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目的:
1、引导青少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习主席在第七次少代会上的寄语精神,学习做人、学习立志、学习创造,投身城市文明建设,过一个安全、快乐、健康、有益的暑期。
2、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丰富我校少先队员课外知识,提高他们分析现实问题的能力,开拓视野,增长才干,培养青少年的团队意识和合作能力,提升他们的综合素质。
二、活动主题:
“努力践行·乐于奉献·快乐成长”
三、活动时间:
2022年7月1日——8月30日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践行核心价值观,携手共筑中国梦”系列活动
在青少年中广泛开展“践行核心价值观,携手共筑中国梦”活动,引导青少年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伟大祖国,弘扬传统美德,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实现中国梦的壮阔奋斗之中。
1.要把中国梦的宣传教育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密结合起来,引导青少年牢记习主席在第七次少代会上的寄语的“三个学习”的丰富内涵,继承中华传统美德,弘扬雷锋精神,学习最美洛阳人,自觉把个人理想与中国梦紧密联系起来,从小立志为实现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2.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找准途径,注重与青少年的日常生活紧密联系起来,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要根据不同年龄段青少年的兴趣特点,创新活动载体,有针对性地开展实践体验活动。
3.要利用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文化礼堂、乡村少年宫、文体中心、农家书院等活动场所,充分发挥其育人功能。要通过情境教育和实践体验,引导青少年从中感悟,内化于心。
(二)开展“快乐健康成长,争做阳光文明少年”系列活动
引导中小学生自觉投身文明建设和读好书活动,切实提高中小学生的综合实践能力和文明素养。
1.开展“日行一善”活动。要积极开展以“日行一善”为内容的道德实践活动,引导未成年人以知善行善为切入点,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修身律已、择仁处善、自强厚德,从小做好事、长好心、立好品、当好人。
2.组织未成年人礼仪教育和训练。以待人接物、礼节礼貌、生活自理、家务劳动等基本的日常生活习惯养成为重点,开展具体生动的教育,落实践行要求,培养未成年人爱国守法、尊敬师长、孝老爱亲、感恩助人等良好的思想道德情操。
3.开展“我把文明带回家”活动。要组织学生把校园倡导的文明礼貌用语、文明习惯和行为方式带到社区、家庭,发挥“小手拉大手”的作用。
(三)开展“安全不‘放假’,平安过暑假”系列活动
1、完成一份特殊的暑假作业。
作业1:观看安全技能短片
学生按自己的学段观看由中国教育学会组织拍摄的防溺水安全教育短片和小学暑假安全教育视频。观看方法:百度视频关键词:防溺水、小学暑假安全教育视频(分别百度搜索视频)
作业2:安全知识手抄报
3-6年级同学完成安全自救自护为主要内容的手抄报一份,要求:A4纸有主题内容丰富插图与内容相符
2、开展“安全在我心”宣传教育活动。放假前,各班要利用集中教育、集中演练和告家长短信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意识、法规和常识教育。一是交通安全。组织学习、宣传道路交通法规,做一个文明的交通参与者。要教育学生过马路走人行横道,按红绿灯指示行走;骑车不抢行、不带人;不乘坐病车、酒后车、超载车。二是消防安全。不玩火、不玩弄电器。教育学生学会火灾逃生和火情报警。三是饮食安全。要指导学生在暑假期间做到合理膳食,践行饮食礼仪,要避免暴饮暴食,严防食物中毒。四是网络安全。要对学生上网目的、内容、时间和地点提出指导性规定,落实学生互相监督和家长监控,并列入日常行为规范评价。五是活动安全。要切实加强学生假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指导,落实责任、落实措施、严密组织、确保安全。根据“属地管理,层层落实”的工作原则,要进一步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明确落实安全管理职责,切实将安全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四)开展“积极锻炼,快乐健身”活动。
要结合天气、场地等情况,引导少先队员在假期走进运动场馆,走向大自然。号召同学们在寒假期间坚持每天练习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一分钟跳绳三个项目,坚持每天锻炼一小时。
(五)开展“与书为友,快乐学习”活动。
坚持以文化人、以文育人,围绕增长知识、开阔眼界、陶冶情操,利用社区图书馆、农家书院等向少先队员推荐经典好书,让孩子们泛舟知识的海洋,感受经典的韵味,组织少先队员开展“读一本好书、诵一回经典、讲一个故事、写一篇读后感”的“四个一”活动,让孩子在经典中品味文化的芳香,在经典中感受生命的璀璨。号召每位少先队员在暑假中至少阅读2——3本课外书,每天阅读时间不少于30分钟。1、2年级的学生可以摘录一些好词、好句、好段;3——6年的学生可以记录下自己的阅读随想,写写读后感。开学后,各班以班队活动课形式组织交流。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各中队辅导员要切实加强对学生暑期社区实践活动的辅导,把组织开展好暑期社区实践活动作为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一件大事来抓。各中队辅导员要根据地域远近合理地把中队队员分成若干小组,原则上5——10人为一组,任命好组长,策划、确定好活动内容,准备好所需用品,安排好分工,组织、实施好实践活动,同时要着重对其中一支小队的暑期社区实践活动进行指导,确保暑期实践活动顺利进行。
