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协单位管理制度
一、总则
目的为加强港汇环保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外协单位、人员以及工程管理,规范外协单位的管理工作,保证外协作业安全以及质量,确保港汇环保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此规定。
适用范围:本规定仅适用于港汇环保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外协单位,外协单位是指在本公司从事建设、维修、保养、运维等服务的第三方公司或个人团体。
公司运营部、行政部负责外协事项的审核、外协单位的审核及合同签订等工作;仓管负责外协施工材料管理;运营部负责外协单位施工日常管理、工期、质量及安全管理;行政部、安环部负责外协单位厂规厂纪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财务部负责外协单位款项结算。
二、外协事项以及外协单位要求
1、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聘请外协单位作业
1.1本公司内部自制加工作业能力受限。
1.2本公司人员、设备不足,无法满足作业要求。
1.3外协单位有专业技术,作业质量质优价廉。
1.4认为比公司自行作业更有利的。
2、外协单位评选方法及要求
2.1外协方应为具有一定生产能力、独立承担责任的组织或个人团体。
2.2公司任何部门及人员均可推荐外协合作伙伴
2.3原则上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至少3家外协单位比价,采用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式择优选用。
2.4运营部、财务部、维修部、行政部、安环部共同审核择优选用外协单位。
2.5与本公司有长期合作关系的外协单位,应签订合作协议。
外协工作要求
外委作业分为零星作业、小散工程、单位工程。
1、零星作业:
1.1生产作业中进行正常作业以外的零散作业,以及为保证安全生产而进行的工作量小、作业时间短的临时性作业。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开挖水沟、地下埋管、挖池、拆除敷设电缆、拆除安装管路、维护顶板等临时性作业
1.2从事性质决定的单一工作,但班次等无法固定的作业,比如冲洗滤布、更换滤板等。
1.3其他金额小、时间紧、工作内容简单的作业。
2、小散工程:是指按规定不用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小型
建设工程;如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安装、设备安装、装修工程、维修保养工程等。
3、外协工作管理要求
3.1所有外协作业计划必须由运营部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未经审批,不得实施;未经审批擅自作业所造成损失概由外协单位承担。
3.2除零星作业以外的所有外协作业必须先报价,并填写委外工作派工单,确定价格后方可施工,零星工程或紧急工作可先简单商定计价原则经运营部总经理审批后可安排施工,施工后尽快补齐相关资料。
3.3委外工作派工单须运营部总经理签字后有效,一式四份,一份由发起人保管,一份仓管保管,一份由交行政部保管,一份由外协单位保存。验收时需外协单位出示此单。
3.4除零星作业以外的所有委外工作派工单经运营部总经理审批同意后,应与外协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中应载明工期、作业内容、施工方式、款项结算方式、售后维修服务等。同时应与外协单位签订安全承诺书,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相关合同均一式两份,一份外协单位自行保管,一份由行政部保管。
3.5外协单位应在开工前须制定施工方案、安全作业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制定安全措施、制定检查制度,并提交公司运营部、安环部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零散作业劳保用品由公司提供,其他作业按协议约定。施工人员进入施工作业现场,严禁携带烟火、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品等入厂;严禁在有限空间、密闭空间、易燃易爆场所吸烟;严禁酒后进行施工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外协单位所使用的的材料必须经本公司仓管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未经验收不得使用,私自使用造成损失由外协单位承担;外协单位对本公司提供的材料应合理利用不得有浪费。外协单位不得私自利用本公司材料废料修理制造设备。
外协单位自有设备、机械、材料、车辆等进厂时必须有详细清单交仓管核对检查无误后方可进场;外协单位自行保管自有的设备及物资,本公司可提供一定的便利条件,本公司不负保管之责。工作完毕后外协单位自有设备、机械、材料、车辆出厂时需仓管对照进场清单审核检查后,门卫保安方可放行。外协单位自有的施工机械、电气设备、脚手架由外协单位承担安全责任。
3.6公司运营部、安环部负责为外协单位提供施工条件和安全的作业场所,提出施工注意事项、安全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告知公司规章制度,对外协单位告知本公司的危险因素、危险源;在施工过程中本公司有权纠正制止外协单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
3.7外协单位的管理由运营部负责主管,行政部、安环部参与协助管理。运营部负责沟通、协调、管理施工情况,行政部、安环部协助运营部共同做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对违章行为、违规操作进行监督检查。
3.8运营部每日安排检查跟踪外协单位当前施工内容、工程进度、预计工作计划等,运营部总经理应在每周五港汇安全生产研究会会议中邀请外协单位负责人参加,听取外协单位周工作汇报、下周工作计划,运营部应按工作计划对外协单位进行考核,完成工作计划90%以上为合格。多次不合格的应考虑更换外协单位。
3.9外协作业期间如有工程变动需要更改作业内容须向运营部总经理提出申请,征得运营部总经理同意后方可通知外协单位更改作业,同时派工单应补充填写更改作业内容,并交运营部总经理签字确认。
3.10外协作业过程中运营部应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结合的方式组织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安全问题及时通知外协单位整改。
3.1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3.11外协单位在现场施工过程中发生特殊情况或安全生产事故,运营部应及时向总公司和有关部门报告,做好应急措施,组织抢救工作,控制事态发展,防止事态扩大。参与事故分析,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外协工作验收管理
4.1 签订协议明确工期、款项的工程按协议执行,零散作业以及临时性作业必须附相关工作派工单申请验收,否则不予验收。
4.2外协单位必须凭委外工作派工单以及合同按照要求的质量标准和工期完成作业,作业完工后,外协单位应及时向运营部提出验收申请,由运营部组织,维修部、行政部、安环部协同参加验收。验收应严格按照合同中注明的质量标准和安全标准进行。检验作业工程合格后方可在委外工作验收单上面签字确认。验收不合格责令外协单位返工,验收不合格不得在委外工作验收单签字。
4.3零散作业应在完工后及时向运营部提出验收申请,由运营部安排检验作业质量。款项结算应在当月入账。
4.4除零散作业外的工程外协单位申请验收需同时提供委外工作派工单和施工合同。
4.5工程验收合格后,委外工作验收单必须由各部门负责人以及运营部总经理签字后,工程价款、结算方式、金额由财务部按合同约定执行。
五、其他
外协单位如违反公司管理制度,按照公司管理制度的考核办法予以考核。 处罚方法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制度执行。
六、实施日期
本规定自2022年01月01日起实施。
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在港汇环保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如出现违反公司其他制度,按公司规章制度执行。
如有其他未尽事宜。经会议研究后再行修订。
附件:
1.委外工作派工单
2.委外工作验收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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