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甘肃新闻7月15日电据甘肃纪检监察网披露,近日,甘肃省兰州市纪委派驻市农委纪检监察组建立“一档三表一台账”日常监督工作法,把党组织主体责任和派驻监督责任有机统一起来。
该组建立驻在单位科级干部廉洁档案,全面掌握农业农村局科级干部廉洁从政情况,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推进驻在单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促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
制定《兰州市农业农村局所属单位重大事项报备表(试行)》、《兰州市农业农村局所属单位重要活动报备表(试行)》和《兰州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县级领导干部及局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公务活动报备表(试行)》,要求驻在单位及局属各单位对重大事项、重要活动以及县级领导干部1天以上的公务活动严格履行报备程序,做到重大事项有关会议内容5日内向派驻机构报备,突发事件24小时内报备,重要活动及时向派驻机构报备,领导干部公务活动每月10日前报备上月公务活动情况,主动接受监督。
同时,梳理重点工作监督导台账,结合驻在部门实际,对中央脱贫攻坚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治理情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一卡通”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四察四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以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开展情况7个方面重点工作进行台账式管理,定期不定期抽查督促,监督落实。
纪检日常监督台账格式二篇“我们根据不同单位性质和职责,制定‘一单位一清单’个性化监督内容,实施台账式管理,做到监督事和监督人相结合,提升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蓬莱市纪委监委一名派驻纪检监察组成员在谈到“清单+台账”式监督模式时说。
为进一步破解派驻机构日常监督重点不明、手段单一、深度不够、切入点找不准等问题,蓬莱市纪委监委从压实被监督单位主体责任、推进作风建设、做实做细日常工作等方面入手,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制定了市直部门日常监督清单和派驻机构日常监督台账。市直部门日常监督清单工作内容为3类8条17项,主体责任监督内容分为党委(组)全面领导、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三个类别进行细化,主要包括研究部署、政治建设、政治生活、党内监督、选人用人、正风肃纪、纪律教育、规范用权、引领示范等方面;作风建设主要包括廉政风险防控、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和整治不作为、不担当及纠治“四风”突出问题等方面;日常工作主要包括巡视巡察问题整改、“三公”经费管理使用、落实“三重一大”决策等方面内容。派驻机构日常监督台账主要围绕市直部门监督清单,绘制出日常监督“施工图”,明确监督检查要点以及时间节点,运用“指导式、提醒式、参与式、督促式、抽查式、核查式、问责式”7种派驻监督方式,把日常监督做细做实。
为确保部门日常监督清单贴合部门实际,蓬莱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在市交通运输局进行了试点。“廉政风险点排查一定要做到无死角、全覆盖,制定的措施不能泛泛而谈,要有针对性……”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对做细廉政风险防控时提出要求;“政治生态分析报告有些要求脱离了我们局实际……”试点期间,如此情景经常出现。经过反复推敲提炼,市纪委监委对部门日常监督清单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
“下一步,我们根据试点总结出来的经验做法,及时召开市直部门落实日常监督清单内容培训会,督促部门结合实际量身定制出落实细则,真正达到党委(党组)、纪委同频共振,合力推进部门单位政治生态建设。”蓬莱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组长说。
纪检日常监督台账格式三篇为增强监督检查的有效性,发挥派驻机关的“探头”作用,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按照“根据任务建台帐,围绕台账搞监督”的总体思路,在对联系部门调研的基础上,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县纪委、县监委的统筹安排,分别建立了五本工作“台账”,为下步更好地履行监督检查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一是建好问题线索及处置台账。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将县纪委、县监委信访室、案管室转来和分办的问题线索统一进行登记,定期梳理、汇总,按照《规则》规定的期限对问题线索进行处置,提出处置意见,保证问题线索处置数字准、情况明、责任清,有效提高了问题线索处置办理质量。
二是建好落实主体责任工作台账。根据台账定期开展对联系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监督检查,以问题为导向,督促联系部门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对存在问题比较突出的部门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有效督促联系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三是建好交办事项管理台账。为进一步其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工作落实,第四纪检组对县纪委、县监委交办事项进行归档管理,做到责任明确、统一调度、倒排工期、限时办结,及时报告结果。
四是建好干部廉政档案台账。在配合县纪委建立好县管干部廉政档案的基础上,拟建立联系部门中层以上干部廉政档案台账,实行一人一档、适时录入、定期更新、动态管理。档案全方位采集监督对象廉政信息,便于精准了解每棵“树木”的情况,全面把握整片“森林”健康状况。
五是建好“三重一大”管理台账。严格实行“三重一大”报告制度,规范和完善“三重一大”事项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行决策,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县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的正确贯彻执行,保证权力的正确行使,防止权力被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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