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库房管理制度(通用5篇)
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篇1
一、 为了维护库房管理秩序,保证档案资料的完整与安全,非库房管理人员不得进入库房。
二、 认真做好防高温高湿、防光、防盗、防霉、防虫、防暑、防尘、防有害气体、防震、防雷击工作。加强电源、消防器材管理。库内严禁吸烟、生火、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库房窗、门要及时关闭上锁。做好对平时温湿度测试和记录,采取有效措施调节库房的温湿度。
三、 对库房内档案的保管情况,每月进行一次抽查,每季进行一次大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报告,并进行妥善处理。
四、 接收、移出、借阅、销毁档案资料和工作人员调动必须严格严格手续。档案资料要进行消毒、杀虫处理,定期更换防虫药物。建立档案资料、检索工具、设施设备的统计台帐,做到帐物相符。
五、 档案资料排放要整齐有序,调出的案卷入时入库、对号入座,不得放在办公室。保持库房内外清洁卫生,不准堆放公私杂物。
六、 档案管理人员要忠于职守,充分履行自己的职责;不失密、不泄密,不得私自将档案资料带出库外或摘抄有关内容。对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者追究其责任。
档案查阅利用制度
一、查阅利用我馆档案资料,利用者须凭本人在工作单位或乡镇、村委会、居委会介绍信;查阅利用开放档案亦可凭本人身份证。
二、查阅档案资料,利用者须填写查阅利用档案资料申请单。
三、利用者领出、交还档案必须当面清点,并只能在查阅室查阅档案;不得抄阅与介绍信和申请单上无关的档案资料;不得将档案资料转给他人抄阅。
四、查阅档案时不准在阅览室吸烟、喝茶、喧闹;不准在档案资料上圈点、划线、折叠、抽页、裁剪;不准在档案原件和档案馆出示的档案证明上涂改。违者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五、摘抄、复制档案资料须经接待人员同意并使用档案馆统一印制的档案史料摘录卡。制发档案证明由接待人员摘抄或复印,经核对无误后加盖业务专用章,否则不能作凭证使用。
六、查阅机密性质的档案,必须经县委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否则不予接待。
七、馆藏档案的公布、出版权属于我馆所有,未经我馆同意,任何机关和个人无权公布、出版。
档案销毁制度
一、 为了提高馆藏质量,有效地保护档案,对确认失去保管价值的档案,应当进行销毁。
二、 销毁档案必须经本馆鉴定小组严格鉴定后进行,严禁任何个人擅自销毁。
三、 档案销毁前,必须造具销毁清册,输审批手续,报县委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销毁1949年以前的历史档案,必须同时报国家档案局批准。
四、 销毁档案时,必须指定销毁地点,并派出两个以后监销人员实施。档案销毁后,监销人员须在销毁清册上签字,并注明销毁方式和日期。
五、 严禁将需要销毁的档案作废品卖给收购商,或作其它用途,严防泄密。
六、 销毁清册应归档保存,以便日后查考。
“十防措施”
为了切实做好防高温、高湿、防火、防光、防盗、防霉、防虫、防鼠、防尘、防有害气体、防雷击(含防震)工作,根据衡东气候特点及我馆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措施:
一、库房温湿度常测记,适时通风和密闭,使用空调去湿机、使用木炭、化学吸湿剂。
二、库内使用白炽灯,安装铁窗、铁门,报警器。
三、建立消防安全队,加强培训,提高技能,严禁烟、火,防止事故发生;库外设立安全区,消防器材和电源落实到人管理。
四、建立值班责任制,加强巡逻保安全,库房管理设专人,无关人员不入内;接待查阅设专人,防止档案被盗、丢失、撕页、裁剪和涂改。
五、柜内常换防霉防虫药,档案资料进馆先消毒;管理人员勤清扫、勤检查,防止霉菌、虫卵入库内。
六、定期放鼠药,随时关门窗,防止老鼠入库内。
七、库内、库外、查阅室清洁卫生常保持,档案资料、检索工具、档案用品常除尘。
八、库房周围搞绿化,美化环境,净化空气,减少有害气体。
九、安装避雷设施,及时检维修,确保安全有效。
消防安全人员
领导小组
第一负责人:法人代表 局长
组长:分管副局长
副组长:档案管理股股长
消防安全员:档案管理股全体人员
防火负责人职责
一、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规定,将防火安全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与行政管理制度规划,做到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二、抓好干部、职工的法制教育和防火安全教育,以增强全员法制观念和防火安全意识。
