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
篇一:公务员回避制度的案例
浅析公务员任职回避问题
【案例一】“近亲繁殖”的铁道部(关系回避)
铁道部新闻发言人王勇平在7月24日晚间的新闻发布会上,被记者问到“为何救援宣告结束后仍发现一名生还儿童”时,他答:“这只能说是生命的奇迹”。之后,被问到为何要掩埋车头时,王勇平又说出了另一句非常经典的话,“至于你信不信,我反正信了”。
日前,网民崔勤malisha以王勇平家庭成员的造句在网络上热传:铁道部发言人王勇平先生你好,您的大女儿王晓英是铁道部财务局主任,大女婿李阁奎是xxx交通局副局长,二女儿王晓霞是xxx计生局处长,二女婿郭亮是xxx中心医院副院长,小儿子王晓飞是铁道部质检科科长,儿媳张宁是x妇联主任。至于你信不信,反正我信了。
同年7月中旬,铁道部运输局车辆部副主任刘瑞扬被有关部门带走调查,其妻子、铁道部文联副秘书长陈宜涵也在同一天被带走。
2022年2月11日晚,58岁的铁道部部长、党组书记刘志军被有关部门带走。关于刘志军案,据称他任人唯亲,任内提拔大量亲戚任职铁路系统。他的弟弟刘志祥数年内从一个普通的铁道工人做到了火车司机、人事干部、纪委书记、副站长,直至武汉铁路分局副局长、汉x火车站站长。可谓“近水楼台先得月”。
铁路系统人事制度上的“近亲繁殖”不仅容易产生官官相护,令监管和问责制度失效,而且许多在责任事故中受处分的官员在事件冷淡后,又以别的职务上任。
网民“瞎猫AQ369”指出,为什么铁路的腐败问题长期无人过问?主要的问题是由于体制问题所掩盖!因为它几乎是个封闭似的家长式管理,特别是家里有个在铁路当权的,那可不得了!所谓鸡犬升天,那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任人为亲、裙带关系甚至到了令人发指的程度!铁路可以说是从上到下贪官到处可见!“瞎猫”认为,最可气的是那些所谓纪检、监察部门形同虚设!他们本来就是花钱或是走后门好不容易捞到的这个位子。
补充:
铁道部安氏家族家谱
安路勤——原北京铁路局局长、现铁道部副部长
安路生——原上海铁路局局长
安立敏——铁道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
安国栋——铁道部副总工程师
安鹤翔——铁道部国际合作司原副司长、巡视员
安金黎——铁道部建设管理司副司长
【案例二】(关系回避)
近日,有网帖爆料并质疑,xxxxxx岳阳xx委书记毛知兵28岁的外甥女——赵群子在选美之后一路火箭提拔的公正性。赵群子本科毕业一年直接从学校挂职副镇长,隔年任x科技局局长,28岁当选xxx华容x副x长。在任华容x科技局局长后,有网友发帖
称,“新局长24岁,参加工作不到4年,副职经验无、基层经验缺、工作资历浅,不知道为何x委选她当局长。”曾与毛共事过的一位知情人告诉记者,“赵群子是毛知兵外甥女一事千真万确,赵的学历不高,参加当地选美比赛出道。”(据6月5日《南京日报》)
记者调查发现,舅舅毛知兵从1999年开始在xxx工作,历任共青团xxx委书记、xxx某局党组书记、xxxx委书记,现任岳阳xx委书记。在正处级舅舅“征战”过的“领地”上,外甥女火箭升迁是否与舅舅有关,这成了坊间质疑不断的话题。但,就网友质疑,依据现行公务员法的回避范围看,结果并不乐观。
公务员法第68条规定了公务员之间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也就是说,三代旁系血亲在不同的机关部门任职,不回避问题也不大。
而“学历不高、副职经验无、基层经验缺、工作资历浅”并不能断定赵群子不能成长为造福一方的好公仆。其实,这一事件中,最不能让人信服的还是舅舅和外甥女的关系,因为这层关系在根本上影响着人们对行政公正性的期待。
应受公平公正对待是人与生俱来的自然本性。而无论哪个国家,都存在伦理社会中的人情因素,我国也是如此。“人情”是社会关系的基础,亲属观念强化了人情社会的价值。纵然,人情对融洽内部关系、提高管理实效有好处,但对行使公权力的行政机构而言,建立在亲属基础上的公务员关系是影响公平公正的情理因素。而恰恰,保障行政公正感,满足人们受到公平对待的期待,正是在公务员法中设立回避制度的立法价值。在这一价值下,但凡影响一般群众感受行政公正感的亲属关系理应回避。
事实上,今年以来,质疑年轻干部“火箭提拔”的事件并非独此一件:山东xxx委组织部副部长女儿25岁就任xxx辖区某镇镇长;27岁副x长徐韬也被曝有高官父母;而就在前天,广东某x委组织部也在网友猜测的“官二代”声中,终止破格提拔25岁的赵春娜。这些年轻干部与官一代的关系同样不在公务员的回避范围内,但却个个不被公众信服和接纳。
类似的事件和质疑还会不断产生,这让我们看到,扩大公务员的回避主体、部门和地域范围,把外甥(女)侄子(女)请出舅舅叔叔们的“领地”,到亲人们够不着的地方发光发热,是法治应赋予民众的公正待遇,也应是立法者可以考虑的在源头上回应质疑的正当路子
【案例三】(地域回避)-给领导的一份信
尊敬的领导:
xxxxxxxxx那溪瑶族乡乡长由本地人(肖和池)担任并不符合政策规定,有百害无一利,恳请xxx委尽快予以纠正。
政策规定,x、乡两级党政正职不能由本地人担任,只有民族自治x除外。那溪乡只是一个少数民族乡,并不是一个少数民族自治乡,并没有“自治”。所以也应该执行任职规定。我们咨询了上级有关部门。而且本地人任乡长,有百害无一利,恳请xxx委明察暗访,尽快纠正这一错误做法,以维护那溪的发展稳定。
知情人
二O一二年五月一日
【案例四】
篇二:公务员回避制度
公务员回避制度
公务员法规定的回避包括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公务回避。
任职回避
任职回避,又称职务回避,是指对有法定亲情关系的公务员,在担任某些关系比较密切的职务方面做出的限制。
(1)任职回避亲属
