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及家长的需求给教师制定出合理的岗位职责呢?制定教师岗位职责要把握好以下原则:
第一章 总 则
一、为加强教学管理工作,规范教师教学行为,维护正常、稳定的教学秩序,进一步调动全院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高等教育法》、《教师法》和学校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及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教师岗位职责。
二、本规范适用于本院从事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和成人教育等各类教学工作的教师。
第二章 基本职责
一、在教研室主任的直接领导下,从事教学、教学研究、科学研究和其他工作,主动承担工作,服从组织安排,完成额定的教学工作量和交办的各项任务,参加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教学研究等活动。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学院的规章制度,遵守教学工作纪律和教学管理规范,服从学院教学、科研及其他工作安排,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三、忠诚国家教育事业,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热爱教学工作,遵守师德规范,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敬业奉献精神,关心集体,团结协作。
四、热爱学生,诲人不倦,关心学生全面发展,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既要关心、爱护、引导学生,又要对学生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考核。
五、钻研业务,不断提高知识水平,丰富和更新知识结构,掌握教学需要专业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六、编制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学日志,编写教案,认真备课、上课,整理教学资料。
七、完成教学大纲所规定的教学内容,切实保证教学质量,根据教学目的和教学内容灵活组织课堂教学,根据教学大纲和课程特点布置、批改书面作业,指导学生学习。
八、按照教学要求,做好期中、期末考试、考查课的命题,以及阅卷和试卷分析。
第三章 岗位职责
一、助教
(一)经批准担任某些课程的部分或全部讲课工作,协助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并承担课程的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辅导课、实验课、实习课、组织课堂讨论等教学工作。同时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系统性听课与培养性讲课,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二)参加组织和指导生产实习、社会调查等方面的工作。
(三)担任班主任、教务员或实验员等方面工作(助教任职期内必须担任两个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
(四)参加教学法研究或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服务及其他科学技术工作,积极撰写综述、教学法研究或其他学术论文。
(五)深入学生中间,关心学生思想、学习和生活,引导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的,参加和指导学生参加第二课堂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参加岗前培训。
(六)参加学校、学院、系的读书报告、专题报告、讲座、论文报告和学生论文答辩等学术活动。
二、讲师
(一)担任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社会调查,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
(二)参与实验室的建设工作,组织和指导实验教学工作,编写实验教材及实验指导书。
(三)参加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服务及其他科学技术工作。参加教学法研究,编写、审议教材和教学参考书,积极撰写科研论文、教学法研究的文章,每年至少1篇(排名前二)或取得其它教学成果。
(四)根据工作需要协助教授、副教授指导新教师、进修教师、研究生等。
(五)积极撰写高质量的学术报告,每年至少在教研室报告一次。
(六)担任班主任工作或教学、科研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七)根据工作需要,担任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实习课和指导学生进行科学技术工作等教学工作。
(八)听取同行教师讲课,不断提高授课技巧。
三、副教授
(一)担任一门主干基础课或者二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其中一门应为基础课,包括专业基础课或技术基础课),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社会调查,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
(二)掌握本学科范围的学术发展动态,参加学术活动并提出学术报告,每学年必须公开面向全院学生做一次学术报告,发表高质量的学术论文。根据需要,担任科学研究课题负责人,负责或参加审阅学术论文。
(三)主持或参加编写、审议新教材和教学参考书,主持或参加教学法研究,每年发表教学法研究文章至少1篇,或取得其他教学成果。
(四)参加实验室建设、设计,革新实验手段或充实新的实验内容。
(五)根据需要,指导硕士研究生,指导新来教师及进修教师,关心和参与学科梯队建设。
(六)结合教学工作,对学生进行专业思想教育,帮助学生树立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了解学生、青年教师思想状况,做好学生及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
(七)根据工作需要,担任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辅导课、实验课、实习课和指导学生进行科学技术工作等教学工作。
(八)听取本教研室年轻教师讲课,并提出改进意见。
四、教授
(一)承担一门或一门以上本科生、研究生课程的讲授工作(其中至少有一门是本科课程),在教学过程中,能根据科学技术的发展,不断改革、更新、充实教学内容,并完成相应课堂讨论、社会实践、毕业设计和论文撰写的指导工作。开设前沿性、边缘性的选修课、必修课或专题讲座,引导师生开拓学术视野,把握研究动态。
(二)掌握本学科国内外发展的动态,能站在学科前沿提出本专业研究方向,开拓新研究领域,担任某一学术及学科领域学术带头人,提出具有较大学术、技术意义的研究课题,主持和指导研究经济建设及社会发展中的科研课题。
(三)发表或指导研究生、青年教师发表高质量、高水平的学术论文,发表教学法研究文章每年至少1篇,或取得其他教学成果。
(四)撰写高质量的学术报告,每学期面向全校或学院师生报告一次。
(五)听取本教研室年轻教师讲课,并提出改进意见。
(六)指导硕士研究生,指导新来教师及进修教师,主持或指导学科梯队建设。
第四章 附 则
一、本规定由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二、本规定自二○○x年九月一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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