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壮大安远家政服务业工作实施意见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城镇化的快速推进,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和全面“二胎”政策的实施,家政服务业需求十分巨大,家政服务业必将快速发展,成为改善民生、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行业之一。为加快推进我县家政服务体系建设,帮助下岗工人、进城农民工和因“黄龙病”转产的广大果农实现就业,实现尽快脱贫之目标,以及规范家政服务行为,提高家政服务质量,特提出2022年发展壮大安远家政服务业工作实施意见:
一、工作思路
按照“培训与就业相结合、培训促进就业”的方针,坚持“政府引导支持、社会多方参与”的工作原则,结合家政服务市场需求,促进家政服务企业服务社会,政府应出台相关政策,落实家政服务培训、就业补贴,充分发挥工会妇联、职业教育培训机构作用,广泛调动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参加培训积极性,逐步形成专业化、规范化、安全便利高效的家政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活服务需求,推动家政拓展就业,实现社会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专业技能培训、就业安置等措施,每年扶持一批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从事家政服务行业,建立“财政政策保障,宣传舆论引导、工会妇联打造平台、社会多方参与”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政策效应,有效利用社会资源,使愿意从事家政服务的人员普遍得到培训,技能水平得到提高。2022年培训2022名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从事家政服务行业。以非公有制经济为主体,重点培育、扶持一家有自身优势的家政服务机构。
工作任务
1、政府出台支持家政服务培训、就业安置政策。由县妇联,就业局为主管,应用职业技术学校负责实施的工作体系。
2、县财政每年投入一定资金,完善安远家政服务中心(设在县应用技术学校)培训硬件设施,满足每年培训2022人的规模要求。
3、完成2022人家政服务员专业技能培训,鼓励和引导参加培训的家政服务员进行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4、瞄准贫困人口,围绕市场需求和劳动者意愿实施精准培训,就业贫困人员劳务输出1000人,使该部分贫困人口年增收6000万元实现脱贫。
5、扶持一家家政服务企业.对符合享受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条件的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专项补贴,和银行代款支持,并给予一定期限(3年)免征营业税的支持政策。
四、工作举措
1、加强家政服务员职业技能培训
将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列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重点。建立以国家职业标准为依据,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提升职业能力为核心的课程体系,逐步实现职业技能培训专业化、标准化和规范化。加强培训机构建设,对定点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鼓励和引导参加培训的家政服务员进行职业技能鉴定,对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按规定给予技能鉴定机构鉴定补贴。完善评价体系,逐步推行家政服务员持证上岗制度。员工制家政服务员应经过职业技能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2、建立家政服务员输出基地
通过县应用技术学校及学校合作企业-—天坤国际职业教育产业集团(拟上市公司)就业渠道优势,建立面向长三角、珠三角地区家政服务员输出基地,提高劳动力流动的组织化程度,逐步解决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盲目、无序流动及季节性人员短缺等问题,引导家政服务企业与输出基地进行有效对接,共同做好家政服务员输出前后的管理及技能培训等工作,形成有组织、有秩序、有规模地定向输出家政服务员机制。帮助就业贫困人员提高素质,增加收入,实现脱贫。
3、鼓励各类人员在家政服务业创业、就业
把发展家政服务业与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紧密结合起来,完善促进就业政策体系。对自主创业从事家政服务业的城镇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提供开业指导、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和跟踪服务等“一条龙”服务。鼓励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到家政服务业就业,城镇就业困难人员以灵活就业方式从事家政服务的,可按有关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高校毕业生在家政服务企业从事家政服务的,在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工作岗位时可按有关规定视同基层工作经历。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有关政策,鼓励和扶持具备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从事家政服务业。
4、鼓励家政服务企业实行派谴制管理
实行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企业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补贴构按照员工制企业模式实施规范化管理,并享受相关扶持政策。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要对符合条件的家政服务企业给予积极扶持。支持家政服务企业通过连锁经营、加盟经营、特许经营等方式,整合服务资源,扩大服务规模,建立服务网络。从事家政服务的个体经济组织,符合条件的可按现行有关规定享受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政策。
5、维护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家政服务企业支付给家政服务员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县最低工资标准。员工制家政服务员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家政服务企业及家庭应当保障其休息权利,具体休息或者补偿办法可结合实际协商确定。建立多渠道维护从业人员权益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家政服务企业与从业人员之间的劳动争议。工会、妇联和残联组织要发挥各自优势,通过政策咨询、法律援助、维权热线等方式,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家政服务从业人员权益维护工作。
6、营造家政服务业发展良好环境
倡导家政服务社会化新观念,大力宣传发展家庭服务业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和涌现出的优秀事迹和先进典型,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关心、支持发展家政服务业的良好氛围。人力社保部门要抓好就业培训及职业资格考试、劳务对接、员工制企业认定、劳动关系及社会保险等工作,组织研究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的重大问题;财政、税务、中小企业、民政、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紧密协作、密切配合,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相关问题,共同促进家庭服务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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