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存量房交易合同
南京市存量房交易合同(精装修)(通用3篇)南京市存量房交易合同(精装修) 篇1自行交易申明卖方:证件号码:买方:证件号码:交易双方郑重申明坐落于的房屋交易过程中未委托任何经纪机构促成交易,系自行成交,自行办理交易登记手续,自行承担交易中的权属风险和交易风险,如有一切纠纷由交易双方自行协商解决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申明人:日期:甲方(卖方):乙方(买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下列房屋交易事项订立本合同。第一条房屋权属状况1、甲方自愿将坐落于南京区的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建筑面积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