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委
1、党委集体
(1)党委要切实把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委在党建工作中的领导作用,带头执行党的决议。
(2)建立党委成员抓基层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制度。党委成员按工作分管范围,负责指导本党支部及分管单位党组织的党建工作和三个文明建设工作。
(3)坚持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个人自学相结合制度和党委成员讲党课制度,每人每年至少上一次党课或作一次学习辅导报告。
(4)党委成员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模范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做到警钟长鸣。
(5)坚持精干、高效的原则,配齐配强党务干部,努力为党建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6)按照中组部、财政部的规定,保证党建活动经费。
2、党委书记
(1)带头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认真抓好党委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认真执行上级组织的决议和指示,自觉维护党中央的权威,保证政令畅通。
(2)带头认真学习和实践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3)带头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班子内部团结,发挥班子整体功能。
(4)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决执行上级党组织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5)切实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每年召开至少召开2次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每月听取一次党建工作的汇报,并根据企业业务特点和上级有关部署,适时提出工作要求,对提交的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及时帮助解决。
(6)加强与上级党组织的联系,博采众长,为我所用,不断提高党建工作上水平。
3、党委副书记
(1)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党建工作,认真履行职责,重要工作亲自抓,做到时间、精力、工作三到位。
(2)及时向基层党组织传达上级党委的决定、决议和重要工作部署,具体指导各基层党委紧紧围绕企业的中心任务和重要部署开展工作。
(3)协助组织落实党委听取基层党组织汇报工作制度。每年要有一、两个党建调研专题。
4、其他党委成员
(1)认真落实党委党建工作责任制,对分管单位(部门)的党建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要带头实行“一岗双责”,结合分工抓好分管单位(部门)的党建工作,做到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
(2)认真执行党委委员抓基层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制度,负责了解、检查、督促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工作部署在联系单位的落实情况。每年至少深入联系单位2次,对党建工作进行具体指导,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基层党支部
1、党支部集体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3)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
(5)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挥、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6)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
(7)教育和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不得侵占国家、团体和群众的利益。
(8)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党支部书记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
(2)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3)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解决在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并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经常与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互相配合,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单位内部各方面的关系。
(5)抓好支部委员会自身的学习,按时召开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3、党支部组织委员
(1)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了解党员的思想状况。
(2)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办理发展对象入党、预备党员转正和转移组织关系的手续。
(3)会同宣传委员抓好党员教育和培训。
(4)提出组织生活的内容,负责召集半年一次的民主生活会,及时上报生活会情况,检查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
(5)负责日常组织管理,搞好党员统计工作,负责收缴党费等工作。
(6)完成上级组织部门和支委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4、党支部宣传委员
(1)了解党员、群众的思想状况,提出宣传教育的工作意见,拟定学习计划和建议。
(2)组织党员进行政治、业务培训,组织和指导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党课教育。
(3)围绕支部一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开展主题教育和其它形式的宣传鼓动工作。
(4)指导所辖机构的群众学习科学、文化、技术知识,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等。
(5)督促各党小组搞好每月一次的党日活动。
(6)负责对党员学习情况的考核,资料的收集。
(7)负责对党员、支部典型材料的上报,宣传工作。
