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
根据省、市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滥发津贴补贴专项整治方案要求,我区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现就我区开展滥发津贴补贴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认识,精心组织部署。
省委召开中央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动员部署大会后,我区立即召开了专项整治工作布置会,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全区各单位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准确把握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我区专门组织各单位负责津贴补贴工作的同志重点学习了《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政策。按照省、市印发的实施方案要求,我区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在7月20日前整改到位。
(二)明确责任,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了xxx区机关事业单位滥发津贴补贴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区纪委(监察局)、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审计局等为成员单位,统一组织领导专项整治工作。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区财政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上传下达及信息报送工作。按照分片包干、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分别负责联系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指导所联系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安排部署、贯彻落实、整改及长效机制建立等工作。单位承担津贴补贴发放专项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单位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层层压实责任。
(三)认真自查自纠,确保成效
我区滥发津贴补贴专项整治工作主要采取自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照《实施方案》中整治的重点内容,各单位认真清理,按时报送20xx年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自查自纠情况表及自查报告,截止6月25日,自查工作已全部结束。通过自查和组织学习相关政策,各单位规范津贴补贴意识提高,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了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来,滥发津贴补贴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二、自查自纠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通过各单位自查情况看,未发现擅自设立项目,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和以现金、有价证券、实物等其他形式发放津贴补贴的现象。
三、落实整改举措
下一步,组织开展好重点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并抓好落实。
(一)建立台账,抓好整改。
根据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按照分片包干,分级负责的原则,挂图作战,各工作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做好联系单位的整改工作,定期上报联系单位的整改情况。对照整改时限,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对到时未整改落实的进行督查,严格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确保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二)源头把关,规范到位。
利用国库集中支付平台和会计服务中心的职能作用,严把支出关,从源头上遏制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
(三)完善制度,履行承诺。
各单位每年做出书面承诺,承诺严格执行中央、省规范津贴补贴政策规定,主动接受监督。规范津贴补贴领导组每年组织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发放情况进行检查,并根据中央、省规范津贴补贴政策规定,明确津贴补贴范围、标准和管理要求,健全和完善我区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政策制度,做到依法依规、规范有序。
滥发津补贴整改具体措施xxx财政局:
根据《xxx财政局关于对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督查中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鄂财综发﹝2017﹞201号)文件要求,为了进一步正风肃纪,强化警示教育,针对xxx三个乡镇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中共xxxxxx委员会于20xx年8月29日(东党字〔2017〕19号文件)进行全区通报(见附件)。
为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做到:
一、严格贯彻执行津贴补贴政策
我区各单位要深入学习中央、自治区、市和区有关津贴补贴相关文件精神和政策规范,任何单位不得未经审批违规发放或自行出台发放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和福利费。
二、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责任
我区监察机关在日常工作中要持续加大督查执纪问责力度,进一步聚焦“四风”问题,认真组织开展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严肃快处,防止“四风”反弹回潮。
三、严肃落实追责问责
我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态度坚决,敢于作为,真正做到严肃执行党的纪律、从严从实追责问责,把执纪和问责常态化,不断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履职到位。
滥发津补贴整改具体措施按照x委、x政府统一安排部署,我x实施了规范津贴补贴发放工作,根据x纪发〔20XX〕53号文件精神和关于开展规范津补贴实施情况自查自纠工作要求,我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开展了规范津贴补贴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我局高度重视“三公”经费及规范津补贴情况自查自纠工作,认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了文件精神,专门成立了xxx安监局规范津贴补贴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由专人负责,确保津贴补贴工作实施情况自查自纠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执行,规范到位
根据各文件精神,我局对照要求,对单位“三公”经费及津贴补贴发放进行全面自查。在自查工作中,没有违反规定发放津补贴,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并做到了应归并的项目一律归并,应取消停发的一律取消停发,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一)津贴补贴项目和标准执行情况。经过自查,我局严格按照规定做好公务员工资发放,除了按中央和国务院规定的正常津补贴外,没有自行设立新项目或者继续发放已经明令禁止和取消的津贴补贴;没有自行提高津贴补贴标准;没有扩大津贴补贴的发放范围,不存在违规设立“小金库”的行为。
(二)“三公经费”的严格控制。以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和x委“二十条规定”为契机,严格控制单位“三公”经费。公务接待坚持节约简朴的原则,严禁奢侈浪费,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禁酒规定,公务接待消费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或是公务卡支付结算。截止8月底,公务接待费累计同比去年下降2.6409万元,公车使用支出经费累计同比下降2.1162万元,会议支出经费累计同比下降4.7148万元;公务用车做到定点停放、定点保险、定点加油、定点维修,没有公车私用现象。
三、提高认识,确保长效
此次规范津补贴实施情况自查自纠工作,我局未发现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及“三公”经费使用等违规违纪现象,今后我局将以此次自查为契机,继续正确领会各项精神和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来,严格执行《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解释》、《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及《xxx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管理办法》,严肃财经纪律,逐步建章立制规范管理,确保将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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