予以积极配合,保持并出示相应资料,以便工程承包人能遵守总(分)包合同。
26.2在劳务作业实施过程中,如劳务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分)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形出现,则工程承包人应该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向发包人主张追加付款或延长工期。当索赔成功后,工程承包人应该将索赔所得的相应部分转交给劳务分包人。
26.3当本合同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并有索赔事件发生时有效的相应证据。
26.4工程承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工程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作时间延误和(或)劳务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报酬及劳务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劳务分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工程承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出延长工作时间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1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劳务分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1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劳务分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项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劳务分包人应当阶段性地向工程承包人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26.5劳务分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工程承包人可按上述程序和时限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索赔。
27、争议
27.1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8、禁止转包或再分包28.1劳务分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劳务分包人将依法承担责任。
29、不可抗力
29.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2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劳务分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工程承包人应协助劳务分包人采取措施。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认为劳务分包人应当暂停工作,劳务分包人应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劳务分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2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作时间由双方按以下办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作业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工程承包人承担;(2)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的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3)劳务分包人自有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4)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械设备损坏,由工程承包人承担,但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5)停工期间,劳务分包人应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6)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7)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应顺延。
29.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0、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30.1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劳务分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如劳务分包人发现后隐瞒不报或哄抢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0.2劳务作业中发现影响工作的地下障碍物时,劳务分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工程承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31、合同解除
31.1如果工程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过28天,工程承包人仍不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31.2?如在劳务分包人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终止,工程承包人应通知劳务分包人终止本合同。劳务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工程承包人应支付劳务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劳务报酬,并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1.3?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31.4合同解除后,劳务分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场地。工程承包人应为劳务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32、合同终止
32.1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工程承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3、合同份数?
33。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各执一份;本合同副本份,工程承包人执份,劳务分包人执份。
34、补充条款
35、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工程承包人:(公章)劳务分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劳务分包合同3 篇15
第一条 总则
为强化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建设工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以下简称甲方),意将中标的歙黟一级公路改建工程渔亭段基础及下部构造施工项目的部分工程施工、完成与缺陷维修授予 (以下简称乙方)承担,经双方共同协商,订立以下合同条款,并共同信守。
第二条 本合同概况
1.工程范围及内容
(1)施工段落或桩号:K58+920横江大桥、K59+968漳水河大桥基础、下部构造施工(基桩混凝土除外)及桥面系。
(2)主要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①桩基钢筋加工及安装(含声测管安装),支模板、浇筑桩头混凝土、不包含桩基打砼;
②墩柱钢筋加工及安装、模板安装、墩柱混凝土浇筑;
③盖梁、耳背墙及垫石钢筋加工及安装、模板安装及混凝土浇筑;
④桥面系所有工作。
2.合同工期
本项工程于20__年4月 日开工,于20__年 月 日竣工。如果由于乙方自身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不能完成工程任务,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撤离现场并终止合同,同时扣除乙方10万元作为违约金。
第三条 工程数量及造价
1.承包方式:综合单价。
单价:
钢筋:600元/t;
混凝土:200元/m3;
钢绞线:1500元/t;
桥面系:65元/m2
上述单价包括
①、人工费、小机具和小五金、低值易耗品费用;
②、除钢筋、混凝土、模板、支架、声测管、钢绞线所用原材料费用;
③、钢筋加工设备、切断机、扳手等工具费用(注:项目部提供一台弯曲机、两台电焊机,乙方负责维护保证正常使用,毁坏按市场赔偿);
④、模板漆等辅助材料及小型机具费用;
⑤、配合甲方现场质量检验工作;
⑥、乙方人员食宿及生活用水用电;
⑦、乙方现场综合管理费;
⑧、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费用。
⑨砼的养生、钢筋覆盖和卸车的费用。
2.工程数量:以实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的,不超出甲方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为准,如有变更部分,待建设单位批复且付款后再支付乙方。
第四条 工程价款结算与支付
1.乙方所有完成的工程数量必须经甲方核实、验收确定后,由甲方办理签证等有关结算手续。
2.工程价款支付待建设单位拨付给甲方后,甲方分期支付给乙方。乙方负责给甲方提供全部农民工工资表,所有农民工到甲方签字取钱,并扣除砼龄期未到的工程款给乙方,待合格后全部给乙方。
3.如果建设单位拨款不及时乙方须垫付资金,确保本工程顺利实施,垫付的资金不计付利息。甲方只对建设单位实际拨付的工程款按合同向乙方进行支付。
4.工程缺陷责任保证金
本工程缺陷责任保证金为总造价的5%,在每月工程结算时预留。 本由于乙方施工原因出现的一切质量问题均由乙方负责修复,其费用由乙方自理。若乙方在接到通知15日内不能按甲方要求进行返工或修复,甲方可以另找施工队伍进行返工或修复,返工或修复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待交工验收后,甲方拨付给乙方(扣除甲方在此期间组织修复的全部费用,如果维修费用超过乙方质量保证金总额的,其超出部分仍由乙方承担)。
5.本工程年底付完成工程量的80%。下部工程量全部完成后,后一个月付清工程款,养护不到位混凝土单价扣20元/m3.
第五条 工程质量和工程管理
1.严格按JTGF80/1-20__《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有关规定执行,确保工程质量满足要求,分项、分部工程合格率达到100%,单位工程合格率达到100%。
2.乙方应严格按施工设计图纸、技术规范和经甲方批准(或下发)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对现场施工人员加强质量教育,强化质量意识,开工前进行技术交底,进行应知应会教育,严格执行规范,遵守操作规程。
3.乙方负责对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测量数据进行复核,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甲方核实,对因此产生的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甲方将组织协调整个标段的生产,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组织施工,服从甲方总体计划和关键节点工程进度要求,对管理中存在的分歧可向甲方主管领导提出并协商解决,但不得以此为由影响施工安全和质量。
5.乙方必须执行甲方下发的任何工程管理指令,无权擅自改变施工图设计、配合比、施工技术方案等,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6.对工程质量控制过程中存在的隐患和工程质量存在的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或修复及返工,乙方应无条件执行,由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当工程质量给甲方造成名誉损失时,甲方视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如监理、业主书面通报等)。
7.乙方不得将承包工程转包或分包。
第六条 工程进度管理
甲方按合同或业主进度计划细化乙方相应工程施工计划,如果乙方的实际工程进度不能满足项目部总体工期要求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加大投入等必要的措施,确保工程能在预定的工期内完成,乙方应自行承担为了采取这些措施而支付的任何附加费用。如乙方不能增加投入提供进度,甲方有权调减乙方工作量,将其调减部分交于其他施工队伍完成。
第七条 其他要求
1、工程所需的主要材料由甲方统一采购,乙方自行采购的小型机具、小五金、低值易耗品必须为合格产品,否则出现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甲方调拨给乙方的主材,由乙方自行验收。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撤离现场或变卖、抵押、转让,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扣罚乙方工程款(并处以材料价值20%罚款)直至终止合同,情节严重的甲方将付诸法律。
3、甲方在本合同段设置了一处工地中心试验室,负责全合同段的工程试验工作,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完成工程所需试验工作。
4、项目部临时用人,应及时配合项目部。所消耗的人工费项目部按工日计算。
5、钢筋超出设计量 的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负责为所属施工人员提供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防护用品,并负责其正确使用。乙方发生的一切安全生产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7.乙方中途退场,甲方扣除乙方10万元费用作为对甲方的补偿。
第八条 附则
1.本协议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甲方加盖骑缝章后生效。至本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并由建设单位发给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并付清全部工程价款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务分包合同3 篇16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方将承建的 工程劳务分包给乙方。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
二、建筑面积: 平方米
三、工程总金额: 元
四、工程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质量等级:
六、工程款支付:开工一月后付 万元,其余待工程完工后 付清。
七、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达到特殊工种持证率100%,技工持证率85%,平工持证率60%。
八、分包工程质量必须全部合格,质量要求须由甲方现场项目部质监负责人按国家所规定的有关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验收和签发。
九、分包工期:乙方进场后按项目下达的生产工期施工,每延长一天,罚款 元,以此类推。
十、乙方的个人所得税等有关税费由甲方代扣代缴纳,并向乙方出具纳税证明。
十一、临时设施水、电费由 方承担。
十二、乙方必须与农民工签定劳动用工合同。
十三、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和建设部关于《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工资,工资发放应编制工资表,并将签字发放后的工资表报甲方项目部备案。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均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按有关规定协商解决,若在此前提下仍不能解决,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持 份,乙方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分包工程完工交验后自然失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现场代表: 分包商: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务分包合同3 篇17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为满足甲方承包国高网成渝环线乐雅高速公路TJ12合同段路基土建工程施工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
一、 工程内容: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作内容:
4、 承包方式:单价承包。
二、 合同清单及价款
1、 单价及清单见附表
2、 附表上的上工程量作为参考量,计量时以乙方实际完成工作量为准。
3、 附表上单价为乙方施工单价,甲方不再收取任何费用,项目部扣除甲方的管理费和其它费用均与乙方无关,支付时甲方按监理工程师认可方量和以上单价之积支付与乙方。
4、 由于乙方原因中途退场,上月余留金不再退换。乙方施工进度必须跟上甲方进度。否则甲方有权中止合同。
三、 工程质量管理:
乙方必须按图纸及国家工程质量管理规范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因乙方原因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四、 工程款支付
1、 工程量原则:本工程合同为单价合同,结算数量依据业主确认乙方完成工程量。确认原则:按图纸计量,有变更的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2、 每月25日报计量。
3、 每月根据监理工程师确认工程量进行计量,合同中的单价为乙方直接施工单价,乙方不再承担其它任何费用,在业主工程款到位后,三天内按乙方工程量×附表单价的90﹪支付给乙方。余款10﹪在竣工决算后支付5﹪给乙方,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满后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工程保修期为一年。
4、 甲方不能按期支付工程款,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五、 其它
1、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2、 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竣工决算并付清工程款后失效。
3、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
4、 本工程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5、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三日内必须进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务分包合同3 篇18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一、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结合 金港星城一期 工程具体情况,现将该工程的 瓦工 分项工程以 清包工 形式分包给乙方施工。为了确保工程顺利完成,明确双方职责,经双方协商,制定本合同,予以共同遵守。
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
三、
2. 与上述1条相关的辅助工作,包括搅拌车砼放料及散落砼的收集;砼的养护;施工
3. 无偿负责责任区内的安全防护及标准化管理工作。
四、 承包单价及结算、付款方式:
(一) 承包单价 1. 元/㎡,此单价为综合单价。该综合单价中不包括基
2. 上述各项工程量中,涉及二次结构部分,如乙方不能按照甲方的要求予以完工,甲
(二) 结算及付款方式
1. 主体工程完成三层时付完成量工程款的70%;主体封顶时付完成量工程款的75%;
2. 每阶段完成前乙方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先自行结算,提前五天向甲方项目部提出
3. 乙方在发放农民工工资前,所在班组民工考勤表及民工工资表发放清单(必须有真
4. 乙方应按甲方公示时间及时向施工人员发放工资并将已发放工资清单上报甲方
5. 工程款的支付应在工程质量合格或出现的质量问题已按要求实施整改处理完成,并且实
