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复的内容、语言必然与请示的内容紧紧相扣,直接回答下级请示的事项。那么,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行政公文批复范例,供大家参考。
行政公文批复范例1
××省地质矿产厅关于同意成立“××省×××岩土工程公司”的批复
×地字[19××]×号
××地质探矿队:
你队×地探字[19××]×号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成立××省×××岩土工程公司。请抓紧时间,依法办理开业手续。
××省地质矿产厅 (公章)
一九××年×月×日
抄报:地矿部
抄送:地方有关单位、厅属各单位
行政公文批复范例2
国务院关于编纂中华大典问题的批复
国发[19××]××号
新闻出版署:
你署一九××年×月×日《关于编纂〈中华大典〉及其经费问题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国务院原则同意你署的《请示》。由于编纂《中华大典》是我国建国以来最大的一项出版工程,内容广泛,编辑周期长,涉及的部门和专业很多,为加强领导和协调工作,要尽快成立《中华大典》编纂出版工作委员会,该工作委员会的办公室由你署牵头组成。
二、关于编纂《中华大典》的经费问题,同意你署与财政部协商的办法。工作委员会要加强对财务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办公室要组成财务组,健全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使有限的资金尽量发挥作用。
三、要集中一批专家和学者,充分依靠和发挥他们在编纂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特别是要得到老一辈有声望的专家和学者的指导和支持,依靠他们把好编辑工作的质量关。
四、各地区、各部门应对这项工作给予支持,团结合作,以国家利益为重,以事业为重,树立全局观念,共同做好《中华大典》的编纂工作。各大专院校、图书馆、研究院所、出版社等单位,要密切配合,发挥社会主义大协作精神,特别是对自身所藏的各类文史资料,只要是编纂工作的需要,都要积极支持并给予优惠服务,要坚决防止“囤积奇居、漫天要价”等庸俗的现象影响编辑工作。
五、其他有关具体事项,待《中华大典》编纂工作委员会成立以后,由该委员会研究、协商。
国务院 (公章)
一九××年×月×日
行政公文批复范例3
国务院关于同意××省设立××市给××省人民政府的批复
国发[19××]×号
××省人民政府:
你省×政发[19××]×号《关于撤消×县设立××市的请示》收悉,国务院同意撤消×县,设立××市(县级)由省直辖,以原×县的行政区域为××市的行政区域,不增加人员编制。
此复
国务院 (公章)
一九××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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