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社区干部及工作人员管理,规范行为、提高效率、增强干部及工作人员为民服务理念,服务水平,更好地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任务要求,经社区“两委”会议研究,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社区干部及工作人员任职资格及条件
1、党委政府安排、或指派任社区干部职的社区干部。
2、为方便服务社区群众,强化社区管理,社区工作人员必须是本社区常住居民。
3、现社区工作人员,无论因何种原因,迁出本社区居住,应取消其社区工作人员资格及所享受的补贴待遇。
二、社区干部、工作人员学习能力要求
1、社区各项工作要在社区党总支和社区居委会领导下进行,每位社区工作人员都要服从社区党总支和居委会的领导,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每位工作人员都要自觉地宣传贯彻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主动提高社区各项服务。
3、社区工作人员要按照镇党委、政府的要求,参加各项学习,并按要求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
4、参加各级主管部门开展的业务培训,熟练使用电脑和相关的应用软件。
三、社区干部及工作人员工作要求
1、热爱本职工作,有自我奉献精神,热心为居民服务,履行好工作职责。
2、熟悉所分担的工作任务、性质、状况、部门要求和所要达到的目标。准确掌握所分担工作要求的全部数据信息。
3、制定年初工作计划,做好半年和年终总结并建立完整的工作档案
4、熟悉个人分担工作的政策、法规、界线和要求,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
5、严格工作纪律。上班时间不干私活,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不随意窜岗和离岗。
6、熟悉个人分担工作的政策、法规、界线和要求,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
7、严格考勤纪律。签到制、不得迟到、早退。每月迟到三次按旷工一天处理,旷工连续三天扣除当月补助;旷工累计超过半月,扣除当月工资,请假按旷工处理。其它婚嫁、产假,均按镇有关文件执行。
8、严格请销假制度。请病、事假三天内向主任请假;一周内向总支书记请假;一周以上向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请假,并有请假书面假条,过后及时销假,离岗不请假按旷工处理。
9、工作人员要爱护居委会公共财物,若有损坏要照价赔赏。
四、社区工作人员入户管理要求
1、社区工作人员要重心下移,深入社区居民小组,与居民“打成一片、融为一体”,建好居民,小组网络人际关系。
2、对自己所分管的片,要求每季度入户一次,其中重点户每月入户一次,入户率为100%,入户调查结果准确详实。通过入户,全面掌握本片计生流动人员、育(孕)龄妇女、低保困难户、优扶对象、残疾人、下岗失业人员等业务部门要求的重点人口信息,为开展工作提供详实可靠的依据。
3、对入户不到位,调查结果不实,弄虚作假的,按照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五、社区干部及工作人员奖惩办法
1、按质按量完成各项任务的,享受全年补贴、年终奖励和专项奖励。
2、遵守社区居各项制度,做到按时出勤,有事请假。每事(病)假,无假条扣除本人日补贴20元;全年累计15天,不予发给年终奖,累计30天的,按照不能胜任社区工作处理,不予聘用。
3、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到位,造成失误和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扣发年终奖10%。在镇、县和市级以上造成影响的,扣除全部年终奖励,并解除社区工作人员身份。
以上制度若有违规:干部报请上级党委、政府。工作人员:解除社区工作人员身份。
六、本办法由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解释。
社区工作人员上班工作纪律制度一、社区工作人员任职资格及条件
1、为方便服务社区群众,强化社区管理,社区工作人员必须是本社区常住居民。不在本社区居住的,就不能担任社区工作人员。
2、现社区工作人员,无论因何种原因,迁出本社区居住,应取消其社区工作人员资格及所享受的补贴待遇。
3、禁止社区工作人员迁往其他地方居住,办事处将不定期进行抽查,一经发现社区工作人员有跑通勤、两头跑行为,按迁出本社区居住处理。
二、社区工作人员学习能力要求
1、社区工作人员要按照社区的要求,参加各项学习,并按要求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
2、参加各级主管部门开展的业务培训。熟练使用电脑和相关的应用软件。
3、熟悉个人分担工作的政策、法规、界线和要求,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
三、社区工作人员工作要求
1、热爱本职工作,有自我奉献精神,热心为居民服务,履行好工作职责。
2、熟悉所分担的工作任务、性质、状况、部门要求和所要达到的目标。准确掌握所分担工作要求的全部数据信息。
3、制定年初工作计划,做好半年和年终总结并建立完整的工作档案。
四、社区工作人员入户管理要求
1、社区工作人员要重心下移,深入社区,与居民“打成一片、融为一体”,建好居民小组网络,选好居民小组长,进行登记造册。
2、社区定期对入户情况进行检查,对入户不到位,调查结果不实,弄虚作假的,按照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五、社区工作人员奖惩办法
1、社区工作人员按质按量完成各项任务的,享受全年补贴、年终奖励和专项奖励。
2、遵守社区各项制度,做到按时出勤,有事请假。每事(病)假一天,扣除本人月补贴20元,全年累计15天,不予发给年终奖,累计30天的,按照不能胜任社区工作处理,不予任用。
3、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到位,造成失误和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发年终奖10%。在社区和镇政府以上造成影响的,扣除全部年终奖励,并解除社区工作人员身份。
六、本办法由石湖社区委员会负责解释,并检查监督。
社区工作人员上班工作纪律制度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居委会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一、严格日常考勤管理制度
社区居委会实行考勤签到(离)制度,明确专人负责登记考勤,每月向街道报送考勤汇总表。对缺勤者按照街道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严格外出办事报告制度
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外出办事实行报告制度。外出办事半天内经社区分管领导同意,半天以上由考勤员登记备查。社区工作人员上班时间无故不在岗,并未事先报告、告知或请假视为旷工,将按照街道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严格请假审批制度
请假审批程序:一天以内,一般工作人员向社区分管领导请假,2天内,经社区分管领导同意后报街道分管领导审批,3天以上(含3天)由街道办事处主任审批;社区主任(书记)半天以内,在安排好工作的前提下,填写《请假条》,并电话或发信息告知党政办,1-2天,报街道办事处主任审批,3天以上报街道党委书记审批。请假半天(含半天)以上必须写假条(病假须附一院诊断证明),假条存档备查。在特护期或街道中心工作期间,社区所有人员不得休假(重大疾病除外)。休年假,按街道《带薪年休假制度》规定执行;休病假、事假,参照街道有关文件执行。
四、严格上班工作纪律
按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随意迟到,早退。有事外出实行报告制度,上班时间,不准串岗、聊天、玩电子游戏、看电影电视、聊QQ、聊微信(工作联系除外)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五、考勤结果的奖惩规定
1、旷工者当年一律不评优,当月旷工1天者,由社区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当月旷工2天者在全体工作人员例会上进行书面检讨;当月旷工3天以上者报社区“两委”班子研究处理;当月旷工25天以上,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辞退。
2、迟到或早退2次者(实行月累计)由社区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迟到3—4次者在每月全体工作人员例会上进行书面检讨并视为旷工1天。
3、对于代签者发现1次由分管领导对代签者和被代签者进行批评教育,发现2次在全体工作人员例会上进行通报批评并做自我检查,发现3次按旷工1天计算,当年不得评选先进。
4、负责考勤人员必须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强烈的责任感和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把考勤关,每月公布一次考勤结果。
六、其它工作纪律
上班时间穿戴要整洁,穿戴装扮要符合公共服务人员的身份,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举止大方得休。接待来人来访、办事人员要主动、热情、大方、笑脸迎送,坚决杜绝上班时间办公室关门现象,如有全体开会、应急处突等特殊情况,须在门上张贴告示,尽力做到让居民群众满意。
查看全文
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