五、 工期及施工进度
1. 乙方必须按甲方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完工工期按承建单位及建设单位要求完成,
2. 在工程进入特殊时期需要加班操作时,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组织人员施工,否则视同
3. 严格执行项目部编制的工期计划并按建设单位、监理要求的工期完成施工任务,超过工
4. 乙方应严格按甲方编制的总施工进度或阶段性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否则,甲方对乙方给予总工程款10%的罚款。若乙方整改不力,或通过整改仍不能满足甲方施工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场或将工程量另行发包给第三方,甲方按乙方已完成工程量的70%给予乙方结算,其余30%工程量的结算权利乙方自愿放弃。如乙方中途退场,其所做的工程量不於结算。
六、 质量要求
1. 乙方应按设计图纸和有关设计变更联系单要求精心组织施工,精心组织好班组内作业人
2. 各类建筑体砌筑、混凝土浇筑、养护、成型及清理应满足甲方、建设单位、监理及当地
七、安全及文明管理
1.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规范进行施工,采取必要的安
2. 乙方负责办理本班组的施工人员保险的相关费用,如乙方职工在正常操作中不慎造成安
3. 乙方应遵守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和场外污
4. 乙方必须保证在施工现场住宿施工人员的宿舍清洁、卫生整齐,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
5. 严格执行项目部有关规章制度及《济宁地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文明卫生管理办法》、《山
6. 乙方应安排一名专职且称职的符合甲方要求的安全管理人员配合甲方安全人员做好现
7. 该工程必须取得“济宁市市级文明工地”的标准。
八、人员管理
1.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组织进场所需工种人员,对本班组人员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所用人
2.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工期及甲方要求组织各班组人员按时进场,并提供进场的所有施
3. 乙方所配备的设备、人员及技术力量应满足工程施工的需要,如违反相关规定或达不到
4. 乙方所有进场施工人员应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对不服从管
九、双方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 甲方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全面的安排,并给予指导和监督。每周由项目部编制详细的
2. 甲方对乙方的工人进行进场后的三级安全教育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 甲方对乙方的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动态管理、检查督促,乙
4. 甲方仅为乙方提供二级配电箱以内的用电,二级配电箱以外的用电(包括照明、各
(二) 、乙方责任:
1. 乙方按工程实际进度,提前一周申报材料使用计划,材料计划应实事求是,不得虚
2. 乙方负责对所使用的材料按品种、规格整齐有序堆放,不得随意放置,并做好防水、
3. 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搞好消防、治安保卫工作和施工现场的卫生工作。如
4. 乙方应加强施工人员管理,严禁在施工现场或生活区发生打架、斗殴、闹事等现象,
5. 乙方应做好落手清工作,对作业中出现的废料每日下班前应清理干净,堆放到项目
6. 乙方班组负责人必须进驻工地,每月到位率保证在80%以上,乙方承包人必须参加
7. 乙方自带机械、设备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并确保安全,提供的机具、机械必须有合
8. 乙方设专人向甲方办理专项用料的限额领料手续。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质量
9. 乙方应确保本工种所涉及的各类合同切实有效的履行,避免上访,诉讼等事件的发
10. 混凝土浇筑时,乙方应安排专人负责搅拌车混凝土放料及混凝土收捡工作。
十、违约责任
1. 如因乙方原因提前终止合同的,则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2.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执行的,甲方应按已完工工程量全部结算于乙方。
3. 如一方无故违约,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作为违约金。
十一、解除合同的条件
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 乙方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3. 乙方其他违法行为已影响合同履约的。
4. 如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总承包合同以任何理由终止,则甲方在此后的任何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立即终止本合同,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
十二、其它约定
1.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由市级仲裁委员会裁决或到地方人民法院起诉。
甲 方:委托代理人:
乙 方: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劳务分包合同3 篇19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根据施工实际需要,甲方将 工程中所涉及的全部劳务部分交由乙方施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业主招标文件和总承包合同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及内容
l、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
4、工程内容:
a、为完成全部图示内容中的直接工程、间接工程施工所需全部劳务。 b、为完成本合同上述工作内容施工的全部工作及其辅助工作(含合同未具体注明,但施工所必须的工序及辅助工作)、现场清理、文明安全施工、环境保护及按“一体化”管理等全部劳务工作。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资料和业主及监理工程师要求,组织有关人员完成上述施工项目所需的一切劳务并经业主及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第二条:工程价款
1、乙方为完成上述工作内容,其工程总价约 元(RMB: )。本合同为总价合同,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本合同价为最终结算总价,乙方确认本合同价已包含完成合同内容的所有事项所需要的价格,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整修改。
2、合同附件中的承包综合单价均已包括为了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人工费(含医疗保险、养老保险、职业安全健康等)、节假日加班加点费、措施实施费、劳保费、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费、安全及保险、小型工具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及国家规定的各种税费等,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甲方
3、乙方应在最终结算前为甲方出具正式具备劳务资质公司的正式发票。
第三条:施工进度
满足甲方的总体进度要求。合同期间,甲方将施工进度计划下达给乙方,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计划要求配备足够的熟练工种进行施工。
本工程应满足两个阶段目标工期计划:
第四条:工程质量
1、乙方严格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技术要求、监理指令及国家颁发的施工规范和标准进行施工。
2、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全部达到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和业主要求。
3、由于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甲方的要求,质量低劣,造成返工的,返工费用由乙方负担。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等原因造成的损失,乙方将按责任比例予以赔偿。在整改期限内无明显改观,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在乙方已完工的工程劳务费中予以定量等额赔偿后进行清退,另选施工队伍,乙方应立即退场,且无权要求支付任何附加费用。
第五条:材料和设备
(一)、材料
1、本工程甲供材料为:所有图示所需永久性材料、周转料、施工所需设备、
2、乙方根据甲方所安排的施工进度计划对所需各种材料、机具设备每次使
3、实行限额领料。甲方鼓励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加强管理.降低损耗,在常
4、乙方自备材料为:工人所需吃、住的所有设施由乙方自行采购,如需甲方
(二)、设备
甲方提供的设备为:
本工程两座桥所需的全部大型、小型等设备均由甲方提供。
第六条:计量与支付
1、本合同的中期支付和最终结算单需经甲方工程、质量安全、设备物资、合约等部门审核,项目经理审批并加盖项目部公章后方为有效结算单。
2、甲方在收到业主支付的月工程进度款金额后_15日内,按审核工程量和本合同规定的劳务单价计算乙方劳务费,支付80%本月所完成的劳务工程进度款(乙方提供合格税务发票,扣除应扣款项)给乙方。余下的累计20%劳务分包费用在乙方应提供的劳务分包内容全部完成后且经交工验收后的60日内一次结清。
3、任何与乙方相关的计量支付所产生的单据均以甲方项目经理 签字后方有效,甲方现场的任何人所签字确认给与乙方相关的支付单据在未得到甲方总负责人 签字确认的情况下,甲方可以拒绝承认其合法性,并不能作为乙方支付的有效单据。
4、乙方承诺当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变更总量不超过工程总价的10%时劳务费不做调整,当产生负变更不超过5%时,甲方不再调整乙方劳务费总额,当负变更超出5%时,甲方有权视情况予以按后附清单的劳务费用的下调。
第七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l、指定 为现场施工联系及总负责人,分项工程施工的负责人在进场施工后由总负责人委任,本合同不再详述。
2、在乙方进场前负责提供乙方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图纸,技术规范、施工组织设计并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
3、经甲乙双方约定同意本工程中乙方自己负责所带施工人员的吃饭和住宿,甲方不再额外予以经济补偿。
4、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进入施工现场人员的姓名、年龄、工作经历、身体状况、工种、特殊工种操作证及技术等级进行检查(必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特殊工种操作证、技术等级证等给甲方人劳部门保存,施工完毕后退还)。
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换、清退由乙方派遣的但不能胜任工作或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任的人员,上述被撤换清退人员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再回到本项目工作。
(二)乙方责任:
l、乙方的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甲方工地代表的指挥、安排,对不服从指挥调度者,甲方工地代表有权勒令其退场。
2、当乙方进度不能满足甲方的进度要求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增加施工人员以加快进度,如仍不能满足甲方的进度要求,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施工合同,另行选择施工单位,乙方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
3、自行负责施工中人、车、机的安全,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
4、乙方应接受本工程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及甲方驻现场工程师的监督检查,并积极配合,尊重监理工程师的意见。
5、保持施工现场文明清洁,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环保规定施工,若达不到业主和有关部门文明施工和环保要求,乙方承担所有处罚费用。
6、在进行对外采购物资、材料、设备等活动中,必须以乙方的名义进行,不得以甲方的名义对外活动。
7、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当地的民风民俗,因乙方原因引起的民事纠纷的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8、人为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停工、窝工等一切损失费用,原则上甲方不对乙方施工部分工程价款进行调整和赔偿,只有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对甲方做出赔偿后,甲方才对乙方的价款进行调整。
9、乙方与甲方的其他单位在同一工作面混合作业时,应互相谅解,协调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阻碍干扰。
10、甲方提供的施工机具,乙方应珍惜使用,定期保养,用完后完好交甲方。
11、 乙方的负责人施工期间应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指挥,回家外出须向甲方项目领导请假,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12、施工期间,当地所需乙方办理的手续(含暂住证等)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费用乙方自理。(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可增减相关内容及制定相应的处罚条款)
13、本合同工期为 日,乙方同意以合同工期为控制工期下每超期1天在最终劳务费中扣除10000.00元作为工期约束条件,工期提前以1000元/天作为奖励。
14、甲方同意对乙方来工程施工人员的来程路费进行报销处理,报销处理以实报实销为原则。
第八条:其他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解决不了,由公司住所地法院诉讼解决或由公司所在地仲裁机构仲裁。
2、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和合同执行期间甲乙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协议书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一式 4 份,甲方执 2 份,乙方执 2 份。
甲 方: 乙 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劳务分包合同3 篇20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 工程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乙方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名称及号码: 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及等级:
2、劳务分包工作范围及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
3、分包工作期限工期为: 天,开工日期: 年 月 日(或者以甲方通知为准)至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执行。
5、图纸:甲方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___天前根据施工需要向乙方提供图纸___套。
6、甲方义务
6.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6.2、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6.3、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6.4、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乙方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6.5、按时提供图纸,按合同约定及施工进度及时供应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材料、设备应保证施工需要;
6.6、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
6.7、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7、乙方义务
7.1乙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项目负责人为 ,职务: ,职称: 。
7.2、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甲方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7.3、乙方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 日前向甲方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甲方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甲方批准后严格执行;
7.4、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等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7.5、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的保管和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
7.6、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械设备,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7.7、按时提交各种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
7.8、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7.9、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7.10、乙方须按甲方要求服从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7.11、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乙方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和已完工程负责,并遵守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内容和程序。
8、安全施工与检查
8.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8.2、甲方有权对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如有发现违章作业有权依照甲方关于安全生产的管理规定进行处罚,乙方对甲方的上述有关规定完全知悉,并理解其内容。
9、安全防护
9.1、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认可后实施。
9.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乙方应在施工前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认可后实施。
9.3、在施工现场内,如乙方需要使用甲方提供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乙方提供使用计划,费用由乙方承担。
10、事故处理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立即上报甲方,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11、保险