(二)加强组织,确保实效。
要坚持以人为本、务求实效,注重发挥少先队员的主观能动性,创新活动载体,选准活动项目,激发少先队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努力形成各具特色的活动。活动过程中,要注意过程性资料的积累和记录,让少先队员通过参加暑期社区实践活动,都有不同程度的收获。
(三)加强教育,注重安全。
要高度重视少先队员暑期社区实践活动工作的安全问题,要切实采取措施从学校、家庭、社区抓起,加强教育和管理,强化少先队员安全防范意识,消除一切可能对少先队员造成伤害的安全隐患。中队辅导员要和家长取得联系,得到他们的支持,并随时随地关注队员的安全。
(四)加强宣传,畅通信息。
要充分利用校讯通,加强对少先队员暑期实践活动的宣传。向家长宣传社区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动员家长积极支持孩子参加社区实践活动,中队辅导员老师也可以通过家校通方式通知家长活动内容及成效等,要保证暑期信息渠道的畅通,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上传到班级博客,区教育网或越xxx社教育网等。
六、总结表彰:
为有效激励各中队组织社区实践活动,在暑期活动结束后,对中队暑期社区社会实践活动情况开展考核评比,并对涌现出来的优秀实践小队、实践之星、优秀手抄报等进行表彰(见附表)。
七、报送材料要求:
1、各中队推荐上交5份优秀安全手抄报。
2、开学后,各中队要对各小队进行考评,评选出一支优秀实践小队、一位实践之星(优秀实践小队的队长)、一位健身明星、一位阅读明星于9月7日前上交少先队张丽萍老师。
2022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方案
各院系、班级:
为引导广大青年学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团十七届三中全会的精神,贯彻落实《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深化我院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增强青年团员的社会责任感和提高学生的社会竞争力,经研究决定,在2022年暑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一、活动主题
以“青春奋斗争朝夕,德学双修我为先”为主题,将研究性学习与社会实践相结合,要求学生走出校园,走向社会,去关心社会发展,去关注社会问题,去尝试解决自己研究的社会问题,开辟出有自己特色的社会实践的新途径。引导广大青年学生自觉肩负起时代和人民赋予的重任,认识国情,感恩社会,回报社会。
二、活动主要内容
(一)开展志愿类、公益类服务项目
活动内容包括志愿服务、环保宣传、爱心支教、心理关怀、法律援助、文化新风传播、关心孤残困难弱势群体、关爱农民工子女等各类社会公益活动,引导学生更好地服务社会,回馈社会。
(二)社会调查
关注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以专业为基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社会调查、实践调研等活动,为社会进步、共建和谐社会献计献策。
(三)深入开展“三下乡”和“四进社区”活动
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和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为社会实践的有效载体,深入农村、深入社区,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为农村、社区发展献力献策。
(四)开展“就业见习”行动
各院系可结合自身资源,组织学生团队进行专业实习;不参加实践团队的同学可以在某一单位进行以专业实践为主的挂职锻炼或实习活动。
三、活动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做好动员
引导学生从自身实际出发,结合专业特长,有针对性的选择适合自己的实践内容进行实践,过一个有意义的假期。所有党团干部、学生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团员青年要以身作则,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注意发挥自身特长,使活动有成效、有特色。
(二)就近就便,因地制宜
坚持“就近就便,因地制宜”的原则,同一社区、同一乡村的大学生可以有组织的统一选择开展上述活动或其它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
(三)强调纪律,安全第一
加强安全教育,落实安全纪律,实践过程中,时刻保持高度警惕,注意自我保护,严防各种意外的发生。并在社会上树立良好的商职院学子形象。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院(系)总支、支部要及时挖掘先进事迹,积极向学校、当地宣传单位投稿,做好宣传工作。
四、总结表彰
要按照“一人实践,多人受益”的原则,在同学返校后及时、广泛地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总结交流活动,深入交流社会实践体会与收获。
(一)每名参与学生完成一份2022字以上的实践报告(调查报告、论文、心得体会等,要求内容详实、图文并茂,严禁网络下载)。
(二)填写并完成社会实践鉴定表(见附件),此鉴定表装入学生档案,作为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主要依据。
(三)留存丰富详实的影像资料,有条件的可以制作PPT展示文稿、DV短片等。
(四)暑假结束后,各院(系)要认真总结实践经验,上交总结(3000字左右),学院将社会实践成绩计入学生工作考核测评中,同时各院(系)要对暑假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表彰。
(五)院学工部在各院(系)表彰的基础上,对在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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