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音乐室由上音乐课教师负责管理。
2、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添置设备登记,音乐器材应规范摆放整齐。
3、注意室内清洁,不准带东西到室内吃,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座台、墙壁上乱刻乱画。
4、上课、排练节目,学生要有秩序进入室内,按规定的地方、就坐,室内保持安静,不准随意喧哗、走动、打闹。
5、爱护音乐器材,没有取得管理人员允许,不准随意动用乐器,如违者造成损失,照价赔偿。
6、音乐器材借出和非管理人员使用,必须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方可出或开门使用,如借出、使用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7、每次活动完,要检查器材摆放,关好窗锁好门。如造成损失,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小学电视演播管理制度小学管理制度(2) | 返回目录文化小学电视演播管理制度
1、电视演播室是学校的重要宣传基地,为学校教学、宣传教
育工作服务。传播、直播自制节目必须事先订立计划,经学校有关部门批准。
2、宣传、教育内容要讲政治、讲文明,要和党中央的方针、
政策保持高度一致。
3、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工作室,不准在工作室内吸烟或
使用任何明火。
4、工作人员必须按照技术要求的工作程序启用各种机器设备
,严防人为损坏设备。
5、工作人员应随手关窗锁门,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有关
设备应存放在保险柜里。
小学学生方面安全管理制度小学管理制度(3) | 返回目录长江路第一小学学生方面安全管理制度
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学生人身安全。
2、学生在校园任何人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老师、员工打骂学生。
3、学生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斗殴打架事件,故意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4、学校任何部门不准组织学生开展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活动。如擅自组织造成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5、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压物品或正常书信,更不准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限和“后进”的学生,所有学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学校学生主管部门应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学生参加。
小学音乐室管理制度小学管理制度(4) | 返回目录一、音乐室由上音乐课教师负责管理。
二、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添置设备登记,音乐器材应规范摆放整齐。
三、注意室内整洁,不准带东西到室内吃,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座台、墙壁上乱刻乱画。
四、上课、排练节目,学生要有秩序进入室内,按规定的地方就坐,室内保持安静,不准随意喧哗、打闹、走动。
五、爱护音乐器材,没有取得管理人员允许,不准随意动用乐器,如违者造成损失,照价赔偿。
六、音乐器材借出或非管理人员使用,必须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方可借出或使用,如借出、使用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七、每次活动完,要检查器材摆放,关好门窗。如造成损失,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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