11.1、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11.2、保险事故发生时,乙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损失、防止损失扩大。
12、材料、设备供应
12.1、甲方提供施工使用的施工材料、设备、构配件等见一览表(见附件一)。 根据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施工所需材料、设备、构配件由甲方依据工程施工进度需要提供给乙方,乙方应合理、善意使用不得损坏和浪费,因乙方不当施工或发生丢失、损坏的乙方应予以赔偿,并承担包括工期延误在内的一切经济损失。
12.2、除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构配件外的其他施工所需机械设备由乙方自备,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乙方应在接到图纸后_ 天内,向甲方提供自备机械设备、工具计划表(见附件二)。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必须是合格的产品,若因材料质量不合格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费用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中。乙方采购上述材料所应支付的费用,甲方可凭乙方采购凭证代乙方从应支付乙方劳务报酬中直接支付。
13、劳务报酬
13.1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
(1)固定劳务报酬(含管理费)。双方约定的劳务报酬(含管理费)为: 合同签订后,乙方如发现合同量差、漏项和计算错误等均视为已包含在其他项目中,施工图范围内的劳务报酬总价概不予调整;施工期间,无论国家及地方的法律、政策如何变化,施工图范围内的劳务报酬总价概不予调整;
(2)按照双方确认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含管理费)及乙方已完合格工程量进行确认,共计约 元,最终以双方结算为准。
(3)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对市场、物价及政策调整等风险已进行充分考虑,双方对此不存在任何歧义和误解。
13.2、本合同所指劳务报酬包含了乙方为完成本工程劳务工作应支出的人工费、乙方自备设备使用费、乙方自购材料的材料费、管理费、乙方应负税金,以及除甲方供应材料、设备、构配件费用之外,乙方为完成本工程劳务应承担的其他一切费用。
13.3、设计变更价款按甲方计量确认的实际发生的变更工程量和本合同工程量清单(或依照乙方提供的,并经甲方审核的预算书)中确定的单价计算调整,如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应项目单价,按照最接近或最相类似的项目单价进行确定,如不存在最接近或者类似项目单价的,由双方另行协商议价。
14、工程量的确认
14.1、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的,乙方应当在每月 日以前向甲方报送已完工程量报表,在经甲方审核确认后,该报表作为甲方按进度支付乙方劳务报酬的凭证,但不作为双方最终结算的依据。
14.2、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的,由乙方在每月 日前将已完工程量计量报表报送甲方,由甲方进行审核确认;已完工程量报表在经甲方审核确认后作为中间支付劳务报酬的凭证。对乙方未经甲方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
15、劳务报酬的支付
15.1、在经甲方对乙方已完工程量进行确认,且业主将工程劳务报酬支付给甲方后 日内,甲方按本期劳务报酬的 %在扣除代付乙方民工工资、代付材料费、税金等应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后支付给乙方;工程完工后,劳务报酬支付至总劳务报酬的 %(含甲方应扣各项费用);工程竣工验收完成、乙方移交全部工程资料并撤离施工现场后且经双方结算确认后 日内,劳务报酬支付工至程总劳务报酬的 %(含甲方应扣各项费用);剩余劳务报酬在保修期届满以后 日内支付给乙方。
15.2、本合同工程变更增加(如有)的劳务报酬与上述劳务报酬同期支付。
16、工程变更
16.1、施工中如发生变更,甲方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应按照甲方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相应的施工。
16.2、因变更增加劳务报酬的,乙方应在依照变更设计的要求完成工作后 日内向甲方提出签证申请,在经甲方确认后报送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在监理工程师审核确认后,所增加的劳务报酬在当月已完工程量结算中一并支付;
16.3因设计变更导致工程工期增加的,乙方应依照前款约定在申请变更签证时一并向甲方提出申请,乙方未报送申请的,视同乙方放弃工期延长请求,甲方不再进行审核,乙方也不得再行申请工期延长。
16.4、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6.5、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17、竣工验收
17.1、乙方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工程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施工完毕,应向甲方提交完工报告及竣工验收资料,申请甲方验收;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的上述报告及竣工验收资料和申请后 天内对乙方施工成果进行验收,经验收乙方已完工程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乙方除无偿进行返工、承担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工程未经验收合格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关劳务报酬用。
18、保修期限、保修范围
18.1保修期限:在经业主竣工验收合格并向甲方办理竣工验收证书后至业主规定的保修期满止。
18.2保修范围:保修期间凡由乙方施工的工程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日内派人进行维修。如乙方未能及时维修,甲方有权委托他人维修,由此造成的损失及发生的费用从乙方保修金中扣除。
18.3、保修金额与支付方法:本合同约定的工程保修金为工程竣工结算金额的 %,保修金在保质期内及保修期满后均不计息,保修期满后,在业主退还甲方后 日内按业主返还金额的比例返还给乙方
19、违约责任
19.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按时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的,应按同期向银行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劳务报酬的利息。
(2) 因业主原因延误竣工交验和竣工结算导致甲方不能及时支付劳务报酬的,乙方不得视为甲方违约。
19.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___ 元的违约金;
(2)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除采取补救措施使工程质量达到约定标准外,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总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如损失难以计算的按照合同总价款的 %计算;导致工期延误的,还应当按照前款约定承担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
(3)如因乙方未能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或拖欠第三人债务导致甲方被追索或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 _元。
19.3、因业主资金短缺,造成甲方不能及时支付劳务报酬的,乙方承诺有能力自筹资金保证项目的正常施工建设,并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施工。
19.4、因业主、监理、天气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工程施工的,乙方不得因此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9.5、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0、合同的解除条件
1、乙方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
2、乙方的施工不能保证工程的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发生上述任何一种情形,甲方即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因上述情形解除本合同的,自甲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本合同解除;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 日内撤出施工现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2、争议的解决
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法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3、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持五份,乙方执一份,各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24、补充条款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劳务分包合同3 篇21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负责人: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负责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工程主体结构劳务承包达成以下协议,并严格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陆川客家城文化中心
二、工程地点:广西陆川县
三、工程基本情况:框架。建筑面积约 ㎡
四、承包形式主体结构模板人工费
五、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
1、主体结构模板工程
2、本工程所有模板支、安、拆。
3、土建预留洞及水电预留洞配合,预埋铁件。
六、工程造价及结算方式
(一)承包价款
1、按建筑面积170元/㎡,屋顶花架算一半。
2、本合同采用固定价格方式,无论人工工资上涨、政策性人工费调整等任何因素单价都不予调整。
(二)付款方式
1、材料进场预付乙方50万运费及生活费,按每月完成工程量支付工程进度款,付款额度为乙方已完工程量的80%,主体完成付至 90%,双方进行结算,10%的余款待一个月内付清。
2、图纸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按定额计算,在合同总价±2%不再调整,超过±2%按定额直接费调整超过部分。
第二条 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标准为主体结构合格工程。
二、施工中每道工序乙方自检合格后填写报验单经甲方质检人员验收签字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缺少一次验收罚款100元。
三、乙方按照图纸、会审纪要、图纸变更单、国家现行施工规范,精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已完分项工程出现不达标进行返工时,工料由乙方负责,甲方视现场实际情况给予乙方罚款。
第三条 工程工期
一、本工程主体结构工期为 天。
二、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拖延,每延迟一天罚款500元。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停工,工期顺延。
三、施工期间,甲方如不能按期按量支付工程款,乙方不能以此为理由停工,必须保证连续施工一周以上。
第四条 安全文明施工
一、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必须按甲方及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
二、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
三、按照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施工时,出现的意外工伤安全事故,在伍仟元人民币内(¥5000元)由乙方负责,超过¥5000元的(总包方赔偿的除外)由乙方负责30%责任以经济损失赔偿,甲方负责70%责任及经济损失赔偿。
第五条 现场管理
一、甲乙双方人员要严格遵守现场管理制度,在甲方统一领导下组织施工,有关进度材料供应、质量安全等工作必须遵照规定。
三、乙方对工作人员进行法制和安全教育,严禁偷拿现场物品,发现一次给予所拿物品十倍罚款,情节严重则交有关部门处理。
四、不得打架斗殴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合同签订后,乙方应积极准备,如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和人数进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行组织施工队伍。
二、乙方承包的工程项目不得转包,否则甲方终止合同。清理出场,不再计算所完工程量的剩余金额。
三、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达不到验收规范的经三次整改仍不能达标,甲方有权中止合同,乙方自行无条件退场,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行无条件退场。造成的损失乙方应予全额赔偿。
四、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非甲方原因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应由乙方赔偿甲方
影响施工计划安排造成的经济损失,非乙方原因甲方中止合同,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 附则
一、甲方负责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质监站等部门沟通。
二、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工人工资发放情况,乙方需向甲方书面推荐五名以上工人代表,每次支付工程款由所有工人代表签字方可办理。
三、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到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第九条 合同份数及有效期限
一、甲方有关各项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是本合同的构成部分。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竣工并结算完毕后自动失效。
发包方: 劳务承包方:
责任人: 责任人:
劳务分包合同3 篇2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甲方承建的__________工程劳务承包合同工程顺利完工,根据施工安排,甲方将________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使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为确保优质按期完成施工任务,按照高标准、严要求完成施工任务的总体目标,同时也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及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数量及内容: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工期
1.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开工。
2.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竣工。
3.总工期为:日历天________天。
4.阶段性工期目标:以甲方阶段施工计划为准。
第三条 承包方式与工程造价
1.承包方式:综合单价承包,工程项目承包单价详见附件一《工序单价承包一览表》。清单所列单价应视为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本工程所进行的所有工作项目。
2.工序单价包含的内容:指完成合格的工程项目且合同规定应单独计量的工序单价费用。包括工程修建及其缺陷修复中所需的一切劳务(包括劳务的管理)、各类材料消耗超耗、施工机械、机场管理、施工调遣、小临设施、施工风险、成本节约形成的利润,工程结束后的现场清理以及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
3.本合同施工均含完成本项工作所有的工作内容和缺陷修复,有及合同明示或暗示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切风险等的费用。除清单所列项目外,其他与本工程项目内容有关的施工项目应人微言轻完成本项工程的辅助工作,不再另行计价。
4.工程实际造价按甲方施工技术部门签证的实际完成的且经业主、监理验收合格的工程量乘以合同的单价计算。
5.本工程造价单项价格一次包死,不受天气变化、市场价格、职工生活费用增加、甲方相关工程施工进度、国家政策调整等因素的影响,如遇不可抗力,双方协商解决(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不能预见、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事情)。本工程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及教育费附加由甲方代交,其他税费由乙方自行负责缴纳。
第四条 履约保证金
1.合同签订之前,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不少于合同造价10%的履约保证金(若乙方以进场设备作为抵押,应按照担保法规定到国家相关部门办理抵押手续)。
2.若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期进场或不能继续完成本工程或给甲方工程施工和企业信誉造成了损害,甲方有权扣留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剩余部分在乙方所承包工程施工完成并结算完毕后一次性付清。
3.乙方在工程施工完成并撤离施工现场后,出现所雇佣民工或债主到甲方索要欠款,甲方将从履约保证金中代付相关款项,并加扣5%的手续费,不足部分从保留金中扣除。剩余的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结束并结算完毕满一年且甲方撤离施工工程现场后付清。
第五条 计量支付与工程结算
1.甲方每月对乙方完成的经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进行计量支付,每月的25日为计量支付时间(但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计量时间和支付时间做出调整)。乙方按照当期实际完成且验收合格的实物工程量,编制月计量支付申请表,报甲方施工技术部门和计划经营部门审批。经甲方专业工程师和计量工程师签认后,作为中间计量的依据。经甲方专业工程师和计量工程师签认的工程量,甲方将不预计量和结算。
2.施工期间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当月计量总额的70%。乙方工程全部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工程结算总造价的90%,甲方工程全部完成进入保修期后支付至95%,扣留的总造价的5%转为工程保留金。甲方每期向乙方支付款项时均应扣除:甲方向乙方所供材料费用、机械使用费用;乙方向甲方所借的费用;甲方向乙方开据的罚款票据金额;合同规定扣除的其他款项。
3.乙方应合理使用甲方拨付的工程款,并不得挪用。每期工程款拨付时,乙方应将上期拨付资金使用情况上报甲方财务部门审核,同时将上月工人签字的工资表复印一份交到甲方财务部门。若乙方账目清晰,资金使用合理,无将本项目部资金挪作他用现象,甲方将在业主拨付工程款到位后按本条第2款规定的比例分期支付,否则按上述比例的50%拨付或不拨付工程款。
4.甲方有权对已经批复的任何一期计量支付的错误进行修正。
5.工程竣工结算以设计图纸和工程实物为依据,按乙方实际完成的且经甲方、监理、业主验收合格并经甲方工程部门复核认可的工程数量结算。
6.开工前甲方不向乙方支付预付款,施工期间不向乙方预支其他任何费用。
7.本工程保留金的比例为结算工程总造价的5%。缺陷责任期为甲方交工证书签发之日起两年,工程保修期为行缺陷责任期满之日算起五年。甲方将在业主保留金支付后一个月内支付乙方保留金。但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或缺陷责任期内存在质量问题或发生过等级质量事故,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提高保留金的比例和延长保留金的支付时间(最长可在保修期满后支付)。在工程缺陷责任期内或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进行处理的费用从工程保留金扣除。
