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从严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今年以来,xxx建立基层党建工作日常督查考核制度,督促、指导、推进基层党建工作任务“落地生根”。
实行分组考核。成立3个基层党建工作督查考核小组,人员由x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业务负责人担任,采取座谈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和民主测评相结合的形式,分组对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和x直部门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双月考核”。
细化考核指标。坚持考核导向,分别制定出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和x直党委《基层党建工作督查考核标准》,明确了一级指标、二级指标、督查项目、评分标准、督查方式等考核项目。每次督查考核得分均录入基层党建工作日常考核信息数据库,年终按照日常考核和年末考核6:4比例计入考核总成绩。
严肃通报反馈。每次督查考核结束后,将考核得分、位次、存在问题及整改要求,形成书面通报材料,直接反馈给各单位党组织书记,限期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连续两次排名后5位的,对党组织书记进行诫勉谈话。
基层党建督查考核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促进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走上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提高党建工作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督查内容
围绕党建工作部署,督促指导各支部按相关要求开展学习教育,适时组织监督检查,了解掌握支部学习教育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好的做法和存在的不足,认真总结经验,提出工作对策和建议;及时传达上级领导部门、党委有关精神和工作安排。
二、实施办法
1.成立党建督查组。督查组的主要职责是:配合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支部开展党建工作情况检查,督促其贯彻落实党建工作部署,收集本单位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督查组成员有权对不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不及时执行整改意见的领导干部、党员提出批评,督促其限期整改,并向党委提出处理有关责任人的意见和建议。
2.实行责任考核和追究制度。支部贯彻落实党建工作的情况,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任期考核和年度考核。对党建工作不落实、不按规定时限整改、造成工作被动和不良影响的,要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理。
三、具体安排和要求
1.党建工作检查分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日常检查以党员自查为主,督查组随机抽查,或由督查员明查暗访。定期检查每年1次以上。
2.每次检查时,检查组要认真对照检查的内容和标准,客观公正地评价支部的党建工作情况,并认真填写检查情况登记表。
3.各支部接到整改通知书后,要在规定时限内抓好整改意见的落实,整改情况要向党支部汇报。
基层党建督查考核制度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推动基层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经研究,决定建立基层党建督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范围
学校各级基层党组织。
二、督查内容
1、“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情况;“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情况;基层党建工作任务书的制定情况;
2、发展党员工作情况;
3、党费收缴、使用及管理情况;
4、党员组织关系排查情况;
5、党政联席会、党委会情况;党委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情况。
三、督查方法
1.集中督查。对年度性工作、专项工作或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每半年开展一次集中督查,特殊情况可根据需要作适当调整。可以采取电话督查、会议督查、要求被督查单位党组织提供书面情况汇报和有关数据、督查组深入实地了解进展情况、核验台帐等多种方式灵活进行,党委组织部每半年通报一次督查情况。
2.随机抽查。对基层党建重点任务推进情况、工作成效、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等,不预先通知、不预定单位、不定期地直接深入基层,加强对工作任务执行过程和落实情况的督促指导。
3.调研查访。根据机关党建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的需要,采取座谈交流研讨、发放问卷调查表、测评表、征求意见表等形式,深入基层掌握实情、听取意见,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对策,为破解难题、推动创新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依据。
四、结果应用
1.沟通反馈。督查组向被督导单位的党组(党委)和基层党组织及时反馈督导工作情况,肯定好的经验做法,指出存在主要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加强沟通协调,督促指导党组织制定巡查整改责任清单,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访。
2.绩效运用。督查和问题整改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年度机关党建绩效考核,并作为日常考评和推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之一,真督实查、形成常态,充分发挥绩效考评“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
3.责任追究。对在督导巡查和明察暗访中,同一项工作2次被通报批评的,将对具体责任人进行约谈;3次以上被通报的,约谈党组织负责人,并在年终党建绩效考核中扣除相应分值;对敷衍塞责、弄虚作假、落实不力情节严重或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问责,做出组织调整;涉嫌违纪的线索和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按照管理权限移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五、组织领导
1.成立领导机构。成立学校基层党建督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督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决定督查工作重大问题。组长由分管组织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各党务部门负责人组成。党委组织部具体负责拟定督查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经常性的督查工作。
2.组成督查小组。根据领导小组决定和实际工作需要,组成若干个督查小组,负责对基层党建工作开展督查指导、分析研究、反馈汇报、提出建议等。督查组成员可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成员直接组成,也可抽调基层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和相关人员组成,必要时可与纪检监察、人事等部门联合组成,每组人数一般为3—5人,其中组长1名。
3.严明巡查纪律。督查组要坚持实事求是、公道正派原则,服从组织安排,执行集体决定,重要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请示汇报,不得擅自表态或做出决定;要严守纪律要求和廉洁自律规定,不增加基层负担。
4.发挥督查作用。督查组要坚持突出问题导向,准确了解工作情况,掌握第一手材料,敢于动真碰硬、传导压力,善于总结经验做法、发现问题根源,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解决问题办法或形成专题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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