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严格落实落细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实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的要求,镇党委认真组织学习了《关于做实做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工作办法》。
通过组织学习如何灵活运用谈话、批评、通报、诫勉等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下面就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讲几点看法。
一是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扛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强化严管就是厚爱的意识,开展好谈心谈话,坚持关口前移,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及时捕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决治“未病”,防止出现大问题。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一岗双责”,通过来信来访、政务服务热线等渠道,及时发现、处置移交问题线索,以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动力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全面覆盖,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是要全面完善监督机制。党委要强化党内监督机制,畅通问题发现渠道通日常考察、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方式及时了解党员干部轻微性、风险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叫停、早纠正,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与此同时,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违纪行为,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三是要严守党的纪律规矩。树牢党建主责主业意识,科学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发现问题,深挖问题根源,真刀真枪解决问题,坚持不懈纠治“四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地见效。同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好“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谈心谈话等组织生活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弘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镇党委将以本次学习为契机,扎实做好“政治体检”工作,进一步扛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真正把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体现到推进工作、促进发展上来,切实做实做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相关工作。
党委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心得体会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从严管理监督干部.正确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种形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和中组部《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结合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应当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坚持实事求是,从严要求的原则,正确把握“树木”与“森林”的关系,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抓苗头,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坚持关心爱护党员干部,促使党员干部干净于事、谨慎用权、廉洁从业、健康成长。
第三条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主要采取约谈、提醒、函询和诫勉等四种方式,注重经常性教育监督,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第四条各级党组织是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责任主体,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组织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侧重于运用约谈、提醒;组织人事部门针对干部日常管理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侧重于运用提醒、函询和诫勉;纪检检察机构在发挥好协调职能的同时,侧重于运用函询、诫勉。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级党组织。(需要《关于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实施办法》完整电子版请加编辑微信Gzaiwutang)
第二章约谈
第六条约谈是指上级党组织督促下一级党组织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方式。
第七条约谈适用于以下情形:
(一)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
(二)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
(三)落实公司《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不到位的;
(四)其他需要约谈的情形。
第八条约谈的主体责任人是党组书记(党委书记,特殊情况可委托副书记主持)或纪检组组长(纪委书记),约谈对象是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
第九条约谈主要内容包括:
(一)传达上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或领导指示;
(二)了解所在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情况,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纪委落实监督责任的情况;
(三)听取约谈对象对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情况和履行“两个责任”情况的评价,分管业务领域存在的廉洁风险评价、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
(四)对约谈对象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提出工作要求。
第十条约谈采取集体约谈、个别谈话的方式,不跨越管理层级,原则上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必要时可及时开展约谈。
第十一条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分别负责协助党组(党委)、纪检组(纪委)起草约谈方案,做好工作组织和记录,督促有关工作任务和需整改事项的落实。
第十二条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应做好约谈有关资料的留存和数据统计工作。
党委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心得体会1“第一种形态”充分体现了“严紧硬”态度。
党内监督条例规定:“党内监督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上级党组织特别是其主要负责人,对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应当平时多过问、多提醒,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坚持党内谈话制度,认真开展提醒谈话、诫勉谈话。”这些条款都明确要求各级党组织要运用好“第一种形态”加强党内监督,层层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面,但并不是全部,不能把全面从严治党等同于反腐败。因而,全面从严治党,就要在坚定反腐败的同时,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践行“第一种形态”,发现错误苗头及时约谈函询,使管党治党从只盯少数人向管住大多数转变,时刻督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重、自醒、自警,以实际行动不断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2“第一种形态”直接体现了“治未病”思想。
“良医治未病,防患于未然。”解决复杂问题,“打”和“防”同等重要。“四种形态”中前“三种形态”,如同三道重要防线:防犯错、防违纪、防严重违法。其中,第一种形态又是最基础、最根本、最关键的防线,其实践运用得好坏,直接关系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能否夯实、是否牢固。如果“第一种形态”落实不下去,一年到头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寥寥无几、屈指可数,诫勉谈话、批评教育则一团和气、隔靴搔痒,实践“四种形态”就会落空。“善战者无赫赫之功,善医者无煌煌之名。”用好第一种形态关键在于较真较劲,加强日常监督,使“治未病”常态化。
3“第一种形态”全面体现了“护森林”理念。
《黄帝内经》中所载之医理:“贼风之至,疾如风雨,故善治者治皮毛,其次治肌肤,其次治筋脉,其次治六腑,其次治五脏。治五脏者,半死半生也。”反腐败与中医治病理念具有“相通之处”,既要治表,又要治里,既要治标,又要治本。而“第一种形态”正是监督执纪由外而内、由表及里,由治标向标本兼治的重要节点、关键一环,通过对违纪苗头,采取严肃而又不失善意的批评,直截了当而又不面折人过的提醒,猛击一掌而又不重创致伤的告诫,正“歪树”、治“病树”、护“森林”,坚决维护良好的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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