8.若现场发生甲方调动乙方人员、材料、设备的情况,乙方应及时进行签认手续并在当月的计量支付中办理计量,未按期办理的,甲方不予认可。
9.有下列情况之一,不予计量:工程质量不合格,已明确要求返工或已返工,但工程质量未经甲方验收确认和未填写事故质量报告的项目;违反合同规定转包分包的项目;变更增加工程项目手续不完备的工程项目;工程质量未经甲方评定或未经甲方质检工程师签字认可的项目;其他违背合同规定的项目。
劳务分包合同3 篇23
工程承包人(施工总承包人或专业工程承(分)包人):__________
劳务分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发证机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专业及等级:__________________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________________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结束工作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_______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 等级。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专业承(分)包合同。
6.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总(分)包合同
7.1 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总(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供劳务分包人查阅。当劳务分包人要求时,工程承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
7.2 劳务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8.图纸
8.1 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_______天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_____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_____套。
8.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项目经理
9.1 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称:_________。
9.2 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职称:_________。
10.工程承包人义务
10.1 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10.2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要求为:____________________。
(2)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完成水、电、热、电讯等施工管线和施工道路,并满足完成本合同劳务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通讯及施工道路畅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
(3)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4)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完成办理下列工作手续(包括各种证件、批件、规费,但涉及劳务分包人自身的手续除外):__________________ ;
(5)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______;
(6)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下列生产、生活临时设施: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3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10.4 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10.5 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劳务分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10.6 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10.7 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10.8 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1.劳务分包人义务
11.1 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工程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11.2 劳务分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
11.3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11.4 自觉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11.5 按工程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工程承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1.6 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工程承包人办理交工验收;
11.7 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劳务分包人责任发生损坏,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11.8 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赁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11.9 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11.10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12.安全施工与检查
12.1 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12.2 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劳务分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3.安全防护
13.1 劳务分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13.2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劳务分包人应在施工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13.3 劳务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劳务分包人提供使用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由工程承包人负责供应。
14.事故处理
14.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工程承包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14.2 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15.保险
15.1 劳务分包人施工开始前,工程承包人应获得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2 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工程承包人办理或获得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3 工程承包人必须为租赁或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工程承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4 劳务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劳务分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5 保险事故发生时,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6.材料、设备供应
16.1 劳务分包人应在接到图纸后 天内,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具体表式见附件一);经确认后,工程承包人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的,劳务分包人必须及时进行,费用另行约定。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劳务分包人应在验收时提出,工程承包人负责处理。
16.2 劳务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劳务分包人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6.3 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列明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或其他要求):
采购材料费用为: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价)
采购材料费用为: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价)
采购材料费用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
采购材料费用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
16.4 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低值易耗性材料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凭采购凭证,另加_______%的管理费向工程承包人报销。
17.劳务报酬
17.1 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计算:
(1)固定劳务报酬(含管理费);
(2)约定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时计算;
(3)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
17.2 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除本合同17.6规定的情况外,均为一次包死,不再调整。
17.3 采用第(1)种方式计价的,劳务报酬共计 元。
17.4 采用第(2)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分别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为______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为______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为______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为______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为______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为______________元;
17.5 采用第(3)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分别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为______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为______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为______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为______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为______________元;
17.6 在下列情况下,固定劳务报酬或单价可以调整:
(1)以本合同约定价格为基准,市场人工价格的变化幅度超过_______%,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2)后续法律及政策变化,导致劳务价格变化的,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8.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
18.1 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的,施工过程中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
18.2 采用按确定的工时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每日将提供劳务人数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
18.3 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按月(或旬、日)将完成的工程量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对劳务分包人未经工程承包人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计量。
19.劳务报酬的中间支付
19.1 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约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1)合同生效即支付预付款 _______元;
(2)中间支付:
第一次支付时间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支付_______元;
第二次支付时间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支付_______元;
……
19.2 采用计时单价或计件单价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双方约定支付方法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
19.3 本合同确定调整的劳务报酬、工程变更调整的劳务报酬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劳务报酬,应与上述劳务报酬同期调整支付。
20.施工机具、周转材料供应
20.1 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劳务作业使用的机具、设备,性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后交付劳务分包人使用。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依据本合同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的除外)应按时运入现场交付劳务分包人,保证施工需要。如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安拆调试时,费用另行约定。
20.2 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施工使用的机具、设备一览表见附件二。
20.3 工程承包人应提供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见附件三。
21.施工变更
21.1 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劳务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1.2 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劳务分包人损失,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劳务报酬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21.3 施工中劳务分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劳务分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1.4 因劳务分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劳务分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22.施工验收
22.1 劳务分包人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劳务分包人施工完毕,应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报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验收;工程承包人应当在收到劳务分包人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劳务分包人施工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工程承包人在上述期限内未组织验收的,视为劳务分包人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工作。但工程承包人与发包人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劳务分包人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关损失。
22.2 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劳务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内)一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劳务分包人对其分包的劳务作业的施工质量不再承担责任,在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施工配合
23.1 劳务分包人应配合工程承包人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工程承包人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劳务分包人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劳务分包人配合时,劳务分包人应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除上述初步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之外,劳务分包人因提供上述配合而发生的工期损失和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2 劳务分包人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工程承包人应配合劳务分包人工作或确保劳务分包人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且工程承包人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24.劳务报酬最终支付
24.1 全部工作完成,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劳务报酬的最终支付。
24.2 工程承包人收到劳务分包人递交的结算资料后14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工程承包人确认结算资料后14天内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尾款。
24.3 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劳务报酬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25.违约责任