①夫妻关系; ②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③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④近婚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2)回避职务 ①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 ②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包括上一级正副职与下一级正副职之间的领导关系。 ③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3)变通执行 因地域或者工作 1
性质特殊,需要变通执行职务回避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地域回避我国《公务员法》第69条规定,公务员担任乡级机关、x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应当实行地域回避,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适用地域回避的行政机关为乡级机关、x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
(2)适用地域回避的人员是担任上述机关和部门的主要领导职务的人员。一般包括乡、x级党政正职、纪委书记、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党委组织部长、人事局长、监察局长、公安局长等。
(3)适用地域回避的情形包括在原籍任职或在一地担任领导职务较长时间。地域回避主要规范对象为原籍任职。
公务回避
公务员执行职务时,涉及本人或者本人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婚亲利害关系的,或者具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情形的,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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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2022年题目:什么是公务员回避制度?请联系实际加以说明。
什么是公务员回避制度?请联系实际加以说明。
回避是指通过对公务员担任职务、执行公务、任职地区等方面做出限制性规定,减少因亲属关系等人为因素的干扰,保证公务员公正廉洁地执行公务的制度。 第一,回避范围。凡有以下四种亲属关系中的任何一种,应当进行任职回避:一是夫妻关系;二是直系血亲关系,包括有自然血缘联系的亲属(主要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以及“法律拟制直系血亲”(如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的关系);三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主要包括父母的兄弟姐妹及其子女、自身的兄弟姐妹及其子女,即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是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和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及其父母、兄弟姐妹的配偶。第二,回避的类型:一是任职回避,即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公务员,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不得在同一单位担任双方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中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但是,因地域或者工作性质特殊,需要变通执行任职回避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二是地区回避,即公务员不得在本人成长地担任x委书记、x(x)长职务以及x(x)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门主要领导职务。三是公务回避,即公务员在执行公务时,遇有法定情形,避免影响正当履行公务而进行的回避。公务回避主要包括三种情况: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涉及与本人有上述四种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第三,回避管理,即回避提起和决定程序。公务员回避的提起包括三种情况:一是公务员主动向管理机关提出回避申请;二是利害关系人有权申请公务员回避;三是不是利害关系人的其他人尽管不能直接提起回避申请,但可向机关提供公务员需要回避的情况,由机关来决定是否需要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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