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发挥“体教结合”优势,齐抓共管,形成合力,通过加强足球训练和竞赛工作,推动青少年校园足球运动的广泛开展,增强青少年体质,培养足球后备人才。
二、总体目标
用3-5年时间,使全县50%以上的中小学生参与到足球运动当中,建立健全校园足球发展的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我县中小学生足球运动发展水平,使校园足球成为教育的一张特色名片,将我县打造成为校园足球强县。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中小学校足球场地、设施建设。利用三年时间,将学校运动场建成人工草皮球场或塑胶操场,使各学校具有完善的场地、设施和训练器材,场地建设符合足球运动要求,保证校园足球活动、训练和比赛需要。
(二)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校园足球教师队伍。制订校园足球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定期对全县中小学校体育教师进行足球知识业务培训,提高我县体育教师整体素质和执教水平。
(三)建立足球进课堂和联赛制度。20xx年春季开学各学校每周必须安排一节足球课,纳入课表。有条件的学校可设足球特色班。县教育局每年将举办一次全县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各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班级与班级、年级与年级之间的校内联赛,鼓励各校之间开展足球对抗赛。以比赛促训练,以比赛促普及,推动校园足球运动的广泛开展。
(四)选拔输送足球后备人才。通过各种赛事发现足球后备人才,加强足球后备人才的培养,向省、市输送足球后备人才。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校园足球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县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校校园足球发展规划,全面科学有序地推进校园足球工作的开展。学校每月要召开一次由学校领导、中层干部、班主任和体育教师共同参加的工作例会,切实做到专人负责,常抓不懈。
(二)切实加强校园足球的普及推广。学校要根据本校实际组建各年龄梯队,积极开展业务训练和普及工作。要将足球纳入体育课教学和业余训练计划,大课间、课外活动时间要安排一定的足球活动内容,足球知识渗透到平时教育教学中,足球纳入学校学生体育课考核内容。学校要成立班级、年级、校级男、女足球队。班主任要教育和督促学生积极参加足球活动。加强校际间青少年足球交流,切磋球技,学习借鉴先进管理经验。
(三)积极开展足球试点校、足球传统项目学校创建工作。为促进校园足球活动的可持续发展,从20xx年春季开始,各校要积极开展足球试点校和足球传统项目学校创建工作,并以创建活动为契机,改善校园足球训练条件,确保创建成功。
(四)切实加强专业队伍建设。一要重视体育教师队伍建设。选送体育教师参加国家、省、市、县足球专业知识培训。二要充分调动广大体育教师的积极性,对体育教师的工作量予以倾斜。三要设立校园足球专项基金,用于对场地器材维修、补充以及体育教师的训练补助和比赛成绩的奖励,为校园足球工作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五)认真组织各级各类足球比赛。每年有计划地开展校园足球竞赛活动,校级、年级、班级之间的比赛要形成制度。所有学校每年都要组队参加“县长杯”足球联赛,每年春、秋季各举办一次“校长杯”足球比赛,提高学生足球运动水平。在开展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中,要高度重视运动安全,加强体育活动中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
(六)切实做好校园足球的文化宣传工作。一要积极营造浓厚的校园足球文化氛围,大力宣传开展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的先进典型和所取得的成效,将校园足球打造成为我县教育、体育事业的名片,为开展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创造有利的社会环境和舆论环境。二要充分发挥校园广播、班会课、校园宣传栏等宣传阵地,通过开设足球校本课程、举办校园足球文化节、评选足球之星等形式,丰富校园文化内容。三是有条件的学校要积极创建足球俱乐部,吸引社会的关注与投入,努力营造一个领导重视、社会关心、学生热爱并积极参与校园足球运动的良好氛围,推动校园足球运动持续、深入、健康开展。
(七)切实加大对校园足球工作经费的投入。各学校要根据校园足球发展的规模,逐年逐步加大经费投入。要积极倡导社会支持校园足球发展,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家长及足球爱好者,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多种形式的赞助与支持。
(八)建立完善考核激励机制。要加大校园足球工作在教育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中的权重,并作为评价学校和校长工作的重要依据,县教育局将对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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