25.1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工程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工程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第19条、第24条的约定,不按时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
(2)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25.2 工程承包人不按约定核实劳务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劳务报酬尾款时,应按劳务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拖欠劳务报酬的利息,并按拖欠金额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每日_______ ‰的违约金。
25.3 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劳务分包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工程承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劳务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
25.4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劳务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劳务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 元的违约金;
(2)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 的违约金;
(3)劳务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元,劳务分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25.5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6.索赔
26.1 工程承包人根据总(分)包合同向发包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时,劳务分包人应予以积极配合,保持并出示相应资料,以便工程承包人能遵守总(分)包合同。
26.2 在劳务作业实施过程中,如劳务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分)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形出现,则工程承包人应该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向发包人主张追加付款或延长工期。当索赔成功后,工程承包人应该将索赔所得的相应部分转交给劳务分包人。
26.3 当本合同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并有索赔事件发生时有效的相应证据。
26.4 工程承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工程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作时间延误和(或)劳务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报酬及劳务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劳务分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工程承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出延长工作时间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1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劳务分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1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劳务分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项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劳务分包人应当阶段性地向工程承包人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26.5 劳务分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工程承包人可按上述程序和时限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索赔。
27.争议
27.1 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7.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8.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28.1 劳务分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劳务分包人将依法承担责任。
28.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9.不可抗力
29.1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29.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劳务分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工程承包人应协助劳务分包人采取措施。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认为劳务分包人应当暂停工作,劳务分包人应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劳务分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29.3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作时间由双方按以下办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作业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的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劳务分包人自有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4)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械设备损坏,由工程承包人承担,但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5)停工期间,劳务分包人应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6)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7)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应顺延。
29.4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0.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30.1 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劳务分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如劳务分包人发现后隐瞒不报或哄抢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0.2 劳务作业中发现影响工作的地下障碍物时,劳务分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工程承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31.合同解除
31.1 如果工程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过28天,工程承包人仍不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31.2 如在劳务分包人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终止,工程承包人应通知劳务分包人终止本合同。劳务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工程承包人应支付劳务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劳务报酬,并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1.3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31.4 合同解除后,劳务分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场地。工程承包人应为劳务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32.合同终止
32.1 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工程承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2.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合同份数
33.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各执一份;本合同副本_______份,工程承包人执_______份,劳务分包人执_______份。
33.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4.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5.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后生效。
附件一 工程承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构配件计划(略)
附件二 工程承包人提供施工机具、设备一览表(略)
附件三 工程承包人提供周转、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略)
工程承包人:(公章) 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务分包人:(公章)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务分包合同3 篇2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建筑市场劳务分包的相关法规及规定,通过友好协商,特制定以下协议:
1、甲方作为总承包公司承揽了 等分部工程的劳务分包给等人,负责人代表,负责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条款。
2、本合同按照劳务分包的原则,乙方在施工期间,服从甲方及甲方派驻工地现场项目经理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乙方必须无条件遵守甲方项目经理部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施工规范,以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相关的规定。
3、乙方及进场施工的所有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如有违法乱纪的行为,乙方承担所有的直接和间接的责任和产生的一切后果。本合同则自动失效,甲方有权把乙方清出施工现场,乙方不得干扰甲方正常的工作。
4、乙方劳务分包的分部工程人工单价具体内容为:
(1)轻钢T型龙骨铝扣板天棚: 10元/平方
(2)轻钢U型龙骨纸面石膏板天棚:16元/平方说明:本项内容面积结算时按正面面积计算,如有灯槽则展开计算
(3)75型轻钢龙骨隔墙(含隔音棉):15元/平方 (含防水石膏板、硅酸钙板)
(4)轻钢U型龙骨+FC板+双面铝塑板 30元/平方
(5)窗帘盒吊顶(木工板基础纸面石膏板饰面): 10元米;贴饰面扳:12元米
(6)造型墙面玻璃安装:15元/平方;《2平方:20元/平方
(7)木质踢脚线:4元/米;成品踢脚线:2元/米,不锈钢踢脚板:4元/米
(8)柜子(低柜):100元/米;高柜200元/米;不含门低85元,高170元;注:本项内容包括所有配件的安装。
(9)2400MM以上门套、门/五金:200元/套;子母门:220元/套;对开门:240元/套,做法裁口。
(10)2400MM以上大平板线门套、门/五金:165元/套;对开门、子母门:195元/套;。
(11)2400MM以下标准门套、门/五金:180元/套;对开门、子母门:240元/套;做法裁口。
(12)2400MM以下标准门套、门/五金:150元/套;对开门、子母门:200元/套;做法平板线。注:门安装项目包括所有的锁具、五金配件的安装。
(13)地面龙骨:13元/平方米;地面双层龙骨:15元平方米(龙骨间距小于25cm);地面单层龙骨封杉木木工板或杉木地板:20元/平方米
(14)不锈钢门套,门/五金: 2400MM以下标准门套、门/五金:180元/套;对开门、子母门:240元/套;做法裁口。
(15)门套木工板基础单开门:35元/樘,双开门50元/樘。
(15)复杂造型墙面算:40元/M2。(计算原则:正面高*宽)
(16)木工板基础:15元/平方;木工板基础封石膏板:20/平方;
(17)木工板基础封铝板:25元/平方;木工板基础封铝板复杂《2平方:30元/平方
(18)木工板基础封铝板包方柱:30元/平方、不锈钢收边:4元/米
(19)木工板基础封铝板包玻璃框:23元/米;龙骨、夹板基础封铝板包圆柱:45元/平方
(20)木工板基础封铝板楼梯侧板:30元/米注:装饰板与铝板一样
5、甲方按照实测面积和单价跟乙方结算,如有未列项目,双方友好协商;乙方自行承担施工工具、损耗、拖线板、伙食等;住宿由乙方统一安排,住宿费、水电费由乙方按实结算;乙方分包工程的装饰材料送货到施工现场,由乙方负责卸货,搬运至工作面或料库; 乙方负责清理自己工作面的卫生及施工垃圾袋装化到指定场所;甲方提供脚手架、安全防护及施工电源;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统一服装、佩带安全帽、上岗证,甲方按照实际成本收取押金,待工程结束后,乙方统一退还,拿回押金,如有丢失或损坏甲方扣除相应的费用;乙方在施工现场如有违反施工操作流程及规章制度的行为,甲方可以按照规定处罚; 具体标准:
A、 不按规定着装,佩带安全帽,上岗证(或胸卡)每人每天每违反其中一项罚款50元;
B、 不按规定作好安全防护,插座,拖线板不按规定安装,每违反一次罚50元,并在安全员监督下更换合格,因违反安全规程产生后果,乙方自行承担费用和责任;
C、 产生生活垃圾每次罚款100元,随地小便一次罚款500元,随地大便一次罚款1000元;
D、 吸烟或游烟每人每次罚款100元;
E、 不按规定作息时间上下班,一次罚款50元;分包负责人违反一次罚款500元;如有请假,提前三天,待项目经理部批准方可。(本工程作息时间:上午7:30—11:30,下午12:00—17:00)
F、 闹事斗殴,醉酒上班一次罚款200元;(工地或宿舍严禁喝白酒)
G、 不按规定清除分包所产生的建筑垃圾袋装化到指定场所,一次罚款50元;
H、 甲方根据施工现场增加处罚条款,保留处罚的权利;
6、甲方先按照乙方每人每月500元的生活费标准支付乙方的工资,但支付总额不得超过乙方完成工作量的50%,待工程结束时;甲方支付乙方工资到完成工作量的80%;待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到完成工作量的95%;余款5%待半年质保期到达时结清。
7、乙方承揽的分部工程的施工,甲方按照《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0-20xx)《电气照明施工验收规范》《给排水施工验收规范》进行验收,同时符合业主及监理的验收标准。甲方根据施工规范和管理制度对乙方进行按下列条款处罚或奖励。
(1)进场特殊材料由乙方负责保管,如有损坏、丢失,费用由乙方承担;
(2)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和安装结束后造成的返工、整改,乙方除自己承担人工费外,同时赔偿甲方所损失的材料费用;
(3)乙方安装的材料损失,超出定额外的部分由乙方承担,小于定额规定的甲方给予乙方补偿;
(4)乙方在未经项目部的许可,被发现偷拿材料,以一罚十;私自拿出施工现场的材料每次罚500元;
(5)乙方必须按照施工进度调配人员,保证总体施工进度,乙方施工工期不按规定执行的每超出一天罚款500元;
(6)公司共用工具不经项目部同意,私自拿用或损坏的,乙方照价赔偿。
(7)乙方的人身伤亡等发生的赔偿责任及费用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己承担。
(8)乙方完成自己承担的分部工程后,必须按照验收规范进行班组分专业自检,认为自检合格后,报甲方项目部验收,项目部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整改,项目部报业主监理验收,乙方能一性通过验收,甲方根据乙方所承揽分部工程的分额,酌情进行奖励。
8、乙方必须按照施工进度调配人员,保证总体施工进度,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资金上的处罚,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接受甲方的技术、安全生产交底后方能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质量及安全问题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9、由于装饰工程的特殊性,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造成的返工、整改,乙方除自己承担人工费外,同时赔偿甲方所损失的材料费用;由于业主及甲方小面积的修改,乙方本着长期合作的前提,乙方人工不计费,幅度控制在2个工内;如有超出,甲方按实结算。
10、乙方按照图纸及项目经理部的要求施工,分部工程如有疑问,乙方必须事先请示,待认可后方可施工;甲方在分部工程施工前,有权对图纸及施工节点提出修改,按实结算,乙方不得异议。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双方本着同舟共济的精神,围绕质量、进度、成本客户满意度四个原则,努力完成好合同所约定的内容。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及项目经理部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务分包合同3 篇25
甲 方:
乙 方:
为加强项目的管理,规范项目行为,全面履行公司与建设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根据《民法典》以及公司相关文件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明确目标责任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承包方式:包工包机械(具体详情见后续条款约定)
4、施工部位:
二、工程工期、质量、安全管理目标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以甲方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施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天
1、质量目标:确保湖南省“省安全文明示范工地”(现场的工完场清、材料堆码、清运、安全防护全部由乙方负责。现场的标语及形象策划由甲方负责)、配合达到合同要求的“芙蓉奖工程”,确保用户满意。
2、安全目标:满足与项目部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状》及项目部要求。
3、工期目标:严格履行责任工期和项目部要求,满足建设方和公司要求的形象进度。
4、文明施工目标:满足工程主合同规定及公司相关规定。
三、工程施工造价及结算、付款方法
本工程属项目部统一管理,统一结算,乙方必接受条款的管理。
承包固定单价:
1.1、主体工程的所有泥瓦工、砼工、普工工作内容:伍拾元每平方(50元/㎡ )。
1.2、内墙粉刷:捌元每平方(8元/㎡),外墙粉刷:贰拾元每平方(20元/㎡),粉厕所底板:伍拾元每个(50元/个)。
1.2、承包固定单价包含2元/㎡安全费,如发生安全事故,金额在2元/㎡以内由乙方负责,超出2元/㎡以上部分由项目部启动项目安全生产责任险以及工伤保险,费用乙方自理。
2、主体工程量按实际完成工作面面积以国家规范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内外墙粉刷按实际粉刷面积计算,工程结算以工程实际完成工程量乘以上述第三款第1条的固定单价作为总的结算款。
3、上述固定单价包括如下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的内容及范围:
3.1、工程承包范围内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纸上的所有泥瓦工、砼工、普工施工内容,同时也包括所有设计变更的内容、安全文明施工、临时设施及因施工图优化所造成的变更的工作内容等。具体如下:
3.1.1、筏板基础土方开挖后调置、修整和捡平、清理。
3.1.2、承台土方机械回填时夯实平整。
