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机关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第一条 为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和完善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有关党内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是指县以上党的各级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委员,工作委员会委员,党组(党委)成员,以及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含人民团体)的党员领导干部。 经济组织、文化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的党组(党委)成员,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 民主生活会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是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依靠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