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1993年世界宗教会议发布《走向全球伦理宣言》以来,全球伦理、世界伦理、普遍伦理或普世伦理的问题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其影响并不限于宗教界。正象我们当今所处的这个世界在文化和生活方式呈现多元化存在状态一样,对于普遍伦理的理解和态度也是多元化的。同样,正象多元化对于我们本身来说只是一种预设的前提,我们自身却必须有所选择、有所决定而作为多元中的一元一样,我们对于普遍伦理这一问题也应当亮出我们自己的观点。本文将试图探讨普遍伦理成立的前提、普遍伦理与非西方文化(在此尤其关注东亚文化)的关系、普遍伦理与孔子恕道之间的关系三个问题。
一、普遍伦理成立的前提
“天下同归而殊途,一致而百虑。天下何思何虑?” 这句出自《易传》的古老格言,似乎也可以用作对当今的普遍伦理的讨论和制定的准确描述。现实世界中文化与价值的存在形态无疑是“殊途”和“百虑”,而我们坚信似乎可以从丰富多彩的价值与信念形态中,通过对话、沟通与归纳,找到一个可以“同归”和“一致”的价值与规范,从而实现“道通为一”的价值预期。1997年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世界伦理计划”(universal ethics project)讨论并著手起草并在芝加哥举行的世界宗教议会(parliament of the world‘’s religions)上提出的《世界伦理宣言》(“declaration toward a global ethic”),对“世界伦理”作了如下界定:“所谓‘’世界伦理‘’,我们并不是指一个世界性的意识形态,或者一个‘’单一的统一宗教‘’超越所有现存的诸宗教,更不是指其中一个宗教宰制所有其他宗教。我们心目中的世界伦理是指,‘’有约束力的价值、不可取消的标准,以及个人态度的基础共识‘’。没有这样的对于世界伦理的基础共识,迟早每个社团会被混乱或专制所威胁,而个人也会绝望。”
然而,上述预设的观念也并非不可置疑:即使我们不必从世界观(对世界本来状况的力求客观的描述)和价值论(多样性中应该具有终级的统一性)上怀疑在“分殊”的多样性中存在“理一” 的统一性,我们有必要去寻找和制定出一个作为指导人类的最低限度共识的普遍的伦理价值和规范吗?在一个国家、民族、种族等团体内部,尚且因为种种因素导致价值的差异甚或冲突,我们有足够的理由和把握要求整个人类作为一个统一的主体来认同和遵循一些共同的价值和信念吗?人类当然不是一个个孤立生活的个体,但人类在交往中所形成的一些共同的价值观念以及各种价值观念的融合,大体上是延续一种自发的过程(或以各自发展、或以平缓渗透、或激烈冲突的方式融合),在我们当今的时代,我们把这一过程变成一个自觉的(有意识地交流、讨论和制定)的过程,其根据又焉在?这一自觉过程是人类文明或进步的一种表现吗?以上种种疑问,都在置疑着普遍伦理成立的前提是什么。
对于普遍伦理成立的前提,学术界的朋友们多从普遍伦理成立的可能性方面加以讨论,理由大体上可以归结为三个方面:一是人际交往的全球化。自从十四、十五世纪开始的地理大发现把地球上的几块大陆联系在一起开始,地球上的各个文明就不再是平行地独立发展,而是处于一个相互联系和影响的过程之中。随着交通的便利、信息社会的来临,地球村逐渐形成,人类日益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二是经济的全球化。交通、信息技术和设施的飞速发展为全球化提供了物质手段,经济和贸易则为全球化提供了巨大的需要和推动。三是资本与文化扩张的全球化。在伴随着资本扩张的同时,西方发达国家的文化和价值观也作为成功和文明的典范而向全球进行扩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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