(8)负责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工作。
(三)党小组
1、党小组集体
(1)每月确定一天为党小组活动日。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可以灵活多样。可以是学习文件,也可以是讨论问题,可以是合理化建议,也可以是民主评议等。
(2)按照支部安排,定期对支部党员工作进行分析、总结、讨论,认真领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新形势下党建工作的新精神,为支部搞好党建工作献计献策,提出合理化建议。
(3)按照支部安排,组织本小组党员对支部班子进行民主评议。
(4)按照支部安排,组织本小组党员定期召开党员民主生活会。
(5)严格活动纪律,每个党员都必须严格遵守。
2、党小组长
(1)按照党支部的要求,组织小组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督促党员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
(2)根据党支部的决议和布置,针对党员的具体情况,向党小组的党员布置任务,并负责督促检查。
(3)定期召集并开好党小组会,过好组织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讨论执行党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
(4)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经常向党支部反映党员的意见和要求,对党员进行教育帮助。
(5)组织党员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6)反映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协助支部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和按时收缴党费工作。
党建工作责任制为了改进局机关的党建工作,进一步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坚持从严治党方针,加强党内监督,保证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结合单位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并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为广水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二条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的领导和局党组的指导下实施。
第三条机关党支部的工作责任: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协助行政领导完成所担负的工作任务。
(二)定期分析机关党的建设状况,研究制订支部工作计划和措施,明确责任人,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四)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达到:每月一次党小组会,每季度一次支委会或支部党员大会,每半年一至两次党课。要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
(五)围绕中心任务,积极主动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六)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经常性的
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党员质量。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党风党纪教育,监督党员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第五条党小组长的工作责任
(一)按照党支部的要求,认真组织党员学习、认真贯彻党支部决议。
(二)按时召集和主持开好党小组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每半年必须召开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按时收缴党费,按照规定及时调整党费交纳比例。
(三)带动党员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协助行政领导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收集党员汇报,做好党员思想工作,及时向支委会反映本小组情况。
(四)发现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协助党支部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五)组织党员开展群众工作,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性义务活动,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第六条责任考核
(一)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执行情况,接受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和局党组的检查考核。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机关党支部应及时召开会议,研究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与民主评议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考核结果应及时报告局党组和机关工委,使之成为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一项依据。
(三)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情况,机关党支部应在年度总结中向市直机关工委和局党组作出书面报告,接受上级党组织的监督指导。
第七条责任追究
(一)局机关党建工作受到上级党组织批评、被责令限期改正的,机关党支部书记应在支委会上作公开检讨,并及时研究改进意见,在
限期内作出改正;单项工作受到批评的,分工负责该项工作的支部委员也应在支委会上作自我批评,并协助书记积极研究落实改进意见。连续两年受到批评的,党支部书记应予辞职,或由上级党组织免除其职务,重新改选。
(二)党支部不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不正常,班子软弱涣散,对工作造成影响的,局党组应责令限期改正;经教育无起色的,局党组应向市直机关工委建议提前改选该支部。
(三)党小组长工作不负责任,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的,党支部应及时给予教育。教育无起色的,应及时予以调整。