3.1.3、桩承台电梯井、集水坑地沟土方开挖。
3.1.4、梁、承台、基础底模四周、地下室等砖砌胎膜。
3.1.5、基础四周及底板排水沟的排水。
3.1.6、施工用各机械设备基础施工。
3.1.7、地下室及图纸设计标高的砼浇捣、抹平、养护。
3.1.8、钢筋保护层水泥垫块制作。
3.1.9、地下室底板、顶板机械抹光。
3.1.10、配合分中、防线、测量。
3.1.11、现场预制砼构件及构件安装(包括二次构件的浇注)。
3.1.12、破除以及清理桩头及配合检测用工等。
3.1.13、平时及检查时的卫生清扫清运、建筑垃圾清运。
3.1.14、楼面浇注混凝土时,移动式操作台铺设和检修,避免操作人员踩动板钢筋。
3.1.15、所以主体工程的砌体工程、圈梁、过梁、构造柱、反水梁、压顶梁第二次结构(含二次结构脚手架)。
3.1.16、所有泥瓦工、砼工施工内容材料的二次搬运及上料等与泥土工、砼工、普工有关的所有工序。
3.1.17、贴防水保护层(挤塑板)、所有临时设施的用工。
3.1.18、内墙、外墙以及厕所底部粉刷(含门、窗洞口修补以及预留洞口修补)。
3.1.19、上述表述不完整的,以施工图和设计变更、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为准。
3.2、上述泥瓦工、砼工施工相关工序的所有费用如下:
3.2.1、机械费:上述3.1条所有与泥工、砼工相关工序施工需的所有机型;
3.2.2、人工费:上述3.1条所有与泥瓦、砼工、普工有关工序人工费的各种工资、津贴、补贴、节假日加班、夜班、赶工补贴、自备工具费、医疗费、差旅费、窝工费等,其中劳务分包费甲乙双方各承担50%;
3.2.3、管理费及利润、乙方自身应缴纳的税金、赶工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现场安全及文明施工费(现场必须达到省安全文明示范工地标准)。
3.3、建设方、监理、其他主管部门、项目部针对本工程由乙方主观原因造成的任何扣款、罚款由乙方负责。
3.4、本合同书约定的固定单价包括所有一切风险因素(如工程施工期人工及机械费涨价、政策性调整等)。
3.5乙方应提供本工程施工所需的相关资质及对乙方代表的委托书。
4、项目部与乙方的结算:
工程验收后由乙方十天之内整理好完善的结算资料到项目部、计经部办理内部结算手续,项目部审核完毕后办理结算,结算手续齐全,项目经理签字后到项目财务管理部办理结账手续。
5、付款方法:
5.1、本工程不预付工程款;
5.2、地下室部分主体浇捣完一层,验收合格后,按17元/平方米支付完成工程量工程款;
5.3、地下室部分二次结构砌完一层,验收合格后,按27.8元/平方米支付完成工程量工程款;
5.4、地上部分主体浇捣每完成一层,验收合格后,按14元/平方米支付完成工程款;
5.5、地上部分二次结构砌完一层,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按30.8元/平方米支付完成工程量工程款;
5.6、主体封顶完成主体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完成工程量总价款的95%;
5.7、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六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四、甲方责任
1、履行项目部的工程管理规章制度,对工程实行“指导、监督、协调、服务”八大工作方针。
2、按建设方的总体进度计划及监理批复的施工进度,负责审核并批准乙方的施工方案、施工计划、施工资源配置方案等。
3、负责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劳务工资的发放以及工程进度款的使用进行过程监督、检查。
4、督促乙方购买高危作业人员的人身伤害险、全员工伤险、特殊设备财产险和必要的第三者责任险。
5、负责督促乙方办理有关证件(包括外来就业证、暂住证等),办理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责任人职责
1、乙方应服从建设方、监理、项目部的统一指挥,按照本《合同》约定对进度、质量、安全等主要生产指标负责。遵守甲方公司及项目部的工程管理制度,承担各种经济损失及各类纠纷处理。
2、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
3、施工过程中,如无项目部指令,乙方不得擅自停工。违者,乙方需赔偿项目部一切损失,并根据对工程影响大小,罚款1000 ~ 5000元/次。
4、乙方必须给施工人员办理人身伤害保险并承担相关费用。
5、签订《合同》时,乙方必须将拟进场人员名单(含管理人员及现场施工人员,须写明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种、级别、工作证号码及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复印件、主要设备进场计划造册上报项目部,所报花名册人员必须与相关人员本人身份证名字相符。乙方必须保证其队伍的人员稳定,不能随意变动,如需变动或增减人员,必须3天前向项目部提供变更人员名单,乙方必须每天在岗,甲方查到乙方脱岗按1000元/天予以罚款。
6、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发放作业人员工资,向甲方提供当月工资发放总表;及时支付材料款及其他应付款,不得由此发生纠纷而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否则,乙方除承担支付责任外,应向甲方支付纠纷金额5%违约金。
7、乙方在项目施工期间以本项目工程名义所欠的一切债务均由乙方承担清偿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乙方必须与本项目聘请的管理人员签订劳务合同,办理有关保险等,并承担未签订劳动合同和未办理上述保险而产生的全部责任。劳动合同履行完毕或解除的,所产生的经济补偿或赔偿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应根据所承接的工程量,足额配齐管理岗位人员。
六、材料和工程设备
(一)项目部提供的材料管理。
1、项目部提供的材料实行领用登记制度,由乙方领取并负责场内的运输。
2、工程施工中使用水泥、砂石、砼等原材料,由项目部负责提供。严禁随意浪费项目部提供的材料,否则,每发现一次。处以浪费材料款5倍的处罚。
3、乙方必须指定专人领取按《合同》规定由项目部提供的材料,领料人必须固定专人,不得随意更换,若确需更改,应以书面形式提前3天通知项目部。
4、乙方必须提前3天向项目部提交材料使用计划,主材、大宗材料需提前15天,如因乙方计划不及时或计划量不足造成的工期损失由责任人负责,延误的工期应由乙方负责采取措施赶上。
七、现场施工临时设施
1、项目部不提供临时生活、生产设施,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其费用摊入上述固定单价中。
2、乙方自建营房或营地(包括其他临时设施和场地)要符合项目部现场的总体要求并报经项目部批准,该营房营地的安全责任和文明建设责任由乙方负责并接受项目部督查。
八、工程质量及验收
1、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设计图纸、施工技术规范、标准、变更设计通知和主合同文件中技术、质量要求及标准组织施工,并承诺按甲方质量体系程序文件要求控制质量和出具各类文档资料。确保工程质量必须达到芙蓉奖工程标准,如因乙方原因未达到芙蓉奖工程标准,甲方按乙方总承包工资的5%给予处罚(本工程分为质量、安全文明、进度、成本控制四大处罚措施,按总承包价的5%平均扣除,哪项未达到预期在工程结算时扣除)。乙方应合理安排作业计划,加强现场管理,服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和业主监理的质量管理。如乙方原因和自身责任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材料费用和有关部门的罚款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按实际损失从乙方工程承包款或保证金中扣除。
2、乙方现场设定的工程质量负责人必须经项目部确认后,方可行使其职责,无项目部授权乙方不可直接向监理工程师申请验收。
3、乙方在工程施工中应自觉接受公司及项目部、监理、建设方的检查和监督。
4、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或验收评定时提出整改不及时的,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质量要求,处以1000 ~ 3000元/次的处罚。
5、在施工过程中,如建设方、监理或项目部认为乙方配备人员不合理或劳动力不足,项目部根据实际需要另外补充人员,补充人员工资按当地最高工资由项目部直接发放,其所发生费用从乙方结算款中一次性扣除。
九、进度要求
1、乙方应按图施工。
2、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进度计划拖后,乙方均应按项目部的指示,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乙方不得为保证进度而采取的任何措施要求追加任何费用。
3、乙方若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工期,每延误一天罚款1000元。
十、文明安全施工
1、乙方应全力配合项目部的安全工作,建立安全生产的保障体系和措施,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规范组织施工,保证施工作业安全。
2、因乙方原因所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由乙方自行处理及承担全部直接、间接损失的有关费用。同时,要积极做好善后安置工作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经济处罚,向项目部缴纳1000 ~ 20__元/次的安全处罚金。
3、乙方应做到科学化、规范化施工,并按项目部总体要求进行文明工地创建,做到文明施工、工完场清。
4、乙方必须与项目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并做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5、在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地区或需要安全防护方能施工时,乙方应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项目部批准后实施。
十一、工程验收
工程验收未能通过且属于乙方原因的,乙方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和相关经济责任,并处以结算造价5%的处罚。
十二、合同解除
1、因主合同不能继续履约或公司被终止主合同时,本合同的履约也自然终止。此终止项目部以书面形式提前5天告之乙方,并按建设方对公司的结算比例依本责任书同比例对乙方进行结算。
2、若乙方将本责任书约定规范内的工程项目另行转让或再分包,项目部有权取消乙方的转让工程项目或直接终止本合同。期间发生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处以合同价款10%的罚款。
3、若责任人的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达不到本目标责任书的约定,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的70%予以结算,乙方在接到退场通知后,三日内予以全部退场。
十三、争议解决
1、责任书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执,双方应本着诚实守信和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时协调。在争议尚未获得解决之前,乙方应继续按项目部的指示认真施工。
2、协调不成的,任何一方可提请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3、在仲裁期间,双方均应履行各自的职责,任何一方均不得以仲裁未果为借口拒绝或拖延按责任书规定应进行的工作。
十四、风险、履约保证金
1、风险:
责任书执行过程中,除主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工程损失外,其他事件导致的工程损失和费用增加均包含在本责任书固定单价中。
2、履约保证金
在《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的财务账户交纳6万元现金作为信誉保证金,在工程保质保量完成后,退还给责任人。若乙方不能按时进场、技术力量薄弱、劳动力不能满足项目需求,则次押金作为此因素的违约金予以没收。结算付款时,严格兑现本合同规定的其他奖罚条款。
十五、其他约定
1、乙方的所有施工人员在其工地严禁打架斗殴及严禁发生民众纠纷,造成的损失及影响由乙方负责且项目部处以300 ~ 3000元/次的罚款.。
2、甲方现场水电接头处至乙方施工现场的水电线管由乙方负责,水电费用由甲方负责。
3、如出现安全事故受伤人员与甲方发生争执,甲方向乙方负责人致电,乙方负责人不能及时将受伤人员带走,项目部对乙方每人每次罚款20000元。
十六、附则
1、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修改或补充条款。
2、本责任书自甲方与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验收、结算兑现后失效。
3、此责任书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三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4、本责任书的解释权在甲方。
甲方负责人(签字及盖章): 乙方责任人(签字及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劳务分包合同3 篇26
工程承包人(建筑劳务发包单位):
劳务分包人(建筑劳务承包单位): 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筑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
2、乙方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实际建筑面积最终以施工图为准。
劳务分包内容: 等。
工程中标造价:人民币(大写) (¥ 元);
劳务分包价暂定为:人民币(大写) (¥ 元);此劳务分包价不含营业税及附加费。
3、劳务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具体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报告日期为准); 结束工作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总日历工作天数为: 天。
4、甲、乙方项目负责人
4.1甲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负责人为 , 联系电话:
4.2乙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负责人为 , 联系电话:
5、甲方义务
5. 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质量和工期向发包人负责;
5. 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甲方完成乙方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在签订本合同后5日内向乙方交付符合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要求具备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要求为: 三通一平,临时设施具备 ;
(2)在签订本合同后2日内完成水、电、热、电讯等施工管线和施工道路,并满足完成本合同劳务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通讯及施工道路畅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
(3)在签订本合同后2日内向乙方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4)在签订本合同后3日内完成办理下列工作手续(包括各种证件、批件、规费,但涉及乙方自身的手续除外): 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 、工程保险;
(5)在签订本合同后3日内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 图示与实际明确 ;
(6)在签订本合同后5日内向乙方提供下列生产、生活临时设施:
工人的住房与配套生活设施,办公用房一间,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 合格 ;
5. 3统筹安排、协调解决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5. 4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5. 5按本合同约定,及时办理劳务工资结算手续并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5. 6督促乙方做好建筑劳务分包企业各种劳务工人安全生产教育工作;并办理保险。
5.7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5.8编制施工方案,对乙方进行技术安全指导,指导乙方实施施工计划。
5.9及时提供材料、机械,协调配合工种,保证乙方施工的正常顺利进行。
6、乙方义务
6. 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6. 2乙方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 5天提交下月施工用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用工计划,必要时按甲方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
6. 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负责组织进场各工种劳务作业人员参加甲方进行的安全生产教育,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6. 4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6. 5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搞好生活区的管理;
6. 6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
6. 7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6. 8 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6. 9 乙方须服从并落实甲方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相关指令。
6. 10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乙方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乙方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6. 11按合同约定向劳务工人及时支付工资。
6. 12甲方提供的机具为 运输机械、起重机械、砼机械、搅拌机械、钢筋机械 、斗车、水电机具,乙方自备的机具为 木工机具、手头小机具 。
6. 13 乙方在施工前应对自身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工具,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引发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7、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按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评定最低要求达到合格标准等级。
8、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目标
8.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8.2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8.3严格执行甲方的环境管理目标,各项排放指标要符合国家标准,杜绝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9、劳务报酬
9.1 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下列一种方式计算:
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
9.2 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除本合同9.4规定的情况外,均为一次包干,不再调整。
9.3 采用第(1)种方式计价的,劳务报酬共计(大写) 无 元。
9.4 采用第(2)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分别为: ,单价为(大写) 元/月, / ,单价为(大写) / 元/日
9.5 采用第(3)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分别为:
, 单价为(大写) 元/平方米(不含管理费);
, 单价为(大写) 元/平方米(不含管理费);
, 单价为(大写) 元/平方米(不含管理费);
, 单价为(大写) 元/立方米(不含管理费);
, 单价为(大写) 元/平方米(不含管理费);
, 单价为(大写) 元/立方米(不含管理费);
, 单价为(大写) 元/吨(不含管理费);
以上劳务价款合计暂定:(大写)人民币 (¥ 元),不含营业税及附加费,以实际结算为准。
9.6在下列情况下,固定劳务报酬或单价可以调整:
(1) 以本合同约定价格为基准,市场人工价格的变化幅度超过10%,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2) 后续法律及政策变化,导致劳务价格变化,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3) 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 设计变更
10、劳务报酬的中间支付
10.1 采用计时单价或计件单价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乙方与甲方双方约定支付方法为 劳务报酬在工程发包人拨付工程款后按比例支付
10.2 本合同确定调整的劳务报酬、工程变更调整的劳务报酬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劳务报酬,应与上述劳务报酬同期调整支付。
11、劳务报酬最终支付
11.1 全部工作完成,经甲方认可后14天内,乙方向甲方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劳务报酬的最终确认。
11.2 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结算资料后14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甲方确认结算资料后14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尾款。
11.3 乙方和甲方对劳务报酬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11.4 合同价款的支付必须采用银行转账的形式办理,不得现金支付,但合同双方一致认可的除外。
12、违约责任
12.1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10条、第11条的约定,不按时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
(2) 甲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12.2 甲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大写) 元,甲方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
12.3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大写) 元的违约金;
(2)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大写) 元 的违约金;
(3)乙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大写) 元,乙方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12.4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甲乙双方违约金最高限额不得超出本合同劳务总价款的5%。
12. 5 甲方每次付给乙方款项后乙方必须先支付工人工资。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间不能发生到发包人、监理单位、政府机构等地的任何办公室及生活区吵闹、堵门、投诉等事件。若发生乙方施工工人因工资等原因聚众闹事、堵门、投诉等事件时,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直接代付工人工资,同时对于期间甲方为此所支付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
13、进退场约定和窝工补偿
13.1按开工报告签出日期后十天内,劳务工人员进场数量达到甲方的要求。
13.2因劳务队组自身原因,项目部开出退场通知单后十五天内,劳务队组按以下单价结算: 焊接 元/月 ;脚手架 元/平方米(不含管理费);室外抹灰 元/平方米(不含管理费);室内抹灰 元/平方米(不含管理费);砌筑 元/立方米(不含管理费);模板 元/平方米(不含管理费);混凝土 元/立方米(不含管理费); 钢筋 元/吨(不含管理费);
13.3因劳务发包单位原因,造成劳务工人窝工,劳务发包单位按误工 元/工日, 按月结算支付给劳务工人。
14、保险
14.1乙方施工开始前,甲方应获得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且不需乙方支付保险费用。
14.2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甲方办理或获得保险,且不需乙方支付保险费用。
14.3甲方必须为租赁或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甲方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 意外伤害保险 。
14.4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乙方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 按要求办理 。
14.5保险事故发生时,乙方和甲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4.6经合同双方办理用工手续进场施工的劳务人员,如在施工区域内发生工伤事故,由乙方根据20__年1月1日起执行的国务院令第586号《工伤保险条例》中的条款和意外伤害保险中的条例进行处理。
15、不可抗力
15. 1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约定与甲方与发包人的合同中的约定相同。
15. 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项目经理认为乙方应当暂停工作,乙方应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乙方向甲方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乙方应每隔7天向甲方通报一次受害情况。
15. 3 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15. 4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16、争议解决途径
16.1 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 申请仲裁;
(2)向 起诉。
16.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17、合同终止
16.1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18、其它条款
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劳务款后10日内,按实际金额为甲方开具足额税务发票作为甲方付款依据,乙方按开票金额的 %收取管理费。
19、合同生效
19.1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19.2合同订立地点:
19.3本合同双方约定 双方签字盖章 后生效。
19.4施工过程中,双方所签定的补充合同(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5本合同一式陆份,承包人和发包人各执叁份。
甲方(单位):广西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单位):
住 所: 住 所:
电 话: 电 话: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劳务分包合同3 篇27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水电工劳务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中国科学院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公寓食堂工程 工程地点: 西双版纳州勐腊县勐仑镇热带植物园内 施工单位: 云南CY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承包范围:专家公寓(3种户型12栋)、食堂、化学药品库、1#、2#配电房、水池水泵房、制冷中心
建筑面积:本工程总建筑面积为7800㎡。该总建筑面积经建设方、设计方及监理方审核、认定。劳务费支付以此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结算,不得另行调整。
施工条件:本工程为全框架结构,楼层多为1~2层,幢号多、分布广、面积小,因此,项目部不提供施工井吊(食堂除外),上下楼层材料运输乙方自理,合同单价已结合施工难度有所提高。
二、工作内容:
专家公寓12幢、食堂、制冷中心、水泵房、药品库、变电所各幢号:
1、室内水电安装(不包括灯具、洁具);
2、临时用电、用水的安装、维护、使用;
3、配电房的低压出线端口的施工;
4、水泵房的动力电源和室内水电安装;
5、制冷中心电柜的安装;
6、弱电穿线、暖风系统预埋;
7、辅材:弯管器、热容器、水泥钉、铁钉、铁丝、扎丝、封口胶、剪刀、手提切割机、切割片、砂轮片、电焊条、小型电焊机、胶布、防水胶布、自粘胶、粉笔、焊锡、焊锡膏、电源线;
8、提前12天做好材料计划。
三、承包内容:
(1)承包工作内容中的全部人工费;
(2)涉及本工种的施工图纸自行复印,费用自理;
(3)承包工作内容中指定的材料费用及其它损失费;
(4)设备安装费用另计;
(5)承担材料浪费费用;
(6)图纸设计变更及增加工程量的处理:若施工过程中发生工作量增加,按实际增加工作量结算给乙方。若施工过程中发生工作量减少,按实际减少工作量从乙方劳务费中扣除。
四、质量要求:
1、严格按照项目部工长的《质量技术交底》内容执行;
2、乙方所做的成品必须符合建设方、监理方及项目部的验收要求,如果达不到者乙方必须及时整改至合格为止,如果乙方出现严重质量事故,甲方将对乙方进行现金处罚;如果乙方多次出现质量事故,甲方将勒令乙方退场,退场工资待工程完工后降位处理支付,乙方不得胡搅蛮缠。
五、工期要求:
1、严格按照项目部的进度计划进行施工,进度达不到者,甲方有权重新组织人员;
2、主体开工时间:
3、主体断水时间:
4、工程交工时间:
5、元(壹仟圆);
6、如因不可抗拒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10日(拾日)内不作工期调整,拾日外甲方将给乙方顺延工期。
劳务分包合同3 篇28
合同编号: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并共同信守合同各项条款。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包括混凝土浇灌、模板制安,钢筋加工及安装,等项目。
(四)工程数量:
实际结算数量依据技术计量规定,以可计量的施工设计图纸数量并经甲方确认的已完合格工程数量为准,不符合技术计量规定的将视其已包含在相关单价或费用之中,不再另行计量。
变更工程数量需经业主批复且在甲方计回后再给予结算。
(五)承包方式:劳务承包。
第二条合同工期
(一)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二)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三)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分项工程的进度要求:
第三条合同价格
(一)本合同总价值为实际做产生为准,以单价和实际长度计算
(二)混凝土隧洞支护每延长米单价 元(甲方只供应钢筋,扎丝,水泥,砂石料)
单价一次包死,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作任何调整。
具体包括劳动力投入、机具设备的使用及调遣、材料加工制作及其辅助材料使用、工地搬运、运输或倒运、临时设施修建、工作平台搭拆、临时防排水、构配件安装和场地清理等为完成项目工程所必须的全部工作和费用。
(三)技术计量规定:
1、砼项目以设计图纸所示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的已完工程数量分类型及强度等级每延长米计量。
为完成结构物所用的施工缝连接钢筋、预埋构件(型钢及钢筋)、防护角钢或槽钢,脚手架或支架以及模板的安拆和维修,临时排水设施和防水处理,基础底碎石垫层、砂浆垫层及抹面,混凝土捣固、养生、表面修整及为完成混凝土工程的其他杂项细目等均作为隧洞工程的附属工作,不再另行计量。
2、钢筋按设计图纸所示并经甲方技术人员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包含混凝土单价,不做计量。
钢筋及钢筋骨架用的铁丝、焊条、套筒(连接套)、钢筋垫块或其他固定钢筋的材料,以及钢筋的防锈、截取、套丝、焊接、弯曲、操作损耗、场内运输(含二次搬运)和安装等,均作为隧洞工程的附属工作,不再另行计量。
同时因搭接或施工连接而增加的钢筋数量也不予计量。
加工、安装及吊装设备均由乙方自行提供并承担。
3、工程所用模板和支架的安拆、内模的制作及使用、脱模剂以及地底固化处理(材料费除外)等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项目单价之中,不再另行计量和支付。
4、基坑的开挖、清理、余土运弃、防排水、地基处理等均为相关工程的附属工作,均不另行计量和支付。
5、预埋构件的加工和安装均作隧洞工程项目的附属工作,不再另行计量。
6、合同单价均不包含工程施工所消耗的全部电费。
7、工程所用机具由乙方自行解决,其的调遣、使用、维修和安检等均作为相关工程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
8、本合同单价不含税金,税金由甲方交纳。
本工程税金仅指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附加税,除此之外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责缴纳。
9、本解释未包含项目,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__年版)》技术规范说明为准,并做进一步的补充和修正。
第四条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为:优良等级,评定标准执行水利施工标准
施工具体要求如下:
(一)乙方必须依据本工程采用的施工技术规范,以及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及技术交底,精心组织施工,强化内部管理,加强人员教育,严格控制工程质量,确保工程进度,按时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复。
(二)在施工中甲方根据与业主签订的合同中的质量标准组织验收,如果质量不符合标准,乙方必须返工修复,其费用损失由乙方承担,工程质量低劣又无法挽救的,由乙方负责承担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业主的质量罚款或处罚等全部经济损失及甲方的名誉损失,且工期不予顺延。
(三)施工中检验程序为:乙方必须认真进行自检,合格后报甲方现场技术负责人检验,共同检验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检验。
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对工程的检查或签认均不能免除乙方对本工程所负的最终质量和责任。
(三)钢筋的规格、绑扎、连接或焊接、布置等均应符合技术规范和施工图纸要求,不得私自变更。
(四)所用模板必须按照甲方要求或采用适当规格模板,隧洞顶拱采用定型规格的模板,表面要平整、光滑、无锈斑,结构尺寸要规范,满足施工设计要求。
砼在浇注前要严格检查钢筋及模型位置,保证砼具有足够的保护层厚度,其标高及结构尺寸要准确。
(五)浇注完成的混凝土结构物外露表面应光滑、平整和直顺,无水锈、蜂窝、麻面及裂纹等情况,施工缝处不得有裂缝。
否则,甲方将按30元/平方米给予处罚。
同时,乙方须无条件负责修复或返工重做,其费用自行承担。
(六)隐蔽工程在未经自检和现场监理工程师检查之前均不得随意覆盖或掩埋,乙方应保证甲方质检人员及监理工程师对将要覆盖或掩埋的工程进行检查和测量,特别是在基础的任一部分修筑前,对该基础进行检查合格后才能隐蔽。
否则,将由乙方自行进行返工,并承担其相关费用。
(七)结构物均应满足设计图纸规定的几何尺寸,做到内实外美,并要加强养生和保护,确保混凝土的施工质量。
(八)模板的安装须平整、直顺、稳定和牢靠,应能够完全抵抗住施工过程中的剧烈振动和冲撞;错台必须满足技术规范要求,必须认真涂抹甲方指定的脱模剂,浇注混凝土前必须清除模板中的污物及杂物;拆除或移动模板时应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否则,所造成的安全及质量缺陷均由乙方自负。
甲方人员的检查和签认等均不能免除乙方对本工程质量所承担的责任。
(九)支架安装前必须进行检算;对地底应进行固结处理,确保具有足够强度,安装完成的支架应具有足够的稳定性和坚固性,能够完全抵抗施工过程中的施工荷载、剧烈振动和冲撞。
拆除时应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否则,因此造成的不安全及质量缺陷均由乙方负责。
甲方人员的检查和签认等均不能免除乙方对本工程质量所承担的责任。
本工程质量目标要求:
所有分部分项工程合格率为100%,优良率必须达到95%以上,单位工程质量优良。
每降低1%,甲方将扣除工程造价的1%,最多扣除10%。
评定结果均以监理工程师签认的结果为准。
隧洞的外观质量达不到业主要求的,坚决报废、推倒重来,由此而造成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材料供应
(一)甲供材料:
1.甲方甲方只供应钢筋,扎丝,水泥,砂石料运送到洞外,其余乙方应自行解决。
混凝土泵送管道的安接、疏通、清洗和拆除均由乙方自行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
2.钢筋及钢板由甲方按设计数量加2.5%的损耗量统一供应,超出设计数量加规定损耗部分甲方将按供应价加5%的管理费后给予扣回。
3.隧洞工程用钢筋,扎丝,水泥、砂、石由甲方统一供应,并负责运送至隧洞外。
乙方须认真履行材料检验和签收认可手续。
其他工程用料乙方自行解决。
4.对于甲方统一供应的材料,乙方必须负责卸车并承担材料保管、场内损耗(含浪费)及二次搬运等费用。
5.如果乙方使用的材料数量超过了设计数量,其超出部分甲方将按合同约定的单价给予扣回,其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6.如果乙方使用的个别材料无法解决,需要甲方提供,按到工地的市场价加运杂费计算,并收取10%的采购管理费。
7.甲放所供材料乙方不得随意购买,一经发现将给予双倍费用的处罚。
(二)乙方自购材料及要求:
按照合同工程设计的要求及特点,对于甲方不进行统一供应的材料,均由乙方自行采购并解决,其费用自理。
具体要求如下:
1.乙方自购的材料必须在甲方或业主指定的厂家内进行购买,并经甲方或监理工程师现场验收合格后方可运至工地使用。
出厂合格证及检验报告单等必须随材料一起交甲方和监理工程师查验。
未经甲方及监理工程师同意,或经检验评定为不合格的材料乙方应立即清除出场,其费用自理。
2.乙方须严格、认真做好材料使用的检查和检验关,不合格材料(包括辅助材料)或没有正规出厂合格证的材料,坚决不允许用于本工程。
否则,因此而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周转材料及机械设备:
1.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方不提供和不配备满足本工程需要的模板和脚手架等周转材料,具体要求乙方负责提交使用计划并自行购买。
模板及脚手架的装卸、搬运、搭拆、提升、维修、堆放及保管等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2.对于甲方供应的周转材料乙方必须妥善保管和使用,一旦发生丢失或损坏,甲方将按采购进场价加5%的管理费后给予扣回。
调进入工地的周转材料和机具设备乙方均应认真规划并集中堆放整体。
3.乙方必须自行提供满足本工程需要的所有机具,其费用自理。
4.乙方调运进场的机械和设备,必须完好且经调试后工作正常,其各项费用自理。
不允许将破旧、老化或已经淘汰的机械设备调入工地。
第六条安全文明、环保施工
(一)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部门颁布的一切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文明施工、卫生管理、环境保护等法规制度和甲方编制的本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要求,严格按照安全标准施工,做好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甲方根据需要在施工现场统一配置必要的安全、文明施工设施和保护器材,制作安全警告标示牌,乙方承担相应费用。
(三)乙方要设专职的安全员,保障施工现场的安检工作。
特殊工种要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施工作业人员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得私自上岗作业。
否则,由此所造成的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
乙方进场的人员应及时上报甲方审核和备案。
(四)乙方在整个施工期间要为其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并进行人身保险,保险费用乙方承担。
在施工期间甲方对乙方由于违章作业所发生的任何人身伤亡、伤残、疾病或财产的损失等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对以上事件负责,费用自理。
(五)乙方在进行爆破作业时,应严格遵守经甲方和监理批准的爆破作业方案和操作规程。
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对所有施工参建人员、工程本体及甲方财产等进行保险、保护及看管,并对由于爆破造成的任何人身伤亡(包括第三者)以及对工程本体或甲方财产的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六)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铁路施工单位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办法》,做好火工品的使用和保管工作。
