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委员在机关党委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指导组织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有:
1、对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提出指导性意见,检查和督促党支部过好组织生活、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及党员领导干部活动。
2、负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3、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协助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教育,督促党员认真履行义务并正确行使权利。
4、协助做好机关党委和党支部换届选举、党内评优等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
5、完成机关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主动配合其他委员做好工作。
宣传委员岗位职责
宣传委员在总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学习、宣传、教育工作。主要职责有:
1、负责做好机关党总支思想政治工作,拟定党总支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
2、根据上级党组织指示,结合工作实际,提出思想教育意见和建议,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
3、督促机关各党支部理论学习和科学文化活动,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机关建设。
4、完成党总支交办的其他工作,主动配合其他委员做好工作。
统战委员岗位职责
统战委员在总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统战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有:
1、对党员进行统战政策教育,提高全体党员积极做好统战工作的自觉性。
2、加强与机关统战成员的联系,及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3、完成党总支交办的其他工作,主动配合其他委员做好工作。
纪检委员岗位职责
纪检委员在总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党风廉政等方面工作。主要职责有:
1、对党员在党风党纪及廉政、勤政方面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向总支汇报情况。2、负责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督促党员干部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四项基本原则,督促党员认真履行义务并正确行使权利,提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的自觉性。
3、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受理党员的各种举报、申诉,对提出的问题,要协助党组织及时解决和处理。4、完成党总支交办的其他工作,主动配合其他委员做好工作。
青年委员岗位职责
青年委员在总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做好机关青年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主要职责有:
1、围绕党的中心工作,调查了解青年干部职工的情况,并提出加强青年干部职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做好青年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定期向总支汇报青年干部职工工作情况。
3、做好发展对象的“推优”工作,协助组织委员做好发展青年党员工作。
4、完成党总支交办的其他工作,主动配合其他委员做好工作。
群工委员岗位职责
群工委员在总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指导工会等群众组织的工作。主要职责有:
1、关心、指导群众组织开展工作,帮助他们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2、积极帮助群众组织学习业务,总结工作经验,不断提高他们的工作水平和活动能力。
3、做好党员结对帮扶的联系组织工作,协助做好慰问等有关工作。
4、调查了解群众工作的情况,发现问题积极帮助解决。并提出加强群众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定期向总支汇报群众组织工作情况。
5、完成总支交办的其他任务,主动协助其他委员做好工作。
机关党委文体委员岗位职责(共)一、党委书记职责
主持机关党委工作。
二、党委副书记职责
协助书记开展工作。联系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
三、组织委员职责
1、起草组织工作文件,提出组织工作计划、建议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安排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定期公布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
3、做好党员发展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4、负责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党员及党组织统计、党费收缴和组织关系接转等具体工作;
5、负责对各支部进行组织工作指导。
四、宣传委员职责
1、拟写党建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负责机关党委会议记录;
2、提出宣传工作的计划、建议并组织实施;
3、负责做好党员宣传教育工作。搜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党委会提出表扬和奖励建议;
4、负责党建工作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对支部宣传工作进行指导。
五、学习委员职责
1、提出党组织的学习计划、建议并组织实施;
2、了解掌握支部组织学习的情况,对各支部的学习进行考勤考核;
3、组织学习辅导活动,对各党支部的学习进行指导;
4、组织开展机关党建工作研究。
六、纪律检查委员职责
1、提出党委纪检工作计划、建议并组织实施;
2、了解掌握党员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及时向组织反映;
3、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4、监督、检查党员遵守纪律的情况,对违纪党员提出处理意见,配合局纪检组、监察室或协同有关部门调查党员案件;
5、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受理党员的申诉和对党员的控告,帮助、教育并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
6、负责入党积极分子纪律方面的考察工作。
七、群众委员职责
1、提出群众工作计划、建议并组织实施;
2、经常了解群众对党的工作、党员的批评和意见,及时向机关党委反馈,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
3、牵头组织帮扶工作;
4、帮助群众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
八、文体、生活委员职责
1、提出文体活动的计划、建议并组织实施;
2、经常了解局机关党员和干部职工的学习、工作、思想和生活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3、负责党员文体活动的开展工作;
4、加强机关文化建设。
机关党委文体委员岗位职责(共)(一)局机关党委书记岗位职责
1、主持机关党委全面工作,负责召集和主持机关党委委员会议和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传达并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阵、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讨论、研究和决定党建工作的重大事项。
2、组织制定和实施党建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检查机关党委工作计划和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机关党委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情况。3、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4、经常和委员会委员、单位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沟通情况,支持他们开展好工作。
5、领导和支持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开展活动,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6、抓好委员会委员的学习,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抓好机关党委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7、审签机关党委文件。
(二)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工作职责
1、与书记密切协同,协助机关党委书记开展工作,组织落实好上级党组织和机关党委的工作部署、决议。
2、负责制定机关党委工作规划、规章制度、年度计划等,并组织实施。负责起草机关党委工作总结。
3、认真督促落实上级党组织和机关党委部署的工作任务,并及时向书记反馈情况。
4、负责抓好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按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抓好各党支部的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检查、指导、督促各支部开展好党建活动。
5、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党的纪律,深入基层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基层支部和党员中存在的问题。
6、协助局党组做好中心组学习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等有关基础工作,参与对党员干部的考核、评议、考察工作。
7、协助局党组做好派驻非公企业党建指导员的管理和考核。8、书记不在时,主持工作。9、承办上级党组织和局机关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局机关党委组织委员工作职责
1、了解和掌握所在党组织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组织设置和调整意见;检查督促过好组织生活,定期公布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做好机关党委换届选举、指导支部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和纪律教育;收集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材料,向本级党组织提出表扬和鼓励的建议。
3、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做好民主评议党员;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党费收缴使用;做好年内统计报表等具体工作。
4、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和原则,提出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办理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及时了解掌握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做好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
5、组织对党务干部的政治、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党务干部的业务能力。6、协助党组健全和落实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做好党员双重管理和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制度的落实。
7、协助局机关党委副书记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做好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8、完成局机关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局机关党委宣传委员岗位职责
1、根据每个时期党的工作任务,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加强对各支部理论学习的指导、检查和督促,帮助他们建立健全学习制度,深化学习型机关示范点建设。
2、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各党支部开展形势政策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爱岗敬业教育,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
3、督促各支部做好各类活动资料和先进个人典型材料的上报,做好各类简报、板报;负责与新闻媒体联系,做好局机关党建工作亮点的宣传。
4、组织开展好机关党建理论研究和工作研究。
5、协助局机关党委副书记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做好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6、完成局机关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局机关党委纪检委员岗位职责
1、制定局机关党委纪检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章制度,提出加强党纪、端正党风的有效措施,维护党的纪律。
2、提出党风党纪教育意见,做好党风党纪和廉政勤政教育,建立科级党员干部廉政档案。
3、了解掌握并负责向本级党组织及上级纪律检查部门反映党员执行纪律情况。
4、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对党员的检举和控告;处理党员违纪的案件;具体承办党员组织处理手续;跟踪考察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
5、协助局机关党委副书记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做好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6、完成局机关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局机关党委群工委员岗位职责
1、建立健全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帮助和关心贫困党员和老党员,做好生病住院职工的探望。
2、牵头组织参加市直机关等部门开展的各类文体活动。
3、制定年度文体活动计划,开展机关文化建设,活动力求形式新颖、内容丰富、格调高雅。
4、与工、青、妇组织紧密结合,组织各种兴趣、爱好小组,注重培养和发掘文体积极分子的骨干作用,共同开展好党员职工的文体活动。
5、协助局机关党委副书记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做好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6、完成局机关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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