第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党建工作责任制一、坚持明责任、抓落实,确保基层党建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区委成立了由区委书记任组长的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常委会议每年不少于三次专题研究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区级党员领导干部经常深入党建工作联系点开展调查研究、听取群众意见、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困难。组织部门充分履行牵头抓总的职能,督促指导各地各单位抓好党建工作。市委、市委组织部对我区基层党建工作也给予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市委专门抽调市直部门工作人员成立党建工作队进驻社区,增强了社区工作力量。市委书记应代明等领导经常深入联系点调研指导工作,并通过召开现场协调会的方式,切实为社区解决办公活动场所建设、党建工作经费等实际困难。
二是强化管党责任。按照“区分五个层面、落实双重责任”的要求,落实好管党责任,即:区委既抓好区“四大家”领导班子建设,又切实加强对基层党建的领导和指导;乡镇、街道党(工)委既抓好本级党的建设,又组织指导辖区农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工作;区直部门既抓好本机关党建工作,又充分发挥自身资源优势,与基础较弱的社区、农村进行联系帮扶;农村、社区党组织既积极争创“五好”,又组织引导党员开展岗位承诺;党员既参与岗位承诺目标管理,又带领和发动群众参与和谐社区和新农村建设,从而构建起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党建工作格局。同时,我们还强化各级“一把手”的管党责任,明确要求各级基层党组织书记每半年向上级党(工)委书面报告一次党建工作情况,乡镇场、街道党(工)委书记每年年底向区委书面报告一次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用制度确保了基层党建工作的顺利推进和有效实施。
三是强化目标考核。坚持将党的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检查、同考评、同奖惩。区委与各乡镇场、街办签订《基层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将责任目标细化分解到相关单位,全面推行目标管理,并把各级党委(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在每年年底与经济工作一同进行考核,并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党建工作责任落实好、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并结合评先表优活动,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提出批评,限期整改;对不认真履行职责,责任范围内基层党建工作存在严重问题没有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追究领导班子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坚持抓基层、打基础,着力夯实基层党建工作基础
一是以扩大组织覆盖面为手段,着力夯实组织基础。在城市社区,我们针对一些社区党员增多的实际,在36个社区设立了社区党委,并配备了专职党委副书记专门负责党建工作,进一步增强党建工作力量。同时,利用换届的有利契机,通过民主选举的方式,将辖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吸纳进社区党委班子,为社区党组织与辖区单位沟通协调、整合力量搭建了平台,进一步增强了社区党组织的协调服务功能。在农村,我们不断优化农村基层党组织的设置方式,积极开展以“协会建支部,支部建基地”为主要内容的“双建”工作试点,探索在产业链上、专业协会中建立党组织,按照产业类别划分党小组的党组织设置模式,先后在xx镇xx村“绿康蔬菜经济合作社”、锣场镇锣场村草莓协会、观音当镇皇陵村西甜瓜协会等协会(合作社)中建立了党的组织。在“两新”组织,坚持按照“支部建在点上”和“支部建在辖区”的原则,采取单独建、联合建、挂靠建等方式,灵活建立党的组织。目前,全区共在134家“两新”组织建立了党组织,占应建面的98.53%,规模以上企业党组织组建率达到100%。
三是以保证党组织正常运转为关键,落实各项配套保障。近年来,针对基层党组织阵地简陋、经费困难、干部难稳等突出问题,我区努力克服区级财政紧张的难题,采取财政预算一点、党费补助一点、部门帮扶一点、社会支持一点、自身筹集一点的办法,整合各方面力量,加大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投入,确保了基层党组织的正常运转。我们以全省村级办公活动场所建设为契机,多方筹资xxx多万元,完成了75个村(分场)的办公活动场所的新建、改扩建。全面启动农村现代远程教育站点建设工程,争取省市投入xx多万元资金,已完成30个站点建设任务,其中19个通过了市委组织部检查验收并已投入正常使用。在社区,通过争取项目、自筹资金等方式,完成了15个社区办公活动场所建设,并依托办公活动场所配套建设好图书室、一站式服务大厅、社区养老服务所等,实现了一室多用、功能集中。目前,90%以上的社区、所有村党组织办公活动场所达到了规范化要求。按照“感情留人、事业留人、适当的待遇留人”的原则,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激励保障。在农村,建立了在职村主职干部养老保险和离职村干部生活补贴制度;在社区,区财政采取直接拨付的形式对社区岗位进行补贴,每个岗位补贴标准为x万元。
三、坚持求创新、破难题,努力增强基层党建工作的生机和活力
一是创新党员教育管理模式,提升党员队伍整体水平。为了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我们在全区党员中开展了评星定级活动,在分类管理的基础上根据新党章和工作岗位的具体要求,制定了详细的考评标准,对党员实行星级量化管理,改变了以往评议党员只能定性评定的状况,确保了党员评议工作的准确性和可操作性。去年,全区共有709个党支部、18000余名党员参加星级评定活动,参与面达到97%以上,共评选出星级党员5800多人。同时,从去年起,我们在全区开展了在职党员到居住地党组织报到活动,实行在职党员“双向联管”制度,即八小时内由单位党组织管理,八小时外接受居住地党组织的管理和监督。全区共有3809名在职党员到居住地党组织报到登记。在职党员利用业余时间积极参与居住地党组织活动,服务居住地建设,主动接受居住地党组织的管理和监督,在去年争创党建示范社区、平安社区、卫生社区、迎奥运圣火等中心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基层党建工作注入新的活力。我们还认真落实流动党员“双联双管”工作,逐步建立健全外出流动党员全程管理、动态管理制度。加强流出地与流入地的双向联系,着力在互通流动党员信息、落实流动党员组织生活、加强流动党员关怀保障上下功夫。对外出务工党员,利用集中返乡时机积极开展技能培训,提高外出流动党员创业本领。近年来,全区共举办电脑、缝纫、烹饪、技工、种养殖技术等各类短训班共10余场(次),培训流动党员500多人次。
四、坚持建机制、管长远,不断提高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