否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刑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隧洞施工前,应对施工现场、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施工。
(八)在施工中严禁双层作业,采用高空作业或行人等立体作业时,必须挂设安全网、安全带等安全防护设施,严禁危险作业。
否则,因此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
(九)乙方应按照甲方“三标一体”的管理体系组织实施本工程,自觉接受有关人员的检查、指导或审核,并对所提出的问题或不足进行全面检查和整改。
(十)乙方应全面搞好文明施工和标准化作业,遵守环境保护法,对已完成的各类建筑物及施工场地,进行彻底清理,同时安排专人看管好已完工程。
否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业主及地方职能部门的罚款)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十一)乙方应自行承担地方职能部门及甲方安全部门按规定所征收的一切费用。
(十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乙方应自行承担投入本工程的所有人员职业病的预防、检查、治疗及康复等工作,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甲乙双方须签订《建设工程承发包安全管理协议》,做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七条双方职责
(一)甲方:
1.向乙方提供工程定位桩、水准点、坐标控制、施工图纸、技术交底、安全、质量和环境标准。
2.对乙方施工测量、施工放样进行复测。
3.不负责提供模板及脚手架,包括木材。
4.负责竣工资料及各种质量评定表的收集、整理和汇总。
4.对施工安全、质量、进度及环保等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对乙方的施工能力和管理水平进行监控。
5.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
6.负责乙方进场前施工场地的征用和平整以及便道和电力线路的修建。
7.负责已完工程的收方和结算签认。
(二)乙方:
1.负责解决施工场地的规划和施工界内的用水,并自觉做好水、电管路及施工便道的维护,并负责临时设施的修建和维护,保护好现场施工控制基桩,做好施工安全警戒,照看好施工现场。
2.自行承担其所有人员的衣、食、住、行和工资性补贴等费用;并承担其进场机械及设备的调遣、搬移、使用、维护和修理等一切费用。
3.开工前根据甲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体进度计划编制材料设备、半成品需求计划、用水、电计划等,并报甲方审批。
4.将投入本工程的施工负责人、技术人员及劳动力名单及特殊工种操作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报甲方备案。
5.尊重监理,信守合同,维护甲方的信誉。
对本工程内容、合同条款、价格保密。
6.无条件接受政府职能部门、业主、甲方及监理的技术指导、安全质量监督和检查,确保安全、质量、环保达到规范标准或业主要求。
7.施工期间应设专人维护好甲方的水、电等管线和设施,如有损坏及丢失,乙方须负责足额进行赔偿。
8.不得将本合同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私自转包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9.乙方应按工程及甲方要求组织和配备满足本合同工程要求的人员、材料、设备进场,并纳入甲方的统一管理。
乙方及其拟进场的主要人员和机械设备应在合同签定后的一周内就位,并要常驻现场进行对本工程的管理、组织和实施,离开工地时必须向甲方履行请假手续。
10.上道工序完成后,未经甲方质检人员或监理工程师同意,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11.施工现场实行标示牌管理,乙方应写明工作范围、作业内容和质量要求,并认真贯彻执行三检制度(即自检,互检,工序交接检验制度)。
12.负责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工程缺陷的修复及返工处理,直至合格。
13.自费做好施工中各项目、各环节及分工序的监测、量测和试验,若委托甲方完成,甲方要收取相应的费用。
甲供材料试验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焊接的钢筋接头其试验费用自行承担。
14.乙方应负责协调解决好施工中可能出现的外围环境干扰,其费用自行承担。
15.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乡规民约,因乙方责任而引起的法律诉讼、经济纠纷以及执法部门的追究等,均由乙方自行处理。
16.在本合同工程中,业主对甲方的要求以及甲方向业主的承诺,具有同样的制约作用,乙方对此必须接受和服从。
17.乙方不得拖欠民工工资及其他相关外欠款,否则,一经甲方发现,甲方有权在结算支付时扣留乙方款项,并有权代其给予支付,乙方对此必须接受并认可。
18.乙方必须配备技术人员,并负责施工技术资料的填写和上报。
19.工程结束后,环保、复耕必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否则,乙方应承担并支付一定费用(仅指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部分)。
20.施工中,乙方必须指定并书面授权专人(要求符合法律规定的自然人或我国公民),负责与甲方进行合同签定、材料签认、收方结算和财务收支等相关工作,授权委托书将作为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主要责任人及职能人员名单附后,合同执行中人员如有调整及时备案,作为合同附件。
第八条工程变更
(一)本合同工程因设计变更所发生的数量增加或减少,其单价不变,仍执行合同工程量清单单价,其费用根据数量变化情况进行调整。
取消项目将不予结算或进行补偿。
(二)本合同工程因设计变更所发生的支付项目变更,其单价将参照合同相关或相近项目单价进行计算,协商一致后将签订合同补充协议,并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工程的任何变更均不应使合同作废或无效,负责按违约处理。
(四)变更工程结算在收到业主批复以及付款后给予结算。
第九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本合同不支付工程预付款,更不借款给乙方,乙方必须具备满足本工程的流动资金。
(二)本工程结算实行总量控制并按进度进行的原则。
在每次结算前,甲方将组织有关人员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数量进行审核和确认,按照结算程序计量和支付。
工程结算款在收到业主付款后一律通过开户银行转帐支付。
工程变更按第八条(即工程变更)办理。
(三)甲方在每次结算时由物资、机械部门扣除当期发生的材料及机械租赁等费用。
(四)乙方应保证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专款专用。
若发现乙方不及时支付本工程的人工费及其他费用,而影响到正常施工时,甲方有权在支付工程款时,按乙方提供的应付款名单代乙方支付。
(五)工程进度款支付时扣20%作为工程质保金,工程完工经双方及业主验收合格后,业主返还甲方质保金时视其工程质量情况支付乙方(不计取利息)。
(六)本工程保修期为1年,保修时间从业主正式验收合格之日算起,满两年结束。
(七)结算中存在的重复或差错,甲方有权随时进行修正或调整,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
未按合同规定的条款履行的,应承担相应责任(除不可抗力情况外。)
(二)乙方:
1.未按本合同工期完成,合同工期每拖延一天将处以 元罚款。
2.分部或分项工程不能满足施工规范和监理(或甲方)的要求(以监理的书面通知为准),每发生一次将罚款 元。
3.乙方现场施工管理混乱,不听从甲方及监理检查、监督时,每发现一次将罚款 元。
若严重违反施工技术规程或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甚至立即清除出场,乙方必须自行承担修复费用及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4.进入施工场地的合同人员、材料、机械设备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擅自离场,发现一次将罚款 元。
5.若乙方在保修期内对缺陷的修复不及时或不彻底,甲方有权指定第三方修理,费用将列转乙方足额承担或在质保金中扣除。
6.根据乙方的施工进度、水平和能力,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工程数量和范围。
当甲方发现并认为乙方不具备继续施工的能力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必须无条件退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采用以下方式解决。
所有纠纷均提请陕西省咸阳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附则
1.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业主、监理、甲方所编制的施工计划,对工程质量、工艺、安全、环境、进度等方面的书面通知、文件以及双方签约人签认的所有资料均作为该合同的组成部分,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2.合同签订后乙方须缴纳(杨家坡便桥的模板安装所剩的工资)做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视其履约情况予以返还。
3.未尽事宜由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协商解决,并共同签署补充协议书。
补充协议与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合同从签字之日起开始生效,保修期满且工程结算完后终止。
5.本合同书一式3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1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劳务分包合同3 篇29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藤县安泰、阳光小区混凝土捣制工程承包方给乙方,具体如下:
1、 施工要求:乙方必须按图纸施工,保证质量,按图纸规范要求,出现质量问题,所有用工材料由乙方负责。
2、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做到节约材料,合理利用,做到工完场清,如发现浪费材料,甲方将对浪费材料进行罚款,甲方在安排清理施工场地情况下,乙方如迟迟不能安排,甲方将自行派人清理场地,所用人工、工资将在乙方工程款里扣除。
3、 工程质量范围:包括空调板、天面花架、栏板、构造柱、阳台、反坎、承台地梁垫层、回填夯实、基坑清理,本项目所有捣制工程。
4、 文明施工:施工场地内要戴安全帽,不得穿拖鞋,做到工完清场,不准在工地和生活区打架斗殴、打牌、赌博,如有违反一切后果乙方自负。
5、 单价:按图纸标注的建筑面积计算(10元/㎡)。
6、 付款方式:每个月按每个人每天支付四十元生活费,每栋楼三层板面浇筑完成后支付完成工程量的80%,春节前支付工程款的90%给乙方,主体封顶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款甲方付95%,余下5%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全部付清。
7、 施工安全: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要盲目施工,注意安全,如发生人为的安全事故一切都由乙方自己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8、 施工管理:乙方必须听从甲方的合理安排,按质、按量完成,每月安排的工程量,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如有延误,甲方有权更换班组,并以完成工程量的70%结算后自动退场。
9、 施工日期:从施工日起到 年 月 日全部完成。
(1) 每天必须完成每个板面,若乙方无故拖延工期,延一天罚一仟元正,(因甲方原因造成误工的,总工期相应顺延,如停电等等).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劳务分包合同3 篇30
甲方:
乙方:
甲方将承建的东升街道东升三期廉租房二标段(5#楼)吊顶单项工程,发包给乙方采用包工方式进行施工。为了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责任,本着互相协助及平等互助的原则,依据本工程的情况,特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东升街道东升三期廉租房二标段5#楼 施工地点:东升一杆旗 施工内容:商铺、走道、厨卫的吊顶 承包方式:人工费单包。甲方提供以上承包内容所需要的主要材料,乙方提供完成以上承包内容所需的辅助材料(注:钉子、安全帽、施工所必须的工具、桶以及临时用电等)。
5、 工期:月年 个日历天。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该项施工安排为流水作业,工期按甲方安排乙方签字确认的进度计划为准。
第二条:劳务报酬结算支付款方式
1、承包单价:综合以上承包内容及承包方式,吊顶按 元/平米(此单价为含税价)。
2、工程量计算:按实际施工 面积收方进行结算。
3、工程量确认:以工长收方签字,甲方指定现场负责人审核签字为准。
4、工程款支付方法:
1)每月25日甲方现场对乙方完成工程量进行核实,次月月初支付月完成工程量造价的70%作为进度款,一次类推。
2)乙方在按照甲方计划按时完成施工任务,在工程完工一个月内,甲方支付乙方完成工程量总造价的80%作为进度款;增加10%作为奖励;如不能按照甲方计划按时完成施工任务,在工程完工一个月内甲方支付乙方完成工程量总造价的60%,扣除10%作为惩罚。
3)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施工的工程量进行收方确认,待双方签字确认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完成工程量总造价的95%,余下5%作为质保金,从竣工验收之日起,两年内无质量问题。甲方将剩余5%无息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双方责任
一、 乙方责任
1、 在依约完成合同施工任务后有权获取相应条款内劳动报酬;
2、 在履行本合同中因乙方原因发生工作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
3、 在履行本合同有权对施工图纸缺陷、安全质量隐患等提出修改、整改意见,有权拒绝在不安全的条件下工作。
4、 必须依照施工图纸、施工规范保质保量地完成本合同确定的施工任务。通过自检、互检、专检到验收,实行“三检一验”制不得留下施工质量隐患,确保施工质量。
5、 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法规,严密组织安全施工认真接受加分那个三级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切实防止安全事故;
6、 必须接受甲方安全质量监督管理,甲方提出的意见,乙方应立即整改;
7、 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乙方代表人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管理,不得在施工工地发生打架斗殴、偷窃、赌博、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活动。
8、 必须按时足数将劳动报酬发放到位,不得扣押、拖欠工人工资,并接受甲方监督。如 拖欠民工工资,经双方核实后,由甲方直接发放工人工资,从乙方工程款中双倍扣除。
9、 乙方不得使用童工和不宜高空罪业的劳动者,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10、乙方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象必须戴好安全帽,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甲方管理人员检查发现乙方施工人员未按要求佩戴安全帽、未系安全带的,甲方给予乙方每人200元处罚,在工程款中扣除。
11、乙方应注意随时清理自己施工范围内主材、辅材,半成品的手捡归类。
12、乙方应提前六天提出材料计划,以便甲方收购。如所提材料计划不符合实际造成材料闲置或浪费,乙方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3、乙方应具备安全管理能力,在施工工程中如发生10000元以下安全事故或因安全违规被罚款超过5次甲方有权利降低合同单价10-20%或终止合同。
二、甲方责任
1、对乙方施工进度、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督促乙方认真履行合同义务;
2、对乙方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管理,督促乙方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切实防止发生各类事故;
3、监督检查乙方代表人按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不得拖欠劳务人员工资;
4、监督乙方代表人加强劳务人员管理,及时督促处理发生的违法违纪事件;
5、有权依照本合同约定和国家法律规定追究 乙方的违约责任;
6、事实证明乙方及其代表不能接受监督或不能履行合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变更或终止合同;
7、依据本合同约定的时限、标准,比例支付劳动报酬,不得拖欠;
8、依据本合同约定处理好发生的工伤事故。
9、认真落实三级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第四条 质量要求
乙方施工质量必须符合GB50210-20xx《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成都市住宅工程分户验收标准》、设计图纸及成都市相关规范要求。
第五条 工程保修及服务
1、 保修期、保质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甲方在验收证书签字之日起计算,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条款执行,该项保修期为两年。
2、 保修责任范围:除甲方使用过程认为损坏、第三者故意或非故意损坏、自然灾害及人力不可抗拒因素损坏外,凡属乙方施工质量原因及验收后移交前乙方保管不利造成工程范围损坏范围损坏及施工质量低劣,不能达到原设计要求,均属乙方保修责任范围。
3、 保修费用:从工程结算中截留,留工程结算总价款的5%作为保修金。保修期满扣除期间发生费用一次性返还余款。若发生的累计保修费超过截留的保修费总额,超过部分仍由乙方支付。
4、 保修期间,乙方应在甲方发出通知后24小时内派人修复,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施工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在保修金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若出现质量争议,应提交质检部门裁定。保修期外发生损坏,乙方有责任承担修复工作,并酌情收取工料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以下情况视为违约,如乙方违约,按以下办法处理:
1、 甲方逾期支付劳动报酬,应按当时银行定期存款利率支付乙方利息;
2、 乙方施工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乙方应负责返工。返工工时费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甲方材料损失费并且甲方有权降低合同单价10-20%
3、乙方在施工中,因乙方人员违章操作导致事故发生的安全事故,乙方负责人应承担100%的损失,乙方负责人承担损失后不的扣发劳动者工资。
4、劳务人员在工地发生打架斗殴、偷窃、赌博等违法违纪事件的,甲方扣罚劳务费5000元每次,情节严重加倍处罚,乙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乙方无正当理由延误工期,经甲方提出后,乙方不加强人员调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或压缩乙方承包范围;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降低承包价格的30%作为违约损失,且乙方接到甲方终止合同的通知后必须在两日内自动退场,甲方应在30日内给乙方办完结算,并支付结算总价的60%,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付清。
第七条 争议处理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首先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每份签字盖章生效的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受国家法律保护,余款结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经办人: 乙方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日
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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