三、组织制订防火安全制度,并认真部署贯彻。
四、认真组织防火检查、监督,主持研究整改火险隐患。
五、按消防安全法规,配备和管理好消防安全设施,定期组织消防训练,丰富全员消防安全知识,以达到自防、自救、自卫和自治的需要。
六、对本单位的火灾事故,积极组织群众加以扑救,并负责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篇2
1、档案保管工作,是采用一定的技术设备、措施和方法,对档案实行科学保 管和保护,防治档案损毁,延长档案寿命,维护档案安全。
2、按专业类项进行保管,做到档案存放条理化、排列系统化、保管科学化, 以利于档案的保护管理。
3、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切实做好档案“十防”(即防盗、防水、 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防高温、防强光、防泄密)工作,确保档案 完整安全。
4、加强库房基础设施建设,逐步购置先进设备,改善库房管理条件;引用先 进科学技术,实行科学管理。
5、库房要保持温度在摄氏14-24°c,相对湿度在45-60%之内; 保持清洁干净,做到无尘、无虫、无鼠、无有害气体污染。
6、库房管理人员要做到天天打扫卫生,每天上下班各检查一次温湿度,每月 清理二次档案柜卫生,发现有字迹褪变和纸张破损的案卷,及时进行抢救。
7、接交进馆的档案,要认真清点,履行签字接交手续;档案外借,要认真清 点,履行批准手续,并保证按期归还;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库房,以防意外;在 库房里不准吸烟。
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篇3
1、业务档案库房是保管本单位业务档案的机要重地,非档案工作人员和其他人员未经同意,严禁入内。
2、严禁在业务档案库房内吸烟、吐痰、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堆放杂物。
3、要做好业务档案库房温、湿度控制工作,保持库区清洁,避免业各档案干燥、脆变。
4、业务档案柜应科学利用,不同门类、不同保管期限的业务档案应分别排列,并编制档案存放示意图,钥匙要妥善保管。
5、定期检查库内外的技术保护措施,做到防盗、防火、防高温、防虫、防鼠、防潮、防尘、防紫外线、防阳光直照。
6、做好库房温湿度记录,温度控制在14。C-24。C之间,相对湿度控制在45—60%之间。
7、定期进行清库查卷工作,保证案卷质量。遇有重大可疑情况,及时向领导报告。
业务档案借阅制度
1、本单位各业务部门借阅业务档案,须办理借阅手续。借阅不属于本部门业务范围的,但确因工作需要的,须经业务档案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借阅。
2、借阅业务档案机密卷须经业务部门领导同意和业务档案管理部门批准后,并限在业务档案阅览室阅看。
3、非本单位人员借阅业务档案,须持本单位写明借阅业务档案内容的正式介绍信,经业务档案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查阅。
4、业务档案不得转借,不得携带业务档案出入代共场所和探产访龙。节假日前,借出的业务档案一律归还业务档案管理部门。
5、借阅汪务档案,原则上得带出档案阅览室,如确因工作需要的,须经业务档案管理部门同意并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借出,归还时间不得超过3日。
6、查档人员不得随意涂改、圈点、勾画、加注,更不得撕毁、抽页。
7、未经业务档案管理部门同意,查档案不得私自摘抄、复制。
业务档案工作分管领导职责
1、加强对业务档案工作领导,把业务档案管理工答纳入本单位整体工作发展规划,列入议事日程,对本单位业务档案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
2、认真学心《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以及以级业务档案管理部门各项规定,并组织执行。
3、积极宣传档案法律法规和业务档案工作的重要性,确保业务档案管理工和在各项管理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得以发挥。
4、定期检查各项业务档案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听取有关人员的汇报,及时解决业务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5、监督本单位各业务部门业务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
6、加强业务档案工作人员思想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档案工作人员素质,增强业务档案工作人员管理意识,切实抓好业务档案管理工作。