一是逐步建立党建工作项目化运作机制。去年,我区制定出台了《组织工作创新项目管理办法》,采取项目化运作手段和以奖代补的形式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项目化管理的创新课题采取上下结合的方式产生,由基层党委根据本地区、本系统的实际情况进行申报,或者由组织部职能科室根据当年工作重点进行分配,创新项目课题由组织部部长办公会讨论后确定,重大创新项目提请常委会集中研究后确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组织部实行跟踪管理,每月一督办、每季度一检查通报、半年一总结,一年一评比表彰。项目评选结果与党建工作经费拨付挂钩,同时对贡献突出的项目承办人或承办单位给予适当表彰奖励,并作为评先表优、提拔重用的依据,对项目完成效果不好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形成了靠项目出成绩、以项目论奖惩的工作推进机制。
二是探索构建统筹推进城乡基层党建工作机制。近年来,我区坚持推行区直部门联村(社区、分场)制度,充分利用区直部门的领导优势、资源优势,帮助村(社区、分场)共谋发展,同抓党建,取得了明显成效。去年,我区借助市委向社区派驻党建工作队的有利契机,加大对村(社区、分场)的帮扶力度,共投入资金xxx余万元,极大推动了社区建设和新农村建设。在今年的学习实践活动中,我区启动了以“百局进百居(村、分场)、千员进千户,争当城市环境名片、争当科学发展先锋”为主要内容的“双进双争”活动。按照“思想摆进、工作跟进、情感贴进、帮扶走进”的工作要求,全区所有区直部门分别联系1个村和社区(分场),着重抓好帮发展、帮创业、帮解困、帮维稳、帮“创卫”等各项工作;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每人联系1户困难户、创业户或文明户,帮助扶持创业、扶贫解困、引导文明,有力促进了基层党建工作的深入开展,逐步形成了统筹推进城乡党建的工作机制。
三是探索建立“党群一体化”工作机制。坚持把党建工作与群团建设工作融为一体,整体推进。近年来,我们在全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中试点推行“党群一体化”工作机制,实现了党群组织同体建设,党群干部交叉任职,党群工作同步推进。对建立了党组织的民营企业,依靠党组织在企业中建立健全群团组织,开展群众性工作。对暂时没有建立党组织的,先行建立群团组织,通过推荐党员担任群团组织的负责人,加强党对群团组织的领导,实现党建工作的全覆盖。如发挥工会组织优势,让工会组织进驻非公企业,发挥维护职工权益和支持企业生产的作用,使党的影响力扩展到非公企业;发挥共青团组织优势,在社区团员青年中发展入党积极分子,充分调动团员青年参与社区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的热情;发挥残联在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中的重要作用,大力开展残疾人康复示范区创建等。通过群团组织活动的深入开展,进一步树立党组织在群众中的威信,使群团组织成为促进基层党建工作深入开展的重要力量。同时,我们还注重充分发挥党建工作的引领作用,把党建同民兵、党风廉政建设、文明创建、综治等多项工作捆在一起抓,做到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考核,使党的群众基础不断夯实,党的工作领域不断拓宽。
五、坚持重实效、促发展,以党建工作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近年来,通过认真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党建工作真正实现了互促共进,取得了长足进步。在工作实践中,我们有如下四点体会:
1、必须落实责任抓党建。党建工作如何抓实,我们作了较好地探索。如何抓实,首先是领导重视。区委对党建工作始终高度重视,定期听取党建工作汇报、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定期深入基层调研党建工作,并对联系点的党建工作进行指导和督办。其次是创新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载体。通过将党建工作纳入全年经济指标考核体系,明确了党建工作职责,落实了管党责任。我们在全区建立健全了定期检查督办、交流、表彰制度和定期综合考核评价制度,每两年召开一次基层组织工作推进会,采取分片看点、集中开会的形式,督办工作,交流经验;每两年区委开展一次全区性的评先表优活动,树立典型,鞭策后进;出台“五好”基层党组织考评细则和党委(党组)书记管党责任考评细则,每年用量化考核的办法,实行百分制考评;每年下发《管党日志》,每半年开展管党责任述职制度,有效地强化了对管党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
2、必须整合资源抓党建。在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的过程中,我们不断开发和科学配置组织资源,充分调动和发挥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各种资源的充分整合。如在社区党建工作中,我们始终将社区党建与社区建设扭在一起抓,以社区内各类组织的共同需求、共同利益为纽带,以主题活动为载体,组织和调动社区各种资源以及社会力量,努力构建社区共建体系,以社区党建促进平安社区、卫生社区创建工作,形成了区域性党建新格局。如我们以区党建研究会为纽带,把纪检、组织、宣传、党校、区直部门及基层党组织中的党建研究骨干力量网罗进来,集中力量开展党建研究,进行重点党建课题攻关,促进党建研究成果的转化和推广。
3、必须始终围绕中心抓党建。党建工作是为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的。为此,我们打破“就党建抓党建”的思想误区,注重把握好党建工作的正确方向,开拓思路,拓宽领域,紧紧围绕中心来谋划好党建工作,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如我们紧紧围绕全区开展的“百姓创家业”活动,制定出台扶持党员创业的优惠政策,促使广大党员在此项活动中发挥了榜样带头作用,有力地推动了活动的深入开展。如我们紧紧围绕促进发展来谋划党建工作,不断加大服务经济工作的力度,在干部选配上,择优选派一批年轻科级干部到经济发达地区、区内大型民营企业挂职锻炼,着力培养了一批懂经济、善管理的干部。
4、必须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抓党建。改革创新是党建工作不断创新发展的不竭动力。我们适应新时期、新形势对党建工作的新要求,注重强基础,抓长远,创新工作思路,不断推进党建工作创新发展。如我们创新社区党建工作抓手,开展以“改进社区党组织设置方式,改革社区干部选配方式,改优社区党建活动载体,改善社区办公活动场所,争创社区党建示范区”为主要内容的“四改一创”活动,提升了社区党组织服务功能,创新了社区用人和激励机制,打造了全新的社区服务平台,形成了多元化的社区投入机制,着力夯实了社区党建的工作基础,进一步激活了社区党建的源动力,从而有效地以社区党建的工作成效推进了和谐社区建设。
当然,在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实践中,我们还有很多工作处于探索完善阶段,与先进地区相比、与上级领导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大距离。我们将继续努力,求实创新,开拓进取,不断提升工作水平,使基层党建工作更有针对性、实效性、长效性,在建设和谐**进程中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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