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安全经营的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经营安全事故,保障商户及顾客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营销业务的发展,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根据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订立此《安全经营责任书》,以明确zz内各经营者的安全责任。
一、经营单位(商户)的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商铺的安全经营工作。
二、商铺内应有的安全防盗、防抢提示和警示标志。
三、商品的摆放要安全,无倒堆、无滑卸、通道应无杂物,并实施防意外碰伤、滑倒的措施,以保证商品及顾客的安全。
四、商铺内应配有应急照明设备,设有安全疏散的方案及设施。
五、正确使用商场提供的各种固定设施。定期对商铺内的供电,营业设备等作安全检查、保养。
六、对贵重商品、钱物的保管要订立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和检查措施。主动配合zz营运中心做好营业时间内、外的安全工作。
七、严格按《zz物业管理守则》有关要求,依据国家的有关法令法规进行正当的经营活动。
八、经常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学习,培养员工的安全意识,教育员工自觉遵守zz营运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
九、承租人违反法律法规、《zz物业管理合同》、《z天河物业管理守则》及本责任书的规定,给业主、营运中心和其它承租人、顾客造成损害或损失的,承租人必须承担法律和赔偿责任。
十、本责任书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物业管理合同》期满后自行失效。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作为《物业管理合同》的附件之一),签约双方各执一份,并与《物业管理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约束。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安全责任商铺:
营运中心 承租人:
安全生产总负责人: 安全经营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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