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本程序规定了公司高处坠落、机械伤害事件发生时应急响应的途径,以保证当高处坠落、机械伤害事件发生时,采取积极的措施保护伤员生命安全,减轻伤情、减少痛苦,最大限度的减轻所带来的伤害。
高处坠落、机械伤害急救必须分秒必争,立即采取止血及其他救护措施,并尽可能使伤者保持清醒,同时及早地与当地医疗部门联系,争取医务人员迅速及时赶往发生地,接替救治工作。在医务人员未接替救治前,现场救治人员不应放弃现场抢救,更不能只根据没有呼吸或脉搏自判断伤员死亡,放弃抢救。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对高处坠落、机械伤害发生时采取的应急准备与响应的控制措施。
3.职责
3.1质安部负责
3.1.1公司的应急和响应的管理,组织编制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等紧急情况发生时的应急和响应方案,制定应急演习计划,并组织实施与评审,确保应急预案的有效性、符合性。
4.工作程序
4.1急救中心的联络方式
电话号码:120
联络原则:选择离事故发生地距离最近,医疗条件较好的医院抢救。
4.2公司急救指挥部:设在质安部
组长:苏国彬
(总经理)
副组长:颜昭武(管理者代表)
组员:工程部:洪尚克
质安部:魏卫华
行政部:吴桂丰
财务部:邱诗言
4.3现场急救、联络急救中心及报告有关领导的工作程序
4.3.1步骤
立即停止现场工作,将伤员放置平坦的地方→救护员对伤者进行止血或其他救护措施,组织实施现场急救→现场负责人联系救护中心→向公司领导报告→保护事故现场→公司指挥部门立即赶赴现场,并安排后勤保障→开展事故调查与处理工作
4.3.2具体急救方案
4.3.2.1高出坠落、机械伤害事故发生后,立即停止现场作业活动,将伤员放置平坦的地方,现场有救护经验的人员立即对伤员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DL-408-91附录八或DL-409-91附录六)中“紧急救护法-创伤急救”实施紧急救护;
4.3.2.2现场的最高负责人作为现场的救护指挥员,指挥现场救护工作,在现场的`伤员得到急救的同时,立即使用手机或其他通讯方式拨打“120”电话,与救护中心取得联系,要求紧急救护,(注:应说清伤员的伤情及相关情况,之后应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及质安部,同时要保护好事故现场)。
4.3.2.3质安部接到报告后,问清楚救护中心地点,与救护中心取得联系,落实后勤保障工作,确保伤员能立即得到救护,不能因后勤保障不到位而影响急救,并向公司的总经理汇报情况。
4.3.3应急指挥者、参与者的责任和义务
4.3.3.1在事故发生后,现场的最高负责人为现场的指挥人员,要保持冷静的头脑,有序的指挥现场救护工作,确保伤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护,保护好事故现场,并在事故后报告事故发生的经过。
4.3.3.2现场参与救护工作的人员,应积极参与急救工作,服从指挥人员的指挥与调动,有救护经验的人员要及时赶到事故现场,参加对伤员的救护,其他人员应保持现场的秩序,配合救护人员的工作,事后配合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
5.相关/支持性文件
《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DL-408-91和DL-409-91)
6.记录
事故报告卡
应急相应评审记录(包括所引起的文件事故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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