7、对在业务档案管理工作中做好显著成绩的人员给予奖励,对违反业务档案管理法律、法规和制定的人员给予处罚。
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篇4
第一条 档案库房应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和“坚固实用,安全防范,科学管理,利用方便”的原则,档案库房应具有防火、防盗、防光、防尘、防有害生物、防高温、防潮湿、防污染等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保管。
第二条 档案库房应配备温、湿度控制和调节设备,其温度应控制在14℃-24℃,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5%-60%。
第三条 严格执行档案进出库登记制度,建立健全登记手续。
第四条 每年定期对库藏档案进行一次检查,清点档案数量,及时发现需修改、整理的档案,填写检查记录,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第五条 档案库房应统一设置档案存放位置索引(平面示意图),档案橱柜应有统一的反映存放档案内容的标牌。
第六条 库房内禁止吸烟,不得堆放杂物或与档案无关的物品。
第七条 档案管理人员应保持库房的清洁卫生,离开库房要及时关门上锁,每日下班前要进行安全检查、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第八条 非档案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档案库房。
看了
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篇5
(1)色标管理
为了有效控制药品储存质量,应对药品按其质量状态分区管理,为杜绝库存药品的存放差错,必须对在库药品实行色标管理。
药品质量状态的色标区分标准为:
合格药品――绿色;不合格药品――红色;质量状态不明确药品――。
按照库房管理的实际需要,库房管理区域色标划分的统一标准是:待验药品库(或区)、退货药品库(或区)为;合格药品库(或区)、中药饮片零货称取库(或区)、待发药品库(或区)为绿色;不合格药品库(或区)为红色。三色标牌以底色为准,文字可以白色或黑色表示,防止出现色标混乱。
(2)搬运和堆垛要求
应严格遵守药品外包装图式标志的要求,规范操作。怕压药品应控制堆放高度,防止造成包装箱挤压变形。药品应按品种、批号相对集中堆放,并分开堆码,不同品种或同品种不同批号药品不得混垛,防止发生错发混发事故。
(3)药品堆垛距离
药品货垛与仓间地面、墙壁、顶棚、散热器之间应有相应的间距或隔离措施,设置足够宽度的货物通道,防止库内设施对药品质量产生影响,保证仓储和养护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药品垛堆的距离要求为:药品与墙、药品与屋顶(房梁)的间距不小于30厘米,与库房散热器或供暖管道的间距不小于30厘米,与地面的间距不小于10厘米。另外仓间主通道宽度应不少于200厘米,辅通道宽度应不少于100厘米。
(4)分类储存管理
企业应有适宜药品分类管理的仓库,按照药品的管理要求、用途、性状等进行分类储存。可储存于同一仓间,但应分开不同货位的药品有:药品与食品及保健品类的非药品、内用药与外用药。应专库存放、不得与其它药品混存于同一仓间的药品有:易串味的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特殊管理药品以及危险品等。
(5)温湿度条件
应按药品的温、湿度要求将其存放于相应的库中,药品经营企业各类药品储存库均应保持恒温。对每种药品,应根据药品标示的贮藏条件要求,分别储存于冷库(2-10℃)、阴凉库(20℃以下)或常温库(0-30℃)内,各库房的相对湿度均应保持在45%—75%之间。
企业所设的冷库、阴凉库及常温库所要求的温度范围,应以保证药品质量、符合药品规定的储存条件为原则,进行科学合理的设定,即所经营药品标明应存放于何种温湿度下,企业就应当设置相应温湿度范围的库房。如经营标识为15-25℃储存的药品,企业就应当设置15-25℃恒温库。
对于标识有两种以上不同温湿度储存条件的药品,一般应存放于相对低温的库中,如某一药品标识的储存条件为: 20℃以下有效期3年, 20-30℃有效期1年,应将该药品存放于阴凉库中。
(6)中药材、中药饮片储存
应根据中药材、中药饮片的性质设置相应的储存仓库,合理控制温湿度条件。对于易虫蛀、霉变、泛油、变色的品种,应设置密封、干燥、凉爽、洁净的库房;对于经营量较小且易变色、挥发及融化的品种,应配备避光、避热的储存设备,如冰箱、冷柜。对于毒麻中药应做到专人、专帐、专库(或柜)、双锁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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