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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旧小区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问题
1、物业管理面广量大,难以实现全覆盖。目前老旧小区多,物业企业多,工作任务繁重,人员严重不足。街道(乡镇)、社区(居委会)虽已明确了分管领导及设置相应的机构来负责物业管理和监督,但是缺少专职人员、办公经费,有的也只是流于形式,未发挥实质性作用。
2、物业费用收缴难,难以按星级标准提供服务。物业公共服务费多年未调整,按照目前收费价格物业企业服务达不到相应星级标准要求。同时部分业主观念意识存在“误区”,把一些社会治安职能、社会保障职能、开发商承担的建设质量与保修责任,都误认为是物业企业应该做的事情,不交费的理由多种多样,对物业有偿服务的内容认识模糊不清,导致投诉多发。物业服务费收取难,物业企业难以维持,导致小区物业服务不到位,影响了企业的生存和物业行业的发展。
3、部分物业服务企业自身行为不规范。部分物业企业没有树立正确的经营理念,只重视收费不重视服务,不能按照物业合同要求、服务等级、服务标准为业主提供服务。不能及时公示收支情况和服务合同履行情况等信息,导致业主、
服务单位之间缺乏信任。而且服务项目单一,造成小区脏乱差现象、业主投诉多等问题出现。
二、工作建议
1、加强长效管理,切实巩固小区整治成果。进一步完善小区物业管理长效机制,强化对小区日常监督与考核,提高物服企业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小区党支部、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作用,探索居民小区自治模式,鼓励更多居民承担公共义务,逐步提高小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能力。强化舆论宣传,积极引导居民转变观念、更新观念,自觉爱护公共设施设备,维护好整治后的小区环境和秩序,全面推进小区管理向制度化、长效化方向发展,真正为居民提供了舒心、文明的美好生活家园。
2、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努力营造行业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一方面教育引导广大业主依法监督物业管理、主动履行缴费义务,既维护好自身权益,又考虑到物业服务企业生存问题;另一方面教育物业服务企业依法诚信经营、规范服务,树立品牌意识和业主至上思想,同时教育引导业主委员会积极正确履行职责。
3、对老旧、安置、保障类小区增加物业费补贴。对老旧小区、安置、保障类小区增加物业费补贴规定,保障小区基本的物业服务,居委会接管小区或者物业公司接管小区都有一定的积极性。同时市、区物业管理部门要对补助资金加
大考核督查,以确保资金落到实处,保障住宅小区基本的物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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