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工作安全第一,安全工作教师先行,为了加强管理,落实责任,杜绝幼儿园事故的发生,我校本着“安全工作,预防第一”的管理方针,特与教师签订安全责任书。
一、教师在幼儿入园之时起便对幼儿的安全负责,教师是班级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各班幼儿出现安全问题,教师负主要责任,教师要高度重视幼儿的安全教育,加强安全管理,认真督促落实好班级各项安全措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课堂教学安全由任课教师负责,各教师必须重视每个孩子,让每个孩子在自己的视线之内,并及时清点各班人数。
三、严格执行接送制度,教师必须督促家长进行登记,否则,出现问题,后果自负。
四、户外游戏要确保幼儿安全,要有计划的组织指导幼儿活动,科学锻炼,确保每一个幼儿活动的安全。
五、各班注意用电安全,严禁幼儿触摸各种电器,并结合实际随机向幼儿进行自救、健康、安全等教育提高幼儿自我保护意识。
六、教师必须严格执行请假制度,不得私自外出,如果私自外出,幼儿出现安全问题,后果自负。
七、各班教师应经常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幼儿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保证幼儿在园安全。
八、教师要作好班级卫生,消毒,晨检,午检工作,随时注意每一位幼儿的变化情况,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九、在工作中,如果因教师管理不善,失职,在可避免性情况下造成对幼儿伤害,教师要负责。
幼儿园教师安全承诺书为更好地调动学生家长参与学校管理的`积极性,使家长与学校各尽其责、相互配合,共同保障和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同时为了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学生健康成长,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与学生家长签订如下协议:
一、学校和家长都有义务对学生进行法纪、安全、卫生知识教育,学生有义务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学生家长也应经常与学校和老师保持联系,互通情况,密切配合。
二、下列情况下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学校承担主要责任。
1、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2、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3、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4、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
三、下列情况下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家长及学生本人负责。
1、私自到河、湖及游泳池或其他地方游泳。
2、随意攀高、翻越围墙,摇晃体育器械,拆毁公共设施。
3、购买不合卫生安全标准的食品,吃不清洁的食物。
4、来校与回家的途中安全事故。
5、不遵守交通规则,乘坐超载和未投保的客车、无牌无证车辆,乘坐报废车、农用车等非客运车辆。
6、违反交通法规私自骑车上路的。
7、私自携带和玩刀具和易燃易爆物品的。
8、节假日私自进入游戏厅等娱乐场所的。
四、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依据《学生伤害处理办法》依法进行处理。家长在接到通知后,要迅速赶到学校,配合学校、老师妥善处理好有关问题。
五、协议书有效时间20xx年2月1日至20xx年7月10日。
家长签名:
校长签名:
20xx年2月
幼儿园教师安全承诺书安全是家庭幸福、快乐学习的保证。为强化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管理,健全家校联络,明确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做到防患于未然,有效预防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园幼儿的人身安全。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幼儿园与幼儿及家长特签订如下安全承书:
一、家长要注重加强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不断增强孩子的安全意识,教会他们一些自我防范、自我保护的知识和本领。
二、家长或监护人应告知幼儿园固定的联系电话,积极主动与幼儿园、老师保持经常性联系,共同做好子女的安全监管工作。
三、家长要教育孩子严格遵守幼儿园的管理规章制度,听从老师的教育,维护校园安全,共建平安和谐校园。
(一)严禁携带管制刀具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入园。
(二)不在校园内追逐打闹,不攀爬走廊栏杆、窗户,不从楼上往下抛掷任何物品。
(三)上下楼梯靠右行走,不追逐打闹,不滑楼梯,不玩危险性游戏,不有意在楼梯及过道制造堵塞和拥挤,用膳就餐文明有序。
(四)爱护校园内的电线、电器、电器开关、插座;有损坏现象不得触摸,应及时报告老师、幼儿园派人修理。
(五)幼儿户外活动严格服从老师指挥,严守操作规程,不擅自行动,不在体育设施上做危险动作,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六)持接送卡入校园,严格遵守刷卡、请销假制度,不私自外出游玩及出走,离园期间不滞留校园内玩耍,按时回家。
四、家长要教育孩子遵守法律法规,自觉维护社会秩序。
(一)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不强行抢道,不在道路上相互追逐,步行时走人行道,主动避让过往行驶车辆。
(二)上下学不乘坐农用车、低速载货汽车以及报废车、拼装车,无牌无照车辆等非法营运车辆,不得驾(骑)机动车辆上下学。家长发现非法营运车辆或车辆超员以及校车驾驶员被更换时,要拒绝让孩子乘,并及时向当地政府、公安派出所、交警、运政部门举报。
(三)注意食品卫生安全,不乱吃零食,不在流动摊点购买食物,不购买及食用“三无”食品及霉坏变质食品。
(四)严禁携带火种入校,森林防火期内:严禁携带火种入山,并自觉加入到“珍爱森林、保护家园”行动中来,确保校园消防安全和森林防火安全。上述事项,学生和家长共同承诺,幼儿园强化教育和监督。
幼儿园(盖章)
(承诺人)幼儿姓名:
所在班级:
负责人签字:
家长签字:
20xx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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