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前言
对于地质灾害这一课题的研究已经不仅仅只是自然科学领域的课题,城市的发展迅速,城市化已经逐渐成为趋势,因此地质灾害逐渐影响到人类的居住、生活、生产,因此地址灾害问题也已跨入到了与人类生存发展相关联的公共管理与社会建设这一领域;对于防灾减灾这一问题,从正面的角度进行分析,人类需要面对的是其危险性,而从另一个角度进行分析,人类面对的则是受灾后的环境的能否可持续利用这一问题;通过这两个方面的研究,可以对地质灾害进行有效的防治的同时又可科学合理的利用地质环境进行优化完善,这也符合了我国走经济建设可持续发展道路的宗旨。
自2022年以来,我国的多数农村对于地质防灾防害工作的建设一觉完善,建立了有针对性的且较完善的群测群防体系,然而在城市等众多基础工程建设所在地,对于地质防灾防害的措施仅仅只局限于工程建设用地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因此,对于这样的情况,这样的地区,为了避免重灾后的灾忙局面,应以地质的本原进行考虑,以人类居住的环境和工程建设的地质安全两方面考虑,从防灾防害的地质问题和与地质相关的防灾防害两个角度进行综合研究,将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可持续利用进行结合,将保护地质环境与防治地质灾害进行结合,建立可持续利用地质环境的科学理念以达到减轻甚是是避免地质灾害的目的。
2我国对地质灾害防治
建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体系有助于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体系主要包括:地质灾害调查评价、避让搬迁与治理、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建设以及科学技术研究支撑等调查区划体系工程;其目的是为了查清地质灾害发生的地质环境条件,并对其自身的危险性及所能够产生的危害进行评测,随后根据评测结果对其进行灾害风险区划分,通过这样的方式来确定地质灾害可发生的隐患点,为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和防治工程工作提供了有利的数字依据,同时也为日后进行合理开发利用地质环境做好了数据准备;通过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的建立,一旦发生地质环境条件变化时,可及时捕捉到灾害发生的前兆信息,还可以针对不同的对象及时发出防灾减灾警示信息,结合搬迁治理工程体系,对已确认的危险性大、危害严重的灾害隐患点进行地质勘查评价,并采取搬迁避让或工程治理措施,以彻底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在具备一定条件时,治理工程可与灾后重建的土地整理或地质环境合理利用结合考虑,以实现防灾减灾与土地资源再开发的双重目的;通过这样的科学技术研究支撑,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科学技术研究,可对重大地质灾害的典型地质环境进行研判,开展地质灾害风险区划、监测预警、防控方法和防灾减灾技术标准等研究,同时建立应急响应与模拟仿真研究体系,为防灾防害做好充足的准备。
3地质环境的利用
地质灾害威胁着人类生存安全的最基本需求,实现地质安全势必要研究人类居住与工程、公共设施所处的地质环境的安全性,或者参考地质环境发生变化时的可接受性,其中包括区域地质安全性、场址地质安全性和工程地基安全性等,此外还要做好地质环境的利用,促进可持续发展的民安与国策。
3.1区域性的地质环境利用
区域性的地质环境利用是根据区域工程地质工作的基础性、公益性和服务性进行规划,根据地质环境安全与地质灾害风险的可接受程度进行不同尺度的调查和评价,所调查的区域应包括人类聚集区、重大工程区和搬迁避让集中安置区,其工作的层次与精细程度要根据地区特点和服务对象进行确定,如果所进行研究的区域其地质环境调查后所呈现的资料并不具备或有限于社会发展及政府管理,对其也无法进行全面的区域地质环境评价研究,此时可考虑对其进行地质环境质量评价或对其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划分,为日后工程建设的规划部署提前做好基本依据储备。
3.2做好工程地质环境安全评价
工程地质环境安全评价是对将要进行建设的区域的地质环境安全性进行考评,包括对地质环境区域内与人居环境或建设工程的安全相关的地质结构、地质成分、工程性质、工程外部形态、所在区域内、外动力作用的特点、发生突发超常干扰因素作用时的敏感程度、可变性或抗灾变的能力,以及形成灾害的可能性与可承受灾害的风险性等;对于超常外来因素,不仅会破坏工程建设的对象,同时也会改变原区域的环境态势,因此要调查研究其能够作用的范围强度、能够持续的时间及能够危害到的对象的脆弱性和易损性。
4结束语
对于基础建设工程而言,通过综合数据的方法对建设工程地质的安全性进行评价,逐渐形成了较成熟的建设工程地质安全评价技术,推进了地质环境的科学化规范化的开发和利用;为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的风险,必须要树立持续利用地质环境的科学观,把人与地质环境和谐共存放在第一位,将防护的工作重心转向并立足于地质环境变化的研究建设工程及地质环境安全性工程,转变原有的以保护地质环境和防治地质灾害为重点工作的观念,将可持续利用地质环境及主动的进行地质灾害防治的风险管理工作,以此减免当发生地质环境的不可持续利用现象和减轻地质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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